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科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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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资料宜宾市五板桥煤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科管理制度汇编可修改编辑目 录一、管理制度31技术管理制度32工程质量验收制度53一通三防管理制度54综合防尘管理制度75防治水管理制度106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67防灭火管理制度178测量管理制度239回采管理制度2410作业规程管理制度2511掘进管理制度2612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规定2712技术档案管理制度31二、岗位责任制351生技科科长岗位责任制352生技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363质量验收员岗位责任制374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375地质技术员岗位制386测量工岗位责任制397地质工岗位责任制398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409采掘技术员岗位责任制40一、管理制度1技术管理制度1、在矿技术负责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及本矿各项规章制度、决议等。2、制定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健全适合本矿实际情况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在技术上保证生产建设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3、负责全矿采煤、开拓、掘进、通风及矿井运输方面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参加编制矿井规划和矿井水平、采区设计及有关政策方案,负责编制井巷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严格开采程序,保证采掘的持续;改进巷道布置和采煤方法,合理开发煤炭资源。4、了解、收集全矿范围内及有关生产建设中的地质构造,水文情况,为生产矿井设计、施工提供必需的各种图纸和资料。5、负责井上、下的技术测量工作,保证与国标网的联接和统一,保证煤炭生产所需的各种图纸资料齐全,适应采掘需要。6、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审查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发展规划和有关生产的设计图纸及重大技术方案。7、配合工会,劳动人事教育科搞好技术培训、技术考核和劳动竞赛,组织开展劳动技术革新活动。8、收集、填绘井下图纸、资料和技术图纸,做好技术档案工作,负责填绘井下图纸、各种资料等等,负责技术仪器的保管、使用、维护、检修、效正等工作。9、参加矿井文明生产,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和重大生产基建事故以及技术事故的追查分析,参加采掘工程、基建工程的验收、移交工作。10、搞好矿井保护和综合利用。11、深入实际,跟踪服务,解决生产技术方面的问题。12、负责根据采掘工作面实际情况和地质条件变化情况,修改和编制合理的工序安排和劳动定额。13、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建立健全适合本矿情况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技术管理制度。14、编制远景规划,做好生产安排,掌握生产动向,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在技术上保证生产、建设,科研计划和各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15、遵守开采程序,选用合理开拓部署方式,做好采、掘的衔接平衡,保证采掘正常接续,提高资源回采率,提高产品和设备维修质量。16、制定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环境保护措施,搞好业务保安,实现安全生产。17、不断挖掘矿井生产潜力,做到采掘、运输、通风、提升和排放水等综合能力的平衡,提高产量。18、加强全矿干部和工人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技术和实际操作技能和劳动生产率,做到安全生产,合理地开发国家资源。19、开拓掘进巷道必须按照设计施工,采区开拓必须要有设计,采区设计应根据矿井开拓布置和地质说明书编制,采区设计应有说明书和图纸。2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一、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制度:对采掘工程质量实行区、队长领导,技术员负责的办法,技术员必须按采掘作业规程的要求定好各种技术数据,及时测量给点,矿管理售货员和安全检查员要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使采掘工程质量必须达到采掘作业规程的要求。二、工程安全质量验收制度:1、日常质量验收:技术员对自己管辖的区域的工程质量要随时进行验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验收每次要有记录,并报告给技术主管。2、技术组联合验收:技术组要定期组织全部技术人员联合进行验收,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矿综合验收:每项工程过工后,矿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整体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合格后填写验收单,有关人员签字。3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矿井每一个入井人员必须严格按入井规定执行,搞好出入井人员的检身工作和登记。2、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布置合理、简单,要有一个完整的通风系统。要求风流稳定,控风设施可靠,采掘实行分区通风,不准出现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3、每月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05条规定定期测定风量,分配风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机电硐室的配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4、局部通风机安装和使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28、129条规定执行,严格执行“三专两闭琐”和使用漏电继电器。5、矿井生产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04条规定,不准超通风能力。6、矿井通风设施的位置妥当,控风设施可靠。风门每组两道,距离符合要求,能自动关闭,加风门闭锁,密闭刻槽,见硬底和硬帮,墙体光滑,不漏风为止。风桥的设计、坡度和风速,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调风设施必须是固定的,调风后加锁,防止其他人员乱调动。7、矿井反风设施必须安设齐全。反风时,能达到反风的效果。