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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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范文1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履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建设地:3、工程规模、特征:4、工程施工任务( 内容 ) 与技术要求:须符合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要求。5、预计施工工作量:6、完成施工工作量测量方式:7、质量标准: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1、本工程批准文件、用地( 附红线范围 ) ,以及施工许可等批件复印件。2、工程施工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面积布置图、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第三条:合同工期1、本工程定于于年月日竣工,总工期为天。2、施工有效期限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若遇设计图纸变更、工程量变化等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可顺延工期。第四条:计费标准及付费方式1、本工程施工约定包干价方式计费,每平方米固定价为元,总价预计为元 ( 大写: ) ,总价款以最终施工测量面积为准结算。2、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预支约定总工程款30%的款项,计元 ; 地基基础工程完成强夯工作量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60%的款项,计元。剩余10%款项待工程基础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计第五条:双方责任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施工任务,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如3、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技术,并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提交合格的施工成果。4、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安全和保密规则,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并对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第六条:违约责任1、因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基本的工作生活条件,致使乙方停工、窝工或延误工期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窝工损失,损失金额按约定总工程款的平均日产值计算。2、因未满足技术要求,致使施工质量不能合格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合同履行期间,若因工程停建甲方需要解除合同时,乙方尚未进行施工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乙方已开始进行施工的,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4、发包人未按合同日期拨付工程款,每超过一日,应向乙方偿付未支付工程款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5、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每迟延一日,应减收工程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第七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若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双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4、本合同一式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持份,乙方持份。甲方 ( 公章 ) : 乙方 ( 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 年月日年月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范文2发包人( 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黄金堡学府花园D栋工程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工程内容:建筑面积31200M2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二十九层,地下一层,全高 99.6 米。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 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土建及安装工程( 发电机组、塑钢门窗、消防系统除外)和环境工程。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01 年 2 月 5 日。竣工日期: 2002年 8月 6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48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优良。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暂估贰仟叁佰陆拾万元(人民币): 2360万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2001 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重庆市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甲方 ( 公章 ) : 乙方 ( 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 年月日年月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范文3发包人( 全称) :(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全称) :( 以下简称乙方)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 :二、施工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四、合同价款金额( 大写 )( 小写 )五、协议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协议双方约定:后生效。六、工程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七、竣工验收本工程按上级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然后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八、本工程双方约定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工程竣工后,经有关部门验收无质量问题后返还承包方。九、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十、补充条款十一、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维修事项:甲方 ( 公章 ) : 乙方 ( 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 年月日年月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范本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层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规定内容: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须另签合同。(六)承包方式: 。第二条工程造价(预算或概算)人民币大写:万元,其中土建万元,安装 万元。工程造价在乙方编出工程预算书送达甲方三十天内审复,逾期视作同意,并按审定的预算造价为调整合同造价。第三条工期零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和诚信原则双方就_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群体工程应附工程项目一览表见附件)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1.6 工程质量: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本价款为包干价,除本合同明文规定以外,不因任何原因做任何调整。第二条甲方工作2.1 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条件,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3 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2.4 协助乙方保障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2.7 。第三条乙方工作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需要乙方二次设计的工程,由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作法说明份,并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二次设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2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3.7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的,不应拒绝。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 24 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6.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序号付款次序付款金额占合同价款百分比付款时间或付款条件说明:若第一次付款为定金或预付款,应在付款时间或付款条件栏中注明6.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或由甲方指定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件二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和附件三甲控材料设备一览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 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于乙方保管不当 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 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否则,由此导致的有关部 门不批准、不验收或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 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8.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 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 失和法律后果。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9.1 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应 付工程款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 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乙方每提前一天,甲 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9.3 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或修复,因此而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担9.1 条逾期交工的责任。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 线、古树文物不变损害,否则应照价赔偿。9.5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 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 失。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 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 方负责。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 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条争议的处理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 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 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他约定第十二条附则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12.2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 方执份。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12.4 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 2)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 3)甲控材料设备一览表( 4)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工程预算书( 8)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代理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户名:户名:帐号:帐号:年月日年月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范本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_E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 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书及其附件4. 本合同专用条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 图纸8. 工程量清单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91-0201 ),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1.3 定额工期总天数: 天。1.4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 日开工。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月日竣工。1.5 质量等级: .1.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 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 协议条款;2. 合同条件;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 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5. 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6. 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7.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8. 国家和本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3.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3.2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3.3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第四条图纸4.1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 4.2 甲方提供图纸套数: 4.3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承担: 4.4 工程竣工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另行签订绘制工程竣工图的协议。第五条甲方驻工地代表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5.2 社会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如甲方委托监理公司监理时,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并将副本一份交乙方)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甲方工作。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段完成以下工作:7.1 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和完成的时间:7.2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7.3 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7.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7.8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应支付的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三十二条执行。第八条乙方工作。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8.1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8.2 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8.3 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8.4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须遵守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8.5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8.6 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8.7 施工现场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第九条进度计划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9.2 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确认的时间:第十条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 5 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 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 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第十一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 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工期延误12.1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 小时;3. 