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公司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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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目 录目 录21 总 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21.4 工作原则21.5 与其他预案的关系32风险与资源分析32.1风险分析32.2 资源分析63地震灾害分级74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84.1应急组织机构84.2工作职责94.2.1应急指挥中心职责94.2.2应急办职责94.2.3专业管理部门104.2.4应急抢修中心115 预防与预警125.1 预警分级125.2 预警监测135.3 预警发布与行动145.4 预警调整与解除156 应急响应与处置156.1 应急响应启动156.2 信息报告176.3 响应程序206.4 应急结束236.5 信息发布236.6 后期处置237 应急保障247.1 资料准备247.2 应急队伍247.3 应急物资与装备267.4 通信与信息267.5 经费保障277.6 应急培训277.7 预案演练277.8 其它措施278 地震现场应急工作指导意见279 附则289.1 预案备案289.2 维护和更新289.3 制定与解释289.4 实施时间28附件1 地震应急工作流程图29附件2 地震初始信息报告流程图30附件3 地震应急信息报告流程图31附件4 预警通知单32附件5 预警期间行动信息快速报告单34附件6 应急响应通知单35附件7 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快速报告单37附件8 初始信息报告单38附件9 地震应急信息报告单40附件10 政府及上级部门应急联系清单45附件11 公司应急部门相关人员联系清单1附件12 县、所级单位主要应急物资配置标准3附件13 地震应急个人装备和救援工具配置标准5附件14 地震应急工作快报模版7附件15 电网设施防震加固措施的建议9附件16 地震普及知识11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地震灾害应急预案1 总 则1.1 编制目的为做好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地震引发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防震指挥协调及处置能力,保证抢险救灾工作有序开展,避免人身伤亡,最大限度恢复电力供应、减少财产损失,结合实际制定本专项应急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961号)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电监会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09年)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规定(Q/CSG210003-20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预案与演练管理办法(Q/CSG210002-20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预警与响应管理办法(Q/CSG210001-20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省防震减灾条例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电网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电网公司应急物资与装备管理实施细则Q/CSG-YNPG210003-2014电网公司应急队伍管理实施细则Q/CSG-YNPG210004-2014电网公司应急指挥平台管理实施细则Q/CSG-YNPG210002-2014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所属各单位应对地震灾害的应急工作。1.4 工作原则1.4.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地震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以应急工作为主的原则,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抗震应急综合处置能力。同时,要特别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员工及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全网员工队伍的基础作用,为应急抢险创造安全的环境,确保应急抢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1.4.2充分准备,科学应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预案要求,提前做好地震应急事故准备工作,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同时抓紧完善预案和应急措施,并建立相应的应急抢险队伍,配置相应的应急物资。采用先进管理理念和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优势,提升应急抢险能力。1.4.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发生地震后,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恢复电力供应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统一协调的原则建立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积极配合政府职能机构组织的防震抢险,按照地震等级、工作重点、工作时段分级应对,加强公司部门之间的配合,提高对防止地震灾害的指挥和协调的能力,快速反应、协同应对。1.4.4确保重点,有序处置在发生局部电网瓦解或更严重的大面积停电时,要快速反应,首先考虑恢复电力供应。要在尽快掌握灾情的前提下,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依据与政府应急机构共同确定的保障重点,在一定时间内,按照轻重缓急,统筹资源调配,兼顾救援和抢修,优先恢复城市供电,启动应急发电设备确保应急救援用的需求,有序开展应急处置。1.4.5依托政府,属地为主地震应急工作要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抗震应急队伍建设,与各级政府建立紧密的协调联动机制,充分依托政府的组织优势、信息优势、社会公众力量以及公司的资源优势,及时获取地震监测预报信息,做好震灾预防、紧急救援和恢复重建三大主要工作。1.5 与其他预案的关系1.5.1 与政府预案的关系本预案配合省人民政府地震应急预案的指挥、协调行动。