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排水性改质沥青混凝土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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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1.302797章 V3.0排水性改質瀝青混凝土舖面通則本章概要說明舖面工程中之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材料、設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排水性瀝青混凝土乃是利用表 9級配之粒料拌和黏度高的瀝青所形成之 混合料,增加舖面結構之孔隙以利排水。排水性改質混凝土舖面係將加熱之粗粒料、細粒料、改質瀝青、纖維材 料及乾燥之填充料,按配合設計所定配合比例拌和均勻後,依設計圖所 示之線形、坡度、高程及橫斷面,按本施工綱要規範之規定,或依工程 司指示,分一層或數層鋪築。本舖面施工綱領適用於新建及改善道路之排水性改質混凝土舖面施工及 養護。設計者應根據道路的使用環境和交通條件等特殊要求,作技術性、經濟性比較,以確定排水性瀝青混合料的應用。工作範圍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配合設計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產製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鋪築及壓實相關章節第02747章-瀝青黏層1.4 相關準則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41.1 粒料(1)CNS 386 Z7008(2)CNS 485 A3004(3)CNS 486 A3005(4)CNS 487 A3006(5)CNS 488 A3007(6)CNS 489 A3008(7)CNS 490 A3009(8)CNS 1163 A3027(9)CNS 1167 A3031(10)CNS 3408 A3059(11)CNS 5087 A3086(12)CNS 5088 A3087(13)CNS 5265 A3094瀝青材料(1)CNS 3775 K6377(2)CNS 10090 K6755(3)CNS 10092 K6757(4)CNS 10093 K6758試驗篩粒料取樣法粗細粒料篩析法細粒料比重及吸水率試驗法粗粒料比重及吸水率試驗法細粒料表面含水率試驗法粗粒料(37.5mm以下)磨損試驗法粒料單位質量與空隙試驗法使用硫酸鈉或硫酸鎂之粒料健度試驗法粗粒料(粒徑19mm以上)磨損試驗法土壤液性限度試驗法土壤塑性限度試驗與塑性指數決定法道路與舖面材料用礦物填縫料篩分析法克氏開口杯閃點與著火點測定法瀝青物針入度試驗法瀝青物於三氯乙烯中溶解度試驗法油及瀝青化合物加熱減量試驗法 CNS 14184 K5150 CNS 14186 K61050(7) CNS 14248 K61054(8) CNS 14249 K61055聚合物改質柏油無填充料瀝青黏度測定法(布魯克熱力黏度計法)乳化瀝青餾餘物與非牛頓流體瀝青視黏度試 驗法(真空毛細管黏度計法) 柏油(瀝青)動黏度試驗法瀝青舖面混合料壓實試體之厚度或高度試驗法瀝青舖面混合料理論最大比重試驗法瀝青混合料(1) CNS 8755 A3147(2) CNS 8758 A31501.4.2 交通部,交通技術標準規範公路類公路工程of(1)公路工程施工規範1.4.3 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官員協會(1)AASHTO T245(2)AASHTO T172-93(3)AASHTO T176AASHTO T1651.4.4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1) ASTM D3515(2) ASTM D4791(3) ASTM D5821 ASTM D2950(AASHTO)用馬歇爾儀測瀝青混合物之阻抗塑性流動試 驗法瀝青拌和廠檢驗含砂當量試驗法滯留強度指數熱拌、熱舖混凝土標準規範粗粒料扁平率試驗法粗粒料破裂百分率試驗法Sta ndardTest Method for Den sityBitu mino us Con crete in Place by Nuclear Methods(5) ASTM C612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Mineral FiberBlock and Board Thermal In sulati on1.4.5 美國瀝青協會(1) AI MS-2熱拌瀝青混凝土配合設計1.4.6 日本道路協會(1) 排水性舖裝技術指針1.5 資料送審排水性瀝青混凝土工程於訂約後規定日期內,根據契約所訂工期,承包 商應編訂詳細施工計畫書,品質管理計畫書及排水性瀝青混凝土配合設 計報告書,提送工程司核定,施工中並應嚴格控制生產與施工品質及數 量。2. 產品2.1 一般規定(1) 承包商所提供之各種材料,除另有規定者外,均應採購符合設計 圖、施工規範及其他契約文件規定之新品。零星材料無明確規定 者,應採購符合CNS或經工程司認可之材料。(2) 承包商提供之一切材料,按規定或工程司認為有檢驗其強度、成分 或性質等之必要時,承包商應即將該項材料送往政府機關、大專院校設置之試驗室辦理或由中華民國實驗室認證體系(CNLA)認可之試驗機構辦理,並由該實驗室出具認可標誌之檢驗報告,其所須一 切費用概由承包商負擔。