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集中整治活动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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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2年全省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对设区市绩效考核评分细则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方法考核内容界定及评分标准扣分得分完成全省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规定动作情况(300分)(1)畅通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渠道等情况。30查看相关网站;查阅相关台账、电话记录;个别访谈等在门户网站并通过其他形式公布干部作风问题投诉(举报)、服务咨询电话、电子信箱等;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及服务咨询。未按要求公布的,每发现1次,扣10分;未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及服务咨询的,每发现1次,扣10分。扣完为止。(2)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开展督促检查情况。50查看有关督查记录;个别访谈等采取日常督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的督查力度。未对本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督查的,每发现1次,扣20分。扣完为止。(3)对发现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情况。50查阅有关台账及案卷材料等通过受理投诉(举报)、视频监控、明察暗访或督查等途径,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未督促整改的,每发现1次,扣20分;责任追究未到位的,每发现1次,扣10分。扣完为止。(4)对干部作风方面正反典型运用情况。30查阅相关文件,工作档案及资料等抓好正面典型引路、反面典型警示作用。未对正面典型进行广泛宣传的,每发现1次,扣10分;未对反面典型进行通报的,每发现1次,扣10分。扣完为止。(5)设区市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针对查找出的作风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50查看中心组学习记录;作风整治活动计划安排;查看单位网站、公告栏未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每发现1次,扣10分;班子成员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每发现1次,扣5分;未将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公示的,每发现1次,扣5分。扣完为止。(6)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假、浮、蛮”种种表现,集中开展自查整改情况。60查阅工作档案资料;查看相关会议纪要;个别访谈等对领导班子及成员未对照 “假、浮、蛮”种种表现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开展自查的,每发现1次,扣10分;未进行深刻剖析的,每发现1人次,扣5分;未对查找出的问题在本单位、本系统进行公示的,每发现1次,扣5分;未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的,每发现1次,扣5分;基层和群众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假浮蛮有具体反映的,每发现1次,扣20分。扣完为止。(7)对本单位近年来出台的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的各种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检查情况。30随机查阅相关文件、工作档案及资料;个别访谈等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相互间存在矛盾、互为冲突的;重复设置的;带有盈利、创收性质的,每发现1项(次),扣10分。扣完为止。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方法考核内容界定及评分标准扣分得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400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情况(70分)(1)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办理或监察。15查阅2009年以来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后政府印发的文件;查阅台账;调阅系统对未提供文件、台账的,或提供假台账的,扣15分。对使用本系统办理的,对照相关文件确定保留、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在全省网上审批系统中查找项目名称及其审批流程图,每缺1项,扣3分;对使用其他系统办理的,在电子监察系统中查找对接、交换纳入监察的项目名称,每缺1项,扣3分。扣完为止。(2)是否存在部分纳入、部分体外循环的情况。12 查阅台账;调阅系统对未提供台账或提供假台账的,扣12分。随机抽取有关申请人员,逐个核对办理有关审批事项的台账登记数量与网上审批系统中办理数量,前者比后者大的,每发现1次,扣3分。扣完为止。(3)是否存在先办理后一次性录入的情况。9 查阅台账;调阅系统抽查部分办理复杂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3人以上的)和申请人员核对办理情况,从受理到办结时间间隔短(半小时以内),办件量大(10件以上),前后连续办理的;纸质台账登记办结时间比系统办结时间早1个小时以上的;可认定为一次性录入,每发现1次,扣3分。扣完为止。(4)按照中办发201122号文件要求,全部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 。7现场咨询;随机询问窗口工作人员对未安排“一个窗口受理”,且不能代办,需要自己分头跑的,每发现1次,扣1分。扣完为止。(5)所有审批事项在承诺时间内办结。7现场调阅电子监察系统对审批事项未在承诺时间内办结的,每发现1项,扣1分。扣完为止。(6)电子视频监察设备建设及运行情况。8查阅通报;现场查看每通报1个次,扣1分。扣完为止。(7)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5查阅通报每通报1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8)整改落实情况。4 查阅通报;现场查看对通报问题未整改落实到位的,每发现1项,扣1分。