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认可制度汇编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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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渝黔高速公路扩能项目总承包四分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中铁十八局集团渝黔高速公路扩能总承包指挥部四分部目录一、首件工程质量认可制度21、首件工程质量认可制度含义与容22、首件工程质量认可制度的目的和作用23、首件工程认可制的综合评价标准34、首件工程质量认可制度适用围35、首件工程质量认可组织机构36、首件工程项目与划分要求48、首件工程认可申请流程59、首件工程申报610、首件工程实施711、首件工程验收8二、隐蔽工程与关键部位验收制度101、验收程序102、隐蔽工程与关键部位检查记录103、隐蔽工程与关键部位检查容114.隐蔽工程与关键部位检查简要流程图(见下图)12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131 、目的132、适用围133、职责围134、检验批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145 、分项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156 、分部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16四、工程施工过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171、路基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172、钢筋工程成品与半成品保护173、墩柱、盖梁、预制梁成品保护184、砼成品保护195、沥青路面成品保护206、涵洞成品保护217、模板成品、半成品保护21五、工程质量分析例会制度231、会议目的232、会议召开时间233、会议参加人员234、会议容23六、工程终身负责制和可追溯性制度261、工程安全质量可追溯性责任制262、工程安全质量可追溯性监督检查263、工程安全质量可塑性报告制度28七、质量信息管理制度291、总则292、质量信息管理职责要求293、质量信息的主要容304、交流和沟通的渠道305、交流和沟通的实施306、信息的利用32八、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331、总则332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333 、事故报告344、检查情况报告38九、安全技术交底制度391、目的392、基本原则393、基本规定394、交底方式415、交底主要容416、记录43十、质量管理年度目标431.质量目标43一、首件工程质量认可制度为有效加强渝黔高速公路扩能YQTJ5标段实体质量管理,预防质量通病,消除重大质量隐患,避免质量事故,进一步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施工水平。项目部特制定了“首件工程质量认可制度”。1、 首件工程质量认可制度含义与容首次实施的不同工艺的分项工程称为首件工程。首件工程在实施准备阶段与实施过程中,对人员、设备、技术、工艺合理组合,规施工,通过检查、总结、完善等手段达到设计要求,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认可。同时将该类型分项工程操作方法、工艺流程固定化、标准化,被允许在本标段建设中全面推广实施的制度称为首件工程认可制。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制定详细施工方案,经监理批准,首先生产出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单位组织对其材料、设备、工艺等进行检查评估,对报检程序、表格进行规,对工程强度、尺寸、外观、平整度等多项指标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对该分项工程的材料、施工工艺、报检检查程序、各项验收指标的结论性意见或报告。确定最佳工艺指导后续工程批量生产。2、首件工程质量认可制度的目的和作用以“预防为主、先行试点”为原则,提高质量为目的,首件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综合总结评价,对施工质量存在的不足之处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贯彻以工序保分项、以分项保分部、以分部保单位、以单位保项目的质量创优保障原则,带动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具体作用:2.1、由于建设工程的地域性,人员、材料、设备、工艺、安全环保要求等均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将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工程质量,通过首件工程,可以评价以上因素对工程质量影响程度。2.2、通过首件工程的实施,便于施工单位施工工艺组合,总结经验,加强管理,为规化施工创造条件。2.3、通过首件工程的实施,可预见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解决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对出现的问题与时处理,减少了施工单位的损失,避免后期返工。2.4、通过首件工程的实施,熟悉设计、施工规和技术要求。3、首件工程认可制的综合评价标准3.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T80/1-2004);3.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JTG/T F50-2011);3.3、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JTG D63-2007)3.4、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3.5、集团、分公司公司有关质量体系文件;3.6、巴南至綦江高速公路(渝黔高速公路扩能)两阶段施工图4、首件工程质量认可制度适用围凡参与渝黔高速公路扩能YQTJ5标段的所有工区施工队伍必须遵守本细则。首件工程认可制作为标准化施工工艺,在后续工程推广,后续工程标准不得低于首件工程。5、首件工程质量认可组织机构首件工程检评工作组由以下单位的全部或部分组成:a、指挥部;b、监理办;c、项目部;d、设计代表。项目部提前做好首件工程开工报告的报送工作。对各工区施工队进行首件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与现场指导工作,与时收集相关资料,做好首件工程经验教训总结,对首件工程进行自评。监理办对首件工程施工方案等审核并监督实施,统一报检程序和验收表式,对首件工程进行评定是否合格。设计代表对首件工程进行监控,检查过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从设计角度对工程进行指导。建设指挥部对首件工程实施过程监控,对首件总结报告进行审查并判定首件工程是否合格。6、首件工程项目与划分要求我部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T80/1-2004)要求,结合项目具体特点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单元划分,确定分项工程首件工程部位。6.1、路基工程:软基处理、路基填筑。6.2、涵洞工程:圆管涵、箱涵。6.3、桥梁工程:桩基础、墩柱、墩帽、箱梁预制、箱梁安装、T梁预制、上部整体化施工、桥面铺装、防撞护栏、伸缩缝安装。