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炼铁厂安全制度与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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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贝氏体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安全制度与操作规程唐山贝氏体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委会目 录安全通则第一章通用规程第一节高炉休风检修第二节设备维护检修与检查第三节煤气区域第四节液压系统第五节各种通用工具使用第二章原料工序安全操作规程第一节原料加工、供料工第二节推土机第三节挖掘机第三章炼铁工序安全操作规程第一节炉前工第二节看水工第三节称量工第四节绞车工第五节煤气取样工第六节热风工第七节净煤气含尘含水测定安全规定第八节值班工长第四章辅助工序安全操作规程第一节铸铁机工 第二节修罐工第三节碾泥工第四节干渣、供料工第五节装载机(铲车)第六节化验取样工第七节砸铁机、碎铁管理工第五章机械动力工序安全操作规程第一节水泵工第二节风机工第三节钳工第四节电工第五节钏工第六节车工第七节刨工第八节铳工第九节夭车工第十节配电工第十一节气焊工第十二节电焊工第十三节除尘工 第十四节锅炉工第十五节水质化验工第十六节饮水锅炉工第十七节库管工第十八节汽车司机第十九节拖车司机第二十节铁口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二十一节放渣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节小坑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节液压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四节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五节补充规定第二十六节仪表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章煤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停送煤气第二节带煤气抽、堵盲板第三节顶煤气搬眼第四节煤气设备动火第五节漏煤气处理第六节煤气加压站 第七节煤气防护站安全通则1、全体职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 指示、决定。执行本总则和本工作岗位规程制度。2、认真执行安全逐级负责制,即:厂长、工段(科)长、值班工长、 生产组长三级负责制。值班主任在本班行使厂长职权。3、各生产工作岗位,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一切生产作业,都 必须先进行检查,安全确认后,方可作业。4、新工人入厂或调入新工作岗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由老工人带 培熟练或考试合格后,方可单独操作。5、外单位参观、实习或临时工作人员都必须有专人进行安全教育、引 导、指挥。6、电工、起重、电、气焊(包括烧割工)锅炉、各种机动司机等工种, 必须经过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许可证”方能单独操 作。7、各级领导和职工,应熟知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规程,定期或不定期 组织学习进行考试。8、各种工人都必须按规定把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整齐,否则不准进入生 产现场和参加生产操作。9、各岗位,各工种人员,都必须按时参加安全活动和班前、班后会。 班前班中不准饮酒,班中严禁打盹、睡觉或打闹,严禁串岗。10、全体职工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不得图省事,怕麻烦,冒险蛮干11、任何人均不得瞎指挥进行违章作业,如为抢救事故,必须违章时,要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经领导批准。12、任何人均不得操作非本工种所用的一切设备或工具。13、厂区保持清洁,沟、渠排水道要定期疏通,保持畅通,场房房顶 积渣要定期清除。14、厂区人行道、车行道应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照明,道路和轨 道交叉处,必须有明显的警告标志、信号装置或道杆。15、所有的坑、壕、沟、池,都必须有围栏或盖板,防止人员陷落。16、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废料的堆放,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平 衡,钢锭码放最高不得超过 12 层。17、工作场地应保持整齐、清洁,升降口及高于地面的走台、工作台, 必须设不低于 1050 毫米高的安全栏杆。18、工作场所要有足够的照明,手持工作灯必须用防水线,电压不得 超过 36 伏。19、转炉炉坑有水,严禁炼钢,化铁炉下部不得有积水。20、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连接轴、转轴、皮带轮、飞轮等 传动、转动部位,都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21、机电设备使用前,要进行周密检查和试运转,尤其挂钩、钢丝绳、 制动、传动部位,都必须安全确认方可使用。22、机电设备,工具必须按规定保养,维护、定期检修,如有异常或 损坏,立即处理。23、风、水、电、氧、油,必须按规定严加管理,杜绝跑、冒、漏、洒,必须备有消防器材24、包梁、铁水包平轴,卷扬机、天车及其它设备,机动科要指定专 人,按区域分工执行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安全。