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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资料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每天上班或操作前要详细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2、定期结特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严禁特种设备带病运行。3、特种设备在维护保养及检修前首先要切断电源。4、移动作业的特种设备要有固定的存放地点,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放回原处,妥善保管。5、各种特种设备要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6、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或从事与特种作业有关的工作。特殊工种管理制度(烟草业)1. 总则1.1 特殊工种作业对操作者、周围人员和设施的安全存在重大的危害因素,为加强特殊工种人员的操作规范性,减少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包括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电梯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电动葫芦安全使用规定等五个制度。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企业各公司。2. 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1 为保证特殊工种人员的技术素质,提高其作业的规范化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2.2 特殊工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2.2.1 年满周岁以上,工作认真,遵章守纪。2.2.2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工种的操作技能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考核成绩合格者。2.2.3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3 特殊工种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能力。2.4 培训结束后应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的考核,考核内容应根据国家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确定;经考核合格取得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后,方准上岗独立操作。2.5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工种。2.6 已取得操作证书者,每隔年需由原考核单位复训考核一次(汽车驾驶员除外),复审不合格者,应收缴其操作证,取消其操作资格。2.7 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2.8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2.9 部门领导对所属特殊工种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指导,督促他们在生产操作的同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避免事故发生。2.10 企业劳工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发放特殊工种人员的防护用品,督促有关部门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和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情况进行监督考核,防止事故的发生。2.11 职教中心负责组织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复训和考核取证工作,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复训成绩进行建档记录,人劳科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人员卡,安保科督促劳工科组织到达复训期限的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复训考核。3.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3.1 为确保厂区道路通畅,保障厂内行车安全,制定本规定。3.2 本规定适用于在厂区内行驶的所有机动车辆。3.3 机动车辆(不含叉车、抱车)在厂区行驶时限速公里小时,经过十字路口、叉道或拐弯时应鸣喇叭、减速,否则将课以罚款元,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罚。3.4 机动车辆进入厂区时,一切应服从值班经警和专职安全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3.5 在厂区交通要道上不得无故停车、倒车,严禁大型机动车在厂区内超车。违反规定者,课以罚款元。3.6 所有机动车辆应按标志线和指定地点停放,严禁摩托车、自行车进入厂房和车间内停放,违者予以罚款元。3.7 外单位机动车辆进出厂时,经警有权检查;载货出厂车辆应向值班经警出示凭证(如发票、货单等)方可出厂,强行出厂者予以罚款元。3.8 严禁无证人员在厂区、库区、职工生活区内驾驶机动车辆,每发现一次罚款元,造成国家、私人财产损失和发生人身事故的,除照价赔偿损失外,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3.9 严禁厂部各种机动车辆交给与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人员驾驶,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元,当月累计违反规定次者,除加倍罚款外,将吊扣其机动车驾照个月,若因此发生事故,机动车司机应承担一切责任;扣证期间由厂部另行分配工作或待业学习。3.10 严禁厂区驾驶员酒后开车外出执行任务,否则每发现一次予以罚款元,酿成事故的,肇事者应承担一切责任。3.11 严禁将叉车、片烟夹板抱车驶出厂区上路,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元。3.12 叉车、抱车工作时速限定为公里小时,严禁叉车、抱车高速行驶和载人,或用其中一部车拖动、推动另一部车,违者予以罚款元。3.13 各部门、车间应经常对驾驶员和职工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和交通法规学习。凡肇事应报安保科备案,不得私下了结、留下隐患;本厂职工造成事故的,部门(车间)应承担责任,并对厂部作出检查。4.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4.1 锅炉、压力容器是固有危险较大的承压易爆设备,为使其安全经济运行,确保职工和国家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4.2 设备副厂长必须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4.3 有关部门在购买锅炉、压力容器或购买带有压力容器的设备时,必须严格把关,应从有锅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的厂家购买。