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1春《外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8

上传人:住在****她 文档编号:97103111 上传时间:2022-05-26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25.6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东北师范大学21春《外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8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东北师范大学21春《外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8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东北师范大学21春《外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8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东北师范大学21春外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1. 以下属于日本内阁总理府直属机构的是( )。A.国家公正交易委员会B.国家公安委员会C.公害调整委员会D.安全保障会议参考答案:ABC2. 下列哪些属于行政公开的主要内容? ( ) A行政活动的依据必须公开 B行政决策过程应当让公众知晓并允许其下列哪些属于行政公开的主要内容? ()A行政活动的依据必须公开B行政决策过程应当让公众知晓并允许其参与C公众有权了解行政机关掌握的所有信息D行政决定必须说明理由AB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公开的内容 A项和B项当然属于行政公开的内容。C的错误之处在于并非所有信息都要公开,如国家秘密不得公开。D项的内容主要是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不是公开原则的要求。 3. 简述春秋时期各国的主要立法活动。简述春秋时期各国的主要立法活动。春秋中叶以后,经济基础和阶级力量的变化引起了法律制度的变革,各诸侯国法律制度的一个重大改革就是公布了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中心的成文法。但从整体上看,这种变革的发展是不平衡的。 (1) 郑国。郑国曾两次制定法律。第一次是郑简公三十年,即公元前536年,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第二次是郑献公十三年,即公元前501年,驷敞杀邓析而用其“竹刑”,“竹刑”就是写在竹简上的法律,这在法律发展史上又是一大进步。 (2) 晋国。晋国自文公以后,曾四次制定法律。第一次是晋文公称霸时作“被庐之法”,第二次是赵宣子为晋国执政时制定的“常法”,第三次是范宣子制定的刑书,第四次是把范宣子的刑书予以公布。 (3) 楚国。楚国在春秋时曾两次制定法律。第一次是楚文王“作仆区法”,第二次楚庄王时是“作茆门法”。 4. 从性质上讲,国际避税是一种( )。 A以合法的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 B采取隐蔽的非法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从性质上讲,国际避税是一种()。A以合法的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B采取隐蔽的非法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C非法的行为D具有欺诈性质的行为A国际避税是以合法的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不具有欺诈性。5. 伊斯兰法中规定一个男子可以娶四个妻子的条件是:( )A.能够供养得起B.能够平等对待诸妻C.具有贵族身份D.担任一定的官职参考答案:AB6. 以下不属于冲突的背景根源的是( )A.广泛的社会不平等B.客观的利益差异C.劳动力市场状况D.工作本身的属性参考答案:B7. 以下日本改革前的各行政省中,主管财政、金融和税收的中央最高行政机构是( )。A.通产省B.大藏省C.厚生省D.建设省参考答案:B8.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A5日B7日C10日D15日正确答案:B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应自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9. 下列营业税项目,其纳税地点正确的是( )。 A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向资产转让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下列营业税项目,其纳税地点正确的是()。A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向资产转让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B纳税人承包的跨省建筑工程,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C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向其运输目的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D各航空公司的分公司,应向其总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B纳税地点 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承包的跨省建筑工程,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各航空公司的分公司,无论是否单独计算盈亏,均应作为纳税人向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0. 雅典的民主政治的确立经过了( )过程。A.梭伦改革B.阿菲埃尔特改革C.克里斯特尼改革D.柏里克利改革参考答案:ABCD11. 下列选项中的内容哪些符合人身保险的特征?( ) A必须由被保险人同意才能投保 B必须由人寿保险公司专门下列选项中的内容哪些符合人身保险的特征?()A必须由被保险人同意才能投保B必须由人寿保险公司专门经营C是一种定额给付性质的保险D是自愿保险,不存在强制保险BC本题考查的是人身保险的特征。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给付性质的保险,当条件满足时,保险人必须给付约定的金额。我国的人身保险是由专门的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其主要险种包括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健康保险。据此,本题B、C项正确。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只有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才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故本题A项不正确。人身保险存在强制保险,故本题D项不正确。12.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A.起因条件B.时间条件C.对象条件D.主观条件E.限定条件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A.起因条件B.时间条件C.对象条件D.主观条件E.限定条件正确答案: A B C D E13. 美国文官录用考试注重( )。A.通才B.专业知识C.工作经验D.专家参考答案:BCD14. 英国的议会是最高立法机构,包括国王、上院和下院,实际上立法权基本掌握在( )。A.国王B.上院C.下院D.贵族院参考答案:C15. 雅典全盛时期政治生活的主要机构( )A.民众大会B.五百人会议C.陪审法院D.