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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版商品运输合同范本 标准版商品运输合同1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103号风凰新村东座一楼中通速递【海口海秀分部 甲、乙双方就快递业务合作事宜,本着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合同 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1、乙方根据本协议成为甲方快件的运作公司,为甲方提供国内、港台的快件服务;2、乙方接受甲方快件时,必须保证及时送达和中转,提供方便的查询服务,并及时准 确地反馈甲方快件的转运和派送信息;3、-快正常情况下,;*个小时,快件派送到达目的地,4、甲方有义务准备快件所需要的全部资料、物资 材料 自备 自打包;5、甲方查件时间自交货日起(不含当天),次日下午开始查询,省内快件及国内快件查 询时效为30天内有效,省外快件为一个月内有效,国际快件一个月内查询有效,过期不再 接受查询。二、价格1、根据双方协商制定国际国内报价表(附件一、附件二),并严格按照协商的报价表执 行;2、根据市场燃油价格及空运淡旺季的变化,乙方将会对价格做短期调整,但至少会提 前一天通知甲方。三、付款1、甲方应按照规定的价格(附件一、附件二)定期、足额给付乙方运费;2、乙方每月1日前将甲方上月运费清单送至甲方,甲方在收到清单后应及时核对,于 5日前与乙方确认并付款;3、现金或转帐a.收款名称为:符克森b.收款帐号:6228 4801 5601 8587 964 c.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四、责任1、保险a.除非甲方特别声明,乙方不得为甲方购买任何保险;b.甲方需保价之快件,国内快件每票不得超过人民币五仟元,国际快件每票不得超 过人民币五仟元,如确需超过此保价额,须征得乙方同意,否则视为保价无效; c.乙方代收取保费,保费以保价总额的3%计收。2、赔偿a.所有因丢失、损坏等产生的赔偿都需在事情发生日后二日内知会对方,十五天内 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目的地收件客户与派件公司的货物遗失或损坏的确认书,除此 以外的赔偿请求一律无效;b.因乙方原因引起快件的丢失、损坏等,乙方也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根据有关规定 进行协商赔偿,如协商未成的,则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c.国内快件按运费的五倍但最高不超过¥*元/票的标准进行赔偿,文件按¥*元/ 票赔偿;d.国际件按运费的三倍,但最高不超过¥*元/票的标准进行赔偿;e.在任何情况下,赔偿要求都不得超出国家有关法律及国际公约华沙公约的规定; f-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承诺或实际承担由于丢失、损坏或延误导致的任何 间接损失;g.国际快件需提供的清关文件、清关税金,一律由甲方承担或由甲方通知收件人承 担,因拒绝支付税金及拒绝提供清关文件而引起的扣关、没收或罚款者,一律由甲方承担, 乙方不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任何责任;五、不可抗力1、双方互不赔偿因不可抗力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任何损失,注: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 于:a.自然灾害、天气、买不到燃料、暴乱、战争、民间骚动、罢工、停工、宵禁、机 场或政府当局实施的操作限制:b.其它双方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某方不能履行本协议。2、当一方遭遇不可抗力时,应尽快通知对方,并尽力使这种影响降低至最低程度;3、若不可抗力导致连续30天不能履行业务,任何一方均可提出暂停或终止本协议。六、终止1、任何一方如要终止本协议,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并于通知生效日之前,完成已签 单运输事项及结清应付运费;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a.-方宣告无力还债、破产、被清算、资产被接管;b.双方违反本协议长达30日,既未见积极补救,也未见书面说明。3、甲方不能按时、足额给付乙方运费,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七、协议和附件l、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书面形式,并有双方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2、双方签订的各附件是本协议的正式组成部分;3、如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特别约定除外;4、本协议现有附件一、附件二。八、其它l、本协议受国家法律约束,不得有违背法律的条款;2、如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 的,人民法院决定为最终结果;3、本协议自签字日起有效期为壹年,本协议满壹年续合作重新签协议合同;4、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日起生效。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标准版商品运输合同2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甲方的家具装饰材料需以零担或整车方式发全国各地,乙方是从事汽车货物运输公司。双方结合实际,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一、货物的种类、名称、性质甲方主要生产环保机械设备,需要运输材料以机械设备和部件为主,其货物性质属于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装,不属于“三危”物品。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派员到甲方查看货物及包装,认为可以装运。今后每批货物装运前,乙方除应按甲方的发货单上数量清点外,还应对包装是否符合运输条件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不符合运输要求,应时提出,甲方应及时更正。二、合同期限本合同为长期、不定时的运输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即20*年一月一日至20*年一月一日,合同期间双方合作较好,可在期满前一个另签订合同,继续合作。甲方每次发货时,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如货物重量到达二吨时,甲方派车到甲方厂内装货,否则,甲方派车运到乙方指定地点装货。货物交给乙方前的装运费,由甲方承担。合同期间,甲方必须将自己的货物运输全部交给乙方运输,乙方必须保证提供优质、高效和中等单价的服务。乙方除自己直接运输外,可以转由其它运输单位运输,也可采用铁路、水路运输方式,但乙方应对甲方和收货人负责,不因其它运输人的责任而减少或免除责任。三、货物发往地、运价及到货时间货物发往地、运件及到货时间,将依据甲方所签订的合同协商而定。四、收货人及目的地乙方每次承运甲方货物时,应根据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填写运单,并标明货物价值。乙方运单上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甲方应将货物交给乙方时,还应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结帐联和随货同行交给乙方。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除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随货同行联交给收货人外,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和结帐联应交由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给甲方。收货人是个人时,应附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货人是单位时,应附单位的介绍信。实际收货人不是发货单或提货单本人时,实际收货人应持收货人的委托书,并附收货人与实际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收货人不符合上款之条件时,乙方的工作人员应与甲方联系如何处理。甲方应及时与收货人联系。此期间超过8小时的,除不计算乙方逾期交货外,收货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与收货人未在三日内协商好收货事宜,或根据甲方指意,可将货物运回。由甲方按单程运费的1.5倍支付运费。乙方未按本条规定交结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发货单或提货单所标明的价值及其它相关费用全额赔偿。五、货物保价及保险本合同之运输均为保价运输,所保货物之价值为甲方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所记明的价值。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由乙方缴纳。六、货物安全及赔偿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凡发生在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损坏按下列方式处理:1、收货人在收货时,应当即对货物数量按照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如果发现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乙方应按照货运规则填写货运事故记录(一式叁份),由收货人签字,并交给收货人一份。2、货物灭失、短少,按甲方在发货单或提货单所记明的价值,并减出灭失、短少部份的运输进行赔偿;货物损坏,按损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3、货物灭失、损坏之索偿权,一般由收货人行使。在收货人不行使的情况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赔人的赔偿请求书后的十日内,应提出赔偿方案。