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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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2019 年 10 月本调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 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 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九条规定: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 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 泄露, 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一、总说明 4二、目录 6三、调查表式(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 7(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情况 8(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状况 9(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财务状况 11四、主要指标解释 12五、附录 18说明(一)为了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基本情况,为政府和行业组织等提供信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特制定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二)本调查制度为部门统计调查,由国家统计局批准,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三)本调查制度为年报,报告期为每年1 月 1 日至年 12 月 31 日。凡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都应执行本调查制度。企业应按照全国标准和统一编码填报,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企业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四)本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建造1 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建造2 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情况、建造 3 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状况、建造4 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财务状况。(五)本调查制度属于全面调查。(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于每年3 月底前在工程造价咨询统计系统 ( )中填报统计数据并上报,同时打印书面材料报企业所属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专业部门应于每年4 月底前在工程造价咨询统计系统中对所辖企业上报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后汇总,同时将打印的汇总表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非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立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分支机构,由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汇总上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汇总下属具有独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企业的年报数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的从事非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分支机构,包括从事其他多种经营的子公司,凡拥有50%以上权益性资本或者有控制权的, 由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一汇总填报 (填报口径按 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 财会字 199511号执行)。(八)各地区、各行业应及时对企业网上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企业上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完成后,各地区、各行业打印纸质报表并加盖公章,连同统计工作总结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九)本统计调查部分数据每年以公报形式通过报刊、网络向社会公布一次。(十) 统计信息共享内容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数量、 从业人员、 业务情况和财务情况年度数据,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的方式和渠道共享,时间与数据公布时间一致。责任单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责任人为该处负责人。(十一)本调查使用部门基本单位名录库。(十二)本调查制度自 2019 年年报起开始执行。由国家统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表号表名报 告 期 别填报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 及方式页码建造1表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 基本情况年 报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取得住房和城 乡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资质证书 的企业每年3月底前 网络和书面 报送7建造2表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 人员情况年 报同上同上同上8建造3表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 业务状况年报同上同上同上9建造4表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 财务状况年 报同上同上同上11三、调查表式(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表 号:建造1表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9129号填报企业:20年有效期至:2022年10月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2 企业名称:3 法定代表人:4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口口5 邮政编码:口口6 通讯地址: 7 联系电话:口口 -口口口口8 传 真:口口口口-口口口9企业电子信箱:10企业网址:1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口口口口口1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口甲级口乙级(含暂定乙级)1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日期: 年 月 日14企业具有的其他资质(或资信)及等级:工程监理 口级 工程咨询 口级 工程设计 级15企业隶属关系:口口16注册资本金: 万元 币种17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数: 个, 其中: 省(市) 个, 省(市) 个, 省(市) 个18企业首次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时间: 年 月企业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情况表 号:建造2表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9129号填报企业:20年有效期至:2022年10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期末企业人员合计人19其中:1.正式聘用人员人202 .临时工作人员人21其中:1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人221)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人232)安装工程专业人243)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人254)水利工程专业人262.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人271)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人282)安装工程专业人293)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人304)水利工程专业人313.其他注册执业人员人32其中:1.高级职称人员人332.中级职称人员人343 .初级职称人员人35填报说明:1、22、27、32的各类人员不重复填写,同时拥有一、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只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计数;同时拥有同等级多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只按一项专业类别计数。2、审核关系:19=20+21; 22=23+24+25+26; 27=28+29+30+31。(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状况表 号:建造3表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9129号填报企业:20年有效期至:2022年10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一、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合计万元36(一)按专业分类一一一房屋建筑工程万元37市政工程万元38公路工程万元39铁路工程万元40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万元41航空工程万元42航天工程万元43火电工程万元44水电工程万元45核工业工程万元46新能源工程万元47水利工程万元48水运工程万元49矿山工程万元50冶金工程万元51石油天然气工程万元52石化工程万元53化工、医药工程万元54农业工程万元55林业工程万元56电子、通信工程万元57广播影视电视工程万元58其他万元59续表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二)按业务范围分类一一一前期决策阶段咨询万元60实施阶段咨询万元61结(决)算阶段咨询万元62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万元63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万元64其他万元65二、其他业务收入万元661、招标代理业务万元672 、项目管理业务万元683 、工程咨询业务万元694 、建设工程监理业务万元7066三、其他万元711 、勘察设计业务万元722 、会计审计业务万元733 、银行金融业务万元744 、其他万元75四、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所涉及的工程造价总额万元76五、工程结(决)算审计阶段审减工程造价总额万元77填报说明:1、审核关系:36=37+38+39+40+59;36=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2、各项业务收入不重复计算,按本年实际数填写。3、各专业工程的附属工程按主体专业上报。如:“火电工程”中的综合办公楼按“火电工程”上报,不能按“房屋建筑工程”上报。(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财务状况表 号:建造4表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9129号填报企业:20年有效期至:2022年10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实际甲乙丙1一、营业收入合计万元78其中: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万元79其他收入万元80二、营业成本万元81三、税金及附加万元82四、管理费用万元83其中:税金万元84差旅费万元85五、营业利润万元86其中:应交所得税万元87六、应付职工薪酬万元88七、资产合计万元89其中:固定资产原值万元90本年折旧万元91八、负债合计万元92九、销售费用万元93十、财务费用万元94其中:利息净支出万元95H一、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万元96十二、投资利益万元97十三、累计折旧万元98十四、资产减值损失万元99十五、营业外收入万元100十六、政府补助万元101十七、本年应交增值税万元102填报说明:审核关系:78=79+80; 79=36; 80=66+71四、主要指标解释(一)建造1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 验码五个部分组成。