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22年3月《刑法》分论期末考核试题库及答案参考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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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22年3月刑法分论期末考核试题库及答案参考1.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企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企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B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C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D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BC2.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B本题考查的是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 从哲学上讲,权利和义务既对立又统一,两者紧密相联,不可分割,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一方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和条件。 由以上分析可知,C明显是正确的。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在民主法治社会,法律制度较为注重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实行的是“权利本位”说。此时,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义务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权利的实现。因此,A、D两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的说法。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颠倒了法律上权利、义务的主次关系,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 3. 赵某多次临摹某著名国画大师的一幅名画,然后署上该国画大师姓名并加盖伪造印鉴,谎称真迹售得收入六万元。对赵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A.按诈骗罪和侵犯著作权罪,数罪并罚B.按侵犯著作权罪处罚C.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D.按非法经营罪处罚参考答案:B4. 试述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试述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唯物史观出发,从不同侧面和角度对法的概念作了不少定义式的表述,深刻地揭示了法的本质和基本特征。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一般理论,吸收国内外法学研究的成果,可以把法定义为:法之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定的统治阶级(在阶级对立社会)或人民(在三会主义社会)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 (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与非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相比较,具有如下科学性:第一,揭示了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联系,深刻地阐明了法是以统治阶级(或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的,法是从统治阶级(或人民)的立场出发,根据统治阶级(或人民)的利害标准和价值观念,来调整社会关系的。第二,揭示了法与国家之间的必然联系,直接指明了国家在统治阶级的意志客观化为法的过程中有“中介作用”,没有这个中介,任何阶级意志都不能成为社会的“共同规则”而具有统一性、权威性和普遍约束力。第三,揭示了法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因果联系。它不是从精神世界或权力意志中寻找法的本源,而是深入到法的物质基础即经济基础中来理解法的本源。第四,揭示了法的主要目的、作用和价值。法是统治阶级有意识地创造出来的行为规范巾系,具有一定的目的性: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勺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5. 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有( )。 A当事人有规避法律的故意 B手段是通过改变冲突规范的连结点的有关事实 C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有()。A当事人有规避法律的故意B手段是通过改变冲突规范的连结点的有关事实C被规避的是内国或外国的任意性规范D是既遂的,即适用了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ABD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有:当事人有规避法律的故意,手段是通过改变冲突规范的连结点的有关事实,被规避的是内国或外国的强制性规范,结果是既遂的。6. 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按照税法规定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按照税法规定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错误7. 关于劳动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区别,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民法体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劳动法不调整这两类关系B.民法主体双方可能是公民、法人,或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而劳动法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为劳动使用者C.民法以双方平等主体等价有偿为原则,劳动法则以特殊保护为原则D.经济法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的经济关系,与劳动法调整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动关系是不同的E.