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国道洛川过境公路LJ-1标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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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1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7三、 安全检查制度11四、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13五、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及专家论证制度15六、 安全事故报告和追究制度15七、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17八、工程施工安全应急预案19九、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36十、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7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1十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45十三、环保、水保管理制度46十四、班前安全交底制度49十五、危险源辨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50十六、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制度52十七、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53十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55十九、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56二十、安全标志牌管理制度57二十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59二十二、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60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63页 共65页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环保部、质量检测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计划部、综合办公室、专职安全员及各施工队兼职安全员组成。具体人员如下:安全领导小组组 长:王新育 副组长:刘朝文 刘 波 组 员:金 照 张 瑞 朱江峰 郭江涛 郭 敩 翟品良 刘 旭 贺明华 李 科 王 静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下设安全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项目部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建立起严密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1.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在安全生产方面对整个工程项目负责,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管理者,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安全生产责任是:1.1.1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主持监督其实施。1.1.2 必须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和工程规模,成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本项目工程专(兼)职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支持、指导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工作,并不得干扰或阻挠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行使职权。1.1.3 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1.1.4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存在问题,应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生产,待隐患消除,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生产。1.1.5 组织制定并实施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6 坚持把安全管理作为项目管理重要内容,与施工生产同时进行。1.1.7 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承包经营合同,认真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目标和安全规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合理配置人力、物资、机具、资金等安全生产要素。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施工安全水平。1.1.8 依据工程特点,科学编制施工安全措施。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抓紧、抓好、抓实。1.1.9 进行施工平面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于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1.1.10 负责组织项目部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发动群众,实行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经常听取广大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科学管理经验,及时表彰先进,严肃处罚事故责任者。1.1.11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抢救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故意拖延不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认真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发生重复事故。1.1.12 对因违章指挥或决策失误而造成员工亡人事故承担领导责任。并对因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担刑事责任。1.1.13 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事故。1.2 项目副经理责任协助项目经理执行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具体落实工程施工安全方针和目标。主持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掌握安全现状,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处理方案,并责成有关人员限期改进。参加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定期工程安全检查和安全评定,搞好安全控制。负责施工中的技术指导、安全监督工作,有权制止不安全的行为。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1.3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1.3.1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安全技术工作。1.3.2参加编制审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并组织付诸行动,负责处理和解决施工现场安全技术问题。1.3.3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识别重大危险源,制定、审查危险源控制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有可行性和针对性,并认真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3.4主持制定工程项目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同时,必须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1.3.5 主持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按规定组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3.6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及重要工序施工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1.3.7 组织安全技术培训,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在使用“四新”技术时,必须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处理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的预防和整改提出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1.3.8 组织并参加本项目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危及员工生命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停止施工,以确保员工人身安全。1.2.9 参加员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技术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承担技术上领导责任。1.4 安全环保部部安全生产责任1.4.1负责监督施工安全、劳动安全、人身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4.2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1.4.3每周组织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施工生产场所的安全现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必要时发出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1.4.4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生产奖罚事宜。