1.5.2 与公司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关系本预案为公司应急管理体系专项子预案,遵循电网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原则编制。地震可能导致电网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或电力供应中断等情况的发生,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启动包括电网公司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电网公司人身事故应急预案、电网公司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电网公司电网事故应急预案、电网公司电力供应应急预案等相关专项应急预案。1.5.3与上下级预案的关系本预案应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衔接和配合;同时,应按本预案及事故发生单位的地震专项应急预案、相关现场处置方案进行联合处置,由本预案指挥、协调下级相关应急预案的应急处置工作。2风险与资源分析2.1风险分析2.1.1省地震带分布情况地区分为十大地震带,分别为:1.安宁河则木河地震带,2.小江地震带,3.马边大关地震带,4.通海石屏地震带,5.南华楚雄地震带,6.木里盐源地震带,7.中甸大理地震带,8.腾冲龙陵地震带,9.澜沧耿马地震带,10.思茅普洱地震带。十大地震带烈度都在6度以上,90%以上大于7度。地震可能导致以下风险:电力生产建(构)筑物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电网电力设备、输电线路等供电设施故障或损毁,造成电网事故,引发大面积停电或电力供应中断事件。省地震与6级以上地震分布图、地震烈度区划图见下图:图2.1省地震与6级以上地震分布图图2.2地震烈度区划图2.1.2抗震薄弱环节类 别薄弱环节电网设施1、处于地震断裂带范围内,并且属于公司年度重要风险和重点管控的电网设施和配电网设施;2、按照1978抗震设防标准设计建设的建筑物;3、抗震设防标准建设低于所在地地震烈度的设施;4、抗震评估达不到设防标准的设施;5、变电站、线路位于城中村的设施;6、站内未进行加固处理的主设备;7、主变各侧套管和变电站站用变;8、普通硅质瓷柱式互感器、避雷器、隔离开关、断路器等设备;9、水泥杆架设的线路;10、同时处于地震带和地质灾害带上的输变电设施;11、调度大楼及通讯机房供电设施。工作、生活设施1、处于地震断裂带上的工作、生活设施;2、抗震设防标准建设低于所在地地震烈度的设施;3、抗震评估达不到设防标准的设施;4、未配置逃生装置的调度值班室、运行值班室;5、未进行抗震加固的物资仓库,货架等设施。2.1.3地震重要保障场所保障原则:保电力调度、保指挥系统、保应急救援现场、保通讯、保交通运输。序号重要保障场所1电力调度大楼(省、市)2省委、省政府办公楼3省地震局4省军区5省公安厅6省公安消防总队7武警省总队8武警省森林总队9省公安边防总队10各大医院11省电信大楼12省移动大楼13省联通大楼14省交通厅15机场16电气化铁路17加油站、输油管道2.1.4地震现场主要保供电区域序号重要保供电区域1政府现场应急指挥部2灾民集中安置点3主要医院4涉及应急救灾工作的重要用户(如:水、电、油、气供应、航空、交通运输生产场所)5敏感用户6政府明确的其他保供电区域2.2 资源分析2.2.1 应急力量2.2.1.1内部应急力量(1)各单位以生产运行系统为主体的应急抢修队伍和专家。(2)电网内技术力量雄厚、装备先进的施工基建单位,可作为灵活调动的救援队伍。(3)公司系统各单位运行、检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保卫人员、新闻宣传人员等。(4)公司应急抢修中心相关人员。2.2.1.2外部应急力量(1)各单位所在地公安、消防、武警、部队、医疗单位。(2)设备制造厂家、物资供应商及其技术服务人员。(3)具有相应施工、设计资质的外协单位和队伍。(4)可利用的其它企事业单位人力和物力资源。2.2.2 物资和装备资源(1)公司系统基本应急物资:包括一次、二次设备、线路设备、试验装置、通信装备、交通工具、起重机械、抢险车辆、维修工具、照明装置、救护装备、个人防护用品、急救物品、生活保障物资等。(2)公司系统特殊储备的应急物资:主要包括110kV及以上备用变压器、220kV及以上备用断路器、110kV及以上快速组装塔、应急发电(机)车、移动应急指挥车、卫星通信电话等。(3)通过与地方政府、有关企业的物资保障部门进行协调可资利用的各种物资和装备。3地震灾害分级根据地震灾害对电网、设备和电力供应的影响程度,将地震突发事件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具体条件如下:灾害等级初判指标(震级)分级标准一般地区人口稠密地区特殊地区人员死亡(含失踪)损失特别重大7.0级以上6.5级以上300人及以上造成公司特别重大直接经济损失,或设备损失、负荷损失、用户减供任一达到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试行)定义的特大事故等级标准。重大6.5-6.9级6.0-6.4级50-299人造成公司严重直接经济损失,或设备损失、负荷损失、用户减供任一达到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试行)定义的重大事故等级标准。较大5.5-6.4级5.5-5.9级10-49人造成公司较重直接经济损失,或设备损失、负荷损失、用户减供任一达到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试行)定义的较大事故等级标准。一般5.0-5.4级4.5-5.4级10人以下造成公司一定直接经济损失,或设备损失、负荷损失、用户减供任一达到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试行)定义的一般事故等级标准。4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4.1应急组织机构公司成立应急指挥中心,并下设应急办。各分子公司、地区供电局、县级供电局必须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具体组织结构如图4.1所示:图4.1 应急组织机构图4.1.1应急指挥中心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组成。总指挥由本单位行政正职担任,副总指挥由其他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担任。4.1.2应急办公室各级应急办设置在安监部,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组成。(1)公司应急办主任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主任担任,成员由专业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担任。(2)其他各级单位应急办主任由副总工或安监部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安监、设备、行政、系统运行、营销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4.1.3应急抢修中心公司应急抢修中心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和成员组成,挂靠送变电工程公司,主要负责承担主网输变电设备应急抢修任务。