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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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08-8-22 13:43:00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3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 4未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15米以上高处作业。 5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严禁进入塔、容器、罐、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6未制定可靠安全措施,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 7未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严禁临时用电。 8未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严禁破土施工。 9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严禁启动使用。 10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一、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 (即五项规定)中已明确规定:企业单位必须认真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现场教育,并且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中“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第六条也明文指出: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术岗位的季节性临时工等)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新工人为什么必须要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后方能准许进入操作岗位呢?这是因为生产操作岗位特别是石油化工操作岗位,大多处在运转的机器设备、多变的工艺条件和复杂的操作环境之中,必须遵循车间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懂得厂规,才能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新工人人厂时,一般要给他们讲明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消防知识、气体防护和急救常识等,介绍本厂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工厂的性质、安全生产的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和典型事故案例及其经验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以及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石化企业特别要强调指出物料的易燃、易爆,工艺的高温、高压等特点,严格控制烟火,这就是人厂教育。分配到车间后,要针对性地介绍本车间的生产概况、安全卫生状况、生产特点;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及其性能和使用方法;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等,这叫车间教育。到了班组,应进行班组岗位的安全生产概况、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工伤特点、注意事项、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安全操作规程、预防事故及灾害的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使用操作方法、个人防护用品保管方法及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的教育,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现场教育,这叫班组教育。厂、车间、班组的教育,我们称之谓三级安全教育。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术岗位的季节性临时工等)必须接受上述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进人操作岗位。车间对没经厂级安全教育者,应拒绝接受。属厂际调动的工人应重新进行人厂三级安全教育;属厂内调动及脱离岗位半年以上的工人应进行第二、三级安全教育,并应经考试合格才能从事新岗位工作;本车间内部岗位调动,也应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经过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后的工人,只是允许进入操作岗位,但还不能独立顶岗操作,还必须进行岗位技术培训和岗位技术考试合格,否则就不能独立顶岗操作。徒工阶段属岗位技术培训阶段,因此徒工不应独立顶岗操作。 例如:1996年2月8日8:30,某总厂的环氧树脂厂电气车间电工五班,在304N配电室准备清扫7号高压开关柜真空开关时,没有经过专业技术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的实习电工(男,24岁),既没有办理作业票,又无人监督,也没有验电,擅自进入 7号高压开关柜,左手误人10kW母排非安全距离内,被母排高压电击倒,当场死亡。二、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一)按规定着装 按规定着装,就是要求职工在生产劳动时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否则不准进入现场。为什么进入生产岗位必须要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呢?这既是安全生产的需要,也体现了国家对职工生命安全的重视和负责。 