所购锅炉、压力容器必须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包括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水压试验证明等)、有关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以及省级技术监督部门签发的产品制造质量安全监督检验证书;进口产品还应有省级技术监督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核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4.4 燃油锅炉使用的油品应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油种从正规油品供应处购买,严禁使用私自炼制的劣质油品作燃料。4.5 严禁有关部门、车间自行焊制压力容器投入生产使用,否则由责任部门、车间承担因此造成后果的全部责任。4.6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前,须将锅炉平面布置图及标明与有关建筑物距离的图纸,送交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否则,不准施工。4.7 压力容器在安装后投入使用前,负责安装的责任部门应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要求,向市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4.8 有关责任部门在办妥压力容器使用手续后,应将完整的资料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登记使用证明书全部移交给档案室,并将登记使用证明书复印一份交由安保科存档。4.9 设备科负责编制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计划,负责联系专门检测 机构落实实施,并将年检报告书复印一份交由安保科存档。4.10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部门应严格执行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和 空压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对操作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定期考核,杜绝操作中的不安全行为。4.11 安保科和相关车间应监督检查操作工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发现“三违”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4.12 压力容器设备投入运行后,设备科应建立设备台账,并归档保存其设备原始资料和检验、检测、修理、更换记录等资料。4.13 操作工应认真做好例保、周保等清洁卫生工作,定期加油润滑动作部件。4.14 加强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低水位报警器、减荷阀等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使安全附件灵敏、可靠、准确。如三大安全附件中出现三缺一现象,必须立即紧急停炉处理。4.15 按规定时间间隔采集锅炉、压力容器运行的确实数据,如实记录; 严禁超前记录和弄虚作假等违章行为。4.16 锅炉水处理工应按规定的内容要求和项目进行水质化验并如实记录;若发现水质异常,应及时通知锅炉工进行排污直至紧急停炉。4.17 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串岗、睡岗。4.18 按期进行设备预防性的到期检修维护,并将维护情况存入微机管 理。 4.19 锅炉、压力容器的大修、改造应由生产厂家或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专业安全检修队承担,使用部门未经技术监督部 门同意不得擅自进行。4.20 根据市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意见,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压力容器应及时淘汰。5. 电梯安全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5.1 为确保电梯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5.2 新安装的和在用的电梯必须经市劳动局安监部门进行检验、验收, 并由劳动局安监部门发放电梯安全使用证后,方准使用。5.3 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的电梯,劳服公司应每年组织复检次, 复检合格的方可继续使用。5.4 电梯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取得市劳动局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5.5 经劳动局安监部门鉴定,确认不能安全运行的电梯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检修;检修后的电梯应重新报请劳动局验收。电梯停用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启用。5.6 电梯工开启电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应确认电梯轿厢在本层站,以防盲目闯入造成踏空坠落事故。5.7 电梯工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关好轿厢门、厅门,并关闭电源开关。5.8 电梯工应保持电梯机房和电梯轿厢的清洁卫生,定期向传动部分和润滑系统加油,并督促搬运工文明装卸。5.9 电梯工应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5.10 劳服公司负责电梯使用中的日常性维修,设备科负责组织电梯的大修和中修,大修周期为年,中修周期为年,大、中修后的电梯应报请劳动局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5.11 劳服公司和使用部门应定期检查各工作部门的磨损、润滑情况,特别应着重检查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钢丝绳等电梯机械安全装置和极限开关、门电锁等电气安全装置的动作可靠性,确保电梯安全平稳运行。6. 电动葫芦安全使用规定6.1为加强电动葫芦的使用安全管理,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6.2 技改办购买电动葫芦时,必须购买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并在安装使用前到市劳动局登记。6.3 电动葫芦操纵者应熟知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6.4 使用部门应建立电动葫芦设备台账,包括设备出厂技术资料;安装、验收资料,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维修记录。6.5 电动葫芦使用部门应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和设备状况,并定期检查以下项目:6.5.1 每年对在用的电动葫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进行额定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6.5.2 每月对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吊钩、钢丝绳、滑轮组、配电装置及线路、液压保护装置等进行损伤及工作情况检查。6.5.3 每天应对防断绳装置、轨道、钢丝绳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6.6 经检查发现电动葫芦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行。6.7 严禁超负荷使用,起吊接近额定负荷的重物时,应有物重依据或进行估算。6.8 不能倾斜起吊重物,严禁用葫芦将重物沿地面拖动。6.9 限位器不应作为行程开关经常使用,更不得拆除。6.10 不宜用葫芦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零件发生永久变形。6.11 做好电动葫芦各运动部件的清洁润滑工作。6.12 根据葫芦的使用频繁程度,定期对葫芦进行全面的维修保养。