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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 中国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及发展方向材料目录:1、任务书 ( 1 )份2、开题报告 ( 1 )份3、文献综述 ( 1 )份4、翻译文章及外文原文 ( 1 )份5、开题报告记录表 ( 1 )份6、阶段检查表 ( 1 )份7、指导教师评阅书 ( 1 )份8、专家评阅书 ( 1 )份9、答辩评分表 ( 5 )份10、答辩记录表 ( 1 )份11、论文正文 ( 1 )份12、其它材料:专业名称公共事业管理论文题目中国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及发展方向题目来源其他来源目的意义:本文通过探讨非政府组织在提供社会保障方面的作用,力图呈现非政府组织的独特社会服务功能。以推动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实现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随着中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以及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的不断提高,政府在提供社会保障方面的能力展现出自身的不足。如何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棘手问题。近些年来,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组织,日益受到广泛的关注。而其普遍致力于自愿地为人民服务的目标,使人们看到了非政府组织辅佐政府更好的提供社会保障的希望。可以预见,随着非政府组织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其在提供社会保障方面的角色必将受到重新的认识。然而,由于非政府组织存在自身发展的局限性,这又要求我们对非政府组织进行合理的改造。只有赋予非政府组织以必要的职权,才能够保证非政府组织充分发挥自己的功能。只有这样,才能够完善政府提供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以及服务质量。良好的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而非政府的发展,是良好社会保障的重要支撑。所以,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使其在提供社会保障发面发挥重要作用,将是政府包括整个社会的必然选择。进度安排: 1月10日3月1日 收集资料、调研整理 3月2日3月12日 论文开题 3月13日4月10日 论文初稿 4月11日4月20日 论文二稿 4月21日5月10日 论文三稿 5月11日6月4日 论文定稿 6月5日6月15日 论文答辩 6月15日6月20日 论文总结专家意见:专家签字:2011年 1 月 8 日学院意见: 院长:2011年 1 月 8 日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题 目:中国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及发展方向学生姓名专业班级公共事业管理学 号指导教师职 称所在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论文名称中国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及发展方向选题依据: 理论依据: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积极推进建设完善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在此过程中提出了社会保障社会化的理念,其基本含义是指在政府的倡导、组织、支持和必要的资助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障事务,充分调动各种保障资源。这一理念强调社会保障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而是政府、社会、企业各种组织与个人共同的责任。我国这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思路即社会保障社会化与西方国家所提倡的福利多元化的理念非常接近。两者都反对国家包揽福利,肯定政府与非政府部门共担责任,主张采用多元化和多来源的方法来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在我国社会保障社会化理念的推动下,政府正在逐渐地改变把一切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都包下来的政策,希望把其中的许多方面转移给社会。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的非政府组织也正在开始形成一个独立的部门。各种各样的非政府组织以其自身独有的优势,关注着人类的健康、人们的精神生活的质量、社会的困难群体,也同时关注着人们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许多非政府组织己介入了社会保障领域,参与社会保障事务的治理。非政府组织的灵活性能够为在社会保障体系调整中处于劣势的群体提供弥补性的服务,消除改革可能遇到的阻力。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能够避免仅靠政府机构专职行使社区服务所必然带来的成本增大、效率不高、服务机制难以适应的弊端,推动社会保障的改革。所以,促进非政府组织在提供社会保障方面的作为,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是完善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撑。目的意义:本文通过探讨非政府组织在提供社会保障方面的作用,力图呈现非政府组织的独特社会服务功能。以推动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实现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随着中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以及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的不断提高,政府在提供社会保障方面的能力展现出自身的不足。如何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棘手问题。近些年来,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组织,日益受到广泛的关注。而其普遍致力于自愿地为人民服务的目标,使人们看到了非政府组织辅佐政府更好的提供社会保障的希望。可以预见,随着非政府组织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其在提供社会保障方面的角色必将受到重新的认识。