元老院参考答案:ABC16. 下面关于法和原始氏族习惯存在的社会基础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 A原始氏族习惯的社会基础是原始公有下面关于法和原始氏族习惯存在的社会基础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原始氏族习惯的社会基础是原始公有制,而法产生的社会基础与私有制的产生休戚相关B原始氏族习惯反映氏族社会全体成员的意志和利益,而法仅仅反映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意志和利益C原始氏族习惯与经济不平等和阶级分化没有关系,而法的产生则与之关系密切D虽然法与原始氏族习惯是不同的社会规范,但是它们有着相同的社会基础D本题考查法和原始氏族习惯存在的社会基础的区别 原始氏族习惯建立在原始公有制的社会基础上,反映氏族社会全体成员的意志和利益,而法建立在阶级分化和私有制的社会基础上,反映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原始氏族习惯与经济不平等和阶级分化没有关系,而法的产生则与之关系密切。因此,A、B、C项表述正确,但不选。法与原始氏族习惯是不同的社会规范,它们的社会基础也不相同,D项表述错误,为正确选项。 17.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属于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自权利被侵害时起的第十二年后至第二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属于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自权利被侵害时起的第十二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或者属于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的一年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自权利被侵害时起的第十九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提起诉讼请求的权利()。A只能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二十年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B可以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而不超过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C在这期间,遇有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可以超过二十年行使D在这期间,遇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可以超过二十年行使A见民通意见第167条、175条规定。该题所列的情况下,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二十年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有关延长的规定,不适用中止和中断规定。18. 2012年10月份,某企业职工张某工资4300元,企业代扣社会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14元,失业保险费10元(2012年10月份,某企业职工张某工资4300元,企业代扣社会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14元,失业保险费10元(超过规定比例2元),代扣代缴水电费100元,张某当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元。A326B238C23.6D23.34正确答案:D个人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部分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张某当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430035001410+2)3=2334(元)。19. 区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某银行住宅楼选址,并向其颁发许可证。拟建的住宅楼与张某等120户居民居住的住宅楼间距区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某银行住宅楼选址,并向其颁发许可证。拟建的住宅楼与张某等120户居民居住的住宅楼间距为9.45米。张某等20人认为该批准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因该批准行为涉及张某等人的相邻权,故张某等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B张某等20户居民应当推选2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C法院可以通知未起诉的100户居民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D张某等20户居民应当提供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BC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参加人 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没有主要负责人的,可以由推选的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由此可知,B项错误;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C项错误,应选。因为法律的表达是“应当”,而题目的表达是“可以”。 20. 1999年瑞士公民表决通过新宪法,明确规定瑞士是( )国家。A.单一制B.议会制C.联邦制D.总统制参考答案:C21. 下列选项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 A11岁的小男孩接受了姥爷赠给的一支高档的英雄钢笔 B12岁的少年下列选项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A11岁的小男孩接受了姥爷赠给的一支高档的英雄钢笔B12岁的少年瞒着父亲,将笔记本电脑卖给老刘C甲将刀架在乙的脖子上,强迫乙在合同上签字,将一车西瓜卖给了乙D出租车司机甲借乙抢救病人急需用车之机,将车价提高3倍,乙被迫接受BA项合同为有效合同,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B项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签订这类买卖合同。C项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属于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D项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属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22. 在重复保险合同中,各保险人的责任分摊方式不包括A比例责任B限额责任C顺序责任D连带责任在重复保险合同中,各保险人的责任分摊方式不包括A比例责任B限额责任C顺序责任D连带责任正确答案:D23. 美国行政部门内设置的人事监督管理处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人事政策。(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24. 经济活动的主体包括( )。 A各类企业 B社会团体 C政府机关 D公民个人 E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包括()。