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装修理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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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图样资料审查制度 2、技术交底制度 3、设计更改联系制度 4、设备检查验收制度5、施工质量验收制度 6、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7、材料管理制度 8、材料代用制度 9、焊接管理制度 10、无损检测管理制度 11、机具设备管理制度 12、计量管理制度 13、用户意见反馈制度 14、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处理制度1、图样资料审查制度 1.1 施工图纸资料是施工的依据,图纸审查的目的是领会设计意图,熟悉图纸内容,明确技术要求及早发现并消除图纸中的技术错误和不足之处,未经图纸审查的工程不准施工。 1.2 图纸分发后,工程技术处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审,发现问题做好书面记录。 1.3 散装锅炉安装工程图纸会审由质保工程师主持,公司工程技术处召集。各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司经营处、质安处相关人员参加,整(组)装锅炉安装工程图纸会审由项目质保工程师召集并主持。 1.4 图纸会审应有建设(监理)单位代表,设计单位相关设计人员参加。 1.5 图纸会审的内容: 1.5.1 设计单位有无设计资格,未取得设计资格的单位设计的图纸不能作为施工依据。 1.5.2 锅炉图纸、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锅规”有关要求。设计图纸应根据图纸目录及施工要求进行查对。 1.5.3 总图、专业图、零部件图之间是否协调一致,安装图和土建图是否协调一致。 1.5.4 设计图纸是否与现行规程、规范、标准有抵触。 1.6 图纸会审后,应认真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参加会审的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代表签字确认。 1.7 图纸会审记录是施工依据之一,在工程结束时存入工程档案。2、技术交底制度 2.1 技术交底是把设计意图、要求和施工方案贯彻到施工班组,以指导施工的技术措施之一,是落实技术责任制的手段。 2.2 散装锅炉技术交底由质保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责任工程师向现场技术员(施工员)及有关班组交底,整(组)装锅炉由项目质保工程师和现场技术员(施工员)向有关班组交底。 2.3 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a)施工图、设计技术文件、图纸会审记要、设计变更; b)施工工艺流程、工程进度要求及各专业之间互相配合; c)质量标准和保证质量的措施,新工艺、新材料。 d)安全技术措施; e)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内容。 2.4 技术交底应填写施工技术交底书,交底人和接受人分别在交底书上签字。 2.5 技术交底文件在工程结束后存入工程档案。3、设计变更联系制度 3.1 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由施工技术员提出,项目质保工程师负责审核,并经建设单位代表同意会签后,报原设计单位批准。 3.2 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经原设计单位审查同意签发设计变更单或图纸,转交施工单位,项目工艺责任人和质保工程师审核后交施工班组执行。 3.3 属于非受力结构和不影响使用功能的材料代用,细部尺寸由现场技术员提出,经工艺责人审核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办理技术签证后交施工班组执行。 3.4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图施工,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更改设计。 3.5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中有不合理部分及时向现场技术员反映,项目质保工程师及时会同有关方面按上述制度进行处理。 3.6 设计变更文件在工程结束后存入工程档案。4、设备检查验收制度 4.1 锅炉设备在安装前根据设备装箱清单,图纸进行清点、检查、验收。 4.2 设备开箱检查由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代表参加,清点后在记录上签字。 4.3 设备检查主要是清点数量、检查品种、规格上有无差错,以及表面缺陷(变形、碰撞、锈蚀)发现问题作文字记录,书面签证后由建设单位及时解决。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质监部门反映,以便妥善处理。 4.4 由于锅炉部件,各辅属设备、阀门、管件等品种数量繁多,不可能在开工前一次完成检验,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分阶段进行。(对整(组)装锅炉可一次性完成)。 4.5 设备、部件,在安装前应根据图纸核对规格型号、几何尺寸,开孔部位、数量及选用的材质等,根据相关制造标准来检验。 4.6 经过清点,检查合格的设备、部件应分类堆放、保管,并有专人负责,做好防潮、防压、防丢失工作。露天堆放的大部件应有遮盖,部件离地有一定高度,对零星体积较小的部件应室内存放,保管。 4.7 设备检查验收记录在工程结束后存入工程档案。