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案例及其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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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6页 共46页财务核算方面案例1:“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加大坏账风险(一)问题描述某公司2010年“其他应收款“明细账显示,截止2010年10月末,其他应收款-其他-调度楼工程挂账105447.11元;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环境治理工程挂账150000元;其他应收款-代垫款项4425元。进一步了解,调度楼为1990年工程超支款;环境治理为1999年工程超支款。(二)存在的风险巨额“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如不及时清理,将会加大企业坏账风险,给企业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催收,定期与对方对账核实,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当作为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的规定。(四)审计建议建议对挂账事项进行清理,找出超支原因、分清责任,尽快向分公司分管领导及对口业务部门汇报,寻找解决的办法,进行账务处理。(五)防范的措施1.对往来款项建立台账,由专人管理,及时清算、催收。2.由登记往来账之外的会计人员,定期与对方核对往来账目。3.按会计制度规定提取相应的坏账准备金。4.将债权债务管理纳入企业综合管理的范畴,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对于债权债务的管理和清收要有效协作、相互配合。5.对难以收回部分,及时向分公司分管领导及对口业务部门汇报,符合确认坏账损失条件的,经批准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案例2:在建工程未及时办理结算手续,造成农电资产推迟入账(一)问题描述某公司2010年10月末科目汇总表反映,“在建工程”10月末借方余额为:5241698.01元。具体挂账明细为:A供电所1012600元、B供电所603098.01元、C供电所2310000元、D供电所1316000元。经进一步了解,以上项目均始建于2004年、2005年,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其费用也全部结清。抽取部分相关凭证,未见工程结算。(二)存在的风险对已投入使用且费用也全部结清的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将会形成账外固定资产,少计固定资产折旧。存在资产管理失控,会计信息失真的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不符合山西省电力公司工程竣工决算及资产入账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在各类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3个月(110KV及以下工程)或6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第十八条“各级财务部门根据已批复的竣工决算报告,办理相应资产的入账手续.”及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三条“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的规定。(四)审计建议建议在三个月内,完成对上述工程进行决算的审核、批复,同时根据审核后的决算进行资产入账和补提折旧的账务处理。(五)防范的措施1.对在建工程项目加强监控,及时检查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间。督促相关部门在各类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3个月(110KV及以下工程)或6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2.各级财务部门根据已批复的竣工决算报告,及时办理相应资产的入账手续。3.定期清点实物资产,确保账实相符,对账实不符的实物资产,及时报经批准进行账务调整。案例3:固定资产处置手续不完善(一)问题描述对某公司2009年固定资产进行审计时,发现下列两张记账凭证:1.2009年4月银收10#凭证,收汽车款2万元,附件只有现金缴款单1张。现场未能提供处置固定资产的相关批复,由于缺少相关资料,无法确认处置汽车的相关信息。2.2009年11月转账2#凭证,冲销固定资产价值(7辆汽车)434043.75元。附件中,未见到山西省电力公司农电财务管理办法中要求的“山西省电力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二)存在的风险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没有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相关人员滥用职权,利用处置固定资产的便利从中谋取私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不符合山西省电力公司农电财务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一条“(二)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对资产变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以及填报附件二-2.7“山西省电力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的规定。(四)审计建议完善资产处置的相关手续,以确保资产处置的真实性。检查处置资产的已使用年限和净值,查明有无低价处置国有资产问题。(五)防范的措施1.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账,并对资产变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2.报废固定资产应严格遵守资产报废审批制度。每项报废固定资产都要填写“山西省电力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按规定程序报批。案例4:实收资本不实或随意增减变动(一)问题描述审计人员对XX供电支公司多经企业XX供电局电力工程队、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XX电力实业公司进行审计时,发现“实收资本”核算存在下列问题:1.XX供电局电力工程队截至2008年底,注册资金1000万元,实收资本账面数31.5万元,形成差额968.5万元。2.