A各类企业B社会团体C政府机关D公民个人E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ABD25. 我国刑法第305条将伪证罪表述为“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我国刑法第305条将伪证罪表述为“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属于哪种罪状?()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C引证罪状D空白罪状B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罪状中的叙明罪状 叙明罪状,是指对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作了具体、详细描述的罪状,本题中就是对伪证罪作了详细的描述,属于叙明罪状,B项正确。简单罪状是指仅仅对犯罪构成特征加以概括描述而未作具体说明的罪状,引证罪状是引用刑法分则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的罪状,而空白罪状是指仅规定某种犯罪行为,但其具体特征要参照其他法律、法规来确定的罪状,因此,A、C、D项不正确。 26. 经营者不得收受回扣,收受回扣者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不得收受回扣,收受回扣者以受贿论处。()错误本题考核商业贿赂行为的含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27. A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份出售某海鲜产品的要约,B公司在要约规定期限内做出承诺,表示愿意购买该批海鲜产品,但是A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份出售某海鲜产品的要约,B公司在要约规定期限内做出承诺,表示愿意购买该批海鲜产品,但是在包装方面提出了特殊的要求。A公司接到B公司的承诺后未表示异议,双方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正确28.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不可以( ) A申请仲裁 B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C请求劳动行政部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不可以()A申请仲裁B向法院申请支付令C请求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D直接起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D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注意:D项错误,因为在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下,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29. 下列属于内部行政监督的是( )。 A上级对下级的监督 B行政监察 C审计监督 D行政机关对国有企事业单下列属于内部行政监督的是()。A上级对下级的监督B行政监察C审计监督D行政机关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监督ABCD内部行政监督包括一般权限的内部行政监督、行政监察与审计监督。其中,一般权限的内部行政监督又包括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平级之间的监督以及行政机关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监督。30. 什么是法律对人的效力?各国法律对人的效力实行的原则主要有几种?什么是法律对人的效力?各国法律对人的效力实行的原则主要有几种?法律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选用于哪些人。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 (1) 属人主义,即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非本国公民即便身在该国领域内也不适用。 (2) 属地主义,法律适用于该国管辖地区内的所有人,不论是否本国公民,都受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本国公民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3) 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了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 (4) 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 31. 以下属于保留给各州的的权力的是( )。A.管理州内的商业B.保护生命、财产和维持秩序C.批准宪法修正案D.举行选举参考答案:ABCD32. 玛丽具有A国国籍,1998年死亡时住在B国。玛丽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C国的一辆豪华轿车并诉至C国法玛丽具有A国国籍,1998年死亡时住在B国。玛丽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C国的一辆豪华轿车并诉至C国法院。假设C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A国法;但依A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死亡时住所地法即B国法;而依B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即C国法律。此时,C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反致B间接反致C转致D双重反致正确答案:B反致,是指针时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依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以乙国的法律为准据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又规定应适用甲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甲国法院最后适用了本国的法律,这种情况即称为反致。转致,是指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国的法律,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了丙国法律的情况即为转致。间接反致,是指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国的法律,而依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甲国的法律,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了本国的法律的情况即为间接反致。C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A国法。但依A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死亡时住所地法即B国法,而依B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即C国法律,最后,C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就构成间接反致,因此选B项。33. 下列哪一法律文件首次对我国工业噪声控制作出了具体规定?( ) A1979年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 B下列哪一法律文件首次对我国工业噪声控制作出了具体规定?