6.13 使用完毕后,应将吊钩升离地面米以上,并将电源总闸拉开以确保安全第六节 特种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一、设备事故的界定凡因设备老化、操作不当、检修质量或材料、配件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影响生产或必须修理者均为设备事故。设备事故分为三类:1、重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坏严重,直接损失在1万元以上,或者性质恶劣影响极大者为重大设备事故。2、普通设备事故设备零部件损坏,直接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为普通设备事故。3、微小设备事故设备零件损坏,损失在3000元以下者为微小设备事故。设备事故直接损失费包括修复设备所需材料费、备品备件费、人工费、开停车费及其他因此而增加的附加费。二、设备事故的处理设备发生事故后,发生事故的各部门要立即初步划定事故类别,按以下规定及时通报有关单位、上报有关领导,组织有关人员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和有关材料上报主管经理和设备管理领导小组。1、“四不放过”原则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不使当事人和群众受到教育不放过,制订不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得不到追究不放过。2、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各部门要立即保护现场。若有伤员,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向主管经理和设备管理领导小组汇报,主管经理、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公司、部门要配合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对现场进行必要的拍照、绘图,掌握分析事故的第一手材料。公司、部门要责成当事人在事故发生8小时内写出事故经过,并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组织有关人员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按“四不放过”原则和本制度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公正严肃处理,同时写出材料,上报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存档。重大设备事故由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将事故原因、责任划分、处理决定和防范措施写出书面材料通报全分公司。重大设备事故分析会参加人员:主管经理、正副厂长、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生产科正副科长、技改办正副主任、设备技术员和各大班班长、维修班长、电工班长及该设备操作、维修人员。开会前,部门要将设备的有关报表、记录备齐上交,以便全面、公正、客观分析处理事故。3、发生普通设备事故,发生事故的部门要及时修复损坏的设备,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并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按“四不放过”原则和本制度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同时将事故报告、处理结果报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存档。普通事故分析会参加人员如下:设备副厂长、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及电工班长、维修班班长、事故当事人等。开会前,部门应将设备的运行记录、润滑记录档案、巡查记录等原始记录备齐,以便全面、公正、客观分析处理事故。4、发生微小设备事故,发生事故部门要及时启用备用设备,也要召开小规模分析会,并将结果汇总上报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三、设备事故的处罚1、设备发生微小事故,按事故直接损失100%对事故单位进行罚款。事故的部门必须召开会议、确定责任人,按各自责任大小进行分解,但部门设备副厂长要连带事故罚款。2、设备发生普通事故,按事故直接损失100%对事故的部门进行罚款。事故部门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了责任人后,将事故按责任大小进行分解,厂长、设备厂长要连带事故罚款。3、设备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视具体情况对部门进行处罚。如该设备缺少运行记录、巡检记录、设备档案或记录不全,加罚部门50100元。4、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部门应及时向上汇报,不能故意隐瞒,否则,对主管设备厂长给予50100元罚款,并责成两日内补报。5、设备发生事故后,没有召开事故分析会,给予设备管理领导小组200元处罚,若无故缺席,对当事人处于职工20元,干部50元罚款。6、发生重大设备事故,事故部门汇报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但小组人员没立即赶赴现场,罚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20元,不积极参与事故妥善处理的,给予50元罚款。第七节 特种设备现场管理制度1、加强设备现场管理,是确保设备完好和保证正常开车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各级设备人员的责任和义务。2、岗位操作工为本岗位所辖设备的第一监护人,负责设备的正常开停车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维护。若班中发生设备缺油运转,设备卫生差等一经发现将给予20元/次处罚。3、设备及管线发生跑、冒、滴、漏,由岗位操作工负责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将泄漏物回收,否则扣20元/次,属含金物料的扣100元/次。4、设备出现突发性故障,岗位操作工应及时作出正确处理,必要时有权作应急停车,以防止出现重大事故。5、现场技术员是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者,有权按照前述制度以及本制度对现场设备进行管理,做到有奖有罚,公正严明,不枉法、不殉私,掌握大局,对现场设备及人员动态密切关注,及时作出反应。6、设备现场人员每天对设备巡查不少于四次,重点设备要有记录,对全厂设备运行状况要清楚,对设备故障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并跟踪落实。7、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现场技术员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归口后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并做好记录,盖章后交部门限期解决,并要求按时回执,回执单必须有部门领导签字,交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存档。对明显有问题不下整改书的,每台次罚现场包片技术员20元。下发后部门不及时复命,或不按期整改的,每项罚部门50元。对虚假复命的,每项罚部门100元。对整改的内容,到期由现场技术员负责落实。整改书下发后不跟踪落实的,或对部门提出的技术帮助不积极支持或对部门提出的合理要求不配合的,每次罚现场技术员20元。8、现场整改书要注明要求整改的单位、设备名称、安装位置、存在问题及要求完成、复命时间等。9、对以下问题,现场技术员可按制度作出现场奖罚。(1)操作人员严重违规操作,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每人次罚50元。