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发生的各项社会关系,与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参考答案:BDE8. 纳税人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纳税人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移送的当天。()错误本题考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9. 35区分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是征税对象。( )35区分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是征税对象。()35正确10. 甲地靳某被乙地铁路公安分局作出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靳某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后将拘留15日的甲地靳某被乙地铁路公安分局作出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靳某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后将拘留15日的处罚改为拘留5日。靳某被执行拘留后,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法院对此案不享有管辖权?()A甲地靳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B乙地铁路运输法院C乙地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D乙地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B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条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7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ACD不应该选。提醒大家注意教材的观点,第18条也适用于行政拘留案件。“从保护公民诉权的角度来看,对公民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应当适用特殊地域管辖。”11. 简述被告人自行辩护与辩护人辩护的不同。简述被告人自行辩护与辩护人辩护的不同。在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针对控方的指控的辩护权,然而这种辩护权又可具体分为自行辩护、指定辩护和委托辩护三种,其中指定辩护和委托辩护都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行使辩护权的基础上,由他人代其行使辩护权,合称辩护人辩护。虽然两者都是辩护权的具体表现,但是仍有以下几点不同:首先,主体不同,自行辩护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行使辩护权,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辩护人辩护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外的辩护人代其行使辩护权;其次,阶段不同,自行辩护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而辩护人辩护最早只能是公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自诉案件可随时委托辩护人,如果是指定辩护还需等到法庭审理阶段;再次,权利不同,被告人自行辩护的权利范围较宽,法律并未予以明确限制,而辩护人的权利,法律有明确规定,一些情况下还予以严格限制。12. 试结合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论述法的位阶问题。试结合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论述法的位阶问题。法的位阶,是指由立法体制决定的,不同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法律渊源体系中所处的效力位置和等级。上位法,是指相对于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法的位阶中处于更高效力位置和等级的那些规范性法律文件。下位法,是指相对于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法的位阶中处于更低效力位置和等级的那些规范性法律文件。同位法,是指在法的位阶中处于同一效力位置和等级的那些规范性法律文件。 我国立法法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根据法的效力原理规定了法的效力位阶问题,即详细规定了属于不同位阶的上位法与下位法和属于同一位阶的法律规范之间的效力关系。即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同位法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立法法第78条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立法法第79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法第80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这些法律渊源之间属于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按照立法法第79、80条的规定,在不同位阶的各种法律渊源中:法律的效力高于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虽然过去我们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也遵循上述效力原则,但是立法法将其上升为法律,与以前的习惯认识和做法相比,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及法律效果毕竟是不一样的。 过去在法的效力上存在问题较多的是在规章方面。立法法第82条明确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也就是说,这些法律渊源之间属于同位法的关系。因为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属于同一位阶的法,所以效力是同等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同一位阶的各种规章之间的效力关系,还需要通过具体的案例逐步探索解决,因为过去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是仅靠立法就能够解决的。 13. 