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卫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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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我市卫生改革与发展,提高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和人民健康素质,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xx省卫生现代化建设纲要(20012020年)、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xx市卫生强市建设要求,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年限为20112015年。一、卫生事业发展现状“十二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医疗卫生体制各项改革有序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得到加强,群众的健康状况得以明显改善,卫生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进一步彰显,为卫生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一)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十二五”期间,反映人群主要健康水平的三大指标有了较大提升,一是情况为:孕产妇死亡率为1.94/10万,比“十五”下降了4.86个十万分点;二是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6,比“十五”下降了3.25个千分点,三是2010年的全市人均期望寿命79.27岁,比2005年提高了2.28岁,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中上收入国家水平。(二)医疗卫生体制各项改革有序推进我市先后启动了卫生部的统筹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市、五县两区列为省农村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全省公立医院改革唯一试点市三个层次的改革试点。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推动了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为保障和增进人民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是努力开展统筹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一个由政府引导、集体资助、居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协调发展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已基本形成,初步实现了城乡居民和新居民的“医保”全覆盖。全市合作医疗政策实行“十二个统一” (注1),建立了筹资动态增长机制,从政策措施上确保到2010年全市合作医疗人均总筹资额在300元以上,筹资额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以上的目标,5年全市总筹集资金21.84亿元,其中政府投入14.16亿元,政府投入比重从2005年的54.55提高到2010年的64.53。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率从2005年的90.84提高到2010年的97.97,5年总补偿金额22.4亿元,累计有3003.25万人次享受了合作医疗补偿。对参保农民开展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工作,2010年开始的第三轮农民健康体检参检人数106.79万人次。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水平及住院补偿率、住院结报率、门诊结报率三项指标列全省前茅。二是着力开展农村卫生综合改革,切实加强了对农村卫生的服务和管理。近年来我市明确了“3+X”改革的的目标,即开展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性定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之间实行一体化管理;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两新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的“两同步一整合”。同时全市各地开展“一院多站”式、县乡卫生人才一体化管理、医疗资源功能整合改革等“X”项目自选改革,在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和资源管理上进行了有效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此基础上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三是积极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拟订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重点推进城乡统筹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管办分开和政事分开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明确政府投入的补偿机制、健全人才队伍培训和流动机制、建设卫生信息化5项改革任务,同步推进公立医院运行和监管机制等各项改革,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增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三)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和三级预防保健网络日趋健全。到2010年全市有各类医疗机构总数1376家,其中:综合性医院25家,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10家,专科医院6家,妇幼保健院( 所 )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8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 847个,设有床位的民营医疗机构有13家,基本形成了以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县、乡、村三级网络齐全、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初步构建了“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二是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至2010年底,全市医疗卫生单位总资产达84.42亿元,净资产57.24亿元,房屋建筑物面积达264.24万平方米,分别比2005年增加47.67亿元、28.3亿元和117.31万平方米。床位规模达到14927张,较2005年增加了3762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医院床位 4.37 张,比2005年提高1.03张/千人,病床使用率为89.02%,较2005年提高14.46个百分点;单价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600台,比2005年增加222台,为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供了硬件设施条件。三是医疗队伍不断充实壮大,2010年全市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为21176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3人、注册护士数2.39人,比2005年分别增加了0.49人/千人和1.01人/千人。四是“科教兴卫”取得新突破,通过组织实施“科教兴卫”工程、“351”人才工程计划、“526”科研和重点学科计划,全市评出省级及以上医学学科带头人2人、市级学科带头人50人、后备学科带头人100人,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省、部级医学重点学科、专科15个,市级29个,为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增添了科技含量。五是医疗服务接诊能力上了新台阶,2010年全市门急诊量2518.86万人次,住院人数42.86 万人次,服务床日374.12万床日,分别比2005年增长67.37%、47.3 %和28.18。六是院前急救能力得到了提高,急救网络更趋健全,全市共配备了84辆救护车,市本级设立了1个中心12个站点,五年内累计出车9.28万次。(四)公共卫生保障更为有力一是加强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了市、县、乡三级政府的公共卫生委员会,提高了公共卫生整体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了卫生应急和卫生保障工作,市县两级卫生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基本建立,出色完成援川抗震救灾、奥运、世博安保、省运会等重大卫生保障任务。采供血工作继续加强,2008年、2010年先后两年被评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三是加强了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防治网络不断健全。艾滋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病快速增长势头得到遏制,人禽流感、麻疹、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疫情得到有效处置,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处于历史低水平,2010年法定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91.97/10万,比2005年下降了39.16,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四是加强了卫生监督工作,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设置全面完成。