(2)维修人员违章作业或损坏设备,设备零部件、工具、或严重浪费油品、材料的,每发现一次给予5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3)设备检修结束后,未及时将场地、设备清理干净,废品废件未送往指定地点,乱扔焊条、螺丝、轴承、法兰、边角料等,每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4)设备严重泄漏,油污未清理,设备大量积灰、缺油运转、甚至带病运转的,每台次给予20100元罚款。(5)设备、管道及附属装置缺损、泄漏,不需停车即可解决而不解决,或者需停车解决却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每台次给予责任人100元罚款。(6)积极参与修旧利废、节能降耗或对现场设备主动小改小革,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成效明显的,根据贡献大小给予10100无奖励。特殊贡献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主管设备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设备管理小组,经检属实,可酌情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物质奖励。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 则一、设备的管理体系设备管理体系采用公司科室部门集中管理,分公司级由主管设备副经理对全公司设备负总责,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作为公司级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全公司设备管理的业务技术工作,各部门设备副职负责设备日常管理和具体任务的落实。二、设备管理的对象设备管理工作的对象主要是指生产、运输、化验等全分公司所有设备,具体范围包括:1)工艺生产设备;2)生产辅助设备;3)采暖通风设备;4)动力设备;5)起重运输设备;6)化验设备及生活设备。三、设备管理的内容其内容包括设备的选型、购置、调试、投入生产及生产过程中的使用、维护和检修,直至报废退出生产领域。四、设备管理的目的使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装备,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使设备高效率、长周期、经济、安全可靠地运行,保证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五、设备管理的任务1、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使企业生产有计划地正常运行。2、对设备进行及时、正确的维护和修理,使维修费用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3、通过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逐步提高设备技术水平,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4、培养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技术过硬的职工队伍。5、努力搞好各项设备专业管理。第二节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制度1、操作人员是本岗位设备的第一监护人,对设备的正确使用负责,有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的义务。2、操作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懂原理,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做好开车前的检查与准备、运行中的调整和监控、停车后的妥善处理等工作。4、认真进行巡查,严格控制各项操作指标,确保设备既要不超负荷运转,又不造成资源浪费。5、按照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正确的润滑,保持设备及岗位卫生。6、设备运行中间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杜绝设备带病作业,坚决禁止拼设备现象。必要时,操作人员应果断停车,及时汇报记录,待设备检修合格后,再投入使用。7、认真做好设备的班前、班中、班后检查,认真交接班,做好各项规定的记录(如设备运行记录、巡检记录、事故记录等)。8、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按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50100元罚款,如造成设备事故的,则按设备事故处理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9、特种岗位的特殊设备,其安全操作要遵循国家、行业、企业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管理。10、备用设备确保备用,每班至少要盘转一次。第三节 特种设备巡回检修制度1、值班班长每班巡检不少于8次并做好记录,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检查恢复。2、维修人员每天巡查4次,检查必须按线路乾进行,做到手摸、眼看、耳听、脑动、心明。必须做到运行参数、技术状况有记录,月底将巡查记录交部门存档,以备查阅。3、部门主抓设备领导每天巡查不少于两次,对所辖设备运行情况要心中有数,巡回检查要有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并要认真落实。定期参加班前班后会,对设备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解决。4、设备领导小组现场技术员(维修班长)每天设备巡检不少于四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分类归口,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下达设备整改通知书,督促部门按期恢复,对每次下发的整改通知书要做记录,并督促按时回执,回执单要有部门负责人签字。5、设备领导小组每月组织3次全公司设备大检查,要求各部门有关人员按时参加,认真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落实情况做到奖罚分明,并进行全公司通报,通报中提出的问题要按照通报整改时限落实。6、所有设备巡检人员巡查时按一定路线巡查,做到既有重点,又不放过小设备或位置偏僻的设备。7、因巡检不到造成设备带病作业或引发设备事故的,按事故损失对责任人进行一定处罚。8、对违反上述的责任人,每发现一次给予2050元罚款。第四节 特种设备台帐档案管理制度1、设备台帐、档案是分公司宝贵的基础技术资料,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档案是各级设备管理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分厂、车间的设备技术员是设备台帐、档案建立和管理的责任执行者。2、要求全分公司所有现场设备必须建立台帐,主要设备、关键设备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设备台帐、档案形式、内容要统一,逐项逐条填写,内容要齐全、如实,字迹要工整,格式要规范。3、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公司所有设备统一建立台帐。关键、主要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随机技术资料及设备档案要求的内容。设备技术档案由生产科技术员负责建立,资料室统一管理。4、起重、运输、压力容器、消防器械、计量、电气、动力、仪表等特种设备,按对口行业管理要求建立台帐、技术档案。5、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不定期抽查科室、各部门对本制度的落实情况,对违犯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每次处以1020元罚款。6、新进分公司设备验收入库时,必须有设备科对口技术员和资料管理员参加,随机资料经清点记帐后,进行存档。