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OS传感器项目建筑工程计划_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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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泓域/CMOS传感器项目建筑工程计划CMOS传感器项目建筑工程计划xxx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 公司简介4一、 基本信息4二、 公司简介4三、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5第二章 建筑工程计划7一、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相关规定7二、 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管理12三、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26四、 国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31五、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32六、 装配化装修体系39七、 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和原则46八、 装配式建筑特征及实施模式48九、 竣工决算报批54十、 竣工决算编制55十一、 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57十二、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58第三章 项目背景分析64一、 产业环境分析64二、 全球半导体及集成电路行业67三、 必要性分析69第四章 进度计划71一、 项目进度安排71二、 项目实施保障措施72第五章 投资估算73一、 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73二、 建设投资估算73三、 建设期利息75四、 流动资金76五、 项目总投资78六、 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79第一章 公司简介一、 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谢xx3、注册资本:118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5-6-207、营业期限:2015-6-20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 公司简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是实现经济、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既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外在要求,也是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内在需求;既是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战略需要。遵循“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回馈社会、实现价值共享,致力于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三大责任的有机统一。公司把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管理机制作为社会责任管理推进工作的基础,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着手,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社会责任管理机制。公司不断建设和完善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企业专项行动,推广适合企业需求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中的应用,业通过信息化提高效率和效益。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培育产业链,打造创新链,提升价值链,促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三、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表格题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资产总额9049.667239.736787.24负债总额5171.594137.273878.69股东权益合计3878.073102.462908.55表格题目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43838.0835070.4632878.56营业利润7483.345986.675612.51利润总额6965.165572.135223.87净利润5223.874074.623761.1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23.874074.623761.19第二章 建筑工程计划一、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5日通过了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部分条款与工程造价管理密切相关。(二)关于工期争议的解决1、开工日期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0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2、实际竣工日期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3、顺延工期争议解决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后同意工期顺延或者承包人提出合理抗辩的除外。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三)关于工程量及价款争议的解决1、工程量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2、工程计价标准及方法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结算工程价款。3、工程价款利息争议解决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工程价款结算争议解决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5、工程质量保证金争议解决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2年。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90日后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90日后起满2年。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6、无效合同的价款结算争议解决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关于咨询意见及争议鉴定1、咨询意见效力当事人在诉讼前共同委托有关机构、人员对建设工程造价出具咨询意见,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不认可该咨询意见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受该咨询意见约束的除外。2、已达成协议后请求鉴定的处理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达成协议,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3、施工合同争议鉴定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当事人经释明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二、 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管理(一)施工准备阶段合同管理1、发包人主要义务(1)发包人应及时完成施工场地的征用、移民、拆迁工作,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范围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2)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范围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地下管线资料包括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的埋设位置,以及地下水文、地质等资料。