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01年7月收到送变电工程公司入股投资款20万元,记入“实收资本法人资本金”。2008年10月无依据减少“实收资本法人资本金”20万元,挂其他应付款-送变电工程公司。3.XX电力实业公司“其他应收款XX供电支公司”单边挂账,虚增实收资本100万元,记账凭证附件中有支公司经理的签字,XX供电支公司财务账面未反映此笔借款。(二)存在的风险实收资本出资不到位或随意增减变动。存在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的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违反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四十四条:股东会会议作出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四)审计建议建议三家多经公司认真核实并调整账面“实收资本”,确保账面“实收资本”的真实性。对出资不足部分,应由出资人及时补足;对抽逃资本部分,应及时追回;对虚假出资部分,应调减账面资本。(五)防范的措施1.供电分公司(支公司)审计部门每次审计时认真核查“实收资本”有无增减变动及变动的理由和手续,查明是否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增减变动,有无随意抽逃资本问题。2.一旦发现虚假出资和抽逃资本问题,立即查清相关责任人,并及时追回抽逃资本。3.严格遵守公司法相关规定,使公司的资本符合资本保全原则,即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案例5:账表不符,会计信息失真(一)问题描述审计人员在抽查XX支公司机关2010年成本费用明细账和相关会计报表时,发现电力产品其他费用明细表中“租赁费”本年实际 1881258元、“运输费”本年实际275924.47元,而明细账中“租赁费”本年实际0元、“运输费”本年实际2157182.47元。出现报表与明细账科目金额不符,导致该单位会计信息不真实。(二)存在的风险会计信息失真可能导致企业管理层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错误判断,引发管理层经营决策风险和其他信息使用者相关决策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违反会计法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的规定(四)审计建议建议该单位根据相关账户的真实信息对会计报表进行调整,确保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五)防范的措施1.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性,要求各单位认真进行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实核对、账表核对,在确保账实相符的情况下再编制财务报表。2.加强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培养会计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充分认识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性。3.单位负责人重视会计基础工作,组织做好财务的监督与稽核工作,建立对财务基础工作的定期稽核制度。案例6:违规提供担保,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一)问题描述审计发现,XX支公司2008年分两次为无资本纽带关系的A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后因该公司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而宣告破产,贷款行于1994年从XX支公司电费账户中扣款93.64万元。截止审计日,该笔款仍挂账“其他应收款银行扣贷款”科目,因A公司资不抵债且已破产,该笔款项实际已无法追回,造成公司国有资产损失93.64万元。(二)存在的风险该公司未严格执行担保报批制度,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对被担保企业的经营状况缺乏监控,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该事项违反了担保法“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担保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由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与国家电网公司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担保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第七条“企业不得为非被投资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四)审计建议进一步追查贷款担保的决策责任人,将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银行扣贷款”报经主管部门批准,按会计准则规定作坏账损失处理。(五)防范的措施1.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担保法和国家电网公司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严禁违规对外提供贷款担保。2.提高单位负责人风险意识,将决策失误纳入业绩考核的内容。案例7:虚列会议费,私设“小金库”(一)问题描述审计发现,XX公司多次以虚列会议费的形式套取现金来私设“小金库”,存在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经核实,经该单位主要领导授意,计划、生技、基建等部门分别以召开计划安排会、安全检查总结会、工程协调会等名义套取现金48万元(共计3笔,每次16万元),并将该现金存放于基建科科长个人的存折里,进行“账外账”核算。该公司主要领导将该资金一部分用于发放公司小团体福利、奖金等,另一部分用于消费性支出。截至审计日,已累计支出40万元。(二)存在的风险该公司主要领导授意设置“小金库”,法制意识淡薄。存在虚列费用,隐瞒利润引发的税务风险,以及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资金的违规处罚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一是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二是违反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具体规定的通知(财监字199529号)第二条: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四)审计建议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国网公司关于转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调整相关费用或利润账户,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并追回违规使用的账外资金。