5、施工质量验收制度 5.1 锅炉安装修理改造质量检验实行“自检”和“专检”相结合的检验制。 5.2 “自检”是基础,各施工班组应按照规程、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公司质量检验表式的要求进行自检,并填写好相应记录。 5.3 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锅炉安装专职检验员进行“专检”,质保体系责任人员对检验项目按控制点进行确认。公司质保体系责任工程师参加散装锅炉安装修理改造全过程质量控制工作;整(组)装锅炉由现场质保体系人员负责质量控制工作。 5.4 坚持质量控制点必控、停止点必停,签字确认见证制度,未经见证确认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检验和试验查出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4.1 停止点(A):a、开工条件审查(查告知书、锅炉出厂资料、施工组织设计);b、钢架组装;c、锅筒安装;d、水压试验;e、点火升压检验;f、总体验收。 5.4.2 见证点(B):a、设计修改;b、受压件材料;c、焊接材料;d、焊接工艺评定;e、焊接接头外观质量;f、焊接接头检查试件;g、锅炉基础;h、胀接试验;i、无损检测;j、热处理;k、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 5.5 相关专业责任人、检验员应到施工现场履行职责,参加锅炉安装分段质量验收和总体验收。6、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6.1 施工技术文件内容主要有:工程合同、预决算、图纸会审记录、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记录、设备开箱检查记录、设备材料合格证及化验单、设计变更单、焊接工艺卡、施工日志、各部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详见质量证明书)中间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报告等。 6.2 图纸会审记录按图纸资料审查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6.3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由负责施工的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签章后交当地质监部门审批,一式四份。 6.4 施工组织设计由质保工程师组织编制,公司工程技术处、质安处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执行的规程规范、现场质保体系责任人员、工程进度表、劳动力(包括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要求)计划、材料质量要求及计划、机具要求及进场计划、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质量要求、安全技术措施、监视和测量要求等。 6.5 施工技术文件应采用公司或质监部门印制的相应表式,用钢笔填写,并应力求做到内容完整、正确、字迹清楚、签字齐全,一般不少于三份。 6.6 上述各项施工技术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在施工过程中由施工员、质检员逐步积累、妥善保管,工程在水压试验前将前面施工的文件资料整理备查,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将所有文件资料编制目录统一整理一式三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交当地质监部门、一份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6.7 锅炉工程文件、资料管理还应执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质量记录控制程序和档案管理标准有关规定。7、材料管理制度 7.1 锅炉安装修理改造用材,应在公司评价审批公布的合格供方(生产厂家)名录中选择,采购按公司采购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 7.2 顾客提供的材料应加标识,经验证后妥善管理,若发生丢失、损坏或不适用,及时报告顾客并保持记录。 7.3 采购和顾客提供的材料,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检验试验报告等有效的材料质量保证技术文件。 7.4 按照公司现场材料管理制度和物资检验验证规程的规定,对材料进货检验、试验、复试(如合金钢材的光谱分析、物理性能试验等)以及材料的进出库、发放领用记录、正确的标识等控制进行规范管理。8、材料代用制度 8.1 锅炉承压部件的材料代用,由工地施工员提出材料代用申请,经项目质保工程师审核,建设单位代表会签,由原锅炉制造厂设计负责人批准,属于锅炉房范围内管道、电气等主要材料由原设计单位设计人员批准后方可代用。 8.2 一般材料的代用,由工地施工员提出材料代用申请,项目质保工程师审批,建设单位代表会签后即生效。 8.3 材料代用由施工员及时向施工班组交底。 8.4 材料代用签证单一式四份,工程结束后存档一份。 8.5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代用材料。 8.6 工地材料员应根据经批准的材料代用单组织有关材料、及时供料。9、焊接管理制度 9.1 锅炉安装、修理、改造焊接工艺评定 9.1.1 焊接工艺评定的一般规则 1)改变焊接方法,需重新评定。 2)改变焊后热处理类别,需重新评定。 3)改变任何一个重要因素时,需重新评定。 4)改变钢材的类别号需重新评定,但在同类别号中,高组别母材的评定,适用于该组别号母材与低组别号母材所组成的焊接接头。 