25、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必须良好,必须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要 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修。26、电器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按规定规格、品种更换保险丝片,严禁 使用超出规定规格的保险器材或非可熔器材。27、处理电器故障,必须把有关各个环节指定专人负责,防止发生意 外。28、天车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不准超负荷、超速度或横拉斜吊。行 车必须响铃,吊物不准从人头上超过,下边的人没有躲开之前,停止运行。 吊物悬空时,司机必须全神贯注被吊物和现场。29、天车上或人行道上的一切附着物都必须检查清除,防止落下伤人。30、指挥天车手势规定:1)指挥大车面向司机手臂伸直,东西指向。2)指挥小车侧对司机手臂伸直,南北指向。3)指挥大小钩时,面向东西侧指挥、靠北边的手,指挥大钩。南边的 手,指挥小钩,指挥上升手过肩,指挥下降手臂低于胸高。4)两人以上指挥吊一物时, 指挥吊物人必须互相联系好, 由一人指挥5)天车司机看不清手势时,有权问好手势再开车。31、各工种使用的绳、钩、链、环等各种吊运工具必须专人检查,确认安全,方准使用32、禁止任何人站在天车吊物上或在被吊物下停住行走或工作。33、汽车出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照明等,灵敏有效确认安全方 准行车。行车中要认真遵守交通规则。34、各种设备检修前,由检修人在设备开关处挂好“有人工作禁止合 闸”标志牌,检修后由原挂牌人取走。开动设备前,操作人员必须检查各 部位确认安全,方可开动。严禁在检修中合闸开动设备。35、高空作业( 2 公尺以上)必须拴好安全带。上下同时作业,要采取 有效的安全措施。36、锅炉必须装有灵敏有效的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并有保养、检 修、检验制度。37、乙炔发生器要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和安全链,与明火距离要在10 公尺以上或采取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38、要害部位必须执行门禁制度,设备装置附近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不准集众闲谈。39、化学药品要定专人保管,严格执行支领、保管、使用管理规定。40、散发有害粉尘的设备,要严加封闭,安装通风、除尘净化装置。41、散发有害气体岗位,必须带好防护设备,要有监测、监护等足以 防止中毒事故的安全措施。42、采用新的生产方法,增改新的技术设备,制作新产品等,要执行 “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并对工人进行新 岗位、新设备、新操作的安全教育。43、对安全生产有成绩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违犯纪 律违章作业的人给予批评教育。44、造成轻伤或险肇事故不超过 24 小时报到厂部,重伤以上事故立即 报告。并保护现场,对事故必须认真检查分析。对责任者按情节分别处理, 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第一章 通用规程第一节 高炉休风检修第 1 条 休风点火时,应将火源装入料车内,从炉顶点火,禁止从炉 喉入孔处点火。(绞车系统发生故障时除外)点火前,检修人员不经安全科 或值班工长同意,不得擅自上炉顶。第 2 条参加高炉检修的干部、工人必须佩戴齐全防护用品。在高空, 煤气等危险部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检修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工作完毕,必须同离开现场,工作中应定人监护,禁止一人工作。第 3 条检修炉顶放散阀或料斗设备时,必须在大小料钟上面压料(矿 石、烧结矿、水渣)打开炉喉入孔,堵严所有风口。第 4 条更换风口的操作与检修料斗内设备及炉顶放散阀不准同时进 行,如果非同时进行不可,必须请示检修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同时进行。第 5 条休风点火后,在炉顶工作开始前,绞车值班人员必须将所有的 电闸拉掉,切断总电源,并指定专人监护。需要动车前,检修负责人应亲 自与绞车负责人和专门监护人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第 6 条凡在旋转漏斗以上部位动火检修时,大、小料钟必须固定和压第 7 条在煤气设备上动火,要进入设备内工作时,必须经过煤气防护 人员同意后方可工作。第 8 条凡进入煤气区域检修或检查时, 检修人员必须与生产岗位负责 人取得联系。负责检修的人员应不少于二人。第 9 条检修中,发现了不安全的因素,检修人员要及时向负责检修的 领导汇报,经检查和采取了安全措施后再进行工作。第 10 条休风后,出现需要增减检修项目时,负责检修人员必须和主 管检修的领导联系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允许工作。第 11 条起重工绑架子,搭脚手板时,一定要绑牢放稳。使用的杉杆, 脚手板其负荷量一定要符合起重工技术操作规定。第 12 条起重设备使用前应试车,试车前必须检查吊钩、钢丝绳、齿 轮和电气部分是否正常、合乎技术规定。使用必须定专人指挥。被吊运物 品上严禁站人以及在吊悬重物下站立或通过。第 13 条同时进行多层交叉作业时,两层作业面间应有可靠的防护措 施,否则不准在同一垂直线下方及附近工作。脚手板上层的检修人员必须 将工具、备件、下脚料等拿放牢稳,以防落物伤人,检修结束后,检修人 员应将更换下来的设备,下脚料等清理干净运到炉下。第 14 条检修中,在天然光线不足的地点或夜间工作时,均应装置足 够的照明设备。第 15 条电动机械,照明设备等电气部分拆除后,不准留带电的电线, 必须保留时,应将电源切断,线头绝缘。第 16 条检修中需要炸瘤或现场放炮时,要严格执行炸药生产安全和爆破规程同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第 17 条检修前,参加单位要对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点清人数检修 中,检修人员应听从指挥,结束后,必须清点人数,各岗位负责人要向负 责检修的领导汇报工作和人员情况。