扣完为止。(9)视频监察工作开展情况。3查阅资料和通报对未按照江西省电子视频监察系统管理使用办法(试行)要求做好账号管理、日常值班、保密、材料报送、情况通报等工作的,每发现1项,扣1分。扣完为止。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和办事时限压缩情况(60分)(1)市、县(区)两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情况。30查阅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后市、县(区)政府印发的文件;对照赣府发20122号文检查承接情况对市本级未提供文件的,扣15分;对县(市、区)不能提供文件的,每发现1个,扣2.5分,扣完10分为止;对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未达到缩减30%的,扣5分;对省级委托、下放、取消的审批事项没有及时衔接和调整的,每发现1项,扣2分。扣完为止。(2)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缩情况。30查阅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后市、县(区)政府印发的文件;查阅台账,查阅非行政许可审批案卷对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缩未达到30%的,每发现1项,扣5分;对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未按压缩后的时限重新绘制流程图的,每发现1项,扣2分;对无正当理由,未在承诺时限办结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每发现1项,扣2分。扣完为止。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方法考核内容界定及评分标准扣分得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400分)规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常态化管理情况(60分)(1)所有站所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并实行常态化办公和管理。8查阅资料;现场查看乡镇站所具有审批权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计划生育、民政救济、劳动就业、国土规划、农经农技、林业水利、合作医疗、文化教育、综治信访等服务项目要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每缺1个,扣1分;未实行常态化办公和管理的,每发现1个,扣2分。扣完为止。(2)建立和规范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8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电话回访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每缺1项,扣2分。公示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考勤考核等六项制度,每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3)公示主要服务事项和服务内容。5实地查看每缺1项,扣3分。扣完为止。(4)是否设立了公开公示栏、电子触摸屏和显示屏,并按规定及时公开相关内容。6未设立其中至少一项的,扣3分;未按规定及时公开相关内容的,扣3分。扣完为止。(5)建立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站。5公共资源交易站可以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同场地办公,未建立的,每发现1次,扣5分。扣完为止。(6)所有应进站交易的项目均进入了公共资源交易站交易。5乡镇、村凡使用国家、集体资金建设的小型工程项目(包括农业、林业、交通、水利等)的招标投标、国有集体产权等公共资源交易,没有进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均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交易。对违反规定的,每发现1次,扣5分。扣完为止。(7)工作人员相对稳定并挂牌上岗。6人员未做到相对稳定的,每发现1次,扣3分;没有挂牌上岗的,每发现1次,扣3分。扣完为止。(8)乡镇领导坚持值班制。5抽查值班记录未坚持乡镇领导值班制的,每发现1次,扣3分。扣完为止。(9)建立了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6查阅有关资料未建立的,每缺1项,扣3分。扣完为止。(10)设立意见箱、意见簿和投诉电话,并有专人负责管理。6实地查看意见箱、意见簿和投诉电话三项,每缺1项,扣2分;没有专人负责管理的,每发现1次,扣4分。扣完为止。预算单位财政资金账户清理情况(60分)(1)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245号)要求,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20查阅相关文件;预算单位清理后报送的资料等对无相关清理文件的,每发现1次,扣5分;对预算单位未按要求报送清理材料的,每发现1个,扣1分。扣完为止。(2)本地、本部门预算单位账户设置情况。10核查清理后账户保留情况4类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设置突破赣府厅字201245号文件要求的,对账户设置不合规的,每发现1个,扣1分。扣完为止。(3)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归口本单位财务部门或会计核算(支付中心)统一管理。10核查有关归口统一管理的制度、人员分工、账务核算等对账户未归口统一管理的,每发现1个,扣1分。扣完为止。(4)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漏报、瞒报及应撤未撤等情况。20查阅比对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和本单位管理的账户资料对漏报、瞒报及应撤未撤账户的,每发现1个,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方法考核内容界定及评分标准扣分得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400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情况(50分)(1)2011年度信息发布率。10 上网查阅各级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公开共享专栏或查阅有关书面材料随机抽取5个本级2011年度应公开项目,对未在专栏公开的,每发现1条,扣2分。扣完为止。(2)2012年度信息发布时效性。5随机抽查5条2012年立项的审批信息和建设管理公开信息,对发布时间比审批时间晚1个月以上的,每发现1条,扣1分。扣完为止。(3)与省级检索平台对接情况。