2004年11月30日某县法院发布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内容是:公告3个月后若被申请人仍未出现或确知其生存下落,人民2004年11月30日某县法院发布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内容是:公告3个月后若被申请人仍未出现或确知其生存下落,人民法院即可依法作出宣告被申请人失踪的判决。本案公告期间届满日应当是哪一天?()A2005年2月27日B2005年2月26日C2005年3月1日D2005年2月28日D第三个月的最后一天,即2005年2月28日为公告期届满的时间。14. 甲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乙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调解书生效的五个月后,乙又以甲有外遇为由起诉甲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乙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调解书生效的五个月后,乙又以甲有外遇为由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裁定不予受理B审查有外遇的理由,如果属于新事实和新理由,则予以受理C应当受理D法院裁量决定是否受理C本题是对几个容易混淆的知识点的综合运用。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0条,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的条件的限制。本题是作为原审被告的乙又向原审的原告甲起诉,符合此条规定,因此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的规定,不需要审查是否存在新事实和新理由,也不受六个月期限的约束。本题初看起来似乎是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婚姻案件不予受理的规定,题干的设计也有迷惑性,因此需要考生细心,仔细阅读题干,防止主观上先人为主。15. 管理人在什么情况下可行使债务人财产的收回权?管理人在什么情况下可行使债务人财产的收回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管理人所作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16. 甲虐待其10岁的继女达3年之久。某日甲又因琐事痛打该女,并用铁条将其右眼扎瞎。甲的行为属于( )A.虐待罪B.虐待致人重伤罪C.故意伤害罪D.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参考答案:D17. 法的原则对法制改革有什么作用?A、导向B、监督C、目标D、推动法的原则对法制改革有什么作用?A、导向B、监督C、目标D、推动正确答案:A18. 法律解释的方法有许多种,主要的有( )。 A语法解释 B政治解释 C经济解释 D历史解释法律解释的方法有许多种,主要的有()。A语法解释B政治解释C经济解释D历史解释AD根据法律解释的方法不同,可将法律解释分为语法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和历史解释。19. 甲从乙处购买黄牛一头,作价500元。乙明知该牛有病而告知甲该牛没病,甲认为该牛可能有病,但因价格便宜而愿意甲从乙处购买黄牛一头,作价500元。乙明知该牛有病而告知甲该牛没病,甲认为该牛可能有病,但因价格便宜而愿意购买。在交易过程中,乙对甲说:“如果发生纠纷,你必须在3个月之内(自交易之日起算)起诉,否则我概不负责。”甲表示允诺。甲买回该牛后第4个月该牛因病死亡,遂发生纠纷。()A甲与乙之间构成民事欺诈B甲与乙之间构成合同违约C甲与乙之间约定起诉期限有效D甲与乙之间约定起诉期限无效AD本题考查欺诈的构成要件和诉讼时效的性质。判断是否构成欺诈,应当根据欺诈的具体构成条件判断,甲并不明知牛有病,仍然属于因欺诈而陷入错误认识,甲对陷入错误认识虽有过错,但是不影响欺诈的成立,所以A正确。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不得由当事人自己约定,所以D正确。20. 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没有规定,由合作在合作企业章程中双方确定。()错误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21. 重整计划草案不得规定的内容是( )。 A债权调整方案 B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C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D重整计划草案不得规定的内容是()。A债权调整方案B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C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D减免债务人欠缴的,除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D22. 某晚,崔某身穿警服,冒充交通民警,骗租到个体女司机何某的夏利出租车。当车行至市郊时,崔某持假枪抢走何某人民币元,并将何某一脚踹出车外,使何某身受重伤,崔某乘机将出租车开走。本案中属于抢劫罪法定加重情节的有哪些?( )A.持枪抢劫B.冒充军警人员抢劫C.抢劫致人重伤D.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参考答案:BC23. 某厂家被核准注册使用“兰花”牌商标,后其自行改变为“兰草”,结果被商标局将“兰花”商标撤销,自撤销之日起( )某厂家被核准注册使用“兰花”牌商标,后其自行改变为“兰草”,结果被商标局将“兰花”商标撤销,自撤销之日起()内,商标局不予核准“兰花”商标的注册申请。A3个月B半年C1年D两年C商标法第46条: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24. 权利质押是质押的一种典型形式,是指为担保债权清偿,在债务人或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上设定的质押。( )权利质押是质押的一种典型形式,是指为担保债权清偿,在债务人或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上设定的质押。()错误本题考核对权利质押的理解。权利质押是质押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为担保债权清偿,在债务人或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上设定的质押。动产质押是质押的典型形式。25. 关于标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标准必须执行 B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 C国家鼓励采用国际关于标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标准必须执行B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C国家鼓励采用国际标准D推荐性标准可以不执行E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品的标准按国际惯例BCDE26.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有( )。