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区域 医疗影像临床共享平台67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64484456 上传时间:2022-03-21 格式:DOC 页数:88 大小:1.86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杭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区域 医疗影像临床共享平台67_第1页
第1页 / 共88页
杭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区域 医疗影像临床共享平台67_第2页
第2页 / 共88页
杭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区域 医疗影像临床共享平台67_第3页
第3页 / 共8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杭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区域医疗影像临床共享平台建设项目二期招标文件编号:HZZFCG-2013-068 杭州市卫生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三年 月 日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就“杭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区域医疗影像临床共享平台建设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1、招标编号: HZZFCG-2013-068 2、项目名称:杭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区域医疗影像临床共享平台建设项目二期。3、招标内容:杭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区域医疗影像临床共享平台建设项目二期,主要内容:1)依据杭州市推进市级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杭州市区域医疗影像临床共享平台(含市一、市三临床共享及市一与潮鸣、石桥社区疑难会诊示范应用成果)基础上推广应用至其他6家市属医院,实现医疗影像检查的全市统一发布,并提供跨院调阅服务,使得包括试点项目在内的8家市属医院临床医生能便捷查阅患者在区域内医院所做的影像检查(包括报告及图像),以便于各级医生开展综合诊疗;2) 依据杭州市属医院与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工程实施方案及其技术指导意见的要求,建设杭州市主城区3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小型PACS系统,满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影像电子化作业,并与对口市属三甲医院PACS系统融合实现疑难影像会诊;3)完成相关市属三甲医院XDR影像会诊接口软件的建设,为对口的3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江干区影像中心提供疑难会诊服务;4)对接市局现有监管平台,建立医疗影像检查的监控审核机制,强化对影像检查及疑难会诊的监管,实现检查互认,减少重复检查,落实优质医疗资源共享;5)通过与杭州市卫生信息平台的连接,实现一方录入,多方使用,最大程度实现区域内影像信息共享和利用。具体包括:项目建设系统设计开发、部署实施、运行维护、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和不少于三年免费系统维护等。必须采用正版系统软件和开发工具软件。详见招标文件。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销售的;(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软件开发、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熟悉医疗卫生相关业务,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获取标书:(1)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以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7条要求前往采购机构领取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6、7条之方式获取标书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7、领取标书(1)时间:2013年 月 日至2013年5月 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2)领取标书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7号窗口)。(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8、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3年5月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9、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5月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10、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334办公室);联系人:俞顺飞;联系电话:0571-85085425。窗口咨询电话:0571-85085459。11、联系方式: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受理处,联系人:余洋,联系电话:0571-85085458,传真:0571-85085019;杭州市卫生信息中心,联系人:沈伟富,联系电话:0571-87086331;传真:0571-87914951。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 月 日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前附表条款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杭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区域医疗影像临床共享平台建设项目二期。2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3项目实施地点:杭州市卫生局及其指定地点。4要求质量标准:先进、主流、可靠、安全、开放、实用。5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6项目实施时间:约4个月(合同签订后3日内确定系统实施、二次开发、项目管理、项目测试/验收的方案,向采购人提供上述文档并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系统建设,经测试运行及培训,通过采购人组织初步验收确认合格,投入试运行阶段;投入试运行后正常运行1个月及培训,正式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进入免费维护期。)。7系统维护期(质保期):项目验收后3年。系统维护期间需派1名技术人员至信息中心驻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8技术支持期:在系统使用的所有时间范围内,提供多种方式的运行技术支持。9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70万元。10重要提示:中标人应保证所要求提供的系统软件均为正版软件,其原厂最终用户授权为采购单位,否则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中标人全权负责。11合同名称杭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区域医疗影像临床共享平台建设项目二期合同1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如采购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90天。13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进账单的形式缴至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帐号:75828100001887),同时将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柒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壹份(光盘)。15投标方案讲解和系统演示安排:在评标时将安排每个投标人讲解投标方案,每个投标人讲解时间不超过30分钟。系统演示和实施方案讲解将作为评标的依据。讲标次序由开标时抽签决定,讲标人员须为本单位固定职员。讲标结束后由投标人解答评标委员会的提问。一、总则1项目说明1.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所述。1.2采购单位杭州市卫生局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为采购机构(合同中的鉴证方),杭州市财政局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经公示无异议,并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1.3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采购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4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1.5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定义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4条。