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厂房安装劳务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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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本轻钢厂房安装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建筑法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作业规程等,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的,其表述的意思真实一致,并保证自觉履行之。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钢结构安装承包合同甲 方(发包方): 住 所: 邮 编:法定代表人: 职 务:电 话: 传 真: 乙 方(承包方):住 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职 务:电 话: 传 真: 1. 工程项目概要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内容: 1.3.1钢结构工程结构部分安装施工;1.3.2钢结构工程围护及屋面采光、通风、排风系统和落水系统安装施工;1.4工程承包范围: 1.4.1地脚螺栓现场复合,施工场地接收,主体复测;1.4.2安装构件和零件接收(包括:场地内卸车,材料清点并签收,材料保管和保护,场地内构件转运,废余料装车退货等);1.4.3施工图和加工详图包括的全部钢结构安装施工作业;1.4.4施工图和加工详图包括的全部围护、采光、通风、排风、落水系统安装施工作业;1.4.5施工图和加工详图变更后包含的全部施工作业;1.4.6结构及围护等部件因设计失误、制作误差或运输变形需要在现场矫正修改的作业,大批量发生时,经甲方签证确认后费用另计;1.4.7 收集安装记录资料并在项目部的协同和指导下整理工程交工资料;1.4.8 和项目部共同组织进行工程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1.5 工程建筑面积:1.6 工程安装费用:1.6.1 钢结构主次构件维修费:1.6.2 外墙板、内墙板(含保温棉施工、包边包角);1.6.3屋面板、吊顶板(含落水管、雨篷、保温棉施工、包边包角); 1.6.10 所有费用一口价合计人民币(大写):1.6.11 (小写):1.6.11 本合同价款是安装预算款,合同单价在本工程的范围将不随工程量及价格的变动而变动;1.6.12 业主方要求改变工程范围及内容或需要更改合同内容时,将通过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1.6.13 承包的方式:承包工程的安装工期、质量、安全,确保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通过; 1.6.14 承包的费用中含:1.6.14.1 人工费;1.6.14.2 施工机械使用费;1.6.14.3 施工安全措施费;1.6.14.4 辅助材料费如焊条、氧气、乙炔等;1.6.14.5 劳动保险金、意外工伤事故险金、治安许可证、外地人口暂住证、务工证、健康证;1.6.14.6 水电费用;1.6.14.7 机、物、料保存、保管所发生的费项;1.6.14.8 安装施工人员住宿费差旅费(房租水电路费等);1.6.14.9 安装措施费(脚手架搭设,吊篮吊具等费用);1.6.14.10 场内倒运费用;1.6.14.11 现场文明施工费;1.6.15 本合同价款包括了本工程的全部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不再另外支付有害身体健康之损害费用、夜间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加班费、空中作业超高危险作业费、生产及施工进行费、与其它单位协调费、施工照相费。2. 甲方施工准备2.1 开工前负责与业主方协调完成提供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工作;2.2 负责组织协调业主、设计、乙方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共同签署纪要文件,并在会后三天内分送相关单位,同时提供安装施工所必需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2.3 负责办理施工安全许可证和施工备案及协调当地政府施工主管部门关系;3. 乙方施工准备3.1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机械进场,管理人员应配备:材料管理员、安全员、施工员; 3.2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配件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水电表初读数记录表送甲方;3.3 负责基础预埋螺栓等一系列的土建资料交接工作,交接证明文件上要有土建方和业主方的代表签名,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复测,确保复测资料准确真实,复测每页数字、表格均应有土建方、业主方代表的签名;3.4 配合甲方工地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3.5负责配备机具用的电缆线、配电板、水、电表等用电、用水设备并配备经检测合格的测量仪器;3.6 负责施工中的安全宣传教育,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在开工进场当日将安全制度送甲方,在五天内以公告牌的形式将安全制度公告于施工场地中;3.7 负责做好材料卸车、核查、保管、以及成品保护、矫正、消除缺陷、场内倒运等工作;3.7.1 到现场的构件和零件必须清点清楚,且在24小时内签收回单,否则视按甲方的送货单到货,以后少料视为乙方责任;3.7.2到现场的构件和零部件,乙方必须妥善保护和保管,螺栓等小部件必须分类标示放置在仓库内,主次构件在现场必须放置整齐规范,不能浸湿的材料应放置在室内或做防雨措施;3.8 遵守国家法律及施工所在地政府的一切规章制度,按当地公安、劳动保险、计划生育等部门规定办理全部许可手续;3.9 遵守甲方公司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现场安装培训并按国家规范、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安装手册、安装工艺进行安装作业;3.10乙方在收到结构及围护部分施工图纸及计划发货清单后七天内对发货清单审核完毕,并对审核结果给予书面确认,逾期不予书面确认的,视为已经确认.计划发货清单经乙方确认后,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超出计划发货清单以外的材料增补,因增补材料的成本费及运输费由乙方承担,此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是因为设计错误、清单错误、制作错误、运输途中丢失或损坏、业主提出更改要求等原因而增补的构件或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4. 乙方的安装施工工作4.1 对安装工人进行安全交底并作记录; 4.2 施工中使用的不允许浸湿的材料(包括仪器、设备等)堆放保管时,应放垫木并用塑料布盖住以防止雨水浸湿;4.3到每月二十日为止向甲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已完工程月报(必须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及照片等);4.4按工程需要或甲方的要求采取各种安全措施保证施工安全(费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可自行采取安全措施,其费用加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4.5 遵守地方政府对安全的管理,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4.6 按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及国家现行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作好自检工作;4.7 按要求作好施工安装记录、各工程照片(反映业主方要求)、隐蔽工程记录等施工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4.8 乙方安排人员清理整顿现场,若乙方清理整顿不到位,不能满足要求而导致被罚款或处罚,责任由乙方负责;4.9 施工时发生的垃圾应及时运出场外,费用由乙方负责;4.10工程移交前,乙方负责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修复,业主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由业主方承担;4.11 施工中,由于自身原因发生的人身或设备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书面报告甲方;4.12 