1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干什么工种的活,就应该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具体有如下规定: (1)在禁火区内,禁止穿化纤服上岗。化纤织物在摩擦时易产生静电火花,给禁火区的安全生产带来严重威胁。又由于化纤织物在高温下呈熔融状,粘附皮肤,加重烧伤伤势,不利于抢救。 例一:1988年2月X日8:30,某石化公司石化厂聚丙烯装置由于反应不好,被迫停工检修。上午将人孔打开进行通风置换,14点由3名维修工进行清釜作业,1人在釜内清理结块, 2人在釜外人孔处接料,3人轮流进釜清理。14:15釜外人孔处产生静电火花引燃釜内可燃气体,发生闪爆,3人烧伤。事故直接原因是釜外接料的职工身着涤纶服装,在接、传料的活动中,粘块与衣服摩擦产生静电火花,并引燃可燃气体(事故后对被烧的涤纶衣服进行检查,发现前胸左侧有烧黄痕迹,面积为 lOmmlOmm);通风置换不彻底,釜内残存可燃气体,在清理搬运结块的过程中,残存于不易被置换部位的可燃气体不断逸出,充满空间,遇静电火花发生爆炸也是主要原因。 例二:1998年9月7日晚,某石化公司拉运废油的厂外人员夜间私自进入乙烯罐区隔油池抽油,因愚昧无知、不懂得起码的安全常识,将非防爆闸刀引入隔油池内准备用潜水泵抽油,一人站在隔油池内推闸刀时产生火花,隔油池发生闪爆,池内人在池外同伙的帮助下,从直梯爬出,身上穿的化纤衣服全部熔融粘着大片皮肤脱落,只有下身穿着棉内裤的地方皮肤较为完好。 (2)在接触腐蚀性物质时,除应穿戴由耐腐蚀材料做成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要戴好防护眼镜。例如:1999年5月5日,某石化公司乙烯车间一名职工在检查次氯酸钠泵时,次氯酸钠溅人眼中,造成双眼灼伤。 (3)在接触有毒物质时,除应穿戴好防止毒物渗透的防护用品外,必要时要戴防毒面具。例如:2003年1月1日7:30,某炼化分公司因外电网故障,发生晃电,在紧急处理事故时,因慌乱一名气柜操作工未佩戴气体呼吸器,在撤离过程中硫化氢中毒抢救无效死亡,另有3名现场和控制室操作工轻度中毒。 (4)高空作业现场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5)高温作业区,要穿戴好由耐高温材料制作的劳动防护用品。 (6)在有放射性物质的场所,要穿戴好防辐射的防护用品。 (7)特殊工种操作工,应按该工种的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2常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大致可分以下四种: (1)一般工种劳动保护用品有工作服、工作手套、工作帽、工作鞋、护袖、围裙等。 (2)特殊工种劳动保护用品有面罩、脚盖、护目镜、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3)工业卫生专用防护用品有口罩、防毒口罩、防毒面具、防噪声耳塞、防腐蚀工作服、防辐射工作服、石棉工作服等。 (4)保险防护用品有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 3种类繁多的劳保用品,是为适应不同岗位和不同工种的需要而配备的。因此,进人生产岗位,必须要按工厂规定着装。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作用有五个方面: (1)防止经呼吸道吸人毒物。化工生产一般都有尘毒危害,生产中的尘毒进入人体的途径有三种,即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主要是经呼吸道吸入,其次是皮肤,而单纯经消化道进入而引起中毒的情况比较少见。多数职业中毒和职业病均是经呼吸道吸人生产性毒物而引起的。因为肺是人体主要的呼吸器官,肺泡面积大,特别是肺泡壁极薄,只有14微米厚。其表面又为含碳酸的液体所湿润,并有丰富的毛细血管,所以肺泡对毒物的吸收极其迅速。如人体吸进了大量的一氧化碳、氰化氢或苯等,在数分钟内就可中毒昏倒。另外,由呼吸道进入的毒物被肺泡吸收后不经肝脏,直接进入血液循环而分布到全身,无法起到解毒作用,所以有更大的危险性。因此,进入有毒生产岗位,必须佩戴防毒口罩、防毒面具等专用防护用具。 例如:20m年1月31日15:30,某建设公司北京项目部在某公司含氟油脂改造项目施工中,作业人员使用浸有四氯化碳的抹布进入新制作的罐内进行脱脂作业,由于罐内通风不良,作业人员也未戴防毒面具,作业过程中出现中毒,监护人和班长先后进人罐内施救时也发生中毒。 (2)防止由皮肤进入。这也是职业中毒较为常见的途径。通过皮肤吸收毒物也有三条途径:表皮屏障、毛囊、汗腺。经皮肤吸收的毒物也不经肝脏而直接随血液循环分布到全身。毒物经皮肤吸收的数量和速度除与毒物的水溶性、脂溶性、浓度和气温、湿度有关外,还与皮肤的接触面积有关,接触面积越大,吸收毒物越多,中毒就越重。反之,中毒就轻。气态毒物,还能被皮肤呼吸孔直接吸收。如果上班时打赤膊、着短裤、穿凉鞋,这就扩大了外露皮肤与毒物的接触面积,如果在高温场所操作,外露皮肤会直接吸收环境中的毒物和高温物体的辐射热,不穿工作服反而比穿工作服要热,容易得热射病。 (3)防止烧伤、烫伤、灼伤、冻伤。石油化工操作人员常常接触高温、深冷和酸碱等腐蚀性物质,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受到烧、灼、冻伤等伤害,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可以起到避免或减轻这些伤害的作用。 例如:某厂对苯二甲酸酐车间一工人赤膊上班操作,当他向地下缸放料时,缸内的残余可燃物未排除干净,碰到400的高温物料而着火爆炸,他的上身和脸部烧伤,而戴了手套的双手和穿工作裤的下半身均没烧伤。1987年8月10日,某公司芳烃厂操作工陈某,未穿胶靴站到稀碱液中作业,造成下肢烧伤。 (4)防止触电。生产岗位也经常接触到电气设备。检修时,常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在使用这些电气设备时,应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若稍有疏忽,就会发生触电事故。 例一:某厂压缩车间一班长,在使用电钻时未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由于电钻漏电(无接地、接零保护)而触电死亡。 例二:2000年8月5日,某建设公司在进行输气管线施工,将角向磨光机掉人施工现场泥水中。磨光机被水浸湿,拣起后经简单烘干处理,在未作测试情况下,就将磨光机通电使用。由于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电工又未按规定戴绝缘手套,在拿取磨光机时触电死亡。 (5)方便操作,防止事故。有的职工对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这样既影响生产,也妨碍操作,容易发生事故。 