7、首件工程申报、实施、检查验收程序(见下图)检查方式 施工程序 检查容 参加人员合格不合格首件工程成品成果报告书申请、验收验收检查、测量、试验参照批准质量标准与规范对样品与试件进行检查、验收监理办组织,由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承包单位参与质量验收报告书对首件工程从材料、工艺、质量、安全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 监理办合格或存在缺陷可整改批准成果报告、提出整改意见监理办批准后续分项工程施工不合格审核、检验、批准首件工程施工方案1、 原材料检查2、 标准试验3、 工艺方案(人、机、料、法、环)4、 拟达质量验收指标5、 制定质检程序与表格6、 安全措施7、1、 监理办检查、审核2、 指挥部批准施工过程监检按工序检查、旁站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旁站、检查、记录、规范各类报检程序和质检表格 监理办专监、现场监理负责 项目经理部对成品自检对质检表各项指标与外观等进行检查项目主要技术、施工人员、监理办参与 参与8、首件工程认可申请流程8.1 首件工程选择我部根据工程项目容,在分项工程中选择第一个施工部位作为首件工程(如第一根工程桩。第一个墩柱、第一片梁等)。根据设计文件与现行操作技术规程,编制首件工程开工报告。8.2 实施与要求根据“首件认可制”实施流程,分为首件准备、首件实施、首件总结。8.2.1 实施首件工程的关键在于事前控制和实施过程的控制。(1)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试验数据与测量的准备工作。(2)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让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施工人员明确施工技术要点和目标,以便于有条不紊进行施工。(3) 对承包人的墩柱、箱梁等外露结构物模板,监理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对精度和刚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进场。(4) 对支架、机械设备、原材料和混凝土配合比等必须实施检查、验收制度,并经监理签字认可,不符合标准和规要求的必须立即整改,否则一律不得使用。8.2.2 在实施首件工程施工前,必须完成相应的开工审批程序和所有施工准备工作(人、机、物、料、环)。8.2.3 首件工程施工前,由监理单位组织召开“预备会”对各项准备工作(业、外场)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8.2.4 首件施工中项目部要详细记录试验与操作程序和有关数据,监理办进行全程跟踪,指挥部、设计代表督查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8.3 评价和认可8.3.1 在首件工程完成后7天,项目部完成对首件工程的施工工艺书面总结,对该项目质量进行综合自评,提出自评意见与相应质量改进措施。评价前项目部和监理根据需要进行检测,以充实评价依据。8.3.2 首件工程施工总结应包括以下容:(1) 首件工程概况;(2) 首件工程主要施工方法与施工工艺;(3) 首件工程施工情况;(4) 各工序检测试验数据与相关报告;(5) 首件工程质量评价;(6) 首件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技术问题与针对性的改进措施;(7) 推广的意见和建议。8.3.3 由监理单位组织召开“首件工程总结会”,对整个施工质量措施是否有效、可靠,劳动力安排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工艺是否能保证产品质量,材料供应是否满足工程需求,试验数据是否符合规要求进行检查。参建各方对实体质量和保证资料进行检查,最终确定是否认可首件工程。8.3.4 首件工程认可后,由项目部填写首件工程认可申请表报监理和业主认可。8.4 推广和实施监督项目部分项工程首件工程一旦认可,即进入规模化施工。进行后续工程施工时,严格按照认可的“首件工程”质量改进措施。9、首件工程申报在每个首件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应向监理办提出该项首件工程施工方案,方案应遵循简单、具体、实用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9.1 首件工程准备情况准备情况包括:测量、材料、配合比、设备、人员等。人员应具体到该项工作的具体管理和实际操作人员。9.2 首件工程目标首件工程目标包括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工艺目标、安全目标和管理目标等。9.3 施工计划安排每个首件工程应列出计划,计划包括开工时间、完工时间、每天的工作容和完成工程量、设备、材料、人员数量等。9.4 实施方案9.4.1 施工方案包括:分项工程概况;施工方法与主要工艺;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目标与试验检测项目;材料、机械设备等进场情况;施工组织、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配备;测量放线成果;批准的标准试验报告等。9.4.2 技术交底资料,各类质检表格。需列出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以与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方案等。开工报告表格主表附件开工申请批复单施工技术方案报审附件:施工技术、工艺方案说明和图表施工放样报验单附件:测量放样资料材料报验单附件:材料出厂质保证书;材料检测试验报告进场设备报验单附件:机械的主要技术指标与最大生产能力10、首件工程实施10.1 首件工程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首件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试验负责人必须到施工现场指导施工,做到所有数据记录准确。首件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前应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转。10.2 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周围环境,防止产生环境污染。施工场地应满足要求,保持现场整洁。10.3 项目部对首件工程实施全过程进行记录,特别注意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操作程序,有无特殊问题、异常情况出现,采取何种措施。人员到位情况,材料使用情况等均应有记录。所有记录均应为原始记录,在原始记录的基础上进行资料整理。11、首件工程验收11.1首件工程总结(1)项目自评总结项目部在首件工程完成后对该项工程进行自我评价,编写总结报告。首先应按工程质量评定办法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该报告应包括试验资料汇总,开工报告,检测资料,具体过程中的现场记录和施工工艺、工程照片、声像资料、经验和教训,各项技术指标和参数与相关技术规和质量目标进行对照的总结等。(2)首件工程资料的文件组成a、封面;b、首件工程认可申请表;c、首件工程检评表;d、首件工程开工报告;e、首件工程总结报告;f、各类质检表。11.2 首件工程验收 11.2.1 项目部首件验收小组人员职责:质检员:自检首件产品或分项工程是否达到规要求,实施过程质量控制;整理业资料,执行每道工序的自检并向项目部质检负责人报告;验收过程中配合各项工作。工程质检部负责人:检查各道工序的结果是否达到规要求,实施过程质量控制,贯彻执行质量体系与程序文件、管理制度,整理业资料;自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检;验收过程中配合各项工作。技术负责人:确定总体与各分项工程工艺流程,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质量体系与程序文件,确定每项首件验收时间并参加各方验收,积极与其他参建各方沟通。