5)除了组别号为1母材的评定适用于组别号为1的母材,母材组别号改变时,需重新评定。 6)焊件超出了原评定焊件母材厚度的有效范围需重新评定。 7)改变次要因素,不需要重新评定。 8)改变补加因素,只需补做焊接试件的冲击试样。 9.1.2 焊接工艺评定的程序 9.1.2.1 焊接工艺评定应以可靠的钢材焊接性能试验依据,并在安装锅炉焊接之前完成。 9.1.2.2 焊接工艺评定过程是: 1)由焊接工艺员编制焊接工艺指导书,经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 2)根据锅规附录1由施焊单位的熟练焊工按照焊接工艺指导书的规定焊接工艺试件,然后对工艺试件进行外观,无损探伤,机械性能和金相等项检验。 3)将焊接时的实际工艺参数和各项检验结果填写在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上。 4)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经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公司质保工程师批准,报质监部门监检后执行。 9.1.3 焊接工艺评定试样及文件的管理 9.1.3.1 焊接工艺评定试样及资料长期保存,长期有效。 9.1.3.2 经批准的焊接工艺评定资料的原件,交档案室保存。 9.1.3.3 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指导书可直接用于工程焊接,也可以根据焊接工艺指导书,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结合实际生产条件,编制焊接工艺卡,用于工程焊接。 9.1.4 焊接工艺文件的编制: 9.1.4.1 焊接工艺评定是焊接工艺编制的基础和依据。 9.1.4.2 通用焊接工艺是对焊接安装工程进行总的原则性指导,是各个具体的焊接工艺的依据。 9.1.4.3 焊接工艺规程也叫焊接工艺卡,是焊接工艺人员根据焊接受压元件的结构特点、焊接部件,焊接材料的特性,依据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通用焊接工艺,并结合实际经验而制定的。它规定了焊工在焊接时,所采用的坡口型式、焊接方法、焊接材料、焊接参数、焊接顺序、工艺技术措施等技术要求。 9.1.4.4 焊接工艺需要变更时,必须由焊接工艺员按工艺更改的规定办理,并经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查。 9.1.4.5 焊接工艺文件是指导焊接生产的依据,因此焊工在施焊前一定要认真吃透工艺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工艺,严禁随意变更工艺文件要求。 9.2 焊工资格考核评定管理 9.2.1 锅炉安装受压元件的焊接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焊工考试应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进行,焊工考试由省质监局批准的焊工考试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9.2.2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安装、修理工作,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身体健康,能独立担任焊接工作的焊工,均可以向焊工考试委员会提出考试申请,经考试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参加考试。 9.2.3 焊工考试包括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操作技能两部分,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操作技能的考试。 9.2.4 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考试合格的焊工,发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合格证”和一个指定的钢印号码。 9.2.5 锅炉受压元件焊接前,由项目焊接责任人负责组织现场焊工培训练习,以适应现场焊接条件,对初次参加锅炉受压元件焊接的合格焊工,必须进行技能考核。 9.2.6 焊工进行培训、练习或技能考核时,必须针对安装现场的实际情况,熟悉操作工艺要领和技术要求,认真进行练习。 9.2.7 技能考核必须由焊接责任人和检验责任人,探伤人员等评定做出结论。 9.2.8 对培训、练习的试件,可以由焊接检验员、焊接工艺员,根据有关标准,对焊缝外观、透度、断口情况评定。 9.2.9 合格焊工连续三个月没有担任该焊接工艺的焊接,再参加该项工艺焊接时,应重新进行该工艺的技能考核,连续六个月不参加该项目焊接的焊工,该项目即视为失效。 9.2.10 加强合格焊工的管理,建立焊工焊绩档案内容有焊工业务简历,焊工培训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项目登记,焊工免试证明,焊工焊接质量情况台帐。(一次拍片合格率、焊缝返修情况、焊接质量事故等等)。 9.3 焊接材料管理:锅炉安装、修理、改造对焊接材料控制包括从材料的采购、入厂验收、入库、保管、烘干、发放等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是保证锅炉安装质量的重要环节。 9.3.1 采购:焊接材料的采购按材料单提出的牌号、规格、质量要求,在公司发布的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货单位。 9.3.2 入厂验收: 材料到厂后由供应部门仓库保管员核对无误后,负责将材料堆放在仓库待验区内,并及时将质量证明书转交给材料检验员。材料检验员要认真审查质量证明书的内容是否齐全、完整、正确。表面质量情况如符合要求,可办理材料入厂验收手续。 