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律常识1000题附答案及全面解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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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律常识1000题附答案及全面解析(上)一1.(单选题)国家征收教育附加费的行为属于:A.行政许可B.行政征收C.行政奖励D.行政处罚答案:B解析:B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偿收取一定财物的行政行为。国家征收教育附加费,是一种行政行为,且被征收人没有从征收的教育附加费中获得报酬,符合行政征收的定义。故正确答案为B。解答本题时,观察四个选项,发现只有B项能跟题干的关键字眼“征收”对应上,可判断出选项B应为正确答案。本题相关知识点:行政许可指的是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2.(不定项选择题)规范“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是指:A.行政组织法B.行政行为法C.行政法制监督法D.行政救济法答案:B解析:B 行政行为法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或者可以说是规范行政主体行为的法律。故正确答案为B。本题相关知识点:狭义的行政组织法,仅指有关规定行政机关的结构、组成、权限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中国,狭义的行政组织法就是指行政机关组织法。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3.(单选题)下面哪种社会关系,公务员可以不用回避:A.夫妻B.密友C.甥子女D.祖父母答案:B解析:B 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任职回避亲属范围包括: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故正确答案为B。本题相关知识点: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4.(单选题)对偷盗婴儿的行为以绑架罪论处的,必须是行为人:A.导致婴儿死亡的B.出于出卖目的C.以勒索财物为目的D.已完成该犯罪行为答案:C解析:C 本题考查知识点:绑架: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偷盗婴儿的行为已绑架罪论处的必须是以勒索为目的。故正确答案为C。5.(单选题)下列情形中,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是:A.十四周岁的张某,贩卖冰毒0.2克B.十五周岁的李某,因过失导致他人伤残C.二十周岁的周某,醉酒后殴打他人致人重伤D.三十五周岁的聋哑人宋某,入户盗窃现金5000元答案:B解析:B A项中,“十四周岁的张某,贩卖冰毒0.2克”,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且“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故张某需要负刑事责任。B项中,李某是十五周岁,“过失”导致他人伤残,不在上述法条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这八种犯罪行为之中,故李某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C项中,“醉酒”不是免责情形,且周某是“二十周岁”,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故周某需要承担刑事责任。D项中,“聋哑人”也不是免责情形,只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宋某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本题答案为B选项。6.(多选题)刘老汉68岁时亲笔立下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全部给了儿子刘志。由于刘志长期不尽赡养义务,刘老汉75岁时又立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全部给了赡养照顾他的女儿刘红,并进行了遗嘱公证。刘老汉病危弥留之际,又口头立下遗嘱,把财产平均分给刘志和刘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刘老汉68岁时立的遗嘱有效B.刘老汉75岁时立的遗嘱有效C.刘老汉病危时立的遗嘱有效D.刘老汉的遗嘱全部无效答案:ACD解析:ACD 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刘老汉75岁时立的公证遗嘱有效。故本题答案选ACD。7.(判断题)如果遗嘱被篡改,该遗嘱无效。( )答案:N解析:N 继承法第22条规定:“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未被篡改的部分有效。故本题判断错误。8.(单选题)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因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男女之间的就业范围应无差别B.必须同工同酬C.女性不能享受优待D.可给女性职工一定保护答案:B解析:B 宪法第48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劳动法第13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劳动法第58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由此可见,男女之间的就业范围有差别,女性享受一定的优待,可给女性职工一定的保护。平等就业主要包括有平等的就业机会,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但D选项并未涉及题干中所指的平等就业的权利,B选项较为符合题干的要求。故本题答案选B。9.(判断题)国务院组成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需经国务院总理提出,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答案:N解析:N 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此可知,并不是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10.(多选题)行政复议撤销决定的适用情形有( )。A.超越职权B.滥用职权C.适用法律错误D.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答案:ABCD解析:ABCD 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3款规定,行政复议撤销决定的适用情形有:(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由此可见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11.(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合谋在当天夜里去丁家放火烧死丁及其家人,丙因害怕事情败露承担刑事责任而没敢去,当夜甲乙放火烧死了丁及其家人。丙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既遂D.不构成犯罪答案:C解析:C 在共同犯罪中,如果共犯人中一人的行为导致既遂,则其他共犯人均成立既遂。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合谋烧死丁及其家人,属于共同犯罪,虽然丙因害怕事情败露承担刑事责任而没敢去,但甲乙烧死丁及其家人的行为已经既遂,因此丙的行为亦构成犯罪既遂。故本题答案选C。12.(单选题)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的机构是( )。国务院国务院部委各省人民政府A.B.C.D.答案:A解析:A 立法法第56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A项正确。