8、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放炮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封泥长度符合规定,每个炮眼必须装有炮泥,放炮距离实行远距离,在安设有反向风门外的进风分流中进行。每次放炮使用毫秒电雷管必须等够15分钟后,方能进入工作地点。9、巷道贯穿时,必须制定巷道贯穿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要有贯通后的控风设施,以免造成贯通后风流短路,影响其他采区分流稳定,造成瓦斯积聚或超限的现象。10、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监控系统的安装和维护工作,要求每个地点安设的位置妥当,数据足够,定期校正,达到数据准确,灵敏度高,安全可靠。11、加强各地点的瓦斯检查,在分管区域内巡视,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各检测地点的瓦斯浓度,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准出现瓦斯超限作业和假检、漏检等想象。12、井下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定期检查、维护、防爆性能必须达到GB7091的规定。不准出现“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现象,设备摆放和电缆悬挂整齐。13、班组长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入井,必须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掌握井下各地点的瓦斯变化情况。14、采煤工作面和其他地点的回风断面,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不准出现超风速的地点。15、矿井地面必须安设两台同等功率、同型号的主扇风机,一台备用,一台正常运行,一旦出现故障,备用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达到正常运行,否则撤除井下所有人员。4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粉尘测定管理制度1、粉尘测定工作,必须按照矿山安全条例、煤矿安全规程、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MT7984粉尘浓度和分散制测定方法等各项国家规定进行工作。2、通风队必须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准确的工作方法完成各项测定、登记、报告工作。3、测尘人员不得少于2人,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井下作业经验,必须接受专门的测尘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才能独立从事测尘工作。4、测尘员应按计划定期进行井上下、作业场所粉尘测定工作,按照各项有关规定进行准确无误的操作填写表格、统计、计算和上报;测尘员有权监督井上、下防尘措施执行情况,发现有违章作业者,应及时制止其工作,令其改正,如条件不可能时,上报有关部门研究处理。5、测尘员每半月向通风队提供一份测尘结果,通风队每半月向煤矿各级领导提供一份测尘结果报告,每月向煤矿测尘管理机构提供一份测尘结果。6、煤矿井上粉尘测定时间:(1)对井上下每个测尘点的粉尘浓度,每月测两次;(2)每个工作面,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全面粉尘测定;(3)粉尘分散度每季度测定一次。(4)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煤层、岩层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游离SiO2测定。(5)煤矿粉尘浓度测定结果,按季度综合上报有关部门。7、粉尘测定仪表分为:常规粉尘采样器,连续粉尘采样器和快速直读粉尘测定仪,它们应分别符合粉尘采样器通用技术条件(MT162)和直读粉尘浓度测量仪表通用技术条件(MT 163)规定。 8、测定员应爱护所有的仪器、仪表,对采集的尘样应及时分析化验,填写报表;测尘仪应每两年进行一次校验。粉尘检测仪的校验应由国家计量局指定单位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发给鉴定证书。二、灭尘管理制度1、全矿防尘酒水管路由通风队全面负责。2、健全一整套的防尘洒水系统,确保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及总排的用水。3、回采工作面要做到逢采必洒,不洒不采。不采取煤壁洒水的工作面要有批准手续,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4、按计划冲洗积尘,主要大巷每半年至少冲洗两次,主要回风巷,至少每月冲洗一次积尘,采区巷道每周冲洗一次;大巷每季至少冲洗一次。5、矿井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工作面,都必须用隔爆水栅隔开。6、采掘机械的内外喷雾、洒水装置要保证灵敏可靠,机械运转必须使用喷雾。7、消灭煤尘堆积,井下任何巷道,包括电缆、水管、机器等,不准厚度超过2毫米,连续长度大于5米的煤尘堆积。8、每月测尘两个循环,每月做两次测尘报告。9、矿井主要运输巷道、采区进回风道、采区上、下山、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溜煤眼等处要设置防尘管路,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10、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11、实行放炮作业的采掘工作面,放炮要使用水炮泥和使用湿式打眼,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邦,掘进工作面还要实行放炮喷雾。12、井下防灭尘设施的安装和维修管理均由灭尘队负责,发现破坏防灭尘设施者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煤矿要严格追查,严肃处理。13、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矿井必须有综合防尘措施。14、配有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按规定对矿井煤尘进行分析、化验、测定工作。15、对井下各管路系统有准确的记录,并配备有图纸、台帐。对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以及水量有准确的记录。:16、对各种巷道的冲洗,要班班设专人负责,并有记录,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冲洗由采煤队负责,由安检员监督执行。17、回采工作面应采取煤体洒水,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五十米内设喷雾,并使用正常,设有专人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8、采掘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洒水灭尘,炮眼必须充填水炮泥,由安检员监督执行。