9.3.3 材料的保管: 入库材料要排放整齐,分区堆放,以明显区别“待检”、“检验合格”、“不合格”等材料,防止误用,并做到帐、卡、物、牌四者一致,仓库内应干燥,不漏雨,焊条应架高,离墙摆放。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入库编号应有明显的标牌,袋装材料不应拆开,散装材料则不应弄混。质保书复印件也一并分类保存好。焊材库保管员必须将领出的焊接材料按编号建立台帐,焊条的存放期一般不应超过一年,过期的焊条不得用于锅炉安装改造修理工程中。 9.3.4 材料的发放 焊材库保管员负责核对焊材领料单,工艺卡上的牌号、规格、限额数,核对无误后,发给合格的焊焊材料,发料人和收料人都应该核对实物,并在领料单上签字,注明日期,一份领料单退回领料人。 9.3.5 烘干: 烘箱内应分若干烘料区,各烘料区用编号牌标志区分,焊材烘干之前,应先选定供区,做好标志,然后将焊材放在选定的烘区进行烘干,并及时做好记录。每一个供区只应放一个品种,并应按规定的烘干温度,保温时间执行,对碱性焊条和酸性焊条应注意两种性质不同的要求,既要防止烘干温度不足,又要防止烘干温度过高,以保证质量。为此,应及时填写焊材烘干记录,注明烘干温度、进出箱时间、保温时间,并由领用人和负责烘干人共同签字。 9.3.6 现场使用 焊条的领用,应使用焊条保温筒,无保温桶不得发放焊条,焊条保温筒上应贴上焊条使用标记一张,以便焊接工艺员、焊接检验员随时检查所领焊材的正确性。 9.3.7 检验: 焊工领料后应随即将实物和焊条保温筒上的焊条使用标记交焊接检验员过目认可,焊接检验员应在检验记录上签名,填写日期作检验凭证。 9.3.8 回收和结算: 焊工每天应将剩余的焊接材料,连同焊条使用标记及焊条头,一并交回结算,证明其数量与发放数量一致,防止焊材使用发生混乱。 回收的剩余焊材,按品种、规格、牌号由负责焊材烘烤的人员立即放入恒温箱妥善保管,以供下次使用。对搞混的退库焊材,不准用于锅炉受压元件的焊接。 9.4 焊缝返修管理: 9.4.1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安装、修理、改造锅炉受压元件焊接工作。 9.4.2 本制度应与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条件同时使用。 9.4.3 焊缝上发现有不允许的缺陷存在,需要返修时,焊接工艺员及焊接检验员查明缺陷存在的原因,制定返修方案,报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批,必要的时候,应由指定的合格焊工返修,返修后将返修记录,返修后的检验报告以及返修方案一并存入检验资料袋。 9.4.4 焊接检验员应每季度将焊缝返修情况汇总,上报检验责任工程师,焊接责任工程师各一份。 9.4.5 二次返修方案,需经焊接工艺员、焊接检验员、焊工班长合议返修方案,上报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返修。 9.4.6 经二次返修不合格的焊缝,在第三次返修前,必须由焊接责任工程师制定第三次焊缝返修方案,指定担任第三次焊缝返修的焊工,并报送质保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第三次返修。 返修后应将返修的次数、返修的部位和返修的情况,检验结果和有关返修方案,一并存入资料袋。 9.4.7 要求预热和热处理的焊缝的返修,应按原焊缝的预热和热处理的要求进行。 9.5 现场取样或代样试验管理: 9.5.1 为了检验锅炉安装焊接接头的质量,应进行焊接接头的机械性能试验,金相检验和断口检验等试验。 9.5.2 试件的截取对受热面管子,可在同部件上切取0.5%的对接接头做检查试件,但不少于一套试样,所需接头切取检验试样确有困难时,可焊接模拟的检查试件(代样)进行试验。 9.5.3 代样的焊制,焊工焊接工艺规范参数,焊接材料等都应与实际焊缝的焊接一致。 9.5.4 割样或代样应经过外观检查和无损探伤检查后,才可以进行机械试验。 9.5.5 管子对接接头的拉力试样应从检查试件上切取二个,亦可用一整根管检查试件作拉力试样,代替剖管的两个拉力试样,试样的取样部位和尺寸必须符合锅规规定。 9.5.6 焊接接头的抗拉强度不低于母材规定值的下限为合格。 9.5.7 管子对接焊接接头的弯曲试样应从检查试件上切取二个,一个面弯、一个背弯,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2.45Mpa的锅炉,若焊接工艺评定时,有管子背弯项目,可不做背弯试验。但检查试件的未焊透及内凹深度,应不超过锅规的规定。 9.5.8 试样的弯曲试验的方法,规定的弯曲角度按锅规规定进行。 9.5.9 机械性能试验有某项不合格时,应从原焊制的检查试件中,对不合格项目取双倍试样复验。 9.5.10 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82Mpa(39Kgf/cm2)的锅筒,集箱上管接头的角焊缝应进行宏观金相检验,每焊200个,焊一个检查试件(代样),不足200个也应焊一个检查试件,并沿检查试件中心线切开作金相试样。 9.5.11 宏观金相检查必须合格。 9.5.12 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3.82Mpa的锅炉受热面管子的对接应做断口检验,每200个焊接接头检查一个不足200个的也应抽查一个,氩弧焊或氩弧焊打底手工电弧焊盖面的对接接头可免做断口检验。 断口检验必须符合锅规合格标准。 9.6 锅炉安装、修理、改造焊接检验焊接是锅炉安装、修理、改造的关键性工艺环节之一,它直接影响锅炉的安装质量和安全运行,因此加强焊接检验工作,有效地从焊前、焊接过程、焊后对坡口加工、组对、工艺规范以及焊缝的外观和内在质量进行监督和检验,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是全面实施质量控制,并能使焊接质量在施工过程中,自始至终处于受控状态,从而确保锅炉安装的焊接质量。 9.6.1 焊前检验: 1)焊接设备应完好,焊机应配好电流表、电压表:满足工艺指示规范参数,准确可靠。 2)焊接工艺文件齐全、正确。 3)焊工资格和焊工技能满足要求,身体健康和思想情绪正常。 