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参展手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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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商手册EXHIBITORS WORKING MANUAL前 言各参展单位:首先对贵单位参加本次展会表示热烈的欢迎。为了使所有参展单位都能获得完善、及时和周到的服务,确保展览会在良好的秩序下取得圆满成功,特汇编本参展商手册以供各参展商参考和遵守。本手册可从大会官网下载获得;请您仔细阅读本手册,以熟悉参展程序并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请各参展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相关表格传真、发电子邮件或邮寄至相关服务单位,所有表格一经参展单位盖章签名确认,即具有合同之等同约束力。如有本指南未能包括之服务及信息,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可能的为您提供帮助或指导。在展览会期间,请直接与指定代理或现场办公室联系。对贵单位支持我们的展览会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会尽可能地完善手册内的信息,如有本手册内未能包括之服务及信息或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络咨询。祝参加本次展览会的各参展单位取得圆满成功!大会组委会享有对本手册的最终解释权; 大会组委会二O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提示:+ 布展时间:2012年4月78日+ 展览时间:2012年4月911日 + 展览地址:上海光大会展中心西馆 + 报到地址: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上海漕宝路66号)西大厅 请凭展商报到登记单到上述地址现场领取相关资料特别提示:+ 特装展台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 + 特装展台不容许使用弹力布; + 搭建二层展位的搭建商按照场地的面积交纳场地管理费:按二层实际搭建面积底层相关联搭建面积计算付费面积。+ 特殊展位搭建商需向展馆直接交纳场地管理费:25元人民币/平方米,请与主场搭建联系代收事宜。凭收据与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主场办公室换取发票。交通提示:+ 虹桥机场、浦东机场、上海火车站-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地铁 号线站目 录一综合信息-48二参展总则-812三展览会规则-1215四现场操作与服务-15五宣传与服务-16六货运指南-1619七特别提醒-1920八展馆补充规定-2022九附件:回执表 -2236 编号表格名称页码阅读者处理方式回执截止日期表1展商报道登记表23页所有参展单位必填4月1日表2会刊登记回执表24页所有参展单位必填4月1日表3会刊额外广告申请表25页有需求展商选填4月1日表4展会现场广告申请表26页有需求展商选填4月1日表5专业观众邀请申请表27页有需求展商选填3月20日表6展品运输申请回执28页有需求展商选填3月20日表7宾馆预登记服务表29页有需求展商选填4月1日表8标摊楣板字更改登记表30页有需求展商选填4月1日表9额外家具申请表31至32页有需求展商选填3月30日表10展台保证书33页空地展位企业必填3月20日表11水电气申请表31页空地展位企业必填3月20日表12通讯申请表32页有需求企业选填3月20日一、 综合信息 承办单位:北京海名汇博会展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1号金海商富中心B座1712室(100022)电 话:+86-10-59574339传 真:+86-10-58850889E-mail:bjhm58850889 展览场馆:上海光大会展中心西厅地 址:上海市漕宝路66号(200235)电 话:86-21- 64845833传 真:86-21- 64360000 主场承建运营服务商及(水、电、展具租赁等):上海图强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塘浦路621号11区电话:021-50342030传真:021-50263219联系人:韦峰 13524444934邮箱:www_weifeng 展品运输及进馆服务提供商:上海胜展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00号405-406室邮编;200002 电话;021-63231800 63239598 传真;021-63237808联系人;孙瀚(13311929182)王勤(13817665196) 特装展位推荐搭建商:上海图强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塘浦路621号11区电话:021-5034 2030传真:021-5026 3219联系人:韦峰 13524444934 邮箱:www_weifeng 周边酒店信息酒店名称到展馆的距离(估计)双人间(元/间)早餐及班车宽带酒店地址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国际大酒店(四星)0距离558含双早免费漕宝路66号上海沪江宾馆(准三星)步行3分钟左右278含双早免费徐汇区钦州路518号格林豪泰上海光大会展快捷酒店步行3分钟左右168(普通房)198(豪华房)含双早免费徐汇区柳州路427号1.1进馆布展A本届展会租用特装展位的参展商布展时间为二天(2012年4月7-8日9:00-17:00);标准展位的参展商布展时间为一天(2012年4月8日9:00-17:00);若超过规定时间,场馆将收取加班费(加班详情请参照本手册附表12加班单回执表)。