7、设备台帐、技术档案要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整理、补充、改进。使之逐步齐全、规范、方便查阅。8、技术资料外借之后,资料管理员要按规定登记,并及时催其归还,防止丢失。对丢失、损坏资料的,按情况给予1050元罚款,并责其赔偿。第五节 特种设备润滑管理制度1、设备润滑的责任人是操作人员和包片维修人员。2、各部门应编制润滑图表、图片、工艺规程,明确润滑方法。指导设备操作、维修人员进行正确的设备润滑。3、设备润滑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五定”和润滑油的“三级过滤”要求进行。4、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要积极督促、检查部门、车间做好设备润滑工作,发现问题应立即要求整改。5、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分公司设备润滑工作要做好技术服务,总结推广各单位的润滑工作经验,引进、掌握、推广先进的润滑剂和润滑技术,以尽可能低成本确保设备润滑。6、设备缺油运转、油变质或违规操作,每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1020元罚款。7、因缺油运转造成设备事故的,对责任人按事故管理有关条款进行处理。设备管理制度1第一节、目的与总则第二节、设备安全管理操作规程第三节、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第四节、设备巡回检修制度第五条、设备台帐管理制度第六节、设备润滑保养管理制度第七节、设备运转完好率管理制度第八节、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第九节、设备更新搬迁报停报废管理制度第十节、设备计划申报制度第十一节、设备现场管理制度第十二节、设备质量验收制度第十三节、设备定货及外协加工、维修管理制度第十四节、设备考核管理制度第十五节、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管理细则第十六节、设备事故处罚标准第一节 总 则一、设备的管理体系设备管理体系采用公司科室部门集中管理,分公司级由主管设备副经理对全公司设备负总责,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作为公司级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全公司设备管理的业务技术工作,各部门设备副职负责设备日常管理和具体任务的落实。二、设备管理的对象设备管理工作的对象主要是指生产、运输、化验等全分公司所有设备,具体范围包括:1)工艺生产设备;2)生产辅助设备;3)采暖通风设备;4)动力设备;5)起重运输设备;6)化验设备及生活设备。三、设备管理的内容其内容包括设备的选型、购置、调试、投入生产及生产过程中的使用、维护和检修,直至报废退出生产领域。四、设备管理的目的使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装备,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使设备高效率、长周期、经济、安全可靠地运行,保证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五、设备管理的任务1、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使企业生产有计划地正常运行。2、对设备进行及时、正确的维护和修理,使维修费用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3、通过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逐步提高设备技术水平,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4、培养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技术过硬的职工队伍。5、努力搞好各项设备专业管理。第二节 设备安全操作制度1、操作人员是本岗位设备的第一监护人,对设备的正确使用负责,有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的义务。2、操作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懂原理,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做好开车前的检查与准备、运行中的调整和监控、停车后的妥善处理等工作。4、认真进行巡查,严格控制各项操作指标,确保设备既要不超负荷运转,又不造成资源浪费。5、按照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正确的润滑,保持设备及岗位卫生。6、设备运行中间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杜绝设备带病作业,坚决禁止拼设备现象。必要时,操作人员应果断停车,及时汇报记录,待设备检修合格后,再投入使用。7、认真做好设备的班前、班中、班后检查,认真交接班,做好各项规定的记录(如设备运行记录、巡检记录、事故记录等)。8、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按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50100元罚款,如造成设备事故的,则按设备事故处理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9、特种岗位的特殊设备,其安全操作要遵循国家、行业、企业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管理。10、备用设备确保备用,每班至少要盘转一次。第三节 设备计划检修制度1、设备计划检修的目的是在设备发生故障前,就对设备进行不同类别的修理,以恢复设备的性能,延长设备运行周期和使用寿命。2、设备计划检修分小修、中修、大修和系统停车检修四类,其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各生产单位必须科学编制检修计划,避免计划外停车检修。3、设备小修由维修工负责、操作工协助,在岗位上进行;中修由部门或车间组织,班长负责,设备领导小组技术员参与指导和验收,检修结束后要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验收要有维修班长、部门(车间)设备领导、专业人员签字,并存档。4、大修以上的计划检修,原则上由设备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部门的生产计划要求,结合设备运行状况,根据设备运行间隔期确定修理周期、工时、定额、停车时间,并做好备配件和材料计划外加工件的落实及检修费用估算,编制详细的检修计划,经有关单位、领导研究后具体落实,要真正做到科学计划,合理安排,统一领导,分工要具体,责任要明确,考虑要周到。5、计划检修要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对大修以上的检修,要按计划逐步逐项进行落实、检查,设备配件及材料堆放要有序,并做好防尘、防雨、防腐措施,检修前、中、后要进行三级检查,即检修人员自查,班组长或主管领导检查、专业技术人员检查。6、部门组织的计划检修,要在每月20日前将检修报告和材料计划上报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由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审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下达给部门具体落实。7、计划检修要做好备配件和材料的保障,并由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和各部门共同把好质量关,杜绝假、次、废品,对于不合格的备配件、材料、工艺管道、法兰及阀门等,检修人员有权拒绝使用,一旦发现追究相关采购人员责任。8、设备计划检修坚持修旧利废、交旧领新原则,提倡节约,杜绝浪费,并鼓励小改小革,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物质奖励。9、设备计划检修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检修记录,并认真进行验收。检修记录内容包括:检修前后技术状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案、检修项目、零部件及材料使用情况及责任人。