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给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专业工程特点: 本工程有生活给水系统,污废水系统,雨水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系统,中水系统,建筑灭火器配置。1、生活给水系统 1)室外水源:室外给水系统采用环状供水管网,两条供水管分别与市政给水管网相连,管径为DN300。 2)用水量标准:办公部分:50L/每人.每班 厨房餐厅:20L/每人.每次 道路浇洒及绿化:2.0L/M.d 3)用水量:本工程最高日用水量440m/d,最大小时用水量66m/h. 4)系统设计:给水系统分为高、低二个区以及直供区。高、低二个区由无负压管网增压稳流给水设备变频及减压供水。直供区(一四层及地下室)同市政给水直接供水。各区给水压力控制在0.10.35MPa。局部超压楼层采用支管减压,超高层部分采用变频给水。2、消防系统:本工程消防系统与生活给水系统相互独立,互不干扰。 1)贮水设施:地下二层设600T消防水池,A8屋顶水箱及29层避难层设有18T消防用水及气压罐稳压装置,消防泵房设在地下室二层。 2)室外消防系统:室外消防用水量为30L/S,室外生活给水管网与消防给水管网合用,并成环状。 3)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竖向分两区,3层以下为低区,4层以上为高区,两区均由减压阀减压供给。 4)气体灭火系统:变频配电室、电子计算机房、档案室及调度大厅采用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本工程走道、办公、厨房等场所设置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喷水强度8.0L/min.m,用水量;30L/s,厨房内灶台采用93C喷头,厨房其他地方采用79C黄色玻璃泡式喷头,其余采用68C红色玻璃泡式喷头,车库采用68C易熔合金喷头。6)建筑灭火器的放置:本工程按A类火灾严重危险级配置灭火器,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3A,车库内最小需配置灭火级别为28A,办公内最小需配灭火器级别为20A,每个配置点设两具5Kg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另消防控制室及配电室单设灭火器。3、中水系统: 本工程地下三层设中水池,废水收集后进入中水处理站,中水用于冲厕、室外绿化等,中水系统分区同给水系统的分区。4、污、废水系统: 排水系统采用污、废分流制,地下部分通过污水集中池经污水泵提升后排放,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道,废水经中水处理后用于冲厕、绿化等。 消防电梯境地设排水泵排水,排水量为10L/s.5、雨水系统: 主楼按建筑专业设置雨水斗,设内排水管道系统,雨水管尽量沿柱设置,建筑装饰时再做处理,立管接至室外,经雨水沉砂池处理后,排至市政雨水管道,雨水斗采用79型雨水斗。二监理工作流程:2.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流程开 始材料检验施工方案申 报质量措施参与图纸会 审设备报验NY开工申请施 工隐蔽工程记录自检资料试验记录填写工程报验单N承包单位整改监理工程师质量检查Y监理工程师签署检验认证书2.2、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认程序(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完成自评合格隐检、分部、分项验收记录签认完成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合格施工单位填“报验申请表”(A4)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检查质量保证资料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完成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不合格:签认“报验申请表”(A4)合格:签认“报验申请表”(A4)2.3、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签认程序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可以进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不能进入现场施工单位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报验单”(A-4)监 理 工 程 师签认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对影响使用功能和安全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行质量预控同 意:签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不同意:签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监理单位现场检验质量施工单位在指定部位使用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目标值:给排水工程安装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二)控制要点: 1.材料设备验收本工程所用给排水系统材料设备要求如下:(1) 管材:生活给水管、中水管、雨水管、排污泵出水管采用热镀锌衬塑钢管;排水管、通气管采用机制铸铁排水管;卫生间内支管采用PPR管;消火栓系统供水管压力1.2Mpa采用热浸镀锌焊接加厚钢管,自动喷水系统供水管采用热浸镀锌焊接加厚钢管。 (2)管件:阀门:DN50阀门除水泵进出水管处采用RVCX明杆弹性阀座闸阀外,均采用WBLX蝶阀DN50阀门采用J11X-16铜阀门。消防泵出口采用缓闭止回阀、明杆闸阀及配件要求承压P=2.5MPa。消防分区减压阀后阀门以及配件要求承压P=1.6MPa。 清扫口:不锈钢制品,管道小于等于100mm者与排水管道管径相同,其余均为DN100mm。 地漏:自闭式地漏,规格详设计图纸。(3) 排水器具及卫生器具:根据甲方要求选用节水型产品。(4) 设备:生活水泵及消防水泵均采用微阻缓闭止回阀,水泵进出水管应设可绕橡胶接头和弹性吊架,水泵出水管应设一压力表。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要点如下:(1)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2)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到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3)主要工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4)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批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相查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每个都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5)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期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阀门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规范规定。(6)管道上使用冲压弯头时,所使用的冲压弯头外经相同。