11.2.2 参建各方评价验收验收参与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各方,在验收之前召开验收准备会议,容包括准备检验资料、确定流程、人员分工、验收方法、部位与数量等;现场验收后作会议总结,总结验收情况、验收各方提出存在问题与整改意见等,在会议讨论并通过整改意见后由项目部进行下一步的整改;对于一次性通过验收的首件产品或分项工程进行四方会签,并对同一分项其他部位或下一道工序提出施工和指导意见,确保样板引路。整个验收过程分业和外业组,分别验收首件产品或分项工程的业资料、现场结构尺寸、强度、平面位置、外观与探测等。在整个验收过程中,须留有文字与影相资料。具体验收容如下:(1) 工前现场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精细。(2) 各工序施工操作是否规,是否能达到相关施工规与验收标准的要求。(3) 工序检查申报、批准手续是否齐全、与时。(4) 各项检测指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5) 工程外观是否无缺陷。(6) 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无安全、质量隐患。二、隐蔽工程与关键部位验收制度1、验收程序1.1凡隐蔽与关键部位工程都必须组织验收。一般分部(项)隐蔽工程与关键部位由施工队长(技术员)组织验收,邀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派人参加;重要的请项目部总工程师和工程技术部参加。1.2特殊关键部位以与特殊施工工艺技术部位应该参建各方参验,必要时候申请专家审核。1.3隐蔽与关键部位在隐蔽前必须经过质量检查验收。经专业工程师自检合格后报质检工程师查验签证,并按规定时间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未经检查签证不得擅自隐蔽作业。2、隐蔽工程与关键部位检查记录2.1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容之一,隐蔽工程经三方共同验收后,应与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2.2隐蔽检查记录由技术队长(技术员)或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工程处质检员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回签。 2.3隐蔽与其关键工程检查手续应与时办理,按要求由专业工程师填写,并作为竣工资料存档。2.4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应复写一式五份,建设单位、计划、经营部门各一份,自存二份归档。2.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容:(1)单位工程名称,隐蔽工程名称、部位,标高、尺寸和工程量。(2)材料产地、品种、规格、质量、含水率、容重、比重等。(3)合格证与试验报告编号。(4)地基土类别与鉴定结论。(5)砼、砂浆等试块(件)强度、报告单编号,外加剂的名称与掺量。2.6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文字要简练、扼要,能说明问题,必要时应附三面图(平、立、剖面图)。3、 隐蔽工程与关键部位检查容3.1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3.2钢筋砼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与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砼、砂浆标号与强度,以与材料代用等情况。3.3砖砌体:抗震、拉结、砖过梁配筋部位品种、规格与数量。3.4木结构工程:屋架、檩条、墙体、天棚、地下等隐蔽部位的防腐、防蛀、防菌等处理。3.5屏蔽工程:构造与做法。3.6防水工程:防水板,止水带等安装。3.7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与预埋件等。3.8锅炉工程:保温前胀管情况,焊接、接口位置,螺栓固定与打泵试验等。3.9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3.10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与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4.隐蔽工程与关键部位检查简要流程图(见下图)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1 、目的为加强现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明确质量责任以与质量检验的容和程序,保证实现三个一流、示性工程,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围2.1 各种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检查、申报、签认。2.2 模板与支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防水层等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申报、签认。2.3 挡碴墙、电缆槽与接触网支柱基础和人行道、遮板、栏杆或声屏障基座、围栏、吊栏等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申报、签认。2.4 后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制造和桥面附属设施等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申报、签认。3、 职责围 试验室负责原材料的进场检验以与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的认定,拌和物性能的控制以与混凝土试件的试验。物资设备部负责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统计、报验等工作。 安全质量部负责构配件的进场检验,箱梁预制过程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报验以与箱梁制造和桥面附属设施等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报验等工作。4、 检验批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4.1 检验批质量验收应包括以下容: 实物检查对原材料、构配件与设备的检验,应按照进场的批次量验收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对混凝土性能指标的检验,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资料检查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与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等。