例如:某厂一工人上班后未换工作服和工作鞋,为了拉一只被烧碱池中管子卡住的麻袋,又怕弄脏自己的衣服、鞋子,便选择了一个位子不佳但较干净的站脚点,左脚踩碱管,两手抓住麻袋,使劲往上拉,由于失控跌人碱池,严重灼烫而死。 由此可见,不按规定着装进人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个人人身安全就得不到保障,也就不能保证安全生产。 (二)关于班前饮酒 酒能刺激神经,这是人所共知的,其原因是酒内含有大量的乙醇(酒精)。乙醇最重要的药理作用是能抑制大脑的神经功能,当人饮酒使神经功能受到抑制后,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智能障碍和运动障碍。轻者头昏无力、动作笨拙或异常;重者恶心呕吐、神智不清、嗜睡不醒,这就是酒精中毒了。此外,乙醇还能溶解部分有毒物质,酒后人的血液里,随着乙醇含量的增加,被吸收的某些毒物的溶解量也跟着加大,中毒的危险性也相应增高。本来没有中毒者,可能出现中毒,已经轻度中毒的,会加重中毒。如生产过程中接触到氰氨基化钙、二硝基氯苯等有毒物质时,平时可能不会中毒,但喝酒后由于酒精的溶解和“催化”作用,就能引起中毒。因喝酒误事的情况很多,生产人员在班前、班上喝酒而出事故的例子也不少。 例一:2002年3月1日,0:15,某石化乙烯厂值班司机酒后驾驶奥迪小轿车将5名下班职工撞伤。 例二:1994年8月1日,某公司润滑脂装置进行940801批号产品生产,当天加料、升温、皂化、脱水各反应均已完成。 8月2日上午继续升温,在达到急冷工艺要求后进行恒温。 13:15,操作员进行急冷操作准备,向调脂釜加急冷油和添加剂,清扫皂化釜后的泵出口至调脂釜人口管线。13:20准备工作完毕时,皂化釜突然发生突沸,现场的7名职工全部被烫伤。经事故调查,为操作工酒后开错阀门所致。由此可见,切不可有令不行,麻木不仁,我行我素。 例三:1981年10月1日,某炼油厂油品车间一职工在未婚妻家喝完酒,就急忙骑车上班,由于喝过了量,神志不清,车速又快,结果摔倒在厂门口的钢筋堆上,摔掉牙齿6颗,面部出血,不省人事,三、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 检修施工现场,一般情况都比较忙乱、复杂,特别是石油化工企业,塔炉林立,分馏塔、萃取塔、合成塔、裂解炉、加热炉等高达数十米,检修现场的吊装机具,矗立云天,现场作业,错综复杂,即便是计划检修,人员的作业形式和作业人数也经常变动,不易管理。检修过程往往上下立体交错,设备内外同时并进,加上塔、罐、炉、釜大多露天布置,所以施工现场受到环境的制约,临时人员进出频繁,施工现场的复杂性,客观地决定了坠落、物击、碰撞事故发生的机遇较多。因此,要求进入检修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以减少或避免因此而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对于平时厂内的交叉作业场所,如吊装码头、立交栈桥等作业区,不戴安全帽者,也同样严禁进入。因为以上这些危险区,往往是意外伤亡事故的多发地区。 例如:1989年7月31日,某公司年度大修时,起重班长甘某在聚乙烯现场指挥本班吊车吊装起重工具时,不戴安全帽进入吊钩底下,由于起吊工具缺陷,滑车弹簧失灵,滑车从吊钩上滑落下来,刚好砸中他头部,不幸死亡。 进入这些危险场所,除戴上安全帽外,还必须正确地戴安全帽,结好带子,否则还会发生不测事故。 例一:2000年12月21日,某炼化公司芳烃车间安排对球罐外部清扫除锈,作刷漆准备。负责清扫工作的某防腐公司卢某等4人违章将安全带挂在球罐上部的冷却水喷淋管线上,进行罐体清扫。15:45,卢某戴的安全帽脱落,击中球罐石英管液位计低点放空球阀的手柄,造成阀门开启,大量压力为06兆帕的丙烯外泄,遇10米外脱水线改造动火的火源,引发火灾,卢某的安全带被火烧断后从7米高处摔下,落地后被烧死,动火作业的气焊工轻度烧伤。 例二:1996年3月15日9:30,某公司二催化车间副班长准备到气压机厂房外离地面08米的一根DN50管线上擦玻璃,当握住一根立管(DN50,高24米)时,因立管支撑两端未固定,受力后滑脱,使他从086米高处摔下,安全帽甩出,头部着地,送往医院抢救,在3月18日21时,因病情突然恶化,抢救无效死亡。四、未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15米以上高处作业 所谓高处作业,按国标(GB3608-83)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还分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两种。特殊高处作业包括:强风高处作业(阵风风力6级以上)、雪天高处作业、雨天高处作业、夜间高处作业(夜间人工照明下)、带电高处作业、悬空高处作业(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情况下)、抢救高空作业等8个类别。除特殊高处作业外的其他高处作业,均称为一般高处作业。 石化企业的维修经常需要登高作业。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在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二、七条明确规定: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进行15米(含1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应办理“中国石化高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所以,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超过15米的还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同时制定安全措施,否则,严禁登高作业。这是因为高处作业一般地方狭窄、回旋余地小,尤其是特殊高处作业,环境条件苛刻,作业人员稍有疏忽,如用力过猛、工具打滑、失足踏空、绊倒、受到撞击、惊吓或中毒、触电等,都能使作业者从高处坠落而造成伤亡事故。 例一:2003年11月8日10:35,某分公司项目部在某石化总厂施工,进行框架拆除时,管工班气焊工在未系安全带在标高2105米的平台上行走时,踩在已经切断了两条边的一块平台板上,坠落到标高1305米的第二层平台上,抢救无效死亡。又如1986年6月25日10时,某炼油厂电话站线务员自行到线路上检查,一人作业无人监护,又未系安全带,从65米高处坠落,当被人发现时已死亡。 例二:1983年4月28日,某炼油厂动力分厂检修班电工,在室外给装置安装照明时,当时6级大风又未办安全作业票,结果梯子被大风刮倒,人从4米多高掉下,摔成重伤。 上述案例说明,不系安全带及不办理安全作业票进行高处作业,对人身有极大的威胁。还应强调安全带必须正确使用,否则也会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事故。 