然而,由于非政府组织存在自身发展的局限性,这又要求我们对非政府组织进行合理的改造。只有赋予非政府组织以必要的职权,才能够保证非政府组织充分发挥自己的功能。只有这样,才能够完善政府提供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以及服务质量。良好的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而非政府的发展,是良好社会保障的重要支撑。所以,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使其在提供社会保障发面发挥重要作用,将是政府包括整个社会的必然选择。国内外研究概况:从国内的发展来看:在中国,已经有不少学者对中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其中,杨团教授在中国的社区化社会保障与非营利组织(2000年)一文中对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评估,并指出社会保障要有政府部门和非营利组织的参与以满足公众的需要。王名教授在中国非政府公共部门:清华发展研究报告2003(2004年)一书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光靠政府并不能对人和社会提供充分的保障,非政府组织是必要的补充。风笑天教授在论第三部门与中国社会保障社会化模式的发展(2001年)一文中指非政府组织的参与能够促进中国社会保障社会化的进程。沈洁教授在福利非营利组织在社区福利供给中的作用以日本社区福利为例(2004年)一文中指出,中国在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社会福利社会化”的福利结构转换中,发展居民参与型的福利非政府组织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选择,同时认为对福利非政府组织进行财政支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郑功成教授在中国的贫困问题与NGO扶贫的发展(2002年一文中认为,在扶贫领域政府应与非政府组织相结合。这些研究在表明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中国学者们主要关注的更多的是中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必要性和作用,同时对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可行性也有涉及。但对于中国非政府组织具体怎样参与社会保障,中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现状如何及如何加强中国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中的参与,则缺乏深入的研究。从国外的发展来看:相比于国内,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早已成为国外研究的一个热点话题。西方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历史比较悠久,受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在社会保障制度正式建立的19世纪,非政府组织就在参与社会保障方面获得了迅速发展,并一直持续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资本主义大危机时期。不过这时并没有对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进行专门研究。上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西方国家“福利危机”的出现,西方国家政府发现越来越难以为全体国民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服务;而公民对政府所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在质和量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且对政府单一的服务方式越来越不满。在这种背景下,西方理论界把眼光重新投向了非政府组织。首先是美国经济学家伯顿韦斯布罗德在Toward a Theory of the Voluntary Nonprofit Sector in Three-Sector Economy(1974)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政府/市场失灵理论,为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非政府组织专家莱斯特.M.萨拉蒙在Rethinking Public Management: Third-Party Government and the Changing Forms of Government Action(1981)一文中提出了第三方管理理论,他认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方面各有其优势而形成互补,认为两者应建立起一种合作关系,从而较好地完成福利提供的责任。埃斯平安德森提出了合作主义模式,运用此模式分析国家与社会各种势力进行协作,来共同满足社会保障需要。同时较为盛行的还有福利多元主义,主张社会保障主体的多元化,突出非政府组织的作用。认为政府应当成为社会保障服务的仲裁者与管理者,同时注重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中的参与。这些理念都认为非政府组织可以满足社会保障服务的多元化需求,提高社会保障的供给效率。研究方法、内容:研究方法:1文献分析法:借助于图书馆、书店、互联网平台,大量搜集与农村义务教育相关的专著、期刊杂志、报纸、优秀硕士论文等等。2.理论分析与案例相结合:把书本中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联系起来,分析其问题并提出对策。3.对一些不懂难懂的问题向指导老师请教。内容:随着中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事业,已成为社会治理当中不可逆转的趋势。但是由于非政府组织自身的局限性,在介入社会保障的过程中必然会存在投入资金不足、服务范围狭小等一系列的问题。本文通过探索非政府组织在提供社会保障中的缺陷,希望能够找出非政府组织存在的问题,为今后非政府组织自身的发展及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提出合理的建议。 本文研究内容如下:1.非政府组织的内涵及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1.1非政府组织的定义1.2非政府组织的基本特征1.3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1.4现阶段我国非政府提供社会保障的基本情况2. 