施工中,由于安装自身原因或者对构件尺寸复查不力而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要求报告甲方;4.13为作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构筑物及临街交通要道、绿化带、人行道的保护,乙方应提出专项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防护不力发生事故,则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14 工程完工后应对现场清理(包括渣土、建筑材料、垃圾转移和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拆除),并将构件和围护表面、门窗、玻璃、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浴室的排水和给水管道清理干净畅通,做到工完场清;4.15 工程完工后,余料、废料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对全部材料清点、登记,列出详细清单报告甲方,协助甲方对余料、废料进行妥善处理;如果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处理现场材料,甲方有权按材料价值的五倍向乙方索赔,并有权在乙方的剩余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剩余工程款不足时,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偿。5. 工程期限5.1 双方根据业主方的要求,规定总安装工期是 日历天。6. 开 工6.1 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完备以下手续及文件,作为工程档案,备甲方检查:6.1.1 业主方的开工通知,甲方的进场施工通知书;6.1.2 乙方依据开工通知书填报的并经业主方和甲方共同确认的开工报告;6.1.3 土建方的土建交割手续;6.1.4 施工人员的意外保险单据和施工人员明细表(含身份证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和上岗证书); 7. 延期开工7.1 乙方遇到下列情况,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签证后可以延期开工;7.1 按施工准备规定要求,不能提供施工场地,基础,道路,电源等,影响进场施工;7.1.2凡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按时开工的;7.1.3重大设计变更,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其它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开工的,经甲方同意并签证后而影响进度的;7.1.4乙方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五天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书面请求和理由,甲方代表收到乙方请求后五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请求,工期可相应顺延,否则,工期不予顺延;8. 暂停施工8.1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发出通知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工并保护好已完工程,实施甲方处理意见,需要恢复施工的,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甲方批准后继续施工;8.2 因政策调整而停、缓建的工程,双方协商将在建工程做到合理部位,由此造成乙方停工、窝工、倒运、材料和构件积压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给乙方。9. 工期顺延9.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9.1.1 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9.1.2 土建方或业主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施工场地;9.1.3 不可抗力;9.1.4 业主方不按本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9.2上述情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9.3 非91列出的各种原因,工程未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0. 工期提前10.1 工期提前是指工程在总的工程期限内完全竣工,提前的日期自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0.2 工程如果需要提前竣工,经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给予批准后为赶工期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等;10.3 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壹天由乙方付给甲方本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这一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11.工程质量11.1 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合格 标准;11.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安装,并接受甲方工地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的监督和管理;11.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1.3.1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甲方、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工地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11.3.2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和业主监理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11.3.3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甲方安装手册及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项工程质量评定,并及时将单项工程质量的评定结果送甲方。单项工程安装完毕,应会同甲方、业主、监理进行中间验收;11.3.4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工地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工程监理备案;重大质理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建设单位、甲方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处理事故之费用按各方责任分担。12. 检查和返工12.1 乙方按规范、标准、设计要求及甲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派出人员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12.2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有关工程安装质量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等影印件或原件;12.3 乙方必需健全质量检验制度,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验员,做好自检记录,没有自检记录或记录不完整或弄虚作假的,最高可处罚扣除本合同价款3%;12.4 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12.5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反之,乙方不承担费用,工期顺延。13. 