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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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浦北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和指导我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激活配优自然资源要素,提升自然资源保障水平和生态服务功能,助推乡村振兴,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9号)和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钦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钦市自然资源发2020187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创新自然资源制度供给和要素保障,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构建高效集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新格局。特色农业强优、生态环境优化、文化繁荣复兴、脱贫惠民富民、本质机制创新,为我县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一)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严守生态红线保护,尤其是耕地保护,注重农耕文化传承,保持乡村自然景观。统筹生态保护与乡村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绿色发展空间。 (二)规划引领、综合整治坚持规划引领,强化用途管制,全域规划、整体设计,采取内涵综合、手段综合、目标综合、效益综合的综合性整治方法,整乡整村全要素整体推进,确保工程建设整体效果。 (三)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根据各地差异化特点和区域优势,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科学选择整治区域、整治类型和整治方式,合理安排整治工程和建设时序,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一哄而上、生搬硬套,避免出现形象工程。 (四)尊重民意、维护权益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利益权,让群众充分享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成果,防止违背群众意愿,搞合村并居、大拆大建,侵犯群众权益,影响社会稳定。 三、目标和任务 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治区域可以是乡镇全部或部分行政村),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解决城乡融合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2020年,启动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申报工作,争取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2年、2025年全县申报实施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达到35个。(一)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项目区规划坚持生态文明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贯彻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采取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确保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严格的保护,确保耕地总体质量不降低。 1.耕地数量增加:将项目区内符合土地开垦的低效园地、残次林地、未利用地纳入补充耕地开垦;将零星分散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进行折旧整治。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做到县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2.耕地质量提高:将项目区内的旱地、可调整园地、可调整林地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与培肥、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其他工程等增加基础设施,确保整治区域耕地质量有提升。3.永久基本农田: 确需对整治区域内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的,按照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布局集中连片、总体保持稳定的原则,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新增面积原则上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二)村庄建设目标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所覆的村屯,统筹开展 三清三拆+ 环境整治,基本完成房前屋后 三微 整治,推进村头村尾、公共区域的绿化美化,保护好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街巷空间、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遗产,延续村庄原有空间格局和特色风貌,确保实现村庄通透敞亮、干净整洁、管理有序、文明和谐。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提高土地利用率,同时改善了人居环境,为村庄建设腾挪出有效空间使村庄建设用地下降,实现集约节约用地,优化了用地结构的目标。(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按照村庄规划和美丽乡村的建设要求,依托现有的交通、水利、电力电信、文旅、农业农村、发改、住建等涉农项目实施,对村庄交通、供水排水、电力电信等方面公共基础设施的综合治理,切实改善项目区的迫切解决的民生问题,实现交通便捷、用水便利安全、排水通畅卫生、电力电信网络全覆盖、用电安全便利等目标,完善经济发展的基础配套。按照村庄规划,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三清三拆”行动,对空地,荒地以及拆旧区进行整理,腾挪发展空间,在保障村民住房的前提下,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使用结余的空间对村庄的公共设施进行布置安排,结合村庄需求、地域特征、文化特色,对现有、规划的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新建、改造,合理增设休闲娱乐场所、停车场、老年活动中心等,提升村民的生活品质,为群众和游客提供运动休憩的空间,满足群众多元化的需求,提高村民生活便利程度,改善村民生活质量。(四)生态保护与修复目标通过国土空间综合修复整治,开展项目区村庄水塘清淤美化、生态廊道建设、生态屏障保护、地质灾害治理、废弃矿山修复等项目,对项目区范围内河流、坑塘、农田、林地、建筑设施、地质灾害点、废弃矿山等组成的半自然半人工的生态系统进行综合整治,修复生态脆弱区域,重新构建项目区的滨水环境,重塑山清水秀、山美水美的生态环境,恢复河流、坑塘、林地的生态屏障功能,进一步保护当地生物多样性,形成“山、水、林、草”以带状分布镶嵌在农田之间的田园牧歌风情乡村画卷。提升项目区景观,为导入山、水、林、草等体验旅游打下良好的生态基础。(五)产业发展目标 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完善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等,改善村庄旅游环境及优化生产条件,以文化包装旅游,农旅融合,增强农业旅游资源挖掘与打造。