4.2 检验批验收的程序和组织检验批在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安全质量部专职质检员或试验室试验员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主控项目应全部进行检查,一般项目的检查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检验批检查完后应与时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4.3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80与以上的抽查点应控制在规定允许偏差,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4.4 当检验批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对返工的或更换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对试块试件的检验结果有怀疑时,或因试块试件丢失损坏、试验资料丢失等无法判断实体质量时,应由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凡是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5检验批验收程序(见下图)5 、分项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5.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5.2 分项工程在自检合格后,由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3 分项工程验收流程6 、分部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6.1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与功能的抽检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6.2 分部工程由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配合监理进行验收,并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四、工程施工过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1、路基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1.1 针对已成型的路基,应做好路拱排水、完善并与时清理路基排水系统,同时应封闭道路禁止车辆碾压防止损坏路基面,对路基边坡植被应设置隔离设施,防止人为践踏。1.2 中间施工的路基,在下雨前必须碾压密实,来不与碾压时必须最少静压一遍,做好路拱,防止路基积水。 1.3 雨后路基彻底晾晒干之前,静止一切车辆通行,防止车辆将路基碾压成弹簧土。1.4 为防止路基边坡碾压不密实,和雨水冲刷亏坡,路基施工时在路基两侧各宽填50cm,保证刷坡后边坡压实度达到设计要求。1.5 路基施工应做好临时排水,并与永久性排水系统相结合,避免积水冲刷边坡,挖方路基施工应做到开挖一级,防护一级,绿化一级,高填方路基分台阶施工,也应做到填筑一级,防护一级,以避免坡面冲刷。2、钢筋工程成品与半成品保护2.1 钢筋运到加工工地后,必须严格按进场时间,批号,强度,牌号,直径,长度分别标识堆放,不得混淆。2.2 存放钢筋场地要进行平整夯实不得积水。堆放时,钢筋下面要垫以垫木,离地20cm左右,上面要覆盖,防止钢筋锈蚀和污染。2.3 钢筋半成品要分部、分层、分段并按构件名称、顺序堆放,同一部位或同一构件的钢筋要放在一起,挂标识牌,注明构件名称、部位、钢筋型号、尺寸、直径、根数、堆放场地要有遮盖、防止雨淋日晒。2.4 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安排专职钢筋工值班,发现钢筋移位和变形后与时修复,保证钢筋间距、位置、保护层始终符合设计要求。2.5转运时钢筋半成品应小心装卸,不应随意抛掷,避免钢筋变形。成型钢筋、钢筋网片应指定地点堆放,用垫木垫放整齐,防止压弯变形。3、墩柱、盖梁、预制梁成品保护3.1 施工便道侧墩柱成品保护措施,为防止过往车辆和机械设备的碰撞,便道侧墩柱用钢管搭设成品保护支架或用浆砌片石砌筑厚30cm防护墩,并在醒目位置处贴“注意安全、小心碰撞”反光提示标语。3.2 墩柱施工完毕,必须采用塑料薄膜整个的将墩柱包裹起来养生,保证实体砼强度达到设计要求。3.3 盖梁砼施工必须是墩柱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方可施工盖梁,盖梁砼施工完毕,砼强度达到1.2MPa时方可拆除侧模,底模必须等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才能拆除底模,防止拆模过早导致盖梁断裂。3.4 预制梁砼施工完毕,必须加强养护,夏天采用覆盖洒水养生,冬天采用搭设暖棚养护或采取蒸汽养护。预制梁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方可进行预应力砼拉。3.5 预制梁砼浇筑过程中振捣时要注意振捣棒不要碰撞着波纹管,防止将波纹管捣破进水泥浆,将波纹管堵死,影响钢绞线穿束。3.6 对预制完成的梁体在移至存梁场后,两边必须增加支撑,支撑枕木底部用三角木楔打紧,防止滑移,相邻两片梁体之间横隔板钢筋焊接必须牢固,不允许电焊,未移出梁场的T型梁同样要求进行两边支撑,防止侧翻。3.7 预制梁场的移梁和架梁过程中,钢丝绳与梁底相接的位置要做好脚措施,防止损坏梁体。4、砼成品保护4.1 所有混凝土结构浇筑后均要覆盖洒水养护,冬天要搭设暖棚生火养护。4.2 混凝土浇筑后进行养护主要是为了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保温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减少混凝土表面的热扩散,减少混凝土表面的温度梯度,防止产生表面裂缝;二是延迟散热时间,充分发挥混凝土强度的潜力和材料松弛特性,使平均总温差对混凝土产生的拉力小于混凝土的抗拉强度,防止产生贯穿性裂缝。潮湿养护的作用首先是防止混凝土表面水而产生干缩裂缝;其次是混凝土在保温与潮湿条件下可使水泥的水化作用顺利进行,提出混凝土极限拉伸和抗拉强度。4.3 混凝土浇筑成型后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4.4 板状混凝土浇筑成型后,立即用草垫覆盖浇筑面,使用塑料管向模板浇水,并在4小时在模板顶端向模板不间断浇水至松模或拆模,拆模后立即向混凝土表面覆盖草垫喷水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同时用塑料管滴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4.5 混凝土浇筑期间,与时校对预留伸出钢筋或埋件位置。4.6 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七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坏时,方可拆模,一般为1.2MPa。4.7 不能用重物冲击模,不准在梁侧板或吊板卜蹬踩。4.8 使用振动棒时,注意不要触碰钢筋与埋件、预埋螺栓、暗管等,如发现变异应与时校正。4.9 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强度达到临界强度(1.2MPa)以后,方可上人和安装钢管支架与模板。如果混凝土未达到临界强度,但又必须上人操作时,必须在混凝土表面铺跳板增大受力面积,防止混凝土被破坏。4.10 冬季在砼工程施工后要采取防冻措施,一般应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砼搅拌是采取加防冻剂,浇注完毕覆盖草垫或蒸汽养护以防砼受冻。5、沥青路面成品保护5.1 施工车辆,机械进入路面前应做好防漏措施严禁上到路面后滴洒柴油等污染物。5.2 一切进入施工区域的车辆、机械、行人必须确保轮胎、车架、履带、鞋不携带油,泥浆、水泥浆,土石等污染物,并确保施工车辆装载适量,严禁抛洒滴漏与随意丢弃垃圾。5.3 对材料与施工设施移动时有轮胎的要检查轮胎,避免轮胎对路面的破坏,对需人工或机械抬吊的,应抬起或起吊腾空,严禁拖、拉、拽从路面划过。5.4 严禁一切施工车辆、机械原地掉头、急打方向急刹车灯操作,避免造成对路面的破坏,严禁一切车辆设备在路面上进行维修,如无法避免在路面上维修,要采用不透水、油的布对维修区域进行铺垫,严禁维修产生的油水等污染物接触路面。5.5 严禁直接在路面上堆放水泥、黄沙、砖,不得在路面上架设小型拌合设备。5.6 施工机动车辆应严格按照路面标设置的限速牌速度行驶。6、涵洞成品保护6.1 对框架涵和交通涵的保护,必须在醒目处做好防护标记,必要时设置防撞墩,限高、限宽保护架等设施。