中国非政府组织在提供社会保障发面存在的问题2.1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途径有限2.2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保障的范围狭小2.3非政府组织资金获取不足2.4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保障的区域分布不均3. 中国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3.1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3.2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够3.3监督及评估机制不健全3.4自身内部管理不够完善3.5缺乏社会保障方面的专业人才4. 中国非政府组织今后在提供社会保障方面的发展方向4.1建立健全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相关法律规定4.2加强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财税支持力度4.3完善对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监督评估机制4.4规范非政府组织的内部管理4.5广泛吸收社会保障方面的专业人才结语进度安排: 1月10日3月1日 收集资料、调研整理3月2日3月12日 论文开题3月13日4月10日 论文初稿4月11日4月20日 论文二稿4月21日5月10日 论文三稿5月11日6月4日 论文定稿6月5日6月15日 论文答辩6月15日6月20日 论文总结指导教师意见:指导教师: 2010年3 月 5 日文献综述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积极推进建设完善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在此过程中提出了社会保障社会化的理念,其基本含义是指在政府的倡导、组织、支持和必要的资助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障事务,充分调动各种保障资源。这一理念强调社会保障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而是政府、社会、企业各种组织与个人共同的责任。我国这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思路即社会保障社会化与西方国家所提倡的福利多元化的理念非常接近。两者都反对国家包揽福利,肯定政府与非政府部门共担责任,主张采用多元化和多来源的方法来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在我国社会保障社会化理念的推动下,政府正在逐渐地改变把一切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都包下来的政策,希望把其中的许多方面转移给社会。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的非政府组织也正在开始形成一个独立的部门。各种各样的非政府组织以其自身独有的优势,关注着人类的健康、人们的精神生活的质量、社会的困难群体,也同时关注着人们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许多非政府组织己介入了社会保障领域,参与社会保障事务的治理。非政府组织的灵活性能够为在社会保障体系调整中处于劣势的群体提供弥补性的服务,消除改革可能遇到的阻力。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能够避免仅靠政府机构专职行使社区服务所必然带来的成本增大、效率不高、服务机制难以适应的弊端,推动社会保障的改革。所以,促进非政府组织在提供社会保障方面的作为,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是完善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撑。杨团教授在中国的社区化社会保障与非营利组织(2000年)一文中对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评估,并指出社会保障要有政府部门和非营利组织的参与以满足公众的需要。王名教授在中国非政府公共部门:清华发展研究报告2003(2004年)一书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光靠政府并不能对人和社会提供充分的保障,非政府组织是必要的补充。风笑天教授在论第三部门与中国社会保障社会化模式的发展(2001年)一文中指非政府组织的参与能够促进中国社会保障社会化的进程。沈洁教授在福利非营利组织在社区福利供给中的作用以日本社区福利为例(2004年)一文中指出,中国在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社会福利社会化”的福利结构转换中,发展居民参与型的福利非政府组织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选择,同时认为对福利非政府组织进行财政支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郑功成教授在中国的贫困问题与NGO扶贫的发展(2002年一文中认为,在扶贫领域政府应与非政府组织相结合。这些研究在表明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中国学者们主要关注的更多的是中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必要性和作用,同时对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可行性也有涉及。但对于中国非政府组织具体怎样参与社会保障,中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现状如何及如何加强中国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中的参与,则缺乏深入的研究。因此,探究如何是非政府组织更好的参与社会保障,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是我们必须面对和正式的社会问题。