发包人应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3)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4)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和监理人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交底。2、承包人主要义务(1)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核对发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并进一步收集相关的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等资料。(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审批。(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专门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4)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以及为开始施工准备所需的临时工程和必要的设施,满足开工要求。(5)承包人依据监理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以及合同中对工程精度的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将施工控制网点的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6)承包人施工准备工作满足开工条件后,应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申请开工。(二)施工阶段合同管理1、施工质量管理(1)承包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质量规范和操作规程。(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3)对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向监理人报送要求发包人交货的日期计划。发包人应按照监理人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商定的交货日期,向承包人提交材料和工程设备,并在到货7日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在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保管和施工现场内的二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4)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承包人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正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经监理人检查质量合格或监理人未按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返工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2、施工安全管理(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授权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监督、检查承包人安全工作的实施,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监理人审批。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4)合同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已包含在相关工作的合同价格中,承包人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商定或确定方式予以补偿。(5)工程事故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6)承包人对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7)发包人应负责赔偿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以及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3、施工进度管理(1)合同进度计划需要修订的,承包人应将修订的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监理人也可向承包人发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后报监理人审批(2)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延误,承包人有权获得工期顺延和(或)费用加利润补偿。具体包括增加合同工作内容。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提供图纸延误。(3)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情况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4)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时,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5)因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责任暂停施工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4、工程款支付管理(1)合同价格和费用。签约合同价是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也即中标价。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及专业工程的金额。2)合同价格。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价款调整、通过索赔应予补偿的金额。合同价格也是承包人完成全部承包工作后的工程结算价格。3)费用。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合同条款中的费用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施工阶段处理变更或索赔时,确定应支付承包人补偿的款额;二是按照合同责任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开支。(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日内进行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监理人对数量有异议或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监理人单方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作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3)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进度付款申请单内容包括截至本次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变更金额;索赔金额。本次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本次扣减的质量保证金。