建成集田园风光旅游、现代农业、乡土民风特色旅游为一体的田园体验旅游区,连接不同的产业,促进产业联动发展,增加旅游服务、现代农业等产业就业岗位,提高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四、项目实施工作流程(一)调查摸底包装项目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开展资源潜力调查工作。以最新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最新国土调查成果,以乡镇为单位,全面调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调整、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耕地质量提升等土地后备资源潜力。县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住建局、文广体旅局,金投集团公司、广西电网、中国电信等相关单位负责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子项目并安排到各镇项目区中。各镇(街道)负责根据县自然资源局的资源潜力调查结果和各部门在项目区内拟建子项目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每年6月底前提出1-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并组织开展项目区内群众意愿调查,初步确定农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乡村农耕文化保护等各项建设及用地需求,并报县自然资源局。 (二)储备建库上报立项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委托具有资质的技术单位开展资源潜力分析及收集相关单位的项目信息,符合工程建设条件的,纳入县级工程储备库;每年10月份前,对上报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进行统筹安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及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审定后上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专家进行论证,市级立项批复后,争取纳入下一年度的区级项目库。(三)项目的测量、设计、预算、评审等前期工作管理1、土地整治类项目获得上级部门立项批复后由县金投集团公司负责按相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地形测量、规划设计等专业机构,在充分征求乡镇(街道)、村(居)委、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复垦、旱改水项目、低效园地残次林地开垦等各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预算等工作。2、生态保护修复及公共基础设施类项目其他部门申请的生态保护修复及公共基础设施子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的要求由对应部门进行测量、规划设计、预算等。3、 项目预算评审规划设计与施工图经批复后,各部门及时编制各子项目预算并送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在接收到财评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出具评审报告。(四) 项目的实施1、土地整治类项目县金投集团公司负责土地整治类项目的工程监理、工程复核等单位确定的招标工作。工程建设以价格包干的形式由县金投集团公司和项目所在地村(居)民合作社签订工程施工委托协议书,委托各村村(居)民合作社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复垦、旱改水项目、低效园地残次林地开垦项目的施工工作。工程建设期从工程整体立项至整体验收完成,一般为3年。包干价中包括了村(居)民合作社的工作经费和房屋、竹木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农户奖励经费、施工费、后期管护费,不再另行安排工作经费和房屋拆迁、青苗补偿费。价格如下: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复垦产生的建设用地节余指标,复垦为水田的包干价为8万元/亩,复垦为旱地的包干价为4万元/亩,其他农用地的包干价为2万元/亩;2)园地开垦为水田的指标包干价为8万元/亩,开垦为旱地的包干价为2万元/亩;3)旱地改造为水田指标的包干价为5万元/亩;4)未利用地和荒草地开垦及林地开垦为水田指标的包干价为5万元/亩,开垦为旱地指标的包干价为2万元/亩。2、生态保护修复及公共基础设施类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及公共基础设施类项目工程实施由对应子项目申请单位按行业建设期限及相关规定执行,并与土地整治类项目同步推进,确保总项目整体验收。(五)项目的竣工验收1、土地整治类项目验收。在工程完工后,由业主单位委托工程复核中标单位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程开展工程的质量、数量和新增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的数量复核,并通过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区范围内的耕地进行质量等别评定。由业主单位先行组织相关参建单位进行自验通过后,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县金投集团公司及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项目初验、终验。2、生态修复类和乡村建设类子项目验收。工程建设完工后,各部门的相关子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的要求组织竣工验收,做到竣工一个验收一个,不拖整体验收的后腿。3、项目整体验收。全部子项目验收合格后,各部门收集整理各子项目验收资料,由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市自然资源局进行整体验收。整体验收内容为各子项目验收合格文、整治工程的完成情况及质量,特别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建设用地规模等是否达到标进行验收,确保图、表、数据库和实地一致性。(六)工程后期管护。项目验收通过后,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做好工程后期管护工作。特别土地整治类项目移交各镇政府(街道)、村民委员会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农业生产经营者管护,并签订管护协议,做好项目的移交、管护工作,确保复垦、开垦和实施提质改造后的地块不出现弃耕丢荒和非法占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现象。(七)产业发展。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完善公共服务与基建设施等,改善村庄旅游环境及优化生产条件,并由县招商促进局负责牵头协助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做好行业招商工作,加大招商宣传力度,引入农业、文旅龙头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帮助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建设一批特色旅游产业、特色水果采摘园、林下经济等旅游项目。增加旅游服务和现代农业岗位就业,提高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五、资金来源及管理(一)土地整治类项目1.通过县平台公司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利用自治区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先行组织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类项目,项目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地流转及管护经费要列入项目预算,项目资金不足部分通过土地整治类项目建设完成并获得相应的新增耕地指标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将指标出售获得的指标交易款中补足。