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教育费附加主讲:刘宏洲2012、04,本章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基本概念,掌握这两个内容的一些基本规定。重点掌握这两个内容的纳税人(缴纳人)、税率(征收率)和计税依据(征收依据)的有关内容。本章教学重点内容:无本章教学难点内容:无,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基本原理,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下同),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一)税款专款专用(二)属于一种附加税(三)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四)征收范围较广,三、纳税义务人,城建税的纳税人是指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缴纳城建税。四、征税范围城建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他地区。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应根据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各自行政区域的管辖范围。,【案例】分折确定下列单位和个人是否是城建税纳税人?A、个体工商业户。B、海关。C、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D、外资企业。E、行政事业单位。F、代扣代缴营业税的单位。G、流动经营者。分析:A、C、G是“三税”的纳税人,也是城建税的纳税人。B、海关是征税机关(但不征城建税),不是纳税人。D、是免征城建税的企业。E、如果要缴纳“三税”也是城建税纳税人,F、代扣代缴单位如果只代扣代缴营业税,那只是代扣代缴义务人,不是城建税的纳税人,如果其自身要缴纳“三税”,那也是城建税纳税人。,五、税率,(一)一般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具体规定为:1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3纳税人所在地在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二)特殊规定:城建税的适用税率,一般按纳税人所在地的适用税率执行,但对下列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1、由受托方代征、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2、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铁道部应缴纳城建税的适用税率,税率统一为5%。,第二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建税以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包括被查补的上述三项税额,但不以非税款项为依据。如果要免征或者减征“三税”,也就要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进口环节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随之征收城建税;但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尽管没有实际缴纳,但也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是()。(1999年)A.纳税人滞纳增值税而加收的滞纳金B.纳税人享受减免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C.纳税人偷逃增值税被处的罚款D.纳税人偷逃消费税被查补的税款【答案】BD【解析】城建税计税依据不包括非税款项,既不包括滞纳金、罚款。,【案例】分析确定下列款项是否属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A、滞纳“三税”而加收的滞纳金。B、偷逃“三税”被处的罚款。C、偷逃“三税”被查补的税款。D、纳税人计算出的应缴“三税”。E、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F、外资企业实际缴纳的“三税”。G、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H、催缴以前年度所欠的“三税”税额。分析:A、B为非税款项,不属于城建税计税依据。C、E、H为“三税”税额,应属于城建税计税依据。D、应缴税额,非实际缴纳税额,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F、G、外资企业和进口货物不征城建税。,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城建税=实纳“三税”税额税率例:某市某公司本期应纳营业税15万元,因故实际缴纳12万元。代扣代缴营业税2万元,全额上缴。应纳城建税=127%=0.84万元代扣代缴城建税=27%=0.14万元,【例题判断题】某城市一卷烟厂委托某县城一卷烟厂加工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原材料40000元,支付加工费5000元(不含增值税),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25,这批雪茄烟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受托方代收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750元。()(2000年)【答案】【解析】考点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城建税及计税依据的选择;二是城建税适用税率的选择。该企业当期应纳城建税=(400005000)/(1-25%)255750(元)。,【案例】计算例中企业应补缴的各种相关税费某市区一化妆品企业,2003年12月28日税务机关对其检查发现,该企业11月份隐瞒销售收入46800元。分析:隐瞒的收入要补交增值税、消费税、相应地要补缴城建税,还要对其因隐瞒收入滞缴税款征收0.5的滞纳金。应补缴增值税46800(117%)17%6800(元)应补缴消费税46800(117%)30%12000(元)应补缴城建税(680012000)7%1316(元)应处滞纳金(6800120001316)130.5181.04(元),四、税收优惠,(一)城建税随同“三税”的减免而减免。(二)对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同时退库。(三)进口环节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随之征收城建税。(四)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l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五)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第三节征收管理,一、纳税环节同“三税”二、纳税地点同“三税”注意: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三、纳税期限同“三税”,第四节教育费附加,一、教育费附加概述(一)教育费附加的概念是对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金。(二)为什么要征收教育费附加为了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用于改善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我国从1986年7月开始征收。二、教育费附加的主要内容(一)征收范围和缴纳人,凡是缴纳了“三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缴纳教育费附加。但是,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缴纳教育费附加。(二)计征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三税”的税额。(三)征收率目前为3%。对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单位减半征收。(四)应征教育费附加额的计算计算公式为:应征收的教育费附加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率(3%)。(五)减免规定,【例题计算题】某县城生产化妆品的纳税人本月交纳增值税10万元,消费税30万元,补缴上月应纳消费税2万元,当月取得出口退还增值税5万元,获批准出口免抵增值税4万元,缴纳进口关税8万元、进口增值税20万元、进口消费税10万元。计算本月应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答案及解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算,且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出口免抵增值税也要计算缴纳城建税。应缴城建税=(10+30+2+4)52.3(万元)应缴教育费附加=(10+30+2+4)3=1.38(万元),改革设想,(一)拟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更名为“城乡维护建设税”;(二)拟扩大税基:拟将现行的按“三税”税额附加征收,改为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征收。(三)拟调整税率:拟调整为4%6%左右。(四)拟扩大征税范围:使凡是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将纳入其征税范围,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五)拟将“教育费附加”更名为“教育税”,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