(五)防范的措施1.定期对“小金库”行为清理检查,防止通过隐匿收入、虚列支出、转移资产等类似违法手段设立“小金库”。2.各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步骤、政策规定和要求,分解落实具体措施,周密安排,很抓落实,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案例8:资金管理不规范,现金收付留隐患(一)问题描述1.大额支付现金未记账。XX支公司2008年1月职工A看病应急借款提取现金10万元,2月银行对账单显示退回现金。但2008年1月、2月现金日记账均未反映此笔记录。2.库存现金超限额。XX支公司物资公司2008年1-10月现金日记账反映,每月现金余额均在10万元以上,库存现金超限额。3.超范围使用现金。XX支公司2008年12月用现金支付农网变电站绿化、硬化、抹墙款1.3万元。XX支公司2008年12月以现金支付车辆购置税1.26万元。4.坐支现金。XX支公司农电总站2008年现金日记账,每月以现金收回的电费,未按规定送存银行,直接进行现金支出。5.会计记账不及时,现金未序时记账。XX支公司2008年12月提现67.6万元。附件中附有7份现金支票存根,日期为2008年8月-11月。(二)存在的风险资金管理不规范,容易出现私存私放、违规出借、挪用贪污等问题。存在账实不符、财产损失和人员舞弊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开户单位可以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超过结算起点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第十条“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第十二条“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第二十一条:“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四)审计建议未及时入账的现金收支补记入账;超库存限额部分及时送存银行;超范围使用现金和随意坐支现金的及时更正,防止再犯。(五)防范的措施1.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性。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培养财务会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案例9:年末抄表时间提前,少计当年售电收入(一)问题描述2010年末,XX分公司提前抄表,将结存售电量计入2011年。据不完全统计,A支公司结存电量2816万KWH,B支公司35kV用户结存电量675万KWH。(二)存在的风险推迟确认收入,使核算年度销售收入不真实,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存在涉税处罚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违反了会计法第二十六条:“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之规定。(四)审计建议及时进行会计调整,将核算年度漏记收益补记入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五)防范的措施1.每次审计时,认真检查年底抄表时间是否提前或退后,是否严格遵守会计分期的截止日规定。2.加强会计准则和税务知识的培训,使会计人员真正认识违反财经制度的严重后果。案例10:材料尚未出库领用,财务已经列支费用(一)问题描述XX支公司机关财务2008年12月在“低值易耗品在库”中支付XX物资销售有限公司购表箱、电度表款,累计788.15万元。其中519.03万元挂账未付。当日将上述表箱及电度表等全部出库,计入生产成本,出入库制表人、经办人为同一人。经调查实际上述表箱及电度表未全部到货。根据计量提供的材料明细表,未到货金额762.50万元。(二)存在的风险虚列费用,不仅导致单位会计信息失真,而且当公司面临政府审计、税收稽查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检查时,也极易诱发较为严重的违规处罚风险、涉税风险等,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不符合会计法第二十六条:“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少列费用、成本”的规定。(四)审计建议对虚列生产成本引起的利润少计问题及时进行账目调整;将出入库制表职责和经办职责分离,以加强内部牵制。(五)防范的措施1.加强公司成本预算控制,强化费用管理内部制度。2.加强电表、表箱等物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出入库和领用管理,如实列支和反映费用支出,严禁虚列支出或转移资金。案例11:费用集中年末入账,导致各月损益不实(一)问题描述1.2008年1-10月份,XX支公司三项费用入账金额14155万元,仅占全年三项费用的65.62%。尤其是修理费,1-10月份入账金额仅2840万元,仅占全年修理费的41.84%。12月份修理费入账金额为3624万元,超过111月份修理费的总和。2.XX支公司2008年11月三项可控费用支出占全年可控费用支出的32.07%,12月三项可控费用支出占全年可控费用支出的19.68%。3.XX支公司核算中心2008年全年三项可控费用发生1396.46万元,12月三项可控费用支出594.21万元,占全年支出金额的42.55%。(二)存在的风险三项费用集中年末入账,导致各月损益不实,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并涉嫌年底突击花钱或虚列支出,存在不严格遵守费用预算的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不符合会计法第二十六条:“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少列费用、成本”的规定。(四)审计建议核实年末集中报销费用的相关票据,对不真实费用作出会计调整。建议各单位在今后年度严格按时间进度编制费用预算。(五)防范的措施1.按照时间进度及早安排费用计划,增强费用预算的前瞻性、准确性、可行性,避免费用集中在年末发生和入账现象。2.严格遵循公司有关的费用报账、处理、考核等制度,平时各月发生的费用,经办部门应在完成业务工作任务的同时,在当月及时到财务部门报销费用,不能拖到年底集中突击报账。案例12:资产购置不入账,账外资产难监控(一)问题描述XX支公司机关财务2009年10月购检测系统设备42.01万元,发票显示,购入设备数据传输设备1台,计算机1台,盐密传感器2台,湿度传感器4台,激光发生器2台等,经查看固定资产卡片,未列入固定资产核算。