4)母材、焊材的质量符合质量证明书。 5)焊接坡口、接头的清理和装配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6)环境、温度、湿度和风速等等在允许范围内。 9.6.2 焊接过程检验:1) 焊条是否经过烘焙,能否执行烘干规范。 2)要求使用焊条保温筒,并使焊条不得在现场长期暴露在空气中吸潮。 3)焊接过程中,层间清理,执行焊接规范参数情况,预热温度和层间温度的保持情况。 4)多层焊过程中的夹渣,未焊透,气孔的缺陷的检查和清除。5)焊接工艺卡或者焊接通用工艺中的其它要求的项目。 6)技术标准和图样规定的项目。 9.6.3 焊后检验: 1)焊缝外观是否圆滑过渡,焊缝表面或热影响区表面是否有裂纹、气孔、弧坑和肉眼可见的夹渣等缺陷,焊缝的局部咬边是否符合“规程”的规定,飞溅熔渣是否清除干净。 焊缝的宽度和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2)焊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指定位置打上焊工钢印代号,做好实际施焊记录。 3)焊接检验员在焊缝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焊接位置、焊接方法、焊接接头的母材规格、材质分别出具无损检测通知单,经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确认后发出。 4)如发现有超标缺陷,焊接检验员应按焊缝返修程序,通知生产班组进行返修,并严格执行9.4焊缝返修管理。 5)焊缝外观检验常用焊缝检验尺,检测样板和放大镜等检测工具。 6)按锅炉规程规定进行水压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并由焊接检验员检查所有受压元件焊缝的渗漏,并做出检查记录。 9.6.4 焊工钢印标记的管理: 1)合格焊工应按规定发给统一规格的某一低应力钢印号码。 2)合格焊工在安装锅炉受压元件完成焊接工作后,必须在规定部位上打上本人钢印标记,绝不允许他人或用别人的钢印号码代打。 3)合格焊工在焊接代样,送检的试样上应打上本人的钢印号码。 4)合格焊工的钢印号码,仅限于在本公司范围内的安装锅炉等工程上使用。 9.7 焊接环境管理 9.7.1 当焊接环境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如没有采取任何有效防护措施,禁止施焊。 1)强风,风速10米/秒。 2)低温,环境温度低于-10摄氏度。 3)雨天、下雪。 4)焊接时允许的最低环境温度如下: a、低碳钢-20,低合金钢、普低钢铁-10,高合金钢0。 b、当焊件温度低于0时,且焊接工艺无预热要求时,应在施焊处100mm范围内预热到手触感觉温度(约20)。 9.8 焊后热处理 焊后热处理一般为高温回火,其目的是为了降低焊接接头的残余应力,防止产生裂纹、改善焊缝和热影响区的金属组织和性能,热处理过程应严格按照DL5007-92规范中第六款焊后热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9.8.1 热处理前准备: 1)施工现场应打扫干净,四周无漏水、漏油,严禁有水珠、油珠溅落在被处理的焊件上。 2)焊口两侧的管段应垫实,支撑牢固,防止高温下焊口变形。 3)被处理焊口管内不得有穿堂风、积水或蒸汽,管子两端口处用保温材料堵塞。 4)露天作业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9.8.2 热处理要求:1)热处理的加热宽度、保温宽度、升降温速度按所编工艺方案执行。 2)焊接接头热处理结束后,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3)热处理结束的焊口必须冷至室温后,才能将保温棉和加热器拆除。10、无损检测管理制度 10.1.1 由焊接检验员发出书面通知,并说明现场情况,方可安排无损检测。通知单中必须明确包括检测比例、执行标准的无损检测要求。 10.1.2 熟悉锅炉基本工艺对无损检测的要求合理选择规范。 10.1.3 接到通知核对锅炉规格编号是否正确,焊缝外观质量是否合格,如发现有差错应及时返回焊接检验员修改。 10.1.4 无损检测人员必须持有质监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 10.2 无损检测要求 10.2.1 无损检测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10.2.2 认真按布片规则进行布片、编号,确保底片、原始记录与实物位置相符合。 10.2.3 X射线底片象质应符合GB3323-87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有关规定。 10.2.4 底片评片分初评、复评,均必须由具RT级资格的人员承担。 10.2.5 进行X射线探伤时,应以红灯指示,确保人身安全。 10.2.6 操作者及时标明探伤标记,填写原始记录和探伤结果。 10.3 检测实施 1)X射线探伤要求按照射线照相质量分级中的“AB”级执行。 2)装片前应对暗盒和增感屏检查和擦净,以免影响底片质量。 3)底片质量符合标准规定。 4)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做好防震措施,以免造成设备损坏。 5)做好胶片收藏保管工作,防止漏光给探伤工作造成浪费。 6)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探伤工作质量。 10.4 探伤机操作规程 1)X光机操作,应该一人负责操作,一人负责监护,开机前首先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 2)在电源电压稳定的情况下,接通电源,开机预热灯丝,不低于2分钟。 3)开机工作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灯丝预热时,做好贴片工作。 5)准备工作完毕,操作时按探伤工艺中的透照规范严格执行。 