例一:某厂一工人在搭设厂房内脚手架时,将安全带系到了一条悬臂的横梁上,当坠落时安全带从横梁上滑落,该工人摔下死亡。 例二:2002年10月8日,某建设公司炼油项目部三人对原油罐变形板进行修理时,龙门板突然裂开,背杠滑落,一人在躲避时身体失去平衡,所系安全带受力后在挂钩处断裂,从 1510米的高处坠落地面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作业工所系挂的是电工、电信工等所用的围杆作业安全带,而没有按规定选用悬挂作业安全带,因而安全带不能承受其冲击力而断裂。因此,每个工人还须懂得正确使用安全带的三点要领: 1要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使用前要认真进行检查,包括外观检查有无磨损,连接头和挂钩是否牢固,严禁凑合使用; 2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人体垂直上方的牢固构件,高挂低用,且安全带系挂点下方要有足够大的空间。多人作业时,人和系挂处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坠落时互相碰撞; 3安全带应绕杆系挂,严禁把挂钩直接挂在脚手架的绑绳或铁丝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以防上下坠落时的摆动把安全带切断。五、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严禁进入塔、容器、罐、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石油化工生产中的塔、罐、容器、反应器、油舱,还有炉、釜、箱、槽、柜等设备及管道、阴井、地沟等附属设施内的各类化学介质,大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性。这些塔、罐设施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使用后,由于介质的冲刷、腐蚀、磨损等原因,需要经常进行检查、维修、清扫。由于它们大多与管道联通成为系统,因此在作业过程中常存在一些不利因素:设备之间、内外之间隔断问题;工作场地狭小、内部通风不畅、照明不良问题;人员出入困难、联系不便等问题。加之湿、热度高,人员耗氧量大,酸、尘、烟、毒的残留物存在,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意外的人身伤亡事故,必须认真对待。因此,没有办理进人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严禁进入这些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办理进人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还必须严格把好下列七关。 (一)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石油化工生产连续性强,大多数介质都属有毒、有害物质,因此进塔、人罐等作业是一种危险性作业,中毒、窒息事故大多发生在塔、罐、容器、设备、地沟、阴井内的作业过程。对这些作业要制定专门的作业方案,并要认真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得到领导批准之后方可进入作业。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指出:“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然而有章不循而造成中毒、窒息伤亡的事故时有发生。 例如:1992年6月25日18:58分,某公司烯烃厂乙烯碱洗塔大修结束,工段长和两名操作工违章未办进塔作业证(认为上午办了证进入清理过,没有出问题,晚上就思想麻痹不再办证了)进塔清理残渣,由于用水冲洗后残渣中含有的大量H2S、 SO2、CO2、CO等毒气挥发出来,从而造成工段长中毒窒息死亡。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所谓安全隔绝,就是工作场所与某些危险性因素隔绝开来。主要是指人员进入容器、设备、管道时,事先必须与其他设备、容器、管道进行隔绝,防止有毒、有害物料扩散到正在维修的容器中而发生中毒、窒息事故。进行安全隔绝还可以把清洗、置换的范围缩小,缩短停修时间。安全隔离一定要用加盲板或拆除管线的办法,不能用关闭阀门和加水封来代替,因为这些做法并不可靠。 例如:1989年11月13日,某公司芳烃厂发生的一起3人窒息死亡的重大事故,原因就是没有按规定要求将分馏系统和反应系统用盲板有效地隔开,而是采用不彻底的“三阀组”关闭方法隔离,盲目进入200单元反应器画线、清扫作业,由于N2从分馏系统串人反应器,致使3人惨遭N2窒息,经抢救无效死亡。 具体隔绝方案应按预先制定的盲板图进行,以防止缺装漏抽现象,盲板图应由该项目负责人掌握执行,任何人要改动盲板位置和抽装顺序,都要经过项目负责人的同意,否则就难免发生事故。 例一:1999年10月7日10时,某石化总厂化肥装置停车, 11日系统交出检修,交出前没有进行空气置换,虽然加了9块盲板,但有一条与之相通的氮气管线盲板漏装。22日在取样分析合格并办理了作业票后,某建设公司两人去罐内作业,23日发现一人死在罐内,一人死在人孔边,据分析为罐内气体中氮气浓度高致窒息死亡。 例二:1980年7月29日,某厂铂重整车间正在停工检修。因预加氢系统换202后冷器需更换,为防止拆除时空气串人预加氢系统,只在换101出口加了盲板。而预加氢到重整系统7道阀门一个也没关,一个盲板也没有堵。当时重整系统第四反应器也在检修。在这种情况下,车间技术员就通知操作员,向预加氢充氮气以防自燃和催化剂中毒。操作员打开2#氮气瓶出口阀门后,氮气由预加氢系统串人重整第四反应器,造成正在反应器内进行除锈、打磨焊缝作业的3名外单位临时工窒息。 事故原因就是车间领导对停工方案没有认真布置和安排,没有制定盲板图,致使因考虑不周而造成事故。 安全隔绝是项人命关天的工作,石化企业通常情况下均采用盲板进行隔绝,因为它操作方便、安全可靠。若容器内部动火或长时间检修时,可拆卸一段和被修容器相连的管道,但对与生产系统相连的一端管口,也应盲死。对机电传动设备的隔绝,电源应拉下电闸并挂牌禁止启动,也可将电闸加锁或派人监守。对动力部分要将传动部分拆下,传动皮带卸下。除以上隔绝措施外,还应作好和周围设备容器、各种易燃物的安全隔绝。对较深的容器,还要考虑分层隔绝,防止高处坠落引起事故。 由于石化生产中安全隔绝以抽堵盲板方式应用普遍,且管道容器内存有压力和危险物料,又多在高空进行,故在隔绝作业时还须认真落实以下各项措施: 1工作前必须将容器、管道内的压力、物料放尽,温度降到60以下,并注意防止形成负压,确保内部无余液(化验为准)、余压。 22米以上作业应搭脚手架和平台,系好安全带,进入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时,工作人员要配戴合适的防护用具。 