翻译文章及外文原文The Role of NGOs in Human SecurityBySarah MichaelWhile the meaning and use of the term NGO have been much debated, this paper makes use of the most commonly accepted understanding of NGOs: as independent development actors existing apart from governments and corporations, operating on a non-profit or not-for-profit basis with an emphasis on voluntarism, and pursuing a mandate of providing development services, undertaking communal development work or advocating on development issues. NGOs can be classified in many ways: on the types of activities they undertake, on their size, on their sectoral focus, or on their sources of funding. Of particular note to the present discussion is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NGOs of different geographic origins, specifically between NGOs from the North and NGOs from the South. Throughout the last several decades, NGOs originating in the North have grown from a small number of post-war relief organisations to a major industry of large, multi-national organisations with relief and development mandates both at home and abroad. Many of these NGOs are operational, meaning that they run their own development projects nationally and internationally. Such groups, originating in the North, but with mandates throughout the South, will be called international NGOs, or INGOS. This subset includes some of the best-known NGOs at work today: CARE, Oxfam, Save the Children. Such NGOs have made a major contribution to human development across the South, particularly in the fields of health and nutrition, education and the environment. They have also played a crucial role in ensuring human security for millions of people during emergency relief situations. This role was illustrated by INGO activities in Mozambique after the country was battered by a succession of cyclones and storms in 2000, in India in 2001 after a major earthquake devastated Gujarat, in the Horn of Africa region during recent drought and political instability, and continues to be demonstrated in Afghanistan today. It is a role which they, as large organisations with direct fundraising links in the North and a proven track record with Northern governments and international bodies, are particularly adept at playing. Until the 1980s, the majority of NGOs at work in the South were international NGOs. More recently, however, local NGOs originating in Southern communities have become a prominent force in development. In countries like India and Brazil, local NGOs now rival their international counterparts in terms of their size, impact and resources. While indigenous NGOs and the forms of organisation on which they are based have existed throughout the developing world since before colonialism, their global rise to prominence has been relatively recent. Changed international approaches to development shifted focus from economic to social development and placed increased importance on the participation of local people in development initiatives. As agents of development, local NGOs with their relative small size, flexibility and access to local expertise, came to be perceived as possessing a comparative advantage over their often inefficient and increasingly bureaucratic governments. These trends opened the doors for a global increase in the number and range of local NGOs active in the developing world. Today, Southern NGOs are key players in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major contributors to development processes within individual countries and continue to experience growth. It is often NGOs and not governments or the United Nations agencies, which are the most prominent advocates of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advocating on behalf of groups including