设计变更13.1 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修改,须经甲方同意并取得以下批准:13.1.1 超过原设计规模和标准,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的批准文件(包括计划指标等);13.1.2 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修改通知单或图纸、说明、发出的份数与原设计图相同等);13.2 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并扣除 10 %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留滞五年;13.3 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五天内和原设计单位商定,并制作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双方签字后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13.4 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在乙方施工前两天通知乙方。14. 建材、设备供应14.1 本工程施工人员工作服、安全帽等劳保安全用品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14.2 材料、设备代用:根据工程需要,经征得设计单位和甲方代表同意,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节省的费用归甲方,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由此延误的工期和相应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14.3 乙方每十天向甲方汇报材料准备情况,材料入场使用计划。15. 工程验收15.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为依据;15.2 工程必须经过结构验收后才能进行围护安装;15.3 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包括竣工图在内的完整竣工资料(一式五份且应符合城建档案管理的标准)和竣工验收报告,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天内联系业主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15.4 乙方不能以进度款或结算为由故意推迟递交竣工资料而影响验收和正常投产,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本合同总价的1%的罚款;15.5 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15.6 单项工程若需单独移交的,移交时,双方必须办理中间手续,以此作为单项工程验收依据,乙方在单项工程验收后二十天内将工程结算资料送甲方签收;15.7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甩项竣工时,双方及业主方协商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15.8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把工程移交给业主方使用;15.9 乙方在责任书确定的工程现场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应在业主要求的期限内后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场清;逾期不拆除,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16. 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16.1 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主体钢结构整体完工,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确认后支付工程款 ;维护结构安装完工,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确认后支付工程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0天内付足本合同总价的 ,余款 作为工程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 质保金,二年无质量问题再付 质保金;在一年内工程维修数量超过3次,一年后应付的5%质保金延长到第二年后再付;连续维修5次未修好的工程,质保金将扣下不再予以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须由甲方工地代表签字后方可支付;质保金支付应由售后服务处确认后方可支付。16.2 本合同为结算方式:16.2.1 发票支付;16.2.2 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施工图和加工详图为依据,其中主结构按照发货清单重量计算(高强螺栓、普通螺栓等螺栓类不计重量);围护按照现场实铺面积计算。16.3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竣工结算文件交甲方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10天内审查完毕并予答复。17. 双方的职责17.1 甲方职责:17.1.1 负责按设计图纸和乙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将配套构件及时运送到施工现场,负责协调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排除施工障碍;17.1.2 有权布置、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生产、安全施工措施;17.1.3 有权处罚违章、违规、违法、违纪行为,违法违规发现一次扣1001000元,违章违纪发现1人次扣100元,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17.1.4 不按本合同规定拨付工程安装款,其所延付金额每天按万分之五偿付给乙方。171.5 负责缴纳国家明文规定的规费。17.1.6 乙方必须严格按工程安装资源保证承诺书实施,欲变更时可书面向甲方工地代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变更并按变更后的方案执行,否则按违约论处,罚没履约保证金。17.2 乙方职责:17.2.1 在开工前5天内,乙方须提供其所有务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及上岗位复印件等资料交甲方备案。如乙方未如实提供的,甲方有权按每人5001000元予以处罚。17.2.2 在施工过程中,经甲方同意购买的材料应提供购买材料清单,发票及产品合格证,质保证书(质保单)等资料交甲方备案。如乙方未能提供的,甲方有权不支付该材料费已支付的材料费用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回;如乙方弄虚作假致使甲方利益受损,甲方有权按已购材料差价部分不少于10倍的罚款,此款项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7.2.3 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及国家规范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和整改,由于修理和整改造成逾期交付的,每天按本合同总造的1%偿付违约金;17.2.4 工程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每天按本合同总价的1%偿付逾期违约金;17.2.5 负责赔偿由乙方遗失、损坏的各种构件及零配件、油漆等;17.2.6 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理,若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甲方按损失和影响程度,确定具体额度,在工程款中扣除;17.2.7 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内乙方应负责无偿保修,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好全部的服务手续。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维修,乙方负责包括材料费在内的全部维修费用,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及时派人维修,甲方有权另派人员维修,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工程质保金中扣除;17.2.8 乙方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如发生偷工减料现象,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按偷工减料部分的施工工作量及减少部件价格总和十倍扣罚乙方工程款;17.2.9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指挥和调度,在符合甲方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施工,否则按违约论处,每次扣罚1000-5000元;17.2.10 本合同价不包括业主、监理人员佣金及公司领导、其它施工人员、业务人员、管理人员去工地费用开支,另外未经乙方签字认可的其它费用不得计入本工程承包范围内;18. 