樣品之尺寸及數量應依規定及工程司之指 示辦理。(3) 材料進場時,承包商應即報請工程司查驗。必要時,工程司得要求 承包商提出各項材料之原廠證明、品質等之證明文件。經檢驗合格 之材料,應按規定進行儲存與管理。(4) 各項材料於使用時,仍應接受複驗。一切材料雖於進場時檢驗合 格,但在施工時或施工後發現有瑕疵者,工程司仍得拒絕使用,或 要求更換。(5) 承包商應依工程司核定之工程預定進度,於工地儲存足量之材料, 以免因材料不足而影響工程進度。2.2 瀝青材料221瀝青材料種類(1) 新建舖面適用之透層用油溶瀝青。(2) 加鋪排水性瀝青混凝土面層適用之黏層用乳化橡膠瀝青。(3) 排水性瀝青混凝土面層適用之改質瀝青、高黏度改質瀝青2.2.2 油溶瀝青(1) 可用於透層之油溶瀝青材料有RC-70、RC-250、MC-30 MC-70及MC-250等。其實際所使用之種類及規格,應符合設計圖及特定條款 之規定,或依工程司之指示辦理。(2) 瀝青材料之使用溫度應符合表1規定,唯其實際使用溫度應依工程司之指示辦理。表1油溶瀝青加熱溫度瀝青等級加熱溫度C)RC-7050以上RC-25075以上MC-3030以上MC-7050以上MC-25075以上瀝青材料加熱時之最高溫度不得超過瀝青材料發生冒煙現象時之溫度, 如超過該溫度時應予廢棄,不得使用。223 乳化橡膠瀝青(1)排水性瀝青混凝土由於具高空隙率,使用高比率的粗粒料,致使與 其下底層接觸面積小,為獲得高黏著力及確保底層之防水滲透,原 則上宜使用高黏著性的乳化橡膠瀝青。(2)乳化橡膠瀝青應具之特性應符合表 2規定。表2乳化橡膠瀝青規範項目規範值英格勒黏滯度(25 C,與蒸餾水黏滯度比值)110篩析殘留物(1.18 mm,%)0.3以下附著性(CNS14186 K61050)2/3以下電荷正蒸發殘留率()50以下蒸發殘留物:針入度(25C,1/10 m)60100延展性(7C,cm)100以上軟化點(C)48以上韌性25 C, Nm( kgf.cm )2.9 (30)以上黏結力25 C,Nm( kgf.cm )1.5 (15)以上灰分()1.0以下儲藏安定性(24小時,)1.0以下2.2.4 改質瀝青(1)用於排水性改質混凝土舖面之瀝青材料應添加聚合物改質劑對基 底瀝青改質並使用合適分散劑、穩定劑以防止離析之改質瀝青或高 黏度改質瀝青。(2)改質瀝青之性質應符合設計圖說,CNS 14184 K5150、或表3之高黏度改質瀝青之規格規定。表3高黏度改質瀝青規範項目規範值針入度(25C,100g,5sec,0.1mm )40 以上軟化點C)80以上延展性(15C,1cm)閃火點C)薄膜加熱損失率(%薄膜熱損針入度殘留率(%韌性 25C , N . m( kgf .cm ) 黏結力 25C, N . m( kgf .cm ) 60C 黏度Pa . s( Poise )50以上260以上0.6以下65以上20 (200)以上15 (150)以上 20,000 (200,000)以上用於排水性改質混凝土舖面之改質瀝青類型應依設計圖、特定條款 之規定,或依工程司之指示辦理。2.3 粒料2.3.1 粗粒料 粗粒料為軋製之碎石停留於試驗篩4.75mm CNS386庚國4號篩)以上者,其質地須堅硬、緻密、耐磨損、潔淨及級配良好者,且不 得含有易於風化之顆粒及泥土、黏土、有機物及其他有礙本工程品 質及功能之有害物質,並應具有與瀝青材料混合後,雖遇水而瀝青 不致剝落之性能,其表面乾比重不得小於 2.45,吸水率應小於2%0(2)粗粒料應依尺寸大小分別堆放,並應避免互相混雜,俾能正確按規 定比例混合,其混合程序應在冷料供應系統上完成,不得在石料堆 放場所混合。(3)粗粒料性質應符合表4之規定:表4粗粒料性質規範試驗項目規範值試驗方法洛杉磯磨損率(500轉,)30以下CNS490 A3009扁長率()1: 312以下ASTM D47911: 55以下吸水率()2以下CNS488 A3007表面乾比重2.45以上CNS488 A3007健度(5次循環,損失)CNS1167 A3031硫酸鈉12以下破碎面()面100ASTM D5821二面90以上2.3.2 細粒料(1)細粒料為通過試驗篩 4.75mm CNS386美國4號篩)者,包括石屑、 機製砂、天然砂或其混合物,須潔淨、質地堅硬、緻密、顆粒富有 稜角、表面粗糙及不含有機土、黏土、黏土質沉泥、有機物、其他 有礙本工程品質及功能之有害物質,且導入拌和機時不得有結塊情 形。(2)如需用二種以上不同來源之細粒料時,應分別堆放,其混合程序應 在冷料供應系統上完成,不得在粒料堆放場所混合。(3)細粒料性質應符合表5之規定:表5細粒料性質規範試驗項目規範值試驗方法健度(5次循環,損失)CNS1167 A3031硫酸鈉15以下硫酸鎂20以下液性限度()25以下CNS5087塑性指數()N.P.CNS5088含砂當量()45以上AASHTO T1762.3.3 礦物填縫料(1)礦物填縫料係指通過試驗篩0.60mm CNS386美國篩30號篩)之細料,於粗細粒料經混合結果缺少通過0.075mm CNS386篩 (美國200號篩)之材料時使用之。(2)礦物填縫料可用完全乾燥之石灰、礦物填縫料末或水泥;或其他經工程司認可之塑性指數小於 4之無機物粉末,惟不得含有塊狀物或 其他有害物質,其級配應符合表6之規定。表6礦物填縫料級配試驗篩(mm)通過方孔試驗篩之重量百分率(%)0.61000.30951000.07570100纖維穩定劑(1) 在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粒料顆粒表面包裹有較厚的改質瀝 青膜,為抑制改質瀝青混凝土在運送、鋪築過程中產生改質瀝青流 失所應添加之纖維穩定劑。