3.2 设备系指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品、手册、安装光盘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3.3 开发系指中标人按合同和招标文件要求,承担项目建设总体规划、系统方案设计、开发,包括系统建设开发解决方案和实施方案,功能测试方案、系统运行维护方案和验收方案等,提供相配套的全部应用程序,光盘材料和纸质材料及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支持和交付使用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售后服务等义务。3.4 集成系指中标人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货物、功能和信息等软软硬件设备集成到相互关联,并构建计算机信息系统,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包括应用软硬件平台转换、新增功能开发、集成和安装调试等。3.5 培训系指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操作使用培训、系统管理培训和其他相关培训等。3.6 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中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支持和交付使用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售后服务等义务。4. 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l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l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l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l 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l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采购机构拒绝。6. 招标文件的解释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采购机构与采购单位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6.2采购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不论采购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 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采购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7.2 若有必要,采购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8. 投标报价8.1 报价有关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技术方案编写、设备购置费、运输费、安装调试和验收费、系统集成费、质保期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培训费、售后服务和税金等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8.2 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8.3 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 采购机构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商务报价文件投标响应函和投标(开标)一览表,技术文件(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技术偏离说明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商务文件(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和所提供的为合格产品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偏离说明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及电子文档(WORD/WPS格式)组成。10.1 投标人的商务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1) 投标响应函;(2) 投标(开标)一览表;(3) 投标报价明细清单。10.2 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应至少包括: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技术偏离说明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均需加盖公章)。(1)投标人应提供针对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 针对杭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区域医疗影像临床共享平台建设项目二期需求的总体设计、建设方案、软件开发方案和技术路线选型。应明确架构设计、系统平台选择、软件部署等;说明拟采用的开发工具、开发方法等;特别是对涉及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业务重点难点、项目实施重点难点等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的方法和措施等;提供本项目平台(包括PIX/PDQ接口软件、XDS文档存储库服务软件、WADO影像访问服务软件、集成影像浏览器、XDR疑难影像会诊接口软件、社区小型PACS等)与市属医院现有PACS系统、HIS/EMR系统之间互联集成方案,同时提供与本项目配套的硬件建议方案,符合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逐条逐项的答复、说明和解释。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等应答,然后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回答“满足”应说明如何满足,回答“部分满足”要明确哪部分满足和哪部分不满足。同时明确满足的程度。若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所指文档(应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的具体章节及页码。任何含糊不清的表示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将是投标人的责任;(3)针对本项目建设的详细实施计划,包括设备供货、验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试运行、测试、调优、系统管理培训、系统运行维护培训等内容。本项目详细工作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4)项目验收之前、验收之后的维护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系统运行维护方案,包括本地(杭州)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情况等。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地表述原厂家的标准售后服务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投标人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等。并明示服务承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承诺货物升级、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售后技术支持服务情况。质保期内外均提供免费上门维护、升级服务,对故障能即时响应,3小时以内到现场,5小时以内解决问题所采取的措施;(5)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在杭州人员数应该明确表示,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在提交的标书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随标书一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学历(学院、大学和其他职业教育,列出大学的名称,就学日期以及所取得的学位)、工作特长(特长领域、能力取向等)、经验与业绩(包括从事相关系统建设的经验,对每一个项目有一个简要的描述,该人员参与的时间以及在项目中的责任)、资质情况(包括项目组人员的产品认证工程师资质,其他有关资质)等; (6)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7) 备品备件清单;(8)培训计划(每项注明具体内容及是否需要费用);(9)验收方案(须提请采购人确认);(10)技术偏离说明表;(11) 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12)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0.3 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至少应包括: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和所提供的为合格产品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偏离说明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均需加盖公章)。