1.4.5 会同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全员劳动纪律,施工作业秩序,持证上岗,文明施工及对防护用品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4.6负责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处理工作。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1.5 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负责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安全生产措施,召开施工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组织技术交底,开展科技攻关,推广“四新”技术,文明施工,检查解决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问题,参加工程和生产作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6物资设备部安全生产责任负责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安全防护的论证,严格设备的招标制度和审批程序。努力做好机械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负责采购供应符合国家设计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物资材料,会同安质部门严格执行危爆品采购、运输、贮存、保管的发放规定。1.7 计划部、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1.7.1 计划部门负责在编制施工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安排安全生产费用。1.7.2 财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安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劳保费用,做到专款专用。1.7.3 协助安质部办理安全奖罚款手续。按规定拨付安全奖励经费,清收对事故责任单位或人员罚款。1.7.4 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资金,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1.8 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1.8.1协助安质部组织员工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对新工人、特殊工种、外部劳务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1.8.2定期对作业场所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监测,做好职业病健康防治工作,对因工伤残和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1.9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1.9.1 施工队兼职安全员在领导下进行工作,业务上受项目部安质部门和人员的领导。1.9.2 项目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防护措施,并经常监督检查,抓好落实工作。1.9.3 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纠正和消除人、机、物及环境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1.9.4 对危及人员及设备的险情要及时排除,重大险情有权停止施工,并随时向队领导报告。1.9.5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本系统颁发的安全员检查证,上岗时必须佩带标识,秉公办事,尽职尽责。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伤亡事故承担责任。1.10 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1.10.1 在班(组)长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1.10.2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规定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同时有责任劝阻他人不违章作业。1.10.3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积极参加专业培训,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1.10.4 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权建议改进,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人身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越级检举和报告。1.10.5对因违章操作,盲目蛮干或不听指挥而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事故和经济损失承担直接责任。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安全技术交底分为项目部级安全交底、队(班组)级和操作人员安全交底。2、交底内容2.1在项目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资料组织项目部的有关领导、工程技术、安全质量、物资设备等有关安全技术负责人、专业安全工程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进行交底,并形成记录。2.2 项目部级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2.2.1 本项目的安全组织机构和人员责任分工。2.2.2 本项目的工程规模、承包范围及其主要内容,内部施工范围划分。2.2.3 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的主要目标和保证措施。2.2.4 危险源特点、危害性质、存在部位、预防措施、应急救援方法及危险源分布情况。2.2.5 主要施工工序、主要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方案。2.2.6 施工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内容和实施方法和保证措施。2.2.7 重大安全施工方案(如既有线施工、深基坑支护、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起重运输吊装、新型设备安装等)。2.2.8 本项目安全检查、考核、奖惩的实施标准、办法。2.2.9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标准规程、工艺程序等。2.2.10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保养方法。2.3 开工前,项目部总工、专业安全工程师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设计文件和上级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等资料,对下属施工队的施工负责人、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班组长和主要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交底的内容一般包括:2.3.1 项目部的施工范围和主要内容,施工项目特点以及设计意图。2.3.2 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的危险源特点、分布情况、危害性质、存在部位、预防措施、应急救援方法。2.3.3 项目部的施工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2.3.4 上级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全部内容及要求。2.3.5 项目部施工项目的各、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及注意事项。2.3.6 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程序、安全防护、机械设备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等。 2.3.7 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2.3.8 其他施工注意事项。2.4 队(班组)在施工作业前,由队长或工班长根据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相关内容资料、作业指导书、施工图纸对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填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交底内容主要是具体施工过程的内容、安全防护方法、保证措施,一般包括以下内容:2.4.1 本队施工项目的内容、工程概况。2.4.2 施工队安全技术交底的全部内容。2.4.3 施工步骤、操作方法和采用新安全技术的操作要领,安全防护、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2.4.4 其他施工注意事项。3、 安全技术交底要求3.1 安全技术交底档案建立要求应将经过审批的各类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施工过程中实际安全技术交底的有关签字原始记录全部汇入安全技术档案中,以备检查与核对。3.2 安全技术交底编制审批要求安全技术交底要依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结合具体施工方法,根据现场的作业条件及环境,以书面形式,编制出具有可操作性的、针对性的内容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材料。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编制,然后由相应级别的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3.3 安全技术交底的交底原则要求3.3.1 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由相关的安全技术负责人组织。重大和关键施工项目必要时可请上级安全技术负责人参加。3.3.2安全技术交底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不能分开进行。