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管理制度

上传人:沈*** 文档编号:64485218 上传时间:2022-03-21 格式:DOC 页数:51 大小:8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总承包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51页
总承包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51页
总承包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5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总承包管理制度1 总包管理范围我公司承建淮安中交香滨国际花园项目,根 据甲方与我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负责对甲方分包 工程实行总承包管理, 主要分包工程: 桩基工程、 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消防工程 ( 包括消防水系 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 ) 、室外电视、电话、网 络工程 (不包括电缆套管 ) ;室外供配电工程(不 包括电缆 套管);绿化工程;室外燃气工程;白 蚁防治工程;路灯工程;其他室外工程、铝合金 和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电梯 设备采购工程不包含在其中) 、户门及防火门工 程、装修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外墙饰面工程 及其他室内指定分包工程。2 费用收取2.1 总承包配合费 对分包的总承包配合费用标准按我公司与 甲方签订、分包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分包单位进场前完成签订相关管理协议、上交总承包配合费用后,按我项目部下发的进场许 可文件进场。总承包配合费用仅包含我方配合 分包单位施工提供的现场组织管理及配合、图 纸会审、施工场地、施工临时道路、施工用 水、用电接驳口;场地清理(建筑垃圾必须及时 清运至总承包单位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指定集中 地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外运)、安全设施、轴 线与标高、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备案管理,各分 包单位合同内已包含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 包含在总承包配合费内。2.2 其他费用2.2.1 若甲方授权要求分包单位合同与我公 司签订,各分包单位应按我公司要求上交合同 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同时分担农 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费用。2.2.2 若分包合同由甲方直接签订,各分包 单位应分担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农民工意外伤 害保险费用、规费和税金。3 总承包单位管理的权限及义务3.1 总承包单位应向分包单位提供水、 电源、 垂直运输、施工脚手架(或吊篮) 、施工通道、 施工操作面、控制线、现场管理标准与要求、成 品保护要求、仓储场地、现场现有工程设备等协 助及管理、并协助提前熟悉施工场地以及后续验 收资料的整理工作,各分包单位合同内已包含的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包含总承包配合费内。3.2 总承包单位须在每个层面设立若干灭火 器,统一管理,各指定分包建立若干兼职消防员。 明确动火证制度,执行动火监护的有关规定和申 报制度。3.3 总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用照明用电、施工 用水接驳点,并供应其调试所需负荷。每两层须 设置一个配电箱,不再另行计费。为确保施工用 电安全和各线路的负荷平衡,承包人负责各指定 分包工程在使用电源之前,收集指定分包单位的 负荷要求,并统筹安排,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指定分包单位自行解决。3.4 总承包单位须对工程整体进度负责,熟 悉各甲方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要求,尤其是对影 响土建施工进度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特别注意。并 应要求各指定分包提供专业承包的施工组织计 划与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程序中有 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办法。3.5 总承包单位在各分项施工前须与指定分 包单位联系,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承包人 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了 解其在分项工程上的特殊要求,如开槽、预留孔 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隐蔽工程之前,请指定 分包配合确认。3.7 总承包单位按监理单位、发包人要求向 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3.8 总承包单位应指定施工现场垃圾堆放 点,督促指定分包单位将各自施工产生的垃圾及 时清运至指定地点,承包人负责定期清运,保证 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标准。指定地点外的现场垃圾 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清理。3.9 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工程的竣工资料, 由分包单位整合、装订后直接交总承包单位,由 总承包单位统一汇总。发包人负责组织竣工验收 并有督促分包单位的义务。3.10 总承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违反安全 文明施工等现场规定的行为进行罚款处理,罚款 金额按相关制度执行。4 分包单位管理的权限及义务4.1 施工现场管理4.1.1 工人必须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 可进入施工现场。