立法法第71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立法法第7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故国家部委和各省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可以制定的是规章。故本题答案应选A。13.(单选题)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法定年龄是( )。A.男20周岁,女18周岁B.男20周岁,女20周岁C.男22周岁,女20周岁D.男22周岁,女22周岁答案:C解析:C 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故本题答案选C。14.(单选题)现行宪法经过四次修正:私营经济从非法到合法;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人权人宪与私产人宪;由法制到法治。上述宪法修正的时间顺序是( )。A.B.C.D.答案:B解析:B 我国现行宪法经过四次修正,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第一个宪法修正案。这个宪法修正案指出,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符合的表述。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第二个宪法修正案。这个宪法修正案指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的表述。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第三个宪法修正案。这个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符合的表述。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第四个宪法修正案。这个宪法修正案规定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和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符合的表述。由上可知,宪法修正的时间顺序是故本题答案选B。15.(单选题)王某见一男子醉卧马路边,对周围谎称为其朋友,将该男子扶到僻静处,拿走其皮包(内有现金3500余元)。王某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B.盗窃罪C.抢劫罪D.抢夺罪答案:B解析:B 诈骗是使得别人陷于认识上的错误,把钱财主动交出来的行为。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结合题干可知,A、C、D三项都不符合题意,故本题答案选B。16.(单选题)下列属于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 )。A.大理白族自治州中共党委和人民政府B.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C.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D.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答案:D解析:D 我国宪法第112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故本题答案选D。17.(单选题)我国专利法中强调发明制造,下列不属于专利法中讲的发明制造的是()。A.发现B.发明C.外观设计D.实用新型答案:A解析:A 专利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故本题答案选A。18.(单选题)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A.乡镇党委B.乡镇政府C.乡镇人大D.乡镇派出所答案:C解析:C 宪法第9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所以本题选择C选项。19.(多选题)甲、乙共谋强奸丙,到丙的住所对其实施了强奸。事后,甲趁丙不注意之机,将丙的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中甲的行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A.甲和乙成立盗窃罪的共同犯罪B.甲单独对自己的盗窃行为承担刑事责任C.甲的行为只构成盗窃罪D.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强奸罪,应实行数罪并罚答案:BD解析:BD 乙与甲在盗窃上没有意思联络,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故不是共犯,A项错误;甲在强奸丙后,偷拿丙的财物,单独构成盗窃罪,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据此可知,C项错误、D项正确。故本题选BD。20.(单选题)刑法理论上通常将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与( )。A.简单客体B.直接客体C.复杂客体D.次要客体答案:B解析:B 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要件之一,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在刑法学中,通常把犯罪客体分为三种,即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这三者是按照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所作的不同层次的概括,是一般与特殊、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其中,犯罪直接客体又可分为简单客体、复杂客体,复杂客体中又包含主要、次要、随机客体。故本题选B。二1.(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的( )受法律保护。A.行政行为B.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C.依法履行公务的行为D.职务行为答案:B解析:B 根据公务员法第9条规定,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公务员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其含义有四层:一是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不受干扰和破坏。二是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有关当事人有服从或者配合的义务。三是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时,他的人身安全是受法律保护的。四是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由此所发生的责任问题,原则上由所在机关来承担责任。故正确答案为B。2.(不定项选择题)行政执法中,( )赋予当事人充分的权利并提供权利受侵犯时的救济渠道,从而有效地保护人权。A.公平正义B.实体正义C.程序正义D.法治答案:C解析:C 程序公正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目的和价值:一是程序公正首先应当保障实体公正的实现。实体公正是一种结果的公正,而任何结果都是经过一定的过程得以实现的。二是程序公正赋予当事人充分的权利并提供权利被侵犯时的救济渠道,有效地保障人权。故正确答案为C。3.(单选题)近年来,“民告官”案件时有发生,“民告官”的依据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答案:D解析:D 民告官,是行政诉讼或行政官司的俗称。行政诉讼是“官”民矛盾的化解机制。行政法调整的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构成的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而这两部分内容分别体现的就是“官管民”和“民告官”的关系,例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就是监督行政关系。