建立市、县(市)卫生监督所7个,在镇(街道)建立了26个卫生监督分所,初步形成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卫生监督执法网络。五是加强妇幼保健工作,2004年在省内率先设立了流动人口定点分娩医院,建立了流动人口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计划免疫等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制度,为全面加强和改善新居民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六是加强了爱国卫生工作,全市已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个、国家卫生县城(城市)2个、国家卫生镇3个,省级卫生镇(街道)35个、省级卫生村172个,爱国卫生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五)政府投入逐步加大2010年,全市各级财政对卫生的投入的卫生总投入为13.02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6.54%(不含合作医疗经费的卫生投入所占比例为3.87),比2005年提高了3.41 个百分点,卫生事业投入增长高于财政总支出同比增长幅度,人均卫生事业费225.67元,比2005年人均提高173.95元。(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在卫生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当前的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卫生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和素质性等矛盾仍然突出;稳定的卫生投入与增长机制尚未形成,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公平性和绩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不含合医的卫生事业经费的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仍低于5;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相对比较薄弱;群众对卫生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加强卫生人才、科技、信息等要素建设,提升卫生软实力的要求更为迫切;城市化、工业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卫生工作面临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等多重挑战,卫生服务模式与疾病谱变化还不相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凸显,重大体制机制问题亟待破解。这些问题和矛盾的存在制约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也是我市“十三五”期间卫生发展中需重点关注和逐步加以解决的问题。二、发展趋势(改为:“十三五”卫生发展的新要求“十三五”期间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卫生工作水平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1、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迫切需要加快卫生现代化步伐。“十三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化新进程的重要历史时期,市委、市政府提出力争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指标处于全省前列,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必须围绕这一目标,履行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障职能,跟上我市现代化建设步伐,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医药卫生体制与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2、增强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迫切需要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根据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xx城市发展的定位为建设长三角创新型经济强市、江南水乡生态型文化大市、杭州湾宜居型滨海新市,全力打造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到2015年城镇化水平将达到60%。目前,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县一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技术落差明显,在医疗卫生方面,市区作为中心城区的龙头地位凸显。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作为辐射市域范围及周边地区的技术高地,必须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提升软实力,继续增强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3、加强新形势下的卫生管理,迫切需要加快建设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机构。目前我国已进入了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双重挑战的关键时期,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仍是我们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内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疾病谱明显变化,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性病、精神病的发病将会进一步增加。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观念和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健康消费观也将随之更新升级,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多层次、多样化日趋明显,这将给卫生资源配置提出新的要求。“十三五”期间,居民对健康问题将更加关切,社会对健康需求会不断增长,这都给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4、发展城乡一体的医疗卫生事业,迫切需要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随着工业经济和交通进一步发展,部分工业企业向农村转移,环境污染等引发的各类疾病已构成对农民健康的主要威胁,给农村卫生带来新的挑战。由于农村卫生资源配置相对不足,交通设施的改善,居民到大医院就医将更为便捷,基层医疗服务网底将受到冲击。因此,“十三五”期间,改善和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能力和水平,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5、应对人口增长和老龄化加剧,迫切需要加强多形式的医疗卫生服务。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增加,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总量会有大幅增长,对医疗服务资源的利用也相应增加。2010年全市450.17万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的老龄人口占比达到15%,其老龄人口比重分别较全国、全省平均高出1.12个和0.65个百分点,且呈现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加快、人口高龄化趋势比较明显的特点。由于老龄人口的增多,退行性疾病、功能障碍性疾病随之增加。老年人健康保健需求日益增长,给卫生服务总量、结构、方式都带来影响。满足老龄人口多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是“十三五”期间的一大任务。6、提高居民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迫切需要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原有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已难以为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的广泛推行,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和保障水平的提高,对卫生服务的供求关系和医疗机构运营机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顺应这一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走内涵发展的道路,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效率,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进一步明确各自功能定位和任务,建立起分级分工合理、运行顺畅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民本卫生、和谐卫生”发展理念,坚持卫生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人民健康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加快推进卫生强市和文化大市建设。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以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着力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加快卫生发展转型、提升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完善新型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提高人群健康素质、增进健康公平为目标,构建全民健康促进体系,为我市转型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加快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卫生保障。