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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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xx年的消费者权益日就要到了,你准备的什么活动呢?如下是的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 欢迎参考 , 更多文章,欢迎关注中国 !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为了纪念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xx 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二、主、承办单位主办单位: XX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承办单位: XX质量报社生活周刊三、活动时间及地点活动时间: 3 月 15 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四、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一) 活动的策划:1. 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2. 活动前期拟于 3 月 1214 日,在媒体上发布为期三天的公益广告,突出今年年主题“诚信维权”,为 3.15 现场活动造势 ;3. 在活动前期,组织有关媒体对省消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专访,突出宣传年主题、今年的消费维权重点和今年省消委会的主要工作;4. 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 3 月 13 日召开 315 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 xx 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 315 纪念活动情况。(二) 活动的组织和实施:1. 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2. 由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参加活动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内容,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场 ;3. 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 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等有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5. 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房产家装、 it 、食品、家电建材、日用百货、汽车等专区,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和进行商品销售 ;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 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二 0 一六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 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 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 ( 节目内容待定);9. 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 ( 防疫 ) 站、消费咨询台等 ;10. 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 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 促进消费,推动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二、组织领导为加强此次活动的领导,成立“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方星潮 ( 余杭区消保委主任、工商余杭分局党委委员) 。成员:区消保委成员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保委秘书处,杨文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潘丹颖同志、许跃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三、活动内容(一) 召开年主题论坛会。邀请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参加。论坛主旨是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安全问题,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增加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区消保委将通过论坛来广泛宣传年主题的依据、意义、内容和目标,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关系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二) 组织成立消费维权冠名工作室。在条件较成熟、消费维权工作较扎实的消保分会成立以工作人员命名的消费纠纷处理工作室,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习“枫桥经验”,尽可能的把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提高全区消费维权的整体水平。(三) 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活动。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 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的“六进”活动。以“六进”举措,加大新消费运动宣传力度,丰富活动内容,更新活动形式,进一步做好宣传和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四) 海量发布消费维权讯息。“3.15 ”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余杭区消保委315”微信公众平台,运用这一平台发布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区消保委还会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余杭消费维权手机报、“余杭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xx 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在3月1日、3月 5日、3 月 8 日、3 月 12 日、3 月 14 日、3 月 15 日,分六次向全区的手机用户 ( 消费者 ) 发布两百万条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与此同时,还将借助“余杭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余杭区消保委QQ群(8022867) 等网络平台开展消费教育, 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拓宽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五) 开展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图版巡回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费维权典型点评图版展示,邀请专家、律师、职能部门参与为群众释疑解惑,使广大消费者了解身边的消费案情,提升消费知识。(六) 开展“绿色消费 ?生态余杭”摄影比赛。开展以绿色消费、生态消费为主题的摄影比赛,突出反映余杭区在培育、 强化消费者的生态消费观念和意识,引导消费者养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勾画出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画面。(七) 开展“余杭区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为进一步了解青少年消费文化、消费需求,提高青少年消费者整体素质。在全区十所中学开展“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采取调查问卷和征文的形式,以学生为切入点,致力于提高学生消费素质,消费维权意识,从而营造消费新势力,弘扬消费正能量。对征文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八) 开展一次比较试验。组织相关单位及消保分会在全区若干农贸市场水产经营者中对装水产品的塑料袋进行直观比较,主要比较项目为厚度及重量。届时公布比较试验结果。(九) 开展“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 点) 、”“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评选活动。 为进一步完善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 调动广大维权员的工作积极性,区消保委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 点) ”、“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按照二0 一三年度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站( 点) 、员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细则要求,通过各维权站、点自评,辖区分会推荐,然后由区消保委审核并组织考评组进行实地考评,从六十个推荐的名额中评选出“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 点) ”、“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并于“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颁奖表彰,以资鼓励。( 十) 组织一次 3.15 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为广泛深入的组织开展好“ 3.15 ”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余杭分局、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一次 3.15 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 xx 年 3.15 纪念活动总体方案,向全社会公布 xx 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十大违法典型案件,公布 xx 年流通领域商品检测分析报告。通过媒体的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 3.15 活动,了解自己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形成健康、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使“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更加深入民心。四、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 3.15 ”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 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 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组,突出主题,创新思路,围绕消费维权中心, 认真组织开展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 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 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 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四是“ 3.15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 包括照片 ) 、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 月 16 日前报送区消保委。联系人:邵青、沈易行; 电话 :86169710、86169716;电子邮箱: xxxx163.。一、指导思想今年纪念宣传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活动,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记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 携手共治,畅想消费 年主题,全面推进新消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积极引导科学消费的理念,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二、活动内容1 、组织开展宣传新消法活动。3.15 前后,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和 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年主题,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使 年主题 成为引领科学消费的一面旗帜 ; 大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对探索维权新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 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等方面意义重大。大力消协组织的新定位、新职责,推动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协工作的大力支持; 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取得的成果,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2 、组织开展咨询服务活动。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紧贴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可以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子电器、食品安全、服装鞋帽等专业咨询服务; 在农村可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家电消费知识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3 、组织召开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纪念座谈会各地要积极联合工商局召开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纪念座谈会、发布会、人物专访、专板专栏、纪念文章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扩大社会影响力。4 、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活动。3.15前后,各地要积极开展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5 、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3.15前后,各地要采取不同形式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不良消费风气; 继续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并将活动贯穿全年工作中。6 、组织开展公开评议消费热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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