4.1.2 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项目有关规 定,熟悉图纸、施工规范,对分包范围内的工 程施工提前上报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井对工 程质量负责进行检查控制,保质保量完成所属 分包任务。4.1.3 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及机械的 位置必须按指定位置堆放设置,并做好保管工 作。4.1.4 要保证所分包域内的工作面及各种 施工用临时设施及场地的文明施工,要求挂牌 并注明责任人。4.1.5 各种物品的堆放要整齐牢固,符合 规定要求,做到一头齐、一条线,散料要成 堆,界限清楚,不得混杂。4.1.6 施工现场内无废弃砼和落地砂浆、 废砖。砂石和其他散料要随用随清,不留料 底。4.1.7 作业面应做到工完场清,各种物品 按规定分类码放,剩余材料及料具(包括容器) 应及时清理回库。现场内垃圾要及时分拣后外 运,做到日产日清,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卫 生。4.1.8 施工现场内的各种成品和半成品要 进行保护,加强对工人的教育,提高成品保护 意识。(做到不损坏他人产品,且要保护好自己 产品)4.1.9 不得擅自拆改安全防护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要齐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安全 生产标准施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4.1.10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证、操作证 要求合格、齐全有效。4.1.11 施工现场要节约用水、节约用电, 消灭长流水、长明灯。4.1.12 施工中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料桶,废漆刷,油棉丝等)要及时回收并记录。4.1.13 施工资料必须准确、齐全,并上报 及时。4.1.14 对施工生产任务要按期完成,并及 时移交。4.1.15 多家单位同时施工时,不得因为相互斗气影响施工,要找有关部门及时协调4.1.16 、分包要有长驻工地负责人,保证24 小时联系畅通。施 工过 程中如 有违 反此协 议, 野蛮施 工 的,我司将对其处以 100 一 3000 元的罚款,情 价严重者将责令其停工整改,停工所造成的一 切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负。4.2 文明施工管理4.2.1 分包方必须严格按总包方划分的文 明施工管理责任区进行管理。4.2.2 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及施工机 械必须按指定位置放置。4.2.3 各种物品的堆放要整齐牢固,做到 一头齐,一条线,散料成堆,界线清楚,不得 混杂。4.2.4 作业面应做到工完场清,各类物品 按规格分类码放,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回库。4.2.5 施工现场内垃圾要及时分拣、清运 到指定垃圾堆放处,做到日产日清。做到无落地砼、砂浆。4.2.6 加强对工人的教育,提高成品保护 意识,对现场内的成品、半成品及时进行保 护。4.2.7 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 长照明。4.2.8 施工中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料 桶、油料等)要及时回收到指定地点。4.2.9 生活区职工宿舍内外整洁、卫生, 职工食堂证件齐全,卫生达标。4.2.10 施工区、生活区厕所指派专人打 扫。4.2.11 分包为必须按各自负责管理的区域 抽调一定比例的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4.2.12 总包方每周组织一次各分包方负责 人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公 布。4.3 机械管理4.3.1 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总 包方机械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4.3.2 机械设备必须在指定地点安装或存 放,设备安装完要经总包方、分包方、安全部 门和机械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4.3.3 机械设备要设专人操作、保养,严禁 机械设备带病运行,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待 修复后方可使用。4.3.4 机械操作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教育 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违反上述内容,总包方将按国家及上级有 关规定进行制止 3002000 元的处罚款,由此造 成的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4.4 消防保卫管理4.4.1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 防火措施的吸烟室。4.4.2 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工 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4.4.3 现场消防道路畅通无阻,施工现场要 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布局合理,经常维护、 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未经批准不许 随意移动。4.4.4 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未经保 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4.4.5 建筑物内,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住人的,应报上级部门 审批,明确管理责任。4.4.6 施工现场设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 “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四防工作。4.5 治安组织管理责任4.5.1 分包方负责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法制和 治安教育,受教育面达 100 。