(二)存在的风险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入账,使得该部分资产形成账外资产,从而导致该部分资产难以得到常规监控,存在资产流失的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不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会计核算第十三章“按规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的单位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装置设备费用,在增加资产的同时,作一次性提足折旧的账务处理。”的规定(四)审计建议按规定调整相关账目,增加账面资产价值和折旧,建立健全资产卡账,规范资产管理与控制。(五)防范的措施1.健全资产购置的审批、采购、验收、保管、入账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漏记账面资产。2.定期盘点实物资产,对账实不符的资产及时作出账务调整。案例13:资本性支出挤占当期成本费用(一)问题描述某单位2009年12月17日转35号凭证,将购摄像机28.85万元记入生产成本;当月银行凭证113号,购进计算机金额为15.9万元、购软件45万元同样也记入了生产成本。(二)存在的风险混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界限。存在虚列生产成本,隐瞒利润引发的涉税处罚风险,以及少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资产管理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条:“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界限”。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四条:“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按以下方法确定:(一)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及会计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少列费用、成本”的规定。(四)审计建议建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账务调整。调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并逐年计提折旧和摊销。同时调整生产成本或营业利润。(五)防范的措施严格界定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界限,并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核算发生的相关费用。案例14:无依据扩大成本开支,造成当年利润不实(一)问题描述经对某单位2009年3月至5月凭证进行抽查,检修班平均人数65人,每次实际领取的工程补助费标准为40元/天.人(补助费超标准),经核实,三个月共计领取的补助费80万元。若一个月按30天、65人、每人每天20元计算,3个月应领工程补助费11.7万元,多列成本68.30万元。(二)存在的风险无依据提高补助标准,增加成本开支,存在以工程补助名义套取现金的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五条“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和第二十六条“第一款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少列费用、成本”的规定。(四)审计建议按照工程补助标准,如实填报工程补助,将多计提的工程补助费予以退回,冲减成本。(五)防范的措施健全各项补助款发放的授权批准制度,审批人严格按标准审批,不得随意提高发放标准。营销管理方面案例1:违约使用电费收取不规范,营销管理基础工作混乱(一)问题描述审计人员现场抽查用电检查结果处理通知书,违章用电登记单发现:现场情况内容填写简单,没有用电检查人签字,无收款日期、收据号码、认定依据不详细。对客户窃电,使用违章用电登记单不统一,没有处理意见,如客户私自挂接供电导线用电,只进行了罚款,未对窃电现场进行跟踪处理。违章用电登记单计算罚款,与实际收费不符,且没有罚款收据。(二)存在的风险原始单据不规范、不健全,可能导致检查人员随意处理、客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影响公司形象。也可能造成账实不符,会计信息失真。(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不符合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违章、窃电规定,补交电费、承担相应的违约使用电费,并拆除私接容量,“违章、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日数至少以180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动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营业电费管理工作标准第三章核算管理中电费计算及电量电费补退审批规定。(四)审计建议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加强营销基础管理,限期对不规范的单据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及时完善资料内容;规范收取违章、窃电违约金的流程,维护供用电秩序。(五)防范的措施1.规范原始凭证使用制度,统一“违章用电登记单”的格式和内容。2.统一违章用电处罚标准和计算标准,单据计算结果和实际收取罚款必须一致。案例2:事故换表退补电量工作未按规定流程执行(一)问题描述审计人员查看用电工作票登记台账及黄寨供电所用电工作传票发现:在故障表更换用电工作票登记台账中,有两户客户的故障原因、工作种别是空白。临时接电工作传票中计量设备加封中无审核人签字、无日期。部分事故换表退补电量电费的计算过程未按营业电费管理工作标准执行。(二)存在的风险工作传票的内容不清楚,问题原因不记录,审核人员不签字等不规范操作,可能导致工作随意、管理失控。事故换表退补电量电费的计算过程未按营业电费管理工作标准执行,可能导致计算随意,企业利益受损。(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不符合营业电费管理工作标准第三章核算管理、第七章卡、单、表、票、合同文本管理及流程,用电工作传票的内容要清楚正确,问题原因要准确记录,电能计量装置装出、拆回的指示数,发生日期、补退电费的计算过程,发现人员要审签章备案。(表烧坏时要在原因栏内写清楚具体情况,比如接线盒烧、电流线圈烧或表盖烧等,并经过计量人员鉴定,抄表人员将退补电量电费的计算过程在内容栏内填写,必须将新表装出时间、新旧表指示数、用电量、退补时间具体写清楚)。(四)审计建议限期对不规范的单据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及时完善资料内容;加强基础管理,按照营销管理制度的要求,编制相关工作流程和考核制度。(五)防范的措施1.加强营销管理的监督工作,强调各级员工要严格遵守营业电费管理工作标准。2.定期对遵守营业电费管理工作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处理,督促该标准的严格执行。