6.2 涵洞完成后,当涵洞砌体砂浆或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5%时,方可进行回填土,涵洞顶上填土厚度必须大于0.5m时,才允许机械通过。6.3 涵洞台背回填时必须是涵洞盖板施工完毕与基底铺砌施工完毕,同时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5%方可进行台背回填,台背回填必须两侧对称填筑,防止一侧偏填导致台身被挤倒。7、模板成品、半成品保护7.1 竹胶板模板运至现场要集中堆放在模板加工,并且要有专人看管,加工场地要平整,模板要防止雨淋变形。7.2 加工好的模板运至施工现场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得损坏。7.3 拆模应按一定顺序进行,并按照模板编号堆放整齐。一般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非承重部位后承重部位,以与以上自上而下的原则。重大复杂模板应先制定拆除方案。7.4 拆模时应尽量不要用力过猛过急,严禁大锤和撬棍硬砸硬撬,以免混凝土表面和模板受到损坏,拆下的模板与配件严禁抛扔,要有人接应传递,按指定地点堆放,防止模板变形。7.5 坚持每次使用后清理板面,涂刷脱模剂。7.6定型钢模板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分规格堆放,与时修理,保证编号的清晰。7.7支完模板后,保持模清洁。五、工程质量分析例会制度1、会议目的为了“强化质量意识,规质量活动,加强质量管理,解决质量问题”,防止质量问题在施工中潜入、蔓延,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定期召集现场各相关部室负责人、现场技术员、质检员和施工队负责人等,主持召开项目部工程质量例会。2、会议召开时间质量例会分为周例会、月例会和质量专题会。其中周例会由项目总工或质检部部长负责于每周组织召开(具体时间待定);月例会由项目经理于每月组织召开(具体时间待定);质量专题会按工程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3、会议参加人员项目经理,生产经理,项目总工,质量经理,工程经理,劳务分包生产经理,劳务分包各工种施工班组,施工队长,质量员4、会议容4.1例会要包括以下容:(1) 总结前次例会质量问题的解决与落实情况;(2) 分析目前工程施工所遇的质量情况、工程项目的质量状况,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控制和整改措施;(3) 针对性布置下步工序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控制要点;(4)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5)各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各自专业的注意事项;(6)提出总结性要求与其他有关事宜。4.2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根据需要与时组织专题会议,以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问题。(1)项目部每月由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生产经理组织召开项目部质量例会。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技术员、专业工长、施工班组长均应参加。(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每周组织招开项目部技术员、专业工长、各施工班组长参加的周质量例会。(3)月质量例会对本月将要施工的过程质量提出要求,由项目技术员负责按周计划分解后,在周质量例会上对各检验批施工质量作出要求。并对上月施工质量进行总结。(4)周质量将各检验批的质量控制目标分解到各专业工长负责,并由各专业工长上报本专业各检验批的验收时间(检验批的验收时间不应滞后于项目部周进度计划)。(5)周质量例会时各专业工长应汇报各专业上周施工完而未验收的各检验批工程质量的检查情况,并将各施工班组的自检结果上报技术负责人。(6)质量例会应有会议记录,并注明参会人员并如实记录会议容。4.3、会议流程(1)首先由各个施工队介绍施工进度情况,需要解决的技术质量问题。(2)由现场技术人员提出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质量通病,与监理的要求。(3)各个部门负责人分析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质量通病的原因。(4)项目总工就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质量通病提出解决措施。(5)项目经理总结质量例会就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通病提出具体的整改时间,布置下次施工质量目标和施工任务。(6)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表,会议结束。六、工程终身负责制和可追溯性制度1、工程安全质量可追溯性责任制1.1 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1.2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和第一管理者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建的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生产的副职对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项目的副职对工程质量负重要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领导责任;相关管理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相应的管理责任。直接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部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1.3组织项目施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第一管理者,要按各自的职责对其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如发生质量事故,按本办法条例追究其相关责任。2、工程安全质量可追溯性监督检查2.1 安全质量可追溯性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检查重点应放在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和落实整改方面,促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2.2开工前可追溯性监督检查容与要求(1)施工合同已签订,有关开工许可证照已办理。(2)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开工需要。(3)施工调查与复测工作已完成,并有记录。(4)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已按规定进行,并有记录。(5)实施性施组设计(质量管理计划)已编制、审批。(6)采用“四新技术”之前,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教育培训。(7)新上岗、转岗人员(含劳务工)已进行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已按国家规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8)质量保证体系已按照ISO9001质量体系标准建立。