如果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很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很危险,可单独进行工种交底。 3.3.3 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制度,在施工前进行交底。3.3.4 要按不同工程的特点和不同工程的施工方法,内容应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应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环境条件、季节变化等确定交底的具体方法和方式,针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的环境,从防护上、技术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要求。3.3.5 安全技术交底的过程也是安全技术培训的过程,进行各级安全技术交底时,应组织参加人员认真讨论,消化交底内容,必要时对内容作补充修改。涉及已经批准的方案、措施的变动,应重新进行交底。3.3.6 建筑机械安全技术交底要向操作者交待机械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并经常检查操作人员的交接班记录。3.3.7安全技术交底由专职安全员或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人员进行认真的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人与接底人各留一份。3.3.8 交底应由施工技术人员编写并向施工班组及责任人交底,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3.4 安全技术交底的时效性要求项目部级安全技术交底在单位工程、工程开工前或具有重大危险的施工工艺施工前进行;级安全技术交底在分项工程或每天的工程小结会上进行;队(班组)级安全技术交底在每天、每道工艺的开工前进行。3.5 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检查要求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交底的监督检查负总责,各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3.6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基本项目有:3.6.1 各、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3.6.2 临时用电工程。 3.6.3 所有大、中型机械设备的拆装、使用。3.6.4 施工机具及设备如木工、钢筋、混凝土、电气焊等机具设备的安装、使用。3.6.5 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3.6.7 其它工程。4、安全技术交底责任4.1 各有关人员应按照文件职责要求负责对所属人员交底,并对交底的内容负责。4.2 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和标准规章要求,变更时应先经交底人同意、签字后方可实施。4.3 施工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发现不按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行为应立即劝止并有权停止施工,必要时报安质部处理。4.4 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或交底不及时、不全面、不到位,应由交底人负相应责任;并按照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办法执行相应的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事故原因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和施工人员和有关责任人负相应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三、 安全检查制度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1查领导 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是否做到“五同时”;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1.2查管理 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查安质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1.3查隐患 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1.4查事故处理 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2、“三工” 安全检查各施工队施工现场要坚持做到工前布置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讲评安全的“三工”安全检查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同工种上下班之间或工种上下工序之间,应认真进行交接班检查,并做好记录。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所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施工现场每日要检查一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3、开工前的安全检查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会同安质部,对将开工的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 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交底,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等。4、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个月周组织一次由安质部及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参加的安全大检查,并积极配合上一级的专项和重点检查,施工队每天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对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生产要加强检查的力度和频数,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监督限期整改。5、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检工程师、兼职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危爆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焊接作业、季节性施工等。6、专业性的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现场的施工技术安全进行检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7、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措施落实情况;冬季检查防冻、防煤气中毒、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春秋季检查防风、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8、安全检查记录定期安全检查记录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打分、评价;班组每日的自检、交接检以及经常性安全检查可在相应的“工作日志”上记载、归档或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或事故易发点检查表。9、隐患整改隐患登记分析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整改:检查中查出的隐患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按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复查:被检查单位收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销案:有关部门复查被检查单位整改隐患达到合格后,在隐患整改反馈单上或检查台帐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案。四、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1、项目部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全员特别是施工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技能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以减少各类事故发生。2、项目部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3、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及起重工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4、项目部要定期培训本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其中安质部长、工程技术部长、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安全教育重点。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6、项目部对新进场工人(包括合同工、外包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初步安全教育。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全过程。根据接受教育对象不同特点,可采取办安全生产张贴报、宣传栏,书写安全标志、标语口号和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等方式进行。7、 在岗从业人员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7.1 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7.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7.3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7.4 事故案例。8、新从业人员的“三级”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8.1 一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有关事故案例;8.2 二级: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8.3 三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9.