4.5.2 分包方应在人员进场前,将施工人员 详细名单拟送现场保卫部门一份。4.5.3 对打架斗殴、偷窃、赌博者视情节轻 重给予罚款。4.5.4 对扰乱治安者造成影响者追究其责 任,并责任单位罚款 2000 一 5000 元。违反上述内容,总包方将按国家及上级有 关规定进行制止 3002000 元的处罚款,由此4.6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4.6.1 总包方提供电源至一级箱,现场内配 电线路、一、二级配电箱任何人不得私自拆、 装及随意接电。4.6.2 分包力的维修电工要持有政府核发的 有效证件,在我安全部门备案,并接受我临电 专业人员和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4.6.3 分包方购置的三级箱必须符合部颁 JGJ46 一 88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在使用前 必须经我方电工及安全部门检验、认可后方可 使用。4.6.4 电器设备要有防雨防砸措施。现场用 电设备必须采用 三相五线 固定设备应有专 用开关箱,并实行一机一闸。移动式小型电器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具,必须经流动三级箱接入方可使用。电缆线不得拖地,必须用绝缘物,采用支、吊、挂的方法避开与地面 的接触。使用一类电动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4.6.5 用电设备发生电气故障,必须找专业 维修人员检修,不得带“病”运行,不得私自 接线,不得随意接长或更换电源线。4.6.6 在生活区住宿的人员,不得随便接电源插座或乱拉电源线,不得随便使用大功率用 电设备。生活区内所有配电箱,不得随意接 线。违反上述内容,总包方有权制止和 300 2000 元的处罚,由此造成的人身伤害及经济损 失由责任方负责。5 总承包管理规定5.1 车辆管理5.1.1 车辆须办理进场车证时,持机动车 行驶证复印件。5.1.2 无证车辆送货进入施工现场,领取临 时车证,出现场时接受门卫检查,并主动将临 时车证移交给门卫管理,货物运出现场时,必 须到办理出门证,方可放行。5.1.3 车辆进入现场后,遵守现场交通管 理,不按照限速规定行驶者,造成事故(伤人) 承担一切责任。5.1.4 不服从人员车辆管理者,造成治安事 件发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造成人员伤 害,由责任方担负伤者医药费、误工费和其它 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5.2 机具、物资管理5.2.1 各种机具(小型电动工具)进场前建 立台帐,进场时到保卫登记,设专人管理,建 立防火、防盗制度及措施。5.2.2 各种物资进场后,分包方指派冬人 管理,分类存放,对易燃材料存放、使用、符合防火要求,建立防盗措施。将值班人员的名 单及值班制度,报送总包保卫部门。5.2.3 物资需退场时,应到项目物资部门 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批准的物资,不准出场。5.3 现场消防保卫管理5.3.1 管理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 烟,违者罚款 50 一 100 元,不准随意动用明 火,违者罚款 100 元,无火情不准动用消防设 施、灭火器材,违反动用现场消防器材者罚款 500 元。5.3.2 特殊工种作业,因施工需要动用明火 必须办理动火审批证,(电气焊)持有效证件到 保卫部门登记,执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定, 作业人员办理三级动焊、动火审批手续。无证 动焊,无看火人员作业,无灭火器材及灭火设 施的,违章作业者,罚款 100一 200 元,造成经 济损失的双倍赔偿,对玩忽职守、屡教不改者 罚款 500 元并清除工地5.3.3 易燃、可燃材料进场后,指定专人专 管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建立相关防火制度 和防火措施。5.3.4 因消防工作管理不到位,造成火警和 灾害事故时,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建立贵重物品、各类文件管理制度、保卫治安 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治安事件。6 奖罚细则6.1 奖励6.1.1 以下奖励由总承包管理单位、监理及 甲方确认后,由甲方确认金额及支付(不在我方 合同内)。6.1.2 在上级安全检查中,取得优秀成绩的 单位和个人给予以奖励。6.1.3 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状中规定的内容和 指标,按责任状有关条款予以奖励。6.1.4 在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中,被评为先进 单位和个人的按竞赛办法给予奖励。6.1.5 职工在安全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 防护标准化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较大者, 给予以奖励。6.1.6 职工在日生产活动中及时发现重大 事故隐患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人为事故和财产 损失的由所在单位领导核实后,逐级申报有关 材料,予以奖励。6.2 罚款6.2.1 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罚款 10 元,队长罚款 20 元。6.2.2 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帽带,每人罚款5 元,队长每次罚款 10 元。6.2.3 进入工地戴残破安全帽,每人罚款 20 元,队长罚款 40 元。6.2.4 现场内吸烟,每人罚款 10 元,队长罚 款 20 元。6.2.5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罚款 30 元,队长罚款 40 元。6.2.6 操作电动机具不戴绝缘手套,每人罚 款 20 元,队长罚款 40 元。6.2.7 赤裸上身上岗,每人罚款 10 元,队 长罚款 20 元。6.2.8 穿拖鞋上岗,每人罚款 20 元,队长 罚款 40 元。6.2.9 酒后上班者,对喝酒人每人罚款 50 元,队长罚款 100 元。6.2.10 在作业场所打闹、嬉戏者,每人罚 款 10 元,队长罚款 20 元。6.2.11 有特种作业证,不持证上岗者,每 人罚款 20 元。6.2.12 安全网支搭不合格每处对承包队主 管罚款 10 元。6.2.13 平网内有杂物每处对承包队罚款 10 元。6.2.14 楼梯无防护或防护不牢,每一跑楼 梯对承包队主管罚款 50 元。6.2.15 梯井口无防护门或不合格每处对承 包队主管罚款 50 元6.2.16 预留洞口无防护或防护不严,每处 对承包队罚款 20 元。