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协议

上传人:最*** 文档编号:11087736 上传时间:2020-04-18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临时用电安全协议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临时用电安全协议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临时用电安全协议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1 方:(全称)中盟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 方:(全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总包人:(全称)中盟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人:(全称) 为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落实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条例,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北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用电的标准、法规和操作规程。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达到文明安全施工的要求,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中的临时用电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固安和惠苑小区2# 7# 楼 2、工程地点: 固安新中街与永康路交叉口东南角 3、分承包形式: 专业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4、分承包范围: 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目标临时用电器材合格率100%,临时用电隐患整改率100%;无违章触电事故;无电气火灾事故;三、临时用电供给1、分包人用电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临时用电设施交接单”,签定“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后方可使用。分包人对“临时用电设施交接单”中所列内容负责安全管理。2、总包人、分包人双方应在临时用电设施移交单中明确电源取用点、部位、数量、类型等,取用点由总包人负责。取用点以下(不含取用点)由分包人负责。如未经许可,总包人、分包人双方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电源设施,否则发生事故后的责任及损失由违章方负责。3、根据总承包合同之约定要求,本工程分包取用点为一级箱部位。三、总包人权利、责任和义务 总包人项目负责人: 生产经理: 临时用电负责人: 电话 1、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体系,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管理措施,建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档案,并依据工程进度进行随时完善。2、总包人依据既定的方案内容或指导分包人布置现场临时用电系统,严格按照TN-S系统要求架、埋设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3、总包人负责电源取用点设施的检查、维修,使之处于安全状态。3、为分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现场临时用电电源一级箱及现场固定分配电箱二级箱,同时依照总包人的自身规定为现场的一、二级箱设置保护措施和接地接零措施。4、对分包人提供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及电气设备进行验收和检验,只有验收合格的电箱、设备才能批准使用,批准使用的验证标示就是粘贴验收合格牌。对不符合临时用电要求的电气设备严禁进场。私自进场的设备视为违规电器,要就行收缴和处罚。5、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对分包人的临时用电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电气隐患有权要求分包人进行整改,并监督分包人的整改实施。6、组织开展及协助分包人进行职工临时用电安全教育。7、对分包人的临时用电操作人员资格进行验证,严禁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临时用电作业。8、对现场的大、中、小型机械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对由总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9、对发生的临时用电安全事故按规定进行逐级上报。10、有义务接受分包人对临时用电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不得违章指挥分包人进行违反临时用电要求的作业。11、总包人对分包人用电工作中存在的隐患与违章有权下发书面通知;分包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对隐患与违章较严重的总包人有权对分包人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停工处理,分包人应在一周内向主罚单位交纳罚金;凡逾期不交的每迟一天加罚5%的滞纳金。四、分包人权利、责任和义务1、临电管理必须指定专业负责人,管理者必须持证上岗,保持24小时开机。:分包人项目负责人: 电话: 临时用电 负责人: 电话: 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规定。3、分包人的作业人员进场必须接受临时用电安全教育,临时用电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特种作业操作证件。每天上班要按照规范穿好绝缘鞋和戴蓝色安全帽,佩戴临电管理员袖标。每天的巡检记录要详细填写和上报,服从总包临电管理员的工作指导和指挥。4、建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档案资料,依据总包人要求收集完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资料。5、分包人应按规范要求正确的从双方确定的取用点引出电源,不得擅自更改、拆移、毁坏取用点。电源引出点严禁直接使用用电设备。6、分包人电器容量不得超过取用点容量规定值,如因超负荷使用发生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分包人负责。7、分包人如从指定的电源取用点以外用电发生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8、分包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持有本市有效操作证的电工完成,并且应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9、分包人自备的电源由分包人负责全面管理,总包人不负任何责任。10、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由总包人提供的合法位置进行接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线电缆需按规定进行绝缘吊挂或在规定位置进行铺设,不得随意拖曳电缆。各种电线电缆须与障碍物保持规定安全距离。11、分包人提供并使用合格二级及三级及以下电闸箱,电闸箱须经过总包人的检验合格粘贴验收合格牌后方可进场使用,并按照规定进行设置。12、分包人的电器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不得使用各种多用塑制插座。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或有屏蔽层的各种缆线。13、分包人使用220及以上电压照明设备,室内高度不得低于2.4米,室外高度不得低于3米。现场使用的流动碘钨灯必须使用全封闭式灯具。在室内灯具高度低于2.4米和在潮湿及特殊场所必须使用小于36安全电压照明。13、电器机械设备在操作人员离开时应拉闸断电,闸箱上锁。