2、施工过程和质量控制要点:2.1建筑给水、排水与相关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质量检验,并形成记录.2.2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监理验收及认可鉴证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2.3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2.4管道穿过结构缝处时加设金属软管,管道穿外墙处设柔性防水套管,所有穿地下室外墙顶板的管道均严格按要求做防水处理。2.5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采暖设备,卫生器具及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2.6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经一致。2.7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按L03S001图集制作安装,并应符合以下列规定 :2.7.1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2.7.2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固;2.7.3无垫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2.7.4有垫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垫膨胀的反方向偏移;2.7.5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不能影响结构的安全;2.8钢管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不能大于以下规定:钢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公称直径(mm)507080100125150200250300支架的最大间距(m)保温管3444.567788.5不保温管5666.5789.511122.9给水塑料管及复合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下表规定。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放非金属垫或套管。管径(mm)121416182025324050637590110最大间距(m)立 管0.50.60.70.80.91.01.11.31.61.82.02.22.4水平冷水管0.40.40.50.50.60.70.80.91.01.11.21.351.55热水管0.20.20.250.30.350.40.50.60.70.82.10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金属管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2.10.1楼层高度等于或小于5m,每层必须安装1个;2.10.2楼层高度大于5m,每层不得少于2个;2.10.3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5-1.8米,2个以上管卡应匀称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2.11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不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2.12弯制钢管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2.12.1热弯:不应小于管道外经的3.5倍;2.12.2冷弯:不得小于管道外经的4倍;2.12.3焊接弯头:不得小于管道外经的1.5倍;2.12.4冲压弯头:不得小于管道的外经。2.13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2.14建筑给排水、消防工种中从事管道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具备操作资格证书和相应类别管道焊接的考核合格证书。2.15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的系统调试,应在建设和监理单位的共同参与下进行,施工企业应具有专业检测人员和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测试仪器。3.室内给排水系统的安装控制要点:1.)室内给水系统的安装1. 1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1.2生活给水管、中水管、雨水管、排污泵出水管采用热镀锌衬塑钢管,管径70mm的沟槽连接,管径70mm的丝接;排水管、通气管采用机制铸铁排水管,柔性连接;卫生间内支管采用PPR管,粘接;消火栓系统供水管压力1.2Mpa采用热浸镀锌焊接加厚钢管,沟槽或丝接连接;自动喷水系统供水管采用热浸镀锌焊接加厚钢管,沟槽或丝接连接。1. 3给水塑料管和复合管可以采用橡胶圈接口、粘接接口、热熔连接、专用管件连接及法兰连接等形式。塑料管和复合管与金属管件、阀门等的连接应使用专用管件连接,不得在塑料管上套丝。1. 4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或者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装可拆卸的连接件。1. 5冷、热水管道同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5.1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上方;1.5.2垂直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1. 6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以使用。1. 7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防腐处理,埋地管道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1. 8给水引入管与排水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M,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15M;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设在排水管下面时,给水管应该加设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径的3倍。1. 9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接缝表面质量应该符合下列要求:1.9.1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1.9.2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1. 10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曝晒、污染和冻结的地方;1. 11室内消防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试验消防栓和首层取二处消防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1. 12安装消防栓水龙带时,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水箱内的挂钉、托盘或者支架上。1. 