women, children, political activists and AIDS-sufferers. The impact of local NGOs is similarly strong in individual country contexts. In Bangladesh, BRACs health and nutrition program touches over 30 million people, or roughly half of the population of the United Kingdom. The importance of Southern NGOs is likely to continue to grow given the increasing prominence afforded to these groups in donor funding plans. Flows of 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 from the North to the South have declined over recent years, but the proportion being channelled through NGOs is increasing steadily. Consider the current state of aid to Africa, for instance. While total aid receipts on the continent have fallen by more than 20% since 1994, NGOs are increasingly the recipients of the donor funding that does arrive on the continent. In 1999, both the American and Dutch governments decided to channel an increasing proportion of their development aid in Africa away from governments and towards NGOs. In the case of the United States, this policy will result in the greatest proportion of their 700 million dollars of funding for Africa being given to NGOs.As these examples illustrate, both local and international NGOs have come to be experienced, renowned and resourced actors, and key to development processes and planning. These NGOs are instruments of human development and human rights counted on by governments, donor agencies,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millions of people worldwide. In many development sectors they are the main or only providers of regular services. They have also become positioned as among the best-suited actors for ensuring human security for the people they serve. 在人类保障中非政府组织的作用萨拉迈克尔虽然非政府组织这个词的意义和使用,一直备受争议,本文还是使用了对非政府组织最普遍接受的理解:作为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角色,非营利或不以营利为目的经营在自愿基础之上,致力于提供发展服务,承担相应的社区发展任务并呼吁发展。非政府组织可分为很多方面:依据他们从事活动的类型,它们的大小,它们的重点行业,或者它们的资金来源。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讨论主要是不同地理来源非政府组织的区别,特别是来自北方和南方的非政府组织之间。在过去的几十年间,源于北方的非政府组织已经从少数小型战后救济组织发展成重要的产业,在国内外的从事救济和发展任务的大型跨国组织。许多这样的非政府组织使自主经营的,这意味着他们管理自己的国内和国际发展项目。这些团体,起源于北方,但与整个南方的任务一起将被称为国际非政府组织或INGOs。今天这些机构包括一些在工作方面最为知名非政府组织:护理,乐施会,救助儿童会。这些非政府组织已经对整个南方人类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特别是在保健和营养,教育和环境等领域。他们还在紧急救援中为确保千百万人的安全发挥着关键作用。这个角色是由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活动说明的,表现在2000年莫桑比克受飓风和暴雨打击后,在2001年古吉拉特邦被印度大地震摧毁后,在最近非洲之角地区受干旱和政治不稳定的影响中,并在今天继续在阿富汗展示。这是他们的作用,作为大型组织在北部直接筹环节与北方各政府和国际机构维持良好的记录,尤其擅长运作。在80年代之前,在南方工作的大部分非政府组织都是国际非政府组织。然而,最近在南方社会当地非政府组织已经成为促进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在像印度和巴西等国中,当地非政府组织现与他们的国际竞争对手在规模,影响和资源方面竞争。虽然土著非政府组织和他们作为基础的相应形式组织在殖民主义前的整个发展中世界都有存在,然而他们的全球崛起确实最近的事情。国际倾向的变化,已经从以经济发展为重点转移到以当地人民的社会发展为工作内容。作为发展的主体,其相对规模小,灵活性和了解当地的知识,使得非政府组织被认为相对于效率低下和官僚化的政府具有想对的优势。这些趋势打开了非政府组织在数量和活动范围取得全球增长的大门。今天,南方非政府组织是国际化发展的关键角色,个别国家的发展进程中的主要贡献者,并且将继续成长。往往这些非政府组织,而非各国政府或联合国机构,是国际人权的最突出的倡导者,声明是包括妇女,儿童,政治活动家和艾滋病患者群体的代表。当地非政府组织对个别国家的情况的的影响是相同的强烈。在孟加拉国,BRAC的健康和营养工程惠及超过3000万人,或者说是大约一半的联合王国人口。南非政府组织的重要性很可能将继续增长,鉴于越来越突出捐助资金给予这些团体的计划。从北面的官方发展援助流入南方近年来有所下降,但比例正在通过非政府组织渠道正在稳步增加。例如,考虑到对非洲援助的当前状态。而自1994年以来在大陆的总援助收入有超过20的下降,非政府组织则越来越多的把捐助资金投向大陆。到1999年,无论是美国还是荷兰政府都决定把发展捐助的渠道越来越多的放在非洲远离政府的非政府组织。就美国而言,这一政策将导致其用于非洲最大的比例的7亿美元资金考虑给予非政府组织。正如这些例子说明,当地和国际非政府组织都已开始成为富有经验,名誉和资源的角色扮演者,成为发展进程和规划中的关键要素。这些非政府组织是人类发展和人权的支撑组织,对各国政府,捐助机构,国际金融机构和全世界数百万计的人民有重要价值。