2 .企业名称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企业详细名称,即工商登记的名称,在填 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企业公章使用的名称一致。3 .法定代表人 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4.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明的登记注册类型,从以下类型中选择: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企业是国家资本股本占较高比例的企业。未完成脱钩改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填写此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出资为主,已完成脱钩改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填写此类型。合伙企业 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 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公司及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 合同或合作合同的规(约)定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5. 邮政编码 指企业办公通讯用所在地的邮政编码。6. 通讯地址 指企业详细通信地址或经邮政部门批准使用的邮政信箱号。7. 联系电话 指企业对外联系用的电话号码(区号+电话号码)。8. 传真 指企业对外联系用的传真机号码(区号+传真号码)。9. 企业电子信箱指企业在互联网上建立的信箱地址。10. 企业网址 指企业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的域名。1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编号指企业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编号。1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上注明的等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包括乙级(暂定期一年)。13.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日期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现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上注明的资质证书有效期。14. 企业具有的其他资质(或资信)及等级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除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外,现持有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 质证书,以及有关社会组织颁发的工程咨询资质证书资信的最高等级。15. 企业隶属关系 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所隶属的地区或行业归口管理机构。16. 注册资本金(万元)、币种 指企业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金与币种。17.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数 指企业设立的无独立法人,而有独立营业执照的工程造价咨询分支机构。18. 企业首次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时间 指企业首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格证书的时间(含暂定乙级,时间按标准格式填写,如( * 年 * 月)。2 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情况19. 期末企业人员合计指报告期末,在企业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设计企业、金融企业及监理企业是指与工程造价业务相关的从业人员和行政人员。20. 正式聘用人员指人事关系在本企业或签有正式聘用合同且由本企业支付劳动部门要求缴纳的强制性保险的人员。21. 临时工作人员指除正式聘用人员外与企业有聘用关系的在企业工作的其他人员。22.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指企业正式聘用人员中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人员。23.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指企业正式聘用人员中取得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人员。24. 安装工程专业 指企业正式聘用人员中取得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人员。25.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指企业正式聘用人员中取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人员。26. 水利工程专业 指企业正式聘用人员中取得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人员。27.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指企业正式聘用人员中取得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人员。28.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指企业正式聘用人员中取得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人员。29. 安装工程专业 指企业正式聘用人员中取得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人员。30.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指企业正式聘用人员中取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人员。31. 水利工程专业 指企业正式聘用人员中取得水利工程专业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人员。32. 其他注册执业人员 指企业正式聘用人员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类别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人员。33.34.35.指企业正式聘用人员中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指企业正式聘用人员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指企业正式聘用人员中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3 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状况36.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合计 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总额。37. 房屋建筑工程 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38. 市政工程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39. 公路工程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公路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40. 铁路工程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铁路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4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城市交通轨道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42. 航天工程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航天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43. 航空工程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航空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44. 火电工程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火电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45. 水电工程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水电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46. 核工业工程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核工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47. 新能源工程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新能源工程,是指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48. 水利工程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水利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49. 水运工程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港口与航道等水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50. 矿山工程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矿山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51. 石油天然气工程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石油天然气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52. 冶金工程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冶金冶炼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53. 石化工程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石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54. 化工、医药工程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化工、医药石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55. 农业工程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农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56. 林业工程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林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57. 电子、通信工程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电子、通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58.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59. 其他 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入。60. 