13箱式消防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13.1栓口应朝外,并不予安装在门轴侧;1.13.2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允许偏差20mm;1.13.3阀门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离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1.13.4消防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1. 14管道及设备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项次项 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厚 度+0.1S用钢针刺入-0.05S2表面平整度卷材5用2米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涂抹10注:S为保温层厚度2)室内排水系统安装2. 1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者底层地面高度。2.2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本规范下表: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项次管径(mm)标准坡度最小坡度15035252752515310020124125151051501076200857250642. 3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2.4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的位置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照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2.5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2.6由室内通向室外排水检查井的排水管,井内引入管应高于排水管或者两管顶相平,并有不小于90的水流转角,如跌落差大于300mm可以不受角度限制。2.7用于室内排水的水平管道与水平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四通和90斜三通或90斜四通;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用两个45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弯头。2.8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落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2.9雨水管不得与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2.10雨水干管的连接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雨水斗边缘与屋面相连接处应严密不漏。连接管管径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得小于100mm。3)卫生器具安装3. 1卫生器具的安装应采用预埋螺栓或者膨胀螺栓安装固定。3.2卫生器具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GB50242-2002规范规定。3.3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整、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3.4卫生器具交工前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3.5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项次项 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坐标单独器具10拉线、吊线和尺量检查成排器具52标高单独器具15成排器具103器具水平度2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4器具垂直度3吊线和尺量检查3.6小便槽冲洗管,应采用镀锌钢管或者硬质塑料管;冲洗孔应斜向下方安装,冲洗水流同墙面成45角,镀锌钢管钻孔后应进行二次镀锌。3.7卫生器具的支、托架必须防腐良好,安装平整、牢固与器具接触紧密、平稳。3.8与排水横管连接的各卫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均应采取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与楼板的接合部位应采用牢固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3.9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接口应紧密不漏,其固定支架、管卡等支撑位置应正确、牢固,与管道的接触应平整。4)室外给水管网安装4.1给水管道在埋地敷设时,应当在当地的冰冻线以下,如必须在冰冻线以上铺设时,应做可靠的保温防潮措施。在无冰冻地区,埋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500mm,穿越道路部位的埋深不得小于700mm。4.2给水管不得直接穿越污水井、化粪池、公共厕所等污染源。4.3管道接口法兰、卡口、卡箍等应安装在检查井或者地沟内,不应埋在土壤中。4.4给水系统各种井室内的管道安装,如设计无要求,井壁距法兰或者承口的距离:管径小于或者等于450mm时,不得小于250mm;管径大于450mm时,不得小于350mm。4.5镀锌钢管、钢管的埋地防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没有设计要求规定时,应符合GB50242-2002中的规定。卷材与管材间应粘接牢固、无空鼓、滑移、接口不严等。4.6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清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4.7管道和金属支架的涂漆应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4.8管道连接应符合工艺要求,阀门、水表等安装位置应正确。塑料给水管道上的水表、阀门等设施其重量或启闭装置的扭矩不得作用于管道上,当管径大于50mm时必须设独立的支承装置。4.9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在不同标高平行敷设,其垂直间距在500mm以内时,给水管管径小于或者等于200mm的,管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1.5m;管径大于200mm的,不得小于3m。4.10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防栓系统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4.11消防管道在竣工前,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4.12消防水泵接合器和消防栓的位置标志应明显,栓口的位置应方便操作。消防水泵接口器和室外消防栓当采用墙壁式时,进、出口水栓口的中心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10m,其上方应设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4.13室外消防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各项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栓口安装高度允许偏差为20mm。