6.2.17 层通道无护头棚对承包队罚款 1 00 元。6.2.18 层通道护头棚两侧不封,每处对承 包队罚款 50 元。6.2.19 临边无防护,每延长 1 米对承包队 罚款 20 元。6.2.20 临边防护不严或不合格对承包队罚 款 10 元。6.2.21 阳台无防护或不合格每处对承包队 罚款 30 元。6.2.22 卸料平台防护不合格或门不关,罚 款责任人 20 元。6.2.23 地面进料口无护头棚,每个罚责任 人 100 元。6.2.24 地面进料口护头棚不合格,每个罚 架子班 50 元。6.2.25 上下信号、联络混乱,每台对承包 队罚款 50 元。6.2.26 脚手架防护不严或不合格,每个对 承包队罚款 100 元。6.2.27 大模板操作平台、扶梯、护栏不 全、不牢,每块对承包队责任人罚款 50 元。6.2.28 吊运模板时,不用卡环,每次对信 号工罚款 20 元。6.2.29 吊大模板时,在模板未完全脱离主 体即起吊,每次对信号工罚款 20 元。6.2.30 模板地面存放不合格,每块对承包 队罚款 20 元,对信号工罚款 10 元。6.2.31 吊运砼斗时,不用卡环,每次对信 号工罚款 10 元。6.2.32 插放架无上下爬梯,上面无合格的 平台挂钩,对承包队罚款 100 元。6.2.33 机具传动部分无防护罩,每台对责 任人罚款 50 元。6.2.34 电动机具不防雨、不防潮,每台对 责任人罚款 50 元。6.2.35 电焊机一次线超过 5 米,每台对承 包队责任人罚款 20 元。6.2.36 电焊机双线不到位,每台对承包队 责任人罚款 20 元。6.2.37 电焊机二次线无接线鼻子,每台对 承包队责任人罚款 30 元。6.2.38 电焊机焊把线破损严重,每台对承 包队责任人罚款 30 元。6.2.39 使用气焊,三点距离不符合规定, 每次对气焊工罚款 30 元。6.2.40 漏电保安器失灵不及时更换,每个 对外包队罚款 50 元,对电工罚款 30 元。6.2.41 电源线严重老化,每延长 1 米对责任 人罚款 20 元506.2.42 电缆进出地面,穿建筑物、道路等 易受损伤的场所不加保护的,每处罚责任人 元。6.2.43 使用损坏插头的、插座。每处对责 任人罚款 20 元。6.2.44 手动工具流动箱、电源线用木板插 座接线,每处罚责任人 10 元。6.2.46 从事振捣、打夯等施工时不戴防护 用品对操作人罚款 10 元。6.2.47 委派无证人员上岗从事特种作业 者,每人罚款 100 元。6.2.48 不服从安全检查者,对干部每人罚 款 100 元,对工人每人罚款 50 元。6.2.49 未经批准随意拆除防护设施者,对 干部每人罚款 50 元,对工人罚款 20 元6.2.50 工完场不清,每处每次对施工对罚 款 100 元,施工班组长罚款 50 元6.2.51 砼施工完后搅拌站未及时清理再利 用,每次对砼班组长罚款 50 元,工作面落地灰 未及时清理再利用每处对施工班组长罚款 50 元6.2.52 砌筑施工完后留有砂浆料底每处对 班组长罚款 50 元,留有砌块每处对施工班组长 罚款 50 元6.2.53 施工垃圾未及时清运走,每处对施 工队罚款 200 元。7 总包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淮安中交香滨国际花园工程项目 管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 管理水平和各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使工程项 目的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 发展,便于参与淮安中交香滨国际花园项目工 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能顺利进行施 工,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施工中的安 全、质进度等。项目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施 工总承包合同,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手册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系列总包管理制度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淮安中交香滨国际护院 施工的所有分包方,任何分包方均须遵照执 行。7.1 总则7.1.1 本工程为创优工程,最终目标为淮安 市优质工程、翔宇杯及江苏省安全文明工地, 所有分包方必须遵从业主方、总包方为此目标 所做的一切安排并分担相关费用。7.1.2 制定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 程能够按预期目标顺利完成。因此各分包方除 遵守各项国家法律法规和施工配合协议外,还 应依照本管理办法服从总包方在施工现场的各 项管理要求。7.1.3 分包单位应根据施工承包合同,配备 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在管理人员的配置方面应 与总包方对口设置相应的管理人员,包括生 产、安全保卫、质量、技术、临水临电、收发 文等,并按国家规定持有相关有效证件。分包 方应向总包方上报班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名单及 联系电话,如需更换时,应提前 5 天上报总包 方,经许可后方可更换。7.1.4 分包进场施工前,须及时按总包方各 部门的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办理施工进场手 续,并签定各项管理协议(具体要求见相关管理 要求),在各部门会签进场许可后,方准许进场 施工。7.1.5 任何分包方如果不服从总包方的正 常管理或在安全、质量、进度以及文明施工、 环境保护、 CI 形象、成品保护等方面不能满足 总包方的整体目标时,总包方有权责令其整 改,严重不符合的分包施工单位,总包单位有 权处以分包单位停工整顿,并上报监理,甲 方。7.1.6 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对施工现 场的各项检查、检验,无条件地提供人员和相中交四公局淮安中交香滨国际花园项目经理部 总包管理制度 应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7.1.7 分包方必须配合总包方接受工程所 在地的政府部门的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费用。7.1.8 分包方应主动向总包方的各部门了 解相应的管理制度,分包方进场后将被认为对 总包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均已有了充分了解, 任何分包方不得以不了解相关规定为由拒绝接 受总包单位的管理。分包方违反总包方的管理 制度时,总包方将依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理7.1.9 分包方如触犯国家法律,给项目相 关施工单位造成损害,该分包单位将对所有分 包单位进行经济贴偿,并接受国家执法部门的 处罚。