(9)工地试验室满足工程需要,符合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管理的有关规定与其相关行业要求,并取得相应资质等级。(10)复工工程亦应按照上述各项要求进行检查。2.3 施工过程中可追溯性监督检查容与要求(1)施工测量放线正确,精度符合要求,并有复测记录。(2)按照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和现行施工规要求组织施工,操作方确,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合同与验标要求。(3)变更设计履行审批程序。(4)工程日志等原始质量文件记录填写与时、真实、准确、完整、规、清楚,签认齐全、符合要求,并妥善保管。(5)有关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措施得到落实。(6)施工中的质量通病与特殊工序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7)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按规定检验、试验合格,设备有产品合格证,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8)严格执行班组“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交接检)和成品保护制,发现问题与时处理,相关记录齐全。 (9)混凝土、砂浆试件(试块)、填筑密实度等按规定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测,其强度和密实度符合要求,资料齐全。2.4 隐蔽工程可追溯性检查签证制度(1)工程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可追溯性检查。经技术负责人自检合格后,报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并按规定时间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未经检查签证不得隐蔽作业。(2)隐蔽工程检查证应按行业规定或业主要求由技术负责人填写,签认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3)隐蔽工程检查手续应与时办理,不得后补。(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3、工程安全质量可塑性报告制度3.1各架子队应与时向项目部传递工程安全质量可追溯性信息。3.2各架子队每半年和年终应对安全质量可追溯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形成书面总结报告集团工程项目部(上半年总结于7月前、年终总结于次年元月前上报)。七、质量信息管理制度1、总则1.1 为了建立公司与分公司、项目部、相关质量监督单位、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与项目部部之间适当的交流与沟通渠道,使与质量管理有关的信息得到有效的交流、沟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项目工程质量信息的传递、交流、沟通。2、质量信息管理职责要求2.1 公司质量信息管理:在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由质量技术部具体负责公司质量信息管理,组织实施部信息交流和沟通工作。2.2 项目工程质量信息管理:在项目技术负责人领导下,由质检部主管有关工作,负责项目工程的质量信息管理。协调项目部与外部质量信息的交流和沟通,负责质量信息的接受、传递、反馈、处理,保持与业主、设计、监理、地方主管部门等相关方协商、交流与沟通。2.3 项目工程质检部设专人负责质量信息工作,各项目部与项目分部或施工队各指定一名质检员为质量信息员,组成全标段的质量信息网络。2.4 质量信息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好所在项目工程的质量信息,保证项目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传递、处理和反馈与时,迅速并进行编号登记和签收其他部门传递至本部门的信息单。解决后进行反馈、督促按时处理解决。信息员传递和反馈的信息力求准确,不能弄虚作假。3、质量信息的主要容3.1 质量方针、目标、计划、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3.2 质量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变化情况;3.3 业主、监理、公司要求的各类报表;3.4 业主、监理和上级监督部门等相关方对工程质量管理的期望、意见;3.5 工程质量监测结果。4、交流和沟通的渠道4.1 与业主沟通包括工程项目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均以信息交流报告书和意见征询函的形式沟通。4.2 外部交流和沟通的渠道主要有:、电传、电子、信函走访、邀请、对外宣传资料、调查问卷等。4.3项目部以安全质量例会、质量事故学习会议、通知、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部沟通。5、交流和沟通的实施5.1 质检部与时收集项目工程质量目标、计划、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与全体参建员工的意见,提高工程质量的建议等,重要信息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5.2各职能部门从上级主管部门获取的信息,以与项目经理、分管领导指示或要求,以通知或会议形式传达到相关单位。5.3 项目部向业主、供方传递项目部质量方针和体系的信息,对业主提供的物资提出建议,对供方提出相关要求,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对业主的要求,应与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传达到有关单位,并予以答复和处理。5.4 各职能部门对来自业主、监理、设计、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其他相关方的建议、期望、意见的信息,均应引起高度重视,并详细记录,与时向主管部门与项目部领导汇报,指定专人负责答复、处理。5.5 因重大事故、事件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被媒体曝光时,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书面记录相应的处理决定,同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5.6 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业务专题会、工作会议,向工作人员传递信息;项目部充分利用生产调度会、工程例会、监理例会等,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5.7 外部审核、管理评审、监测和测量结果、重大质量事故、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变化的信息,由责任部门负责实施交流和沟通。 5.8 工程施工阶段,与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质量信息沟通,随时掌握质量要求或期望的变化动向,积极地给予配合。5.9 工程保修阶段,项目部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由公司组织回访,对于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公司主管部门责成责任单位与时进行处理,直到业主满意。6、信息的利用6.1 各职能部门应充分利用信息,作为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活动、改进质量管理绩效的依据。