10 本级平台上任意抽选5条信息,复制标题到省级检索平台检索。对检索不到结果的,每发现1条,扣2分。扣完为止。(4)专栏建设情况。5 是否在本级门户网站建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对未建立专栏的,扣5分。扣完为止。(5)制度建设情况。5 是否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对未建立相关制度的,扣5分。扣完为止。(6)工作进度上报情况。5 是否每月按时向省治理办、省协调办上报工作进度。对未按要求上报的,每发现1次,扣0.5分。扣完为止。(7)电子标签使用情况。10 随机抽取10条2012年5月之后发布的项目信息,检查是否按电子标签要求发布。对未按电子标签发布的,每发现1条,扣1分。扣完为止。推进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情况(70分)(1)设区市、县(市)要全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调查核实设区市本级及所辖市、县未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扣10分。扣完为止。(2)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制建设情况。20查阅相关资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存在隶属关系,要实现管办分离。未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每发现1次,扣2.5分;存在隶属关系、未实现管办分离的,每发现1次,扣2.5分。扣完为止。(3)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情况。20查阅自查填表;现场查看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按照赣监字20122号文件所设标准要求建设交易中心视频监控系统,并纳入公共资源交易视频监察系统。中心未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的,每发现1处,扣2.5分;未按标准要求建设的,每发现1处,扣1分;中心视频监控系统未纳入公共资源交易视频监察系统的,每发现1处,扣2.5分。扣完为止。(4)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要全面进场交易。20查阅相关资料各级凡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含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以及探矿权和采矿权采砂权出让、林权交易等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规定的交易项目种类不进场交易的,每发现1类,扣2.5分。扣完为止。整治市场中介组织管理中突出问题情况(30分)(1)调查摸底、建档造册。10查阅记录未开展调查摸底、建档造册的,每发现1次,扣5分。扣完为止。(2)对调查摸底、自查自纠、投诉举报等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情况。10查阅相关台账及案卷材料对发现的问题未督促整改的,每发现1次,扣2分;对调查摸底登记未脱钩而又未上报书面理由或理由不充分的,每发现1次,扣5分;责任追究未到位的,每发现1次,扣2分。扣完为止。(3)建章立制情况。10查阅相关资料未建立长效机制的,每发现1起,扣5分,扣完为止。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方法考核内容界定及评分标准扣分得分解决群众投诉及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典型案件情况(100分)(1)对干部作风突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情况。40查阅工作台账;调查核实;座谈回访等对省作风整治办通过受理投诉、发展环境监测等发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未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的,每发现1件(次),扣20分。扣完为止。(2)问题整改情况。30对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投诉人表示不满意的,每发现1次,扣10分;对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每发现1次,扣10分。扣完为止。(3)将典型案件采取一定形式进行通报情况。30未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的,每发现1次,扣10分。扣完为止。围绕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情况(100分)围绕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的情况。100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等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两个工作项目到省作风整治办备案。未按时上报的,视作放弃对该项目的考核,不予得分。未按上报工作项目中提出的工作措施开展工作的,每发现1次,扣20分;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每发现1次,扣20分;未实现工作目标或取得应有成效的,每发现1次,扣20分。扣完为止。立足本地实际,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特色工作情况(100分)立足本地实际,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特色工作情况。100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等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提出的创新举措和有效做法,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两个工作项目到省作风整治办备案。未按时上报的,视作放弃对该项目的考核,不予得分。未按上报工作项目中提出的工作措施开展工作的,每发现1次,扣20分;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每发现1次,扣20分;未实现工作目标或取得应有成效的,每发现1次,扣20分。扣完为止。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群众对干部作风的满意度情况。 问卷调查;电话随机访问等由省作风整治办会同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实施,并根据群众测评结果,计算出群众满意度指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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