负责检修的领导应对所有的部位检查 后方准离开现场。第二节设备维护检修与检查第 1 条检修人员到生产区域进行检修与检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并 事先制定好安全措施,做好组织工作。并做好以下安全措施:1)首先与岗位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该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并遵守现 场的一切安全制度。2)切断事故开关,断开电源。3)必要时设防止启动的安全措施。4)作业前挂好“有人工作”的标志牌。5)需要启动车时,检修负责人必须与岗位负责人联系了,检查周围有 无人员及障碍物,确认无误后方可启车。6)岗位负责人应将检修项目通知所有在岗人员,讲明安全注意事项。7)关键部位的阀门, 闸阀应设专人看护, 未经本次作业的负责人同意, 不得擅自操作。第 2 条进行高空、爆破、液压,煤气区域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各有 关规定。第 3 条氧气瓶、电石桶及使用轻质油类(如使用汽油、煤油、苯等) 清洗机体时,应避开高温、明火,周围不准吸烟,并严格遵守该工艺的安全规定第 4 条检修大于 1 公斤 /平方厘米以上的风、水、气等受压容器或管道 时要先卸压后再工作。焊接后强度必须符合原设计标准。第 5 条检修电气设备时不得带电操作,如需带电操作时,工作前必须 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同时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熟练工操作。第 6 条在雨、雪天气工作前,应将工作物,工作现场的积水、雪、冰 清理干净,易滑地点应采取防滑措施。如使用电器机械及工具,其绝缘必 须良好方可使用。第 7 条在距铁路中心 2.5 米以内施工时,必须先向厂调度室办理申请, 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应有专人警戒车。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必须存 放在铁轨旁 1.5 米以外。第 8 条工作完毕后必须将工作现场清理干净,妥善处理乙炔废灰、废 料、搞好环境卫生,做好文明生产。第三节 煤气区域第1条必须严格遵守(GB6222-86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中规定 的有关条例。第 2 条凡进入煤气区域进入检修或参观者,必须与生产岗位负责人取 得联系,由煤氧防护站派人监护方允。第 3 条在煤气区域高空作业时,若无平台、栏杆、高度在 2 米以上时 必须系好安全带,将挂钩尽量挂在上风向,并应拴牢固。第 4条煤气设备上严禁拴挂钢丝绳和索具起吊重物, 距管道支架 1.5米 内严禁挖沟槽,必要时应请示领导,制定安全措施后再作业。第 5 条煤气设施上严禁敷设动力照明,通讯等电气线路,更不准在公 共设施拴拉焊线。对煤气设施上的防静电接地和防雷要定期(年)检查和 测定,附合技术条件。第 6 条使用的通风口罩和风管要有专人负责,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发 生煤气中毒事故应及时通知附近医院及煤气防护站将中毒者抬出危险区。第 7 条在煤气区域工作时,必须二人以上。工作中要小心谨慎、互相 监护,工作完毕后一同离开。第 8 条多人到煤气区域工作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监护工作。工作完 毕后,应清查所有人员是否齐全,然后再撤离工作现场。第 9 条在煤气管道,设备上动火或进入设备内工作,必须经煤气防护 人员同意后方准进行工作。第 10 条所有煤气设备幸免应保持正压操作。如保持不了正压时则应严 密切断煤气来源,将有关煤气系统用蒸气置换后接通大气。第 11 条各种煤气炉在燃烧前必须先给以适当的空气量,必要的温度或 引火物,然后才允许缓开煤气阀门,逐渐将煤气加到需要量。第 12 条在潮湿的煤气设备内工作时,照明电压不得超过 12 伏。第 13 条各种煤气设备、管路的闸阀必须封闭严密、不得有跑、冒、漏 现象。如发现上述现象应及时联系处理,必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煤气。第 14 条煤气系统的排水装置,必须按规定装置水封。第 15 条生活使用的蒸气(包括暖气、蒸饭箱、浴池等) ,必须与煤气 系统的蒸汽管路用盲板可靠地断开,严禁混用。第 16 条易跑和泄漏煤气的部位,必须设置“小心煤气、严禁逗留”的警语牌。第四节 液压系统第 1 条电动机接手处必须有安全罩。第 2 条所有螺钉都必须拧紧。第 3 条当系统发生故障时,严禁有压力的下进行修理。第 4 条开启氧气瓶放气阀时,禁止面对喷射方向去看。第 5 条当发生喷溅现象时,必须立即停车修理,不得用手堵塞。第 6 条蓄能器,氮气瓶在有压力的状态下,不准随便松动螺丝。第 7 条交接班时要检查:油位、油温、油泵、仪表各阀门件有无异常 现象,发现异常现象及时联系处理。第 8 条新氮气一定要经过化验分析,确认是氮气后方准使用,防止混 入其它气体。第 9 条操作、检查、修理时,严禁正面对阀门、管口,以免高压油气 冲出伤人。第 10 条漏油时应关闭来油前方网阀门,待压力下降后再进行拆、装、 紧固等项目工作。严禁带压紧固阀门及活动接头等元件。第 11 条管路、液压元件、油箱内表面,严禁用棉纱等丝状物擦拭,以 防管路堵塞。第 12 条冬季取暖火炉严禁靠近氮气瓶及蓄能器,防止发生事故。第 13 条液压管路、 设备进行检修前, 根据具体情况必须做好防火措施, 以防引起火灾。第 14 条各种仪表, 液压阀件未经主管部门许可, 不可擅自调试、 拆卸第五节 各种通用工具使用(一)手锤的使用:第 1 条各种大小手锤,必须使用优质硬木把,锤把及锤头无裂纹、无 损伤、锤头必须钉入金属楔子,否则禁止使用。第 2 条使用大小手锤,不得戴手套,禁止打淬火的零件。锤头、锤把 不得沾有油脂,应经常保持干净。第 3 条打锤时,应先看好四周是否有人或障碍物,不得冲人体方向打 锤。第 4 条不得用手锤当平锤使用。(二)扁铲尖铲及斧子的使用:第 1 条扁铲及尖铲如有飞边毛刺,应及时去掉方能使用。扁铲、斧头 顶部不准淬火。手握扁铲、尖铲和斧子时,其顶端要露出手外 20 毫米以免 砸伤手。