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模拟试题.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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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 法 学 试 卷 第 1页 ( 共 13 页 ) 上海政法学院模拟宪法学试卷本 科 高 职 开 卷 闭 卷 A 卷 B 卷 我是一名上海政法学院的学生,我珍惜自己的信誉。我郑重承诺将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自愿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愿意按上海政法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界定及处分规定处理。专 业 班 级 考 生 签 名 学 号 成 绩题 号 一 二 三 四 五 总 计 评 卷 人 得 分一 、 单 项 选 择 题 ( 本 大 题 共 40 小 题 , 每 小 题 1 分 , 共 40 分 )得 分 签 名1 根 据 我 国 宪 法 的 规 定 , 下 列 有 关 公 民 基 本 权 利 的 宪 法 保 护 的 表 述 , 哪 一 个 是正 确 的 ? ( )A 一 切 公 民 都 有 选 举 权 和 被 选 举 权B 宪 法 规 定 了 对 华 侨 、 归 侨 权 益 的 保 护 , 但 没 有 规 定 对 侨 眷 权 益 的 保 护C 宪 法 对 建 立 劳 动 者 休 息 和 休 养 的 设 施 未 加 以 规 定D 公 民 合 法 财 产 的 所 有 权 和 私 有 财 产 的 继 承 权 规 定 在 宪 法 “ 总 纲 ” 部 分2 根 据 我 国 宪 法 的 规 定 , 下 列 哪 一 种 说 法 不 正 确 ? ( )A 城 市 的 土 地 属 于 国 家 所 有 , 农 村 和 城 市 郊 区 的 土 地 , 除 有 法 律 规 定 属 于 国 家 所 有 的 以 外 , 属 于 集 体 所 有B 宅 基 地 、 自 留 地 、 自 留 山 属 于 集 体 所 有C 国 家 为 了 公 共 利 益 的 需 要 , 可 以 对 土 地 实 行 征 收 或 征 用D 土 地 的 所 有 权 可 以 依 照 法 律 的 规 定 转 让3 根 据 宪 法 的 规 定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对 于 因 为 政 治 原 因 要 求 避 难 的 外 国 人 , 可以 给 予 ( ) 。A 中 国 国 籍 B 国 民 待 遇C 引 渡 D 受 庇 护 的 权 利4 多 党 合 作 的 指 导 方 针 是 ( ) 。 宪 法 学 试 卷 第 2页 ( 共 13 页 ) A “ 长 期 共 存 、 互 相 监 督 ” 、 “ 肝 胆 相 照 、 荣 辱 与 共 ”B “ 长 期 共 存 、 互 相 监 督 ”C “ 肝 胆 相 照 、 荣 辱 与 共 ”D “ 长 期 共 存 、 荣 辱 与 共 ”5 近 代 分 权 学 说 最 终 完 成 者 是 ( ) 。A 卢 梭 B 洛 克C 孟 德 斯 鸠 D 波 丹6 有 权 审 议 决 定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的 设 立 、 撤 销 、 更 名 的 机 关 是 ( ) 。A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B 国 务 院C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D 省 级 国 家 权 力 机 关7 现 行 宪 法 规 定 , 国 家 举 办 各 种 学 校 , 普 及 ( ) 。A 初 等 义 务 教 育 B 中 等 义 务 教 育 C 职 业 教 育 D 普 法 教 育8 根 据 我 国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 乡 一 级 的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设 立 ( ) 。A 人 大 常 委 会 B 主 席C 专 门 委 员 会 D 法 制 办 公 室9 当 今 世 界 各 国 中 , 实 行 委 员 会 制 政 府 的 国 家 是 ( ) 。A 俄 罗 斯 B 美 国 C 印 度 D 瑞 士10 现 行 宪 法 规 定 , 我 国 中 央 军 事 委 员 会 的 领 导 体 制 是 ( ) 。