故正确答案为D。4.(单选题)卫生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某国有企业共同作出一项处罚,该企业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企业应当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由国务院作出行政复议决定B.该企业可以同时向两个机构申请行政复议,由国务院作出行政复议决定C.该企业可以同时向两个机构申请行政复议,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机构同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D.该企业可以同时向任何一个机构申请行政复议,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机构同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答案:D解析:D 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由于卫生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此国有企业共同作出了处罚,所以该企业可以同时向任何一个机构申请行政复议,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机构同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故正确答案为D。5.(单选题)某市政府所属A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被撤销,其职能由市政府所属B行政机关继续行使。受到行政处罚的公民不服,准备提起行政复议。此时他应以( )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A.A机关B.B机关C.市政府D.省政府答案:B解析:B 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本题答案为B。6.(单选题)下列处理问题的做法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是:A.某公安局处长对本人被辞退的决定不服,当天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某工商局科员拒不赡养父母,情节严重,单位给予其开除处分C.某省商务厅厅长退休后第二年到商务厅下属商贸公司任职,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D.某税务局科长执行公务时,认为局长的决定有错误,向局长提出改正意见答案:A解析:A A项中,“处长被辞退”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因为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的,故A项错误。B项中,科员拒不赡养父母,情节严重,已经构成“遗弃罪”,此时单位可以给予其“开除”处分,故B项正确。C项中,商务厅厅长退休后第二年到商务厅下属的商贸公司任职,违反了“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这一公务员法中的规定,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是正确的做法,故C项正确。D项中,公务员是有“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的,故“科长向局长提出改正意见”是符合规定的,D项正确。本题是选非题,因此,本题答案为A选项。7.(多选题)经营者违犯反不正当竞争法给其他经营者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的,其赔偿范围包括( )。A.被侵权人因调查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B.侵权人在侵权期间的全部所得C.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的全部经营损失D.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利润答案:AD解析:AD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犯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正确答案为AD两项。8.(单选题)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最基本的特征是( )。A.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B.具有违法性C.尚不够刑事处罚D.应受治安管理处罚答案:A解析:A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入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有的行为虽然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了损害,但其实质可能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属于违法行为。比如紧急避险虽然牺牲了他人较小的合法利益,但在总体上仍属于有益社会的行为,因而不为法律所禁止。因此,具有社会危害性,即侵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所保护的特定的利益,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个本质特征。同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只是侵犯了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所保护的利益,在性质上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因而其社会危害性是有限度的,超过了这一限度,就会成为犯罪行为。故本題答案选A。9.(判断题)管制是轻于拘役的主刑,因此管制最低期限比拘役最低期限更低。( )答案:N解析:N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第42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10.(判断题)爆炸罪与采用爆炸手段实施的杀人罪之间的区别是行为是否有致人死亡的结果。( )答案:N解析:N 爆炸罪与采用爆炸手段实施的杀人罪两者都可能有致人死亡的结果其区别应在于是否有特定危害对象及是否有意危害公共安全。故本题判断错误。11.(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机关中( )有权制定行政法规。A.全国人大常委会B.省级人大C.省级人民政府D.国务院答案:D解析:D 根据宪法第89条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可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等职权。故本题答案选D。12.(判断题)根据宪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不需要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答案:N解析:N 宪法第128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故本题判断错误。13.(单选题)某结核病医院将该院近一年治愈的病人的名单刊登在报纸上,以证明医院的水平,该医院的行为构成( )。A.侵害了患者的名誉权B.侵害了患者的就医权C.侵害了患者的隐私权D.真实报道,不构成侵害答案:C解析:C 民法总则 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本题中医院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14.(单选题)下列选项中构成不作为犯罪的是( )。A.甲到湖中游泳,见孙某也在游泳。孙某突然腿抽筋,向唯一在场的甲呼救。甲未予理睬, 孙某溺亡B.乙女拒绝周某求爱,周某说“如不答应,我就跳河自杀”。乙明知周某可能跳河,仍不同 意。周某跳河后,乙未呼救,周某溺亡C.丙与贺某到水库游泳。