不可抗力;4. 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 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 5 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12.2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12.3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甲方可认为乙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 39 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第十三条工期提前工期如需提前,双方约定如下:13.1 按本协议条款1.4 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天,比本协议条款1.3 定额工期提前天、提前 %。13.3 甲方应提供的条件:13.4 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质量检查和返工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第十五条工程质量15.1 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合格) .实行按质论价和奖罚对等,由此增减的费用支付: .15.2 违约责任: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 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 相应顺延。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按第 30 条约定的办法解决。第十六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6.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 24 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16.2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为:第十七条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17.1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7.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如乙方承包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 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7.3 双方责任:由于设计原因(包括设备的选型)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购置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设备由甲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 23 条执行。设备由乙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4 条执行。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 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 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 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第十九条合同价款的调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造价可做调整: 第二十条预付工程款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及开始抵扣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执行。20.1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及甲方按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开始抵扣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双方约定如下:20.2 甲方不按时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 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21.1 乙方按工程进度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21.2 甲方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第二十二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22.1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22.2 凡属本协议条款第 19条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导致合同价款增减时,其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后支付。22.3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在约定支付时间 10 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 11 天起计算应付工程款(进度款)的利息。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支付能力,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 39 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23.1 按双方约定(招标发包工程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甲方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 24 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23.2 违约责任: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验收后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如下:1. 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 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3. 供应材料与一览表规格型号不符: 4. 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 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 供应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的日期: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一览表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一览表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设备经试车后)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24.1 乙方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设备经试车后)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24.3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应在变更前15 天(重大设计变更前20 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和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根据工程承包方式及本协议条款第 25 条发生的设计变更、并按第 22 条中确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变更价款:26.1 乙方收到变更通知后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26.2 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 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0 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26.3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第 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本协议条款第 4条约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在验收后 5 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10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5 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甲方于 5 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核定,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经核定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予返修重新进行核定,竣工日期相应顺延。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应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方式,及约定的工程价款变更方式,由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28.1 乙方在竣工工程验收后 15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28.2 甲方自签收竣工结算报告资料之日起15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拨付工程尾款。28.4 由于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该工程视同进入工程保修期。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 30 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 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额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28.5 由于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结算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 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承担工程保修责任。第二十九条保修乙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将工程交付甲方的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或在结算工程尾款时抵扣)第三十条争议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按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第三十一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 10 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二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以书面形式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1. 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 索赔事件发生后20 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3. 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 10 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 4 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双方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按有关管理部门具体规定处置。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标书约定分包部分工程。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工程分包价款除双方另有约定,应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发布为准。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 10 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4.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第三十八条保险(如有时)保险内容、保险金额、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约定如下: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 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 天后每 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39.1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39.2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约,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四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40.1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40.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双方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第四十一条合同份数41.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本合同;第二条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1. 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2. 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3. 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第三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工程。2. 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 ,工程项目表文件号: ,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 ,计划任务书文件号: ,初步设计文件号: ,总概算文件号: 。3. 工程编号: ;施工许可证号: ;营业执照号: 4. 工程地点: 市区(县) 路5. 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6.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承包方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承包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第四条工程期限(一)开工1. 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 年月 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2. 开工前 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3. 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 3 天以上(每次连续4 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第五条工程师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1. 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2. 工程师姓名: ,职务: ,职权:,发包方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3.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4.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工程质量(一)工程质量等级1.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房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慨况工程位于 , 土地面积:m2o二、承包方式甲方以包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三、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内容包括二层主房建筑面积 m2、层主房建筑面积 m2o四、承包价格及付款方1 .价格: 元/ itf (建筑面积)双方确定按建筑面积为M结算工程款。2. 一层主体盖板完工后支付价款_%,全部完工后付清余款。五、工期及安全责任工期从年_月_日到_年_月_日竣工。推迟一天罚款元/ 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施工期间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依工程的需要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员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员工伤害的,由第三人负责,与甲方无关。2、施工中乙方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事,专业施工人员持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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