()A1979年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B1973年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C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D1982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A在对全国工厂噪声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卫生部和原国家劳动总局于1979年颁布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该标准虽然仅适用于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但它是我国首次对工业噪声的控制所作出的具体规定。34. 罗马法中的诉讼形式主要有:( )A.法定诉讼B.程式诉讼C.特别诉讼D.契约诉讼参考答案:ABC35. 合伙人死亡的,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取得合伙人资格。( )合伙人死亡的,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取得合伙人资格。()错误36. 有限责任公司,谁有权提议召开该会议,亦由公司章程自治,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代表20%以上表决有限责任公司,谁有权提议召开该会议,亦由公司章程自治,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代表2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方可提议召开。( )参考答案:错37.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错误38. 东明化工厂为扩大生产规模,拟投资850万元建一个分厂,向某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用地30亩(愿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东明化工厂为扩大生产规模,拟投资850万元建一个分厂,向某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用地30亩(愿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城市规划区内属于莲花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非耕地)30亩。为保证按时使用土地,东明化工厂与莲花村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合同规定由莲花村向工厂出让土地3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50万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有关合同的其他内容均参照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标准合同写明。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因为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先依法征为国有,其土地使用权才能出让。土地合作权的出让方只能是代表政府的土地管理局。本案中由莲花村直接向化工厂出让土地使用权是违法的,违法的合同应确认为无效合同。$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该工厂用地30亩是不合法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县人民政府享有土地审批权,最高权限为10亩以下。$该工厂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方式应该是:县人民政府依法定权限批准征用莲花村的土地,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然后再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化工厂,由县土地管理局代表政府与化工厂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化工厂依合同向政府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取得土地使用权。39. 简述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的区别。简述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的区别。(1)客观要件不尽相同。叛逃罪并不要求行为人投奔敌人营垒,行为人叛逃到境外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可成立犯罪;而投敌叛变罪必须是投奔敌人营垒(敌国或敌方)。此外,叛逃罪要求在履行公务期间实施,而投敌叛变罪无此要求。 (2)主体不同。叛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掌握国家秘密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而投敌叛变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 40. 吴某与蓝某同属一个村的村民。1985年,两人分别在村里承包了各自的责任田。同年,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吴某将自己吴某与蓝某同属一个村的村民。1985年,两人分别在村里承包了各自的责任田。同年,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吴某将自己的责任田A与蓝某的责任田B调换耕种,协议上没有约定期限,也没有经村委会批准。至2001年春,吴某要求换回责任田,遭到蓝某拒绝。2002年,吴某强行耕种A田,双方多次发生冲突,经村委会调解,2002年大秋后双方换回责任田,吴某给蓝某补偿费500元,蓝某不同意,故未在协议上签字。2003年,吴某在A田种植桑苗,被蓝妻毁掉。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于是吴某以1985年与蓝某互换承包责任田时未经村委会同意,互换行为是无效的,其有权换回自己的责任田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物权法第12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由此可见,在互换承包经营权时,发包人同意并不是互换协议生效的要件,本案中吴某与蓝某自愿互换了家庭责任田,订立了书面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行为。双方虽未约定期限,但未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下,双方应当遵守诚信,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要求换回。因此,吴某无权要求从蓝某处换回自己原来的责任田。41. 明治维新并没有摧毁日本的封建制度,也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民主政治。(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42. 不可以作为权利质押客体的是:( ) A债权 B某公司董事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 C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不可以作为权利质押客体的是:()A债权B某公司董事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C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D记名支票B本题考查的是权利质押的客体范围。