丙为显示泳技,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到深水区教其游泳。贺某忽 然沉没,丙有点害怕,忙游上岸,贺某溺亡D.丁邀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丁未 下河救人,秦某溺亡答案:C解析:C AB项中,甲、乙没有救助义务,因此不构成不作为犯罪。C项中贺某溺亡于深水区是由于 丙的行为造成的,丙应当为其先行行为负责,因此丙构成不作为犯罪。D项中,秦某是成年人,丁虽然与秦某一 同漂流,但是秦某应当对漂流活动所蕴含的风险自我担责,丁某并非负有刑法作为义务,因此丁不构成不作为 犯罪。故本题答案选C。15.(多选题)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有( )。A.三权分立原则B.民主集中制原则C.社会主义法制原则D.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E.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答案:BCDE解析:BCDE 我国宪法的有四大基本原则,即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保障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法制原则。A项三权分立原则是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宪法原则。故本题应选BCDE。16.(多选题)根据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理解正确的是( )。A.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B.食品安全标准是推荐执行的标准C.没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企业不允许再制定企业标准答案:AC解析:AC 食品安全标准是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的效力高于地方标准;同时,地方标准的内容,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只在本企业内部适用,对他人不具有强制力。17.(判断题)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答案:Y解析:Y 行政诉讼法第35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故本题说法正确。18.(单选题)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刘某在服刑期间有立功表现,根据法律规定,有权裁定刘某减刑的是服刑地的哪一个机关?( )A.监狱B.公安机关C.人民检察院D.人民法院答案:D解析:D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故本题答案为D。19.(单选题)在我国现行的法制下,行政立法的主体是国家( )。A.行政机关B.权力机关C.司法机关D.检察机关答案:A解析:A 行政立法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政立法主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故本题选择A。20.(单选题)刑法修正案(十)规定,在公共场合侮辱国歌或将被处( )年以下有期徒刑。A.2B.3C.4D.5答案:B解析:B 刑法修正案(十)规定,在公共场合侮辱国歌或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本题应选择B选项。三1.(单选题)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说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A.采用的生产技术B.采用的科学成果C.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D.采用的经营方式答案:C解析:C 商业秘密可能是技术信息、经营方式、或者是经营信息、科学成果,其共性是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故正确答案为C。2.(单选题)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下面对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表述正确的是()。A.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B.人民主权原则、罪名法定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C.基本人权原则、依法解释原则、法治原则和经济中立原则D.基本人权原则、罪名法定原则、法治原则和经济中立原则答案:A解析:A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之间实行民主集中制。”对上述原则有一定的体现。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专章规定和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现了对公民的宪法保护。2004年,我国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它为我国宪法观念从工具主义向宪政主义转变提供了契机。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无一例外地承认国家的权利属于人民.并以此作为重要的宪法原则,我国宪法也同样接受人民主权的思想,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修改宪法,在宪法第5条中增加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在宪法上正式确立了法治原则。B选项的罪名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原则,C选项的依法解释原则与经济中立原则是没有的,同样D选项也错误。故正确答案为A。3.(单选题)根据物权法规定,以下不得用于抵押的是( )。A.建设用地使用权B.原材料,半成品C.交通运输工具D.学校用于公益目的的教育设施答案:D解析:D 物权法第184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不得用于抵押。故本题选D。4.(判断题)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所有物品。( )答案:N解析:N 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故本题判断错误。5.(单选题)某省委副书记甲因涉嫌贪污受贿被立案侦查,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是( )。A.公安机关B.人民法院C.人民检察院D.国家安全机关答案:C解析:C 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査。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査。故本题答案选C。6.(多选题)犯罪集团的主要特征有( )。A.主体必须是由3人以上组成的B.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和固定性C.具有共同实施某种犯罪的目的性D.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答案:ABC解析:ABC 刑法第26条第2款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犯罪集团的特征主要有:(1)人数较多,即三人以上;(2)组织性和固定性;(3)目的明确。故本题答案选ABC。7.(单选题)行政诉讼中,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是( )。A.个体摊位对罚款、吊销营业执照不服B.某企业认为某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C.某国家机关一处长对撤销职务不服D.