(2) 在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中添加之纖維類材料,主要包括有木質纖維與礦物纖維等。選用任一種纖維類材料之使用量需依照垂流試驗決定。高黏度改質瀝青經試驗不產生垂流現象者,可不添加纖維穩定劑。(3) 主要纖維類材料應符合表 7或表8之規格。表7木質纖維規範項目規範值篩分析:纖維長度(mm)6以下通過 0.85mm (井 20)篩(%)850通過 0.425mm (井 40)篩(%)650通過 0.106mm (井 140)篩(%)350灰分含量(%)18jpH值7.5 .0吸油率(倍)纖維質量的(5.0 .0 )含水量(%)5%以下(以質量計)附註:1.篩分析是使用 0.85mm 0.425mm 0.25mm 0.18mm 015mm及 0.106mm等標準篩孔。 取10公克纖維樣品,篩分析時每一標準篩需配合搖篩器及兩把尼龍毛刷輔助測定 各篩通過率。2. 灰分含量是取 23公克纖維樣品,至於坩鍋內精密秤重後,加熱到 595650 C至 少2小時,在乾燥器內冷卻後,精密秤重。3. pH值係取5公克具代表性的纖維加入100ml蒸餾水中,攪拌保持 30分鐘後,測此溶液之pH值。4. 吸油率是取5公克具代表性的纖維浸入礦物油類(如煤油等)中至少5分鐘後,取出放入孔徑為0.5mm的篩網上濾乾,在搖篩10分鐘後,秤留篩重,計算纖維吸油的最大質量,以纖維自身質量的倍數表示之。5. 含水量是取10公克具代表性的纖維在120 C的烘箱烘乾2小時後,測其水分損失量。6. 本表是參考 NCAT AASHT之規格。表8礦物纖維規範纖維長度(mrh6以下纖維厚度(mm0.005以下散粒含量:通過 0.25mm (井60)篩(%90芳通過0.063mm(井 230)篩(%7010附註1.纖維長度係由Bauer McNett 分離器測得。2. 纖維厚度或直徑是由相差顯微鏡(Phase Contrast Microscope )測定至少200條纖維的平均值。3. 散粒含量是對照纖維狀材料的質量要求,依ASTMC612方法通過振動篩 0.25mm及0.063mm所測得的含量。2.4 防剝劑排水性瀝青混凝土中如須摻加防剝劑時,承包商應先將防剝劑之樣品、製造廠商之使用說明書及使用量送請工程司認可後方可使用。2.5 排水性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組成(1) 熱拌熱舖排水性瀝青混凝土面層或底層在鋪築前,應由承包商將各 項用料採取代表性樣品,送往政府機關、大專院校設置之試驗室辦 理或由中華民國實驗室認證體系(CNLA)認可之試驗機構辦理,並由 該實驗室出具認可標誌之檢驗報告,辦理配合設計實驗,並據以生 產拌和料。(2) 熱拌熱舖排水性改質瀝青混凝土所用粒料經混合後之級配,應符合 設計圖說之要求,未經工程司之書面許可,不得使用他類級配之粒 料。(3) 經混合後之粒料,其級配之變化,不得自某一篩號之下限,驟變為 相鄰篩號之上限,反之亦然,細粒料含砂當量,用於底層者不得少 於40,用於面層者不得少於 50。(4) 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所用粒料經混合後之級配及其瀝青含量,依設計 圖說之規定選擇表9三種類型之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級配。表9排水性瀝青混凝土粒料級配表試驗篩通過方孔篩之重量百分率(mrh1ABC12.5mm19.0mm12.5mm25.010019.010095 10010012.590 10064 8490 1009.560 1004.7515 4010 3111 352.3641210 2010201.180.075253737附註:表內,A係參考ASTM D351宓規定,B、C係參考日本排水性舖裝技術指針。2.6 工廠品質管理261材料及排水性瀝青混合料試驗改質瀝青、粒料及所拌排水性瀝青混合料應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官員協會(AASHTO或美國瀝青學會(AI)最新修訂 之試驗方法,分別辦理下列各項試驗。表10改質瀝青材料試驗試驗方法試驗項目CNSAASHTOA 耒上商14248 K61054T201A.黏度14249 K61055T202B.針入度10090 K6755T49C.閃火點3775 K6377T48D.薄膜烘箱10093 K6758T179E.滾動薄膜烘箱T240F.三氯乙烯溶解度10092 K6757T44G.離析試驗14184 K5150 (4.6 節)H.滾動薄膜烘箱後彈性回復率14184 K5150 (4.7 節)表11粒料之試驗試驗項目試驗方法A.粒料之取樣B.粗粒料磨損試驗C. 粒料單位重量標準試驗D. 粒料健度試驗E. 粗、細粒料篩分析F. 填充料篩分析G. 粗粒料比重、吸水率H. 細粒料比重、吸水率I. 填充料比重試驗J. 含砂當量試驗K. 粒料扁長率L. 粗粒料破裂面CNS485A3004490 A3009( 19.0mm)1163 A30271167 A3031486 A30055265 A3094488 A3007487 A3006ASTM D4791ASTM D5821表12排水性瀝青混合料之試驗試驗項目試驗方法T2T96T19T104T27T37T85T84T133T176CNS262A. 配合設計(馬歇爾方法)B. 瀝青舖面混合料理論最大比重試驗法C. 瀝青含量抽油及 粒料篩析法D. 包裹及剝脫試驗8758 A3150E.滯留強度指數F. 拌和廠駐廠試驗G. 壓實度試驗H. 動態穩定值I. Can tabro TestJ. 垂流試驗(網籃法)K. 