稳定物价工作管理方案.doc

上传人:jun****875 文档编号:1885245 上传时间:2019-11-09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4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稳定物价工作管理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稳定物价工作管理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稳定物价工作管理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方案预案:_稳定物价工作管理方案姓名:_单位: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7 页稳定物价工作管理方案一、实行价格调控目标管理责任制控制物价过高过快上涨,管理好通胀,事关民生,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物价问题,充分认识控制物价的紧迫性,把控制物价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采取非常措施,以非常的力度,坚决遏制物价过快上涨势头。(一)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负责制。各相关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下半年价格预期调控目标任务,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价格预期调控目标实现。(二)加强督查和实行目标考核。为确保价格预期目标实现,县人民政府将把价格调控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部门今年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对价格调控效果进行全面考核,并适时通报考核结果。二、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年上半年,我县物价总水平过快过高上涨,主要表现在以猪肉、食用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为主的食品类价格大幅上涨并在高位上运行。因此,要遏制价格总水平过快过高上涨,必须高度重视粮食工作,认真落实“菜篮子”工程。一是大力发展生产。综合采取财政、信贷等多种措施,大力扶持农业生产发展,全力抓好粮食生产,重点抓好肉、禽、蛋、奶、果、蔬等主要“菜篮子”品种的生产,为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增加市场供应量。对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影响重大的猪肉、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水产品等商品,农业、畜牧水产、粮食、工商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生产者和经营者,特别是规模以上生产者和经营者加大市场投放力度,并采取必要的行政干预控制外流量,确保我县市场供应总量增加,价格平稳。三、进一步加大价格调控监管力度(一)严格控制政府提价措施出台。年内,对属于政府定价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提高。(二)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降价降费措施。要严格执行前一阶段出台的一系列降价降费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务求实效。1从8月3日起,根据物价局关于我区液化石油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价电22号)精神,实施液化石油气价格联动机制。2降低集贸市场设施租赁费和超市进场费。从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我县凡属政府投资建设、产权国有以及国有流通企业投建的农贸市场,除实行招标的摊位外,其他摊位的集贸市场租赁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一律降低15,对进入农贸市场的自产自销农副产品免收市场设施租赁费。对国有超市的进场费以及其他类似的收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一律降低15。3从7月1日起,公有住房租金一律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降低10%。4从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有线电视安装收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降低50%。5年秋季学期,降低全县幼儿教育收费标准(降低10%)。(三)加强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粮、油、肉、禽、蛋、主要蔬菜品种、罐装液化石油气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要继续落实和完善价格形势分析制度,及时反映价格变动情况,分析价格变化规律和特点,提高价格预测的准确性,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四)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抓好粮、油、肉、禽、蛋等食品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对已出台的各项价格调控措施要加强跟踪检查,确保贯彻落实到位。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四、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年8、9、10月,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在县城对猪肉、大米、食用油实行定点限量限价销售及对罐装液化石油气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一是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在县城主要集贸市场设立平价猪肉销售点,每天按前后腿肉、五花肉13元/5克、精瘦肉15元/5克的价格限量销售不少于50头猪的猪肉,差价损失由财政给予补贴。二是由县粮食局负责组织地方轮库储备籼稻加工成大米,同时组织散装花生油,在县城主要集贸市场设立平价粮油销售点销售,大米销售价格按低于市场价15%左右确定,食用油销售价格按低于市场价20%左右确定,定点平价销售大米的人工和场地费用和销售食用油的差价损失由财政给予补贴。三是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在县城主要超市销售的金龙鱼、鲁花品牌花生油、调和油,按低于现行市价10%限价销售,差价损失由财政给予补贴。四是由县物价局负责组织对县城销售的罐装液化石油气实行最高限价控制。县物价局商县财政、工商行政管理、水产畜牧兽医、粮食等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对猪肉、大米、食用油实行定点限量限价销售和液化石油气实行最高限价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县物价局、财政局要按规定做好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的审核和拨付工作,确保各项价格调控措施顺利实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相关市场业主单位,对在县城主要集贸市场设点平价销售粮油工作要做好协调,给予必要的支持。五、加强部门配合和协作(一)加强会商。县物价局、统计、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等部门要加强会商,及时研判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及时分析价格走势及调控效果,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价格调控意见和建议,供县人民政府决策参考。(二)密切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做好价格调控工作。县工商行政管理、水产畜牧兽医、粮食等部门要与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密切配合,科学合理确定平价猪肉、粮食、食用油的投放地点;国家统计局调查队要研究如何更加科学合理采集物价指数数据,真实反映我县物价水平和采取一系列价格调控措施取得的预期效果,并在汇总上报物价数据过程中加强与县物价、统计部门的沟通衔接。六、加快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县物价、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尽快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七、建立价格管理的长效机制对物价调控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既要采取非常措施解决好当前我县物价涨幅过高过快问题,确保实现全年物价调控目标,又要研究建立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市场供应、降低流通成本、完善体制机制等一系列加强物价管理的长效机制,把物价管理提高到新水平。八、加强物价机构队伍建设稳定的物价机构和合理的人员配备,是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有力保障。物价部门要充实物价队伍力量,保持物价机构的完整性、物价工作的延续性和相对独立性,要努力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九、切实抓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加大价格舆论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全力保持价格水平基本稳定。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媒体及时提供真实、权威的价格信息,进行正面宣传;要认真搜集整理价格政策信息,更好地引导生产者合理生产、经营者正当经营、消费者理性消费;推行提醒告诫,积极实行市场监管预警和消费警示,更多地运用建议、劝告等非强制手段纠正价格违法苗头,维护市场秩序。第 6 页 共 7 页方案预案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7 页 共 7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