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4)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日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5)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日内,将应付进度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5、变更管理(1)变更范围。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2)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出的图纸和文件,经检查认为其中存在属于变更范围的情形,如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增加工作内容、工程的位置或尺寸发生变化等,可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书面变更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变更建议后的14日内作出变更指示。经研究后确认不存在变更的,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承包人。(3)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及其他方面,提出可能降低合同价格、缩短工期或者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合理化建议书的内容应包括建议工作的详细说明、进度计划和效益以及与其他工作的协调等,并附必要的设计文件。监理人与发包人协商是否采纳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果使发包人获得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运行效益等实际利益,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4)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日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详细开列变更工作的价格组成及其依据,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说明和有关图纸。变更工作如果影响工期,承包人应提出调整工期的具体细节。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日内,根据合同约定的估价原则,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5)变更估价原则。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题目,采用该子目的单价计算变更费用。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6、索赔管理(1)承包人索赔。1)承包人根据合同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时,应按规定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承包人应在引起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日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的28日内,向监理人递交正式的索赔通知书,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审查索赔通知书的内容、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日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的28日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合同争议解决。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承包人索赔原因及可补偿内容见。(2)发包人索赔。1)发包人的索赔包括承包人应承担责任的赔偿扣款和缺陷责任期的延长。索赔事件发生后,监理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详细说明发包人有权得到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细节和依据。2)监理人应通过协商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在协商基础上确定索赔金额和缺陷责任期延长的时间。承包人的赔偿款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也可以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三)竣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合同管理1、竣工验收(1)除专用条款约定由发包人负责试运行的情况外,承包人应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进行修复,并按照缺陷原因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费用。(2)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承包人已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及检验和验收,并符合合同要求。2)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3)已按监理人要求编制了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及相应施工计划。4)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3)监理人认为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日内通知承包人。监理人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日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4)竣工验收合格的,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日内,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并应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5)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未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情况除外。2、竣工结算(1)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付款申请单应说明竣工结算的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2)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后的14日内完成核查,将核定的合同价格和结算尾款金额提交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日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3)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日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应加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果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发包人可出具竣工付款申请单中承包人已同意部分的临时付款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条款处理。3、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是措施工承包单位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可由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与工程保修期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缺陷责任期实质上是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一个期限,而工程保修期是承包双方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保修期限。