5防治水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 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组 长:陈武辉副组长:高中利成 员:隆友江、刘金平、李应成、隆强、刘小平、李应成、罗川兵、严光付、刘明海第三条 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4、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5、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6、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7、履行矿井防治水领导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8、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9、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10、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督促施工队组施工,并根据队组提供的钻探资料进行分析总结。11、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超前钻探设计,编制措施督促掘进队组实施超前钻探。12、负责编制采煤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参与防治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13、掌握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检查、落实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14、对探明的导水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65条的规定,设计防水煤柱或岩柱。15、负责因受采动影响引起的地表裂隙、塌陷调查和治理工作。第四条 调度室职责1、负责防治水相关工作的协调、指挥。2、负责在矿井发生突发性涌水事故或淹泵、淹巷、淹工作面事故时,统一组织协调抢险工作,保证抢险物资、人员等及时到位。根据矿抢险救灾指挥指示启动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救灾。3、根据地面防排水要求,协调落实防水、疏水和排水系统工程,确保地面防洪安全,防止地表水流入、渗入井下。4、负责组织水灾事故抢险救灾队伍并进行抢险救灾演习。 5、负责在发生水灾事故时向矿山救护队申请救助。6、负责在水灾事故中抢险救灾的其他协调工作。第五条 安监科职责1、负责参与、监督水灾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组织和协调对事故的调查工作。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3、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防治水措施执行情况。第六条 机电科职责1、负责督促、协调和落实各施工队组探放水、抢险救灾排水设备的储备和发放工作。2、根据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及预测涌水量进行水泵管路的配套选型、安装协调、调试运行、工程验收移交工作。3、负责对机电队所辖区域排水系统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4、配合调度室做好水害事故抢险工作。5、负责分管范围排水系统、设备包括管路和电气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6、在水灾事故发生后,负责排水系统安装及排水工作。7、负责对分管范围的供、排水管路的巡回检查,防止管路跑、漏水淹没巷道。8、负责水灾事故中抢险救灾的通信和监测工作。第七条 通风科职责1、负责防治水日常工作及水灾事故抢险的通风管理工作。2、负责按照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要求在横川密闭时留设泄水孔和返水沟等泄水设施。第八条 保管室职责负责探放水、排水物资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发放工作。第三章 技术管理规定第八条 探放水规定(一) 探放水范围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5、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6、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二) 探放水要求1、技术负责人负责确定钻探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2、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安装满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系统。3、必须按照要求严格控制距离,保证足够的钻探超前距离,现场悬挂钻探施工牌板,严格管理,加强督促检查。4、采掘工作面淋水、涌水增大影响生产需要探放水时,超前探放水量不得超过巷道内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第九条 受水害威胁的下列区域之一,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1、受保护的通水钻孔。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临近地带。3、与强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老空区。5、导水、充水的陷落柱、断层等地质构造。第四章 井下排水管理规定第十条 井下排水管理1、水泵房水泵必须保证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可以在20 h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目前水泵房有3台80D30X6型水泵,额定流量为155m3/h,额定扬程为603m。二台工作,二台备用,一台检修。必须经常保证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完好。2、 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小时的矿井正常涌水量。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总容量的50%。 3、井下所有各排水点必须安排专人开泵、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辖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4、各排水点必须悬挂水仓警示牌及排水设备管理牌,管理牌内容包括水仓编号、队组名称、水泵编号、型号、排水量、水泵运行日志,并要求存档1年。第十一条 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各掘进队组按本工作面防治水措施要求,在工作面安装排水系统,配足水泵及管路,加强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保持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定期安排人员对水仓或水沟进行清淤。排水系统随工作面掘进必须向前延伸,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2、对可能与采空区或密闭巷道贯通的掘进头面必须提前50米下发贯通通知书,生产技术科根据预报通知书提前安排施工队组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如巷道密闭拆开排水前,通风科要预先安排瓦斯排放工作。3、在巷道工程移交时,由机电科牵头,有关单位配合将排水系统做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移交,无排水系统或排水系统不完善无法正常排水的巷道严禁移交,必须限期整改完后方可移交。