6)如开机后,计压计电流时发现有没动,应立即停机,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或休息片刻再开机,待电流、电压稳定正常为止。 7)新的X光机或长期不用的X光机,应该按照说明书进行训机。 8)仪器使用完毕,应切断电源,将仪器平稳放好。 10.5 暗室操作规程 1)包装胶片时,暗室台面要保持清洁。 2)包片前应检查,暗盒和铅箔是否有污物、损伤。 3)显定影药水按胶片说明书进行配制。 4)显定影药水温度控制1822。 5)显影时间为:5min。定影时间为:20min水洗20min(流动)。 6)暗室黑度必须严格控制特别是在外工地尽量利用晚上时间进行暗室处理。 7)在野外操作,显定药水必须配制后进行过滤,保证底片质量。 10.6 评片规程 1)评片人员每年应做一次视力检查,使之能在正常的观察距离内观察列精细部位。 2)评片必须在观片灯下进行。 3)评片应在较暗的环境下进行,室内照明用光不放在底片面以免产生反射。 4)底片质量应符合规定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底片均作废片,并及时通知重新透照。 5)评片人员评片应适应较暗的环境。 6)对底片焊缝质量应进行四定(定性、定位、定量、定级)。 7)评定底片焊缝质量按标准规定进行。 8)底片中线型缺陷应特别注意,不得漏检和轻意放过,必要时应重新透照,确保底片焊缝质量。 10.7 探伤安全防护规程 X射线探伤人员必须经过放射卫生防护训练,掌握放射卫生防护知识,正确使用X射线探伤机,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在野外流动探伤时,必须配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手抱管进行投照。 X射线机进行流动工作时,应根据辐照场照射量情况确定控制整体监测区,控制区并设有“禁止入X射线区”的标记,在条件限制时进行短距离操作时,必须使用流动式探伤的防护装置,如:铅防护屏等,确保操作人员安全。 10.8 无损检测报告 由级射线探伤人员对底片焊缝质量评定作出结论并填写无损检测报告,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在工程竣工后将底片和报告一并归入工程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11、机具设备管理制度 11.1 锅炉安装的机具设备管理 11.1.1 公司对锅炉安装中使用的机具和设备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11.1.2 项目部配机具员负责管理机械设备工作,接受公司工程技术处业务管理检查指导。 11.1.3 建立机具设备的帐、卡,并认真核对,切实做到帐、卡、物、牌、证相符,保持设备良好。 11.1.4 对锅炉安装的专用设备由公司统一调度,实行专管,以满足安装需要,专管设备范围: 1)切割设备:剪板机、切割机、自动切割机等。 2)成形设备:卷板机、弯管机、顶弯机、胀管机等。 3)加工设备:车床、刨床、钻床、套丝机、角磨机等。 4)起重运输:汽车、吊车、铲车、卷扬机、扒杆等。 5)焊接设备:直接焊机、交流焊机、氩弧焊机、烘箱、保温筒等。 6)无损检测:X射线探伤机、超声波探伤机、磁力探伤机、光谱仪、硬度计、测厚仪等。 7)理化检测:材料试验机、金相设备、化验分析等。 8)耐压气密试验:试压泵、空压机、真空泵等。 11.1.5 专管设备附近分配给项目部部分机械设备使用外,其余设备的调用,由机具员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所列机型、数量、需用时间,报工程技术处统一调度有偿使用,并办理交接手续,项目部不得私自外借、外租。 11.1.6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专管设备的清查盘点,清查核对物、卡、物、牌、证是否一致。 11.2 设备的使用: 11.2.1 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落实“三定”即: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调拨使用的机械,原则上由原机操人员上岗。无机操人员时,可调配有证人员操作,并向设备计量责任工程师报告。 11.2.2 专管设备在进场前,应有必要的临时设施。采取防潮、防雨、防雪、防火、防漏电等安全措施,动力电排列整齐,设备外壳接零、接地,设备的防护装置完整齐全可靠。 11.2.3 现场的专管设备,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平面布置图要求位置合理固定,大型设备报工程技术处会同质安处进行安全性检查验收工作,做好记录。 11.2.4 现场的机械设备定人、定机管理,专管率达100%,操作者持证操作,实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十字作业法,保持设备完好状态,同时作好使用记录,交机具员汇总,每月底报工程技术处。 11.2.5 操作证的颁发:特种作业人员委托市质监局培训、考核、发证。 11.2.6 机械设备的“使用记录”是设备完好率、利用率的计算依据,是确定设备维修的基础,是考核机操人员工作业绩的资料,为此正确填报是机操人员的责任,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完整、齐全。 11.3 设备保养、维修: 11.3.1 贯彻“养修并重”的方针,以预防为主,做到“定期保养”、“点检维修”保证设备处在良好状态,完好率90%以上。 11.3.2 根据国家设备管理条例规定,破除以时间为基础的设备修理制度,建立以状态监测为基础的维修制度。为此正常的修理计划必须在日常“点检制”基础上提出维修范围,确定维修等级。 11.3.3 机械设备的保养分三个定级:即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由内燃机驱动的机械实行三级保养制;电动机驱动的实行二级保养制,一般简单机械实行一级保养制。 