缺陷责任期不能等同于工程保修期。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缺陷责任期届满后14日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意味着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竣工和缺陷修复义务。4、最终结清(1)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缺陷责任期内的索赔、工程质量保证金应返还的余额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抵减发包人损失时,承包人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2)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14日内,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日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具体意见,视为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已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监理人提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3)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14日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还应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承包人对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三、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一)发包人一般义务(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发出承包人开始工作通知。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工作条件的,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提前7日向承包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工期自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计算。(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及进场施工条件,并明确与承包人的交接界面。(4)办理证件和批件。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发包人应按时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的有关设计、施工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5)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专用合同条款对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有约定的,从其约定。(6)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7)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二)承包人一般义务(1)遵守法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依法纳税。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合同约定作出的指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合同约定的工程设备和承包人文件,以及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4)对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以及工程的完备性负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编制设计、施工的组织和实施计划,并对所有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以及全部工程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10)其他义务。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三)违约情形(1)发包人违约情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2)承包人违约情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承包人违约。1)承包人的设计、承包人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约定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3)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4)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5)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6)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的7)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复。8)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9)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undefined四、 国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在国外,有代表性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主要有英国BREEAM评价体系、美国LEED评价体系和日本CASBEE评价体系。(一)英国BREEAM评价体系1、BREEAM评价体系的目标BREEAM评价体系的目标是减少建筑物的环境影响,通过设置得分等级对设计、建造及建筑维护阶段的最优者进行认证与奖励。为了易于被理解和接受,BREEAM采用一个相当透明、开放和比较简单的评估架构。所有的“评估条款”分别归类于不同的环境表现,这样根据实践情况变化对BREEAM进行修改时,可以较为容易地增减评估条款。被评估的建筑若满足或达到某一评估标准的要求,就会获得一定分数,所有分数累加得到最后分数,BREEAM根据建筑获得的最后分数给予“通过(paSS)、良好(gOOd)优秀(verygOOd)优异(excellent)杰出OutStanding)“五个级别评定。最后,由BREEAM给予评估建筑正式的“评定资格”。(二)美国LEED评价体系为了通过创造和实施广为认可的标准、工具和建筑物性能表现评估标准,实现定义和度量可持续发展建筑“绿色”程度的目标,美国绿色建筑协会(USGBC)于1995年发起编写了能源与环境设计先锋。在借鉴英国BREEAM评价体系和加拿大建筑环境性能评价准则BEPAC的基础上,形成了LEED评价体系。1、LEED评价体系内容LEED创立之初,仅仅面向新建筑和楼字改造工程(LEED-NC)随着体系的不断完善,逐渐发展为包括六种彼此关联但又有不同侧重的评价标准。2、LED评价体系特点LEED是一个民间、基于共识、市场推动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该评价体系所建议的节能环保原则及相关措施都是基于目前市场上成熟的技术应用,同时也尽量在依靠传统实践和提倡新兴概念之间取得一个良好的平衡。undefined五、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国际上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称为PC(precaStcOncrete)建筑。