透水試驗配合設計AASHTOAI MS-2T209T164, T30T182T165(或用馬歇爾方法)T172-93T230(附錄六)西班牙 Cantabria University法(附錄二)美國NAPA AASHTO T305附錄三)日本道路協會排水性鋪裝技術指針(附錄四、附錄五)(1)承包商應於施工前,根據所規定之粒料級配規格及瀝青種類及等級做配合設計(排水性瀝青混凝土配合設計之流程依附錄一進行。)並經各項試驗選定工地拌和公式(Job Mix Formula )後,送請工程司認可,以決定瀝青材料及粒料用量。未經工程司認可前,不得開始拌和排水性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拌和公式須符合設計圖所定舖面種類級配規定,其級配變化不得自某一篩號之下限驟變為相 鄰篩號之上限,反之亦然。(2)根據配合設計所決定之最佳瀝青含量,求得之各項試驗值,應符合表13之規定,且所拌瀝青混凝土之滯留強度指數試驗達80%以上方可使用,否則應依下列方法改善之。A. 增加改質瀝青含量。B. 添加防剝劑。C. 使用黏滯度較高之改質瀝青。D. 增加填縫料。E. 調整粒料級配。表13排水性瀝青混凝土之品質規定(面層)試驗項目規範值試體上下端各夯打次數50穩定值kN (kgf)3.5 (350)流度值(0.1mm)2040空隙率()1525動態穩定值(次/ mm:重型車交通量大者1500以上重型車交通量大且行車速度緩慢者3000以上滯留強度指數()80以上肯塔堡(can tabria)飛散試驗()20以下垂流試驗():燒杯法()0.3以下網籃法() AASHTO T3050.3以下滲透係數(cm/ sec)10-2以上現場排水試驗(ml / 15sec)900以上註:重型車交通量大者指車道上重型車輛佔混合車輛之10鸠上;垂流試驗二項中任擇一次。(3)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最佳拌和溫度與夯壓溫度宜以黏滯度與溫度之關係曲線上,黏滯度為17020cSt及28030cSt時分別為拌和與夯壓溫度,一般使用150 C185C為混合料之拌和溫度,135C155C為夯壓溫度。改質瀝青黏滯度較高,拌和溫度因而會提高,但為防止黏結料過度老化,改質瀝青拌和溫度不可高於185C。263工地檢驗(1) 工地或其附近應設試驗室,並具備所需一切試驗設備,俾能隨時取 樣試驗,以校核排水性瀝青混合料是否均勻及符合所需品質規定。(2) 施工中,每天應依 AASHTO T16方法取樣,抽驗未經滾壓之排水性 瀝青混合料至少2次,除另有規定者外,其試驗結果與工地拌和公 式之許可差,不得超過表 14之規定。表14排水性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每一試樣之各項許可差篩分析通過試驗篩(mm)許可差百分率12.5及12.5以上之試驗篩89 及 4.75-72.36 及 1.18-60.60 及 0.30-50.15_40.0753改質瀝青含量(以瀝青混合料之總重量計算)0.53. 施工3.1 排水性舖面結構在不具透水性的底層上舖設多孔隙、排水性面層,使落於面層上的水滲 入層內而在不透水性的底層上發揮排水機能,迅速往兩側路邊溝渠排除 者。3.1.1 施工設備及機具所有施工設備及機具,均應經工程司之檢查認可,並應經常加以適當之 保養,俾能始終維持良好之狀態,順利完成工作。3.1.2 瀝青拌和廠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以用分盤式拌和廠(Batchi ng Pla nt) 為宜,能按配合設計所定之配合比例準確計量所需之各種材料,並將其拌和均 勻。(1) 磅秤及計量設備任何稱重箱及漏斗所用磅秤,應為臂梁式(Beam Type)、無簧指針度盤式(Springless Dial Type)或電子槽秤式(Load Cell Type) 磅秤,其靈敏度應在所磅最大荷重之0.5%以內。如磅秤為臂梁式時,各種尺寸之粒料應各自備有臂梁,並附重量顯示器。如使用無簧指 針度盤式或電子槽秤式磅秤時,其盤面讀數之字體應有足夠大小, 俾便讀出。瀝青材料之稱重磅秤,除應符合上述規定外,如使用臂梁式磅秤時,應配有皮重臂梁(Tare Beam)及總 重臂梁(Full CapacityBeam),其最小刻度不得大於1公斤。如使用無簧指針度盤式或電子槽秤式磅秤時,其秤量不得大於欲稱重量之兩倍,且應能讀至0.5 公斤者。改質瀝青須在每批加溫後24小時使用,為顧及改質瀝青的高黏度 性質,且避免噴佈過程不發生堵塞,建議原則上設有2個噴佈器。拌和廠應備能自動計量每盤所加瀝青材料體積之計量表,其精度應 在所需瀝青材料重量之土 2%範圍內,其度盤指示器(Dial Indicator) 之靈敏度應為每公斤1公斤之移動距離,且其容量應較每盤所用瀝 青之重量多出10%。(2) 乾燥爐之加料器(Feeder for Dryer)拌和廠應具備個別分開而各有校準門之冷料(粗、細級配粒料,礦 物填縫料,纖維等)儲存箱,或流量管制,以便將各種尺寸及類型 之粒料均勻不斷輸入乾燥爐內。乾燥爐乾燥爐應為圓柱形旋轉式,須設計適當,能將粒料烘乾並加熱至規範之需求,並於加熱期間能連續搖動粒料者。乾燥爐應能容納拌和 廠以全能量運轉時所需之粒料。篩網篩網應能將所有粒料篩分成所規定之尺寸,其正常能量需略大於拌和機之全能量。篩網之篩分效率不得小於試驗室篩分之85%熱斗(Hot Bins)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粗級配料約高佔9065 % ,細級配料僅約佔724%,填縫料約佔 5%。拌和廠對粗料、細料的熱斗應有適 當的調整而有容量足夠之熱斗,俾拌和機以全部能量運輸時,仍能 供應所需之粒料。熱斗至少應分隔為二個隔間,每一隔間應切實分 開,並按比例儲存足夠數量之粒料,且應於適當位置裝設尺寸合適 之溢流管,以防粒料溢至其他隔間內。