A 集 体 负 责 制 B 主 席 、 副 主 席 负 责 制C 主 席 负 责 制 D 委 员 会 制11 现 行 宪 法 规 定 , 有 权 制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的 机 关 是 ( ) 。A 地 方 各 级 人 大 及 其 常 委 会 B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C 省 级 人 大 及 其 常 委 会 D 省 级 人 民 政 府 12 劳 动 权 属 于 ( ) 权 利 。A 社 会 经 济 B 政 治 C 文 化 D 监 督13 下 列 那 个 地 方 的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的 代 表 不 由 选 民 直 接 选 举 ? ( )A 乡 B 市 辖 区 C 设 区 的 市 D 县14 以 下 哪 一 项 不 是 我 国 宪 法 规 定 的 当 选 国 家 主 席 的 基 本 条 件 ? ( )A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民 B 享 有 选 举 权 和 被 选 举 权C 年 满 45 周 岁 D 有 卓 越 的 政 治 才 能 宪 法 学 试 卷 第 3页 ( 共 13 页 ) 15 以 制 定 宪 法 的 机 关 的 不 同 性 质 为 标 准 , 宪 法 可 以 分 为 ( ) 。A 成 文 宪 法 和 不 成 文 宪 B 民 定 宪 法 、 钦 定 宪 法 和 协 定 宪 法C 刚 性 宪 法 和 柔 性 宪 法D 资 产 阶 级 国 家 宪 法 和 无 产 阶 级 国 家 宪 法16 根 据 我 国 现 行 宪 法 的 规 定 , 我 国 公 民 不 享 有 下 列 哪 项 基 本 权 利 和 自 由 ? ( )A 选 举 权 与 被 选 举 权 B 迁 徙 自 由C 言 论 自 由 D 受 教 育 权17 现 行 宪 法 规 定 , 制 定 和 修 改 基 本 法 律 的 职 权 属 于 ( ) 。A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B 全 国 人 大 常 务 委 员 会C 全 国 人 大 及 其 常 委 会 D 全 国 人 大 法 律 委 员 会18 依 照 我 国 宪 法 规 定 , ( ) 由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A 国 家 副 主 席 B 中 央 军 委 副 主 席 C 国 务 院 副 总 理 D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副 检 察 长19 选 举 法 规 定 , 在 直 接 选 举 中 , 正 式 代 表 候 选 人 名 单 应 当 在 选 举 之 前 公 布 。 下列 选 项 哪 个 是 正 确 的 公 布 日 期 ? ( ) 。A 5 日 之 前 B 15 日 之 前 C 20 日 之 前 D 10 日 之 前20 下 列 关 于 我 国 人 民 法 院 表 述 不 正 确 的 是 ( ) 。A 我 国 人 民 法 院 组 织 体 系 由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法 院 和 专 门 人 民 法 院组 成B 人 民 法 院 是 国 家 的 审 判 机 关 , 独 立 行 使 国 家 审 判 权C 我 国 人 民 法 院 的 审 级 制 度 是 两 审 终 审 制D 人 民 法 院 上 、 下 级 之 间 的 关 系 是 领 导 与 被 领 导 的 关 系21 下 列 关 于 我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多 党 合 作 制 度 的 表 述 不 正 确 的 是 ( ) 。A 中 国 共 产 党 与 各 民 主 党 派 都 必 须 以 宪 法 为 基 本 活 动 准 则 B 共 产 党 是 执 政 党 , 各 民 主 党 派 是 在 野 党C 共 产 党 与 各 民 主 党 派 合 作 的 方 针 是 长 期 共 存 、 互 相 监 督 、 肝 胆 相 照 、 荣 辱 与共 D 共 产 党 与 各 民 主 党 派 合 作 的 政 治 基 础 是 坚 持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 坚 持 四 项 基 本 原则22 我 国 宪 法 第 33 条 规 定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 ) 在 法 律 面 前 一 律 平 等 。A 人 民 B 公 民 C 各 族 人 民 D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宪 法 学 试 卷 第 4页 ( 共 13 页 ) 23 人 格 尊 严 不 受 侵 犯 是 我 国 公 民 最 基 本 的 权 利 之 一 。 