3凡在禁火区域内或危险介质的管道、设备拆卸法兰时,不准用铁器敲打,且在规定距离内严禁动火。 4螺栓的拆卸应缓慢进行,每隔一两个松一下,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全部卸下,在抽盲板部位要挂“盲板”牌的标志,中、低压盲板应留有手柄,手柄上留有一孔,作为起吊及盲板标志之用。 5建立抽堵盲板记录台账,注明抽堵时间、地点、盲板规格、抽堵人员姓名等。 6对可能产生压力部位处的盲板,其厚度应进行计算选用。低、中压盲板应用煤油渗漏检修。对高压盲板使用前还应对板材进行强度验算和无损探伤。 7抽装盲板操作要有盲板示意图,严防在拆卸法兰、抽堵盲板过程中由于误操作或其他原因而使危险物质突然窜出。 (三)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容器通常在泄料后,内部仍残留部分物料,对易燃易爆物质来说,当容器在密封状态工作时,里面基本没有空气,不会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一般是没有危险性的。当泄料后容器打开,空气进入容器内而使残料挥发,并与易燃气体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此时如遇火源,便会发生爆炸。而对一些剧毒、有毒物质,容器内即使只有很少的量,也足以使人致死。所以进入塔、罐容器必须先经置换、通风,并经取样分析合格后,人员方能进入。 置换,一般是将物料泄尽后,用惰性气体(如氮、二氧化碳、水蒸气、烟道气等)充灌于容器内,将原有残留的危险性物质驱赶出去,然后根据容器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洗涤液进行冲洗。一般用水或热水(特别是有机物)蒸煮或用蒸汽经一定时间的吹扫,最后再通人空气。置换时必须注意: 1置换前必须有置换方案,绘出置换流程图,以免遗漏; 2置换冲洗时要特别注意弯头和死角。用水清洗储罐等容器时,要让水灌满至顶部孔口溢出; 3设备内如积有易燃易爆和易引起中毒的沉淀物时,置换后不得关死阀门,要保持空气流通,以防挥发性物质超过容许浓度。必要时可用强制通风的方法; 4置换后应取样分析,取样点应选择置换系统的终点,有时须取上、中、下三个部位,取样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60分钟;分析样品须保留到工作结束后方可放掉;分析结果应作记录,符合规定,经分析者签字后生效。 容器经过置换、清洗后还应进行通风,以保证作业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及时排放至容器外安全的场所。通风有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两种。一般容器经过清洗置换后将所有与大气相连通口打开,自然通风若干小时(视具体情况而定)后即可进入,但在容器内存有危险性物质的沉淀物而无法去除需人工进行清理或容器温度较高时,除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具,还要考虑采取强制通风的办法。强制通风时应注意下列几点: 1根据防护需要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排风方式,降温排风其排风口应置于容器上部,考虑防尘、防毒则应将排风口置于容器底部。 2排风效果取决于合适的风量选择。技术人员应根据所排热量的多少、尘毒扩散速度及范围等认真选取排风量,并以此选择风机。但对残存的易燃、易爆气体,不允许进行排风。此点石化行业务必注意。 3排风工作必须在容器内人员作业完毕退出毒区后方可停止。 置换和通风对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在这方面血的教训不少。 例一:2000年5月25日9:30,某石化公司建安安装队人员在装置塔下检修时,由于管线置换不彻底,残余物料流到地面上,被塔上电焊火花引燃,检修人员慌忙从4米高处跳下,一人摔成重伤。 例二:1981年8月3日,某炼油厂溶剂罐进行补焊时,罐内烟大、温度高,用工业风吹赶烟雾和降温,没有制订置换流程图,因风线与氮气管相连,中间未加盲板,结果误将氮气气阀门打开,致使3人相继窒息。 (四)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安全分析数据是保证人员进入容器作业的重要依据。安全分析主要是分析容器内有代表性的易燃易爆气体含量、氧含量和有毒气体的含量。根据器内的具体情况和介质的性质,在最有代表性的部位取样,高大的容器还须取上、中、下三个部位的气样。因为有毒气体多数比空气重,易沉积于容器底部;窒息性气体一般也比空气重;而容器内由于生物或化学物质的耗氧而形成的缺氧状态也常发生在底部。易燃易爆气体又常常比空气轻,易积聚在容器的顶部,这些都是应该考虑的,如采样分析不合格则须继续进行清洗、置换,直至合格为止。 人员进入容器内随着作业的进行,还会有新的不安全因素产生。如设备容器内部由于长时间的使用,往往会有腐蚀物、沉积物吸附在内壁上。从微观来说,容器内壁也是高低不平,且有很多细小缝隙,一些有害物质往往通过浸润、毛细管引力等作用而积蓄在里面,仅仅通过置换、通风只能去掉外表面的物质。随着时间的推移,压力、温度的变化,沉积在壁隙内、腐蚀物内及其他杂物内的有害物质就会陆续散发出来,特别是在动火的情况下,更加速了这种挥发。再如容器底部有时沉淀有淤渣需要清除,当清除翻动时便会有大量的有害气体散发出来。同时大量新鲜空气与其接触,使淤渣内部的化学物质急剧氧化,也易在底部造成局部缺氧。此外,还可能有其他意想不到的情况产生而使工作环境发生变化。因此,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并不是只在进入容器前进行一次分析,还须视具体情况而确定一次至数次分析。换句话说,安全分析的结果只有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才是符合客观的真实数据。所以,只有按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才能保证容器内工作人员的安全。 那么怎样进行按时间要求分析呢?在第一次取样分析合格,人员进入容器作业后,就要视情况进行检测,正常条件下,每隔4小时分析1次。条件变化时则随时分析,有条件的应采用便携式有毒气体测定仪或报警仪进行监测。因不按规定进行分析就盲目进入设备,或虽做了进入容器前的分析,但检修人员进入后没作监护性分析而造成事故者亦不乏其例。 例如:1992年6月25日,某石化公司烯烃厂乙烯车间技术组对OA203塔进行检修后,检查发现釜底有部分残渣需要清理。14:00,车间派人进入塔内进行清理。18:30,塔内留有2人在塔底清理残渣,1人在釜外监护。18:40,塔底2人均感不对头,其中1人赶快爬到人孔处获救,另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就是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监护性分析。 (五)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的危险性因素很多,尽管采取了隔绝、置换、清洗、通风等一系列消除措施,但仍有一些不安全因素无法排除干净或发生意想不到的问题。如盲板锈蚀出现砂眼漏气、生产系统和作业环境出现重大变化、原考虑的安全措施不周或某些有毒、有害物质因动火高温而引起二次挥发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工作人员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是防止自身免遭危害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出现意外,能安全地撤离现场。因此,必须正确配戴和使用防护用具,用来防尘、防毒、防腐蚀、防触电、防物击等。 防护用具种类很多,有防护服(防尘服、防浸蚀服、防烧灼服)、防毒面具(过滤式、隔绝式自带氧气式、输入空气式、送人空气式)等,各种防护用具各有防护范围和适用时间,必须根据容器设备内的具体情况合理选用,以免人体受到伤害。 (六)在器外必须有人监护,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人员进人容器设备内工作,除由于存在易中毒、易窒息、易触电等危险因素外,还因人员进出困难,联系不便,发生事故后也不易及时被人发现,导致事故危害扩大,这就必须有人在器外进行监护,以便及时进行抢救。监护人的主要职责应该有如下几点: 1监护人应对被监护人的安全负责。工作前检查作业证手续是否符合,安全措施是否和现场一致,照明是否符合规定,并切实落实。否则应拒绝参加监护工作,并报告部门负责人。 2工作人员身体状况是否适合工作要求,对安全措施、工作任务是否明确,防护器具是否配带齐全、符合要求。并规定联系信号,否则不准开始工作。如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3监护人必须注意严禁用电动的天车、吊车、卷扬机等电器设备作起吊作业人员的工具,因为遇到停电时,作业人员就无法从有毒区退出。 4监护人员必须选择适当的监护地点,注意自身防护,同时应做好抢救事故的一切准备工作,不许脱离现场,不准参与施工作业,不能作影响监护的任何工作。 5监护人员一般应有2人在场担任,有一定的抢救知识,年老体弱者不能担任。对时间长,需要倒班监护的工作,应安排人员轮换进行。 监护人员对保证进入容器人员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疏忽这一点,就要受到事故的惩罚。 例如:1992年10月27日16:30,某公司化肥厂压缩车间3号压缩机因故障停车,同时将3号水洗塔停下,10月28日,工段长和白班工甲到塔平台检查塔内瓷环损坏情况。甲戴了呼吸器先进塔,在吊了七八次木板后,工段长问甲感觉怎样,甲用手示意要求出塔,工段长立即让人落下电动葫芦钩头,甲用手去抓钩头没抓着,便拉下面罩想去抓,但面罩一拉下人就倒下了,工段长见状要进塔去救,乙喊要戴面具,但工段长未听,抓住电动葫芦钩头就下塔,进塔后就去抱甲,但感到不适,便向上打手势要呼吸器,塔外的人将另一只呼吸器扔了下去,刚打开氧气瓶的活门,但已无力戴上面罩,也随即倒下。报警后,气防站和其他人员将两人救出,经医院抢救终因深度窒息,两人全部死亡。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就是监护人的素质差,应变能力低。 (七)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进塔人罐的作业情况复杂,稍有疏忽或抢救不当,就可能有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而备有抢救后备设施,正是为了在这种情况下,能及时、迅速、正确地对受伤者进行急救和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这对挽救伤员的生命,减少事故损失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否则,由于抢救措施不力,手忙脚乱,贻误时机就会造成伤亡事故的扩大。例如某公司芳烃厂的“1113”3人窒息死亡事故,因没有抢救的后备措施,作业现场没有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器具和救护器材,没有有效地使用安全带、安全绳、空气呼吸器等延误了抢救时间,扩大了事故,造成2名下去救人的人也严重窒息死亡。六、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 这是因为石油化工生产过程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的特性,加上工艺设备的连锁性,生产过程的连续性等特点,作业中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造成意外。因设备、管道、阀门的清洗、拆除及填料、催化剂的更换工作相当复杂,有时一边生产、一边检修,处理不好就有物料串漏的可能,如果随便拆卸停用的机泵或设备、管道,就会发生事故。维修工作票是沟通工艺、检修的桥梁,并具有法律行为的依据。工厂不论大、中、小修,都应办理维修工作票,一定要本着“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为他人安全负责”的原则,阀门该关的关,该与系统隔绝的隔绝,该加盲板的加盲板,该清洗、置换、分析的一定要清洗、置换、分析,切勿怕麻烦、图省事而马虎应付,否则就可能发生意外事故。 例一:1999年10月15日,某石化厂一个车间停车检修, 18日进行蒸汽扫线后交出检修,某安装公司承接该装置酸性气小分液罐破沫分离网更换任务。20日上午两开始拆卸旧破沫分离网,一人擅自进入罐内掏渣子,一人在外接运,约15分钟后,罐内的人发生硫化氢中毒,倒在罐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主要原因一是没有充分吹扫、蒸煮、取样分析、采取隔离措施就将设备交出,事故后1小时取罐内残渣样分析,上部气相硫化氢浓度高达100毫克米;二是施工人员违章作业,未办理进设备票的情况下擅自进罐作业。严格执行维修工作票制度,就能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例二:1980年7月29日,某石油厂铂重整停工检修,预加氢系统换202后冷器未办工作票,只在换101出口加了盲板,而预加氢到重整系统的7道阀门一个也没关,一个盲板也没堵,与系统没有隔绝,而重整系统反应器已开始检修,这时向预加氢系统充氮,结果氮气串人到重整第四反应器,造成器内除锈的3名工人窒息。七、未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严禁临时用电 电气作业“三票”指运行操作票、检修工作票、临时用电票。“三票”制度是保证电气施工作业的重要组织管理措施之一。 