填充料應分開乾存,並應另 備經工程司認可之磅秤,或於稱重箱之磅秤另設臂梁,以計量填縫 料。瀝青拌和廠均應備有足夠長度,寬度及深度之取樣箱,俾能適意由 熱斗取樣。取樣箱應能包容將熱斗料導入稱重箱之瀉槽開口,其淨 重量不得於15公斤。(6) 纖維供料設備拌和廠應裝設鬆散纖維或顆粒狀纖維之供料設備,能對每一盤混合 料具有定量自動秤量,在級配粒料投入拌和機的同時,纖維材料能 輸入乾拌。溫度計瀝青拌和廠乾燥爐之出料瀉槽 (Discharge Chute),應裝設經工程 司認可之度盤式水銀溫度計、電測高溫計或其他量溫儀器,以便自 動紀錄已加熱之粒料溫度。分盤式瀝青拌和廠,應於瀝青輸送管靠 近瀝青漏斗加料閥(Charge Valve)之適當位置,裝設可由 90C讀至 250 C之鐵殼溫度計、電測高溫計或經工程司認可之其他量溫儀器。(8) 拌和時間之控制裝置瀝青拌和廠應裝設定時鎖(Time Lock)以控制拌和時整個循環之操 作。定時鎖於粒料導入拌和機後,應即鎖閉稱重箱之閘門,直至完 成拌和之循環並關閉拌和機之閘門時為止。定時鎖於整個乾拌期間 應能鎖閉瀝青漏斗,並於整個乾拌及濕拌期間能鎖閉拌和機之閘 門。於分盤式瀝青拌和廠,乾拌期間係指自開啟稱重箱之閘門至加 入瀝青材料間之時間,濕拌期間係指加入瀝青材料至開啟拌和機閘 門之時間,或指粒料完全被瀝青材料包裹所需時間。定時鎖之定時控制裝置應有伸縮性,並於至少2分鐘之整個循環過程中,能以5秒鐘或更少之間隔設定時間。設定時距(Time In terval)時,應有工程司在場,並按其指示辦理。若因生產或其他原因需要短時間儲存時,儲存時間不宜超過24小時,儲存期間溫降不應超過 10C,且不得發生老化、粗粒料顆粒分 離等現象,如有發生類似情形不得使用。(9) 塵埃收集器(Dust Collection)如瀝青拌和廠所產生之塵埃超過環境保護有關法令之規定,將影響 鄰近居民之環境衛生或妨礙瀝青拌和廠之工作效率時,應設適當之 遮蔽廠房、拌和機遮蓋物或塵埃收集系統等,塵埃收集後,不得替 代為填縫料使用。(10) 安全設備瀝青拌和廠內通往各操作部門之通道,均應設置適當而安全之樓梯 或扶梯,通往拌和機平台者應為安全樓梯,其餘可為扶梯。一切有 齒輪、滑輪、鏈條、鏈輪及其他具有危險性之轉動部位,均應切實 加以防護。拌和機平台應有充分之空間,且不得有任何障礙。貨車 裝載場內及其四周之一切通道,應經常維持通暢,並應防止有任何 物料由拌和機平台落下。拌和廠並應設置一切所需之人行道、階梯 及平台等,俾能在極度安全之情況下,由熱斗取樣。瀝青拌和廠所有通道旁及拌和機平台適當位置,應設置足夠之安全警示標語,提示工作人員注意安全。(11) 分盤式瀝青拌和廠之特別需求A. 粒料稱重箱或稱重漏斗瀝青拌和廠應備有容量足夠之粒料稱重箱或稱重漏斗,以容納每 一盤瀝青混合料所需最大數量之粒料。粒料稱重箱或稱重漏斗支 承於支點及刀口(Knife Edges)上,以免逸出準線或調整失靈。 粒料稱重漏斗應避免與其他設備接觸,以免影響其正常功能,其 與支承裝置之間,應有充分之空間以免外來物積聚。B. 瀝青稱重斗瀝青稱重斗之容量不得小於每一盤瀝青混合料所需之瀝青總數量。瀝青稱重斗應以熱套管保溫(Heat Jacketed),並應懸掛於附有顯示器之度盤式磅秤或臂梁式磅秤上,以便每次秤量時,可 看出瀝青稱重斗之皮重(Tare Weight)及改質瀝青之淨重,其精 度應在所需瀝青重量之土 2%以內。由瀝青稱重斗輸送已溶化之瀝 青進入拌和機時,除旋轉式拌和機用噴灑方式外,其餘應將瀝青 稱重斗予以適當之配備,俾使瀝青能分佈於拌和機之全寬,並以 均勻之薄膜或分多段輸入拌和機內。C. 分盤式拌和機瀝青拌和廠應備有以熱套管保溫之雙軸攪拌式或轉鼓式分盤拌 和機,機內應裝有足夠數量之葉片或輪葉,並應裝設得當,俾能 依本節規範之規定,生產所需之任何瀝青混合料。在雙軸攪拌式 拌和機,如輪葉之淨空等於或大於1公分時,應將磨短之輪葉或磨損之襯裏予以更換(或兩者兼做),以減少其淨空至1公分以下。3.1.3 瀝青混合料之過磅瀝青拌和廠應設有貨車地磅及秤重房。地磅應切實安裝於穩固之基礎 上,並應經常保持水平及垂直狀態。所有秤重設備應備有調整裝置,以 便任何部分有偏差或逸出準線時,能迅速重予調整或定向,俾能發揮正 常功能。地磅平台應有足夠長度與寬度,以容納任何貨車,或能一次秤量可能用 以運送瀝青混合料之全套搬運設備。地磅在瀝青拌和廠開始運轉前,應 經工程司之檢驗與認可,此後每日應以工程司認可之方法予以檢驗。秤重房需有防風及防雨之設備,秤重記錄機應予適當保護。3.1.4 瀝青鋪築機除經工程司許可者外,排水性瀝青混合料應使用能正確按設計圖所示之 線形、坡度、路拱及規定平整度舖設之自走式瀝青鋪築機鋪築。瀝青鋪 築機應附有進料斗及分布螺旋,將排水性瀝青混合料均勻鋪築於可調整 之刮板前方。瀝青鋪築機應裝有敏捷而效率良好之操縱設備,其前進與 後退之速度每分鐘不得小於 30公尺,且能在不使排水性瀝青混合料發生 析離現象下,鋪築至少一公分之厚度,其最大舖設寬度不得小於3.75公尺,且應能將鋪築寬度調整為 3.75公尺以下。鋪築時舖裝機內之排水性 瀝青混合料應能保持連續,均勻且不間斷的鋪築。3.1.5 壓路機排水性瀝青混合料舖設後,應以自走式鐵輪壓路機或以振動壓路機滾壓(碎石抗壓強度高及使用最低瀝青含量下)。通常一部瀝青鋪築機應配備 二部鐵輪壓路機或配備一部振動壓路機。壓路機應裝有水箱、噴霧設備、 刮板及棕刷等,保持機輪濕潤,以免排水性瀝青混合料黏附機輪上。(1)如配備鐵輪壓路機時,滾壓機具應按下列規定辦理。A. 初壓、複壓:用12-18公噸二軸三輪鐵輪壓路機(後輪每公分寬之壓力為 5463 公斤)。B. 終壓:用68公噸二軸二輪鐵輪壓路機(每分鐘輪寬之壓力不得少於27公斤)實施終壓。(2) 如使用振動壓路機時單鼓式或雙鼓式振動壓路機之總重均不得少於7公噸,且應能調整其震幅(Amplitude )及振動頻率(Frequency of Vibration ), 俾材料、配合比及溫度等不同之排水性瀝青混合料均能按規定壓實 至所需之壓實度。