它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指 ( ) 。 公 民 的 身 体 和 名 誉 不 受 侮 辱B 公 民 人 身 自 由 和 姓 名 权 不 受 侵 犯 公 民 的 姓 名 、 人 身 、 肖 像 、 名 誉 权 不 受 侮 辱 、 诽 谤 和 诬 告 陷 害D 公 民 的 荣 誉 不 被 侵 占24 宪 法 是 国 家 根 本 法 , 具 有 最 高 法 律 效 力 。 下 列 有 关 宪 法 法 律 效 力 的 哪 一 项 表述 是 正 确 的 ? ( )A 在 不 成 文 宪 法 的 国 家 中 , 宪 法 的 法 律 效 力 高 于 其 他 法 律B 在 我 国 , 任 何 法 律 法 规 都 不 得 与 宪 法 规 范 、 宪 法 基 本 原 则 和 宪 法 精 神 相 抵 触C 宪 法 的 法 律 效 力 主 要 表 现 为 对 公 民 的 行 为 约 束D 宪 法 的 法 律 效 力 不 具 有 任 何 强 制 性25 我 国 现 行 选 举 法 规 定 , 选 区 划 分 的 原 则 是 ( ) 。 A 可 以 按 居 住 状 况 划 分B 可 以 按 地 区 人 口 划 分C 可 以 按 生 产 单 位 、 事 业 单 位 、 工 作 单 位 划 分D 可 以 按 居 住 状 况 划 分 , 也 可 以 按 生 产 单 位 、 事 业 单 位 、 工 作 单 位 划 分26 在 全 国 人 大 闭 会 期 间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有 权 审 查 和 批 准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计 划 、 国 家 预 算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的 ( ) 调 整 方 案 。A 整 体 B 部 分 C 重 大 D 个 别27 下 列 哪 一 项 是 我 国 宪 法 界 定 公 民 资 格 的 依 据 ? ( )A 出 生 地 主 义 原 则B 血 统 主 义 原 则C 国 籍D 以 血 统 主 义 为 主 、 以 出 生 地 主 义 为 辅 的 原 则 28 由 于 国 家 机 关 和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侵 犯 公 民 权 利 而 受 到 损 失 的 人 , 有 依 照 法 律 规定 ( ) 。A 提 出 批 评 的 权 利 B 提 出 申 诉 的 权 利C 取 得 赔 偿 的 权 利 D 提 起 刑 事 诉 讼 的 权 利29 中 央 与 特 别 行 政 区 的 关 系 是 ( )。A 在 中 央 监 督 下 实 行 高 度 自 治 的 关 系 B 指 导 关 系C 监 督 关 系 D 领 导 关 系 宪 法 学 试 卷 第 5页 ( 共 13 页 ) 30 黄 某 系 全 国 人 大 代 表 , 因 受 诬 陷 在 全 国 人 大 会 议 闭 会 期 间 被 某 市 公 安 机 关 逮捕 。 根 据 我 国 宪 法 和 法 律 , 下 列 何 种 表 述 是 正 确 的 ? ( )A. 该 公 安 机 关 无 权 逮 捕 黄 某 , 除 非 得 到 全 国 人 大 会 议 主 席 团 的 许 可B. 该 公 安 机 关 无 权 逮 捕 黄 某 , 除 非 得 到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的 许 可C. 该 公 安 机 关 有 权 逮 捕 黄 某 , 但 须 立 即 向 全 国 人 大 会 议 主 席 团 或 者 全 国 人 大 常委 会 报 告D. 该 公 安 机 关 有 权 逮 捕 黄 某 , 但 须 立 即 向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报 告31 我 国 宪 法 的 修 改 , 由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或 者 1/5 以 上 的 全 国 人 大 代 表 提 议 , 并由 全 国 人 大 以 ( )。A 到 会 代 表 的 1/2 以 上 的 多 数 通 过B 到 会 代 表 的 2/3 以 上 的 多 数 通 过C 全 体 代 表 的 1/2 以 上 的 多 数 通 过 D 全 体 代 表 的 2/3 以 上 的 多 数 通 过32 依 照 宪 法 和 选 举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 省 、 直 辖 市 、 设 区 的 市 的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受 ( )的 监 督 。