A、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B、以1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有( )。A、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B、以1个故意或过失,实施1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多个罪名的犯罪C、出于数个故意,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D、以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参考答案:ABCD27. 乙全家外出数月,邻居甲主动帮乙照看房屋。某日,甲谎称乙家门口的一对石狮为自家所有,将石狮卖给外地人,得款1万元据为己有。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同时触犯侵占罪与诈骗罪B.如认为购买者无财产损失,则甲仅触犯盗窃罪C.如认为购买者有财产损失,则甲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D.不管购买者是否存在财产损失,甲都触犯盗窃罪参考答案:A28. 代执行一般有哪些程序阶段?( ) A确定义务 B告诫 C代为执行 D征收费用代执行一般有哪些程序阶段?()A确定义务B告诫C代为执行D征收费用BCD代执行的程序,一般为告诫、代为执行和征收费用三个阶段。在告诫设定的履行期限内,义务人未履行,并且确有不履行义务的故意而不是实际上不能履行时,才可以实施代执行。代执行以向义务主体征收费用为终结。29. 甲女得知男友乙移情,怨恨中送其一双滚轴旱冰鞋,企盼其运动时摔伤。乙穿此鞋运动时,果真摔成重伤。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作为的危害行为B.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C.甲具有伤害乙的故意,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D.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参考答案:C30. 甲与乙均在某景点游玩,甲将自己的手提包忘在景点长凳上,被乙拾得。甲发现皮包丢失后急忙返回,但皮包已经不见甲与乙均在某景点游玩,甲将自己的手提包忘在景点长凳上,被乙拾得。甲发现皮包丢失后急忙返回,但皮包已经不见了。甲于是连续一个星期在报上登载寻物启事,称包内有重要资料,如有人返还,酬谢2000元。乙得知后与甲联系,要求甲支付酬金。甲拒绝,称乙拾到东西不还的行为是可耻的,还敢要钱?何况酬金之说并非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而是不得已而为之,这种行为是无效的,因此拒绝付钱。乙因此恼羞成怒,称甲不给钱,他就不还包。有关甲、乙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A甲应当遵守承诺支付酬金B甲的说法有理,乙无权要求甲付酬金C乙的行为是乘人之危,无权要求酬金D以上说法均不对A31.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冲突规范中的静态连结点?( ) A不动产所在地 B婚姻举行地 C合同缔结地 D动产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冲突规范中的静态连结点?()A不动产所在地B婚姻举行地C合同缔结地D动产所在地ABC32. 占有的移转需要具备移转占有的意思表示和占有物的交付两个要件。( )占有的移转需要具备移转占有的意思表示和占有物的交付两个要件。( )参考答案:33.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中,不得扣除的有( )。 A公益性捐赠支出 B向投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中,不得扣除的有()。A公益性捐赠支出B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C赞助支出D税收滞纳金BCD本题考核不得扣除的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34.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A重婚的 B有配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A重婚的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C实施家庭暴力的D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ABCD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重婚的;(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5. 12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征税主体,主要的职能机关是( )。 A国家权力机关 B国家行政机关 C国家财政机关 D12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征税主体,主要的职能机关是()。A国家权力机关B国家行政机关C国家财政机关D国家税务机关D36. 关于子女是否为婚生的准据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主张( )。 A父母属人法 B子女属人法 C支配婚姻效力的法关于子女是否为婚生的准据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主张()。A父母属人法B子女属人法C支配婚姻效力的法律D适用对子女婚生更为有利的法律ABCD37. 在我国共同共有基本形式有_和家庭共有财产两种。在我国共同共有基本形式有_和家庭共有财产两种。参考答案夫妻共有财产38. 李某于1999年4月3日与黄某签订了一份以其摩托车为抵押物的合同,4月6日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以同一摩托车为抵押李某于1999年4月3日与黄某签订了一份以其摩托车为抵押物的合同,4月6日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以同一摩托车为抵押物的合同;4月15日又以该摩托车为抵押物签订了一份合同,并于4月16日向公证机关就合同作了抵押登记,若三个合同均须实现抵押权,则应()。A按的顺序先后清偿B先清偿,其余的按债权比例清偿C按的顺序先后清偿D按三合同的主债权比例清偿B本题考查的是在同一抵押物上设立多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担保法第54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但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答案B正确。 39.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这一规范属于( )。(2008年单选3)A强行性规范B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这一规范属于( )。