案例3:部分电费收入核算原始单据不规范(一)问题描述审计人员抽查某支公司电费核算凭证时发现下列事项:(1)2010年支公司电费凭证上,无财务主管、审核、出纳、经办人签字。(2)2010年10月赔表费1750元,用中国农业银行客户受理单做账。(二)存在的风险电费收入核算凭证缺少严格的审核签字制度,原始凭证不齐全。可能造成责任不明,账证不符,财务核算工作不规范。(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以及供电企业营业电费管理工作标准中账簿之间的核对关系:“用电户分户总账”总页的借方、贷方、余额应等于所属各用户对应项的合计值。第七章“卡、单、表、票、合同文本管理及流程中卡、账信息填写说明及处理用电工作票或核算电费后应签章”等规定。(四)审计建议加强电费账务日常工作管理,理顺流程,强化审核制度,做好日常账务处理工作,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五)防范的措施1.建立健全原始凭证的审核签字制度,严格遵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对检查出的原始凭证不齐全、账证不符、账账不符的经济业务,要查明真相,防止弄虚作假行为。案例4:电价执行不严谨(一)问题描述某公司营销系统显示下列用户电价执行不正确:1.XX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0100962745)报装容量250kva,执行电价一般工商业,目前执行力率标准0.90有误,应执行0.85。2.XX县四海奶牛有限公司(0100372173)报装容量250kva,执行电价农业生产电价,目前执行功率因数电费0.90有误,应执行0.80。3.XX县东昇新型制沙厂(0100276652)报装容量200kva,未执行峰谷电价。(二)存在的风险电价执行不规范,可能使公司利益受损或引起法律诉讼。(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不符合(电力部、国家物价局(1983)水电财字第215号文件)中规定:“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160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电户。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以上的其他工业用电户”及能源经【1996年】106号关于修订山西省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实行范围:“铁路、煤炭、商业服务业,以及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之规定。(四)审计建议对上述电价执行不规范的用户于1个月内进行纠正;要求在今后日常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电价文件,强化电费审核,减少电价差错,强化考核。(五)防范的措施1.对电价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加强电费审核制度,减少电价差错。2.加强考核制度,将电价执行差错率纳入考核范围。案例5:营业管理存在漏洞,导致电量损失(一)问题描述审计组在对xx单位进行电费审计时发现,某用电大户2009年10月的用电量突减,随后核查的工作传票中也未见到该用户的暂停工作票,进一步与以往月份相比,在负荷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10月份较其他月份总电量少计220万千瓦时,审计组通过对现场表计进行校验,结果为表计计数器故障。(二)存在的风险由于计费电量的异常未能引起各环节的高度重视,存在漏计电量引发的企业经济利益受损的经营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不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营业抄核收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抄表时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的程序及时提出异常报告并按职责及时处理。”和第十五条:“加强电量电费核算管理,确保电量电费核算的各类数据及参数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及第十七条:“建立电量电费差错统计、分析及报告制度。对核算中发现的电量电费突增或突减情况及电量电费差错的,要逐户分析原因,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及时进行处理。”的规定。(四)审计建议首先应按规定程序对该用户进行追补电费并负责收回,其次应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加强抄表核算的管理,杜绝电费差错。(五)防范的措施建立电量电费差错统计、分析及报告制度。对核算中发现的电量电费突增或突减情况及电量电费差错的,财务人员要会同营销人员,通过月份间的电量比较,找出异常原因,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流程提出异常报告并按职责及时处理。案例6:越权减免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一)问题描述审计组在某单位进行新增双电源用户档案检查时发现,某用户2005年10月建设了10kV双回线电缆工程,按照规定,该工程应属于应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项目。但在核实客户档案时未发现收取该项费用的记载,财务也未能提供收款记录。(二)存在的风险越权减免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存在企业经济利益受损的经营风险及审批人谋取私利的违规处罚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违反国家发改委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停止收取供电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对双回路及以上供相同容量用电设备的用电,除其中一条回路不征收外,其余各回路均征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之规定。(四)审计建议责令补收该用户应交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同时要加强对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取的管理工作,以防止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五)防范的措施加强对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取的管理工作。严格界定高可靠性供电项目,健全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的授权审批制度,不得越权减免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工程管理方面案例1:超计划、超规模建设生产办公综合楼(一)问题描述审计发现,XX公司新建的生产办公综合楼工程项目,国网公司批复建筑规模为20000平方米,投资计划9000万元。