第 2 条不准铲削淬火物体,在台钳上易铲物件时,将物件夹紧。两人 面对铲工件时,中间要设隔网。(三)活搬子、管钳子的使用:第 1 条活搬子、管钳子不得超过负荷使用。第 2 条搬口、钳口要调对适当,以免滑脱。使用时搬手的活口应对正 工件方向,防止搬口损坏伤人。第 3 条活搬子、管钳子使用时严禁用锤打。第 4 条高空作业时防止搬手滑落,掉下伤人。小搬手均不得当手锤使(四)手锯的使用第 1 条锯条要调正、绷紧、手要扶正,人体要离开锯的行动方向,拉 锯时不要左、右摆动,防止折断锯条伤人。第 2 条当工件快要锯断时,用力要轻、速度要慢,防止工件掉下伤人。(五)吊链的使用第 1 条使用吊链前应先检查链子、链钩有无裂纹或拉直现象。第 2 条吊链要捆绑牢固可靠,必须按规格使用,不得超负荷。第 3 条链钩有裂纹、变形,有滑链现象的吊链不准使用。(六)千斤顶第 1 条使用千斤顶应先试验各部件是否正常,所顶物件得超过千斤顶 的负荷。第 2 条使用千斤顶的地面要坚固,下部要平稳,上部要加木垫或其它 防滑的材料。在高空使用时要用绳索将千斤顶拴牢固,防止坠落。第 3 条千斤顶的最大起升高度,要按设计要求使用。第 4 条千斤顶顶起重物后,必须及时垫入枕木,防止缓落和斜歪(七)安全带的使用:第 1 条每次使用前,必须对安全带进行认真的检查,如发现有破损, 烧坏变质等情况时严禁使用。第 2 条使用绵纶和维尼纶安全带,只准在常温岗位上使用,严禁在温 度超过70 C的环境下使用。第 3 条系安全带时,必须将各个活卡子系紧,不准凑合使用。第 4 条不准将安全绳打结使用。第 5 条不准将挂钩挂在安全绳上,必须挂在圆环上。第 6 条不准将安全绳系在高温、转动、电线及锐利易磨损的金属物上。(八)安全帽的使用第 1 条所使用的安全帽必须完好无损,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度标准。第2条使用时应将帽衬的间隙调适当,帽衬距帽顶间隙为2530毫米为宜。第 3 条高空作业及多层作业时应将帽带系牢。第 4 条不得用安全帽盛物品;垫、坐及摔扔。第二章 原料工序安全规程第一节 原料加工、供料工第 1 条运转工开车前应检查皮带、机械等部位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否 则不准开车。第 2 条使用各种加工设备时,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并应遵守其安全 使用规定。第 3 条皮带机、破碎机在运转当中,严禁加油、清扫和修理。无论皮 带是否运转,不准横跨皮带或在上面行走。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找电 工修理,严禁私自拆卸。第 4 条人、车辆穿过铁道时,必须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过”的规 定。第 5 条应随时检查电器设备的绝缘情况,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 否良好。检修或检查设备时,应严格遵守设备检修安全规定 、维护检 查和各种通用工具及使用安全规定 。第 6 条烧结矿堆禁止放在电器设备附近和电线下面,其安全距离不得 小于 2 米。第 7 条现场需放炮作业时, 必须严格遵守 炸药生产与爆破安全规程 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在指定地点,并设专人保管。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 实验,确保有效。第 8 条装料时应保持料堆角度,严禁掏挖。第 9 条班终应对操作台、配电盘及设备进行彻底清扫。第 10 条台闸时应戴绝缘手套,站在闸盒侧面操作。第11条料仓上面应盖上格孔尺寸为 300X 300毫米的格筛。第 12 条在料仓上面及仓内工作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事先与调度室和仓下漏料工取得联系后,方准卸料。2)进入料仓内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警告信号,现场至少有 一人监护,夜晚应有强灯光照明。第 13 条作业时,应注意周围环境,捅料要稳、牢、以防塌料伤人。如 遇大块料塞牢时,严禁用手掏、身体各部严禁触及传动部位。第 14 条卷扬机人员开车前应对下列事项进行检查:1 )钢丝绳有无断股及断丝严重,接头是否牢固,钩子有无裂纹,料车 是否完好,。固定和拉紧装置是否正常。2)检查电机、卷扬机、电控系统等是否正常,润滑情况是否良好。3)设备运行附近是否有人及障碍物。4)开车前应将制动铁鞋放到应卸料的位置。5)启动不得过猛6)操作时严禁跨跃钢丝绳,每次只许拉一个车皮。第 15 条烧结现场各通道必须清理干净,经常保持原标高;使用撬棍、 大锤时注意周围有无人及障碍物;生产烧结矿时应尽可能站在上风向。第 16 条处理溜口堵料时严禁深入溜口内撬、 捅、注意大块料落下砸伤。 第二节 推土机第 1 条操作人员必须具有一般机械常识、安全知识和设备保养常识, 严禁非驾驶人员动车。第 2 条启动发动机时,不准将起动绳缠手上。第 3 条发动机运转时严禁钻入车下,推土机工作时,禁止上下车和站 在大铲支架上口。第 4 条高速行驶时,应尽量少使用制动踏板。通过铁路时,应严格执 行“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制度。禁止斜过或在铁道上转弯。第 5 条禁止直坡 35 度,斜坡 25 度处行驶及作业。在坡度较大的地形 作业时,不准拐弯和侧行。第 6 条夜间作业时,作业面要有良好的照明设施。第 7 条检查燃油油位或加油时,附近严禁明火和吸烟。第 8 条必须待离合器分开后停车变速,不准在行驶中变速;也不准用 半分离合器的方法减低车速。第 9 条在推土机下面排除故障时,发动机必须熄火,放下推铲垫稳推 土机,严禁用分配阀“封闭”支撑。第 10 条推土机开动时,驾驶室内脚踏板上不准堆放任何杂物。第 11 条发动机在满负荷情况下,连续工作不得超过 15 分钟,并且不准在高温及超负荷状况下工作第 12 条禁止在冷却系统无水的情况下启动发动机。第 13 条禁止使用关闭柴油箱出油开关的手段来停止发动机工作,以防 燃料系统内吸入空气。第 14 条过铁道时必须过专用道口,专用道口轨道上应垫好路基,通过 后及时清除。第 15 条与挖掘机联合作业时,应互相配合,推土机禁止进入挖掘机铲 斗回转范围内作业。必要时,二者当中应停止一台车作业。第 16 条班前不准饮酒,应充分休息;操作时不准吸烟或与别人闲谈, 更不准打盹。