4.1.4应急状态下成立的临时机构、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后,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应急预案或会议决议在事发单位成立应急工作组、现场协调组或现场指挥部;、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后,应急指挥中心下属专业管理部门根据应急预案或会议决议在事发单位成立应急工作组、现场协调组或现场指挥部。(1)应急工作组为应急指挥提供辅助决策,落实应急指挥中心决议和部署,组织开展应急处置。(2)现场协调组代表应急指挥中心在现场行使指导协调职权。(3)现场指挥部代表应急指挥中心在现场行使应急指挥职权。4.2工作职责4.2.1应急指挥中心职责1日常状态下,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作为应急管理最高领导、决策机构。职责如下:(1)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2)接受政府部门及上级单位有关应急工作的领导。(3)确保应急资金的投入和人力物力保障。(4)决定公司应急管理重大事项。2突发事件发生前后,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作为应急指挥最高决策、指挥机构。职责如下:(1)决定公司红色、橙色预警和级、级应急响应的启动、调整和终止。(2)统筹调配公司系统内的资金、人力、物力资源,确保应急处置所需资源保障。(3)指挥公司红色、橙色预警和级、级应急响应下的应急处置工作。(4)决定其他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重大事项。4.2.2应急办职责1日常状态下,公司应急办作为应急综合管理机构,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应急管理的工作要求,定期汇总、上报信息。(2)组织制定应急管理制度、标准。(3)组织公司总体预案编制,指导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开展预案管理工作。(4)组织开展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维护,确保平台正常运转。(5)督促、指导和检查公司系统应急队伍建设、培训、演练、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与管理等日常工作。2突发事件发生前后,公司应急办作为协调机构,职责如下:(1)召集相关方进行会商,收集突发事件初始信息,初判突发事件级别及应急响应启动的级别。(2)决定公司黄色、蓝色预警及级、级应急响应的启动、调整和终止,协调各专业管理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召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会议并提出建议。(4)传达、督促落实应急指挥中心命令,协调相关专业管理部门进行应急处置。(5)督促、检查、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6)收集汇总分析应急信息,为应急指挥中心决策提供支持。(7)指定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突发事件应急信息。(8)完成总指挥、副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4.2.3专业管理部门4.2.3.1共有职责(1)在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2)接受应急办的监督和指导,配合其他专业管理部门做好应急管理工作;(3)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和指挥下开展红色、橙色预警行动和级、级应急响应处置工作。(4)组织开展公司黄色、蓝色预警行动和级、级应急响应处置工作,调配管辖范围内的资源。)(5)组织制定应急队伍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定额标准,并督促落实;(6)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到位,指导下级单位或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各类应急资源的投入;(7)组织开展应急指挥平台的运行、维护;(8)汇总分析应急信息,报送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及上级专业管理部门,同时抄送应急办成员。4.2.3.2专有职责(1)安监部门,负责督促指导下级单位按要求进行应急管理,协调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人身事故应急管理工作。(2)行政部门,负责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突发群体事件等应急管理工作。(3)财务部门,负责应急资金落实和使用的管理工作。(4)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应急培训工作。(5)营销部门,负责电力供应等应急管理工作。(6)生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地震应急管理工作。(7)物资部门,负责应急物资的规范管理工作。(8)信息部门,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工作。(9)系统运行部门,负责电网事故、通信安全应急管理工作。(10)其他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4.2.4应急抢修中心1.日常工作中的主要职责(1)按照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相关要求,编制应急抢修作业规范、应急资源日常管理等标准,并按标准开展应急日常管理及应急资源管理。(2)每年定期编制应急抢修中心年度日常运作费用预算,并按公司应急抢修布点管理原则及物资配置原则,编制应急物资配置预算。(3)通过组织应急抢修人员参与施工、运检等工作,不断提高应急抢修人员的业务技能。(4)根据应急抢修中心相关制度及电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下达的计划,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工作。(5)在公司统一安排下,为部分变电作业力量薄弱的供电局提供变电预试定检服务及其它变电检修服务。(6)根据需要为公司提供输变电专业技术及现场技能工作需求服务。2.应急状态下的主要职责发生自然灾害及电网主网设备(110kV及以上)发生事故或发现重大紧急缺陷时,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组织相关应急资源(施工、运检、直升机巡检、线材加工、物资供应等),高效、快速、可靠地完成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输变电设备事故抢修及消缺工作。