4、各开掘队组在巷道掘进期间,根据提供的预测最大涌水量,必须安装排水系统,包括配备水泵及排水管路,及时在低洼处掘打标准水仓。标准水仓的规格设计和施工由生产部具体负责。5、各掘进队组根据水文地质预报,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杜绝冒险蛮干的行为。对过地质构造可能造成的涌水异常应超前备足水泵及管路,做到早准备、早预防。6、掘进巷道顶板淋水、涌水影响人员通行和正常施工作业时,要采用雨布遮挡、接水器导流、挖沟引流等方式,加强水害治理。第十二条 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 生产技术科做好防治水工程设计、组织实施及验收工作,机电科做好水泵、管路选型及组织安装和业务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综采工作面防排水方案,完成分管范围内防治水工程,并在工程完成后严格履行移交验收手续,相关业务部室及队组要在移交单上签字。2、 在回采过程中必须注意观测老塘出水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室。3、工作面的开工验收也必须将工作面的排水系统作为一项主要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限期整改后方可验收移交。4、工作面回采开始后两侧顺槽内排水工作归采煤队管理。包括巷道文明生产及排水点清挖煤泥工作。5、加强由于受采动影响发生工作面顺槽煤柱底鼓裂隙渗漏水治理工作。第五章 地表水防治第十三条 每年5月底前调查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等,掌握当地历年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的资料,为完善矿井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提供详实的水文地质资料。第十四条 矿井改扩建的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出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对于低于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及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第十五条 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流入井下时,有关部门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1、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露头、裂缝和透水岩层。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时,应填平压实;如果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用水泵排水,防止水渗、灌入井下。2、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倒渗井下。3、在雨季,每次降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的地面有无裂缝和老窑陷落等现象,发现涌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第六章 采空区积水防治第十六条 采掘工作面接近采空积水区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第十七条 加强采掘过程中的老塘、废巷、盲硐等容易积水空间的测量、调查、登记、填绘等工作,并要在矿井充水性图上准确圈出积水线,同时绘出探水(警戒)线。采掘工程进入探水线时必须超前探水。第十八条 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6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在掘进巷道同其他巷道或老空、老巷贯通时,为防止通风、瓦斯、水、火、放炮等事故的发生,必须专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总负责人批准。2、巷道贯通前,相向巷道20米以外必须停止一个掘进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并下达贯通通知,撤出人员,保持正常的通风和瓦斯检查。3、正常掘进的工作面,在巷道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到现场统一指挥。每次放炮前,班组长必须和瓦检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通风情况和瓦斯浓度,当瓦斯超限时,先停止在掘进工作面的工作,然后进行处理。只有在两工作面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放炮。4、放炮前,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专人进行警戒,并有警示牌。放炮后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员必须巡视放炮地点,只有在两个工作面都正常时,方可进行其他工作。5、间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到安全地点。掘进巷道在穿透老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巷道在贯通前,生技科应先拟定准确的测量图,随时掌握巷道进度,及时安排进行巷道贯通前后的通风设施准备。6、对特殊地段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以便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防止贯穿事故的发生。7、巷道贯通后,通风科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调整通风系统,进行风量调配,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7防灭火管理制度一、矿井防火管理制度1、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一个月内进行永久性封闭。2、永久密闭必须符合通风质量标准规定,严实、不漏风,有观察孔。3、已封闭的采空区密闭,每旬检查一次。4、建立采空区和火区管理台账,每次检查情况,要认真记录。 5、发现密闭不符合要求,漏风、闭内温度升高,有害气体变化异常时,要立即报告技术负责人,采取措施,进行处理。6、密闭的检查由测风员负责。7、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进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最短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8、采煤工作面回采过程中,不得留有浮煤、顶煤和底煤。9、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之回收后冒落严实并在一个月内进行永久封闭。10、对火区密闭有条件的可以采用均压技术防灭火。11、建立健全监测系统和自燃发火预防预报制度,监测分析结果,必须记录在防灭火记录本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矿技术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矿井防火管理工作由技术负责人直接领导,井下防灭火由通风队负责具体工作。1、预防内、外因火灾管理制度(1)、矿井火灾事故中大部分是由外因引起的火灾,由于外因火灾突发性强,来势迅猛,蔓延快,而且范围广,所以对外因火灾要加强预防,全煤矿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防灭火”的有关规定。