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精选资料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2、 考勤方式及对象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2.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文秘资源网2.3 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3、工作时间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4、打卡管理4.1 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4.2 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4.3 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4.4 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4.5 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4.6 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4.7 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4.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4.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5、请假流程5.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5.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5.3 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5.4 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5.5 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5.6 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5.7.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6、缺勤处理6.1 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6.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6.3 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7、 加班管理7.1 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7.2 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7.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7.4 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7.4.1 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7.4.2 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7.4.3 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7.4.4 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7.5 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7.5.1 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7.5.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7.5.3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7.5.5因公差旅期间。7.5.6加班时的就餐时间。7.5.7 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7.6 加班工资计算7.6.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7.6.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7.6.3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7.6.4 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8、其 他8.1 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8.2 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8.3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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