(2008年单选3)A强行性规范B任意性规范C非确定性规范D准用性规范正确答案:B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对,二者的区别在于后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者协商确定行为内容与方式。题干中的条文明显属于任意性规范。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性规范相对,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明确规定权利义务。而后者没有。非确定性规范包括准用性规范和委任性规范。题干中的条文具体规定了权利,故应属于确定性规范。答案为B。40. 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给付义务人不承担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义务。()错误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造当担保的合理期限。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给付义务人并负有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义务。41. 下列关于公法与私法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A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提出来的B下列关于公法与私法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A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提出来的B按照乌尔比安的解释,公法是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私法是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律C通常认为,宪法、刑法、行政法属于公法,诉讼法、民商法属于私法D“我们不承认任何私法,在我们看来,经济领域中的一切都属于公法范围,而不属于私法范围。”这段话是列宁讲的正确答案:C42. 简述历史上主要的四种秩序观并简要评述。简述历史上主要的四种秩序观并简要评述。秩序是法的最基本的价值之一。由于时代和阶级背景的差异,不同的人对秩序有着不同的界说。以历史阶段为线索,大致可归纳出以下四种秩序观。 第一,等级结构秩序观。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认为由于并非所有的人都具备发展其美德的能力,正如人有不同的体质,所以人天生就应分为不同的等级。这个等级结构的标准是因才定分、各得其所、和谐一致,各等级之间不得互相僭越。托马斯?阿奎那把封建等级制度看成是不可侵犯的秩序,认为整个世界就是一个以上帝为最高主宰的严格的不可逾越的等级结构;教会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具有最高的统治权;直接管理社会的世俗君主政府则必须服从教会的命令;而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受到理性、神法和政治权威三种秩序的支配;任何人都不得破坏这种秩序,否则便是违背上帝的旨意,要受到上帝的惩罚。中国古代思想家韩非宣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 等级结构秩序观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贵族的特权地位,控制社会流动(上层向下层流动或下层向上层流动),或把社会流动限定在统治阶级利益允许的范围内,其核心内容是维护剥削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从而最大地实现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第二,自由、平等的秩序观。资产阶级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的思想家和活动家所追求和强调的是一种使自由而平等的竞争和人道主义生活成为可能的秩序。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家罗伯斯庇尔曾对这种秩序做了如下的描述:“我们希望有这样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下,一切卑鄙的私欲被抑制下去,而一切良好的和高尚的热情会受到法律的鼓励;在这种秩序下,功名心就是要获得荣誉和为祖国服务;在这种秩序下,差别只从平等本身产出;在这种秩序下,公民服从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服从人民,而人民服从正义;在这种秩序下,祖国保证每一个人的幸福,而每一个人自豪地为祖国的繁荣和光荣而高兴;在这种秩序下,一切人都因经常充满共和感情和希望得到伟大人民的尊重而成为高尚的人;在这种秩序下,艺术成了使他们高尚的自由的装饰品,商业成了社会财富的源泉,而不仅仅是几个家族的惊人富裕。” 自由平等的秩序观是从个人权利的角度出发对社会基本秩序提出要求并加以设计的,它集中地反映了当时的资产阶级保护自由平等的竞争、反对政府干预、消除封建专制势力的愿望,对于发展资本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三,社会本位秩序观。法国公法学家狄骥认为,社会全体成员由于需要相同和劳动分工而产生的相互依存关系即社会连带关系乃是社会的基本秩序。而基于社会连带关系的性质所生出的社会最高准则即客观法,乃是维系社会连带关系的不可缺少的条件,它高于并先于国家和政府而存在,对社会中所有成员普遍适用。庞德认为秩序的标志就是在人的“合作本能”与“利己本能”之间建立并保持均衡的状态。而要维持这种秩序则必须以“社会化的法律”取代过分强调个人权利、自由的法律。 “社会本位”的秩序强调“社会统合”、“社会连带”及“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并把它们作为资本主义社会应有秩序的内容。资产阶级试图通过此种秩序的建立和维护,来调整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减少人们之间的相互摩擦和无谓的牺牲,以使社会成员在最少阻碍和浪费的情况下享用各种资源,从而保障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 第四,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主要有以下几点主要内容。 首先,秩序的特殊性质取决于生产方式的历史个性:其次,秩序的力量最终来源于生产关系的历史合理性。再次,阶级社会中的秩序首先是阶级统治的秩序。 等级结构秩序观是与古代社会的生活条件相适应的,在现代文明中它已经完全过时。自由、平等秩序观和社会本位秩序观是现代文明的产物,其中分别包含着一定的合理因素。然而,它们都是以历史唯心主义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理论,没有深刻指示秩序本质。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通过以上论述揭示出了秩序的深刻本质。 43. 下列哪些是构成间谍罪的行为方式?( )A.参加间谍组织B.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C.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D.