4.14设在通车路面下或小区道路下的各种井室,必须使用重型井圈和井盖,井盖上表面应与路面相平,允许偏差为5mm。绿化带上和不通车的地方,可采用轻型井圈和井盖,井盖的上表面应高出地坪50 mm,并在井口周围以2%的坡度向外做水泥砂浆护坡。4.15 重型铸铁或砼井圈,不得直接放在井室的砖墙上,砖墙上应做不少于80mm厚的细砼垫层。5 )室外排水管网安装5.1 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格无坡或倒坡。5.2 管道埋设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和通水试验,排水应畅通、无堵塞、接关口无渗漏。5.3排水铸铁管采用水泥捻口时,油麻填塞应密实,接口水泥密实饱满,其接口面凹入承口边缘且深度不得大于2mm。5.4排水铸铁管外壁在安装前应除绣,涂二遍石油沥青漆。5.5沟基的处理和井池的地板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5.6井盖选用应正确,有明确标志,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6)系统工作压力和管道试压要求6.1生活给水系统工作压力:低区为0.3Mpa,中区为0.5 Mpa,高区为0.9 Mpa。生活给水系统试验压力:低区为0.5Mpa,中区为0.8 Mpa,高区为1.4Mpa。6.2消火栓系统工作压力为1.2Mpa,试验压力为1.6Mpa。6.3自动喷水系统工作压力为1.2Mpa,试验压力为1.6Mpa。6.4排水管做闭水试验,注水高度以本层层高为准,24小时内不渗不漏为合格。6.5各系统水压试验要求按现行相关规范执行。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一)总体控制方法与措施:1建筑给水、排水的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2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3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施工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图纸和监理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单。4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施工单位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实施现场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5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方式进行检查,加强过程控制;6严格隐蔽验收程序,施工单位必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才能报验,否则,监理不予验收,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7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8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下达监理通知单、召开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形式督促施工单位整改;9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及时签证,及时整理、完善并归档。二)具体控制方法与措施: 1)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的具体控制方法与措施按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2.1条、4.2.2条、4.2.3条、4.2.4条、4.2.5条、4.2.6条、4.2.7条、4.2.8条、4.2.9条、4.2.10条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的具体控制方法与措施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3.1条、4.3.2条、4.3.3条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给水设备安装的具体控制方法与措施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4.1条、4.4.2条、4.4.3条、4.4.4条、4.4.5条、4.4.6条、4.4.7条、4.4.8条中的有关规定; 4)排水设备及配件安装的具体控制方法与措施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2.1条、5.2.2条、5.2.3条、5.2.4条、5.2.5条、5.2.6条、5.2.7条、5.2.8条、5.2.9条、5.2.10条、5.2.11条、5.2.12条、5.2.13条、5.2.14条、5.2.15条、5.2.16条中有关规定执行; 5)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的具体控制方法与措施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3.1条、5.3.2条、5.3.3条、5.3.4条、5.3.5条、5.3.6条、5.3.7条、5.3.8条中有关规定执行; 6)卫生器具安装的具体控制方法与措施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2.1条、7.2.2条、7.2.3条、7.2.4条、7.2.5条、7.2.6条中有关规定执行; 7)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的具体控制方法与措施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4.1条、7.4.2条、7.4.3、7.4.4条中有关规定执行; 8)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的具体控制方法与措施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3.1条、7.3.2条、7.3.3条中有关规定执行; 9)室外给水管道安装的具体控制方法与措施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2.1条、9.2.2条、9.2.3条、9.2.4条、9.2.5条、9.2.6条、9.2.7条、9.2.8条、9.2.9条、9.2.10条、9.2.11条、9.2.12条、9.2.13条、9.2.14条、9.2.15条、9.2.16条、9.2.17条中有关规定执行; 10)室外排水管道安装的具体控制方法与措施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0.2.1条、10.2.2条、10.2.3条、10.2.4条、10.2.5条、10.2.6条、10.2.7条中有关规定执行。 11)中水系统管道及辅助设备安装的具体控制方法与措施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2.2.1条、12.2.2条、12.2.3条、12.2.4条、12.2.5条、12.2.6条、中有关规定执行。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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