2007-2009年,省公司共下达投资计划11840万元。该项目于2008年3月25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09年9月25日。截止审计日,该工程尚未竣工投运。分公司实际超批复建筑规模9506平方米。目前已完成建设投资11994.58万元,超投资计划2,994.58万元。截止2009年底,省公司到位资金5050万元,实际支付11965.74万元,其余6915.74万元工程款全部以生产经费垫支。(二)存在的风险擅自增加概算外项目,提高建设标准以及扩大建设规模,存在随意挪用生产资金的资金管理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以上事项不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基本建设技经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61157号)第二十一条“严禁擅自增加概算外项目,提高建设标准以及扩大建设规模”和第十六条“项目法人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阶段不得任意变更建设规模、提高工程建设标准。确需调整的,需报原审批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的规定。(四)审计建议对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要视具体情况作出腾退超标准面积处理。(五)防范的措施1.从严控制办公楼建设标准,要充分发挥限额设计在控制投资和建设标准方面的作用,坚决控制办公楼工程造价标准。2.在今后小型基建项目管理中,应按照国网公司或省公司批复,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3.加强基建项目资金监管,合理安排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案例2:中标合同执行不严,增加工程成本(一)问题描述审计发现,XX分公司110千伏高新输变电工程中的变电站、线路工程经省公司集中招标,分公司根据省公司下发的中标通知书与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书对合同价进行了约定,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1445.7336万元。实际结算时,设计变更、签证部分采用了按照施工图预算结算的方式,经分公司相关部门审定的结算金额1748.1909万元。工程结算价与合同中标价不一致,与合同价相比,造成工程费用增加302.4573万元,单项成本增加20.92%。(二)存在的风险工程结算价超出合同价,增大了工程建设成本,存在资金利用效率低下的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以上事项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基本建设技经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61157号)第十六条:“项目法人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阶段不得任意变更建设规模、提高工程建设标准。确需调整的,需报原审批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之规定。(四)审计建议建议追究项目管理责任人的管理责任。今后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凡是合同对工程结算方式未做明确约定的,施工过程中对合同价外发生的变更及联络单从量上严格监控,结算时及时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五)防范的措施1.严格按合同价及招标文件中综合单价进行结算,超合同价结算的应签订合同外项目补充协议。2.严格规范设计变更、签证单审批程序,防止中标后增加工程费用,增大工程建设成本,以保证结算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3.中标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尽可能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案例3: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一)问题描述XX供电公司本部2009年末“在建工程”科目反映新建220KV输电线路一条,总造价325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324.01万元;设备投资599.69万元;待摊基建支出332.1万元。经审计核实发现,该工程是2003年立项,2004年组织施工,当年末完工交付使用,但截止2009年末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也未暂估资产入账,导致资产不实。主要原因是工程管理混乱,工程物资已领用,领料票丢失,无法计入工程成本;其次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处理不当,与施工方产生矛盾,对方拒绝配合决算等致使工程长期挂账不能决算。(二)存在的风险已完工的基建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存在资产信息失真,折旧少计,利润不实的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违反山西省电力公司工程竣工决算及资产入账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在各类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3个月(110KV及以下工程)或6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第十八条“各级财务部门根据已批复的竣工决算报告,办理相应资产的入账手续.”及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三条“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四)审计建议对于已完工的基建工程项目,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对不能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要求以及省公司关于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管理部门协同财务部门对各资产的成本进行核实、预测,办理资产暂估入账手续,并计提相应的折旧费。同时调整财务报表有关项目数额。(五)防范的措施1.健全及建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确保其严格执行。