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9.2 国家规定的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9.3 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9.4 本工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10、转岗、换岗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10.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10.2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安全事故案例。1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定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责任制考核。12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自项目部成立之日起,项目经理必须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事故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指标、文明施工指标)并按延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所要求的内容,分解落实到有关人员和分包队伍。12.1 责任目标考核实行分级管理,公司每季对项目经理考核一次,项目经理每月对项目部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考核一次,可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同时进行。12.2 考核范围:项目部专业管理岗位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12.3 考核方法:以检查现场与查记录为主,考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实现情况。13、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核。五、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及专家论证制度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时,要根据工程的项目特点,针对不同的危险因素,结合企业内外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保证措施,保证其有可行性和针对性。2、结构复杂、危险因素多、具有特殊性的工程,应编制重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如既有线施工、深基坑支护、连续梁吊篮施工、脚手架拆装工程、拆除工程、起重运输吊装、新型设备安装等)。3、重大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须上报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然后报指挥部审批,最后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备案。重大专项方案未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的视为无效,不准施工。4、对上级部门要求必须有专家论证的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要邀请专家对方案进行会审,进行安全论证。专家组成由指挥部相关人员、业主或上级监督部门组织。六、 安全事故报告和追究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公司安质部文件关于重申严肃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认真做好员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严禁瞒报事故。2、事故报告2.1、凡发生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季节性民工、计划外用工)一次重伤三人以上事故或职工死亡事故(含因工、非因工、交通事故)以及劳务分包单位员工死亡事故,从事故发生之时起,事故单位必须在1小时以内电话上报项目部安质部,由安质部电话上报给指挥部、监理、咨询及建设单位负责安全职能部门,并同时上报公司安质部,任何人不得瞒报、迟报或拖延不报。2.2、凡在国有公路上发生交通亡人事故,按规定上报项目部安质部,由项目部安质部上报指挥部及公司安质部。2.3、凡因我方责任而造成的既有线中断行车事故,从事故发生之时起,在1小时内报指挥部安质部,由安质部电话上报给监理和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安全的职能部门,并同时上报公司安质部。2.4、发生员工因工死亡事故,所属单位施工负责人上报指挥部安质部,由安质部逐级上报同时,还应分别报告延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2.5、两天内提出书面报告工程安全事故报告表按电话上报的顺序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2.6、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 发生原因及初步分析; 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处理方案及整改计划;3、事故处理。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清责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施工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按规定对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必要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事故统计报表4.1 电话快报。按员工伤亡事故报表规定的项目,项目部安质部部于每月2日前用电话向指挥部安质部报告上月的安全生产情况。4.2 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时间为下月5日前、年报时间为次年元月10前,月报和年报报送到指挥部安质部,由指挥部安质部电话上报给监理、咨询及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安全的的职能部门,并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安质部,所有报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七、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1、总则1.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1.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1.1.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1.1.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1.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临时用电管理2.1 施工现场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有负荷计算。绘制用电工程总平面图,各配电装置布置图,接线图等。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2.2 电工及用电人员管理。2.2.1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2.2.2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2.2.3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2.3.1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2.2.3.2 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2.2.3.3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2.2.3.4 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2.2.4 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其他要求。2.3 安全技术档案管理2.3.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如下内容: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用电技术交底资料;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定期检(复)查表;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2.3.2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2.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制度。项目部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临时用电检查。定期检查按、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操作严格按照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八、工程施工安全应急预案1、编制目的为加强210国道洛川过境公路LJ-1标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黑木沟大桥工程施工生产的实际,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主要为桥梁,工地现场可能发生或存在着某些潜在的重大危险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灾、物体打击、高空坠落、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等。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特制本工程施工生产安全预案。并通过编制本预案,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对突发事故发生时的快速反映能力。