保 修18.1 保修期限:分别以每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业主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整体工程保修自整体工程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保修职责;18.2 免除保修责任范围:业主使用过程人为损坏、原设计错误隐患、业主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因素损坏;18.3 保修内容包括:本合同价款(含补充协议价款)中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18.4 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责任书总价款的3000质保金,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质保金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18.5 竣工验收后在本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客户投诉,由甲方按以下处理:一、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处理的,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维修人员进行维修,除因维修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外,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维修费用等额的处罚;二、甲方也可直接委托其他单位或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因维修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19. 安全施工19.1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质量事故和建筑倒坍等工程事故所有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并承担因此给甲方或业主造成的任何损失。19.2 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时通知甲方工地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9.3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之前,应向甲方工地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工地代表批准后实施;19.4 乙方应投入安装费用的3-5%购买安全设施,安装队的安全投入必须达到安装费用的35%,如安装队安全投入不足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从安装费中提取相应比例的费用购买安全设施,投入到工程中去。19.5 乙方进场安装前必须为安装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20. 不可抗力20.1 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20.1.1 六级以上的破坏性地震警报期间;20.1.2 六级以上持续一天的强风;20.1.3 33MM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暴雨;20.1.4 20年以上未发生过,超过或达到人体体温持续三天的日最高气温天气;20.1.5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等);20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施救措施并向甲方通报受灾情况,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损害终止后三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式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至灾害结束。21. 计量和记载21.1 乙方在开始施工前,应安装符合国家计量规格和标准的水表、电表;21.2 乙方应在开工前抄录水、电表显示读数,并报甲方,待甲方汇同业主方于水电表初读数登记表上签字后,乙方可以开始使用工地的水、电;21.3 乙方应每月记载水、电用量和停电停水时间,报甲方工地项目部和业主方给予签名确认,每次抄录读数汇总后由甲方工地代表及业主署名确认,并作为竣工材料之一,并存档;21.4 乙方应每日记载工地气象之变化,记载内容包括:21.4.1 雨、雨量、降雨起止时间;21.4.1 风、风向、风力、刮风起止时间;21.4.2 雾、雾浓度、降雾起止时间;21.4.3 雷电、雷电起止时间;21.5 工程日志的记录应包括工程进度情况、材料到位情况、安全情况等内容。22.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22.1 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22.1.1 乙方的安装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而又不能或不愿改正时;22.1.2 乙方工期达不到责任书的进度要求而又不能或不愿采取有效的措施时;22.1.3 乙方的施工计划明显不符合甲方要求时;22.1.4乙方施工期间不服从甲方或业主或监理或当地政府主管理部门的管理而又不能或不愿改正时。22.2 变更或终止合同时,甲方有下述权利:22.2.1 甲方另行组织安装作业队伍,与原乙方共同作业,责任由原乙方负担;施工价格由甲方决定,乙方必须认可并配合施工。22.2.2 甲方派出作业队伍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调遣费、对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整改而产生的费用等其它安装作业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担;22.2.3 合同终止后24小时内,乙方应清点场地材料,并撤出场地,并发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包括已安装的工程量、场地材料情况);22.2.4 乙方不完成上述手续或不按时完成上述手续的,其缺失材料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按工期延误条款处违约罚金至完善手续止;22.2.5 乙方的结算在甲方与新聘请施工队结算完成后,再进行结算;22.2.6 合同变更或终止引起的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均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23. 附 则23.1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效力;23.2 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缴纳 贰万 元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工程安装资源保证承诺书和安全施工协议后本合同生效,终止于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合同履行完毕后归还履约保证金;23.3 合同中未尽之事宜,协商后另具协议作为附件,与合同效力等同;23.4 合同发生合同纠纷,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4. 本责任书的附件工程安装资源保证承诺书、安全施工协议为本合同附件。甲方为工程管理而制定的各种规程和制度,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按甲方工地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甲方:(全称)创新彩钢结构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签章) (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人代表人:(签章)授权委托人:(签章) 授权委托人:(签章)经办人: 经办人: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电话: 电话:电传: 电传:邮政编码:065302 邮政编码:年 月 日 年 月 日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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