5 预防与预警5.1 预警分级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将地震分为临震预报、地震短期预报、地震中期预报、地震长期预报,其中:地震临震预报,是指人民政府发布的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地震预报;地震短期预报,是指人民政府发布的对3个月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地震预报;地震中期预报,是指人民政府发布的对未来一二年内可能发生地震的地域和强度的地震预报;地震长期预报,是指人民政府发布的对未来10年内可能发生地震的地域的地震预报。根据地震预报管理条例规定,只有国务院、省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直辖市人民政府才有权限发布地震预报;同时由于地震预报的复杂性,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中尚未对地震预警进行明确的分级,对于地震长期预报和地震中期预报,作为电网建设及改造的依据之一,本预案只作为持续关注对象,根据人民政府发布的预报要求采取相应行动;本预案只针对地震短期预报和地震临震预报,根据人民政府预报地震破坏等级将分为四级进行预警: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5.1.1 地震红色预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地震红色预警:(1)市级以上政府发布在电网管辖区域可能发生7.0级以上地震的地震短期预报和地震临震预报。(2)公司系统各单位防震组织机构发布了红色地震预警,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参照确定的防震应急预警。5.1.2地震橙色预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地震橙色预警:(1)市级以上政府发布在电网管辖区域可能发生6.5-7.0(不含6.5)级地震的地震短期预报和地震临震预报。(2)公司系统各单位防震组织机构发布了橙色防震预警,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参照确定的防震应急预警。5.1.3地震黄色预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地震黄色预警: (1)市级以上政府发布在电网管辖区域可能发生6.0-6.5(不含6.0)级地震的地震短期预报和地震临震预报。(2)公司系统各单位防震组织机构发布了黄色防震预警,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参照确定的防震应急预警。5.1.4地震蓝色预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地震蓝色预警: (1)市级以上政府发布在电网管辖区域可能发生5.0-6.0级地震的地震短期预报和地震临震预报。(2)公司系统各单位防震组织机构发布了蓝色防震预警,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参照确定的防震应急预警。5.2 预警监测5.2.1 公司系统各级应急办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地震风险监测工作,及时通过文件、电视、电台、网站、电话、传真等渠道获取最新地震信息,并通过电话、EMS/SCADA 系统获取即时电网运行信息。监测的重点包括:(1)最新地震预警信息。(2)即时电网运行信息。5.2.2 在风险监测中,各级应急办应通过多种方式获取预警支持信息,一般包括以下方式:(1)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地震预警信息;(2)通过风险监测和风险分析获得的数据;(3)上级应急办公室向下传达的地震预警信息;(4)下级应急办公室或生产现场上报的地震预警信息。5.2.3 公司系统各级应急办在获取预警支持信息后,应当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专家进行会商,对地震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5.3 预警发布与行动5.3.1预警信息报告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发布任一级别预警后,应将预警通知情况报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或防灾办公室。任何人员未经授权,均不得对外传播或散布接触到的预警支持信息和预警信息。5.3.2 预警发布5.3.2.1参考政府防震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公司应急办公室综合分析评估,确定预警等级或提请应急指挥中心确定预警等级。5.3.2.2黄色预警、蓝色预警由公司安全监管部按照附件4格式编制,由公司应急办主任签发后发布;达到橙色、红色预警时,由应急办组织相关专业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商,确定预警级别为橙色、红色后,应急办按照附件4格式编写,由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签发或授权副总指挥签发。达不到公司预警级别的预警支持信息,由应急办将预警信息转发可能受影响的单位。5.3.2.3发布预警时,应明确预警的类型、级别、响应范围和公开程度(或保密要求)、预警概要及预防措施及工作要求,并通过“预警发布(调整)单”(具体格式见附件4)发布预警信息。5.3.2.4发布预警后,应急办应通过公文、传真、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将预警尽快传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在应急指挥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发布。5.3.2.5预警发布后,响应范围内的各单位应立即按预案要求开展预警响应行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消除或减轻威胁,减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并及时将行动情况反馈至发布预警的专业管理部门。5.3.3 预警行动5.3.3.1预警发布后,预警响应范围内的单位和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和应对措施:(1)发布预警后,应紧急做好相关区域内员工安全防护、救援保障和撤离措施;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因优先落实紧急撤离措施;(2)梳理准备应急物资、装备,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其中橙色及以上预警应确保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处于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状态,调动应急发电车(机)到必要位置;(3)必要时调度提前进行应急调度指挥,调整系统运行方式,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4)建立、检测应急信息渠道,建立备用电网调度通信机制,以保障应急指挥、调度指挥畅通无阻。