当事故或灾害不可能完全避免时,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2、工程概况210国道洛川过境二级公路改建项目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发改基础2013207号)批复立项,陕西省公路局分别以陕公路函2013149号、陕公路函2015194号对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进行批复。该项目路线全长6.652公里,路线起于洛川县城区以南约2.2公里国道210石家庄大桥南侧约170米处,向东跨越黒木沟,经黒木沟与304省道相交,继续向东设线经作善村,然后转向北沿塬边缘布线,经安民村、后子头西村,在后子头村超限站南约200米处与210国道相接。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桥1/100,小桥涵及路基1/50。主要工程量:连续钢构预应力大桥380米/1座、路基土石方34998m3、路面66903m2、防护1653m3、排水3957m3、特殊路基处理6.38km、涵洞36道、平交12处。项目总投资14170万元。3、工程地质、水文及气候情况 3.1地形地貌本项目位于渭北黄土高原洛川塬塬面上,线路穿越大山深沟,多处存在滑坡等不良地质。主要工程位于黄土台塬与山区沟壑之间,施工场地狭小,材料运输、用水、用电异常困难,工程条件艰苦。3.2气象水文项目区属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具有春季多风干旱、夏热多雨,秋季降水较少,冬季寒冷干燥的典型大陆性气候特征。四季分明,春季和冬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降雨集中,秋季天气晴朗,日照充足,年平均降雨量为600mm,多集中在79月份。区域地貌属于黄土高原丘陵,沟壑纵横,梁峁交错,原面破碎地貌特征,水土流失严重。4、应急救援工作原则4.210国道洛川过境公路LJ-1标工程的各类生产活动,应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尽量避免工程施工安全事故。4.2根据本工程水文、地质、地貌、线路、道路、构筑物等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将危险程度分成为特别重大、特大、重大、较大、一般、轻微六个级别。4.3一旦发生包括本预案所列的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各施工单位的各种资源必须服从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遣。4.4组织应急救援行动时,应在遵循“保护人员生命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下,发扬“自救、互救”精神,尽可能的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5、应急策划5.1应急救援工作的法律依据:5.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5.1.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5.1.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5.1.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5.2生产活动中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5.2.1根据本工程的生产工艺过程,可能出现的坍塌事故:边坡土石方开挖及挖孔桩施工,土体的大面积坍塌事故;5.2.2重大火灾事故;5.2.3台风、雷暴等突发事故;5.2.4特种设备的重大安全事故;连续梁吊篮施工;5.2.5触电事故;5.2.6施工现场物体打击及机械伤害事故;5.2.7高空坠落事故; 5.2.8集体中毒事故;5.2.9重大交通事故;5.2.10影响项目正常生产的治安事件。5.2.11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认为应启动预案的其他事故。5.3应备有的人员、重要应急设备和物资配备突发事件所需抢险工作的器材、设备及人员,报监理单位审核并报咨询公司备案,要求器材、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并保持完好,如不具备或损坏时应立即补齐所缺设备及器材。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服从指挥,所有抢险所需器材、设备、人员要求服从全线调配,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友好协商的原则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配备的器材、设备、人员如下:序号物资设备功能存放位置数量要求状况1担 架抢救伤员危险源附近2套完好2面包车救护车现场项目部4辆完好4工程车运送抢险人员现场项目部2辆完好5汽车吊紧急吊运现场项目部2辆完好6挖土机挖土救援现场项目部1辆完好7灭火器灭火危险源附近2批完好8急救箱急救药品危险源附近2套完好9装载机运送、抢险现场项目部2辆完好10应急灯停电照明危险源附近4套完好11对讲机应急联络危险源附近4部完好12气体检测器毒害气体监测危险源附近1套完好13扩音器告知和疏散危险源附近2套完好14电话应急联络现场项目部1批完好15柴油发电机应急发电现场项目部1台完好16水泵应急抽水危险源附近一批完好17切割工具切割障碍危险源附近一批完好18排送风器材通风危险源附近一批完好19防毒面具防毒救援危险源附近一批完好20破碎锤破除障碍危险源附近1台完好其它设备:空压机、铁锹、镐、倒链、撬棍、注浆设备、千斤顶、吊索具等若干。人员:具有丰富施工及抢险经验的管理人员;具有二项以上抢险特种操作技能的工人,包括: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吊装工、架子工等,以上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6、突发事件的风险分析和预防为达到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等事故的损害最小化,对于突发事件或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须确保技术、人力以及财力、物力的充足支援和供给,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进行风险分析和预防准备是必要的。6.1突发事件的风险分析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及复杂的地质情况,充分考虑到施工技术难度、困难和不利条件等,经多方讨论和分析,确定本工程的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如下:挖孔桩坍塌、用水、瓦斯等情况;暴雨的侵袭,隧道大量进水、设备、人员等被淹,材料库房、变电站等受到破坏;火灾、爆炸以及建筑业的五大伤害和意外的工伤事故,群体食物中毒、中暑,感染传染病等情况。6.2突发事件的预防从以上风险情况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将会扩大事故、增大损失,严重的阻碍施工,对员工和周围相关方造成莫大损害。6.2.1内部预防6.2.1.1对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在技术、人员、物资等方面做好相应准备,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针对潜在的事故、事件、隐患及紧急情况制定预防和应急措施。6.2.1.2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于火灾救援、交通事故、触电伤亡、高空坠落、机械伤害、基坑坍塌救援、施工救援、物体打击伤亡救援、食物中毒、防汛防风防雷防暑、卫生防疫、危险品化学品有毒气体泄漏等应有专门的预案。6.2.1.3工程开工前,应急救援预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并报咨询公司备案。应急救援预案批复后,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在安全施工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定期进行演练。6.2.1.4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备发生突发事件时能立即进入抢救工作;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领导由项目副经理或以上职位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人员组成应报监理单位和咨询公司备案。6.2.1.5对实施应急准备与响应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并配备足够的仪器、设备进行施工过程中的监测。保证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6.2.1.6监理单位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核,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措施和平时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对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实行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管,督促有关单位对重、大隐患进行整改,增加资金投入,确保隐患整改率。6.2.1.7安全环保部负责全线日常安全应急方案的协调、管理和监督。6.2.2外部预防确保能有效及时的将现场情况对相关方进行通报,通知相关方(如邻近的居民或工地等)做好紧急疏散或抢险等预防准备,通报相关方(消防局、公安局和安监站等)做好支援或急救等预防准备。7、突发事故的分级一级突发事故:由于工程施工等原因导致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严重损坏或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燃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等有一条发生断裂及居民出现伤亡或人民生命财产无保障,并且事态还在进一步发展的事故;死亡一人及一人以上的事故;重伤三人以上的事故;急性中毒、爆炸、火灾、洪灾、毒气、地下结构泄水、施工现场毗邻建筑坍塌事故等可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造成重大工程质量的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0万以上巨大经济损失的事故。二级突发事故:由于工程施工原因导致周边环境出现重大隐患,地面或建筑物、构筑物沉降超过30毫米,对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构成重大隐患的事故;隧道内坍塌事故、架体倒塌事故。三级突发事故:在工程的施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和因工伤人事故并未对社会造成影响,事态已得到控制、施工单位有能力处理且不会进一步发展的事故。8、应急响应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要求立即做到:8.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主要负责人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8.1.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8.1.