在许多发展部门,他们都是定期服务的主要或唯一提供者。他们也被定位为确保他们所服务的人类保障的最适合角色。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 目: 中国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及发展方向 摘要 随着中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事业,已成为社会治理当中不可逆转的趋势。但是由于非政府组织自身的局限性,在介入社会保障的过程中必然会存在投入资金不足、服务范围狭小等一系列的问题。本文通过探索非政府组织在提供社会保障中的缺陷,希望能够找出非政府组织存在的问题,为今后非政府组织自身的发展及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提出合理的建议。关键词社会保障;非政府组织;局限性;建议Abstract With the establishment and improvement of modern social security system ,the NGO now participate in social security system more and more, which has became an irreversible trend. However, due to the limitations of NGO, there exist many problems like the lack of fund and the narrowness of service scope. By exploring the flaws of NGO in providing social security, I would like to find out the problems of NGO in related aspects, in order to put forward some helpful suggestions for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and the NGO itself. Key words Social security;NGO;Limitation;Suggestion目 录1.非政府组织的内涵社会保障中的作用11.1非政府组织的定义11.2非政府组织的基本特征11.3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11.4现阶段我国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保障的基本情况22.中国非政府组织在提供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22.1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途径有限22.2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范围狭小32.3非政府组织资金获取不足32.4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保障的区域分布不均43.中国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43.1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43.2政策支持力度不够43.3监督及评估机制不健全53.4自身内部管理不够完善53.5缺乏社会保障方面的专业人才64.中国非政府组织今后在提供社会保障方面的发展方向64.1建立健全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相关法律规定64.2加强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财税支持力度74.3完善对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监督评估机制74.4规范非政府组织的内部管理74.5广泛吸收社会保障方面的专业人才85结语81.非政府组织的内涵社会保障中的作用1.1非政府组织的定义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简称为NGO,也被称为非营利组织、民间组织、第三部门等。是指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致力于服务社会公益的社会机构。它是与政府、营利组织相对应的社会组织,是社会成员之间基于共同志趣或爱好组成的社会组织。其基本宗旨是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致力于解决各类社会问题,比如开展互助、互益性生产、救济等活动。1.2非政府组织的基本特征美国著名学者萨拉蒙教授提出,非政府组织具有五个基本特征,即组织性、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这一提法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组织性,指经过合法注册,具有成文的章程制度,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和人员等。组织性决定了非政府组织的活动是规范的、有计划的,同时受到相应的监督。非政府性,指其以民间形式存在,在体制上独立于政府之外。民间性体现在它们是其成员为了表达、维护自身的利益或社会公益而自愿组织起来的社会组织。非营利性,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得进行利润分配。非营利性主要体现在组织获取的利润必须用于其所从事的事业,不得再起成员之间进行分红。自治性,具有独立的决策和行动能力,能够进行自我管理。自治性体现在非政府组织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自己的事业,不受外界的强制性约束。志愿性,指成员的参加和资源的集中不是强制性的,而是自愿和志愿性的。志愿性体现在其成员的自愿参与,以及提供劳务的无偿性。1.3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作为独立于政府和企业的第三部门,非政府组织在提供社会保障方面的作用,更多的时候是作为一种辅助力量而存在。由于其自身的社会性,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非政府组织有利于扩大就业渠道, 维护社会稳定。非政府组织不仅能为解决就业牵线搭桥,而且非政府组织自身工作的开展也需要人员参与,可以创造出众多就业机会, 从而缓解各国的就业压力。第二, 非政府组织可扩充社会保障资金来源, 对社会保障金的使用发挥了监督作用。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提供,不仅可以使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多元化,从而缓解社会保障资金短缺的状况。而且,非政府组织作为独立于政府、企业的社会组织,能够对各级政府的社会保障资金给予体制外的监管, 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第三, 非政府组织是整合社会力量的主要载体,为民众参与社会保障搭建了重要平台。