11.3.4 机操人员必须实行机操“点检制”即从机械的外观、润滑、安全、附件、配合、听测六个方面进行逐日检查,一旦发现问题,有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汇报给项目质保工程师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11.3.5 保养责任的划分: 1、一级保养:以操作人员为主,维修为辅,操作人记录; 2、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为主,操作人为辅,维修人记录; 3、三级保养:报项目经理安排,机具员记录。 11.3.6 公司对设备维修工作执行一大、四中、十六小的维修周期结构。维修范围的划分:小修、中修、大修。三个等级,配合三级保养制执行。 11.3.7 维修计划由各项目部编制,并将维修记录,检测资料费用结算汇总上报归档,方可报销。 11.3.8 对维修工作的实施,不局限于何处,可在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当项目部不能实施维修计划时,则由公司工程技术处统一办理,逐步推广维修专业化,落实维修经济责任制,实行内部核算。 11.3.9 项目部执行的设备突发性故障修理,事故性修理,零件磨损极限修理等需将维修记录归入设备档案。 11.4 设备的大修理规定: 11.4.1 凡符合大修周期,且该机有三个以上总数,中修级由所属单位填报“大修理申请报告”并附有:大修前精度检查记录及上一次修理记录,报工程技术处汇总编制年度大修计划,报财务处会签,经理批准后下达大修计划。 11.4.2 工程技术处负责编制大修理方案,落实资金后准备材料,备品配件,报大修工艺,图纸资料,设备责任工程师会审,经总工批准后下达“大修理任务单”由维修单位执行。 11.4.3 设备如有改造、更新,改装项目应在大修过程中完成改造后剩下的总成、部件,归工程技术处统一调度使用。转让时应作“变价收入”处理。 11.4.4 机械设备的大修须执行公司“设备修理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大修结束后由维修单位组织,工程技术处设备责任工程师组成的验收小组负责试车,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大修理技术规定执行。 11.4.5 大修验收后,修理单位汇总各项资料报工程技术处整理归档,进行大修费用结算,并确定走合期交使用单位执行,使用单位按走合期规定操作,及时填报相关资料。 11.4.6 机械设备的润滑 11.4.6.1 润滑管理是设备管理的组成部分,是减少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消耗,延长使用寿命的必要条件,机具员负责日常油料领用、发放、废油回收,器具管理,执行“润滑管理制度”。 11.4.6.2 保养、修理、清洁、更换油料时,机具员按各机械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品种、数量,填领用单经项目经理签字,材料员发料。 11.4.6.3 润滑油的使用实施“五定”三级过滤制度,“五定”即定人、定时、定点、定质、定量。三级过滤:领用桶经油壹泣滑点过滤,做到及时检查监督执行,提高管理水平。 11.4.6.4 设备的润滑油在更换前,如供应困难,或经鉴定尚可继续使用时,报设备责任工程师认可,换油代用或延长使用时间,同时确定换油时间,避免浪费或润滑不良。 11.4.6.5 实施润滑油制度要坚持节约方针,克服撒、漏,支持废油回收工作,回收时按不同种类、牌号,集中沉淀,再生降级使用,及时作好记录,总结经验,推广使用。 11.5 设备的更新改造和自制: 11.5.1 随着专业安装的发展,对专管设备的更新、改造要逐步有规划地进行。对自制非定型的专管设备项目部必须附:设计图纸、预测技术经济效果分析,需要材料,所需金额预算,报工程技术处审核,经总工审批后报经理室批准。 11.5.2 更新改造和自制专用设备的技术资料,经工程技术处、质安处、总工进行会审确认后,编制计划报经理批准落实资金、材料,下达给项目部组织实施。 11.5.3 项目竣工后,由项目部收集各项资料报工程技术处,并组织技术、质检、设备责任工程师进行逐项验收交付使用。 11.5.4 改造和自制设备必须有走合期,考核使用一年,经工程技术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鉴定,对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会同财务科办理入帐手续进行财务结算。 11.6 设备的事故与报废: 11.6.1 凡造成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均为机械设备事故。事故分: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三种,仍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条例执行。 11.6.2 事故发生后,应保持现场,立即报工程技术处、质安处查看现场。所在项目部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确定事故责任人填写事故报表。 11.6.3 工程技术处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提出检修方案,并根据损坏情况,确定修理级别,按“维修制度”执行。 11.6.4 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按公司“奖惩制度”由所在项目部在15日内作了出书面处理意见,上报工程技术处,逐级批准书面通知后,所在项目部执行。 11.6.5 设备的报废:指设备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需要,且无修复价值,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按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有关报废手续及审批权限办理。 