(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3)声明书;(4)通过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非本地投标人在杭州的分公司(需提供本地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办事处(需提供本地国内经济合作办注册资料)或符合本项目服务能力并签订合作协议的第三方机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5)2012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验资报告);(6)所有资质文件:包括投标人已取得IHE中国区域医疗信息平台测试合格通过证书和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如果有)(7)投标人介绍及相关的主要业绩证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情况,参考合同或用户验收报告等项目实例证明(以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采购机构在项目评审直至合同签订、履约期间,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投标文件中的主要业绩证明原件:如合同或用户验收报告等,予以确认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罚),是否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等情况;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等实施项目证明材料与投标主体无关或违规转包分包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扣分直至认定投标无效;(8)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浙江省范围内政府采购领域中,在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是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如果有);(9)商务偏离说明表;(10)廉政承诺书;(11)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12)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10.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制作电子文档(光盘)。电子文档内容为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相关表格(商务报价部分、技术文件部分)。11. 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第12项所列的日期内有效。11.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12. 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中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12.2投标保证金应按照前附表中的要求可以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至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同时将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2.3 采购机构将拒绝未能按规定时间和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12.4中标人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经采购机构鉴证,并报市政府采购监管处备案后,全额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2.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全额无息退还。12.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12.6.2投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转让中标的;12.6.3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相互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13.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3.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语言和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3.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开标)一览表及反映企业资质和经营情况的资料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1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13.4 投标文件采用A4幅面,必须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4.1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其中商务报价文件投标响应函、投标(开标)一览表和相关的报价明细清单、技术文件(技术和服务方案等)、商务文件(商务资格等)分别装订并密封包装。其中电子文档(光盘)一份(含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相关表格)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包装。没有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当场拒绝。14.2包装封面物的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封口处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4.3 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公告所述的单位和地址。15. 投标截止期15.1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15.2采购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6. 投标文件的修改1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修改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补充投标文件。16.2 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如果一份投标文件有几份函件时,应注明哪一份有效,否则所作修改视为无效。16.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均要加以说明,否则其修改将被视为无效。16.4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开标17. 开标17.1采购机构将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开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开标后投标人抽取讲标顺序。17.2 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其他实质内容等,投标人应当及时声明或提请采购机构宣读,否则可能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由此带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7.3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8. 投标文件鉴定18.1开标时,采购机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投标书内容是否完整、编排是否有序、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规范以及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如投标文件被确认为无效,采购机构将及时通知该投标人。18.2在评标前,采购机构可组织审标小组对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投标人资格和条件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8.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细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采购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影响评标时投标人之间的相对排序。18.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18.5 经开标后递交至评标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仍需接受相关符合性的检查,并有可能在评标过程中被判断为无效。