第 17 条停车时应将大铲放在较平的地面上,下车加油时,必须将大铲 支牢,司机离开时应熄火。第 18 条禁止在满负荷操作时高速行驶及拖挂车辆时拐急弯。第 19 条在高道料仓上作业时, 应有专人指挥, 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第 20 条作业时发现地下电缆、管道或其它设施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 汇报,采取措施后方可开车作业。第 21 条操作人员均应会使用泡沫灭火器,并掌握一定的防火常识。 第三节 挖掘机(一)一般规定:第 1 条司机接受任务时,必须详细了解工作的内容和程序。以及有关 必须遵守的安全措施和专门指示。第 2 条司机不得进行无把握的作业和冒险作业,班前严禁饮酒第 3 条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作业的指令。第 4 条有权禁止闲杂人员攀登挖掘机。第 5 条起动主机和各机构时,司机应预先发出信号。第 6 条挖掘机工作前,禁止闲人在回转区域内停留和通过。第 7 条挖掘机内外的全部过道应畅通。不准堆放无关物件,所用工具 应放在指定地点。第 8 条禁止紧固或润滑正在运转的机构或检查狭隘危险处的运转部件。第 9 条作业时挖掘机应停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并应刹住履带行走机 构。第 10 条在工作或行进中,禁止向挖掘机投放垫木及传递任何工具和材 料。第 11 条高压电线与挖掘机顶部要求 2 米以上距离方可在高压线下通 过。并应有专人指挥。第 12 条挖掘机停放在或作业时,主臂顶端必须距高压电线 10 米以上 第 13 条通过铁路时, 必须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 取得同意后方可通过。 禁止在铁路上变挡,转弯或停车。第 14 条在泥泞、松软或沼泽地段通过时,必须使用垫木铺路。第 15 条挖掘机行走时,主臂必须顺行方向中心位置。同时刹住回转制 动阀,以防自行回转。第 16 条挖掘机在坡道上时,禁止利用制动器溜放。第 17 条上坡时,履带主动轮应在后面,主臂在前画,下坡时履带主动 轮应在前面,主臂在后面。第 18 条挖掘机最大爬坡坡度不准超过 20 度。并应在上坡时采取相应 的措施,派专人打眼。第 19 条禁止用挖掘机的行走机构及旋转机构拖卸其它物体。第 20 条不准在坡道上停车,更不准倾斜作业。第 21 条在挖掘机回转范围内不准有障碍物,严禁在其回转区域内行走 或停留。第 22 条若发现地下有电缆、 管道或其它地下设施时, 应立刻停止作业。 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得到允许后方继续作业。第 23 条夜间作业时,工地及挖掘机上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第 24 条钢丝绳加油时不准动车, 缠绕钢丝绳时, 不得用手牵引钢丝绳。第 25 条拆卸或新安装后的设备作业,必须经过检查或试车后方可正常 运转。第 26 条挖掘机上应备有防火设施,禁止在工作场地放置易燃物。第 27 条挖掘机所有的外露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 (二)正铲作业规则:第 1 条禁止用正铲做起重设备使用。第 2 条严禁在悬空的铲斗下面通过或停留。第 3 条铲斗满载时,不准变换主臂的倾斜角度。第 4 条铲斗必须平衡下降,同时注意防止冲击主臂和履带,并应使斗 绳保持拉紧状态,防止钢丝绳脱槽或错缠。第 5 条在挖掘过程中,绝对禁止:1)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进行回转。2)用铲斗对工作面进行侧面冲击。3)用铲斗的侧面刮平土壤。4)进行急剧转动。第 6 条正铲行走时,铲斗距地面不应低于 1 米。第 7 条装车时:1)禁止铲斗在汽车司机室上空回转。2)铲斗尽量在接近车箱底部时开斗。第 8 条禁止吉轮碰撞主臂头轮。第 9 条铲斗提升后,禁止调整闸带。第 10 条场地平整工作只有在挖掘机停止作业时方可进行。第 11 条挖掘机禁止放在易塌陷的地面上。第 12 条挖掘机停止工作时,铲头不准悬空吊着,临时检查时,即使踏 板用钩子勾着,司机也不能将脚离开踏板。第三章 炼铁工序安全操作规程第一节 炉前工第 1 条电器设备必须保证安全装置齐全,有故障时,不得私自修理, 应及时找电工修理;使用液炮必须按液压系统安全规定操作,发生故 障时,应及时找维修工处理。第 2 条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赤膊操作。第 3 条打锤时,严禁戴手套并应注意周围人员,打锤人与扶钎人应站 在对面;不得站在同一侧,以防跑锤伤人。第 4 条击锤时要稳、准,严禁打飞锤。第 5 条使用各种通用工具时必须严格遵守各种通用工具使用安全规 定中的有关条款。第 6 条出铁、出渣时的注意事项:1)出铁口处有湿泥时不准出铁,严禁用凉器械捅铁口及铁沟内扔放凉 铁。2)打渣、铁口时,严禁站在渣、铁沟内操作,捅铁口必须用长铁棍, 严禁使用氧气管;身体应闪在铁口一侧,并注意渣、铁水飞溅伤人。3)大壕、小坑、铁垄沟未烧烤干前禁止出铁。4)泥炮装泥时,严禁用手掏挖,启动前回转范围内严禁有人、物。5)铁水未流净需要提前堵门时,必须提前作好堵口准备,并将炮嘴烤 热。6)渣、铁罐内如有积水时,必须处理干净,否则不得出渣、铁。7)捅小坑时应站在小坑旁边,侧身操作。8)渣、铁罐未对正时,禁止放渣,出铁,放渣与出铁后的罐内液面应 低于罐沿 300 毫米。9)使用开眼机前必须仔细检查,按钎头者与操作人员必须配合好,钎 头要卡紧上牢,用专用工具扶稳对准铁口后方可合闸。10)出渣、铁时,严禁从渣、铁沟及铁口前大壕上跨越,若通过时, 必须从沟盖板上走。第 7 条排风、休风及更换设备注意事项:1)风、渣口漏水严重时,禁止长时间观看风、渣口,以防爆炸伤人。2)更换冷却设备及处理事故时,必须有专人组织、有具体方案、安全 措施做到忙而不乱,秩序井然。3)应在发出倒流休风信号,火焰吸入热风支管后方可更换风口。打弯 头销子时,不要用力过猛,避免弯头落下伤人。打滑锤对面严禁站人,不 得用手扶摸滑锤杆并注意风口、直吹管脱落砸伤。天冷需动用大钩时,应 事先将大钩预热。4)排风坐料时,不得掏铁口、看风口,操作人员应闪在风口、铁口两 侧。5)捅风口时,应避免正面工作并注意周围人员。6)长期休风,炉顶未点着火之前,不得在风口区工作。待点着火后, 风口均应用白泥堵严。第 8 条使用氧气规定:1)氧气管必须畅通,不得有漏气现象。2)搬运氧气瓶必须两人抬,禁止一个人扛,不得扔放或砸撞。