2.工程管理部门既要注重基建工程的完成,又要对工程全过程管理监督。3.加强各业务部门之间沟通,以及相关部门与施工方的沟通。4.健全基建工程的管理体制,确保工程建设、费用结算、竣工决算等流程有效衔接。案例4:未实施工程预先付款,虚列当年工程费用(一)问题描述审计发现:(1)XX支公司A线路全线喷涂防污闪涂料计划68万元,支出68.19万元,工程未实施,施工费10.07万元已全部付出;(2)2008年XX支公司办公楼上下水管道大修未完工,竣工报告反映工程已于2008年6月竣工并全额付款;营业厅维修项目,竣工报告反映工程已于2008年6月竣工付款,2009年审计时发现该项目正在实施;门面房拆除及周边整治项目截至审计日仍不具备施工条件,竣工报告反映该工程已于2008年8月竣工付款。(二)存在的风险违规虚列未实施工程费用,且预先支付款项,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工程费用核算与资金支付纠纷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违反会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少列费用、成本”的规定。(四)审计建议敦促该单位与已收款单位施工单位积极沟通,确保已付款工程项目能够保质保量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果该公司是为了完成省公司年末下达的工程费用计划指标而突击花钱,应核减下年工程费用计划指标。(五)防范的措施1.加强工程费用预算的刚性管理,严禁为了完成上级公司年末下达的工程费用计划指标而突击花钱的行为。2.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规定当遇到费用预算问题时,分公司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方式与上级公司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而不是盲目迎合,消极处理,只顾保全自身的局部利益,却损害了公司系统的整体利益。案例5:合同签订不规范,风险意识待提高(一)问题描述审计发现,XX公司基建工程存在未按合同条款扣留质保金、合同条款签订不严谨等问题。该单位签订个别输变电工程合同时,中标通知书下达一年后才签订合同;个别变电站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字栏无法定代表人签字;质保期未到,已基本将工程结算款全额支付给承包方;部分施工合同结算方式约定不明确。(二)存在的风险中标通知书下达一年后才签订合同,存在违反招投标法的法律诉讼风险;合同主要条款不完善,存在因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引起工程质量不达标、造价不合理等合同纠纷风险;质保期未到全部付清质保金,存在工程项目质量问题引起的后期维修难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及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四):“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四)审计建议健全合同签订的授权审批制度。加强对招投标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学习。依法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五)防范的措施1.严格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以及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由分公司经理签字并盖章或者由分公司经理书面授权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对外签订合同。2.分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省公司有关规定,加强合同签订和管理,提高合同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意识,规避由于合同签订不规范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3.发包单位要严格管理、规范质量保证金的支付,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防止保证金管理不当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案例6:大修工程尚未实施,当年已列支成本费用(一)问题描述审计发现,XX公司2008年第三批主网大修项目XX变电站接地网大修工程,累计支出65.90万元,其中:50万元用于接地网材料购置。经查阅相关资料及凭证,办理了材料出入库手续,已列入大修费用,但截止2008年12月31日由于材料未到货,项目未施工。(二)存在的风险为层层应付系统内部项目计划与费用指标考核,而虚列项目、虚报完工、虚列费用,存在重大的、难以应对的违规处罚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违反会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少列费用、成本”的规定。(四)审计建议对于已发生的上述事项,问题单应组织专项清理,核实工程次年是否实施完成、所购货物是否到货领用。尚未领用的电表、表箱等库存物资,要加强实物资产管理与核算,包括库存保管、出入库、领用退库手续等。若有剩余资金,要按规定妥善处理,不得转移挪用。(五)防范的措施1.财务部门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与“客观真实”的会计核算原则,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真实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成本费用。不得提前或推后虚构业务、虚报完工、虚列费用支出。2.当年的大修工程,在任务较大不能按计划完成时,必须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理由,不得随意虚列工程成本。案例7:工程管理不到位,工程造价超概算(一)问题描述审计发现,XX公司某工程项目建管费概算金额为5609万元,经核实,建管费实际使用金额为18676万元,超概率达到232.96%。(二)存在的风险该事项使工程造价严重超过概算,增加了工程建设成本,同时存在着较大的违规违纪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以上事项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基本建设技经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61157号)第二十一条“严禁擅自增加概算外项目,提高建设标准以及扩大建设规模”和第十六条“项目法人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阶段不得任意变更建设规模、提高工程建设标准。