检修记录一式两份,部门和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各一份。10、停车大修在大修结束后五天之内进行验收,参加人员包括部门设备副职、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现场技术员、部门及班组有关人员,并进行必要的经验交流和总结,验收内容要规范,程序要严密,并要有各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的签字。11、检修结束后,试车或运行周期内若出现故障频繁,造成人力物力损失的,所造成的直接损失由部门全部承担,对所有责任领导、责任人各给予 1020元罚款;若引发设备事故停车的,按事故处理制度处罚。12、各部门要加强计划停车管理工作,需计划停车必须提前申报,经设备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停车,否则因其它原因导致的所有停车均按停车事故处理(高压停电除外),每停车一小时给予责任部门200元罚款,停车时间不满1小时或不超过1小时20分均按1小时计算。13、凡经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下达的检修任务,每完不成一项,罚部门50100元,罚部门主管设备副职2050元。第四节 设备巡回检修制度1、值班班长每班巡检不少于8次并做好记录,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检查恢复。2、维修人员每天巡查4次,检查必须按线路进行,做到手摸、眼看、耳听、脑动、心明。必须做到运行参数、技术状况有记录,月底将巡查记录交部门存档,以备查阅。3、部门主抓设备领导每天巡查不少于两次,对所辖设备运行情况要心中有数,巡回检查要有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并要认真落实。定期参加班前班后会,对设备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解决。4、设备领导小组每月组织3次全公司设备大检查,要求各部门有关人员按时参加,认真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落实情况做到奖罚分明,并进行全公司通报,通报中提出的问题要按照通报整改时限落实。5、所有设备巡检人员巡查时按一定路线巡查,做到既有重点,又不放过小设备或位置偏僻的设备。6、因巡检不到造成设备带病作业或引发设备事故的,按事故损失对责任人进行一定处罚。7、对违反上述的责任人,每发现一次给予2050元罚款。第五节 设备台帐档案管理制度1、设备台帐、档案是分公司宝贵的基础技术资料,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档案是各级设备管理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分厂、车间的设备技术员是设备台帐、档案建立和管理的责任执行者。2、要求全分公司所有现场设备必须建立台帐,主要设备、关键设备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设备台帐、档案形式、内容要统一,逐项逐条填写,内容要齐全、如实,字迹要工整,格式要规范。3、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公司所有设备统一建立台帐。关键、主要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随机技术资料及设备档案要求的内容。设备技术档案由生产科技术员负责建立,资料室统一管理。4、起重、运输、压力容器、消防器械、计量、电气、动力、仪表等特种设备,按对口行业管理要求建立台帐、技术档案。5、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不定期抽查科室、各部门对本制度的落实情况,对违犯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每次处以1020元罚款。6、新进分公司设备验收入库时,必须有设备科对口技术员和资料管理员参加,随机资料经清点记帐后,进行存档。7、设备台帐、技术档案要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整理、补充、改进。使之逐步齐全、规范、方便查阅。8、技术资料外借之后,资料管理员要按规定登记,并及时催其归还,防止丢失。对丢失、损坏资料的,按情况给予1050元罚款,并责其赔偿。9、各生产单位必须配备专兼职固定资产设备台帐管理人员,各单位管理员必须将本部门本月设备固定资产台帐与资产实物认真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情况在每次月10号前,报送安全环保设备管理科,少一次扣罚部门100元。(报送表格后附格式表3)第六节 设备润滑保养管理制度1、设备润滑的责任人是操作人员和包片维修人员。2、各部门应编制润滑图表、图片、工艺规程,明确润滑方法。指导设备操作、维修人员进行正确的设备润滑。3、设备润滑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五定”和润滑油的“三级过滤”要求进行。4、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要积极督促、检查部门、车间做好设备润滑工作,发现问题应立即要求整改。5、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分公司设备润滑工作要做好技术服务,总结推广各单位的润滑工作经验,引进、掌握、推广先进的润滑剂和润滑技术,以尽可能低成本确保设备润滑。6、设备缺油运转、油变质或违规操作,每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1020元罚款。7、因缺油运转造成设备事故的,对责任人按事故管理有关条款进行处理。第七节 设备完好率管理制度1、各部门设备完好率责任目标不低于95%。2、各部门设备负责人必须随时掌握本部门设备完好情况,对不完好设备要及时向设备管理领导小组提出检修计划,并设备管理领导小组按计划安排检修。3、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要掌握全公司设备完好率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4、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结合每次设备检查,对各单位设备完好情况进行评定,并将部门设备完好率及全公司设备完好率进行通报。5、设备必须做到:(1)零部件完整齐全,符合质量要求。(2)设备运转正常、性能稳定、技术状况符合设计要求或说明书要求,并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3)设备操作规程、运行记录、台帐、档案、润滑及维护保养记录齐全正确。(4)调和整洁、无泄漏、防腐、保密、防冻部分完好无缺。6、设备不完好或备用设备不备用,经设备管理部门催促而仍然无法达到完好、备用。属主观原因的,对责任人给予50100元罚款。7、单机设备不备用或停运扣50元/小时。第八节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一、设备事故的界定凡因设备老化、操作不当、检修质量或材料、配件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影响生产或必须修理者均为设备事故。设备事故分为三类:1、重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坏严重,直接损失在1万元以上,或者性质恶劣影响极大者为重大设备事故。2、普通设备事故设备零部件损坏,直接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为普通设备事故。3、微小设备事故设备零件损坏,损失在3000元以下者为微小设备事故。设备事故直接损失费包括修复设备所需材料费、备品备件费、人工费、开停车费及其他因此而增加的附加费。二、设备事故的处理设备发生事故后,发生事故的各部门要立即初步划定事故类别,按以下规定及时通报有关单位、上报有关领导,组织有关人员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和有关材料上报主管经理和设备管理领导小组。1、“四不放过”原则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不使当事人和群众受到教育不放过,制订不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得不到追究不放过。