六、评标19. 评标组织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由5人及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组成,其中政府采购咨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 评标原则20.1 竞争优选;20.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20.3 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20.4 反对不正当竞争。21. 投标文件审查21.1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3修正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21.3.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3.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1.3.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3.4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投标报价。22.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服务方案、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各评委独立记名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评审分,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形成评标意见。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投标价格得分+技术和服务方案得分+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得分之和,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价格得分30分,技术和服务方案 65分,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情况5分。各投标人总分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信誉情况扣分。各投标人的技术和服务方案、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情况(评标委员会独立打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时,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除最高、最低分后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按投标价格评分公式由采购机构计算,评标委员会审核。根据上述评标原则,分值安排如下:投标价格(A=30分):报价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和投标设备的供应渠道等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报价分计算方法: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由采购机构当场统一计算)。 技术和服务方案(B=65分):主要包含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完整性,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维护人员和机构服务优劣程度以及承诺和优惠等方面的因素。评审要点为:(1)投标方案的科学性和完整性(10分):投标方案总体设计、建设方案、软件开发方案和技术路线选型等,详细阐述系统的体系架构、功能模块、实现思路和关键技术,以及对功能设计的建议,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安全严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是否有独到的优势: 总体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杭州市卫生信息化的发展现状,总体设计科学合理,体系架构、平台、数据中心和应用系统等有详细的描述和设计,能够满足本项目建设需求以及将来扩展的需要;技术架构符合卫生部推荐的IHE ITI规范,并遵循卫生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相关标准、指南和技术解决方案(3分); 根据杭州市卫生信息化现状,提出合理的杭州市区域医疗影像临床共享及疑难会诊平台与全市共享域内患者主索引无缝对接方案,并能给出详细的设计方案,是否具有成熟的PIX/PDQ接口软件、XDS文档存储库软件、WADO影像访问服务软件、集成影像浏览器软件、XDR影像会诊接口软件产品(3分); 根据杭州市卫生信息化现状,提出合理的检查报告及影像临床浏览设计方案。集成影像浏览器是否支持HIS/EMR等医生工作站嵌入,并提供检查报告文档、关键影像清单及影像查询、获取、显示等操作。相关功能须符合“文档源”、“文档使用者”功能角色。并出示通过“跨机构文档共享.b(IHE XDS.b Profile)”集成模式的证明文件(2分); 投标技术方案内容是否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程度,系统的整体的设计是否合理,是否充分考虑用户实际使用需求,是否符合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的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要求(2分)。(2)投标人产品研发和集成能力(3分):投标人拥有区域医疗影像信息平台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研发能力(1分):投标人是否具有区域医疗影像信息协同平台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标准制定能力(1分):投标人有否参与卫生部医院信息基本数据集标准中医学影像系统(PACS和RIS)数据标准的编制工作,提供有效官方证明材料; 投标人PACS产品行业权威认证(1分):投标人PACS产品是否取得国际FDA认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3)投标方案现场演示讲解情况,演示形式以实际产品功能演示为主要形式(18分): 展示临床共享业务流程:通过PIX/PDQ接口软件定位患者;通过患者身份获取检查报告文档与KOS影像清单;调阅检查报告文档和KOS影像清单相关的原始影像或关键影像(2分); 展示检查报告文档(PDF图文格式)发布功能:现场生成、发布、调阅PDF图文报告(2分); 展示平台支持关键影像发布、调阅功能:将设备厂商(GE/PHILIPHS等)产生的原始影像及KIN/GSPS对象形成2个KOS影像清单(分别包含原始影像和关键影像的引用)予以发布;分别调阅原始影像与关键影像(2分); 展示集成影像浏览器的显示处理功能:除显示CR、DR、CT、MR、DSA、DF、US、ES、PS影像外,能显示DICOM波形图格式的ECG图像(2分); 展示符合IHE Radiology集成模式的PACS/RIS系统与符合IHE XDS/XDS-i集成模式的区域医疗影像共享平台的集成性,能生成并正确解析显示KIN/GSPS/SR等影像标注信息。支持KIN、GSPS(Modality/VOI/Presentation Lookup Table、Display Area、Spatial Transformation、Bitmap Shutter、Outline Shutter、Bitmap Overlay Plane、Graphic Annotation、Text Annotation)、SR正确显示(3分); 展示重复检查、共享文档智能客户端提醒:即 智能客户端自动提示:区域内其他医院的影像检查(包括检查项目相似度值、检查项目名称等);区域内其他医院检查共享文档(包括:发布时间、文档标题、发布机构等重要信息)(2分); 疑难影像会诊业务全流程演示:社区医院发起疑难会诊申请申检单和原始影像通过会诊系统自动传送至市属医院会诊方的PACS/RIS中市属医院资深影像医生接收到会诊申请后进行会诊资深影像医生完成会诊后将会诊意见和关键影像发送至申请方的PACS系统,完成专家判读。过程中,申请方、会诊方会及时收到Windows等形式的消息提醒。提供基于关键影像的诊断业务指导功能:会诊方通过PACS系统图像处理软件对于申请方上传的疑难原始图像进行窗宽窗位调节、测量标注和诊断备注等,并可保存为KIN/GSPS关键影像标注对象,最后与会诊结论一同返回给申请方,方便市属医院影像专家的业务指导和社区医生的学习提高(3分); 图像测量及保存、诊断备注保存功能:必须以DICOM的方式标注到图像上(如常用的CT值、任意面积、窗宽窗位调整等),可对当前影像进行诊断备注,以DICOM格式保存后上述信息应与原影像关联,以便与临床或外院交流(2分)。(4)投标产品与需求的吻合程度(9分): 投标产品的基本功能、技术指标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和偏差情况,是否能够满足标书要求,是否体现一定先进性、可靠性、成熟性、易维护性、可扩展性等。技术指标负偏离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关于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涉及的符合相关标准、功能角色或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请提供相关官方公开的书面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6分); 投标产品是否能满足本系统运行的需求,其技术方案对产品、系统功能及其技术要点是否有完整和全面的响应和说明,以及产品的技术水平、应用程度、系统结构和产品实际布局设计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合理性等,在同类产品中是否具有优势(3分)。