振動壓路機之振動頻率通常以2,0003,000rpm為宜,震幅則以0.40.8公厘為佳。通常鋪築厚度較薄時,宜採用 高頻率低震幅。振動壓路機僅使用於複壓。終壓時不得振動。若粒 料有被振動壓路機壓碎現象時,應停止使用。鋪築厚度在5公分以下者,不宜採用振動壓路機滾壓。振動壓路機 之滾壓速度為每小時 35公里。3.1.6 清掃機清掃機係用以清掃底層、基層、路基或原有面層上之浮鬆雜物及灰塵。3.1.7 其他工具包括齒耙、鐵鏟、夯壓機具、燙鐵、瀝青舖面切割器、小型加熱車、取 樣機、平整儀、厚底靴鞋及其他需用工具。此等工具應充分準備,以增 舖面鋪築效率。並選擇性規定鐵器工具均應預熱始能用於施工作業,其 預熱溫度不可高於排水性瀝青混合料之溫度。3.2 排水處理排水性舖面結構為確保發揮排水機能,其處理方式可參考下列:(1) 在縱坡度較大或坡道較長情況下,對該縱斷路段之排水機能應詳加 檢討。必要時在該路段上設置縱斷方向排水設施。(2) 在單向三車道以上者,為避免外車道產生原有排水機能不足,以致 有聚水現象時,可採取設置縱橫向排水設施,避免舖面積水現象。(3) 在縱坡道底端可能產生原有排水機能不足,以致有聚水現象時,可 採取設置埋設橫斷方向排水設施,避免舖面積水現象。(4) 排水性舖面之排水處理如附錄一圖2設計型式3.3 準備工作3.3.1 施工氣候排水性改質混凝土舖面應於晴天及施工地點之氣溫在15C以上,且底層、基層、路基或原有舖面乾燥無積水現象時,方可鋪築。鋪築面過於潮濕或雨天等天候情況而不適合正常施工時,不得施工。3.3.2 試舖路段之檢驗排水性改質瀝青混凝土舖面工程在正式施工前,宜鋪築100200公尺試舖路段,進行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的試拌,試舖和試壓之現場試驗 工作,據以制定正式之施工程序,以確保良好的施工品質及舖面施工的 順利進行。試舖路段應檢驗之工作:(1) 確定拌和溫度,拌和時間,校核各熱斗粒料及改質瀝青用量。(2) 確定鋪築溫度和速度。(3) 確定壓實溫度,壓路機類型,壓實方法及滾壓次數。(4) 檢驗施工品質,找出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及修正措施,重新鋪築試驗 路段,以達到要求為止。333鋪築路段之調整與清掃鋪築排水性改質混凝土舖面之路段,在施工前,其底層、基層或原有舖 面應按下列規定予以整修或清掃,使其符合設計圖所示之線形,坡度及 橫斷面。(1) 如有坑洞或低陷不平之處,應先將其一切浮鬆材料移除,並以相同 之材料按規定填補整修後,予以滾壓堅實。(2) 如表面有隆起或波紋之處,應將其刮平並於滾壓,務使平順堅實。(3) 如原有舖面有冒油,不適當之修補或有接縫、裂縫等之灌縫料時, 應按工程司之指示予以清除潔淨後,以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填補,並 予滾壓或以手夯或其他適當方法夯實。(4) 對原有水泥混凝土舖面應修補破損的舖面,填補坑洞,封填裂縫或 失效的水泥舖面接縫;鬆動的水泥混凝土板應予清除或進行穩定處 理。(5) 上列各項工作完成後,應以清掃機或竹帚將表面浮鬆塵土及其他雜物清掃潔淨,清掃寬度至少應較舖面鋪築寬度每邊各多30公分。(6) 為防止水分侵入基、底層或路基,降低舖面結構承載力,應於排水 性瀝青混凝土下方鋪設防水層。3.4 瀝青黏層之澆舖3.4.1 瀝青黏層之澆舖(1) 為確保排水層與其下不透水層間增進接觸面接著力及防水滲透功 效,尤指加舖層,在兩者之間的透層或黏層宜依第02747章瀝青黏層之規定辦理,均勻澆鋪乳化橡膠瀝青,其用量每平方公尺約0.40.6公升,依設計圖規定或工程司之指示辦理。(2) 在低溫氣候澆舖時,為使縮短養護時間,可用路用加熱器加溫,或 分二次澆鋪。(3) 塗抹黏層之任何構造物或既有舖面之切割面應平順以避免妨礙排 水。(4) 對原有加舖面或刨除面,若發現有縫隙,龜裂等等能產生滲水現象 者,應對該等現象先予處理,以確保不透水層之不透水性。3.5 瀝青混凝土底層本工程施工應按瀝青混凝土或SMA石膠泥瀝青混凝土或改質瀝青混凝土之規定辦理。3.6 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拌和3.6.1 級配粒料儲備及加熱(1) 按配合設計要求儲備各種不同規格的粒料,對在不同料場,批次等 之粒料應進行篩分析驗收。(2) 不同規格的級配粒料應分開堆放,但宜採用分層堆放方式,在整體 堆料區逐層向上堆放以防止級配粒料發生析離現象。(3) 粗、細粒料在送入拌和機之前,均應烘乾加熱,其進入拌和機之溫 度為170185C,且均應超過改質瀝青之溫度,其實際使用溫度由 工程司決定之,惟粒料與改質瀝青拌和時之溫度,彼此相差不得超 過 10C。(4) 粗、細粒料可同時進入乾燥爐內烘熱。烘熱後的粒料,應按工程司 所規定之尺寸,以篩網篩分後,分別送入熱斗中備用。3.6.2 改質瀝青材料儲備及加熱(1) 改質瀝青宜儲存在可加熱與保溫的瀝青儲存罐中,使用前應加熱到 適宜之拌和溫度,儲存罐內應有攪拌或循環設備以防止改質瀝青離 析。(2) 改質瀝青材料一般之加熱溫度約165185C。惟除情況特殊,經工程司認可者外,不得超過 185Co(3) 改質瀝青材料在使用前應按規範要求進行品質檢驗,不符合品質要 求者不得使用。(4) 高黏度改質瀝青在運送過程中,瀝青油灌車需加裝加溫循環設備, 避免洩油時堵塞輸油孔,影響品質。363排水性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拌和(1) 各種大小不同的粒料、填縫料與纖維材料在拌和機內先予乾拌再加 入改質瀝青材料濕拌,其用量應依工地拌和公式所規定之比例,分 別以重量比準確配合之。