并做到: 在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休息间。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割和喷灯焊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和喷灯焊作业,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由矿长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还必须遵守规程第223条中的有关规定。(2)、对于内因火灾,井下有自然发火倾向性煤层的开采都要采取预防性灌浆、注氮等措施,并预留好防火墙位置,在回采结束后一个半月内封闭完毕,并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3)、所有采掘工作面在采掘过程中,禁止空邦,严禁浮煤堆积。各采煤工作面采完后都要及时封闭,防止漏风。通风队对各防火密闭要上齐观察孔和注浆孔,并建立密闭管理台帐,定期观察CH4、GO、水温、气温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汇报技术负责人,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2、预防放炮着火管理制度(1)、采掘工作面必须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必须执行炮掘工作面一次装药、一次起爆的放炮制度。炮采工作面实行分打、分装、分放,必须使用水炮泥,封泥长度也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爆破必须使用矿用3号硝铵炸药乳化炸药。(2)、放炮联线前,必须检查放炮母线的完好情况,不准有裸露的接头或不按规定操作现象,否则追究放炮员的责任。(3)、所有掘进工作面,在放炮前,必须执行人工停电切断回风流中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否则不准放炮,送电前检查瓦斯,当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沼气浓度小于1以下时,方可送电。(4)、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及爆破说明书,不准随意改变炮眼参数和装药量,必须采用正向爆破,严禁反向爆破。(5)、安检员、瓦检员是落实放炮管理、瓦斯管理措施的现场监督人员,必须带头执行好“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发现瓦斯。超限,放炮母线裸露等不安全隐患时,立即停止放炮。3、防止电器设备着火管理制度(1)、坚持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坚持使用风电,瓦斯电闭锁,40kW以上的电器设备要全部使用真空开关。(2)、井下电缆要按规定悬挂整齐,做到“三无”。机 (3)、井下各机电硐室要分别配备05m3的灭火沙箱一个,干粉灭火器两台,井下严禁存放各种可燃性油脂。使用及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等必须存放在加锁的铁箱内,定期运到井上处理。严禁把废油、剩油泼洒在井下巷道中。(4)、电器设备检修时必须停电,严禁带电作业。二、矿井自然发火预报制度1、矿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实施。2、采区和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一个月后必须全部撤出设备,进行永久性封闭。建立永久性防火密闭,必须预留灭火灌浆及防火观察孔;风门、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也应按防灭火的要求正确选择位置砌筑。3、防火密闭的气体、温度,每周进行一次检测,同时对流水温度也要进行测定。4、防火密闭如出现:气体温度升高、有C0出现或水温升高等现象,必须立即报技术负责人,并采取措施防止自然火灾的发生。5、对全矿井自然发火危险区进行定期、系统的观测。观测点应选在:采空区回风侧防火墙处、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采区回风巷中,观测内容为:CO、C02、CH4、02等气体成份,气温、水温、风量以及密闭内外压差和表面自然征兆。6、采用CO的相对量和绝对量,以及格雷哈姆系数作为自然发火的预报指标。7、教育全体员工了解矿井自然发火的征兆,如发现自然发火的预兆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调度室汇报。三、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制度1、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消防设施、器材。2、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3、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4、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4) 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5、其他消防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维护保养。6、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四、电气焊审批制度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由矿长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并遵守下列规定:1、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2、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3、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5、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的一切工作。8测量管理制度1、地测组的地质人员应随时收集井下巷道的相关资料并及时上图,在每月7日前对井下采掘各工作面做出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2、对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收集、分析,提出方案和建议,发现一次不及时收集资料上图、分析、预报的给予50元罚款,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时,处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的罚款。3、所有统计资料、及时数据要逐月登记台帐、上表造册,每月7日前完成上月资料的存档,否则,处责任单位100元的罚款。4、测量人员对各测量内容必须进行复测、复算、校对填图。5、测量人员对当日测量资料进行记录、整理、计算、对算和精度评定,必须当日完成,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并将测算资料上图,检查发现一次不及时进行对算、上图的予以批评教育,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的罚款100元。6、对月统计资料必须及时上表、建帐,次月7日前检查发现一次未进行该工作的对其负责人罚款50元。7、地质人员对井下构造情况要及时收集现场资料进行分析,并向有关领导汇报。8、测量对井下中腰线要及时标定,并且最前面一组中腰线至迎头不许超过30米,否则每次对地测大队罚款100元。