为保证布展工作高效进行,请您在入馆前准备好所需的物品、装饰材料及有关工具,务必在二天内完成布展。B登记:请各参展商带好展商报到登记单及名片,于4月7日8日(9:00-17:00)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上海市漕宝路66号)西接待大厅主办单位现场服务处填写登记表格,领取展会工作证等资料。1.2 仓储1、因场地限制,凡本市单位一般不提供仓储位置,境外或外地单位的确需中转仓储的,请提前与主办单位指定的运输代理商联系,取得许可后,方能进行仓储。2、仓储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将有关展品储于指定地点。3、主办单位有权拒绝一切危险品及与展览会无关的物品入库和进展厅。1.3 特装搭建本届展会租用光地参展商如对展位有特殊搭建要求,请于3月20日之前将特装展台的图纸(包括施工图)交大会指定主场承建运营服务商审核,展台结构经审核确认符合结构安全及消防安全后,在截止日期前同主场承建运营办理施工及水电气申请手续后,于4月7日上午9:00起进馆施工。进馆前需办理施工证,交纳光地搭建管理费和押金后,方可进馆施工,车辆进馆(进展馆卸货区或展厅)还需办理运输车辆出入证(外省市车辆进入展馆交通)。1、多层展台及室外展台搭建的参展厂商请于主场承建运营服务商联系(021-50342030),索取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室外展台及多层展台搭建”最新管理条例。2、特装展台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不容许使用弹力布。3、如在进馆时产品需用铲车(负重不得超过3吨,产品不得超过6L3.2 W3H米)请提前十天于4月7日前通知指定货运单位。4、有关展位所需特殊设备要求,请于4月6日之前书面通知主场承建商,并支付相关费用,如现场临时增加,将加收50%加急费。1.4 现场1、提供220V照明电源(标准展位免费),最大负载500W。如需380V动力电源或使用其他大容量电源,请提前二周(3月10日之前)通知大会主场承建商,并支付相关费用。2、提供24小时清洁及保安工作,贵重物品请参展商自行保管为妥。1.5 展览会主要日程安排表项目日期星期时间会刊资料截止日期3月30日周五展位费余款交付截止日期3月20日周二特装施工、水电气申请截止日期3月20日周二标准展位额外展具租赁截止日期3月20日周二特殊展位开始进馆时间4月7日周六09:00特殊展位施工搭建展商进馆布展4月7日4月8日周六周日09:00-18:0009:00-18:00标准展台展商进馆布展4月8日周日09:00-18:00展台搭建及展品布置完毕4月8日周日18:00前展览会开放日期展览日期4月9日4月10日4月11日周一周二周三09:00-16:3009:00-16:3009:00-14:30闭馆4月11日周三14:30撤馆4月11日周三14:30-19:00外省市车辆进入展馆交通1. 客车通行无限制,按上海市交通管制规则行驶。2. 组委会为进馆车辆统一办理通行证。需要货运车进入展馆的,请于3月20日前报组委会办理通行证(每张50元)。按下列交通示意图由漕宝路匝道下至展馆。3. 上海市区路况:上午7时至9时,下午16时至18时,是车辆行使的高峰时间,交通拥挤,请避开此段时间进馆。上午7时前到达展馆的车辆可停靠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车道内,等待进馆卸货。交通指南上海站光大会展中心、光大酒店1)地铁1号线至漕宝路站,1号出口出站步行大约200米2)南出口乘104路公交车至大木桥路站,换乘43路至漕宝路习勤路虹桥机场光大会展中心、光大酒店1)乘地铁2号线,在人民广场站转乘1号线至漕宝路站2)乘941路公交车至虹梅北路站,转乘809路至漕宝路习勤路浦东国际机场光大会展中心、光大酒店1)乘地铁2号线,在人民广场站转乘1号线至漕宝路站2)乘磁悬浮至龙阳路站转乘地铁2号线,在人民广场站转乘1号线至漕宝路站3)乘机场3号线巴士至宛平南路站,转乘43路至习勤路。1.8 展览地点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西厅 地址:上海市漕宝路66号1.9 入场参观对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支持单位邀请的专业观众开放。1.10 参展商登记报到各参展单位工作人员凭展商报到登记单及名片于4月8日9:00-17:00前往上海光大会展中心现场接待处办理展商登记,领取展商工作证等事宜。1.11 国内展商住宿国内展商住宿请与主办单位指定的酒店联系住宿事宜。参见食宿交通服务登记表格。1.12 室内展厅技术数据注:了解展馆技术参数可登陆上海光大会展中心网站:1.13 用餐及花草管理:为保证馆内人员健康和馆内环境卫生,展馆规定,所有外带盒饭及花草一律不得带入展馆。二、参展总则注意:请展商仔细阅读“参展总则”,如您认可其中各项条款可继续阅读并按指导处理参展有关事宜,否则请与组委会联系并阐明理由。