(2) 以分盤式拌和機拌和時,為使加入之纖維材料能充分分散均勻,乾拌時間約需增加58秒,其濕拌時不得超過 50秒。(3) 拌妥之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應依AASHTO T195試驗法求其顆粒包裹百分率,用於底層者其包裹百分率不得少於90%,用於面層者不得少於95%,如不符合此規定,應調整其拌和時間。(4)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自拌和廠輸出時之溫度,不得低於170 C或高於185C。一切過熱或溫度不足之混合料,或混合料發生泡沫現 象或顯示含有水分時,均應立即拋棄,不得使用。(5) 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宜隨拌隨舖,若因生產或其他原因需要短時間儲存時,儲存時間不宜超過24小時,儲存期間溫降不宜高過10C, 且不得發生黏結料老化,析漏以及粗細級配粒料析離等現象。3.7 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運輸(1) 拌妥之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應以自動傾卸式貨車運至工地鋪築。運輸車輛的數量應與鋪築機的數量、鋪築能力、運輸距離相配 合,在鋪築機前宜形成一不間斷的供料車流。(2) 為便於卸料,所用貨車之車箱內應清潔、緊密、光滑,並應先塗一 薄層肥皂溶液、石腊油,油水混合液或其他經工程司認可之隔離 劑,並排除可見隔離劑餘液,以免混合料黏附。所用隔離劑嚴禁使 用純石油製品。(3) 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在運輸過程中,應以防水之帆布或其他適 當之遮蓋物覆蓋保溫,以防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溫度降低。(4) 運料車在裝載拌妥之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時,應先將料卸於車 廂前部,然後移動運料車將料卸放於車廂後部,最後再移動運料 車,使餘下之料卸於車廂中部均勻分裝,減少粗細粒料析離現象。 對於大型運料車,可分多次奇數卸載,以減少粗細粒料的析離現 象。(5) 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如在運輸途中遇雨淋濕時,應即拋棄,不 得再行使用。3.8 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鋪築(1) 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應以自動式鋪築機依設定之路線、高程及 橫斷坡度鋪築於已整理之底層或原有面層上。(2) 瀝青鋪築機必須能自動調整行駛速度、鋪築厚度及寬度者,且應具 備縱橫坡自動調整控制,裝配進料漏斗及分布螺旋以將混合料於可 調整之刮板前均勻鋪築。(3) 鋪築前,應先測訂基準線,俾鋪築機有所依據。鋪築時應自路中心 開始,且平行路中心線以舖成平整之舖面。(4) 緣石、邊溝、人孔、原有面層之垂直切面及建築物表面與排水性瀝 青混凝土混合料相接合處,應全部均勻塗刷速凝油溶瀝青或乳化瀝 青一薄層,使有良好的結合。(5) 鋪築機之速度必須妥為控制,為使鋪築機不間斷的均勻鋪築,一般 以不超過每分鐘34公尺。鋪築時,混合料不得有析離現象發生, 並完成後之表面均勻平整,經壓實後能符合設計圖所指示之線形, 坡度及橫斷面。如有析離現象時,應立即停止鋪築工作,並查明原 因予以適當校正後始可繼續施工。(6) 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倒入鋪築機進料斗鋪築時之溫度由工程 司決定之,惟不得低於170 C。(7) 鋪築工作應儘可能保持連續、均勻、不間斷的鋪築。在鋪築機的後 面,應配有足夠之鏟子及耙子等。熟練工人,俾於鋪築中發現有任 何瑕疵時,能在壓實前予以適當的修正,所使用工具均必須充分預 熱。(8) 鋪築機不能到達而需用人工鋪築之外,應先將排水性瀝青混合料堆 放於鐵鈑上,然後由熟練工人用熱工具鏟入耙平均勻鋪築,使之有 適當之鬆厚度,俾能於壓實後達到所規定之厚度及縱橫坡度。瀝青 混合料如結成團狀,須先於搗碎後,方能使用。所用工具之加熱溫 度,不得高於瀝青混合料之舖裝溫度,僅使排水性瀝青材料不黏著 即可。(9) 排水性改質混凝土舖面如係分層鋪築時,應於舖裝前兩小時內,先 將一層表面清理潔淨,並依工程司之指示,均勻噴灑黏層以增強兩 層間之黏結。(10) 排水性改質混凝土舖面分層鋪築時,其上下各層縱橫接縫不得築在同一垂直面上,縱向接縫至少應相距15公分,橫向接縫至少應相距60公分。如為雙車道時,舖面頂層之縱向接縫,宜接近舖面之中心位置,兩車道以上時,宜接分道線。(11) 工作人員進入施工中之舖面上工作時,應穿乾淨之靴鞋,以免將泥 土及基地其他雜物帶入瀝青混合料中。施工中閒雜人等,應嚴禁入 內。3.9 滾壓3.9.1 滾壓步驟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舖設後,應以適當之壓路機徹底滾壓,直至均 勻並達到所需壓實度時為止。滾壓分為下列6個步驟:橫向接縫(2) 縱向接縫(3) 車道外側邊緣(4) 初壓(5) 複壓(6) 終壓3.9.2 滾壓方法(1)壓路機滾壓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A. 