确需调整的,需报原审批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的规定。(四)审计建议进一步详细审查建管费的相关原始凭证,核实各项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并由纪检部门调查工程项目负责人有无违规违纪,以权谋私行为。(五)防范的措施1.今后应加强工程管理控制,杜绝违规变通行为,加强对基层单位和人员的培训和监管,提高工程造价控制水平。2.对超概预算部分严格审查,核实实际发生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案例8:在建工程账目设置不规范(一)问题描述在对某单位2009年度财务报表中“在建工程”项目审计时发现,该公司在建工程支出数额较大,并且明细账中只设有“综合楼”一个项目。经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并查看了有关工程预、决算资料,其“综合楼”项目中分别包括了实验楼、机修车间土建、仓库改造等工程内容,公司未按具体明细项目设立账户。(二)存在的风险不能明晰反映各项工程的工程成本,存在各项工程成本相互划转,工程成本核算不实的财务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违反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企业,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项核算”的规定(四)审计建议建议被审单位重新设置“在建工程”明细账,对每项工程进行分项核算,以正确反映工程成本。(五)防范的措施1.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企业,应当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项设置“在建工程”明细账核算,防止出现分项不明,核算不清的问题。2.定期检查各项工程项目的账目设置情况,发现分类不清者,责令及时整改。案例9:在建工程发生损失时会计处理不及时(一)问题描述审计某单位2009年度财务报表“在建工程”项目时发现,该单位科研试验基地土地工程因城市规划发展之需要全部拆除而造成损失,截至本年年底,“在建工程科研试验基地”科目余额为250万元。另外,该单位在“其他应付款拆迁补偿费”科目中挂账80万元,经了解系政府因拆除科研试验基地给予该单位的经济补偿费。该单位未能在本年度末对上述经济事项进行会计处理。(二)存在的风险未按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存在收入、支出核算不实引起的会计信息不实及相关税务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违反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二条“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赠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四)审计建议根据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科研试验基地的报损补办相关手续,进行会计处理,对“在建工程科研试验基地”科目和“其他应付款拆迁补偿费”科目进行会计处理。即将收取的补偿费转入“营业外收入”、将“在建工程”-科研实验基地转入“营业外支出”。(五)防范的措施建设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定期核查工程项目的相关内容,对手续不全、账目不清、长期挂账的问题,敦促相关部门及时补办手续,并及时作出相关会计处理。内部控制方面案例1:内控制度不健全,“一支笔”审批存隐患(一)问题描述审计发现,在XX公司的有关财务支出制度中,对财务支出审批的一般授权与特殊授权,以及个人授权与集体授权,均未作明确的划分和规定。抽查某支公司财务支出凭证,发现不论款项性质与金额大小,均由“一把手”签字审批。其中,2009年10月23日,由“一把手”审批的投资一条生产线299.97万元,因产品不适应市场,仅进行简单试生产,未能正式投入运营即停产,现生产线已拆除,设备闲置。该投资在往来款中反映。(二)存在的风险一是财务支出分级授权制度缺失,全部由“一把手”审批。这种“过度控制”很可能使审核工作流于形式,起不到真正的审核、监督作用。容易造成货币支出的混乱和失控。二是大额货币资金支出以个人决策代替集体决策,增加了重大决策失误的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违反了五部委在2008年6月28日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十条规定:“授权审批控制要求企业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企业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四)审计建议建议该公司以书面文件等形式明确规定常规授权与特别授权、个人授权与集体授权的划分标准。在有明确授权规定和财务预算制约的情况下,企业各部门预算内的日常开支可以授权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即做到授权划分明确下的“一把手”审批与分级审批的相结合。集体决策审批应当主要用于预算内的重大开支和预算外开支的审批方面。(五)防范的措施1.根据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的相关规定,重新梳理传统的授权审批制度。2.对常规授权与特别授权、个人授权与集体授权的授权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发现内控缺陷应及时完善。案例2:不相容职务变“相容”,业务处理存隐患(一)问题描述审计发现,XX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农电财务开通了网上银行,支付资金时,由会计一人根据凭证直接支付,缺乏审批人;(2)农电财务的现金支票由出纳人员保管,而电汇、转账支票及印鉴(包括财务专用章、单位主管及会计名章)全部由会计人员保管;(3)电费财务只配备电费会计人员,没有出纳人员;(4)公司业扩流程中,2008年xx煤矿新装用电,业务受理、勘查派工、审批、方案答复、设计资料审核、竣工报验、竣工验收、签订合同、装表派工均由一名职工操作完成,签发工作票、配表、装表均由另一名职工操作完成。(二)存在的风险一是违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定,简化必要的内控程序,虽然节省了人力资源,但疏忽了资金管理存在的漏洞。可能导致经办人员将资金转到企业外据为己有的风险。二是业扩流程中,多项不相容职务由一人兼任,加大了随意办理经济业务,业务质量不过关,经办人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的风险。(三)违反的法规、制度上述事项违反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以及会计法第二十七条 规定:“记账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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