组委会和相关大会指定服务机构收到展商递交的本“手册”中的各种回执表格时,将视为展商已经阅读过和接受了本“手册”中的各项条款。对于有疑问的条款,组委会和相关大会指定服务机构有义务帮助您理解,对于展商有关本展会的任何询问,组委会都将为您提供详尽的解答。2.1 参展手册参展手册包括了有关参展事项的部分重要内容,是组委会指导展商参加本展会的说明性文件。2.2 展位的取得1、组委会在收到参展申请单位填写的参展申请表及合约后,将通知参展申请单位如何付款,并暂时保留参展申请单位预定的展位。2、组委会在规定期限内收到参展申请单位汇付的参展费用后,将会寄付发票,此时参展申请人即取得展位并成为本展会的正式展商。3、确认后的展位对展商具有约束力,原则上不再变动。如遇特殊情况,展商提出合理变更要求,组委会将会积极帮助进行协调。但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展会组委会实在无法满足您的意愿时,望能得到您的谅解。2.3 参展费用的支付:1、组委会有责任提醒参展申请单位注意:在汇付参展费用时,应考虑款项支付受银行间转账所导致时间延误的影响,组委会是按照收到款的时间确认参展申请单位费用的交付与否。2、参展申请单位应按照组委会的要求交齐全部的参展费用,并在费用汇出后及时将汇款凭单样本传真至组委会,以便组委会向银行查询。2.4 展商的保证1、展商确保其作为主体参展,不得转让第三方参展。2、展商展出的所有物品、宣传品或服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符合相关的标准。3、展商应确保其展品符合与之相关国家安全标准和环境保护的规定;不能在展出期间危及人身安全和对环境造成损害;并确保其展出物不侵犯或不可能侵犯任何其他方与专利、商标、版权和知识产权相关的权益;不能标记有任何损害中国利益的图标和文字。4、展商如违反上述保证,组委会有权终止其参展资格,其应立即离开展馆并撤走展品(组委会对其损失或索赔不负任何责任)。2.5 展馆的使用其它有关事项,以展馆管理部门及组委会解释为准。2.6 展位装修和展品进场1、组委会为方便展商进行展位装修,特指定(推荐)专业的展览装修工程服务公司,协助展商进行设计和施工。2、展商如自行对其所定展位进行装修或委托非组委会指定(推荐)的展览装修工程服务公司进行装修,请事先与大会主场承建服务商取得联系,经确认装修设计和施工方案符合展馆规定及安全和消防标准后,将会获准入馆施工。3、大件参展物品进展馆,请务必在有关表格中注明,并按照组委会通知的时间运抵展馆,以免影响其它展商的展位布置。在未按约定时间到达展馆并对其它展商的展位布置造成不利的情况下,展商应服从组委会的调整安排。2.7 展会会刊组委会将出版展会会刊并为展商免费刊登企业简介。展会会刊登录申请表请按本手册附件回执表2要求提供简洁和真实的文字资料(为避免错误和疏漏,请尽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并由展商对其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E-mail:bjhm588508892.8 展会的变更和取消组委会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有权改变展览日期或取消展览。如改变展览日期或取消展览,组委会将会及时通告展商。2.9 参展许可及非转让性1、组委会限定的参展许可仅对其直接接纳的展商有效,不可转让。展商不能向任何其它方转授予参展许可。未经组委会同意,展商不得指定或转让展位的任何部分(包括组委会给予的优惠)给另外一方。2、组委会对未经其同意的一切转让不予承认,对由此给展商带来的不利,组委会不负任何责任。2.10 保险责任对参展物品的保险责任,由展商自行决定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手续。2.11 展品的登记与安全1、展馆属于海关监管区域,展商的任何物品进出展馆必须分别进行登记和核销。展商请勿私自携带物品进入展馆。2、展商应对其展品保管负责,组委会提醒展商在移动、运输、装卸展品及展览过程中对展品安全自行负责。3、对于在展会闭馆期间内发生的偷盗丢失和人为有意损坏,组委会将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2.12 展览会的宣传活动1、各参展单位除了在自己的展台范围内摆放展品外,严禁在展场的其他地方进行任何广告示范或其他促销活动或张贴广告。2、所有在展会期间播放的电影、录像带或幻灯片参展单位必须预先严格审查,任何单位不得播放与本展会展示范围不相符的内容,不得对观众或其他参展单位造成影响(如声、光、电等)。3、未经主办单位的书面同意,任何参展单位不得在展场内摄影、录音或作电视电台广播。4、确保展品在严格控制下操作,并做好各项安全措施。5、确保机械所有可移动部分不得对人造成损伤,不得影响相邻展位的正常展示。6、参展单位自行负责清除由展品示范所产生的废物。2.13 展台配置、设计及施工所有展台内使用或展示的展品、物料及装修,须做好防火措施,并符合相关安全防火及建筑规定。1、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3m*3m)包括以下配置:楣板(参展公司中英文名称及展位号码);由铝质支架、一面公司楣板及三面展墙(双开口除外)围板组成的标准展位;9平米地毯;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两支日光灯管(或短臂射灯)、一个单相插座(最大功率500瓦)。参展单位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续排列的标准展位,除参展单位特别要求外,大会组委会将拆除两展位间的展板,并取其中最小的号码作为展台号。