9、对各单位安装、卧底所需中、腰线必须及时标定与提供。否则,给予200元/次的处罚。对造成影响的给予责任单位500元/次的处罚,同时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9回采管理制度1、回采工作面投产前,应严格执行有关验收制度,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验收由生产矿长、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采、掘、机运、通防、技术、安监、调度等有关部门及交接单位负责人参加,要严格执行验收标准。2、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过地质构造带、过老空区、工作面收尾、工作面安装及撤除等,必须事先编制周密的、符合现场实际的、能指导安全生产的专项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分管矿长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落实。3、对回采工作面的质量标准化管理,要制度化、正规化。回采工作面必须达到“三直、两平、一净、两畅通”。要坚持对工作面的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并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制度。要坚持开展对工作面工程质量和顶板管理及规程落实情况进行班评估。4、强化顶板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永恒主题。对回采工作面要紧紧抓住“两道、两线、两端头”,炮采放炮后的顶板管理。回采工作面要切实强化对支护质量的管理。5、回采工作面要将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采高和浮煤清理符合规程要求。放顶煤工作面要沿底送巷,沿底回采,除停采线区域之外不准留底煤。对放煤效果要严格监督检查并作为班评估的重要内容。6、要强化煤质管理。从矿到区队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完善相关制度。工作面过地质构造等特殊情况时,要有专门的措施,保证煤炭质量。7、回采工作面应实行制度化、正规化的设备检修制度。实行正规循环作业,均衡生产管理。10作业规程管理制度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由生产单位编制,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批并对规程的编制质量负责。改变生产工艺的首采面;受水、火、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威胁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投产前报公司备案。2、地质部门应提前一个月将已经审批的工作面地质说明书送交规程编制单位。作业规程编制并审批完毕后,送交生产单位传达学习。3、矿压观测部门应提前一个月将根据工作面所在煤层及邻近采区的观测资料确定的支护设计送交规程编制单位。凡没有矿压观测资料和支护设计的作业规程不得审批。4、每个采掘工作面都应根据本煤层和邻近采区的地质观测等资料,确定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方法和支护形式,作为编制采掘作业规程的依据和重要内容。规程中要有防治灾害和穿过地质构造带等的专项技术措施;有针对各工种的技术措施和要求;有实行正规循环作业和劳动组织图表;有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等内容。5、作业规程要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应用先进技术,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施工。各单位对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和贯彻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矿技术负责人要至少每月组织一次规程复查,并有复查意见。6、每一新工作面投产前,所有将在该工作面施工的人员都必须全面系统地学习已经审批的新工作面作业规程。参加学习人员要亲自签字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新工作面的施工。7、采掘工作面遇有地质构造等特殊情况,现行作业规程不能适用现场条件变化时,生产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要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专项补充措施。矿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审批,不得拖延。在新措施传达执行前,现场必须采取强化管理措施。11掘进管理制度1、掘进工作面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批,坚持一工程一措施。严禁无措施施工。2、矿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矿井中、长期生产规划和年度采、掘接续计划,报公司审查批准和备案。技术负责人应按月召开采、掘平衡会议,解决落实有关问题。3、矿井的水平、采区和工作面必须实现正常接续。矿井水平延深工程,必须在上一水平产量递减半年前,使新水平的第一个工作面具备生产条件。新采区接续,必须在老采区产量递减三个月前,使新采区的第一个工作面具备生产条件。 4、矿技术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应以提高采、掘、运机械化水平和工作面、采区、水平的合理集中生产,把矿井生产环节改造、改革开拓布局、优化巷道布置作为重要的技术基础工作的目标。5、开拓掘进应积极推广机械化作业,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新产品、新材料。实现快速、优质、高效、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6、巷道贯通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透水、有害气体超限、通风系统紊乱、放炮着火、崩坏设备、贯通伤人和冒顶等事故的发生。相向掘进的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米前(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遵守其相关规定),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实现单面施工,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在此之前,测量部门必须下达贯通通知单,报送有关领导和单位。7、掘进工作面过断层、应力集中区、老空区、冒落带、穿层见煤附近的三角区等特殊情况及巷道开门等事故多发地点(段)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8、掘进工作面在永久支护形成前,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临时点柱或金属前探梁等,临时支护应做到有效承载,严禁空顶作业。9、实行锚喷支护的巷道应加强对锚固力的检查,不得低于规定要求,并做好记录。留顶煤锚网支护巷道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在现场有记录牌显示。10、各单位都要建立开拓掘进工程档案。