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该条规定的这些权利中,大部分都是债权,故本题A项可作为权利质押客体。公司法第147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据此,本题B项所述“某公司董事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是不可转让的,不能作为权利质押客体。担保法解释第97条规定:“以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出质的,按照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理。”据此,本题C项可作为权利质押客体。担保法规定支票可以作为权利质押客体,应当包括记名支票。故本题D项可以作为权利质押客体。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43. 简述离婚和婚姻无效的区别。简述离婚和婚姻无效的区别。离婚和婚姻无效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二者的性质不同。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当事人之间原存的婚姻关系是合法的;而婚姻无效是对违法结合宣告其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所谓的婚姻是非法的。第二,二者的效力不同。离婚生效时,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始得解除,离婚只对未来生效,不溯及既往。对于离婚的男女,其离婚之前的婚姻关系是合法、有效的;而婚姻无效的宣告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该项婚姻自始无效。第三,二者的请求权人不同。离婚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提出,即由配偶双方或一方提出,他人无权代为提出;而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既可由当事人提出,也可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第四,解除和宣告的程序不同。离婚,即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只能由当事人发动,有关机关不能主动要求当事人提出离婚或依职权主动宣告当事人离婚。而婚姻无效宣告的程序,各国则规定有所不同。44.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A纳税人随同销售软件一并收取的软件培训费收入B电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A纳税人随同销售软件一并收取的软件培训费收入B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C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D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有国家统一刊号的图书取得的收入正确答案:C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不征收45. 简述当代各国国际私法立法的主要模式。简述当代各国国际私法立法的主要模式。当代各国国际私法立法模式主要包括:(1)分散立法式。是将冲突规范分散规定在民法典和其他单行法规的有关章节中。1804年法国民法典就是这一立法模式的典型代表。(2) 专章专篇式。19世纪中叶,国际私法立法出现在了在民法典或其他法典中以专篇或专章形式较为系统地规定冲突规范的立法模式。(3) 单行立法式。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1896年德国民法施行法的颁布为标志,国际私法立法进入了法典化阶段,许多国家开始以专门法典或单行法规的形式系统地规定冲突规范。46. 中国国籍法关于丧失中国国籍的规定。中国国籍法关于丧失中国国籍的规定。根据中国国籍法规定,中国公民因其在外国定居而取得外国国籍或因其退籍获准而丧失中国国籍。该法第9条规定,“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10条规定,“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但第1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47. 经济法律关系包括哪些种类?经济法律关系包括哪些种类?经济法律关系作为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形式,依其三类对象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经济管理法律关系、竞争法律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法律关系。经济管理法律关系,在宏观管理方面主要表现为经济管理职权关系,即在一定职权职务范围内实施相应行为(主要是抽象行政行为)而形成的职权关系;在微观管理方面,主要是因具体行政行为而形成的经济管理法律关系。同时,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也包括契约性的法律关系,如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关系。竞争法律关系是在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中形成的。它主要是在民商法对竞争关系进行一般性规范的基础上,以经济法的原则和规范进行“二次调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法律关系主要包括:本质上为政府商事合同的经济合同关系;公有主体参与的股东协议等企业关系;平等财政主体间的经济协作法律关系。48. 创设嫡长子继承制的朝代是( )A. 夏B. 商C. 西周D. 秦创设嫡长子继承制的朝代是( )A. 夏B. 商C. 西周D. 秦正确答案:C49. 怎样认识原始社会的社会调整的特点?怎样认识原始社会的社会调整的特点?任何社会都存在着规则和秩序。但是,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社会关系的性质不同,它所要求的社会调整也不同。原始社会并不存在法,那时的社会调整措施是氏族习惯。 当代人类学的发现表明,原始社会的社会调整与其经济、组织和文化的特点有着密切的联系。 首先,凡是生产力发展上仍然处于采集、狩猎以至简单养殖业阶段的社会,其社会调整也是最简单的。 其次,在只有简单的社会分工,不存在私有财产和阶级分化的社会,其社会调整主要是内在的,人们遵守规则主要是由于内在的自发性,出于习惯,而不是外部压力的结果。 再次,原始社会的社会调整不仅受到社会经济状况的影响,而且受到社会组织状况的影响。 最后,原始社会文化的单一性也是影响其社会调整性质的一个重要因素。 50.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A.部分有效B.无效C.必须在撤销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A.部分有效B.无效C.必须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有效D.有效参考答案:D51. 下列哪项不属于美国的市政管理模式?( )A.市长议会制B.委员会制C.市民大会制D.委员会经理制参考答案:C52. 离婚期间,女方因车祸受伤致使生活发生困难的,男方依法应当( )。 A不予帮助 B要求女方的父母给予其帮助离婚期间,女方因车祸受伤致使生活发生困难的,男方依法应当()。A不予帮助B要求女方的父母给予其帮助C给予其适当的经济帮助D维持其生活A我国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中规定:婚姻法第42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根据上述法律精神,女方摔伤导致生活发生困难并不意味着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因此男方可不予帮助,选项A为正确选项。53. 根据宪法和法律,哪一项不正确?