在一定意义上,非政府组织既是实践社会保障的重要力量, 也为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障提供了活动的平台, 是政府实现社会保障的重要辅助力量。第四, 非政府组织关注弱势群体, 能够满足社会底层却中的基本需求。非政府组织作为草根组织机构,能够切实的深入民间。从社会底层和社会弱势层面开展社会救助、福利服务等工作, 改善了弱势群体的生存环境, 保障其最低的生活要求。 第五, 非政府组织能够满足多元化的社会保障服务要求。经济水平的提高,促成了社会阶层的分化,从而出现了对社会保障的不同诉求。政府由于其服务范围的广泛和提供服务的统一性,难以满足社会各阶层的需要,而非政府组织的灵活性,可以有效的弥补这一缺陷。第六, 非政府组织可以提高社会保障的供给效率与服务质量, 降低成本。社会保障如果单纯由政府来承担, 难以避免官僚主义弊端所带来的侵害,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地下。而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可以创造出竞争的环境,达到提高效率和质量的目的。1.4现阶段我国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保障的基本情况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非政府组织得到快速的发展,客观上为其在社会保障方面发挥作用奠定了基础。同时,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各类新问题不断突出。在社会保障方面,着重表现在除了对物质满足的需求外,人们要求更高层次的精神满足,以及社会保障资源公平分配。在这些方面,仅仅依靠政府部门是远远不够的。而非政府组织以其特有的优势,在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尽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中已经体现出了一定程度的参与,并在现实中显现出其独特的功能,涌现出了一些成功的实例。然而,由于政府对其支持力度不够,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再加上非政府组织自身存在的局限性,致使中国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参与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其功能远未得到充分发挥。相比与国外,中国非政府组织想要真正发挥自己在提供社会保障方面的功能,还需要作出很大的努力。2.中国非政府组织在提供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国非政府组织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社会保障的提供,并在这个体系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外界环境的限制以及自身方面的原因,非政府组织在提供社会保障中的参与途径、参与程度依然非常有限。具体而言,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途径有限从理论上讲,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途径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通过在政府机构任职、直接提供社会保障服务、参加会议、发起活动、参加听证会、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方式直接参与社会保障;也可以通过向政府建言献策、私人接触、举办学术会议,出版杂志、借助新闻媒介、借助国际力量等方式间接参与社会保障。但目前中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途径非常有限。主要包括:通过参选人大代表和推选政协委员参与社会保障相关政策的制订;通过信访、申诉和举报等合法途径参与社会保障政策的制订或政策实施情况的反馈;和人大代表、政府官员、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等进行私人接触,向他们表达自身的意见和主张。前两条途径虽然存在,但较难实现,而第三条途径又往往很难达到目的。并且在现有的这几条途径中,也大多是非政府组织中的成员以个人身份参与的,较难以组织的声音出现。这主要是由于中国政策参与的具体制度尚未完善、没有形成健全的参与机制和程序,同时与“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也有关,“官本位”思想使得社会保障相关部门对于非政府组织的建议和意见等常常不重视,有时甚至搁置不理,更没有积极主动去拓宽让非政府组织参与进来的途径,这也影响了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兴趣,不少非政府组织都对参与社会保障政策的制订、实施与反馈、对参与监督政府行为比较冷漠。2.2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范围狭小当前中国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中的参与,主要集中在资金的筹集、社会服务的提供等方面,而未参与到政策的制定以及制度的完善和管理方面。所以说,中国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中的参与,仅仅局限于表层服务的提供以及相应的运营,而没有深入到整个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当中去。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非政府组织并没有参与社会保障政策的制订、修改或评估,仅有的一点也只是提供一些书面建议而已;中国非政府组织也没有参与检查监督社会保障的实施情况以及参与处理社会保障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事务包括有关争议的解决等;中国非政府组织更没有参与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没有为自己积极参与社会保障争取法律上的支持。与国外相比,中国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中的参与还停留在低层次,没能真正在这个体制当中发挥自身应有的重要作用,其参与范围是相当狭小的。2.3非政府组织资金获取不足一般看来,非政府组织主要有三大资金来源:一是政府的投入,二是会费及服务收费,三是社会捐赠。这三大来源,在不同的国家比例有所不同,但一般以非政府组织自主筹资为主。具体到中国来说,由于受相关政策的限制,中国非政府组织的筹资能力普遍不足,缺乏充足的资金支持其参与社会保障活动。从总体上讲,中国非政府组织的筹资理念还不够专业,筹资方式也不够灵活,筹资渠道尚不广阔。