7.1.10 如分包单位(尤其甲指独立分包单 位)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有与总包管理项 存在分歧处,分包单位进场前及时向总包单位 提出经甲方,监理、总包,分包单位四方一 起友好协商形成一致意见。7.2 管理制度现场管理 分包方应按照分包施工合同要求的进场 时间准时进场施工,进场前应提前两周到总包 单位领取进场会签表,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 签署各项包保协议,然后办理进场手续,经同 意后方可进场施工。若由于分包方自身原因末 获许进场,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工期不 予顺延。 分包单位进场后,根据总包单位提供的 临时场地,自行搭设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搭设 必须符合总包单位的统一标准,否则,总包方 不同意投入使用。未经许可私自乱建的将一律 被拆除该分包方将承担拆除费用和因此给工 程造成的一切损失。 分包 力在施 工过 程中服 从总 包方的 协 调、安排。分包方必须无条件为整个工程的关 键工序提供施工方便,总包方及其他分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交义作业或不同分 包的工程有前后衔接关系时,应按总包方的要 求,按时完成自己的工作,并做到工完场清, 如分包方未做到工完场清,总包方有权指派其 他队伍搞好该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分 包方承担,经验收或中间验收后办理交接手 续,接收单位不得以其它理由拒绝接收。 总包负责提供指定的水源、电源接驳 点,每个区域就近给每家分包提供一个水源、 一个电源接驳点。分包方按照总包方的要求自 行接驳施工所需的各级水管、水表及电箱、电 表,并负责管理和承担包括水电费在内的所有 费用。分包在施工中需使用临时水、临电设施 时,应事先通过填写临水、临电使用申请表的 形式,书面向总包方提出申请,根据现场实际 情况和分包方的施工需要,指定其使用的接驳 点。 分包方如需独自使用总包方的垂直运输 大型设备时,应提前一天向总包方责任工程师 提出书面申清,责任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和分包方的施工需要合理安排使用。 未经总包方同意,分包方不得自行进脚 手架材料等同类周转物资,如需使用总包方的 物资部提出书面委托并承担相关费用。 施工现场任何分包方的标识,须上报总 包方的认可。 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要 及时清运到总包指定地点,做好工完场清工 作。 分包单位项目主管领导要按时参与总包 方组织的各项检查,各项协调会,并及时向本 单位职工传达,执行会议精神。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存在问题,不按时整 改。总包方将根据问题性质的严重,甲方文件 及合同进行罚款。7.2.2 安全管理 分包方进场前必须向总包方提供本单位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在施工现场的管理 人员有效证件、施工方案,报到总包经营部 门。 分包方应需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自已 的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定 期进行安全教育,且做好书面记录,以备总包 方检查。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 电工、信号工、架子工、电焊工等。机械设备 应挂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维修保 养台帐。 严禁乱拆各种脚手架拉接点,禁止乱拆 乱动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且有责任和 义务做好自己工作面的安全防护 各分包方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 程,不得违章作业,不得冒险蛮干,操作面必 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标准搞好安全防护。各分包 单位 50 人以下的队伍设兼职安全员, 50 人以上 的队伍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另外配备一定数量 的巡查员,做好自已的安全生产工作。 总包方定期或不定期对分包方的施工部 位和作业面的文明安全施工进行检查,对于检 查出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如隐患比 较严重或较多时,总包方有权责令其停止整 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各分包方的文明安 全施工在总包方的项目检查中必须达标。 分包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将受教育人员花名册、教 育试卷、教育内容于进场前报到总包方安全部 备案登记。 分包单位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监督施 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并将安全管理体系上报 总包方安全部。 分包单位对自已作业区域安全防护设施要加以监督保护,对其他分包单位自己作业区 域的安全防护设施有拆除破坏现象,应加以制 止。总包方将组织分包单位进行工作面的书 面交接、分包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 收.否则,总包单位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11) 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施 工现场违章 操 作,违章指挥。总包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 处罚情节严重者,总包方将清退出场。(12) 因分包单位违令指挥、违章操作,私巨 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 分包方自行承担。(13) 因分包与私接电源、私拉电线、乱动机 械没备和消防设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分包 方自行承担。(14) 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按 时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总包方将根据问 题性质的严重,按照甲方要求及合同规定进行处罚。