2、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各部门要立即保护现场。若有伤员,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向主管经理和设备管理领导小组汇报,主管经理、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公司、部门要配合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对现场进行必要的拍照、绘图,掌握分析事故的第一手材料。公司、部门要责成当事人在事故发生8小时内写出事故经过,并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组织有关人员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按“四不放过”原则和本制度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公正严肃处理,同时写出材料,上报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存档。重大设备事故由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将事故原因、责任划分、处理决定和防范措施写出书面材料通报全分公司。重大设备事故分析会参加人员:主管经理、正副厂长、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生产科正副科长、技改办正副主任、设备技术员和各大班班长、维修班长、电工班长及该设备操作、维修人员。开会前,部门要将设备的有关报表、记录备齐上交,以便全面、公正、客观分析处理事故。3、发生普通设备事故,发生事故的部门要及时修复损坏的设备,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并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按“四不放过”原则和本制度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同时将事故报告、处理结果报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存档。普通事故分析会参加人员如下:设备副厂长、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及电工班长、维修班班长、事故当事人等。开会前,部门应将设备的运行记录、润滑记录档案、巡查记录等原始记录备齐,以便全面、公正、客观分析处理事故。4、发生微小设备事故,发生事故部门要及时启用备用设备,也要召开小规模分析会,并将结果汇总上报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三、设备事故的处罚1、设备发生微小事故,按事故直接损失100%对事故单位进行罚款。事故的部门必须召开会议、确定责任人,按各自责任大小进行分解,但部门设备副厂长要连带事故罚款。2、设备发生普通事故,按事故直接损失100%对事故的部门进行罚款。事故部门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了责任人后,将事故按责任大小进行分解,厂长、设备厂长要连带事故罚款。3、设备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视具体情况对部门进行处罚。如该设备缺少运行记录、巡检记录、设备档案或记录不全,加罚部门50100元。4、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部门应及时向上汇报,不能故意隐瞒,否则,对主管设备厂长给予50100元罚款,并责成两日内补报。5、设备发生事故后,没有召开事故分析会,给予设备管理领导小组200元处罚,若无故缺席,对当事人处于职工20元,干部50元罚款。6、发生重大设备事故,事故部门汇报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但小组人员没立即赶赴现场,罚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20元,不积极参与事故妥善处理的,给予50元罚款。第九节 设备更新搬迁报停报废管理制度1、各部门对现场设备不能随意拆迁、报停、报废,确因生产需要必须更换某台设备,需提前向设备管理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写清需更换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更换理由、更换后预期效果等。由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科室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决议后,以书面形式报请主管经理批准,主要设备、大型设备、关键设备须由分公司办公会议研究批准,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必须由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记帐,主管经理审批。(报送表格后附格式表2)2、部门及施工队因生产需要变更设备地点,须向设备管理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认为确实必要,在申请书上签字后,部门才能将该台设备搬迁,所有搬迁费用由部门自行承担,安装质量由部门把关、验收。重要设备、大型设备搬迁需经主管经理批准。私自搬迁设备,视具体情况对厂、车间处以5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加倍处罚。(报送表格后附格式表5)3、部门因生产变化,造成某台设备退出系统一个月以上,必须向设备管理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报停,由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作出调查,决定是否报停。关键设备、重要设备报停,须经有关部门开会研究,经理批准。报停设备不参与设备检查、评比,但部门、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力量对报停前技术状况作出分析,妥善安排。报停期间,部门按平时要求对设备作好保养,正常时每天盘车,按备用设备管理。凡因报停期间不正常保养、保管,造成设备损坏、技术性能下降、生锈、严重积灰、积水、缺少零部件的,对部门按损失100%罚款,加罚部门主抓设备领导50100元。4、设备需报废,由部门写出申请,申请内容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年限、检修次数、技术状态、大修所需材料及费用、报废后的残值等,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现场核实后作决定,由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以书面形式报请主管经理批准。主要、关键设备报废须报请分公司办公会议批准。批准报废的设备,部门要组织人员按期组织力量拆除报废设备,由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监督并回收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废品废件或有利用价值零部件,按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要求,由部门送往指定地点。禁止乱扔乱放。报废设备资料封存,并从现役设备台帐中注销,新购置设备按规定重新申报。(报送表格后附格式表4)5、鼓励各部门干部职工对现场设备积极提合理化建议,部门、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要正确对待群众建议,发动群众,使我分公司设备管理迈上一个新台阶。对被采纳的建议,要对建议人给予一定的表扬和奖励。