根据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是指“建筑的结构系统由混凝土部件构成的装配式建筑”。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基本特征包括:一是结构预制构件是混凝土材料,二是建筑中结构系统、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和内装系统的部品部件是预制集成的。(一)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特点和结构类型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特点与传统现浇混凝土建筑相比,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有以下特点。(1)提升建筑质量和性能。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并不是单纯地将工艺从工地现场现浇变为工厂预制,而是对建筑体系和运作方式的变革,使建筑质量和性能得到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构件质量及精度大幅度提高,二是现场施工质量易于有效控制。(2)节省劳动力、改善劳动条件。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节省劳动力主要取决于预制率大小、生产工艺自动化程度和连接节点设计。预制率高、自动化程度高和安装节点简单的工程,可节省劳动力50%以上。此外,装配式建筑把很多繁杂的现场作业转移到工厂进行,高处或高空作业转移到平地进行,风吹日晒雨淋的室外作业转移到工厂车间进行,使得建筑工人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得到大幅度改善。(3)提高生产和施工效率。装配式建筑是一种集约生产方式。首先,预制构件可实现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从而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其次,预制构件可在准确位置设置预留孔洞及预埋件,在施工现场易于利用可靠的连接技术,将预制构件与已有建筑构件进行有效连接,机械化水平高、劳动强度低。最后,预制构件不仅可减少施工现场作业,而且可实现多工序同步一体化施工,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4)节约建材,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能有效地节约材料,减少模具材料消耗,材料利用率高,特别是减少木材消耗;预制构件表面光洁平整,可以取消找平层和抹灰层;工地不用满搭脚手架,可以减少脚手架材料消耗;装配式建筑的精细化和集成化有助于降低各个环节如围护、保温、装饰等环节的材料与能源消耗,集约化装饰会大量节约材料,材料的节约自然会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量。同时,装配式建筑会大幅度减少工地建筑垃圾及混凝土现浇量,从而减少工地养护用水和冲洗混凝土罐车的污水排放。工厂化生产容易实现对E水、废料的控制和再生利用。当然,由于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目前尚处于发展初期,规模效应尚未完全发挥出来,与现浇混凝土建筑相比,成本偏高。2、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类型(1)按照建筑结构中主要预制承重构件连接方式的整体性能不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可分为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和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两种类型。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是预制混凝土构件通过可靠方式进行连接并与现场后浇混凝土、水泥基灌浆料形成整体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以“湿连接”为主要连接方式,是目前常用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类型。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是指预制混凝土构件靠“干式工法连接”,即螺栓连接或焊接形式的装配式建筑。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整体性和抗侧向作用的能力相对不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干式工法连接”的节点和接缝的研究尚不充分,暂不适用于高层建筑。但其具有构件制作简单、安装便利、工期短、成本低等优点。国外许多低层和多层建筑均采用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2)按照建筑结构中预制混凝土应用部位不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可分为三类: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现浇结构,外围护墙、内隔墙、楼板、楼梯等采用预制构件;部分竖向承重构件及外围护墙、内隔墙、楼板、楼梯等采用预制构件;全部竖向承重构件、水平构件和非结构构件均采用预制构件。这三种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预制率由低到高,施工难度逐渐增加,是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发展的过程。目前三种方式都有应用,第一种方式从结构设计、受力和施工角度来说,与现浇结构最接近(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形式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抵抗竖向及水平荷载的基本单元主要为框架和剪力墙,这些基本单元及其变体组成了各种结构体系:从结构形式上可分为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等。1、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预制剪力墙结构的受力构件主要是板构件,作为承重结构是剪力墙墙板,作为受弯构件则是楼板。许多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的生产线生产的是混凝土板构件。现场装配施工则以吊装就位为主,吊装后再进行预制构件之间的连接构造处理。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的全部或部分剪力墙采用预制墙板,构件之间拼缝采用湿式连接结构性能与现浇结构基本一致。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基本的组成构件为墙、梁、板等。一般情况下,楼板与屋面采用叠合楼板,墙为预制墙体,墙端部的暗柱及梁墙节点采用现浇。装面整体式剪力墙结构中,关键技术在于剪力墙构件之间的接缝连接形式。预制墙体竖向接缝基本采用后浇混凝土区段连接,墙板水平钢筋在后浇段内锚固或者搭接;预制墙体水平接缝是装装配式建筑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体系的核心构造,目前较多采用后浇混凝土圈梁或水平后浇带连接,墙枢竖向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和浆锚搭接连接等方式。剪力墙结构比框架结构刚度大,空间整体性好,水平荷载下的结构位移小,房屋适用高度较大。历次地震中,剪力墙结构都表现出良好的抗震性能,震害较轻。剪力墙结构比较适合高层住宅及公寓,房间内不会出现梁柱棱角、整体美观,且综合造价较低。但剪力墙结构也有自重大、空间分隔固定、建筑空间布置不灵活等缺点。2、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为全部或部分框架梁、柱采用预制构件构建成的结构体系。一般情况下,楼板利屋面采用叠合楼板,柱可以预制也可以现浇,梁一般采用叠合梁,与叠合楼面一起进行浇筑,梁柱节点采用现浇。装配式框架结构主要受力构件是柱、梁及楼板,墙体均为分隔墙,是非承重构件。根据位置和功能要求不同,有自承重内(隔)墙板和保温外墙板,这些构件需在专用生产线进行生产或通过更换模具进行不同类别构件生产。框架梁、柱吊装完成后,再进行连接构造处理,墙板、楼板依次组装。