7.2.3 质量管理 淮安中交香滨国际花园工程质量目标为 标准。 分包方进场施工前必须编制出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上报监理。 分包方必须设置专职质量检查员(持有效 证件),负责质量检查、成品保护,资料报验。 各种报验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 分包方自行采购进场的材料必须是绿色 环保材料,有有效合格证、材质证明及复试报 告等,并及时向监理报验。无合格证、材质证 明及复试报告或不合格材料严禁用在工程上。 各分部分项检验批经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进下 道工序,不经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者或进场材 料未检验通过强行施工者将令返工,并由其承 担造成的一切工期和经济损失。 分包方在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 并报监理、业主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 则总包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或返工。 分包方的技术人员、工长、质检员,在 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自检、交接检,如实填写 好表格上报监理后予以验收。 分包方必须按设计、施工方案、规程、 规范、标准的要求,施工前向监理及业主提供 自己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点。当以上几 种要求不一致时应以较高标准为准,不按时 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点者不允许施 工。 施工中如出现不合格品、不合格项,总 包将向分包下达质量整改通知单和不合格通知 单。分包要针对其编制整改措施,经总包宙批 后,在规定的限期内组织整改,对不及时整改 或拒绝整改者。总包方有权责令其停工。 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组织的定期或不 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质量会议,分包单位的主管 领导或质检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缺席。 如果 分包方 的工 程质量 达不 到质量 标 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该分包单位承担。(11) 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 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关费用。(12) 各分包方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 系。7.2.4 技术管理 分包方应接受总包方符合国家规范、标 准和规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分包方在正式施工前 7 个工作日须将施工 方案提交监理、业主方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 执行。经甲方,监理,总包评审后的方案不得 擅自更改。 分包方收到总包方评审的施工方案后, 必须立即组织学习,并细化分解,依据方案编 制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制定工艺流程图。 如分包方对评审的施工方案有异议,必 须以书面的形式反映,在没有得到更改指令书 前,必须执行原施工方案。未经许可私自更改 的,总包方将下发整改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 由分包方自已承担。 分包方在人员配备、方案编制、技术交 底、问题反馈等方面均应认真完成,对业主, 总包方负责。 特殊工艺和重要部位,分包方应编制专 项施工方案,并报业主、监理、评审。 分包方须设置专职工程资料管理人员, 由总包方资料员统一领导,并接受总包方定期 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后 报总包方复查。分包方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 作必须及时与工程同步,资料内容和整理满足 长城杯要求。 分包方分包的工程交工时,提供完整的 工程资料及影像、图片等,要按淮安市资料规 程及创优资料要求及时交总包归档。如分包方 施工资料不能满足创优的需要,总包方有权委 托其他方整理,分包方有义务给予配合,并承 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分包方的各项技术管理工作必须符合有 关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必须建立完整的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因分包方原因造成施工错 误,一切后果自负。7.2.5 文明施工管理 现场文明施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淮安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教育,要 求工人举止文明,各分包与之间团结合作,施 工管理人员对工人应平等尊重,使整个施工场 区营造出一个紧张向上的氛围。 施工现场料具管理:施工现场的成品、 半成品,各种料具均要按总包方指定位置码放 整齐、稳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砌体材料 码放不得超高,砂石等散料要成堆并妥善覆 盖。施工现场的材料保管,要依据材料性能采 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火、防爆、防 损坏等措施。施工用料及设备配件要严格按照 施工计划供应进场,严禁过量进场,压占施工 现场,影响场容。 施仁操作面要求施工操作、行走方便, 搬运材料畅通无阻,每天做好工完场清工作。 施工现场坏境卫生和卫生防疫设专人进 行现场内及周围道路的清扫工作,以保持周边 空气清洁。各种不洁车辆离开现场之前,须对 车辆进行冲洗。运输车辆不带泥浆及其它污物 出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撒。因此造成的后果由 分包方自己承担。 防止建筑材料的污染措施:采用经国家 或淮安市认证的绿色环保材料,严格现场材料 验收制度,杜绝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材料进 入现场,用于本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熟悉 材料性能,对混合后会发生反应,生成有毒害 物质的材料应分开存放,并严禁混合使用。 