乙方未提出赔偿方案,视为同意索赔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并应在二十天内作出赔偿,七、违约责任1、收货人逾期支付运费或逾期提货,按日承担*元的违约金,并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乙方逾期运到和逾期赔偿,按日承担*元的违约金,上述之违约,应以违约责任的本金为限。逾期运到是因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战争造成的,免除承运人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诉讼方式解决。根据便于诉讼和惩罚违约的原则,任何一方起诉,均可选择原告经营所在地或被告经营所在地法院起诉。九、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法、公路货物运输规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2、双方为履行本合同之通知行为按以下方式处理:对于能及时履行,按本合同记明的电话通知对方;不能及时履行的,按本合同记明的地址用特快专递方法通知对方,也可采取本合同记明的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对方。3、双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合同的附件。4、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标准版商品运输合同3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1.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1.2服务区域:中通快递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超过乙方派送范围的乙方不予派送。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甲方自行负责所配送货物的运单打印及分拣包装工作,并保证运输面单上的信息无误。2.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货物晚点责任由甲方承担。2.3非乙方原因导致的货物退换货,将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2.4因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延迟或拒绝收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2.5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乙方每天下午 17:00 前安排人员上门取件,在货物交接时,乙方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请况,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包裹,乙方取件人员在快递单上签字后,则视为甲方已将商品完好的移交给乙方,此后商品的完整性,安全性由乙方负责。3.2乙方应将甲方交付的货物完好无损的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乙方应无偿运至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3.3如果客户或甲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如客户要求跨区域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核实后告知乙方如何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3.4超过乙方派送范围的货物,乙方不予派送。第四条:送达及退回4.1收件人收到乙方的货物时:a.经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b.经检查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在得到甲方的许可后方可将货物退回。4.2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甲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甲方指定仓库。第五条:费用与结算5.1本合同所称运输费用的计算以重量为准,计量单位为1kg,不足1kg按照1kg计算;计费重量的计算将以运送货物包装后的实际重量与体积重量的较大者为依据;体积重量的计算公式(计泡)为:重量(kg)=长(cm)宽(cm)高(cm)/8000运输单价参见附件:中通价格表。5.2每月30日前,乙方提供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明细及汇总交由甲方核对,双方均需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确认。5.3在费用核算无误后,由乙方依据费用总额开具正规行业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运费发票后的*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运费。5.4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第六条:保险及理赔6.1甲方自愿为价值1*元以上配送包裹买保价服务,双方约定的保价费率为3‰,最高报价金额为10*元人民币,甲方自愿选择是否保价。6.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包裹或商品遗失或损毁,或延误配送时效而引发顾客退件,经乙方确认无误后应承担赔偿责任:a.包裹或商品损毁,遗失的,如果甲方已购买保价服务,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如未购买保价,甲方提供交易凭证,乙方按照本单实际交易金额及快递费赔偿。如发生乙方应赔偿金额的,在甲方应付乙方该期款项中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扣除的,由乙方现金补足。b.因乙方原因造成包裹或商品破损而引发顾客拒收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补发一票快件给甲方顾客,如发生该顾客仍然拒收的情况,乙方应免除此单运费。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a.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 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b.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c. 货物的合理损耗。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准则进行裁决。仲裁地为上海。仲裁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执行。仲裁费用,执行仲裁裁决的费用由仲裁裁决书决定。第八条:保密履行本合同过程,甲乙双方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它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20*年10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标准版商品运输合同4委托方:cc(以下简称甲方)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服务内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航空、公路、国内快递等运输服务。第二条:服务确认方式1、乙方通过电话或传真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上门收货、提供运单、检查等服务。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所运货物需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相关货物手续,按双方协商同意的承运方式及服务收费标准开具工作单,依协商的承运方式、期限规定将物品运至目的地。第三条:运送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注意事项1、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应有合理的、符合安全运输的包装,应参加保险,保险费 ‰由甲方支付,乙方可代其办理;乙方应保证在上述服务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如造成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等现象的,按货物的投险申明价值赔偿,最高不超过货物的投险价值.甲方未参加保险的货物若遗失、损坏,乙方按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国内货物最高赔偿额为当票货物运费的3倍(文件按1公斤计)。2、 从承运货物时,至收货人签收时止,乙方对货物的遗失、短少、变质、损坏承担全部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除外:(1)、不可抗力;(2)、货物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3)客户自行包装,因内在缺陷,造成货物受损;(4)客户自行包装,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毁损、短少或遗失;(5)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6)经了解查证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3、 收货签收后,该货物产生的遗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人处,乙方不负责任。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查寻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信息反馈。2、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间与乙方进行结帐,出现违约时承担其相关责任。第六条:争议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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