5.3.3.2预警发布后,公司应急办应加强预警监测,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做好预警变化管理工作;预警响应范围内的供电单位应急办应每日定期向公司应急办汇报预警行动情况,直至预警解除,其中黄色和蓝色预警期间,一日一报,每日16时30分汇报上一日至当日16时的信息。红色和橙色预警期间,一日两报,每日7时30分和16时30分分别汇报截止7时和16时的信息;预警行动情况使用附件5填写上报。5.4 预警调整与解除5.4.1 预警调整预警发布后,公司应急办应对震情发展趋势持续关注,根据获取预警支持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提出预警级别与范围调整相关建议。通过填写预警发布(调整)单发布。其中,涉及红色、橙色预警的调整均应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授权副总指挥签发批准,黄色和蓝色预警之间的调整由公司应急办主任或授权副主任签发批准。5.4.2 预警解除预警信息发布后在未启动应急响应前地震威胁已解除的,由应急办结合实际组织会商、研判,提请应急办发布预警解除通知单;其中地震黄色、蓝色预警由应急办主任或授权副主任批准解除,红色、橙色地震预警提请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解除。预警信息发布后若启动防震应急响应,预警阶段自动结束,不再发布预警解除信息。6 应急响应与处置6.1 应急响应启动6.1.1响应分级及处置主体公司系统的地震应急响应按照事件级别和响应范围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级响应、级响应、级响应和级响应。地震应急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6.1.1.1 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地震级响应,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在上级单位及政府的指导和安排下,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1)按照地震灾害分级,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突发事件时。(2)市级及以上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发布了级防震应急响应,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参照其确定的防震应急响应。6.1.1.2 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地震级响应,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1)按照地震灾害分级,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地震突发事件时。(2)市级及以上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发布了级防震应急响应,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参照其确定的防震应急响应。6.1.1.3 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地震级响应,灾区所在供电局在公司及当地政府的指导和安排下,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支持相关地震应急工作的开展:(1)按照地震灾害分级,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较大地震突发事件时。(2)市级及以上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发布了级防震应急响应,由公司应急办参照其确定的防震应急响应。6.1.1.4 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地震级响应,由灾区所在供电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公司应急指挥办根据受灾情况协助开展相关地震应急工作:(1)按照地震灾害分级,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一般地震突发事件时。(2)市级及以上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发布了级防震应急响应,由公司应急办参照其确定的防震应急响应。6.1.2先期处置6.1.2.1地震发生后,各地现场管理部门应及时清点掌握系统内人员伤亡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开展自救互救。6.1.2.2地震发生后,事发单位应按公司地震现场应急工作指导手册的要求尽快准确调查了解灾情,并及时汇报相关信息。6.1.2.3尽快与事发政府建立联动关系,及时了解政府供电和支援需求并组织实施。6.1.2.4公司系统运行部及灾区供电单位调度应第一时间按照现场处置方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做好方式调整,隔离故障,最大限度的控制事态发展;灾区供电单位设备部、市场部应尽快组织排查,掌握设备受损信息和用户影响信息。6.1.2.5发生6级及以上地震,公司各有关单位应立即进入战备状态,震中单位、区域联动单位按照公司应急预案要求迅速组织相关力量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应急抢险人员、物资、车辆随时处于待命状态。6.1.3应急响应启动及发布公司应急办研判符合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时,对于级、级响应,由应急办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确定启动、级响应的,报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授权副总指挥批准,启动相应级别响应。对于级、级响应,由应急办组织会商后由公司应急办主任或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启动对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各级供电单位启动响应的应及时报送公司应急办备案。应急响应启动单见附件6。6.1.4 应急响应区域联动原则根据多年地震应急经验特规定地震应急区域联动原则如下:(1)当某区域内发生6.0级以下地震时,以地震发生地供电局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相关工作,地震发生地供电局可根据应急情况向公司报告并申请给予应急资源的支援。(2)当某区域发生超过6.0级以上地震时,公司应急办应主动了解震区相关情况,并就近安排支援单位赴震区支援救援和抢险。送变电工程公司应在2小时内调集抢险人员和物资待命。