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8.1.3如发生火灾,火势不能控制,立即拨打 (火警)119报警,同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如实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铁道部安监站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部门。8.1.4任何人对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8.1.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事故现场指挥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8.2确定重大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时,应当立即向公司、咨询公司和上级单位提出启动上一级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启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申请启动上级预案,必须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8.3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施工队、各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项目部或上级主管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8.4为了有效地处置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包括以下工作:8.4.1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区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8.4.2制订抢险方案,由监理单位审核并指导方案的实施。8.4.3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监督抢险工作的进行并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8.5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各部门、各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8.6突发事故的报告8.6.1发生一级突发事故: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咨询公司、建设单位、铁道部安全质量监督站等有关单位,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8.6.2发生二级突发事故: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咨询公司、建设单位、铁道部安全质量监督站等有关单位,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8.6.3发生三级突发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咨询公司、建设单位等有关单位,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8.6.4发生突发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除按上面规定的上报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涉及工程结构的质量或安全事故,应同时向设计单位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8.7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发生三级突发事故或一般安全问题,监理单位、咨询公司人员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根据事故性质,报请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发生二级突发事故或安全事故,监理单位、咨询公司人员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要求市政府抢救部门介入。发生一级突发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请求市政府抢救部门立即介入;由延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应急保障要求9.1预案执行保障9.1.1在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辨识出的、难以控制的重大危险源,制定本单位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报杨家岭隧道工程客运公司安全施工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备案。9.1.2安全施工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部门都必须认真贯彻学习本工程的事故应急预案,每年必须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演练可采用全面演练的方法,也可采用功能演练的方法,但必须保证演练质量,让所有员工知道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9.1.3所有作业场所和必要地点都必须装有通往咨询公司安质部的电话,并且要保证畅通无阻。任何人只要发现危险的异常情况(事故、事件或灾情),都有责任有义务立即向本项目部和咨询公司安质部报告。9.1.4施工单位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项目部报告,项目经理在接到报告后,迅速进行分析判断,若事故较大立即启动本项目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向指挥部相关负责人报告。9.1.5启动事故预案后,项目经理要立即召集项目部有关人员,迅速组成现场抢救咨询公司,对事故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在指挥部和公司成员未到达之前,先按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抢救方案积极行动,以防事态扩大。9.2 通信保障9.2.1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都能够通信畅通,信息传递及时,手机要求24小时开机。9.2.2项目部和安全施工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配备完好的通讯工具,并始终保持在工作状态,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9.2.3安全施工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公布应急汇报电话,并根据职务及任职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同时将联系方式发放到各施工单位和各部门。9.3物资装备保障9.3.1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物资装备保障预案,保证项目部在各种重特大事故应急抢救抢险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设备(包括通讯装备、运输工具、照明装置、防护装备及各种专用设备等)。9.3.2各施工单位的抢救物资、设备要按规定配齐配足,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按规定进行更新,不得随意挪用。9.3.3在接到援救电话后,安全施工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召集有关人员,按公司、咨询公司要求将所需的物资、设备等,按指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9.4人力资源保障9.4.1救护队、消防队要加强应急训练和演习,保证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出色地完成安全施工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给的抢救任务。9.4.2抢救队要加强训练,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积极参与事故抢救。9.4.3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及时地救治各种受伤人员。9.4.4施工单位要制定治安管制和交通管制措施,对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管制(必要时抢救人员佩戴统一明显标志,抢险车辆张贴特殊证照),维持治安秩序。9.4.5项目部安质部对重特大事故抢救抢险过程进行监督,把好安全关。9.4.6各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咨询公司的命令,所有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遵守纪律,不得推诿扯皮,对抢救中出现失误的单位或不服从指挥、推诿扯皮、临阵脱逃的人员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4.7各部门负责人如有变动,由接替人履行职责。9.5应急经费保障9.5.1各施工单位要做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建立专项应急科目,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的开支。9.5.2各施工单位财务部门必须要保证发生重特大事故时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资金,必须要保证能够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10、现场恢复10.1事故被控制住后,现场救援马上转入现场恢复阶段。10.2事故被控制后,根据现场情况,由指挥部的应急救援咨小组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转入现场恢复阶段。10.3在安全施工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现场恢复工作由发生事故的现场项目部组织人员进行,指挥部、公司、咨询公司各部门予以配合。包括物资和人员的撤离和交接、现场清理、现场区域的各种检测等。11、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1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建设工程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延安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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