前期决策阶段咨询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工程项目前期阶段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工程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的收入。61. 实施阶段咨询 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的工程量清单、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计算等 收入。62. 结(决)算阶段咨询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的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的收入。63. 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64. 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和 仲裁的收入。65. 其他 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除以上各阶段业务外的收入。66. 其他业务收入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的其他业务的收入。67. 招标代理业务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招标代理业务的收入。68. 项目管理业务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项目管理业务的收入。69. 工程咨询业务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工程咨询业务的收入。70. 建设工程监理业务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工程监理业务的收入。71. 其他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除以上业务以外的收入。72. 勘察设计业务指报告期内勘察设计企业完成勘察设计业务的收入。73. 会计审计业务指报告期内会计(审计)师事务所企业完成会计审计业务的收入。74. 银行金融业务指报告期内建设银行企业完成银行金融业务的收入。75. 其他指报告期内企业除上述3 类业务以外的其他收入。76. 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所涉及的工程造价总额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所涉及的工程项目造价额的合计。77. 工程结 (决) 算审计阶段审减工程造价总额在工程决算审计过程中, 决算减少的工程造价金额。(四)建造4 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财务状况78. 营业收入合计 指报告期末企业经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计。按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损益表的“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对应项的本期累计数填报。79. 工程造价咨询收入指报告期末企业经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按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损益表的“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对应项的本期累计数分析计算填列。80. 其他收入指报告期末企业除经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按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损益表的“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对应项的本期累计数分析计算填列。81. 营业成本指报告期末企业经营主营业务以及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和费用总额, 按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损益表的 “主营业务成本和营业费用 ” 项的本期实际数与企业会计“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本期累计数,两项合计后的数填报。82. 税金及附加指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按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利润表的本期金额数填报。83. 管理费用 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根据会计损益表中“管理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84. 税金 指企业按照规定从管理费用中支付的房产税、 印花税、 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根据“管理费用明细账”中“管理费用税金”的期末借方余额分析填报。85. 差旅费 指企业管理部门的差旅费,包括市内公出的交通费和外地出差的差旅费。根据“管理费用明细账”中“管理费用差旅费”的期末借方余额分析填报。86. 营业利润 指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 ( 即营业利润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再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执行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可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的本期金额数直接填报;未执行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由于其“营业利润”中没有包括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所以需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后填报) , 按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损益表的 “营业利润” 项的本期实际数填列。87. 所得税 指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的所得的征收的税种。按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损益表的“所得税”项的本期实际数填列。88. 应付职工薪酬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执行 2006 年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的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填报;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将本年上述职工薪酬包括的科目归并填报。89. 资产合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按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项的本期实际数填列。90. 固定资产原值 指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企业在购置、自行建造、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全部支出总额。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原价”项目的期末数填列。91. 本年折旧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合计数。 根据会计 “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固定资产折旧”项的数值填列。若企业执行2001 年企业会计制度,根据会计核算中资产减值准备、投资及固定资产情况表内“当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项本年增加数填报。92. 负债合计是指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 需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按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的“负债合计”项的本期实际数填列。93. 销售费用 指企业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 广告费等费用和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根据会计“利润表”中“销售费用”的本期金额数目填报。94. 财务费用 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 、 汇兑损失 (减汇兑收益) 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根据会计 “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95. 利息净支出 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该指标应填报企业会计报表上的利息净支出。根据会计“财务费用明细账”中的“利息支出”项目填报。9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指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或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会计科目的余额填报。 余额在贷方, 则为净收益, 余额在借方, 则为净损失, 以 “- ”号记。97. 投资收益指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如为投资损失以“ - ”号记。98. 累计折旧 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历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根据会计“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99. 资产减值损失 指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根据会计 “利润表” 中“资 产减值损失”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100. 营业外收入 指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 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营业外收入”中不含“补贴收入”。101. 政府补助 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 者投入的资本。包括财政贴息、研究开发补贴、政策性补贴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外 收入政府补助”的本期金额数填报。102. 本年应交增值税指按照税法规定, 针对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等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纳税人在报告期内应交纳的税金。填报本指标时,应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企业本期应负担的增值税。五、附录(一)向国家统计局报送的统计资料清单。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数量,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数量、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数量、工 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分专业分阶段的营业收入、工程造价咨 询企业利润总额。(二)向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的统计资料清单。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数量,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数量、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数量、工 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分专业分阶段的营业收入、工程造价咨 询企业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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