(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惠民便民。从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出发,将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推动卫生事业发展从以疾病治疗为主向以健康促进为导向转变、以供方为主向以需方为导向转变,落实便民惠民措施,使全市人民充分享受到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和卫生发展的成果。2、坚持城乡统筹,均衡发展。从改善健康公平和均等出发,科学配置卫生资源,优化资源结构,重点向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倾斜,健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卫生公平性和均等化,实现卫生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实现城乡、区域之间卫生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3、坚持机制创新,科学发展。从立足市情,因地制宜出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人才引进,依靠科技和信息等要素支撑,创新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卫生效能,加快卫生发展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增强卫生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从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出发,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公共卫生政策、提供基本卫生服务、消除健康差异中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卫生责任和公共财政支撑功能,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作用,形成责任共担机制,使社会全体成员既成为受益主体,也成为行动主体。 (三)发展目标1. 总体目标:到2015年,卫生强市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人人拥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城乡之间和不同人群之间的健康状况和卫生资源配置差异明显缩小,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明显提升,居民健康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2、具体指标:居民健康素质明显改善。全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0岁;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10万和8以下;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差异进一步缩小。健康公平与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以上;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到70%以上;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例稳定在5%以上,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比例达到99%以上;食品安全检测覆盖率达到95%。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2.8人,每千人注册护士数不低于3人,每千人床位数达到4.5张,城乡卫生资源的均衡化水平明显提高。居民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居民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90%以上;居民20分钟到达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95%;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主要慢性病社区规范管理率达到60%;城乡居民社区门诊就诊比例达到60%。xx市“十三五”卫生发展主要指标分类序号指标名称单位2015年指标健康素质1人均期望寿命岁802孕产妇死亡率1/10万8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公平与保障4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合率%955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706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57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比例%998食品安全检测合格率%95资源与效率9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人2.810每千人注册护士数人3.011每千人床位数张4.5健康需求与管理12居民20分钟可达医疗卫生机构比例%9513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9014主要慢病社区规范管理率%6015城乡居民社区门诊就诊比例%60四、工作重点和任务“十三五”期间,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要紧紧围绕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五项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卫生人才、卫生科技、卫生信息化的科学发展,力求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夯实和提升卫生发展的硬基础和软实力,实现卫生事业发展的转型升级,提升卫生强市建设水平。(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优化惠及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减轻群众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负担。1、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全市合作医疗的统一政策,规范筹资机制、筹资标准、参保对象、起报线、封顶线、补偿水平、结报方式和管理形式。到2015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象的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在校大学生、城镇中小学生参保率达到90以上。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到2015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以上、筹资水平达到每人每年600元以上。调整医保报销政策,对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适当提高患者在社区卫生机构门诊就医的报销比例,降低自负比例,通过经济杠杆的调控作用,引导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有选择地提高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艾滋病机会感染等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住院补偿水平,扩大大额门诊特殊病种报销的病种范围,有效缓解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致贫现象。到2015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和门诊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参保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门诊报销比例达到并超过30%,个人自付比例降到35%以下,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2、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积极探索按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和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基金监管,建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基金收支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探索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域统筹办法。3、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在城乡居民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多种缴费形式,减少管理成本,方便居民参保。