防止大气及水污染:水泥和其它易飞扬 的细颗粒散体材料,要在库房内存放或严密遮 盖,运输时车辆要封闭,以防正遗撒、飞扬。 施卜现场设置沉淀池,所有废水须沉淀后排入 市政污水管线。施工现场要设置专用的油漆油 料库房,油库内严禁放其他物质,库房地面和 墙向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储存、使用和保 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 污染水体。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 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防止噪音污染:施工现场提倡文明 施 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人声喧哗。易产生强噪声的成品、 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 完成,减少施工现场因加工工作产生的噪声。 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各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 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扩 散。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 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检测结果填 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 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最大限度的降低噪 声扰民。 所有施工垃圾由总包方统一外运,费用 由分包方承担,收费标准按施工配合协议执 行。施工垃圾必须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放 置,并按可收、不可回收及有毒有害三种分 类。施工垃圾严禁混放,严禁混入生活垃圾。 分包方应建立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定期 不定期的进行文明施工检查,总包方组织文明 施工检查分包单位必须参加,积极配合总包方 搞好检查工作,对总包方提出的问题立即进行 整改。(11)总包方将对上述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对 达不到要求的分包方下发整改通知,该分包方 应按时完成整改。(12)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作业,严禁施工人员赤脚、穿拖鞋、光膀子进入施工现场。7.2.6 治安保卫管理 分包方负责人必须掌握其所有进场人员 的情况,严禁使用童工和来历不明人员;严禁 使用或窝藏在逃人员。如果发现在逃犯,分包 方要及时向总包方或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如果 有隐藏不报或资助罪犯逃逸的,执法机关追究 刑事责任的,责任由分包方自负。 根据淮安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淮安市暂住 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凡进入淮安中交香滨国际 花园项目部的分包单位的外省市人员,必须两 证(暂住证、身份证)齐全。如不按照规定办 理,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分包方人员被区 域公安机关扣留,总包方概不负责。 分包方的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必 须主动出示胸卡或车量相关证件,接受门卫的 检查和管理。到施工现场办事的外来人员要出 示相关证件,并到门卫室进行登记,由相关单 位管理人员领进施工现场,对违反规定的人员 和车辆,门卫有权禁止其进入施工现场。 对无理取闹的人员现场保安、门卫有权 制止。对不听劝阻或漫骂、殴打门卫、保安 者,总包方保卫部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处以 1 000 元罚款,并勒令出场;同时对当事人单位处以 严重的经济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分 包方负责。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法规的移 交区域公安机关处理。 对总 包方查 出的 不安全 因素 和整改 意 见,分包方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防范,堵塞 漏洞。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如给 总包方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总包为将追究造 事方的经济责任。 分包 方负责 人要 对所属 人员 经常进 行 “五讲四美三热爱”及法制教育,加强队伍的 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自身队伍的人员素 质。进入施工现场的队伍严禁参与色情、赌博 等违法活动。平时保管好自已的财物,宿舍、 办公室内严禁存放大量的现金及有价证券,如 有丢失,后果自负。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分包队伍,严禁发生 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现象。如有打架、斗殴 者,总包方将对当事人各罚款 500 元,双方单位 各罚款 2000 5000 元;如发生群殴现象,总包 方将对双方单位各罚款 5000 10000 元,并将全 部队伍清除出场,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区域公 安机关处理。 各分包单位必须负责本方的成品保护和 物资保管工作,并协助其他分包单位做好成品 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 过程中受到损毁。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时,不得 破坏和偷盗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和设施等,如发现或查获分包人员有破坏或偷盗行为,总 包方将按以产品的 510 倍的价格,对当事人所 属单位进行索赔,并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所属 单位给以严重的经济处罚。