投降敌人,为敌人效力参考答案:ABC44. 在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 )。 A1/3 B1/2 C2/3 D3/4在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A1/3B1/2C2/3D3/4C45. 警察甲临时急需用钱,便找个体户乙借钱。乙同意借钱,但条件是要有物品质押。甲将公务用枪交给乙质押,乙借给甲5万元现金,借期一个月。一个月后,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便向公安机关报案。甲、乙的行为属于( )A.甲、乙均无罪B.甲触犯非法出借枪支罪,乙无罪C.甲无罪,乙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D.甲触犯非法出借枪支罪,乙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参考答案:D46.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什么?( ) A取得票据无须合法原因 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什么?()A取得票据无须合法原因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交付票据为先决条件C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D当事人发行、转让、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C所谓无因证券,是指证券的效力与做成证券的原因完全分离,证券权利的存在和行使不以做成证券的原因为要件的一类证券。因此选 C项。47. 条约的加入是指( )。 A加入一个已生效的双边条约 B加入一个未生效的双边条约 C已生效的和未生效的双条约的加入是指()。A加入一个已生效的双边条约B加入一个未生效的双边条约C已生效的和未生效的双边条约均可加入D加入一个开放性的多边条约D条约的加入是指未在条约上签字的国家参加已经签订的多边条约从而成为缔约国的一种方式,也是该加入国接受条约约束的一种法律行为。条约的加入一般只适用于明文规定允许非签字国加入的条约,即所谓“开放性条约”。双边条约或非开放性的多边条约一般不存在第三国加入的问题。现代条约法认为,条约生效与否不影响非签字国的加入,而只涉及对加入国的效果,加入不以条约生效为前提,非签字国可以加入已生效的条约,也可以加入未生效的条约,而且加入本身可以算在条约生效的条件之内。48. 营业税税率都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税率是( )。 A3% B5% C8% D5%20%营业税税率都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税率是()。A3%B5%C8%D5%20%B49. 犯罪中止的特征是( )A.只能发生在从实行到结果发生的犯罪过程中B.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犯罪中止的特征是( )A.只能发生在从实行到结果发生的犯罪过程中B.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C.自动放弃犯罪或者防止犯罪结果发生D.只能发生在从预备到结果发生之前的犯罪过程中E.放弃犯罪或者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正确答案: B D50. 从他开始就把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看待,他的名字是同作为学科的法理学的创立相从他开始就把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看待,他的名字是同作为学科的法理学的创立相联的,这个“他”是指( )。A.哈特B.奥斯丁C.康德D.黑格尔【答案】B【解析】奥斯丁在法学方面有两个突出的贡献:一是从他开始,把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看待,他的名字是同作为学科的法理学的创立相联的;二是他开创了现代分析法学。他的名字也同现代分析法学联系在一起。【考点】法理学学科作为独立学科的法理学51. 涉外民事诉讼不同于国内民事诉讼的特点有( )。 A涉外民事诉讼涉及国家主权 B涉外民事诉讼比国内诉讼复涉外民事诉讼不同于国内民事诉讼的特点有()。A涉外民事诉讼涉及国家主权B涉外民事诉讼比国内诉讼复杂C涉外民事诉讼涉及法律适用问题D涉外民事诉讼有时需要外国法院协助ACD52. 简述工会的普通劳动监督职权。简述工会的普通劳动监督职权。工会普通劳动监督,是指各级工会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护法以外劳动法律规范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工会的普通劳动监督职权,有下述主要内容:(1)调查权。监督委员会有权根据职工的申诉、举报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规的情况进行调查。(2)参与监督权。工会有权派出代表参与有关国家机关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活动,尤其是参与对劳动法实施的检查,以及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情况的调查和处理。(3)要求改正权。工会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意见,要求其改正。(4)要求查处权。工会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有权要求有查处权的国家机关依法进行查处。(5)支持举报控告权。工会有权支持职工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举报或控告。(6)舆论监督权。工会有权运用合法的舆论手段,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53. 最具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是下列哪个?( )A法律规范B道德规范C宗教规范D政治规范最具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是下列哪个?( )A法律规范B道德规范C宗教规范D政治规范正确答案:A因为法律规范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所以是最具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54. 简述交易便捷原则在我国民商事立法中的体现。简述交易便捷原则在我国民商事立法中的体现。按照商法学者们的普遍认识,商法中的保障交易迅捷原则主要体现为交易简便性原则、短期时效主义和定型化交易规则三个方面。商法规则不同于民法规则的一重要特征,在于强调商事行为的简便性。按照世界各国商事法的规定,相当一部分商事法律行为采取要式行为和文义行为方式,这就使得此类法律行为中的大部分内容通过强行法或推定法预先加以确定,仅将少部分特殊内容留待交易当事人约定,由此形成法律行为文件的证券化和标准化,这对于简便交易手续、保障交易迅捷所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例如,现代各国商法实践中广泛采用的票据、提单、保险单、流通证券等均是此种法律行为文件标准化的典型。