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参保人员持卡可在定点医疗单位就诊及合作医疗费用实时结报,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推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逐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4、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快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制度与管理上的衔接和并轨,不断缩小不同保障制度间保障水平的差距,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二)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1、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逐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公立医院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按规定比例使用,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按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要求,稳步推进药品零差率销售。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2、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全市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满足患者需要。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由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全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逐步推广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可及性。卫生行政部门需加强对临床用药的指导和监管,规范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医务人员和群众普遍形成合理的用药习惯。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3、完善基本药物的采供和安全管理。按照防治必须、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规范执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制度,实施带量采购和单一货源承诺,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规范使用我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下所确定的药品,以满足群众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需要。建立基本药物储备制度。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建立药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坚持以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基层卫生基础条件,突出强化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职能,着力构建公平可及、服务有效、资源节约、群众信赖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 按照“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四化” (注2)的工作要求,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确保每个建制镇都有一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每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或每3-10万服务人口有一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照xx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0125号)所明确的建设标准规范建设, 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到2015年以县为单位的“市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率达到90以上。2、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县(市)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村级卫生服务全覆盖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基层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县(市)级医疗卫生机构自身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对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职能。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主要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承担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服务功能,突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提供基本药物、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开展社区健康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辖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3、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务。切实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完善社区责任医师工作规范,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形成主动、连续、综合、有效的服务机制,逐步建立居民健康“守门人”制度,筑牢基层卫生服务“网底”。探索研究分级诊疗标准,合理限制县级以上城市医院普通门诊开设规模,引导一般诊疗服务下沉基层社区,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提高城乡居民社区门诊就诊比例,完善首诊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服务格局。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逐步实行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与地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相适应、与岗位职责和实际贡献相匹配的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健全财政对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有效投入保障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4、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服务新机制。按照服务人口和机构职能,明确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标准,研究出台基层卫生人员在工资、编制、职称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稳定基层卫生队伍。建立全员聘任、能进能出、上下流动的基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鼓励引导高校医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政策措施,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专科、本科生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重点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 委托有关医学高等院校,每年定向培养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县级及以上医院选派一批有一定业务技术水平的中高年资医生定期到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帮助工作,增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对已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在职人员通过送到上级医院进修等方式来提升业务水平。在县级及以上医院退休的医务人员中返聘一批工作责任心强、在群众中有一定声誉的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帮助工作。建立“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城市医院牵手社区活动”长效机制,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必须到农村基层卫生机构服务半年至一年;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结对,定期选派医疗专家蹲点及下乡巡诊服务;实行城乡医疗资源共享,城市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检查定期服务协议等。采取到城市大医院进修、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式,提高县级医院医生水平。继续实行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好目前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注3)。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和财政承受能力,稳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的经费标准,适时调整和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和完善服务内容。