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43 001-2012 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低盐渍蔬菜.doc

上传人:丁** 文档编号:1510712 上传时间:2019-10-23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7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DBS43 001-2012 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低盐渍蔬菜.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DBS43 001-2012 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低盐渍蔬菜.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DBS43 001-2012 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低盐渍蔬菜.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发布低盐渍蔬菜(DBS 43/001-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湘卫通告2012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卫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湖南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低盐渍蔬菜(DBS 43/001-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特此通告。 附件:低盐渍蔬菜(DBS 43/001-2012)二O一二年七月八日 DBS43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S 43/001-2012低盐渍蔬菜2012-04-21发布2012-04-25实施湖南省卫生厅 发布DBS 43/001-2012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华容县蔬菜协会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华容县蔬菜加工行业协会、华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克辉、赵培林、周志锋、徐育军。 低盐渍蔬菜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低盐渍蔬菜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蔬菜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腌制、脱盐、切分、调配、灌装、封口、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低盐渍蔬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 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25193 食品中百菌清等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6130 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QB 1007 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号(2009)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3 要求3.1 原辅料要求 3.1.1 新鲜蔬菜:应新鲜,无虫蛀、腐烂、变质,符合GB 2762、GB 2763、GB 25193、GB 26130的规定。3.1.2 食盐:应符合GB 5461的规定。3.1.3 生产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1.4 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均匀一致取试样适量,平摊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鼻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形态完整,组织致密、液汁清亮,不得有霉斑白膜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固形物/(g/100g)75.0QB 1007食盐(以NaCl计)/(g/100g)8.0GB/T 12457总酸(以乳酸计)/(g/100g)1.5GB/T 12456铅(以Pb计)/(mg/kg) 1.0GB 5009.12总砷(以As计)/(mg/kg) 0.5GB/T 5009.11亚硝酸盐(以NaNO2计)/(mg/kg)20.0GB 5009.333.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大肠菌群/(MPN/100g) 散装 瓶(袋)装9030GB 4789.3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GB 4789.4、GB/T 4789.5、GB 4789.103.5 农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 、GB25193、GB26130 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3.6 食品添加剂3.6.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公告的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和相关公告的规定。3.7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方法按JI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3.8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 检验规则4.1 组批以同一批投料、同一工艺、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4.2 抽样随机抽取8袋(总量不少于1kg),样品分成两份,一份供检验用,一份供复检备用。4.3 出厂检验4.3.1 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4.3.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固形物、食盐、总酸、亚硝酸盐、大肠菌群、净含量。4.4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 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 原料、配方及生产工艺有改变时;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 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4.5 判定规则4.5.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4.5.2 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不得复检,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4.5.3 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以复检备用样或以相同批次产品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5.1 标志5.1.1 产品的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号的规定。5.1.2 运输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5.2 包装 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5.3 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5.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库房中,库房内具有防虫、防鼠、防蝇等设施,不得露天堆放、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存。5.5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保质期为6个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各类标准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