6.2质量技术部要收集重要信息作为审和管理评审的依据。 6.3质量技术部应对收集到的信息应进行数据分析,以促进持续改进的有效性。八、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1、总则1.1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国家、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严肃质量事故报告与处理,减少和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279号令)中铁十八局(集团)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1.2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十八局渝黔高速公路扩能YQTJ5标段指挥部工程项目发生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1.3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凡因测量错误、不按设计和施工规要求施工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筑安装位置偏离等不符合设计文件或达不到该工程所采用的国家标准,需作返工、加固补强或报废等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2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工程质量事故按其直接经济损失划分为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工程质量较大事故、工程质量一般事故、工程质量问题。2.1 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与以上;或直接导致铁路交通重大与以上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与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重大影响。2.2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或直接导致铁路交通较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与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很大影响。2.3 工程质量较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或直接导致铁路交通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与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较大影响。2.4 工程质量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不含)以下、5000元以上;或直接导致铁路交通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与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一般影响。2.5 工程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且对铁路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以与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未产生影响。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单位工程一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为达到质量要求需要整修、返工、报废、加固补强等产生的材料费、机械费与人工费等的总和(不包括停工、窝工或影响其他施工工序等间接损失费用)。3 、事故报告3.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项目部或架子队)必须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时停工),与时向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报告,各项目部同时向其上级主管单位报告;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12小时之填写质量事故单报告监理站、和十八据集团公司项目部相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还应与时向检察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报告3.2 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容包括:(1) 工程项目、时间、地点与建设相关单位;(2) 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情况;(3) 原因初步分析;(4) 采取的应急措施与事故控制情况;(5) 处理方案与工作计划;(6) 事故报告单位。3.3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妥善保存事故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拍照或录像;凡影响下一道工序的工程质量事故,未经处理前应做出隔离标识,并不得继续施工,以免事故进一步扩大。监理站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随即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查看,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示。局指挥部根据监理站的指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监理站,抄报项目部、项目管理室,并确定质量事故等级;同时上报局安质部。 3.4 事故调查和处理(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物件时,应做出标识,绘制现场平面简图并做好书面记录,妥善保存事故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拍照或录像;凡影响下一道工序的工程质量事故,未经处理前应做出隔离标识,并不得继续施工,以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2) 工程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与处置权限: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由事故单位(项目部)根据相关单位的要求对不满足要求的实体建筑进行返工处理并达到要求为止。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还应遵循有关行业、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按工程质量事故的性质确定处理权限,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调查。