参展单位不得自行拆除展板、电器(射灯、插座等)。请勿在展板上钉钉子、涂画及粘贴其他物品,否则将承担修复或赔偿的责任。2、特装展位:租用光地的参展单位需自行委任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进行展台的设计和搭建,并将该承建商的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及传真告之大会指定主场承建服务商。进场施工前请将设计图纸报交大会主场承建服务商;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展台地面铺地物及其它设施(如地毯、桌椅、电源等),所有铺地物可用双面胶粘于地面上。展馆地面严禁使用油漆或胶水。所有电源及水源的接驳须由大会指定主场搭建商承办,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接用。特装展位使用的所有搭建用料必须是防火材料,非防火材料一律不得运进馆内。使用的防火材料必须安全可靠。展馆的间板、地面、天花板、柱子或其他建筑物上严禁用钉、钻凿或其他装修。参展单位若对上述地方造成损坏将承担修复或赔偿的责任。各参展单位展台部分或展品均不得超出本单位租用空地的范围。特装展位在布展时要先将大件物品就位,及时清理包装箱及杂物,不得长时间占用主通道,以免影响其他单位通行。2.14 电源供应为安全起见,所有展场内接驳电力必须由展会指定主场搭建商承办。需要特别电力的参展单位(如不同电压、频率或接驳)请事先向大会主场承建服务商提出申请,并承担电源接驳费及电费。任何插座不可接驳超负荷用电器,不得使用闪光/闪动的照明或霓虹灯。2.15 展品的登记与安全1、展商应对其展品保管负责,组委会提醒展商在运输、装卸展品及展览过程中对展品安全自行责任。2、参展代表应严格遵守开馆(上午9:00),闭馆(下午16:30)时间,每日8:30准时到达各自岗位,如不按时到位展品丢失责任自负。3、每天闭馆后,请勿将相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留置于馆内,以免丢失。4、当值保安人员有权检查所有进出馆物品,届时请大家给予配合。5、对于在展会闭馆期间内发生的偷盗丢失和人为有意损坏,组委会将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6、严禁携带各种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严禁在馆内吸烟、打闹、大声喧哗。如需明火作业,须事先向消防部门申请并批准。2.16 组委会责任限度为本展会提供服务的展馆提供商、展览装修工程服务公司、展品运输代理公司和会务服务公司都是独立的,因与他们相关的责任所导致对展商不利,组委会将协助展商处理,但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2.17 撤展1、所有参展单位须按展览日程统筹撤展事宜,要听从现场人员的指挥。2、参展单位自行清除展板上的附着物,保持展台原有的整洁。3、所有的出馆物品必须填写组委会发放的出馆物品放行条,并盖有组织单位的专用章,否则所有物品一律不得出馆。2.18 其他其他不详之处可向组委会咨询了解。三、 展览会规则3.1 展会规则为保护参展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的专利权,维护参展单位的合法权益,参展单位在本次展览会期间,发现其他参展单位有侵害其他专利权的行为,可委托本次展览会设立的法律顾问处进行调查和交涉。第一条为保护本次展览会的参展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之合法知识产权专利,保证本次展会合法、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参展单位在本次展览会期间,发现其他参展单位有侵害其合法知识产权专利的行为的。可申请本次展览会特设之法律顾问进行现场处置。第三条有权提出现场处置申请人包括:A、专利权人、商标权人;B、在中国境内创作完成作品或根据中国参加的相关国际条约约定而在中国依法应予版权保护的著作权人;C、享有其他知识产权益的在先权利人;D、上述知识产权益的利害关系人;E、其他经审核有权提出申请的人。第四条申请人应提交之文件、资料:A、证明其是系争知识产权权利人且该项权利在提出申请时仍然有效的证书、证明或其他书面文件;B、如提出申请的人是系争知识产权的利害关系人,则除前述规定文件外,还应提交其系该项知识产权利害关系人的证明文件;C、应现场处置人员的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或样品等;如申请人提交之资料不符合前述规定,其现场处置的申请不予受理。第五条现场处置的程序:A、现场处置人员审查申请,决定是否受理;B、受理申请后,进行现场初步调查,对被控侵权方的侵权行为是否成立作出规定;C、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根据侵权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现场处置措施;如无法对侵权行为性质作出现场认定,或认定不构成侵权的,给申请人以必要的说明。第六条现场处置措施包括:A、询问相关人员;B、现场检查被控侵权产品;C、责令被控侵权人将经初步认定为侵权的产品撤展;D、对被控侵权产品进行拍照等以收集、固定相应证据;E、应申请人的要求,如实出具现场调查记录。