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 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厅发2019 130号)要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补充耕地指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所得收入,扣除成本和应得投资收益外,全部用于乡村振兴,其中用于项目所在村的不低于60%。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地整治类项目涉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补偿标准按照参照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北县征地青苗及房屋等地上附着物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通知(浦政发2020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该补偿标准的品种,另行讨论确定。项目业主审核签订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后,将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协议拨付给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所有人。3.土地流转费项目实行“先流转、后实施”原则,将土地整治类实施地块先流转到村(居)民合作社,流转期限为四年。项目业主连续四年按每年每亩1500元拨付综合土地流转费给村(居)民合作社。村(居)民合作社做为土地流转工作主体统筹安排并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根据地块现状、等级等实际情况与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拨付相应土地流转费。4.运行管护费项目实施后,由项目业主作为流转土地管护的责任主体,对流转土地,按“流转得回来,租赁得出去,管护得到位”和“保障连续三年按规定种植农作物”的工作目标进行管理。管护费用以新增耕地面积为基数,安排1000元/亩.年。(二)生态修复类和乡村建设类项目资金生态修复类和乡村建设类项目由县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住建局、文广体旅局,县开投集团公司、金投集团公司、电力、电信等相关单位负责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子项目争取资金解决。(三)村庄规划资金项目区村庄规划编制资金由县财政统筹按排。(四)产业建设项目资金利用土地综合整治后、优质的公共服务、完善的基建设施、优美的村庄旅游环境和优化的生产条件等有利条件,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解决产业建设项目资金。六、部门职责 县委宣传部: 负责指导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利用各种途径,特别是媒体平台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巩固脱贫攻坚和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进行大力宣传,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的好处及相关政策,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 县督查考评办: 负责配合做好相关绩效考评和督查指导工作。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牵头开展资源潜力调查工作;收集各镇上报拟实施项目申报材料、纳入县级工程储备库;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及实施方案,上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立项,争取纳入下一年度的项目库,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指导土地整治类项目建设、并组织初验、终验工作;争取上级资金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废弃矿山修复;收集整理各子项目验收资料,申请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项目整体验收。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协调落实上级发展和改革部门有关涉农项目和资支持项目建设。县财政局: 负责筹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统筹涉农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项目建设;引进社会资本全过程的工作指导及监管,做好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做好项目预算财评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做好“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项目整体业务指导,设施农用地的备案等工作,并会同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和审批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有关田园设施、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农田水利等项目和资金支持项目建设;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开展项目区内村庄规划编制。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把城乡建设、村电建设融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进乡村风貌改造提升;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开展项目区内村庄规划编制。县生态环境局: 负责开展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项目环评审批(备案);指导项目建设中的生态保护工作,协助相关镇、街道(单位)做好农村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规划及资金申报工作;水源地保护规划项目的实施;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开展项目区内村庄规划编制。县水利局: 负责积极争取落实农村水系治理、河道生态恢复、农村饮水安全等有关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并组织实施;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开展项目区内村庄规划编制。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积极争取落实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并组织实施;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开展项目区内村庄规划编制。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负责项目区内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工作的指导,促进乡村文旅事业发展;项目区内文物保护和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项目区内旅游项目的规划、运营指导、对外宣传推介;在项目范围内发展旅游产业,加大招商宣传力度,引入文旅龙头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帮助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县招商促进局: 负责协助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做好行业招商工作,加大招商宣传力度,引入农业、文旅龙头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帮助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县金投集团公司: 负责土地整治类项目投融资运营管理统筹;土地整治类项目的工程建设、工程复核、工程审计并配合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评定、初验、终验;负责收储土地整治类项目建设完成后获得的新增耕地指标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并组织交易。 