14、服从总包人对临时用电的统一调度管理,在总包人的统一安排下使用相应临电设施设备。15、有权对现场临时用电违章现象进行检举和投诉,有权拒绝总包人的违章指挥。16、不得安排作业人员进行违章作业。17、分包人使用的电线电缆应符合安全要求,现场不得使用塑绞软线及铝线,不得私自使用拖线板、线轴、开口式碘钨灯等严禁使用的电气设备。18、分包人自带的中小型机械须经总包人验收合格方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19、分包人未经总包人许可不得随时使用大功率电气,未经总包人的许可也不得采用大功率电热器具进行取暖、做饭或照明。20、对总包人提供的电气设备、设施应爱护使用,不得蓄意损坏现场临时用电器具和设施。21、电工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至少两人同时作业,并穿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品。进行电气设备维修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断电、上锁、挂牌,以避免出现临时用电安全事故。同时应积极做好各项电气工作记录,完善临时用电安全资料。22、上级检查中对分包人用电违章或隐患等进行处理时,所罚款项、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3、分包人应保证在安全用电工作中不影响甲方的安全达标活动。24、分包人因违反上述协议和临时用电标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五、违约和索赔1、由于总包人责任造成的临时用电安全事故,导致分包人人员伤亡,由总包人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分包人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2、 由于分包人责任造成的临时用电安全事故,导致总包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由分包人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总包人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临时用电安全事故,根据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4、发生临时用电安全事故后,由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而导致事故性质变化,事故严重程度加剧,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连带方依法进行索赔。5、事故处理,遵照本协议所签定的条款执行。属于谁的责任,由谁负责向本单位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处理。六、项目针对存在的隐患和违规用电的处罚管理规定:1) 电工作业时未穿绝缘鞋,检修工具绝缘破损;或非电工作业。违章施工者处罚-100元2) 电闸箱内未贴该箱配电系统图,或与实际配置不符;未标明用途和张贴临电负责人及电话号码。罚款-100元3) 电箱的架设高度不满足要求,流动箱三级箱随意乱放、平躺、无箱门;处罚100元4) 检修电气或电箱时电工未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罚电工- 100元5) 固定式设备未使用专用的控制箱,未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罚款1006) 高度在2.4米的室内未采取安全电压。容易造成触电事故。违章施工处罚电工200元7) 开关箱无漏电保护器或失灵,漏电保护器参数与设备保护不相匹配。处罚电气负责人2008) 各种机械设备未做保护接零或无漏电保护器的,存在触电隐患。处罚电气负责人200元9) 用电设备施工作业前,电气工长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领会签名手续,让作业人员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操作规程并监督认真执行。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严禁施工。未给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处罚工长-200元10) 施工现场的临电电工对用电设施的检查记录不全,对接地电阻和用电设备、电气设备检测资料欠缺较多罚-100元11) 临时用电工程的设施检查、检测资料部分欠缺罚-100元12)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朔胶线、老化破损的电缆线,易造成触电事故违章施工罚款500元13) 使用用电设备不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罚- 500元14) 对停用的设备未拉闸断电、锁好电箱的,给人提供违章场所者,罚款-100元15) 施工用电设备使用者对过路电缆不采取保护措施就违章施工的,没处处罚-100元16) 施工用电砼振捣器操作人员不穿戴绝缘胶鞋和手套,每人处罚罚-100元17) 各种机械设备未做接零或无漏电保护器的违章施工。每处处罚-100元18) 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操作时未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每人罚100元19) 对现场检查出的有关配电线路或电气设备隐患未及时整改消项,每次罚-1000元20) 现场人员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等,每处罚- 100元21) 未报告电工实施停电、或自行移动配电箱和固定式用电设备存在触电隐患的罚 100元22) 现场“一闸多机”现象严重;每处处罚-200元23) 保护零线未按有关规定作重复接地;每处处罚-200元24) 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使用保护失灵的电器设备。每处处罚-200元25) 电箱下部出线混乱,埋地处未设穿管保护或其它需穿管处未采取相应措施;每处处罚- 100元26)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末级配电设备未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每处处罚- 200元27) 电气设备发现问题不及时停止施工,不去请专职电工检修或违章维修的。处罚-100元28) 在潮湿的地方施工用电未采取绝缘隔离措施或不使用安全电压的(36V)。处罚-500元29) 违章将照明电明电路连接在塔吊专用箱内,一造成控制失误。违章者处罚-100元30) 搬移或移动用电设备未切断电源,未经过电工妥善处理就违章施工。处罚-100元31) 严禁使用敞开式碘钨灯,对移动式的碘钨灯未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处罚-200元32) 吊装作业时,信号指挥在施工电缆上面停放材料。易造成触电事故。处罚-200元33) 电焊施工使用非焊工作业或未到安全部门申请动火证和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的处20034) 电焊施工在潮湿的作业场所,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垫上木板上作业,配合人员也要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避免触电事故。违章施工者处罚-500元35) 电焊施工临时接地严禁线头浮搭,必须固定、压紧并用绝缘胶布包严。违章者罚款10036) 电焊施工电缆通过道路或在钢筋、钢模板、材料堆放点等地方,电缆必须座保护措施或采取支挂绝缘措施,严禁随意拖地使用,易造成电缆破损和触电事故。违章处罚20037) 电焊施工作业现场10米范围内不的堆放易燃易爆的物品。违章施工者处罚-500元七、其他1、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经济合同同等效力,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2、 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总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3、 补充条款:双方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另附专用条款约定。总包人:(盖章) 分包人:(盖章)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