( ) A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根据宪法和法律,哪一项不正确?()A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B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的职务C在地方两次人大会之间,如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人民法院院长需要撤换,须报请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D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D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35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任期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在地方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之间,如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人民法院院长需要撤换,须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报经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第36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可以设助理审判员,由本级人民法院任免。助理审判员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54. 美国总统竞选的经费主要有以下( )来源。A.本党资助B.个人捐款C.政府补助D.本人经费E.公司捐款参考答案:ABCDE55. 国有土地上不得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上不得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参考答案:56. 下列选项中,既属于公理性原则,又属于具体性原则的是( )。A任何人不能作为自己的法官B下列选项中,既属于公理性原则,又属于具体性原则的是( )。A任何人不能作为自己的法官B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C罪刑法定D计划生育正确答案:A按照法律原则产生的基础不同,可以把法律原则分为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公理性原则是从社会关系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得到广泛承认并被奉为法律的公理。A、B、C都属于公理性原则,而D项属于政策性原则,故先排除D项。按照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之覆盖面的宽窄和适用范围大小,可以把法律原则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基本法律原则如宪法所规定的各项原则,如国家主权原则、平等原则等;具体法律原则如要约原则和承诺原则、牵连犯处断原则、任何人不能作为自己的法官(任何人不能作为自己案件的审判者)等。可见,选A项。57. 日本的地方议会分为都道府县地方议会和市町村地方议会两级。按照地方自治法的规定,两级地方自治议会都采取( )。A.二院制B.一院制C.议会制D.内阁参考答案:B58. 下列选项有关法的移植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现代的法律都是从古罗马法移植来的 B法的移植是指对下列选项有关法的移植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现代的法律都是从古罗马法移植来的B法的移植是指对同一个国家历史上的法律进行批判的吸收C所有的法律原则不能移植D法的移植可能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形成法系D本题的考点是法律移植与法律继承的概念 两大法系,特别是大陆法系在很大程度上是继承古罗马法的结果,但并不能说所有的现代法律都是来自古罗马,选项A错误。法律移植是对外国的法律的借鉴和引进,而法律继承才是对本国历史上的法律进行批判的吸收,故B错误。法律原则有一定的普适性,因此是可以移植的,故选项C错误。法律的移植可能是借鉴不同的法系的法律,因此可能会使得引入国形成其他的法系。故选项D正确。 59. 简述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特征。简述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特征。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构成要件的行政从属性。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通常以未获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安全标准、安全要求为前提,这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成立对行政法规及行政命令的依附称之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行政从属性。 第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类罪而非个罪。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是包含数种犯罪的统称,即类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不仅包括污染环境方面的犯罪,也包括破坏自然资源方面的犯罪。 第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后果严重、危险性更大。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犯罪后果都是极为严重的,污染和破坏环境所造成的生态影响是难以估计甚至是不可逆转的,更不是以经济价值可以计量的。 第四,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直接针对环境。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般是先污染或破坏环境,进而再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环境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直接侵害的对象,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仅仅是某些个罪中的间接结果。另一方面,各种环境危害往往比具体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更严重。因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侵犯的主要是环境利益而不是经济利益。 第五,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犯罪构成的差异性。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大致可分为污染环境的犯罪和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其中污染环境罪的主体大多为单位。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从实践来看大多是个人的犯罪,且犯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是故意。 60. 现在已知的人类最早的成文法典是( )A.苏美尔法典B.摩奴法典C.乌尔纳姆法典D.汉穆拉比法典参考答案:C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大学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