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实施审计监督,备案等工作。电力:负责积极争取落实电力等基础设施项目,并组织实施;电信:负责积极争取落实电信等基础设施项目,并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负责根据资源潜力调查结果和各部门拟建子项目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每年提报1-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组织开展项目区内群众意愿调查,初步确定各项建设内容及用地需求,并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成立相应的项目现场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负责群众宣传、工程监督、矛盾纠纷调解、权属调整等工作,充分调动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保障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负责工程后期管护工作。七、保障措施及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浦北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详见附件),专班由县委副书记张海兵担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黄玉勇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领导及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二)加强工程质量把控和信息化管理各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工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并形成会议纪要。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工程的技术指导。建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信息报备制度,建立月报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及子项目主管单位应在每月30日前,将工程进度、完成情况、质量状况、存在问题等编制成月报报县自然资源局,由自然资源局逐级上报项目总体建设情况。(三)加强实施监管县督察考评办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进行追踪问效和评估考核。各项目建设主体加强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工程保质保量、不走偏。禁止破坏生态环境砍树挖山填湖、占用耕地搞人造景观、破坏乡村风貌和历史文化等,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后期管护在土地整治类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需负责对改造地块进行三年以上管护。经整治成为旱地的须连续种植相应农作物三年;经提质改造的水田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要求,原则上保证连续三年每一年至少种植一造水稻、茭白、菱角、莲藕、荸荠(马蹄)、茨菇等水生农作物。因气候干旱或缺水,可实行水稻等水生农作物和旱生农作物轮种,同时要求拍摄存档种植情况并在自治区耕地占补系统和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报备。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要建立管理和维护制度,落实流转和管护费用,保证土地的有效使用和工程设施正常运转,保障后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补充耕地指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指标交易、使用合法合规,全面提高我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社会效益。 (五)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相关单位在全域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注重搜集整理各类信息档案,并及时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信息系统备案。搜集的内容包括有关管理、技术等文件,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等过程资料,技术成果等要及时归档,保证归档文件的完整、真实、准确。技术成果主要包括立项文件、实施方案、村庄规划、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工程实施中涉及的设计、施工的相关材料、验收报告等,监测监管、风险管控、绩效管理相关资料等,以及过程中调查资料、图件等基础资料及数据库。(六)强化舆论引导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采取经验交流、媒体报道等方式,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附件:浦北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工作专班附件浦北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工作专班为确保全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浦北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工作专班,专班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张海兵 县委副书记副组长:黄玉勇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成 员: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委办副主任 梁德涛 政府办副主任 梁上平 县督察考评办副主任 林明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新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梁 彬 县财政局局长 陆文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 炜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黎世敏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温锦文 县水利局局长 陈芳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容泽洲 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局长 县招商促进局局长 李甲良 县金投公司总经理 刘 佳 县审计局 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林明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中共浦北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印-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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