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答案:C解析:C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8.(多选题)xx年1月6日,公民楚某驾车出行闯红灯被交通支队交警处以罚款,交警依法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应载于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项目有( )。A.楚某的姓名B.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C.罚款的缴纳方式D.作出罚款决定的依据答案:BD解析:BD 行政处罚法第34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故本题答案选BD。9.(单选题)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B.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C.甲因出差,将一部电脑放入乙家D.甲把乙打伤,赔偿乙医疗费1000元人民币答案:C解析:C C项甲乙构成保管合同关系,A项甲的行为属于拾得遗失物,D项甲乙构成侵权关系,B项甲乙不构成法律关系。故本题答案选C。10.(单选题)陈某和陆某是邻居,陈某家建房挖地基,导致陆某房屋墙面出现裂缝。陆某遂找陈某要求修缮,遭到陈某拒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陈某不可以挖地建房,因为挖地建房会损坏邻居陆某的房屋B.陆某家出现裂缝,属于意外事件,陈某不需要承担责任C.陈某可以挖地建房,但对邻居陆某造成的损害应当给予赔偿D.陈某在自家的地基上建房,造成陆某家的墙面出现裂缝,不需要承担责任答案:C解析:C 物权法第92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陈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的权利是法定的,但是对因此造成相邻的陆某的直接损失,应当给予赔偿。故本题答案选C。11.(单选题)春运期间,一务工女在高铁西站候车室进站安检后,忙乱中将装有1万元现金及其他物品的手提箱遗落在传送带末端,甲见状遂提一只相同的空手提箱将务工女遗落的手提箱互换,被便衣民警当场抓获,甲的行为涉嫌构成( )。A.盗窃罪B.侵占罪C.抢劫罪D.偷盗罪答案:A解析:A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指在未得到他人许可的情况下,以自以为不会被他人及时发觉或者及时维护的方式取得财物或其他物质的行为。故本题答案选A。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题需要区别的是侵占罪。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非法侵吞:“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是侵占罪成立的前提,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12.(多选题)国家公务员职位分为( )。A.领导职务类B.行政执法类C.综合管理类D.专业技术类答案:BCD解析:BC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故本题答案选BCD。13.(单选题)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不包括( )。A.职工代表大会B.股东会C.董事会D.监事会答案:A解析:A 有限责任公司通常应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作为主要的组织机构。职工代表大会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故本题答案选A。14.(判断题)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答案:N解析:N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7条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故本题判断错误。15.(多选题)廖某长期向消费者出售伪劣食用油,后来被消费者王某、张某、李某起诉,廖某在应诉答辩后就忽然失踪。对此法院下列处理不当的有( )。A.延期审理B.中止诉讼C.终结诉讼D.缺席判决答案:ABC解析:ABC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故本题答案选ABC。16.(判断题)行政违法仅指行政相对方的违法,分为作为行政违法和不作为行政违法两种情况。()答案:N解析:N 根据违法的形式,行政违法可以分为作为行政违法与不作为行政违法。行政违法主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另一类是行政相对人。17.(单选题)张某在商场买了一台电视机,才使用10个月就出现了故障。在“三包”期内经过两次修理,电视机仍然无法正常使用。发生纠纷时市场上已无同型号电视机,则()。A.张某只能要求再次修理B.张某只能要求调换其他型号的电视机C.商场应退货但可抵扣折旧费D.商场应无条件退货或予以更换其他型号的电视机答案:D解析:D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18.(单选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个不属于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B.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C.受他人挑唆实施违法行为的D.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答案:C解析:C 行政处罚法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27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故本题选C。19.(单选题)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李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B.经公安机关调查,李某是在其父亲规劝并陪同下到公安局投案的,虽然李某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但因其不是自己主动投案,不是自首C.对于自首的李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如果李某自动投案后,又逃跑了,就不能认定为自首答案:B解析:B 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因此A、C两项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由此可知,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故本题答案应选B。20.(单选题)行政监督的对象是()。A.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的行为B.相对方遵守法规,规章的情况C.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D.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答案:D解析:D 行政监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专设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广义的行政监督泛指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等多种社会力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本题应选择D选项。四1.(单选题)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B.一般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C.