实际上,就是对于许多非证券化的商事契约而言,其大部分内容也已由商法中的推定条款和交易习惯所预先确定,由此形成商事契约的简便性特征。例如,各国商法中对于商事买卖、交互计算、商业租赁、商业借贷、商业承揽、商事居间等契约内容往往设有大量的强行法推定条款和任意法推定条款,并且认许商事习惯的推定效力;这与民法中对于买卖、租赁、借贷、承揽、居间等契约内容所采取的充分意思自治原则形成鲜明的对比,由此体现了商法重交易迅捷而忽略个别约定的立法宗旨。 现代商法通常采取短期时效主义。按照这一立法主义,商法对于各类商事请求权普遍采取不司于民法上时效期间的短期时效。例如各国商法对于商事契约的违约求偿权多适用2年以内的短期消灭时效;对于票据请求权多适用6个月、4个月、甚至60日的短期消灭时效;海商法上对于船舶债权人的先取特权多适用1年以内的短期消灭时效,保险法上对于保险补偿请求权通常也适用短于民事时效期限的短期时效。例如,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当事人申请调解书或仲裁的时效为1年;我国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规定托运人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为180日;又如,我国目前唯一的地方性票据法规规定的票据持有人对出票人的追索时效为“票据到期日起6个月”?而持票人对其前乎的追索权则“自拒绝证书作成日起3个月”。(上海市票据暂行规定第18条)商法上的短期时效主义旨在推动商业交易纠纷的迅速解决,它以牺牲债权人的时效利益为代价换取了交易迅捷的社会效益,由此体现了现代商事法的价值取向。 商法保障交易迅捷的另一法律体现是定型化交易规则。按照现代商法学者的认识,所谓交易定型化包括交易形态的定型化与交易客体的定型化两方面内容。交易形态定型化,是指商法通过强行法规则预先规定若干类型的典型交易方式,使商事之易的方式定型化。它使得任何个人或组织,无论何时从事购买,均可获得同样的法律效果。例如销售商依法先行陈列各种定型货物并标明其价格,使得买受人得以迅速决定承诺与否,由此促进了交易的敏捷。所谓交易客体的定型化则是指交易对象的商品化与证券化。例如,各国商标法通过强行法或任意法令制造商对其产品负有使用特定标识的义务,使消费者易于识别不同类型的商品,从而促进了交易之迅捷。当交易客体为无形财产或权利财产时,商法则通过权利证券化规则,极大简化了权利转让程序,形成证券的流通:例如公司法上的股票及公司债券,票据法上的各种票据,保险法上的保险单、海商法上的载货证券均为权利证券化之典型。参考资料商法学,覃有土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商法学赵万一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中国商事法总论,董安生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55. 甲恳求国有公司财务主管乙,从单位挪用10万元供他炒股,并将一块名表送给乙。乙做假账将10万元交与甲,甲表示尽快归还。20日后,乙用个人财产归还单位1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乙勾结私自动用公款,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B.乙虽20日后主动归还10万元,甲、乙仍属于挪用公款罪既遂C.乙非法收受名表,构成受贿罪D.对乙不能以挪用公款罪与受贿罪进行数罪并罚参考答案:D56. 某个人独资企业由王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对尚未清偿的某个人独资企业由王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A不再清偿B以王某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C以王某的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D债权人在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王某不再承担清偿责任D57. 律师王某在代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时,编造了一份对自己代理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虚假证言,指使证人李某背熟以后律师王某在代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时,编造了一份对自己代理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虚假证言,指使证人李某背熟以后向法庭陈述,致使本该败诉的己方当事人因此而胜诉。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A伪证罪B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C妨害作证罪D帮助伪造证据罪CA选项的犯罪主体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不包括律师,而伪证罪和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依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在刑事诉讼中才能构成,而本案发生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所以排除AB选项。妨害作证罪和帮助伪造证据罪的区别在于是否是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的行为,是否有和当事人共同伪造证据的行为,有共同行为的,帮助者应定帮助伪造证据罪,否则定妨害作证罪。本案中王某自己编造虚假证言,指使证人作伪证,应定妨害作证罪。58. 当代法国国际私法代表人物巴迪福提出了( )。 A协调论 B意思自治说 C利益论 D直接适用的法律当代法国国际私法代表人物巴迪福提出了()。A协调论B意思自治说C利益论D直接适用的法律A59. 香港恒生公司总部设在香港九龙,在广州设有办事处,并在深圳拥有一栋写字楼,因该公司与天宇公司发生合同纠纷,香港恒生公司总部设在香港九龙,在广州设有办事处,并在深圳拥有一栋写字楼,因该公司与天宇公司发生合同纠纷,被天宇公司诉至法院。已知合同签订于佛山,并约定在珠海履行,目前由于双方的争议并未执行,试问对于本案何地的法院有管辖权?()A广州B深圳C佛山D珠海ABC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1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60. 中国内地在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方面已有明确法律规定,但无专门法律来保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安全。(中国内地在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方面已有明确法律规定,但无专门法律来保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安全。(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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