第七条本办法与展会的招展单位发出的其他招展资料等一并送达相关招展对象,任何单位如最终决定参加本次展会均将视为接受本办法的约束,并保证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益,配合现场处置人员的工作。第八条现场处置人员依本办法进行的现场处置行为均系本次展会组委会的合法授权行为,现场处置人员根据本办法出具的现场调查记录视为本次展会组委会出具。第九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本次展览会组委会所有。3.2 责任与保险主办者不承担展品的丢失,破损责任。建议展商提前为其展品在运输、布展、开幕、闭馆及撤展的整个时间段内投保(包括盗、遗失、破损及火险)。3.3 消防参展商根据其展品的特性需要特殊防火器材,须自行购买。任何人发现火情,不论大小,请立刻使用火灾警报系统,采用一切必要手段灭火并转移物品。3.4 展台搭建规定,搭建展台时须遵守以下规定1、标准展位1)规定以外的装饰物品不得出现在展架上,不允许在展架上钉钉子或打孔及粘贴海绵双面胶;2)参展商可以在展架上悬挂海报,但严格禁止在展架上涂画或张贴海报。3)展台内独立装置不得超过2.44米高,并不得超过所分配的位置区域;4)展台所在位置靠角的展商可把侧面的墙板换成楣板字标牌,价格不变;5)展商不得自行安装射灯和日光灯。展商自己提供的灯具应按标定的功率向大会主承建商申请用电。6)展商应将安装的电器或拆改的围板标在平面图上提交给大会主承建商,如没有表示,我们将自行处置。对灯具和围板需要改装的展商,大会主承建商将收取改装费用。7)对家具租赁和安装的任何异议应在展会开始前提出,否则作租赁及安装正常处理。2)特装展位1)室内空地(特装展位)搭建高度不得超出4.5米,超过 4.5 米高的搭建应事先经大会主场承建商书面同意。2)未经展览主办单位同意,不得在展馆顶上悬挂任何物品或在地板、馆墙和其他建筑物上固定任何物品。3)展商如在空场地上做假顶,需将设计图样送至大会主场承建商处以获得批准。4)租用空场地的参展商须在地板上铺垫相应的物件如地毯等。5)空场地上特殊装修的展位外表面如在通道的视线之内,必须也要做装修掩盖处理。6)参展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特装平面设计图、立体着色效果图、用电相位数、总耗电量及电路分布图(尤其要注明电源引入的确切位置)等一式三份报给大会主场承建商,由公安、消防部门终审、备案。7)特殊展位搭建商需向展馆直接交纳场地管理费:25元人民币/平方米,请与主场搭建联系代收事宜。8)特殊装修的一切用具必须使用防火材料或经防火涂层处理的材料。灯箱等发热装置,应加设散热结构。9)多层展台及室外展台搭建的参展厂商请于主场承建运营商联系(021-50342030),索取上海光大展览中心“室外展台及多层展台搭建”最新管理条例。3)统一规定1)由插座至展台的电源线、接线板或变压、稳压设施请自备。所有电源线均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线,不同电压的线路要分开铺设,动力电与照明电应分开。2)大会免费提供或参展商租用的用具请妥善使用(如展墙上不允许粘贴或砸钉)和保管,如有缺损、丢失,均要照价赔偿。3)进入展馆的展品、展具,都要凭出馆证才能带出。公司贵重物品要慎重自理,如遇意外,及时报失。4)布展时请注重参展商之间的睦邻友善关系,不占用公共通道和友邻位置进行施工及堆放物品。如确有需要,事先应与主办单位协商。3.5 标准展位说明租用标准展位的参展商将被提供如下规格的展览配置1 三面展墙,为2.44米高4毫米厚铝合金骨架的保利板;2 楣板上有参展商的展位号和中英文公司名称;3 展位内铺地毯;4 日光灯管(或短臂射灯)二支;5 一个220V、500W的电源插座;6 咨询台一个;7 折叠椅两把。如以上配置仍不能满足参展公司的需求,需额外增加,须按本手册按附表9向大会主承建商提前预定申请或现场租赁;如展商对标准展位内所提供的装备未能全部利用,大会不负责退还未利用物品之款项。租赁定单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20日。超出此截止日期后的定单或现场租赁作加急处理并加收50%的加急费。3.6 水、电、气供应1 展会现场可提供220V/50Hz单相交流电和380V/50Hz三相交流电。2 每日展览结束后5分钟将切断电源。但如果展商提前向主场承建商提出要求并承担费用,主办单位也将24小时供电。3 展商如需延时用电,需在闭馆前4小时向大会主场承建商提出申请,否则大会将无法短时间内做出安排,费用自理。4、所有水电气申请内容以申请定单内容为准。5、对空压气的提供,展商应准备相应的连接配件。6、对电压不稳反应特别敏感的设备,该展商应自备稳压器。对水压和水温有特殊要求的展商应自备特殊配件。四、现场操作与服务4.1 展位现场操作1. 展位内必须有足够的工作人员以保证展品的正常展示。开展期间展品应向参观者开放,展商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干扰观众或其他展商的活动。2. 特别是视听器材必须按要求放置在确定位置,并设置为一定的音量,以不影响他人为原则。3. 展商和其雇员的一切活动只在所分配区域内进行,不得在此外区域的展馆内进行广告及其他商业活动。注:在开馆时间内不得再从展台内移动展品,此活动应在开展时间之外进行。4.2 展品保存在进馆,展台搭建及撤展期间,一切包装材料、搭建材料及废物不得占用展馆通道。如需代为保存,可与运输代理联系。4.3 展品撤除在开展时间内展商如需把展品移出展馆外,必须从展览主办单位领取物品转移通行证。一切境外展品和货物在离开展馆前都必须办理海关手续。五、宣传与服务5.1 展览会刊发送主办单位将制作10000份展览会刊,除向专业参观者发放以外,还将发给政府有关领导、机关、行业协会、商会和有关专业单位等。