对造成事故的施工工程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12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规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的规定,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做到编制格式统一,内容规范,特提出如下要求:一、总体要求 (一)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通风、采掘、机电、地质、技术科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编制。 (二)计划必须在每年开始前一个月报公司批准。 (三)在每季开始前15d,矿技术负责人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情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 (四)计划按下列要求贯彻执行:1已批准的计划由矿长负责贯彻执行;2已批准的计划应立即向全体职工贯彻,使全体职工熟悉避灾路线,各基层单位的领导和主要技术人员应负责本单位职工学习,并进行考试,没有学习过或考试不及格,不熟悉计划有关内容的干部职工和个人,不准下井工作。计划如有修改、补充,还应组织职工重新学习。 (五)已批准的计划连同所附工程图和表册,应分别送交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矿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风部门、矿安全管理部门、矿山救护队各一份。上述单位和领导人应经常或定期检查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计划编制必须包含的内容 第一章、组织领导及采场安排 第一节、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的组织领导 第二节、矿井采场安排情况 第二章、矿井外因火灾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矿井外因火灾隐患分析 第二节、矿井外因火灾的预防 第三节、矿井外因火灾发生时的处理 第三章矿井内因火灾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煤炭自燃隐患重点分析 第二节、防治自然发火隐患的主要措施 第三节、煤层自然发火的处理 第四章矿井瓦斯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矿井瓦斯防治的重点 第二节、防治瓦斯爆炸的主要措施 第三节、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的处理措施 第五章矿井煤尘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主要尘源及易发生煤尘爆炸地点的情况分析 第二节、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第三节、发生煤尘爆炸后的处理措施 第六章 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事故预防与处理 第一节 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原因分析 第二节 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的预防措施 第三节 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第七章水灾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回采工作面水灾情况分析及预防措施 第二节、掘进工作面水灾情况分析及预防措施 第三节、防止注浆溃浆的措施 第四节、发生突水、溃浆事故后的处理 第八章 发生火灾、水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事故的避灾路线 第一节 采煤工作面发生水灾、火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事故的避灾路线 第二节掘进工作面发生水灾、火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事故的避灾路线 第九章 主、副井或井底车场附近发生火灾进行反风时,井下人员的撤离路线 第十章 矿井顶板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计划 第一节 采煤工作面顶板事故的分析和预防 第二节 采煤工作面顶板事故的处理 第三节 掘进工作面顶板事故的分板和预防 第四节 掘进工作面顶板事故的处理 第十一章主井提升系统发生重大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可能发生提升重大事故的情况分析: 第二节、预防发生重大事故的措施: 第三节、处理重大提升事故的措施: 第十二章主要运输系统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十三章供用电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第一节、供电事故 第二节、用电事故 第十四章、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及避灾方法 第一节、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第二节、利用自救器自救 第三节、通讯、压风、防尘系统“三条线”的应用 第四节、现场急救方法 第十五章安全技术培训计划 附表: 一、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电话号码 二、井下灭火器材配备表 三、井下消防材料库统计一览表 四、井上消防材料库统计一览表 五、本年度灾害预防工程排查表附图: 一、矿井通风系统图 二、矿井避灾路线图 三、矿井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设备布置图 四、矿井井下通讯系统图 五、矿井防尘及消防管路系统图 六、矿井井下排水、压风管路系统图 七、矿井井上、下对照图 八、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图12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保护企业利益,维护企业形象,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针对目前公司技术档案资料管理的现状,特编制本规定如下:一、技术档案管理机构1、办公室负责公司直属各部门技术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2、由相关专业科室负责分别建立生产、安监、机电、通风等专业技术资料室,负责本专业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归档和使用管理工作。二、技术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一)采掘、地测、防治水方面1、矿井地质勘探二、三维物探成果资料(纸质及电子版)。2、精查地质报告及相关图纸(纸质及电子版)。3、矿井建井地质报告及相关图纸(纸质及电子版)。4. 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包括修编)及相关图纸(纸质及电子版)。5、采区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纸质及电子版) 。6、各类采掘、地测技术服务合同。7、上级有关矿井开采方面的各类文件及本企业请示上报的各种文件及批复。8、矿井储量核实报告等地质基础资料。9、1:2000地形图(电子版)。10、井巷及地表移动观测资料等。11、月底储量及三量等地测基础报表(电子版)。1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13、设计院提交的有关矿井设计及变更的设计说明书及其施工图(电子版)。14、主要工程采掘工程设计图及相关变更通知(纸质及电子版)。