滾壓作業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的壓實,應按初壓、複壓、終壓等三個 階段進行。壓路機緊跟於舖築機之後,立即滾壓,避免排水性瀝 青混凝土冷卻,造成滾壓不確實。壓實後的排水性瀝青混合料應 符合壓實度及平整度的要求,且分層壓實的厚度不得大於10公分,最小滾壓厚度應大於標稱最大粒料尺寸(nomi nal maximumsize )之2倍。在任何情形下,壓路機滾壓速度均應緩慢,且不 得在滾壓路段急轉彎,緊急煞車或中途突然反向滾壓,以免排水 性瀝青混合料發生推移。惟不論任何原因,如發生推移現象時, 均應立即以熱耙耙平或挖除換舖新排水性瀝青混合料予以改 正。B. 滾壓速度壓路機滾壓速度的選擇應依據壓路機本身的能力;壓實厚度、壓路機在縱列中的位置等等而定,一般滾壓速度可按表12執行之:表15壓路機滾壓速度(公里/小時)壓路機類型初壓複壓終壓靜壓鐵輪壓路機1.53.02.55.02.55.0振動壓路機1.55.04.05.02.05.0(靜壓)(震壓)(靜壓)註:振動壓路機之靜壓係指關閉振動裝置以靜壓方式執行C. 壓路機之鐵輪應以噴霧方式噴灑,保持濕潤,防止排水性瀝青混 合料黏附輪上,但所噴霧不得過多,以免流滴於排水性瀝青混合 料內。D. 在滾壓尚未固結之新舖面層上,不得停放任何機械設備或車輛, 或在其上移位煞車,亦不得散落粒料、油料等雜物。E. 滾壓時,如發現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有鬆動、破裂,混有雜 物或其他任何缺陷時,應立即予以挖除,並換填新排水性瀝青混 合料後加以滾壓,使其與四周鄰近舖面具有同等堅實之程度。F. 滾壓時,應儘可能使整段舖面得到均勻之壓實度。G. 滾壓後之舖面應符合設計圖所示之路拱、高程及規定平整度。如 有空隙、蜂窩及粒料中等紋理不均勻現象,應予滾壓時及時處理(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溫度在130C以上時),否則應予挖除,並重舖新料重壓。(2)初壓應符合下列要求A. 初壓應在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鋪築後,當其能承受壓路機而 不致發生推移或產生裂紋時,即可開始進行。壓實溫度應根據瀝 青稠度、壓路機類型、氣溫鋪築層厚或經試舖路段而確定,一般 建議初壓之溫度以不低於 170 C為宜。B. 壓路機應緊隨鋪築機之後,其距離以不超過60公尺為宜。C. 滾壓應自車道外側邊緣開始,在逐漸移向路中心,滾壓方向應與 路中心線平行,每次重疊 1/31/2輪寬,而不應小於 20公分。 最後滾壓路中心部分;在曲線超高處,滾壓應自低側開始,逐漸 壓向高側;在縱坡度部分,則自坡底輾壓至坡頂,而壓完全幅一 遍。滾壓時,壓路機之驅動輪須朝向鋪築機,並與鋪築機同方向 進行,然後順原路退回至堅固之舖面處。始可移動滾壓位置,再 向鋪築機方向進行滾壓。每次滾壓長度應略有參差。壓路機應經 常保持良好情況,以免滾壓工作中斷。D. 當舖面邊緣設有模板緣石,路肩等支承時,應緊靠支承材滾壓。 當邊緣無模板支承時,在滾壓之前用人工以加熱鐵夯夯打邊緣使略為隆起。滾壓時,壓路機鐵輪伸出舖面邊緣外10公分以上輾壓之。E. 初壓時用1218t鐵輪壓路機或關閉振動裝置的振動壓路機滾壓 二遍,其施壓不宜小於 350 N/ cm( 35 kgf/ cm)。F. 壓路機不能到達之處,應以熱鐵夯充分夯實,鐵夯之重量不得少於11公斤,夯面不得大於320平方公分。G. 舖面之厚度、路拱、縱坡及表面平整度等,均由工程司於初壓後 檢查之,如有厚度不足、高低不平、粒料析離及其他不良現象時, 均應於此時修補或挖除重舖及重新滾壓,直到檢查合格時為止。(3) 複壓應符合下列要求A. 緊隨初壓之後。複壓在初壓壓路機距離為60公尺,以振動壓路機或鐵輪壓路機在溫度 130C165C依初壓方法滾壓 46遍,務 使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達到規定密度而無顯著輪跡為止。B. 當採用二軸三輪鐵輪壓路機時,總重量宜介於10-12公噸,每次相鄰滾壓重疊後輪寬度之半,但不宜小於20公分。C. 當採用振動壓路機時,振動頻率、震幅大小應視舖面鋪築厚度、 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種類、溫度等而定。厚度較薄時宜採用 咼頻低震幅。通常振動頻率宜為 3550Hz震幅宜為0.30.8 mm。 每次相鄰帶重疊寬度宜為 1020公分。振動壓路機倒車時應先停 止振動,並在另一方向運動後再開始振動,應避免排水性瀝青混 合料形成鼓包。(4) 終壓應符合下列要求A. 以68公噸二軸二輪鐵輪壓路機,或關閉振動裝置的振動壓路機 緊接在複壓之後進行滾壓。終壓不宜少於二遍,且應直至舖面平 整及無輪痕時為止。滾壓時,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溫度不 得低於120 C。B. 裂紋是排水性改質混凝土舖面由於滾壓過程中操作不當所造成。在滾壓時,速度不宜過快;振動壓路機之偏心輪轉動方向正 確調整;避免在低溫、大風下滾壓;在滾壓過程中避免表面之滑 移等。如發現在裂紋現象時,一般可在施工後兩週內,路表面溫2度不小於38C時,用壓力0.350.42MPa (3.54.3 kg/ cm )的膠 輪壓路機滾壓810遍,予以改善。3.9.3 接縫施工所有接縫於施工時,均應特別小心,並充分壓實,使其有平直整齊之接 縫表面,並與舖面其他部位之排水性瀝青混凝土有同樣之結構及密度。(1) 縱向接縫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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