5.2 展览会刊登录展览会刊将收录以下内容:A.参展企业名称(中、英文,须与楣板名称一致)B.展位面积C.展商地址、邮编、电话、传真、E-mail、网址D.展品介绍(中、英文各200字以内)以上内容将免费刊登在由主办单位印制的会刊上,请按本手册附件回执表2格式填写好相应内容,并使用电子文档,在2012年3月30日之前电邮至主办单位。(bjhm58850889)5.3 展览会刊广告此展览会刊在展会期间将作为指南,在展览会结束后也对各参观者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为吸引更多的观众到您的展位参观,我们建议参展商在会刊上刊登广告。如有需要请按规定在2012年3月30日前将表格邮至主办单位,同时将广告稿寄至主办单位。六、货运指南为了您的参展展品安全、准时抵达展台,且节省您的运输费用,请仔细阅读展品运输代理项目及费率,并和指定运输代理商联系,了解和解决您展品运输过程中的问题,希望它能给您提供必要的帮助。指定运输商代办项目及费率6.1 展品运输及进馆服务提供商:(请勿填写个人姓名)上海胜展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00号405-406室邮编;200002 电话;021-63231800 63239598 传真;021-63237808联系人;孙瀚(13311929182)王勤(13817665196) A. 包装及唛头 1展品均要有良好的外包装,适合多次搬运和展览结束的重新装箱。 2. 展品外包装两侧面必须有清晰的唛头标志。3. 唛头式样:参展商:展馆及展台号:到 站: 重 量:收货人: 总件数: B 委托方法1、展品必须于2012年4月7日前到达上海。2、展样品作出货运安排后,请立即用传真通知我公司,内容包括:体积、重量、预发期 、预到期以及船名、车皮号、航班号、提单号、运单号等。3、提货凭证(空运运单正本,铁路、码头货票,海运提单)须于4月7日前用特快专递寄到我公司。凡需回运的展品应在现场向上海欣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办理回运委托手续。4、如果需要机械协助就位或安装的展品需要提前一周将展品清单发送到我公司,以便协调进场时间。 C. 收费方法见随附费率表 D. 如果展品直接送上门,请送我司指定仓库,送货前务必先通知我司:仓 库:上海江湾仓库 仓储五部二分库地 址:上海市逸仙路1328号联系人: 陈永芬,叶凤,任国伟电 话:021-65420105-2208,22016.2 货物包装要求:参展企业注意包装的牢固及防水性能,不可倒置的物品有明显的向上箭头,不同类别的展品尽可能分类包装,为保证展品安全,大件物品包装箱上要标明起吊点、重心,请在每个包装上都要标明展览会名称及收货人单位、地址。6.3 代办项目及费率:一、展品到达上海后的运输和开馆现场服务 A、服务内容 1、处理展品到达上海后的有关文件和支付常规的机场、码头、车站费用; 2、把展品从上海机场、码头、车站运至展馆现场存放地点; 3、提供开馆之前展品存放服务; 4、将展品从现场存放处运至展台; 5、协助展商开箱; 6、按照展商要求,协助安放重件; 7、运送空箱和包装材料至现场存放处并进行必要的整理。B、收费:1、水路/陆路 1)从上海码头/车站到展馆:RMB150元/立方米或1000公斤 (单件1000公斤以上的展品需另收超重附加费) (最低人民币450元/运次) 2)卸车,将展品运至展台:RMB100元/立方米(最低1立方)2、空运 1)从上海机场到展馆:RMB1.50元/公斤(最低人民币450元/运次) 2)卸车,将展品运至展台:RMB100元/立方米 (最低1立方)二、开馆现场服务 A、服务内容: 1、卸车,将展品运至展台; 2、协助展商开箱; 3、按照展商要求,协助安放重件; B、收费:RMB100元/立方米(单件1000公斤以上的展品需另收超重附加费) C、在展览期间存放空箱,将空箱从现场存放点运回展台, RMB50.00/立方(最低1立方起)三、闭馆现场服务 A、服务内容: 1、按展商要求协助搬移和包装展品,并把展品运送到现场存放处; 2、展商车辆来后,装车 B、收费:RMB100元/立方米四、闭馆现场服务及回运展品离开上海前的运输 A、服务内容: 1、按展商要求协助搬移和包装展品,并把展品运送到现场存放处; 2、提供15天免费展品存放; 3、办理展品回运的必要手续和文件; 4、从现场存放处运至上海车站,码头,机场。 B、收费: 与展品到达上海后的运输和开馆现场服务相同(见第一点B项)。五、超重展品附加费 单 件 毛 重 开 馆 闭 馆 1000-3000公斤 人民币10元/100公斤 人民币10元/100公斤 3000-5000公斤 人民币12元/100公斤 人民币12元/100公斤 5000公斤以上 人民币15元/100公斤 人民币15元/100公斤附注: 1、以上报价只适用于每件展品的尺码不超过: 长:5.5米 宽:2.2米 高:2.5米2、存放我司仓库,进馆时提货到展馆人民币240.00/票(超过10立方另计)仓储超过15天免费期的收取人民币2.00元/立方米/天 3、晚到产品提货附加费(进馆前三天之后) 人民币100元/运次 4、20集装箱最低收费按23立方米计算,10集装箱最低收费按12立方米计算。空箱返回码头车站: 20集装箱人民币1200元;10集装箱人民币800元。5、如空运货物计费重量大于实际重量则按计费重量收费(6立方米折合1吨)。6、我司负责由我司运输进场的参展商的空箱存放, 自己运输进场的参展商如需存放空箱,须自行运到我司指定的空箱存放处,做好标示,并告知我司工人,撤馆时,参展商须自行到存放处提取空箱。 6.4备注1. 有参展品的保险由参加企业自己负责投保。2. 单件3吨以上展品直接送至展馆并事先通知我部,要标明吊点,中心等起重资料,且超重费另议。3. 