(3)当某区域发生超过6.5级(不含)以上地震时,应急联动支援单位无需接到任何指令均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及时了解通往灾区交通条件等情况,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及时联系公司应急办并迅速派出先遣队赶赴灾区支援救援和抢险。送变电工程公司应在2小时内调集抢险人员和物资,并按公司应急办安排出动相应抢险队伍赴震区开展抢险支援。具体分工如下:昆明(玉溪、曲靖、楚雄),昭通(曲靖、昆明),玉溪(昆明、红河、普洱),红河(玉溪、普洱),普洱(红河、玉溪),迪庆(丽江、大理),丽江(大理、楚雄),大理(丽江、楚雄、昆明),楚雄(昆明、大理),曲靖(昆明、昭通、红河),怒江(大理、丽江),保山(大理、临沧、德宏),德宏(保山、临沧、瑞丽),临沧(保山、普洱、大理),版纳(普洱),文山(红河、曲靖),瑞丽(德宏、保山、临沧)。(注:括号外为受灾单位,括号内为联动单位。)6.2 信息报告6.2.1 应急值班电话应急办总值班室电话:(0871)6301110063012823电话:(0871)63012208 63165246传真:(0871)631741131刘 艾(安监部应急协调管理科应急管理专责)手机:1390885131101张 弋(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手机:158088537002孙光云(安监部应急协调管理科科长)手机:137591770112高峥勇(办公室秘书科科长)手机:139871167303杨勇(安监部副主任)手机:133204466683骆东(办公室副主任)手机:13608715042注:公司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日常工作联系可直接拨打总值班室值班电话,特殊情况下按此表所列人员顺序联系工作。相关应急联系方式见附件10、11。6.2.2 地震初始信息地震初始信息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2)设备跳闸或受损的情况、范围、经初步判断的严重程度;(3)电力设施和设备、建构筑物受损情况、部位、严重程度;(4)伤亡人员的人数、受伤部位、严重程度、典型症状;(5)受困人员的人数、受困情况;(6)灾害发生单位(部门)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7)灾害报告单位(部门)、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6.2.3 地震初始信息报告6.2.3.1受灾单位应急办在一般及以上级别地震灾害发生后15分钟内将地震三要素逐级口头汇报至公司应急办。公司应急办也可根据及时掌握的情况尽快向事发单位通报相关信息。6.2.3.2一般及以上级别地震灾害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在30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方式报送设备跳闸等基本情况。2小时内电话或短信报送人身伤亡情况、电网设备跳闸及恢复情况、电力设施、设备损坏情况。4小时内书面报送人身伤亡情况、电网设备跳闸及恢复情况,电力设施设备损坏情况,负荷损失情况,建构筑物损坏情况,目前采取的措施及工作计划等。公司应急办负责汇总相关信息并向网公司及政府相关单位或部门报告。6.2.3.3公司系统负有地震初始信息报告职责的单位(部门)在报告地震初始信息时,应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6.2.4 地震应急信息地震应急信息是指在地震应急响应过程中,与地震和地震应急响应有关的数据和信息,一般包括地震最新概况、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应急资源调度情况、下一步应急工作部署等内容。(1)地震最新概况,包括“设备、设施受损情况”、“事故预期发展情况”、“人员伤亡、受困、失踪情况”。(2)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包括已开展的应急处置行动、已取得的应急成果、当前主要应急处置工作和政府部门的参与情况。(3)应急资源调度情况,包括应急人员调动情况、应急物资调配情况和应急资源需求情况。(4)下一步应急工作部署,包括应急处置进展情况预估和应急处置行动计划。(5)地震应急信息报告的通用格式见附件9,在地震应急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中,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具体需要选择其中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或者自行增加需要的内容。6.2.5 地震应急信息报告6.2.5.1 报告内容地震灾害应急响应信息是指在地震灾害应急响应过程中,与地震灾害和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有关的数据和信息,一般包括:(1)地震灾害最新概况:地震灾害当前态势;地震灾害已经造成的影响情况。(2)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已开展的应急处置行动;已取得的应急成果;当前主要应急处置工作;政府部门的参与情况。(3)应急资源调度情况:应急人员调动情况;应急物资调配情况;应急资源需求情况。(4)下一步应急工作部署:应急处置进展情况预估;应急处置行动计划。6.2.5.2地震应急工作快报(1)公司启动、级应急响应,地震发生地单位应急办于每日7:30和16:30前向公司应急办报送地震应急工作快报。公司启动、级应急响应,地震发生地单位应急办于每日16:30前向公司应急办报送地震应急工作快报。(2)地震发生地单位启动了应急响应,但省公司未启动应急响应的,各单位应急办在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期间,要在每日16:30前向公司应急工作组报送地震应急工作快报。地震应急工作快报模版见附件14。(注:工作快报报送时间与原现场工作指导手册不一致,为与网公司预案承接,请照本预案要求执行。)6.2.5.3灾害影响快报响应启动单位应急办在应急期间要及时收集统计突发地震灾害影响电网设施受灾损失情况,相关情况随同地震应急工作快报向公司应急办报送。省调负责收集主网及受灾单位电网运行信息,及时向公司应急办提供电网异常运行信息。6.3 响应程序各级单位在启动应急响应,确定级别时,应综合考虑事件级别、应急处置能力、社会影响及政府关注程度等因素。各级单位判定应急响应级别的关系可参考如下图所示(特殊情况除外)。 突发事件单位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南方电网公司级级级级电网公司级、级、级、级公司相关二级单位级、级、级、级公司相关三级单位级、级、级、级(具体响应级别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调整。)6.3.1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当灾害发展趋势发生变化时,应急办根据地震灾害初始信息,从事件级别、应急资源匹配程度、社会影响、政府关注程度四方面综合判断,决定响应级别变更或提请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批准应急响应级别的变更。