3)开氧气瓶时要缓慢,不得用油手或带油的工具开关氧气瓶。4)氧气瓶附近不得吸烟或有其它明火;存放地点应躲开通道,禁止爆 晒。5)氧气瓶不得放在温度较高的地方,距离火源不得小于10 米。使用后的空瓶应集中存放,并由专人负责看管。第 9 条如发现闲杂人员上炉台,有权进行干予劝阻,责令其离开。第 10 条炉前设备的电缆线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防止机 械损伤和高温烧损;电器设备应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第 11 条更换开眼机钻头或钻杆时,必须切断电源。第 12 条炉前使用的氧气胶管应脱脂,长度不得小于 10 米,接头处必 须卡紧、卡牢。第 13 条烧氧气用的铁管长度不得小于 2 米,氧气胶管与铁管应严密地 连结,不得漏气。第二节 看水工第 1 条工作前应按规定穿戴齐全防护用品。第 2 条在高炉平台上作业时,工具、材料必须拿牢、放稳,严禁向下 扔掷物件,以防落物伤人。第 3 条在煤气区域工作时必须两个人以上,操作时应站在上风向,并 严格遵守煤气区域安全规定中的有关规定。第 4 条更换冷却设备及更换窥视孔时的玻璃时,要侧身工作,严防喷 出、气、火伤人。同时并应注意周围人员。第 5 条更换管路及倒水操作时,应绑牢固,防止蒸气伤人。清洗冷却 设备、稀释酸液时,必须把酸液缓慢地注入水中,不得将水注入酸液中, 以防酸液溅出烧伤。第 6 条出渣铁时,不得跨越渣、铁沟,必须从沟盖板上通过。第三节 秤量工第 1 条秤量工开车前必须按响室外电铃信号,操作人员手不准离开控 制柄。第 2 条秤量斗,焦碳震动筛及粉矿卷所系统发生故障检修时,必须切 断电源,并加强联系,无检修负责人允许,不准随意给信号启动电机。第 3 条掏料时,必须与本班人员取得联系,闪开料车运行范围,戴好 安全帽。第 4 条矿粉卷扬上料时,一定要与开车工相互联系。第四节 绞车工第 1 条上炉顶必须两个人以上同往;工作时应在上风向,防止煤气中 毒;在煤气区域处理设备故障时,应通知煤气防护人员。第 2 条严禁在带电设备附近任意挂东西或更换衣服。第 3 条炉顶挂车时,应立即报告工长,休风后采取措施,并与有关单 位联系处理,上炉顶处理挂车不得少于 3 人,并应设专人监护。料车下方 严禁站人。第 4 条液压系统进行操作或维修时,必须遵循液压系统安全规定第 5 条炉顶清灰应在白天进行,并必须取得有关领导的同意;清灰人 员应在上风侧休息,必须把灰清入卸灰管中,严禁乱扔。第 6 条煤气区域的一切作业, 必须严格遵守煤气区域安全生产规定 第五节煤气取样工第 1 条工作前应按规定穿戴齐全防护用品,并检查通风门罩是否完好, 否则不得进行工作。第 2 条取样时,应站在上风向、取气孔侧方,工作中必须相互照顾, 以防煤气中毒。第 3 条若取样管被炉料压住拔不出来时,应设法打出,如果打不出可 捅入炉内烧掉。第 4 条所有的工具都要放到适当的地点,放牢、放好,防止落下伤人。第 5 条工作时,将取气工具抓紧把牢,防止脱落伤人,并注意取气口喷火伤人,严禁打闹和开玩笑。第 6 条取回的煤气样品要存放好,防止跑煤气,漏气的球胆和不严的 胆,均不得使用。第 7 条严格遵守煤气区域安全生产规定及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 防止事故发生。第 8 条机械取样时必须检查有无漏电现象,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第 9 条工作前应检查工具、仪器是否正常,有无漏气地方,发现不正 常要及时处理。第 10 条必须按规定的重量和容量配制试剂,严禁估计配制。第 11 条对硫酸、 盐酸、苛性钾等烈性化学药品要轻拿轻放, 防止倾翻、 打破,以免造成腐蚀烧伤事故。第 12 条酸硫酸溶液时,要把酸液缓慢注入水中,严禁把水往酸中倒, 以免硫酸溅出伤人。第 13 条盛氢氧化氨的瓶子,夏天应放在水箱中,夏季开瓶,必须将瓶 盖用湿毛巾遮住,防止溶液溅起。第六节 热风工第 1 条供热风烧炉用的煤气管道必须保持正压作业,当煤气压力低于130 毫米水柱时,必须立即停止燃烧热风炉和停止向用户供应煤气。第 2 条引送煤气时必须用蒸气清扫管路,严禁用空气清扫。第 3 条在高空及煤气区域工作时,必须两个人以上,工作时必须站在 上风向;工作区有残余煤气时,应戴通风式口罩,风管必须畅通,并严格 遵守高空煤气区域作业的规定。第 4 条严禁用湿手动电器设备。电器设备出故障应及时通知电工修理。第 5 条加强煤气设备的维护,及时消除跑、冒现象,改善工作环境, 防止煤气中毒。第 6 条热风炉点火时,要保持燃烧室有足够温度,防止灭火及发生爆 炸事故。点火时应站在燃烧器侧面,防止喷火伤人。第 7 条热风炉内有人工作时,必须将热风阀、煤气调节阀关闭严密, 需要时应加装盲板,并挂好“不准动阀门”的标志。第 8 条操作各种车的摇把时,应抓牢、销紧,防止摇把反弹伤人。第 9 条处理热风阀冷却水时,应先确认进、出水管,管口方向不得站 人,操作时注意力要集中,防止热水蒸气烫伤。第 10 条助燃风机口外不得有闲人站立, 自燃烧炉时必须先点着引火物, 再开煤气调节阀,防止烧伤。第 11 条修理热风管道时,须遵守下列安全细则:1)卸下全部直吹管;2)打开有关热风炉的烟道阀;3)打开热风炉的热风阀或倒汽休风阀,使热风管道处于有抽力状;4)热风管中有人工作时,禁止燃烧本高炉的热风炉。第 12 条未接到倒流休风信号前,严禁进行倒流休风操作。需要倒换热 风炉倒流时,必须先取得值班工长的同意。第 13 条严禁在复风前打开混风阀。第 14 条在煤气区域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煤气区域安全生产规程第七节 净煤气含尘含水测定安全规定第 1 条到样操作应严格遵守煤气区域安全生产规定中的各项安全 规定。第 2 条安装和取下漏斗前应先把电闸拉开并将煤气严密切断,以免发 生事故。第 3 条取样时要站在上风向,防止煤气中毒,每次取样时,应详细检 查胶管是否断裂。第 4 条携带器件上、下梯子时应防止滑倒跌伤。第 5 条作业前与岗位操作人员联系好,取得同意后方可允许操作。 第八节 值班工长第 1 节休、送风前必须与有关工种和部门取得联系(紧急休风按技术 规程进行)。第 2 条休风处理炉顶设备故障时, 必须严格遵守高炉休风检修规定 第 3 条料线过深(大于 4 米)时,不得休风,如必须休风时,严禁倒 流操作。第 4 条休风前若悬料,应先坐料后才能休风,否则不准休风。第 5 条出渣、铁时禁止从渣、铁沟上面跨越,通过时必须走沟盖板。第 6 条休风检修,处理炉项设备时,炉顶必须点火,未点火之前禁止 炉顶做其它工作。第 7 条出渣、铁时,工长要及时检查渣、铁口工作是否正常,铁流大 小及铁罐的容量,严防重大事故发生。