运行操作票:将电气设备从一种运行状态转换另一种运行状态,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倒闸操作才能完成。如拉开或合上开关或刀闸,断开或放上熔断器(包括直流操作电源),改变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的整定值及其停用或投入,装拆临时接地线等作业必须办理运行操作票,否则就容易发生违章造成人身事故。 例如:1989年4月21日20:37,某公司热电厂发生一起厂用电系统非同期并列的重大电气操作事故。当日中班,热电厂值班调度根据厂调度命令向电气班长布置任务。该班长没有填写操作票即进行操作,电厂值班调度长亦未提出异议。20:37,电气值班人员发现6千伏厂用段电压表指示5千伏。当班长将3#机电压开到6千伏,先合319开关,当合540开关时,由于非同期并列,造成6千伏厂段起火。 据查,当班电气班长违反电气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未填写操作票,造成误操作,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检修工作票:电气检修项目应停电进行,有的也允许带电进行,为了确保检修工作的安全,除在电压为380伏及以下的电动机和照明的单一回路上工作外,其余均应执行工作票制度,特别是在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检修工作票制度尤为重要。 工作票的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参加作业人数及姓名、安全措施和工作完毕后的送电程序四部分。所以,工作票又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如果不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就有可能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例一:2003年7月3日8:30,某工程项目部仪表调校班职工切断电源后,未挂“严禁合闸”警示牌、未设监护人、未办理用电票,将温度开关拆下调校,与此同时,工艺人员要启动油泵,就合上了总开关,另一边调校完毕后未检验线路是否带电就进行安装,被电击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例二:1999年10月24日,某电力管理公司派出两组人在同一条线路上分别执行不同作业,一组人开始作业,另一组未开作业票也开始作业,第一组人完成作业任务后,发出送电指令,将另一组还在作业的一人电死。事故原因是值班调度不掌握线路运行情况,不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下达送电指令,没办理工作票。这是一起严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的电击死亡事故。 例三:1989、1990年发生在某公司热电厂的两起民工死亡事故都是没有认真办理检修工作票所致。1989年9月27日,热电厂斗轮机进行维修。电工拉下了电源闸刀开关,但未挂“警告牌”,此间车间派一民工上斗轮机辊筒注油,此时车间钳工又去修理皮带,命徒工去开关室合闸后启动一下皮带,当皮带刚转动开,就听见一声惨叫,注油民工已被辊筒辗轧了几圈死亡。 1990年11月,热电厂斗轮机大修,快结束时,承包安装队雇了一民工进斗轮机内油漆,旁人也不知道,此时,安装队决定进行旋转试车,也不进行检查就打铃开机,又是里面惨叫一声,民工被卡在轮斗内,后经气焊割掉斗轮连销后才把人拉出来,人已被活活卡死。 临时用电票:在运行的变配电系统的高压设备、线路上进行临时电气施工作业前,为防止人身触电事故及电网事故的发生,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规定: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例如:1989年9月29日,某公司化工厂异丙苯车间烃化工段后处理岗位5名工人,负责清洗烃化工段主框架3楼平台回收苯塔的第一冷凝器,需使用水压喷雾器,泵的电源通过临时电源拖线板提供。为此车间安全员叫1名工人请值班电工进行拆装电器、电具。但是这名工人领了一只新插头,自己进行更换。结果把地线接于相线桩头上,相线接于地线桩头上,使相线与地线错位。由于泵的外壳带电,致使1名工人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为车间对临时用电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未办理临时用电票,就私自非电工接电。八、未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严禁破土施工 凡影响到地下电缆、管道等设施安全的地上作业都包括在破土施工作业的范围之内。如挖土、打桩、埋设接地极或浪风桩等人地超过一定深度的作业(人土深度以多少为界视各企业地下设施深度而定,一般规定0506米,以可能危及地下设施的原则确定);绿化植树、设置大型标语牌、宣传画廊以及排放大量污水等影响地下设施的作业;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除正规道路以外的厂内界区物料堆放的荷重在5吨米2(堆物荷重和运载总重的限定值应根据土质而定)以上或者包括运输工具在内物件运载总重在3吨以上的都应作为破土施工作业。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颁布的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二条规定:破土作业系指在炼化企业生产厂区、油田企业油气集输(天然气净化站、油库、液化气充装站、爆炸物品库)及销售企业油库(加油加气站)内部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破土作业应办理“中国石化破土作业许可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土。这是因为石化企业内外的地下有动力、通讯和仪表等不同用途、不同规格的电缆,有上水、下水、循环水、冷却水、软化水和消防水等口径不一、材料各异的生产、生活用水管,还有煤气管、蒸汽管、各种化学物料管。电缆、管道纵横交错。所以要破土施工,必须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如果盲目破土,不明地下设施情况而进行破土作业,便有可能造成挖断电缆、击穿管道、土石坍方、人员坠落等伤亡事故。办理破土工作票要认真负责,动土人要按工作票的要求去做,否则同样会发生事故。 例如:1993年5月6日,某公司在江边罐区增建储罐,施工单位在为罐基础打桩时也办理了破土工作票,但是,在打桩机打桩时还是碰到了地下电缆,致使正在打桩机上作业的一青年工人触电死亡。经事故分析,原因是:第一,签发破土工作票的人对地下电缆情况不明;第二,施工单位未按工作票要求作取点挖土检查。