柱的受力纵筋采用套筒灌浆技术进行连接,主要做法分为两种:一是节点区域预制,这种做法是将框架结构施工中最为复杂的节点部分在工厂进行预制,避免节点区各个方向钢筋交叉避让问题,但要求预制构件精度较高,且预制构件尺寸比较大,运输困难;二是梁、柱分别预制为线性构件,节点区域现浇,这种做法的预制构件非常规整,但节点区域钢筋交叉现象比较严重,也是最为关键的环节,考虑目前我国构件制作工厂和施工单位的技术水平,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CJ1-2014)推荐了这种做法,此利做法的结构被称为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连接节点简单,结构构件的连接可靠且容易得到保证;同时,结合外墙板、内墙板即预制楼板或预制叠合板应用,预制率可达到很高水平。其框架结构平面布置灵活,造价较低,主要应用于多层工业厂房、仓库、停车场、商场、办公楼、医院、学校等低层和多层建筑,最大适用高度低于剪力墙结构和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住宅中也可采用框架结构,但由于柱断面较大,常常会凸出墙面外,影响感观及家具布置。框架结构自重轻,整体性好,通过合理设计做成延性框架,有较好的抗震能力。框架结构抗侧刚度小,水平荷载下的结构位移较大,易引起非结构构件的破坏,如填充墙、装修等出现裂缝或破坏。因此,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宜采用有良好变形能力的填充墙体,且建筑高度有着严格限制。3、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为全部或部分框架梁、柱采用预制构件和现浇混凝土剪力墙构建成的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整体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基本的组成构件为墙、柱、梁、板等。一般情况下,楼盖采用叠合楼板,柱可以预制也可以现浇,墙为现浇墙体,梁柱节点采用现浇。框架一现浇剪力墙结构是把框架和剪力墙两种结构组合在一起形成的结构体系,建筑的竖向荷载由框架和剪力墙共同承担,而水平作用主要由抗侧刚度较大的剪力墙承担。装配式框架一现浇剪力墙结构体系兼有框架结构和剪力墙结构的特点,这种体系的优点是适用度高,剪力墙和框架布置灵活,易实现大空间,抗震性能好,框架部分的装配化程度较高,可广泛适用于居住建筑、商业建筑、办公建筑、工业化厂房等。主要缺点是现场同时存在预制和现浇两种作业方式,施工组织和管理复杂,效率不高。六、 装配化装修体系装配化装修主要是指采用干式工法,将工厂生产的内装部品、设备管线等在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装修方式。(一)装配化装修的特点及优越性1、装配化装修的特点与传统装修相比,装配化装修具有以下特点。(1)干式工法装配。干式工法不需要采用传统的装修方式,如不需要采用以石膏腻子找平、砂浆找平、砂浆粘接等湿作业的找平与连接方式,而是通过锚栓、支托、结构胶粘等方式实现可靠支撑构造和连接构造,是加速装修工业化进程的装配工艺。(2)管线与结构分离。这是一种将设备与管线设置在结构系统之外的方式。在装配式装修中,设备管线系统填充在装配式空间六个面与支撑结构之间的空腔中。(3)部品集成定制。部品集成定制是强调装配式装修本身就是定制化装修,通过现场放线测量、采集数据,进行容错分析与归尺处理后,工厂按照每个装修面来生产各种标准与非标部品部件,从而实现施工现场不动一刀一锯,避免二次加工。2、装配化装修的优越性采用装配化装修技术具有以下优越性。(1)可以促进从材料时代到部品时代的跨越。部品是通过工业化制造技术,将传统的装修主材、辅料和零配件等进行集成加工而成的,是在装修材料基础上的深度集成与装配工艺的升华。将以往单分散的装修材料,以工业化手段融合、混合、结合、复合为集成化、模数化、标准化的模块构造,以满足施工干式工法、快速支撑、快速连接、快速拼装的要求。构成部品的元素从大至小依次是部品、部件、配件。部品是指将多种配套的部件或复合产品以工业化技术集成的功能单元。部件是指具备独立使用功能、满足特定需求的组装成部品的单一产品。配件则是匹配部件的不能再拆分的最小单位功能体。(2)干式工法至少能带来四方面好处:一是彻底规避不必要的技术间歇,可缩短装修工期;二是从源头上杜绝湿作业带来的开裂、脱落、漏水等质量通病;三是摒弃贴砖、刷漆等传统手艺,替代为技能相对通用化、更容易培训的装配工艺,摆脱传统手艺人青黄不接的窘境;四是有利于翻新维护,简单工具即可快速实现维修,重置率高,翻新成本低。(3)管线与结构分离至少有三方面好处:一是有利于建筑主体结构长寿化,不会因为每十年轮回的装修对墙体结构剔凿与修复;二是管线与结构分离,可以降低结构拆分和管线预埋的难度,降低结构建造成本;三是可让设备管线系统与装修成为一个完整的使用功能体系,翻新改造成本更低。(4)工业化生产的方式有效解决了施工生产的尺寸误差和模数接口问题,且实现了装修部品之间的系统集成和规模化、大批量定制。通过现场放线测量、采集数据,进行容错分析与归尺处理后,工厂按照每个装修面来生产各种标准与非标部品部件。在提高制造精度与装配效率的同时,杜绝现场二次加工,有利于减少现场废料,且在更大程度上从源头避免了噪声、粉尘、垃圾等环境污染。(二)装配化装修室内部品体系及其技术装配化装修室内部品可分为装配式墙面部品、装配式地面部品、装配式吊顶部品、套装门窗部品、集成厨房部品、集成卫生间部品、收纳类家具部品、智能化家居部品、装配式设备管线部品。1、装配式墙面部品体系及其技术(1)隔墙体系的核心在于采用装配式技术快速进行室内空间分隔,在不影响承重结构的前提下,快速搭建、交付、使用,为自饰面墙板建立支撑载体。轻质隔墙体系中支撑部件由轻钢龙骨构成,分别为天地龙骨、竖向龙骨、横向龙骨。连接部件则由胀塞、自攻螺钉、工字形铝型材组成,分别用于龙骨与结构墙、龙骨与龙骨、墙板与墙板之间的连接。轻钢龙骨隔墙的空腔内可以填充隔音棉。(2)自饰面墙板体系是在既有平整墙、轻钢龙骨隔墙或者不平整结构墙等墙面基层上,采用干式工法现场组合安装而成的集成化墙面。自饰面墙板体系由自饰面墙板构成,是装配式墙面部品最外层的装饰面层。2、装配式地面部品体系及其技术装配式地面部品体系由架空地面体系与地板体系构成。它是在规避抹灰湿作业的前提下,实现地板下部空间的管线敷设、支撑、找平和地面装饰。自饰面地面体系是在架空地面的基础上,采用干式工法现场组合安装而成的集成化地面。装配式地面部品在材质上应具有承载力大、耐久性好、整体性好的特点,在结构上能大幅减轻楼板荷载,在施工上易于运输、快速安装、可逆装配等。装配式地面部品体系中,支撑部件由支撑模块和地脚螺栓组成,连接部件由模块连接扣、锰钢C形卡和工字形铝型材组成,分别用于模块间连接保护板以及模块之间饰面板之间的连接。架空模块内部可进一步集成PR-ET采暖管,实现地面采暖功能。模块之上采用木地板或自饰面底面板饰面。3、装配式吊顶部品体系及其技术对于居室顶面,由于用户审美习惯和消费心理,尚不能广泛应用A级耐火等级、快速安装且没有拼缝的模块化部品。在厨卫空间,已有成熟体系的装配式吊顶解决方案。当墙面为装配式墙面部品且空间开间小于4、宜采用无龙骨吊筋的装配方式。这种装配方式是通过几字形铝型材搭接自饰面吊顶板,吊顶板之间使用上字形铝型材进行连接,施工过程中完全免去吊杆吊件,无粉尘、无噪声、快速装配,不用预留检修口,在使用上具有快速拆装、易于打理、易于翻新等特点。5、套装门窗部品体系及其技术集成门窗部品实际上是集成门扇、窗套、垭口三类部品的统称。通过采集数据,进行容错分析与归尺处理后,工厂按照相应尺寸来生产各种标准与非标准门窗部品,再由装配工人进行现场组合安装,精确的生产尺寸避免了现场裁切,从而有效避免了噪声、粉尘、垃圾等问题。6、集成厨房部品体系及其技术集成厨房是地面、吊顶、墙面、橱柜、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部品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集成式厨房要具备厨房的基本功能,即洗涤、操作、烹饪、储放,根据基本的操作流程,将这四项功能相互配合,形成高效、合理的布局形式。它将其主要产品根据性能、尺寸、使用年限相匹配的原则集成到厨房空间,根据不同的用户需求,形成多样化组合模式。集成厨房应更加突出节约空间,表面易于清洁,排烟高效,墙面色彩丰富、耐油污、减少接缝、易打理等特点。7、集成卫生间部品体系及其技术集成卫生间部品是由防水防潮构造、排风换气构造、地面构造、墙面构造、吊顶构造及陶瓷洁具、电器、功用五金件构成的。其中,最为突出的是防水防潮构造,主要由整体防水底盘、PE防水防潮隔膜和止水构造三部分组成。整体卫浴是一种固化规格、固化部品的卫浴,是集成卫浴的一种特殊形式。而集成卫浴范围更大,除具有整体卫浴所有特点外,突出呈现尺寸、规格、形状、颜色、材质的高度定制化特征。8、收纳类家具部品体系及其技术收纳类家具是指各种用来存放物品的柜类家具,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收藏和整理衣物、饰品、书籍等所必需的一种家具。按照存放物品的不同,收纳家具主要分为衣柜、床头柜、书柜装饰柜、餐边柜、客厅柜及其他组合柜等。集成收纳家具部品则是通过标准化设计,再由工厂按照尺寸进行精准加工生产,最终在现场组合安装,从而在保证材料环保性的同时,规避了现场裁切时可能产生的粉尘、噪声等污染。9、智能化家居部品体系及其技术智能化家居通过物联网技术将家中的各种设备连接到一起,提供家电控制、照明控制、窗帘控制、电话远程控制、室内外遥控、防盗报警、环境监测、暖通控制、红外转发及定时控制等多种功能和手段。与普通家居相比,智能化家居不仅具有传统的居住功能,也兼备网络通信、信息家电、设备自动化,集系统、结构、服务、管理为一体的居住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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