15、各个采区设计说明书及其相关图纸。(包括条带开采设计等)。16、冲击倾向性鉴定报告。17、煤、岩化学、物理力学试验报告。18、矿井主要井巷工程的作业规程。19、其它矿井生产方面的技术资料。(二)通防方面1、矿井瓦斯等级鉴定。2、各煤层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3、各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4、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5、矿井通风阻力测定。6、矿井通防方面的主要基础资料、措施等。(三)机电运输方面1、大型机电设备的、招标购置、安装、验收、大修、改造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2、主变压器、主通风机、主提升机、主压风机、主排水泵等主要变配电开关等大型主要设备的原始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使用说明书、调试安装验收单、试验记录(报告)设备历次事故记录、设备历次技术测定、性能测试、关键部件探伤记录,分析报告处理及改进意见,设备履历簿和技术特征卡片,安装图纸,配件图册等。3、各类图纸: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评估、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中要求矿井必须的主提升、通风、排水、压风、供热、供水、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防火注浆系统图、井下通讯及运输系统图等图纸。4、设备大修、更新改造、 机电设备的安装、验收等资料。5、供用电方案设计、定值计算、设备选型、用电统计分析资料。、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技术测定、接地摇测、检漏试验、防爆性能的检测等资料。6、大型工程装备外委加工、自制、维修技术图纸资料。7、重要设备部件、保护装置、安全设施(钢丝绳)的定期检修、更换和试验记录。8、各项机电运输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竣工验收报告和特殊技术措施。三 、技术档案资料的归档:1、采掘、地测、防治水、地压、通防方面的技术资料,自形成完整材料并开始实施之日起,必须在一个月内交档案室登记归档。否则,每拖1天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20元。由分管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执行。2、设备到矿时必须有齐全的随机资料,不齐全不得办理验收入库。验收后,验收负责人必须将所有应配套的随机原始资料,在两日内到资料室进行归档,否则,每拖1天对有关责任人各罚款100-200元,由分管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执行,公司分管领导监督。3、 入档资料由档案员办理入档登记手续,双方签字,一式两份,入档单位和档案员各执一份。档案员对各单位上报的资料要及时归档,否则,一旦造成资料丢失或损坏,一次罚档案员100300元。 四、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1、技术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管理素质,按期收集、整理汇入资料档案,按规定的办法编制各类资料档案的代号,要建立健全包括入库、借阅等在内的一套科学管理制度,并充分利用计算机的优势,进行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2、公司各处室应将技术档案按规定要求范围随时进行资料的积累整理归档。基层科室、区队为了工作需要和有效利用技术资料,各资料室可对技术资料进行备份保存。3、采掘、地测、防治水等方面的技术资料,分别由相关技术员等负责整理归档。通防方面的技术资料由通风科长、通风技术员负责整理归档。机电技术方面的技术资料分别由机电科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整理归档。4、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是掌握煤矿机电设备数量、能力、使用、运转情况和提高维修水平,开展状态维修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应加强设备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并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5、矿井的主要生产设备、精、大、稀机加工设备、重要安装工程等,必须逐台逐项建立技术档案,进行管理。 二、岗位责任制1生技科科长岗位责任制1、主持技术科的全面工作,负责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2、明确本科室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并抓好工作的落实情况。3、负责本科室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工作。4、负责与设计部门进行业务联系,提供设计所需资料,反馈沟通设计思路。5、参加对设计部门提交资料的会审、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会审,参加技术交底会和工程例会。6、负责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图纸。7、主持本单位施工作业规程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工作。8、根据公司的规划,负责主持对新开发区域进行资料收集、开发论证和可行性方案的提出。9、负责在许可的权限内,根据工程需要进行工程设计、设计修改。10、负责召开技术会议。11、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工程的进展、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12、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2生技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通知等,模范地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当好科长的助手,协助科长搞好本科各项工作。、负责安排全矿生产队组工作现场工程质量的检查、定级工作,严格执行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做到旬检月验。负责顶板管理工作,搞好矿压监测,不断观测分析工作面顶板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4、经常深入现场,搞好采煤工作面现场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工作。参加采煤、机电、运输专业的事故追查和处理。5、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3质量验收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学习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井下各工作面施工作业规程、措施。2、负责采、掘、机、运通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 3、依据生产矿井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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