第 8 条取样时,不准用凉勺直接接触铁水,以防开炮伤人。浇样时, 应注意勺活动范围有无障碍及人员,防止烫伤自己及他人第 9 条休、送风注意事项:1)复风时热风炉未发回送风信号前,不准关闭排风阀。2)不打开窥视孔,不准发出倒流信号进行休风。严防煤气在热风管道 或热风炉内,后烟道引起爆炸。3)当有必要换另一热风炉倒流时, 必须通知炉台人员暂离开风口附近。4)在煤气区域工作和处理设备故障时, 应通知煤气防护人员现场指导, 并服从防护人员的指挥。第 10 条长期休风注意事项:1)煤气系统通入蒸气,将煤气置换尽,煤气未除尽,不得进入煤气管 路或动火工作。2)炉顶未点着火之前,非有关人员禁止上炉顶,风口附近禁止站人和 工作。3)点火后禁止要倒流休风信号。4)点火后应设专人负责看火,保证炉内火焰不灭。5)当火焰熄灭后,急需再点火时必须将大、小钟及炉顶人孔打开,工 作人员离开炉顶后,再进行点火。6)上炉顶点火时,必须两个人以上同往,并应互相监护。7)长期休风、风口必须用白泥堵严,并将高炉冷却水适当关小。第 11 条高炉外壳冷却壁穿孔或开裂时必须及时处理。第 12 条铁水面接近渣口,或渣口冷却水压不足时严禁放渣。第 13 条高炉炉缸储铁量接近或超过安全容量不能及时出铁时应立即采 取措施,防止渣口烧坏和风口灌渣烧穿。第 14条风、渣口冷却水压应高于风热压力 0.5 公斤/ 厘米 2以上,风口水压下降时,应立即通知供水车间,并应视具体情况采取措施,直至休风 处理。冷却壁的水压下降时,应及时调整,必要时可适当减风。第 15 条当高炉冷却壁大面积损坏时,应先在外部打水,酌情减风,必 要时应休风处理。处理时要防止向炉内漏水。炉缸或炉底冷却壁损坏时, 应及时休风处理。第 16 条炉顶压力不断增高无法控制时, 应及时减风, 打开炉顶放散阀, 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再恢复工作。第 17 条停炉时应做好以下工作:1)降料面期间,应不断测量料面高度,避免休风,必须休风时,炉顶 必须点火。2)降料面时,禁止开大钟,对煤气中的 CO、H2 含量,每小时至少分析 一次, H2 的含量不超过 6%。3)应使用炉顶专用水泵,维护炉顶温度在 400C500C之间。炉顶打 水应采用雾状喷水。4)大修的高炉,应在料面降至风口水平位置时,停止炉打水,并在炉 底(炉缸)水温差较大的位置上开残铁口,出尽残铁后,方可停炉。第 18 条停炉过程中,禁止鼓风机停风,冷却管道压力必须保持正压。第 19 条停炉前,高炉与煤气系统必须用盲板分开,并取下12 个炉顶放散阀。第 20 条休风前及休风期间,应注意检查冷却壁和风、渣口有无损坏, 防止向炉内漏水。第 21 条高炉休风检修完毕后,未经检修负责人同意,不应送风。第 22 条高炉悬料时不得休风, 必须坐料后方可休风。 高炉坐料应在渣、 铁放尽,与坐料无关人员离开渣、铁口区域后进行。坐料时,除尘器不得 清灰。第 23 条高炉因事故被迫紧急休风时,应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及时通知 鼓风机和煤气管理部门的值班人员。第四章 辅助工序安全操作规程第一节 铸铁机工第 1 条铸铁机工作台应平整洁净,通风良好。使用的工具必须干燥。第 2 条铸铁机主厂房应有排气天窗,小型铸铁机车间要设防雨棚。第 3 条不得在铸铁机链带下通行,必要时应备有专用通道。第 4 条翻罐提升机和移动小车应有电动极限控制。裸线部分必须有可 靠的保护装置。并悬挂明显的警告牌或信号灯。第 5 条铸铁冷却水应闭路循环使用,循环水沟、水池应设栏杆或格孔 盖板。第 6 条为防止铸铁块翻到车外伤人,铸铁机尾部应设挡铁板。第 7 条检修时,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维护检修、检查安全规定 。检修 后清除杂物,确认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并发出信号后,才能重新开车。链带 运转和计划停车时,不经岗位人员的许可,不准在链带上面作业或逗留。第 8 条铸铁机应定专人操作,启动前必须显示灯光或声响信号。第 9 条铸模内不得有积水或残铁,以防开炮伤人。第 10 条铸铁机操作时,闲杂人员应远离倾翻铁水的铁水罐。第 11 条凝盖或溜嘴堵塞的铁水罐,必须处理后方可翻罐铸铁。若使用 氧气处理时,氧气胶管的长度不得小于 10 米,并应遵守使用氧气安全规 定。第 12 条铸模内表面应均匀地喷浆灰,喷浆干燥后方可使用。第 13 条必须在铸铁机停止运转,铸模内残铁处理干净后,方可清理浇 在车外的铁块。第 14 条调运平板车应有专人负责联系,铸铁机运转时禁止在溜嘴和车 皮外侧逗留。第 15 条禁止在铸铁机运转中检修或搭乘链带移动。第 16 条铸铁前应认真检查天车,电器及机械设备是否完好,否则不能 浇铸。第 17 条超罐浇铸时,平台人员不准站在槽窝两边,发现罐嘴堵塞或结 壳时应停铸,处理后再铸。第 18 条铸铁时,操作人员禁止跨越链带或垄沟。第 19 条使用的扒钩、勺棍等工具,必须经过烘烤干后方准使用。做手 柄用的氧气管必须将头部砸扁封严,防止开炮窜铁伤人。第 20 条铸铁或链带运转时,操作人员必须做到精力集中,浇铸时,起 罐要稳、慢,要保持铁流均匀,天车工不准离开岗位做其它工作,听到紧 急停车信号,要及时回罐停车。第 21 条每次启动链带时, 操作员应与平台人员联系好, 否则不准开机 第 22 条天车吊运大块铁或其它重物时,要保持主钩位置正确和走行平 稳,天车只能上、下起吊,不准斜拉,天车工必须听从专人指挥,吊物时,应待吊物离开地面障碍物后再开车第 23 条遇超过天车负荷能力或地面粘结的物件禁止起吊。第 24 条天车吊装物件时,吊物下面严禁站人或行走。第 25 条除指定司机外,其他人员禁止私自上车及启动天车。需要时必 须由天车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车。第 26 条每次上天车检查设备时,必须拉掉总闸,挂上“天车有人,严 禁合闸”的牌子,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 第 27 条设备在运转中禁止带负荷合闸。第 28 条新修整的槽窝及流嘴必须烘烤干后方准使用,防止浇铸时开炮 伤人。第 29 条使用绞车前,应检查传动机构、钢丝绳、电气部分是否正常, 观察好车皮附近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必要时应设专人来监护,否则不得开 车。第二节 修罐工第 1 条扣罐和吊大块时,指挥人员必须与天车工配合好。天车吊物时 不准斜拉。