11.6.6 机械设备的全部资料、技术文件,按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档案管理标准有关规定办理。12、计量管理制度: 12.1 公司质安处是主管公司计量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凡公司所属计量器具的配备、选型、购置、启用、检定、维修、库存、停用、报废,归档均属管理范围。 12.2 项目部配(兼)计量员一名,严格执行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建立帐、卡,执行检定、送检,接受质安处业务管理指导。 12.3 各项目部除常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外,用于锅炉安装的计量器具,实行专管制度,专管率必须达到100%。 12.4 锅炉安装工程是专业性强的安装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编制工艺质量控制,检测点网络图,并配备好计量器具。 12.5 项目部必须严格按工艺规程操作,对每道工序使用的计量器具,都要提供工艺规程拟定的计量数据,及时填入质量检验表内,以备查核。 12.6 计量数据的准确性,由公司质安处查核,列入质检资料内,如有量值争议时,报质安处仲裁,必要时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 12.7 根据施工任务情况,需用的计量器具,除年初提出增添购置计划以外,单独上报购置计划,报公司质安处审批,属固定资产的按固定资产审批手续办理。 12.8 经批准后,需购置的计量器具,由质安处统一办理,计量员办理领用手续,建帐建卡转帐。外地工程由项目部自购,报送当地计量部门检定。所有资料报公司质安处,列入周检计划后报销入库入帐。 12.9 计量器具应严格执行周期检定的规定,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停止使用,并将检定结果填入“历史记录卡”办理入档手续。 12.10 凡计量器具公司有所有权,项目部有使用权,但不得外借、外租,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和超周期未检定的计量器具。 12.11 为保证周检计划的实施,质安处每年编制一次计量器具检定日程表,报分管副经理审批,每月25日前下达月检定计划发至各项目部、职能部门,付诸实施。 12.12 计量器具的检定与维修,必须由持证的计量检定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使用人员负责对计量器具的清洁、保养、保管工作。 12.13 公司计量检定室,隶属质安处,负责公司的计量技术、计量检定和修理工作。有权对计量器具的选型、检定维修,降级使用,报废作出鉴定。 12.14 凡专管计量器具,因工程原因,一年以上不用或有修理价值,又不能及时送检修理的,可由使用部门提出“封存”处理。封存的计量器具统一交由质安处保管。 12.15 经检定人员确认,计量器具损坏,且无修理价值,检定人员出具报废单,由使用部门申请购置计划,新废交替,以保证使用。凡报废的计量器具,一律由质安处处理。13、用户意见反馈制度 13.1 公司各部门接到用户有关安装改造、修理质量问题的信息后,应立即报公司工程技术处,会同经营处、项目部等有关人员,共同研究,提出分析意见和问题处理办法,交项目部进行处理。 13.2 项目部接到工程联系单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工程技术处和公司质保工程师。 13.3 锅炉安装重大质量问题由锅炉质保工程师带领有关责任工程师深入用户锅炉现场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安排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立即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 13.4 新锅炉安装后一年内应回访用户,主动听取用户意见,并作妥善答复,使用户满意。14、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14.1 在锅炉安装过程中由于安装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重大技术、质量问题按本制度进行处理。 14.2 发生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后,必须立即逐级报告,并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公司总工程师、质保工程师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深入锅炉现场进行调查,必要时应请当地质监部门和建设(监理)单位代表参加。 14.3 调查组的职责: a、组织技术鉴定。 b、查明问题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造成的经济损失。 c、查明问题的性质和主要责任者。 d、提出问题自理意见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措施。 14.4 如牵涉到锅炉制造厂或设计院的应立即通知用户并请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到场共同研究处理。 14.5 发生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后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更不得私自处理。 附加说明: 本制度所引用相关/支持性文件均为现行有效的版本。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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