继续组织实施参合居民的健康体检工作,重点做好60岁以上老人、7岁以下儿童、育龄妇女等重点人群以及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和精神疾病等重点对象的健康档案建档和后续管理工作,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逐步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动态管理。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能力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能力建设指标和业务工作指标处于全省各地市的前列。针对疾控工作新形势,调整和充实疾控机构职能,提高专业能力水平。继续切实做好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加强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加强艾滋病筛查网络实验室建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逐步建设成为全市传染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意外伤害预防控制及慢性病防治的业务技术中心,加强分子生物学(P2)实验室、100级净化实验室、化学毒物与职业危害检测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达到省内地市级的领先水平。各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机构装备建设中,要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合理配置资源,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嘉善县、平湖市、海宁市、海盐县、桐乡市分别以丝虫病等寄生虫病防治、肠道传染病防治、自然疫源性疾病防治、核辐射应急处置、麻风病等慢性传染病防治为重点,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装备配置,增加重点工作的专用装备建设,有效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全面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加强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继续做好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霍乱、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控力度,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职责明确、协同配合的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治机制,努力降低重大传染病的发病率,防止或减少传染病暴发流行,确保不出现因控制措施不力而导致的传染病传播和流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充分发挥xx市第一医院新建传染病区的作用,提高收治各种烈性传染病的能力。发挥县(市)新建医院传染病区的作用,提高收治一般传染病和对疑似烈性传染病隔离观察的能力,不断提高诊疗水平。大力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突出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职能,建立健全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相关因素监测网络,规范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以及意外伤害等社区综合管理和主动干预服务,有效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负担。全面推进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市级医院设立精神卫生诊疗科室,各县(市、区)设立定点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满足精神病人治疗、管理以及人群心理干预与心理健康指导需要。3、建立健全妇幼保健工作体系。强化妇幼保健的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妇幼保健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大建设力度,逐步把xx市妇幼保健中心建设成为集全市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妇幼卫生信息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妇幼公共卫生业务指导中心,并达到省内地市级领先水平。进一步健全包括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在内的覆盖城乡的新型妇幼保健服务网络。 加强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的等级医院创建工作,到“十三五”末建成1家三甲妇幼保健院、2家二甲妇幼保健院、3家二乙妇幼保健院和1家妇幼保健所。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妇儿保门诊的建设工作。加强妇幼保健专业队伍建设,积极培养专业人才,提高妇幼保健队伍的业务素质。加强妇幼保健网络的信息化建设,建成信息畅通、监测灵敏、数据准确的妇幼保健管理网络体系。不断拓展妇幼保健服务内容和范围,探索建立全市的乳腺癌、宫颈癌筛查和诊治中心及儿童早期发展中心。继续深入实施“母婴保健工程”和“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提高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水平。制定和实施出生缺陷防治规划,加大出生缺陷监测力度。完善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检查网络,加强和规范产前筛查、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治疗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重视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10万以下和8以下,妇幼卫生工作指标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4、加强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预警、监测和报告信息网络体系。完善市和县(市、区)级卫生应急组织机构、卫生应急网络和应急预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平战结合的原则,强化卫生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加强市、县卫生应急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机制,提高卫生应急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形成覆盖全市、上下联动,集信息收集、指挥调度、综合协调、现场处置于一体的卫生应急平台,提升卫生应急的整体性、协同性和机动性,有效应对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着力构建以综合性医院、急救中心、传染病院(区)、采供血机构和专业救治机构为骨干、以基层社区为依托的医疗救治网络,全面提高医疗救治能力。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整合和利用现有国家卫生信息网和社会信息网络资源,到2015年,建立联接省、覆盖市、县(市、区)、乡(镇)和社区(村)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网上疫情直报率达到98%以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和健康危害因素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数据采集、网上实时报告、预警监测、指挥调度的统一管理,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采供血管理体系,按照调整布局、优化配置、保证供应、确保安全的要求,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实施市中心血站迁建项目。创建设置献血屋,完善设施配备,改善献血基础设施,xx主城区建设1-2处献血屋,有条件的县市在城市中心区域建设一所献血屋。到2015年,力争市中心血站各项业务指标达到省内同类机构先进水平;全市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保持100%,实现全市血液管理信息化,保证血液质量,确保用血安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输血科的规范化建设,强化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的管理,加大对合理用血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急救机构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就急就近施救、合理分流转运的要求,加强院前急救管理。加快实施市急救中心的迁建和新设急救点的建设,完善急救功能,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人员配置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完成县(市)级急救中心(站和分站)配套建设任务,并与市急救中心联网,2015年前,实现全市急救点服务半径在8Km以内,回车率小于2%;市级的急救点服务半径在5Km以内。5、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建立起能适应辖区卫生监督需要的机构和队伍。完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全面落实卫生监督员的监管责任。继续抓好餐饮、公共场所、职业危害企业卫生管理员队伍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强化业主的法律责任意识,提高业主的卫生管理水平。加大食品、医疗质量和职业卫生监管力度,加强医疗机构质量和安全的依法监管,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提高重大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建设,实现县(市、区)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规范化运转。