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答案:D解析:D 按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均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D项忽略了间接选举的适用层级,不正确。故正确答案为D。2.(单选题)根据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相关规定,录用担任( )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A.科员以上B.主任科员以上C.科员以下D.主任科员以下答案:D解析:D 公务员法第21条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故正确答案为D。3.(不定项选择题)行政合同是一种重要的行政管理手段。使用行政合同能减低行政机关对个人进行单方命令的行政安排,减少因双方利益和目的的差异而带来的对立性,有利于化解矛盾,创造和谐社会。行政机关签订的下列文书中,属于行政合同的是:A.计划生育合同B.国家科研合同C.行政补偿合同D.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合同答案:ABCD解析:ABCD 行政合同是现代行政法上较为新型且重要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行政合同引进了公民参与国家行政的新途径,通过行政合同,普通公民可以以积极的权利方式而不仅仅是负担义务直接参与实施行政职能特别是经济职能。行政合同的种类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合同、公用征收补偿合同、国家科研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国家订购合同、公共工程承包合同、计划生育合同等。故正确答案为A、B、C、D。4.(单选题)有关人权,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人权是一个社会历史的范畴,不同社会、不同阶级有不同的人权观B.人权的本质特征是自由和平等,其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生存与发展C.享有人权的主体是所有的人,不仅包括单个的人,也包括人的结合D.人权就是“人的权利”,是天赋的,和公民权是一回事答案:D解析:D D项错误,人权是指“人,因其为人而享有的权利”,即每个人都是享有人权的;公民权是指一国公民在法律上所具有的一种能力或资格。当人表现为某一国家的公民,人权实际表现为公民权。因此,人权和公民权紧密联系,但并不是一回事。故正确答案为D。5.(单选题)“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这体现了法治政府建设中哪项要求?A.职能科学B.守法诚信C.执法严明D.权责法定答案:D解析:D “权责法定”是指权力机关的权力和责任都由法律规定,即对权力机关而言,“法不授权不可为之”。题干中“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正是体现了“法不授权不可为之”。故正确答案为D。6.(单选题)对正在进行的( )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A.抢劫B.盗窃C.聚众斗殴D.非法拘禁答案:A解析:A 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选A。7.(单选题)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土地的所有权不能转让,使用权可以转让B.土地的使用权不能转让,所有权可以转让C.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不能转让D.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可以转让答案:A解析:A 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故本题答案选A。8.(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人民法院可以不为其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是( )。A.被告人是盲聋哑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B.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C.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D.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答案:B解析: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42条规定,对下列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一)盲、聋、哑人;(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故本题答案选B。9.(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有( )。A.中央军委主席B.总理C.副总理D.国家主席答案:BC 解析: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10.(单选题)甲因遭丈夫乙的虐待而被迫离家独居。某日女儿丙(13岁)来看望甲,甲叫丙把家中的老鼠药放到乙喝的酒中,丙按甲的吩咐行事,至乙死亡。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丙构成共同犯罪B.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C.甲是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D.甲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答案:D解析:D 本题考查的是共同犯罪的主体特征。在本题中,丙只有13岁,按照刑法规定,不能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也就不能和甲一起构成共同犯罪,因而选项AC都是错误的。实际上,在本题中,甲是间接实行犯,丙不构成犯罪,甲要丙把老鼠药放到乙喝的酒中,这样甲的行为只侵害了乙的生命权,并不危害公共安全,所以,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不是投放危险物质罪。因而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D.11.(单选题)关于货币犯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以货币碎片为材料,加人其他纸张,制作成假币的,属于变造货币B.将金属货币熔化后,制作成较薄的、更多的金属货币的,属于变造货币C.将伪造的货币赠与他人的,属于使用假币D.伪造货币的,处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答案:C解析:C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了变造货币罪。伪造与变造的含义不同:伪造是模仿真实的货币,即存在与所造的假币相对应的真货币,也可能是行为人自行设计制作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货币的假币;变造则是对真正的货币本身进行各种方式的加工,改变其面值、含量的行为。以真货币为材料,制作成丧失真货币外观的假币的行为,应认定为伪造货币罪。将金属货币熔化后,制作成较薄的、更多的金属货币的行为,属于伪造货币。A选项,以货币碎片为材料,加人其他纸张,制作成假币的,此情形属于以真货币为材料,制作成丧失真货币外观的假币的行为,属于伪造货币,而非变造货币,因此A选项错误,不当选。B选项,将金属货币熔化后,制作成较薄的、更多的金属货币的,也属于伪造货币,B选项错误,不当选。使用假币罪中的“使用”,既可以是以外表合法的方式使用,也可以是以非法的方式使用。前者如购物、存人银行、赠与别人等;后者如赌博等。因此将伪造的货币赠与他人的,属于使用假币的行为,C选项正确,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D选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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