6.3.2应急处置措施6.3.2.1 行动要求(1)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按照平战结合原则,提前部署和准备;(2)应急处置应以保障人身安全、力求迅速、讲究章法、科学应对为前提;(3)信息传递至关重要,务必做到纵向、横向联系畅通,上下对称,数据准确统一;原则上各级地震信息统一由各级应急办出口。(4)受灾单位是应急抢险的实施主体,支援单位是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注重内部力量与外部力量之间的协同配合,确保目标一致,任务明确;(5)处置程序所有关键环节的人员储备按照AB角的原则考虑安排,确保岗位工作不间断;(6)应急支援应遵循就近分片相互联动原则。6.3.2.2 、级响应(1)应急办立即根据事件性质提请总指挥召集指挥中心成员、应急办成员、相关专业管理部门人员到位,组织召开应急指挥中心紧急会议,并明确以下内容:通报地震灾害初始信息;商议处置地震灾害的初步措施;明确信息报送与发布、应急值班、应急物资及应急队伍保障等相关要求; 按照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及相关工作组,如:调度指挥系统、信息工作组、故障巡查及抢修组、保供电组、物资保障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安全巡查组、资产理赔组等,明确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为应急指挥提供辅助决策,落实应急指挥中心决议和部署,组织开展应急处置。(2)应急办根据会议决议起草指挥令文件,经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授权副总指挥批准,发布指挥令,部署应急处置相关工作。(3)应急指挥。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处置,级响应总指挥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担任,级响应总指挥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副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指定的分管领导担任,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派驻现场工作组指挥协调应急工作。受灾单位应急指挥机构迅速到位,并与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立沟通渠道。(4)资源调配。受灾单位积极组织抢险队伍和力量,必要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提出申请,由公司应急办协调网内外力量给予支援。(5)抢险救灾。受灾单位组织抢险工作的实施,公司应急办负责与事发单位保持通讯联系,收集应急响应信息,对事态发展和影响及时进行分析和评估,按需组织召开会议通报应急响应信息、制定抢险措施、调配资源或求助政府救援力量支援、调整应急处置工作部署等,直至应急结束。必要时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派驻现场工作组到事发单位,指挥、协调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公司应急办负责抢险救灾相关协调工作,包括参援队伍、救灾物资的安排及抢险工作协调等,其它部门按照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开展工作。(6)信息发布。响应启动后,应急办将相关信息经应急指挥中心批准后向政府及上级单位相关部门报告。明确新闻发言人,统一制定对外新闻发布口径及原则。(7)应急值班。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及应急办成员按照值班计划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其他成员各自在岗位或电话值班,密切监控灾害发展及电网实时运行情况。(8)响应期间日常工作:24小时应急值班;密切跟踪地震情况,及时掌握应急救援、保供电、设备抢修、电网恢复等信息,按时编制地震应急工作快报;向政府及网公司按时上报相关应急工作信息;做好舆情监督,适时发布新闻报道;根据情况组织调配应急物资。6.3.2.2 、级响应(1)公司应急办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听取受灾单位情况汇报,商议处置地震灾害的初步措施;讨论是否派员进驻现场工作组,协调安排相关应急事宜。明确信息报送与发布、应急值班、应急物资及应急队伍保障等相关要求。(2)应急指挥。公司应急办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派驻现场指挥协调和专业技术人员。受灾单位应急指挥应迅速到位,并与公司应急工作组建立沟通渠道。(3)资源调配。受灾单位积极组织抢险队伍和力量,必要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提出申请,由公司应急办协调网内外力量给予支援。(4)抢险救灾。受灾单位组织抢险工作的实施,公司应急办与事发单位保持通讯联系,收集应急响应信息,对事态发展和影响及时进行分析和评估,视实际情况组织召开会议通报灾情和抢修复电情况,直至应急结束。根据灾情发展情况,必要时公司应急办派驻现场工作组到事发单位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5)信息发布。响应启动后,应急办将相关信息经应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向政府及上级单位相关部门报告。(6)应急值班。公司应急办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密切监控灾害发展及电网实时运行情况。(7)响应期间日常工作:24小时应急值班;密切跟踪地震情况,及时掌握应急救援、保供电、设备抢修、电网恢复等信息,按时编制地震应急工作快报;向政府及网公司按时上报相关应急工作信息;做好舆情监督,适时发布新闻报道;根据情况组织调配应急物资。6.4 应急结束发生以下任一条件时,结合抢险救灾进展和电网实际情况,参照网公司应急响应结束流程,解除应急响应。(1)地震威胁基本消除,主网保持稳定,灾情基本控制,无新增损失;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及用户停电数降至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试行)中定义的一般事故标准以下;(2)接收到政府地震应急指挥机构结束应急响应的通知。6.4.1 、级应急响应结束公司应急办研判后向应急指挥中心提出结束、级应急响应的建议,并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由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授权副总指挥签发应急响应结束通知单(附件6)。6.4.2 、级应急响应结束。公司应急办研判后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确定结束相应级应急响应后,由应急办主任签发应急响应结束通知单(附件6)。6.5 信息发布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应急办公室负责地震信息的对外发布,地震信息发布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和批准,保证发布信息的一致性,避免出现矛盾信息。