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基本装备,市和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突出重点工作的专用装备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技术装备水平,增强监督执法能力。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完善重点职业病的监测和预警系统,规范劳动者职业卫生防护和职业健康检查,提高职业病诊断、鉴定与治疗服务水平,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有效控制职业危害,保障职业病人合法权益。6、广泛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全面贯彻实施xx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卫生城市(城镇)和健康城市(城镇)创建和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障体系,扎实做好农村改厕改水技术指导,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及农村改水改厕、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等各项卫生环境治理工作,到2015年,基本完成全市所有行政村的环境整治,改善农村居民饮水条件,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的比例达到99%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7%。进一步优化农村生产环境、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地方病,提高生命生活质量,全面保护农村居民健康。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动员、广泛参与的原则,建立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运行机制。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依托,建立健全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健康知识普及教育工作网络,建设一支社会化、社区化的健康教育队伍。积极开展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老年病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普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将不良健康行为(如吸毒、酗酒、卖淫嫖娼、破坏生态环境等)的危害纳入公众健康教育内容,倡导健康文明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到2015年,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都达到90%以上。7、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的健康。实施流动人口健康管理,加快形成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多渠道的流动人口卫生服务经费投入机制,逐步扩大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范围,保证流动人口在传染病防治、孕产妇管理、儿童保健和免疫接种、职业病防护等方面公平享有基本卫生保健,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健康权益和保障公共卫生整体安全。8. 扶持发展健康产业。完善健康产业行业标准和执业规范,大力发展与健康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产业,形成完整的健康产业链和产业体系。重点支持和规范发展以预防疾病、维护健康为目标的健康管理产业、养生保健产业、商业健康保险产业、老年护理产业、健康文化产业等,进一步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以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为核心,以结构调整带动服务升级,加快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良好、监管有力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调动和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医疗服务的综合实力。1、完善公立医院规划调控机制。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布局、均衡配置的原则,科学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公立医院的类别、数量、规模、布局、结构和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标准。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新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新增和存量调整医疗资源优先支持具有特色、专业互补的专科医疗机构建设。严格控制医疗资源过度集聚地区公立医院的总体规模,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建设标准和贷款总量原则上不得突破现有规模,严格按照配置规划控制公立医院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鼓励整合区域内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和大型医用设备等医疗资源,形成独立型或依托型的医学检验中心。公立医院特需服务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2、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等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建立政事分开的医疗机构质量监管体系,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市本级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中心,中心下设医疗技术管理、医疗质量控制和质量信息反馈三个工作机构,承担委托的医疗质量监管的事务性工作。参照市一医院现代事业制度改革试点,在市级其他医院和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开展现代事业制度改革,探索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员聘用制、院长聘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推行临床路径,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行为,提高医院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预约诊疗系统、双向转诊系统和远程医疗系统,延伸并加强医疗院前和院间服务,方便群众就医。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推行市与区、县(市)与镇医疗技术资源纵向整合,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农村和社区,推进城乡医疗资源的互补与共享,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探索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实施外部和内部审计制度。规范药品、器械的招标采购,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3、加强公立医院建设,提升服务管理能力。发挥市属2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和2所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的区域医疗服务的龙头作用。完成市一医院、省荣军医院的迁建和市二医院的扩建,启动市妇保院和市中医院的扩建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医疗服务设施,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医疗服务水平。县(市)加快完成第一医院在建项目并交付使用,重点对第一医院迁出后的其他县级医疗机构进行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和整合辖区内医疗资源,完善医疗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的龙头作用和城乡医疗服务体系中的枢纽作用。争取到“十三五”末,县级综合性医院达到三级乙等医院不少于2家,二级甲等医院不少于4家。4、加快中医事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医工作水平。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和与西医医疗保健服务网络相互补充、有机结合的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效”的特色和优势,促进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做大做活中医医疗服务市场。建设好1家国家级示范中医医院,12家省级重点中医院,市中医医院建成专科特色明显、与现代医疗技术相结合、具有现代化水平的综合性中医院,各县(市)中医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巩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创建成果,力争全市五县(市)全部达到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标准。加强中医重点学科建设和中医人才培养,大力实施“三名三进” (注4) 工程,支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和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建设市级及以上中医重点学科10个,重点专科15个,培养市级中医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中医青年优秀人才30名。 