6、生产部门需外协加工时,须以书面材料上报设备管理领导小组,注明外协件工艺要求,外协件需要图纸时,由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绘描图,落实外协单位,按时保质保量购回,并和备品配件一样办理出入库手续,禁止用工作结算单或其它方式办理手续,因外协质量出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7、购置整台设备,或外协在10000元以上的设备部件必须由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申报部门验收,并予留质保金,凡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购置人通知厂家及时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厂方负担,设备管理领导小组针对事实给予处理。8、生产所需另部件及整机,其电器部分由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申报计划并认领,其余由使用部门申报计划并认领,因未报计划或未认领、验收不当造成损失,由责任单位100%承担,造成停车的,按停车事故处理。9、外协加工件,整机设备必须将资料上交设备管理小组,否则不予办理入库手续。第十节 设备计划申报制度1、各部门因生产改造需要购进备品备件及原材料,必须向设备管理领导小组提交材料计划,计划一式两份,一份交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一份留本部门备查。计划内容必须清楚准确,必须将名称、规格型号、材质、价格填写正确。若因计划不清、不正确无法采购,影响生产的,责任由部门承担。2、生产正常消耗的原材料、备品、备件计划由部门申报,非正常消耗的原材料、备品、备件计划,由部门经主管经理同意后再由设备管理部门申报,原则上每旬报一次计划,特殊情况经主管经理同意后可随时申报。3、各部门申报的材料计划,经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把关,交供销科材料会计与相关仓库核实申报数量、价格后,编制材料计划,经设备管理小组审查同意后报主管经理批准。材料计划一式四份,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留一份,交供销科一份,主管经理一份,财务科一份。4、材料计划内容必须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用途、标准吨及生产厂家内容。因计划不清、不正确造成采购错误、影响生产的,责任由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承担。5、各部门申报材料计划,必须经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由主管经理签字后上报供销科,凡未经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的计划,供销科不予采购。6、常用物资仓库必须给予一定的库存,不得因此影响生产,否则每次给予仓库保管50元罚款。7、供销在确保仓库无积压物资的前提下,应及时补充生产资料及常用件的消耗。8、设备零部件、各类工具的领用,一律实行交旧领新制度,凡因零部件人为损坏的,或未损坏而领用新件造成浪费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将给予当事人以该零部件价值的1020%的罚款。9、更换下来的设备零部件,凡有维修价值的,提倡由使用单位恢复后,交生产科现场人员收集后分类堆放,经使用后确有效果,由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对维修人员给予一定奖励。10、各类减速机、电机、泵类、大型阀门采用先报废,后领用制度,设备未报废,不给予申报。11、维修工配发工具实行定人定额配用,公用工具由维修班长负责保管维护,每年定时更换,并将退下来的工具回收。临时申领工具或加工维修设备,需经生产科同意,主管经理批准。12、各部门申报各类钢材、管道,须向生产科申报用途,数量,生产科现场人员确认现场无可替代物资时,方可申报,凡现场有可利用物的原材料、备品、备件计划,由部门主管经理同意后再由设备管理部门申报,原则上每旬报一次计划,特殊情况经主管经理同意后可随时申报。13、各类领用物资,要禁止造成浪费或大材小用,否则,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一经发现,将给予当事人以50100元处罚。(固定资产设备申报表格后附格式表1)第十一节 设备现场管理制度1、加强设备现场管理,是确保设备完好和保证正常开车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各级设备人员的责任和义务。2、岗位操作工为本岗位所辖设备的第一监护人,负责设备的正常开停车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维护。若班中发生设备缺油运转,设备卫生差等一经发现将给予20元/次处罚。3、设备及管线发生跑、冒、滴、漏,由岗位操作工负责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将泄漏物回收,否则扣20元/次,属含金物料的扣100元/次。4、设备出现突发性故障,岗位操作工应及时作出正确处理,必要时有权作应急停车,以防止出现重大事故。5、现场技术员是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者,有权按照前述制度以及本制度对现场设备进行管理,做到有奖有罚,公正严明,不枉法、不殉私,掌握大局,对现场设备及人员动态密切关注,及时作出反应。6、设备现场人员每天对设备巡查不少于四次,重点设备要有记录,对全厂设备运行状况要清楚,对设备故障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并跟踪落实。7、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现场技术员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归口后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并做好记录,盖章后交部门限期解决,并要求按时回执,回执单必须有部门领导签字,交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存档。对明显有问题不下整改书的,每台次罚现场包片技术员20元。下发后部门不及时复命,或不按期整改的,每项罚部门50元。对虚假复命的,每项罚部门100元。对整改的内容,到期由现场技术员负责落实。整改书下发后不跟踪落实的,或对部门提出的技术帮助不积极支持或对部门提出的合理要求不配合的,每次罚现场技术员20元。8、现场整改书要注明要求整改的单位、设备名称、安装位置、存在问题及要求完成、复命时间等。9、对以下问题,现场技术员可按制度作出现场奖罚。(1)操作人员严重违规操作,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每人次罚50元。(2)维修人员违章作业或损坏设备,设备零部件、工具、或严重浪费油品、材料的,每发现一次给予5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3)设备检修结束后,未及时将场地、设备清理干净,废品废件未送往指定地点,乱扔焊条、螺丝、轴承、法兰、边角料等,每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4)设备严重泄漏,油污未清理,设备大量积灰、缺油运转、甚至带病运转的,每台次给予20100元罚款。(5)设备、管道及附属装置缺损、泄漏,不需停车即可解决而不解决,或者需停车解决却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每台次给予责任人100元罚款。(6)积极参与修旧利废、节能降耗或对现场设备主动小改小革,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成效明显的,根据汞献大小给予10100无奖励。特殊贡献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主管设备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设备管理小组,经检属实,可酌情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物质奖励。第十二节 设备质量验收制度1、新购置安装或检修、改造的设备,应经过验收合格,并作出评价后,才能加入系统运行或转为备用。2、质量验收分分段、全面验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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