中国大多数非政府组织的筹资现状都不乐观,据资料统计,几乎90%以上的中国非政府组织每年支出额在50万以下,只有不到2%的非政府组织年支出规模在100万以上。16资金的短缺,是非政府组织在参与社会保障中的突出问题,这直接制约了非政府组织的进一步发展,阻碍了其更好的发挥自身的功能。中国的非政府组织要想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就必须努力提高其筹资能力。2.4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保障的区域分布不均作为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一般来说,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非政府组织的的数量越是庞大,其组织也比较完善。这就决定了非政府组织不会像政府一样遍布各地,为社会提供统一均衡的服务,其必然因地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到我国而言,东南沿海地区经济水平较高,相应的其非政府组织数量较多,组织发展也比较完善;而西北地区,由于其经济水平较低,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相应的也比较滞后。在这种情况下,非政府组织提供的社会保障资源必然在不同的地区分配不均。在东南沿海地区,社会保障中非政府组织参与程度较高,且提供的服务主要集中在更高层次精神生活的满足方面;而在西北地区,社会保障中非政府组织的参与水平则较低,且集中在物质生活的满足方面。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保障的区域分布不均,是由其发展的特性所决定的,这也决定了非政府组织很难成为社会保障提供的主导力量。3.中国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在现有的社会发展阶段,中国非政府组织在参与社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这其中,既含有政治经济体制的原因,也包括社会环境的制约,更存在其自身发展的不足。总的来说,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3.1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完善,必须在健全的法律体系下完成。而其在参与社会保障的过程当中,由于涉及诸多的利益主体,更需要相对详细法律法规的管理。然而在我国既有的法律体系中,关于非政府组织的部分可以说是少之又少,这直接限制了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中的参与。一方面,有关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不健全、操作性不强。对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管理虽然有综合性法律规范,但缺乏纲领性的基本法律。同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程度低, 使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法律依据不配套,许多具体活动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二是立法层次不高,可适用法律的范围较窄。在我国对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更多的是依靠大量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 甚至领导人的讲话来进行, 而非明确的法律规范。这就造成了对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有很大的随意性,缺乏理性预期。由于法律不健全,我国非政府组织的行政合法性和社会合法性受到质疑, 面临着来自政府与社会的双重合法性危机, 因而限制了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保障发挥应有的作用。3.2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主要体现在缺乏对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给予相关的优惠财税政策。在现有的财税体制下,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保障既缺乏应有的积极性,也会因沉重的资金负担而力不从心,从而限制了非政府组织向社会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一般说来,非政府组织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三大渠道:政府支持、服务收费、社会捐赠。在任何一个国家,政府机构和公共部门都是非政府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并且政府的作用力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在不断扩大。从非政府组织收入的结构上来看,中国非政府组织与英、美、法等国非政府组织从政府方面所获的支持是近似的,或是说是相差不多的,美国非政府组织费用的30.5%来自政府部门,英国的这一数字是40%,法国的这一数字是60%,中国的这一数字是53%。然而,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由于中国非政府组织的规模很小,实际上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财政支持是十分有限的,与西方发达国家对非政府组织庞大的财政补贴相比可以说微乎其微。另一个突出问题是关于非政府组织的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非政府组织税收立法的层次不高,非政府组织的主体地位不突出,对非政府组织与企业组织的活动限定不明,对捐赠人的法律制度性鼓励不足等。3.3监督及评估机制不健全在我国现有的政治体制下,社会力量被置于政治力量之下。非政府组织的社会活动,可以说受到政府的严格管理,然而这种严格的管理却并不意味着是合理完善的。政府虽然监督着非政府组织的运行,但并没有对其作出良好的引导和管理,从而在无形当中阻碍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致使非政府组织在参与社会保障的过程当中活动无序,作用有限。一方面,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督机制不健全。许多地方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管理没有提上相应日程,机构、经费、人员都没落实,甚至连专职工作人员也没有,根本无法对非政府组织进行较好的监督。此外,有些政府虽然建立了对非政府组织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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