展品到达上海铁路车站,机场,货运站需要代理商提货运输及提供现场服务:请填写展品回执,并传给我司4. 所有由我司负责承运的展品,必须在展览会闭幕前结清所有运输及搬运费用否则,我司无法办理相关出馆运输手续;同时,由此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及相关责任均由展商承担请展商予以理解。七、特别提醒7.1 光地参展商应于3月20日前向主场搭建商上海图强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场地押金、光地管理费等相关手续。光地管理费收费标准如下:25元/平方米。7.2 押金收取如下: 5000元/100以下 10000元/101200 20000元/200以上7.3施工人员证件费每人55元现场施工问题请咨询: 上海图强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上海市塘浦路621号11区电 话:021-5034 2030传 真:021-5026 3219联系人: 韦峰 135 2444 4934 汪沛 13761573430 7.4 运输问题请咨询: 上海胜展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00号405-406室邮编;200002 电话;021-63231800 63239598 传真;021-63237808联系人;孙瀚(13311929182)王勤(13817665196)7.5 运输车辆进入展馆卸货区或展厅装卸货必需在现场办理车辆临时进馆证,方能进入卸货区,7.6 特别注意布展、展出及撤馆时全过程的人身安全及物品安全7.7 由于现场参观参展人员众多,为了营造良好的洽谈氛围,请现场参展单位的机器及音响设备的声音控制在70分贝以下。7.8 本次展会现场严禁拍照。7.9 特别提醒:展览现场活跃着一批非法的服务人员,他们“什么都能干”而且有“价格优势”,但安全、质量不能得到保证,经常出现纠纷,给展商造成很大损失,请广大参展商提高警惕、切勿轻信。7.10 展台押金在经光大展览中心确认后,与展会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到贵司原账户。八、展馆补充规定为便于广大展商能够更方便的使用展馆,现将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有关规定摘录如下: 运输车辆管理规定1、运输车辆进入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必须遵守保安人员的管理,按秩序排队进入装卸区,对不遵守现场管理者,保安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装卸区。2、运输车辆进入展馆必须事先办理进馆证,进馆证可以提前申报到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帮助办理。凭证装卸货物。3、运输车辆在装卸区装卸货物时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装卸完毕应立即离开,不得滞留。装卸期间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如导致交通堵塞者,罚款处理。4、运输车辆(限5吨以下)需进入展馆内装卸货物,需事先提出申请,并做好保护场馆装置,根据保安指定的地点停放。5、展览期间运输车辆不得进入装卸区,如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进入,按规定支付管理费50元/辆,其它手续同前。布展加班管理规定为加强布展加班管理,避免展品损失、失窃,规定如下:1、15:00以前,客户申请加班,并提供加班人数及负责人名单。2、加班费标准:22:00以前:1200元/1000m2/小时;22:00以后:2000元/1000m2/小时展馆地毯铺设的管理规定为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安全,现就加强我展馆地毯铺设的管理规定如下:1、所有搭建单位进入博览中心必须使用环保地毯及地毯胶。2、所有搭建单位必须在进馆前10天提供地毯、地毯胶样品、质保书及消防合格证。3、展馆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地毯、地毯胶进场。展会物品销售管理的规定1、展览期内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其租赁展位以外区域销售任何物品。2、参展单位及个人如需在其租赁展位内销售物品,需得到主办单位及工商部门的书面同意,并报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备案。3、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将会同主办单位、工商管理、城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对其进行严肃处理。消防管理规定1禁止吸烟:为保障展馆及人员安全,展馆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0元。搭建、布展、正式展出和撤展期间严禁动用明火。2消防设施:(1)任何临时搭建物及通向消防栓、电器和机械控制室的门及警铃接触点之间,至少保持1.2米(4英尺)的通道。3消防通道禁止堆放物品,违者消防部门将实施清运,如展商物品因此遗失,责任自负。4应急灯、灭火器、火警警报器以及其他任何安全感应装置、设施禁止挪动。