(3)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者的划分:在事故责任分析时,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责任人;主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围,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主要责任的人;次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围,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责任的人;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围,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是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主要领导责任的管理者;次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围,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管理者。 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围,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 事故的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围,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起间接作用的人。(4)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5)凡隐瞒事故、因质量事故受到业主书面批评或受到社会媒体、行业、政府的通报批评,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将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进行加重处罚。(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处理:(7)发生质量事故后,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谎报或擅自处理的;事故发生后,有意破坏现场,阻碍、干扰调查工作正常进行以与提供伪证者;(8)事故发生后使用掩饰手段未如实上报者;(9)有意缩小事故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10)没有按本规定向主管部门逐级上报的。(11)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对有关责任者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分:(1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了事故损失的;(13)采用“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技术,在施工过程中已按相关规定施工而发生质量事故的。(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者从重处罚或加重处分:(15)工程质量事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严重影响集团公司声誉的;(16)无视国家和企业的规、规章、规定,不听指挥、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17)拒绝调查组查询或拒绝提供与工程质量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18) 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不属本规定的处理围,但项目部必须按本规定要求上报,以便有关部门与人员协同有关单位、部门处理。4、检查情况报告(1)各项目部每月24日前将管段当月的监理工程质量检查情况通报或监理通知单报局指挥部安质部。(2)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局指挥部等提出的问题或整改指令,各项目部负责组织按期落实整改,报局指挥部安质部备案。九、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目的为了确保所有施工人员能够准确的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要求,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基本原则2.1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人员。2.2 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将作业人员应该知道的,全部交待清楚。2.3.交底的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在的问题。2.4 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长、班组长交底。3、基本规定3.1 安全技术交底,是一项依据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等中的技术要求和施工安全要求而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的安全技术方面的交代与要求。它是用于指导施工,保证施工任务安全、顺利完成的有效实施。3.2 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实施,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横向涵盖每个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技术部门应认真审核、熟悉设计图纸,并根据设计图纸和技术规,编制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注意事项与安全设施的布置图或说明。3.3 安全技术交底由相应的项目施工负责人组织实施或工程部组织实施。3.4 安全技术交底由总工程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讲,所有现场的具体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安全质量检查人员、测量人员、技术部资料管理人员参加并做必要的补充和讲解。3.5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交至最基层的作业人员,人员必须涵盖施工现场所有的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所需要的各个工种的人员,签字部分应有签字人、职务(工种)所属单位几项,并应保留至少两份原件。3.6 新进场或转岗的工人必须交底后再上岗。3.7 班组交接班时,上一班组负责人必须向下一班组负责人针对现场施工情况,安全状况,安全环境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详细交底和说明。接班负责人进行检查核实后向下面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组织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则追究负责人的责任。3.8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情况时,应重新组织安全技术交底:(1)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2)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与重大未遂事故等;(3)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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