地震信息发布流程及要求如下:(1)在一般和较大地震发生后或者地震级和级应急响应过程中,需要对外发布地震初始信息的,须经下属单位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由下属单位应急办公室组织对外发布。(2)在重大和特别重大地震发生后或者地震级和级应急响应过程中,需要对外发布地震初始信息的,须经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由公司应急办公室组织对外发布。(3)公司及下属各单位指定的突发事件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准确发布地震信息。同时,公司办公室负责协调、配合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4)公司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及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散布)地震信息或发表对地震的评论。6.6 后期处置后期处置系指应急响应结束后,各单位根据各级应急指挥中心或防灾办要求开展的工作,主要包括:6.6.1 检查消缺(1)对防震设施、输变电设备进行全面巡查,发现缺陷及时处理。(2)对受损设备、设施进行修复维护工作。(3)根据物资、材料、备品备件的消耗情况,适时补充。6.6.2 技术改造对修复工作中由于设计与实际不符或周边环境变化引发的共性问题,应制定技术改造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实施。6.6.3受损评估及保险理赔清点人员、电网、设备设施、构建筑物等受损(伤)情况,评估受损价值,并组织专业人员对受损情况进行技术分析,纳入事件应急总结。评估的结果按照公司保险理赔相关要求执行。6.6.4总结与评估(1)应急响应结束后,启动应急响应的各有关单位要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各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对突发事件预防、应急保障、预警与响应、恢复与重建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总结,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并形成报告提交至上级单位应急办。(2)发生重、特大或造成重大影响的灾害时,由公司应急办在处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发生一般、较大或造成较大影响的灾害时,由各单位在处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分析、总结、制定整改提升计划并督促落实。(3)应急办各相关成员部门应根据评估结果,督促完成整改措施的闭环落实;对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予以修订,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7 应急保障7.1 资料准备各级、各单位应在各级应急指挥中心将必备图表(区域主、配网地理接线图、区域电网一次接线图、道路交通图、应急指挥中心组织机构图、应急物资清册及记录、应急队伍清册及记录、通信录、重要客户统计表、物资供应商应急联系通信录等图表)提前整理成册,数量应不少于10份,每年2月份以前根据本年度电网规划,将各类图表更新一次。应在不同地点备有电子和纸质文档,以便不时之需。7.2 应急队伍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负责督促下属各单位组建地震应急抢险队伍,公司下属各单位应与当地的政府地震管理部门、部队、设备制造厂家等建立协作关系。7.2.1 地震灾害应急抢险队伍建设7.2.1.1公司级电网应急抢险队伍公司级电网应急抢险队伍以送变电公司、通信分公司、电力研究院、电力监理等单位人员组成,具体如下:(1)电网应急抢险队伍设队长1名,由各单位的领导担任;副队长2名,由具有电网抢修经验的管理人员当任;队员数量根据单位的规模、人员、岗位和应急抢险需求等确定。(2)电网应急抢险队伍的人员配置送变电公司电网应急抢险队伍人员规模不低于100人。通信分公司的电网应急抢险队伍人员规模不低于30人;曲靖、红河、大理通信所的电网应急抢险队伍人员不少于15人,其他通信所人员不少于5人。监理公司的电网应急抢险队伍人员规模不低于30人。电力研究院的电网应急抢险队伍人员规模不低于30人。(3)电网应急抢险队伍可按照专业、管辖范围分为多个应急小组,每个应急小组可以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组员根据具体抢险情况确定。7.2.1.2供电单位级电网应急抢险队伍公司下属各供电单位应按照下述要求分别建立本单位的电网应急抢险队伍。(1)电网应急抢险队伍设队长1名,由各单位的领导担任,副队长2名,由具有电网抢修经验的管理人员当任;队员数量根据单位的规模、人员、岗位等确定。(2)电网应急抢险队伍的人员配置:昆明供电局、大理供电局、红河供电局、曲靖供电局、昭通供电局和普洱供电局的电网应急抢险队伍人员规模不低于100人。玉溪供电局、临沧供电局、版纳供电局和楚雄供电局的电网应急抢险队伍人员规模不低于50人。文山供电局、保山供电局、德宏供电局、迪庆供电局、怒江供电局和丽江供电局的电网应急抢险队伍人员规模不低于20人。(3)电网应急抢险队伍可按照专业、管辖范围分为多个应急小组,应急小组的人员,每个应急小组可以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组员根据具体抢修情况确定。7.2.1.3 县级供电单位级电网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各供电局负责组建县级供电单位的电网应急抢修险队伍。7.2.1.4电网应急抢险队伍装备配置电网应急抢修队伍装备配置由各单位根据承担的电网应急抢险任务进行配置,配置至少包括防护用品、抢修工器具、通信设备、车辆、生活保障用品等。应急装备的数量按照满足初期应急抢险的需求配置。7.2.2 地震灾害应急抢险队伍的培训和演练7.2.2.1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应急队伍进行培训,培训课时每年不少于20个课时。每年组织本单位应急队伍至少进行一次不少于3天的封闭拉练。7.2.2.2公司要组织各应急抢险队伍开展不定期有针对性的培训,每两年组织一次全公司的应急演练。7.3 应急物资与装备7.3.1应急物资按照电网公司应急抢修物资管理办法分公司级、供电局级、县级供电企业级、供电所级进行储备。县、供电所级主要物资配置标准见附件12 。应急物资按要求实行条形码标签管理,编号入库,建立电子档案。应急物资的储备必须考虑存储仓库因灾受损的风险,以及交通运输因灾受阻的风险。7.3.2各单位依据电网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配置安全工器具,并做好设备维护和管理。7.3.3依据地震断裂带和地质灾害分布,分片区配置应急物资、发电车和抢修塔。7.3.4在调度室、集控站、有人值班变电站主控室等重要生产场所配置必要的逃生装置,并配备照明设备(每人配备手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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