5任何隔墙或展示板不得设置在喷淋装置喷水区域内,与喷淋头之间至少保持0.5米距离。6严禁任何妨碍火警警铃触点、消防栓、灭火器、安全门消防安全以及监控设施正常运行。7保证消防通道、通向紧急疏散门之通道、以及出入口的畅通无阻。8不允许在吊顶喷淋装置上附着或悬挂任何物品。喷淋装置的最高设计承受温度为68摄氏度(154.4华氏度),因此必须保证不将聚光灯和其它发热装置对准或靠近消防喷淋置。违规处罚条例对违反展会有关管理规定者,展会将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以下相应条例:1、特装施工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擅自进场施工的,责令停工退场,并依程序办理领证手续。2、参展单位私接电源或增加用电设备的,一经发现,即作停电处罚。由此给大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参展单位负责赔偿。3、参展单位擅自拆改标准展位及展位内配置的,给予口头警告,强制恢复原状,并给予因恢复原状而产生的费用2倍的处罚;造成展材损坏、遗失的,责令照价赔偿。4、锯、裁展馆展材、展板的,给予受损物原价2倍的处罚;在展材、展板上油漆、打钉、开洞的,按展板的原价赔偿。5、凡在展馆内墙壁、展板、通道柱子上用发泡胶粘贴或在标摊满贴即时贴裱底的,一经发现,给予口头警告,责令违规者恢复原状,损坏展具的照价赔偿,同时立即取下粘贴物。6、对转借进馆证的,没收其证件,送出馆外,并追究借证人员责任。7、对不服从保卫人员检查,无理取闹者,没收进馆证,送交保卫部门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扭送公安机关。展览退场管理的规定为营造良好的展览退场秩序,使主办单位、展商和观众顺利退场,规定如下: 16:15,展馆退场广播 16:30,保安巡查,提醒观众退场 16:50,保安巡查,提醒参展商和主办单位退场 17:00,保安巡查,提醒参展商和主办单位退场,并通知展馆设施部关灯。九、附件:回 执 表 以下共计12张回执表格,是各参展单位顺利完成布展,参展事宜重要的功能性文件,请各参展单位或参展单位委托的布展商根据需求认真阅读,并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填写后及时回执到大会组委会或大会相关服务单位。回执时请注意不同表格的不同截止回执日期,以确保您布展,参展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表1展商报到登记表 截止日期:2012年4月1日此表请回执至:北京海名汇博会展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1号金海商富中心B座1712室(100022) 电 话:+86-10-59574339传 真:+86-10-58850889 E-mail:bjhm58850889联系人;张小爱参展商概况单位名称中文英文地 址:电 话: 传 真: 邮 编:参展负责人: 职 务: 手 机:展位号码: 标准展位 个; 特装展位_m2参展工作人员姓 名性 别职 务联系方式(手机)备注(此处加盖公章)注:此表格Word电子文本请于2012年3月20日前邮寄、传真或E-mail至组委会;参展商凭此报到登记单现场报到,并领取参展工作证;特装展位报到时间:2012年4月78日(9001700);标准展位报到时间:2012年4月9日(9001700);报到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上海徐汇区漕宝路66号西大厅)欢迎惠赠参展工作人员名片,提供名片无需详细填写相应表格。表2会刊登记回执表 截止日期:2012年3月30日此表请回执至 :北京海名汇博会展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1号金海商富中心B座1712室(100022) 电 话:+86-10-59574339传 真:+86-10-58850889E-mail:bjhm58850889联系人:张小爱参展商请在下列空格中用正楷打印贵公司中文名称,及英文名称,主办机构将在展览会会刊内免费介绍各参展公司产品,但参展商须自行来稿,中英文各200字。为确保资料准确,请采用电脑打字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回主办单位。勿用手稿则主办单位将不负责其稿件输入之正确性。如未能及时提供资料,主办者将不负责未刊出贵公司资料的责任。请提供以下内容Word电子文本,展台楣板及会刊将以此为准 公司名称(中英文)地 址电 话传 真邮 编E-mail网 址公司中英文简介(200字)表3会刊额外广告申请表 截止日期:2012年3月30日 此表请回执至:北京海名汇博会展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1号金海商富中心B座1712室(100022) 电 话:+86-10-59574339传 真:+86-10-58850889 E-mail:bjhm58850889联系人: 张小爱 本届展会,主办者除利用各种媒介宣传展会之外,还将制作10000份展览会刊,除向专业参观者发放以外,还将发给政府有关领导,机关,行业协会,商会和有关专业单位等。会刊内容包括:公司简介,产品介绍等,欢迎展商在会刊内和展会现场刊登发布广告。广告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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