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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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市政办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方案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关于积极开展农业保险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切实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促进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xx年全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确保粮食安全为重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支持政策,逐步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健全保障服务体系,为农业提供自然灾害风险保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工作任务及安排(一)保险范围。全市21个镇街。(二)保险品种。按照财政部提出的补贴险种的保险标的为种植面广,对促进“三农”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大宗农作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农业保险险种为玉米。所有保险试点范围内的镇街都可以开展玉米的承保工作。在农民自愿交足保费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应保尽保。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高附加值经济作物等其它险种的试点工作,保费补贴由各镇街自行承担。(三)保费标准、保险金额、保险责任。保险费10元/亩,保险金额300元/亩,保险责任为雹灾、涝灾、风灾和重大流行性病虫害。如无特殊情况或国家、省、市统一要求,我市农业保险费率将保持相对稳定,以便承保公司和镇街政府提前着手开展工作。(四)保费补贴比例。根据财政部关于xx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确定对玉米保险的保费,按照80%的比例给予补贴,其余20%由农户自担。其中,中央、省级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10%,我市财政承担20%。(五)保险期限及签约、理赔时间。保险期限为作物出苗至作物收获。保险签约截至期为7月15日。理赔期限:12月20日前理赔结束,不得跨年度赔付。(六)承保公司。承保公司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衔接,以优异的服务质量获得支持。(七)保险运作。承保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承担农业保险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照保险合同履行赔付责任。在运作机制上,各承保公司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保险与农业技术推广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利用再保险,建立“以险养险”的补充机制,分散经营风险,提高抗风险能力。(八)勘查定损。参保农作物出险后,被保险人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在24小时内向其投保人及镇街农业保险办公室报案,镇街在24小时内分别报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承保公司。承保公司及时组织投保人填报损失清单,在48小时内负责组织聘请由农业、财政、气象、保险等核损理赔专家组到现场查勘,专家出据的灾害损失报告书为理赔的重要依据。承保公司填写初步定损清单后,报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理赔结束后,现场查勘记录、拍摄照片、绘制平面图、灾害损失报告书等重要资料由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承保公司各自存档,以备缮制赔案。三、资金管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省财政厅印发的省种植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四、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调整全市农业保险试点联席会议成员和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核损理赔专家组成员,并把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对镇街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考评内容。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各镇街要加强对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协助承保公司做好农业保险试点的相关工作。对报灾面积严重不实、贻误理赔、影响群众生产自救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镇街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五、操作程序(一)广泛发动。承保公司要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密切合作,在媒体上公布保险政策、范围、标准、条件等,使参保农户全面了解相关政策。(二)签定保险合同。各镇街统一组织,受村民代表大会委托,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可以村为单位统一投保,投保单位与承保公司签定保险合同。村里没有统一投保的,投保农户与承保公司签定保险合同。投保人应及时缴纳应承担的保费,保险公司收取农民保费,必须同时出具保险单。保险合同须按品种签署,保费须按品种缴纳,不得合并、搭车收取保费。(三)公示参保农户名单。承保公司在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时,要做到“四公开”(即:农业保险政策要公开、承保情况要公开、理赔结果要公开、服务标准要公开)、“三到户”(即: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承保后,详细承保情况要在村委“政务公开栏”公示参保农户姓名、参保作物、参保面积、保费交纳数额、保险金额五项内容,便于日后的理赔监督。发生理赔后,要在“政务公示栏”公示受灾农户姓名、受灾品种、灾害程度、面积、理赔数额。承保、理赔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六、有关要求(一)加大宣传力度。承保公司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动员各方面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农业保险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农户自愿投保,提高投保率;要加强保险知识的宣传,确保每位投保农户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保险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规范和完善档案管理。农业部门和承保公司要做好承保、理赔档案的基础资料和相关文件的建档保管工作,确保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逐步规范,科学合理。(三)简化手续,理顺流程。承保公司要严格依法规范经营,切实履行责任,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要简化承保理赔手续,理顺操作流程,及时查勘现场,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赔款。理赔资金要通过“惠农一卡通”免费拨付给受灾农户,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经营成本,缩短资金赔付到位时间,为参保农户提供优质服务。(四)确保承保、理赔工作有序运转。在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市及镇街农业科技推广单位,在协助承保单位展业、防灾防损、技术服务及勘查定损、理赔业务时,发挥作用大,承担任务重,承保单位要拿出一定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调动基层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五)进一步加强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依法依规运作,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健康开展。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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