A 选 民 B 选 举 单 位 和 选 民C 原 选 举 单 位 D 上 级 人 大 常 委 会33 2004 年 宪 法 修 正 案 新 增 国 家 主 席 的 职 权 是 ( ) 。A 公 布 法 律 B 接 受 外 国 使 节C 决 定 全 国 进 入 紧 急 状 态 D 进 行 国 事 活 动34 现 行 宪 法 规 定 , 我 国 有 权 决 定 全 国 或 者 个 别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进 入 紧 急 状态 的 机 关 是 ( ) 。A、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B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C 国 务 院 D 公 安 部 35 根 据 宪 法 规 定 , 我 国 宗 教 团 体 和 宗 教 事 务 不 受 ( ) 。A 行 政 机 关 支 配 B 其 他 社 会 团 体 支 配C 外 国 势 力 支 配 D 任 何 人 的 支 配36 每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 由 下 列 哪 个 机 构 召 集 ?( )A 本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主 席 团B 本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C 上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主 席 团 宪 法 学 试 卷 第 6页 ( 共 13 页 ) D 上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37 以 下 哪 一 项 属 于 宪 法 的 渊 源 ? ( )A 行 政 规 章 B 法 律 C 行 政 法 规 D 地 方 性 法 规38 在 一 起 行 政 诉 讼 案 件 中 , 被 告 进 行 处 罚 的 依 据 是 国 务 院 某 部 制 定 的 一 个 行 政规 章 , 原 告 认 为 该 规 章 违 反 了 有 关 法 律 。 根 据 我 国 宪 法 规 定 , 下 列 哪 一 机 关 有 权改 变 或 者 撤 销 不 适 当 的 规 章 ? ( )A 国 务 院B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C 最 高 人 民 法 院D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法 律 委 员 会39 现 代 意 义 的 美 国 宪 法 监 督 制 度 是 通 过 下 列 哪 一 种 形 式 建 立 起 来 的 ? ( )A 美 国 宪 法 的 规 定 B 马 伯 里 诉 麦 迪 逊 案 件 的 判 决C 华 盛 顿 总 统 的 宣 告D 林 肯 总 统 的 宣 告40 我 国 的 民 主 党 派 有 ( )。A.八 个 B.七 个 C.六 个 D.五 个二 、 多 项 选 择 题 ( 本 大 题 共 5 小 题 , 每 小 题 2 分 , 共 10 分 )得 分 签 名1 根 据 我 国 宪 法 和 法 律 的 规 定 , 下 列 哪 些 说 法 不 正 确 ? ( )A. 为 了 收 集 “ 第 三 者 插 足 ” 的 证 据 , 公 民 可 以 委 托 私 人 调 查 机 构 以 各 种 形 式 对“ 第 三 者 ” 进 行 跟 踪 B. 为 了 收 集 犯 罪 证 据 , 公 民 可 以 委 托 法 官 对 犯 罪 嫌 疑 人 的 通 信 进 行 监 听C. 商 场 保 安 人 员 有 权 根 据 商 场 的 规 定 , 对 “ 盗 窃 嫌 疑 人 ” 当 场 进 行 搜 身 检 查D. 商 场 保 安 人 员 有 权 对 拒 绝 搜 身 检 查 的 顾 客 采 取 限 制 人 身 自 由 的 措 施2 我 国 人 大 代 表 在 任 期 内 因 故 出 缺 , 由 ( ) 。A 原 选 区 补 选 B 该 级 人 大 常 委 会 补 选C 原 选 举 单 位 补 选 D 上 级 人 大 补 选3 依 照 特 别 行 政 区 基 本 法 的 规 定 , 特 别 行 政 区 行 政 长 官 对 ( ) 。