天车开动前必须先发信号,吊运物体时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吊 物下面严禁停留或通过。第 2 条翻扣铁罐或吊大块铁时,钢丝绳必须拴牢,等人离开后方可起 吊。第 3 条如动用氧气时,必须严格遵守氧气使用安全规定中的有关 事项。第 4 条如使用炸药放炮时必须请示厂和车间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并 应严格执行炸药生产和爆破规程中的有关事项。第 5 条使用磨砖机时,应先试车并检查砂轮有无裂纹和破损,运转中 要随时注意各部件的声响,发现问题时立即停车解决。第 6 条使用手动砂轮前必须检查有无漏电现象,绝缘不好不准使用。第7条待修的罐内温度不得超过 40C,拆除砖块时应从上往下进行, 并应喷水减少灰尘飞扬。第 8 条在罐内 1.5 米以上处作业,小梯子,平台和台架必须牢固可靠。 第三节 碾泥工第 1 条工作时必须将防护用品穿戴齐全,特别是配用、压制沥青时, 一定戴好口罩、手套,不准用手和皮肤直接与沥青接触,以防中毒。第 2 条开碾前应先发出开碾信号然后再合闸,合大闸前要检查小闸是 否断开,防止电弧伤人。第 3 条向碾盘内装料时,要防止铁锹、人身与调盘接触,以防发生事 故。第 4 条应经常检查室内电线,发现紊乱或绝缘不良时,应及时找电工 处理。第四节干渣、供料工第 1 条放灰前必须与值班室取得联系,放瓦斯灰和打水时必须站在上 风向。第 2 条清干渣放车门时,一定要互相照顾,防止车门打伤人。第 3 条往炉台运料时,应尽量避开出铁时间,以防渣、铁钩开炮时伤 人。第 4 条工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第 5 条清道眼时必须随时注意来往火车和炉台有无落下物。每逢出渣、 铁时,必须远离渣罐以防烧伤。第 6 条工作中应精力集中,注意周围环境,防止碰伤自己或他人。 第五节 装载机(铲车)第 1 条从事铲车作业的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不得无执照驾驶, 司机有权制止非驾驶人员开车。第 2 条出车前应检查:1)手、脚制动器、方向盘、照明和仪表是否正常。2)有无漏水、油、气现象;铲斗控制柄是否良好。第 3 条行驶中应注意过往行人和车辆,遇路口或拐弯时,应减速鸣笛。第 4 条开车时禁止吸烟,开玩笑,严禁酒后开车。第 5 条过铁道时要严格执行“一慢、二看、三通过”的规定,中途不 准停车、拐弯。在铁道中作业时,必须取得调度同意,并设专人看火车, 发现火车来时,必须提前开到距铁轨 5 米以外。第 6 条禁止在电器设备附近作业,如需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 施,并设专人监护。第 7 条行驶中应将铲斗提起,托架距地面 380 毫米以上,严禁将铲车 提到最高位置行驶。第 8 条检修停车时,应严格执行设备维护检查检修安全规定 。 第六节 化验取样工第 1 条上班时必须穿戴齐全规定的防护用品。工作时要精力集中,外出时要与其它岗位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并要告知本组值班人员。第 2 条取样横过铁道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必须做到: “一慢、二看、三 通过”。通过渣铁沟时,必须从沟盖板上走过,严禁跨越渣铁沟。第 3 条登火车验料取样时,注意机车挂钩动车,必须确认车停稳,没 有再动车的可能后方准登车。上下车时应抓好扶手,开车走动时严禁上下 车。第 4 条在皮带机上取样时,上、下走梯需注意扶好护栏,皮带机运转 时严禁取样。第 5 条使用破碎机制样时,应先检查各机械部位及电器部分是否正常, 润滑是否良好,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否则不准开机。机器开动后,严禁 进行加油等维护工作。第 6 条使用钻床和砂轮时应严格遵守该项的安全操作规程。第 7 条取渣、铁样时,所用工具必须先进行预热。严禁凉勺取样,防 止开炮伤人。第七节 砸铁机、碎铁管理工第 1 条工作前应详细检查抱闸及吊钩的可靠性和钢丝绳、滑轮等部位 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否则严禁开车。第 2 条铁窝内一次只准放置一块铁,不得重叠堆放。第 3 条向铁窝内放铁块时,应用钩或撬棍等工具移放,严禁用手搬或 移动。第 4 条开动吊锤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出砸铁棚,由专人负责给信号, 否则不得开锤第 5 条砸铁机的防护棚应保证严密,进料口和门都应有防护网,砸铁 时,必须处于封闭状态,否则禁止开车砸铁。第 6 条倒运和加装碎铁时,必须按规定加装,管理人员应仔细检查, 及时清除爆炸物和有害可疑物,找有关部门核实,不得私自处理。第 7 条现场工作及检查时应密切注意作业环境,防止铁屑飞溅伤人。 第 8 条工作时不得穿凉鞋及薄胶、塑料底鞋,防止利物刺伤脚掌。 第五章 机械动力工序安全操作规程第一节 水泵工第 1 条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尤其高压操作,必须预先检查所 使用的防护用品是否良好。女工长发须网入帽内。第 2 条机械设备上不准堆放规定以外的任何物品,在运行的设备和电 器设备附近严禁更换衣服。第 3 条擦拭机器设备时,转动部位、带电部位及开、关闸柄严禁在转 动中进行或用湿物接触。以防发生人身事故。第 4 条所有安全栅栏、护罩不准随意拆卸,各水路水篦要经常检查清 理。第 5 条各机房值班人员必须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电机及其它电器设备 附近严禁积水、洒水。第 6 条每班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工作时要互相监护,外出巡回检 查应通知本班人员。第 7 条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不得擅自拆卸,应及时找电工修理。 第二节 风机工第 1 条必须严格执行岗位技术规程中的各项规定。第 2 条值班场所、扶梯、操作台以及通道等处不得堆放工具及其它物 品。第 3 条设备上下不得放置工具及其它物品。第 4 条不准接触运行中的机械、电器设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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