5、完善公立医院的经济政策。强化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基本设备配置和学科建设经费投入,逐步建立以医疗服务收费和财政投入为主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保障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政府指令性任务的经费。调整和完善医疗收费项目,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逐步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费用不合理增长,实现区域性医疗费用的低水平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市的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年度增幅不高于全省控制水平。6、有序开放医疗市场,扩大医疗卫生的合作与交流。按照城乡一体化、政策平等化、管理规范化的原则,结合区域卫生规划,通过扶持鼓励、规范引导、公平竞争,发展一批有规模、有质量、有技术、有品牌的民营医院,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各级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非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市本级通过引资方式建设医疗康复中心和1至2个具有特色的三级专科医院。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进一步扩大医学科技领域的对外交流,加强与省内外、国内外名院名校的技术交流和协作,定期选送医学重点学科培养人才到名院名校进修、学习培训,同时邀请国内外专家来我市举办专题讲座或授业指导,加快构建高层次合作与交流平台,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六)推进卫生科技创新发展转变发展思路,树立“科教兴卫”的发展理念,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人才保障机制、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卫生信息共享互通机制,积极推动卫生人才、卫生科技和卫生信息工作的创新发展,强化卫生要素支撑,推进医药卫生科技进步,增强卫生发展核心驱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1. 创新卫生人才发展。树立人才资源是事业发展第一资源的观念,制定和实施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围绕卫生人才培养、使用与管理等环节,以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为引领,以实用型卫生专业人才为基础,以创新型卫生管理人才为重点,营造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卫生人才队伍,形成合理的年龄梯度和学科结构,构筑xx卫生人才新高地。完善卫生人才培养机制。按照卫生人才培养和成长规律,积极引导和促进院校教育与卫生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应,完善卫生人才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到2015年,全市继续医学教育一、二级学科覆盖率达到100%,三级学科覆盖率达到98%以上。坚持自主培养和人才引进并举,继续推进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5-10名省内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培养50名市级重点学(专)科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100名素质好、业务精、具有发展潜力的后备学科带头人、200名青年优秀人才。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完善培训工作机制,并逐步与岗位招聘、执业考核和职称晋升等制度衔接。建立以区域为单位的市、县两级9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其中4个市级培训基地,重点培养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5个县级培训基地,重点培养全科方向的临床医师。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继续推进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重点落实全科医生培养培训任务,创新全科医学教育模式,做好社区护士、医技人员和乡村医生等教育培训,开展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工作,继续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着力解决农村卫生人才不足的局面。到2015年,基层医疗机构的全科医学知识岗位培训率、社区全科护理岗位培训率分别达到95%和90%;通过引进、继续学习、进修培养等,基层医疗机构中80%以上的医生具有大专学历,经过系统培训的全科医生比例超过70%以上。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重点建设好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现场流行病学专业人员、实验室检验检测人员、卫生监督人员、全科医师等五支队伍,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和卫生应急等方面人员的业务培训,按机构设置要求配足、配强各级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每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一名公共卫生信息员。加强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卫生人才的培养,注重人员队伍素质的提升,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争取到2015年,市本级综合医院的医生本科以上学历占95%以上,护理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占60%以上;县级综合性医院的医生本科以上学历占80%以上,护理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40%以上。加强卫生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重视卫生管理学科发展,开展管理队伍规范化培训,探索建立管理岗位资格准入制度,实施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转变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者素质,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卫生管理人才选拔、任用、交流、监督和评价的新机制,强化对管理者的引导、激励和约束,确保管理者管理理念、思路和行为与卫生政策导向、发展要求和满足群众的需求保持一致。完善卫生人才使用机制。改革人事制度,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以绩效工资为导向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卫生用人机制;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价指标,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完善卫生人才管理机制。进一步破除卫生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和政策限制,逐步建立临床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对在基层农村工作的卫生人才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建立基层农村卫生服务津贴制度,引导和规范城乡、区域之间卫生人才合理流动。加快建立社会化的卫生人才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县域卫生人才全行业管理和统筹使用。2. 创新卫生科技发展。加快推进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省部级科研项目,大力推进省、市、县共建科技平台,提升市、县卫生科技资源份额,形成资源共享和协同攻关的新机制,满足医学科技创新突破和产业化发展要求。力争省部级的科技重大专项,完成510个省市共建建设学科,省、市以上科技成果达到50项。推进以领头学科、优势学科和新兴学科为主的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到2015年,全市建成30个医学重点学科,20个重点专科和重点扶持学科,医学科技创新能力整体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提升卫生科技转化应用水平。建立和完善卫生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评价机制,增加卫生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动性、积极性。重点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和健康管理关键技术的研究和成果转化。深入实施“适宜技术下基层”行动,以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求为出发点,以适宜技术示范基地为平台,完善卫生适宜技术研究和推广体系,加快适宜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逐步扩大重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规范和现有成熟诊疗技术在基层的普及率和覆盖面。“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成10个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推广应用20项卫生适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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