A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负 责 B 特 别 行 政 区 负 责 宪 法 学 试 卷 第 7页 ( 共 13 页 ) C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负 责 D 特 别 行 政 区 立 法 会 负 责4 下 列 有 关 对 我 国 公 民 平 等 权 的 理 解 , 哪 些 是 正 确 的 ? ( )A 我 国 公 民 的 平 等 权 包 括 平 等 地 享 有 宪 法 和 法 律 规 定 的 权 利 和 自 由 , 平 等 地 履行 宪 法 和 法 律 规 定 的 义 务B 公 民 的 平 等 权 要 求 任 何 人 不 得 享 有 法 律 以 外 的 特 权C 任 何 公 民 的 合 法 权 益 平 等 地 受 到 国 家 法 律 保 护D 我 国 法 律 对 妇 女 和 儿 童 的 特 殊 保 护 违 背 了 宪 法 有 关 公 民 在 法 律 面 前 一 律 平 等的 规 定5 某 县 人 民 法 院 审 理 一 民 事 案 件 过 程 中 , 要 求 县 移 动 通 信 营 业 部 提 供 某 通 信 用户 的 电 话 详 单 。 根 据 我 国 宪 法 的 规 定 , 下 列 说 法 何 者 为 正 确 ? ( )A.用 户 电 话 详 单 属 于 宪 法 保 护 的 公 民 通 信 秘 密 的 范 围B.县 人 民 法 院 有 权 要 求 县 移 动 通 信 营 业 部 提 供 任 何 移 动 通 信 用 户 的 电 话 详 单 C.县 移 动 通 信 营 业 部 有 义 务 保 护 通 信 用 户 的 通 信 自 由 和 通 信 秘 密D.县 人 民 法 院 有 权 检 查 任 何 移 动 通 信 用 户 的 电 话 详 单三 、 名 词 解 释 题 ( 本 大 题 共 4 小 题 , 每 小 题 3 分 , 共 12 分 )得 分 签 名1 宪 法2 宪 法 解 释3 单 一 制4 人 大 代 表 人 身 特 别 保 护 权四 、 简 答 题 ( 本 大 题 共 3 小 题 , 每 小 题 6 分 , 共 18 分 ) 得 分 签 名1 简 答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的 内 容2 简 答 我 国 选 举 制 度 的 基 本 原 则3 中 央 管 理 的 有 关 特 别 行 政 区 的 事 务 包 括 哪 些 ?五 、 案 例 分 析 题 ( 本 大 题 共 2 小 题 , 每 小 题 10 分 , 共 20 分 ) 宪 法 学 试 卷 第 8页 ( 共 13 页 ) 得 分 签 名1 第 一 财 经 日 报 刊 发 了 记 者 王 佑 采 写 的 关 于 台 湾 首 富 郭 台 铭 在 大 陆 投 资的 富 士 康 科 技 集 团 在 深 圳 的 工 厂 普 遍 存 在 “ 超 时 加 班 ” 问 题 的 报 道 ; 富 士 康 以 报道 不 实 、 侵 害 其 名 誉 权 为 由 , 7 月 初 通 过 其 法 人 公 司 鸿 富 锦 向 深 圳 市 中 级 人 民 法院 起 诉 王 佑 和 编 委 翁 宝 , 提 出 了 3000 万 的 赔 偿 要 求 , 同 时 向 法 院 申 请 财 产 保 全 。深 圳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7 月 10 日 做 出 了 民 事 裁 定 书 , 将 王 佑 和 翁 宝 两 人 的 房 产 、一 辆 汽 车 和 两 个 银 行 账 户 全 部 查 封 、 冻 结 。 后 富 士 康 降 低 赔 偿 要 求 数 额 为 1 元 ,并 撤 销 财 产 保 全 , 最 后 向 法 院 撤 诉 。( 1) 王 佑 行 使 了 什 么 宪 法 权 利 ? ( 4 分 )( 2) 原 告 对 被 告 的 起 诉 主 张 是 否 符 合 宪 法 的 规 定 ? ( 2 分 ) 说 明 理 由 。 ( 4 分 )2 湖 南 省 花 垣 县 2007 年 县 级 人 大 代 表 选 举 中 , 选 举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的 统 计 数 据 显 示 , 在 公 布 的 第 一 轮 419 名 县 级 人 大 代 表 候 选 人 名 单 中 , 10 人 以 上 联 名 推 荐的 候 选 人 达 108 名 , 接 近 候 选 人 总 数 三 成 , 选 民 联 名 推 荐 的 候 选 人 数 较 上 届 增 加50%以 上 。 其 中 , 排 碧 乡 因 候 选 人 数 较 多 而 不 得 不 在 公 布 第 二 轮 候 选 人 名 单 之 前进 行 预 选 。( 1) 我 国 法 律 对 县 级 人 大 代 表 候 选 人 的 提 名 是 怎 么 规 定 的 ? ( 4 分 )( 2) 选 举 县 级 人 大 代 表 的 基 本 程 序 是 怎 样 的 ? ( 6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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