九、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严禁启动使用 在生产过程中,凡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跑料、溢料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都应设置齐全好用的安全附件或防护装置等安全装置。机动设备常用的安全装置有保险安全装置、防护安全装置、信号安全装置、联锁安全装置等。它们根据设备的类型而安装在不同的设备、容器上,特别是石油化工生产,多数是在密闭的容器、管道中进行,化学反应的温度、压力和瞬息万变的工艺状况,均靠各种仪表信号装置来显示和控制。这里简单介绍几种常用的安全装置。 (一)信号报警装置 在石油化工生产中,安装信号报警装置可以在出现危险状况时警告操作者,便于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发出的信号一般有声、光等,也就是声光信号报警装置。它们通常都和测量仪表相联系,当温度、压力、液位等超过控制指标时,报警系统就会发出信号。随着生产的发展,报警信号系统亦日趋完善,警报的传送方法可按照故障的轻重程度设置信号装置,分别以灯光的颜色和音响来显示,即使有微小的变化也能显示分辨出来。 (二)保险安全装置 信号装置只能提醒人们注意已发生的不正常情况和故障,但不能自动地排除故障。而保险装置在发生危险状况时,则能自动进行动作,消除不安全状态。如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起重设备的行程限位器、重量限制器,化工设备的阻火器,电气设备的熔断器、过电流保护器等。 (三)防护安全装置 如机器设备的传动和转动部分(包括传动皮带、转动齿轮、飞轮、砂轮、电锯、电刨等);剪床和冲床;有碎片、木屑、液体飞出部位;裸露导电体以及其他挡板、盖板等,以防止人体受到伤害。 (四)安全联锁装置 所谓联锁就是利用机械或电气控制依次接通各个仪器及设备,并使之彼此发生联系,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在石油化工生产中,联锁装置主要用于以下一些控制过程中: 1同时或依次开启两种物料的阀门时; 2在反应到一定程度需要通人惰性气体保护时; 3打开设备前应预先排除压力时; 4多个设备部件的操作先后秩序不能随意变动时; 5当工艺控制参数一旦超出极限值必须立即处理时; 6危险部位禁止无关人员入内时。 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最常用的有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等,因为每台压力容器都是根据生产工艺的需要而设计的,它只能在允许压力和温度等条件下使用,如果超过允许使用压力或温度,容器就可能产生塑性变形或破裂。为确保安全生产,每台容器都要根据介质性质、生产工艺条件、容器压力来源等因素,安装这些必要的安全附件。所以,机动设备上的防护装置、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附件,不仅要求齐全,而且必须好用。否则机动设备就不准启动,受压容器就不准投入使用。若这些安全装置、附件不全或失灵,我们就无法按工艺指标来正常控制、操作,势必影响正常生产,就有可能发生事故,人身安全就得不到保障。 例一:1991年2月28日,某石化公司热电厂发生4#机组重大设备机械飞车事故。造成4#汽轮机、发电机严重损坏,部分厂房房顶被掀。直接经济损失253115万元。事故主要原因就是操作人员盲目操作,把正常停机改为故障操作,打掉危急保安器,导致飞车。 例二:1991年1月1日,某石化公司石油厂分蜡车间过滤机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厂、市消防部门先后出动38辆消防车灭火,经2小时50分钟奋力扑救,于6时40分将大火扑灭。这起火灾事故造成1000m2厂房烧塌,厂房内35台设备被砸 (烧),遭到不同程度损坏,其中包括从日本引进的20台过滤机,仪表操作室被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784万元。事故:原因主要是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再加上引进的输送器联;锁常年失修已经失效,不能起到输蜡完毕自动停车的作用。从而发生绞刀与输蜡槽严重刮磨发热,将输蜡槽内的残蜡熔后气化自燃着火。 例三:1996年11月22日,某公司常减压装置因原油不足停工,29日用蒸汽吹扫常顶一空冷一汽油分离罐(两个分离罐串联),由常压塔底通汽吹扫后,改为工业风吹扫存水,吹扫压力逐步上升到0405兆帕,由于吹扫压力超过设计压力023兆帕,将第一个汽油分离罐(42800毫米 88000毫米45毫米)的封头顶爆破开裂(裂口500毫米 500毫米),直接经济损失 42万元。事故原因:(1)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将常压塔顶安全阀下的手阀关闭,致使安全附件不起作用;(2)吹扫压力超过设计允许压力。十、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工厂里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是最容易发生机器伤害事故的部位。机动设备转动部件包括传动和转动部分。如传送皮带、转动齿轮、飞轮、砂轮、电锯、电刨等,必须要加防护设施,以防操作人员在运转中进行擦洗或拆卸等违章作业。这一条禁令尽管早有明文规定,但在工厂里对这些防护设施往往被忽略过去。防护设施包括防护罩、遮拦、挡板、盖板等,这些防护设施坏了也不及时修复,有的怕麻烦、图省事,有的盲目蛮干,缺乏安全知识,不停机便进行清理擦洗或拆卸维修,因此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例子,不胜枚举。 例一:2003年11月2日9:15,某炼化公司公用工程部操作工从运行的皮带拉紧装置滚筒与皮带的夹缝中拿取掉落的跑偏开关部件时,未及时停车后再操作,致使右手被卷入,造成右臂撕脱性离断。 例二:2001年5月16日18:00,某维尼纶厂一机器操作工处理废丝束缠辊时,未按规定停车,右手被带进运转的设备,造成右前臂离断伤。 例三:1995年10月11日23:40,某公司干燥岗位操作工封某(男,22岁),在清理针板提升机下部落地毛时,没有停机,造成右手臂刮到针板中,被带人针板提升机内,右臂绕进针板与水平输送带间,经抢救无效死亡。 例四:1989年11月11日,某炼化总厂催化剂厂加氢车间二班中和岗位一名女操作员,到浆化岗位2#浆化罐搅拌机搞卫生。她先将机停下,给该机对轮除锈。8:40,另一名操作员告之,2#罐已加入碳酸钠需要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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