对偷盗者除索贴、 罚款、清除出场外,对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 机关处理。7.2.7 消防安全管理 分包方在施工生产、日常生活中,要认 真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 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总包方制 定的各项消防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 用火、用电制度。严禁乱动和破坏施工现场的 所有消防器材;严禁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 分包方所使用的仓库、木工车间和易燃 易爆物必领报总包方登记。对易燃易爆物的 存放的和油漆配料房,分包方必须有专人看 管,必须有严格的防火制度和防火措施。分包 方应根据所存放物品的特点,按消防法规和总 包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足量的 合格的消防器材。各类库房严禁使用明露的高 强光灯具。 各分包方的电气焊工进场后,要到总包 方安保部备案。在从事电气焊作业前,要到总 包方安保部开取动火证(每日 8 :008 : 30 17 : 00 17 : 30 ) ,后方可动火。动火时要对动火点周边的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或采取 隔离等措施,并配备看火人和灭火器(自备)。 作业完毕后,必须确认无火险隐患后,方可离 去。对无动火证、无看火人、无消防器材、高 处作业无接火盆的,总包方将对操作人员罚款 100 元,对其所在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如造 成火灾的分包单位,所有一切后果将由该分包 方自己承担。动火证当日有效,如动火地点变换,要重 新办理动火证。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断不小 于 5 米,两瓶与明火作业点距离不小于 10 米 建筑工程内严禁存放氧气瓶、乙炔瓶、油漆 桶,现场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宿舍内严禁躺着吸 烟,违者对当事人一定数量的罚款。施工工程内严禁住人,违者对当事人进行罚 款,并勒令退出现场。同时对当事人单位给予 一定的经济处罚。地下室严禁搭设库房,严禁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违者总包方将对违规分包 方给以一定数量的经济处罚。 各分包单位进入现场后,所使用的电气 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项安装过 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材料,严 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未经保卫部门批准,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 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各分包单位在搭设库房时,应采用非易 燃材料支搭。对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储 存,分类码放,并保持库内通风,用电符合防 火规定。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废弃料应及时回 收、妥善处理。 分包单位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 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及防火安全交 底必要时派专人看护。调配油漆、稀料及防 水用的底油须在指定部位,且须设专人管理, 应有足够得消防器材。油漆、防水作业时,严 禁与电气焊工交又作业。7.2.8 后勤生活管理 各分包方进场后,总包方不提供任何办 公和住宿设施。如确因困难需总包方解决的, 可向总包提出申请,经生产经理、书记批准 后,以租用的形式有偿使用总包方提供的办公 及住房。 各分包方进场后,租住在总包方的生活 区内,必须接受总包方管理和检查。 生活区内所有居住人员必须遵守生活区 的各项管理规定,要爱护生活区内的公共设施。各宿舍要有负责人进行管理,生活区负责人每日要对生活区、宿舍、食堂等地进行检 查,检查标准依照淮安市生活区、宿舍达标标 准。 食堂的管理必须达到淮安市卫生防疫标 准 总包方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未达标项,总包方将下发书面的整改通 知,分包单位要立即整改。 因分包方的原因给总包方造成经济损失 或给总包方的声誉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总包 方将追究该分包力的责任。 分包单位存在问题不按时整改,总包方 将根据问题性质的严重,按照淮安市处罚规定 对分包单位进行现金经济处罚,并上报上级有 关部门。7.2.9 临电管理制度 总包与各个分包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生 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临时用电安全必须层 层落实,确保用电安全。 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持有有效操作证件 的专职维修电工来完成各分包单位的施工用电 和用电安全的工作.接受总包方的管理。 各分包单位在施工区域内的临时用电的 安装及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 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按照临时用电施 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经总包验收合格后方可 使用。 各分包单位要自备施工用电计量装置。 严禁表外用电,一经发现总包方有权按照总包 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各分包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总包方制定 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并且必须服从总包方统 一管理和领导。 各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使用的用电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