(5)关键技术解决能力和资源整合利用的能力(10分): 投标人是否使用国际IHE标准的平台、技术和结构充分应用已有的成熟软件产品快速开发,系统建设是否采用平台化开发模式,充分确保软件产品质量和先进性、安全性、开放性、稳定性、可维护性(2分); 投标方案是否提出合理可操作的与市属医院现有PACS、HIS/EMR信息系统之间的无缝衔接及快速整合方案,是否有安全、稳定、成熟可行、扩展性高、延伸能力强的方案和类似实施的经验,投标人是否有针对本项目的详细设计方案(2分); 投标方案能否在与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时支持IHE的RID 相关角色功能接口标准:提供IHE RID的IS角色,以Web页面的方式为HIS等临床系统提供图文报告与检查图像的调阅功能,系统可支持通过IHE RID DISPLAY角色功能以WEB的方式调阅区域影像共享平台提供的共享信息,能否出示通过IHE 测试的“获取信息并显示(RID Profile)”集成模式的证明文件(3分); 投标方案是否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保证本次区域医疗影像临床共享平台(二期)能与现有杭州市区域医疗影像临床共享平台、杭州市医学检查诊疗中心放射影像分中心PACS系统、各市属医院PACS系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小型PACS系统的无缝对接和开展市属医院间的检查互认、临床共享、疑难会诊等业务协同(3分)。(6)售后服务保障情况(4分):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维护机构和人员等情况,是否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本地是否拥有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非本地投标人在杭州是否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或第三方协作单位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以及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2分);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驻场运行维护人员安排是否合理等,尤其是在系统维护期内安排至少1名技术人员常驻采购人现场的承诺情况;以及维护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等(2分)。(7)项目的投入和项目组人员素质情况(5分): 是否具有完备的管理组织、项目实施规范和管理制度,是否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取得ISO9000或 ISO14001,并能有效实施;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与作业人员总数、作业设备、软件的综合水平情况(1分); 拟担任本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经验等情况,是否具有PACS行业项目建设经验,项目经理是否具有国家正规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必须提供计算机信息集成项目经理证书及该项目经理近1年的公司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资质、工作履历等情况(参考履历表和相关资料、证书等)(2分); 项目组实施人员专业人员素质、资质证书、技术能力、专业分布、经验等情况,数量是否充足,配置是否合理等;是否具有PACS行业项目建设经验,项目组人员资质、工作履历和参保证明等情况(参考履历表和相关资料、证书等)(2分)。(8)培训、测试、试运转、验收(2分): 投标人提出的功能测试、试运转及验收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情况等(1分); 投标人提出的培训计划(是否提供业务人员应用培训和管理员级培训)地点、组织、人员配备、软件资料等内容是否完整、科学合理,费用是否计入总报价(1分)。(9)质量保证措施和建设工期情况(2分): 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有明确的质量保证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和体系合理先进并具有详细的实施内容等(1分); 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完成软件开发、安装调试、系统上线运行、验收,确保按时交付、正常运行的措施情况等(1分)。(10)优惠和承诺情况(1分):投标人提出的优惠条件和承诺情况,及其可实现程度等。(11)投标文件的制作情况(1分):相关资料的提供情况,是否真实、完整、清晰、有序、合理;投标文件是否编制完整、格式规范、内容齐全、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内容无前后矛盾,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C=5分):主要包含投标人的资质、类似项目建设成功案例等方面的因素。 评审要点为:(1)投标人基本情况(1分): 投标人已取得IHE中国区域医疗信息平台测试合格通过证书(0.5分)已取得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0.5分)。(2)投标人类似项目建设的成功经验(4分):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投标人承担类似(基于IHE XDS-i技术框架构建的集中索引、分布存储模式的区域PACS)项目情况,参考合同或用户验收报告等工程实例证明(以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采购机构在项目评审直至合同签订、履约期间,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投标文件中的主要业绩证明原件:如合同或用户验收报告等,予以确认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罚),是否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等情况。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等实施项目证明材料与投标主体无关或违规转包分包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扣分直至认定投标无效。 综合得分=A+B+C 减分:投标人的信誉情况(D):政府采购领域中投标人在投标和项目履约期间是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浙江省范围内政府采购领域中受到不良行为记录处罚的每次扣1分。 总分=综合得分-D23. 评标内容的保密23.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3.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机构和评标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24. 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要求投标人作书面澄清;投标人的书面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 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6. 无效标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1)投标文件没有密封包装或者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2)开标时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有异的;(3)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4)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或者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6)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的;(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8)投标(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清单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的;(9)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招标要求的;(10)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第21.3条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1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12)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类同或有串标嫌疑的;(13)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浙江省范围内政府采购领域中,在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存在违法以及违反政府采购供应商行为规范且情节严重的。27. 采购方式改变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报价、售后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以及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时,经批准,采购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第四十三条之规定,重新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采购。 七、定 标28. 定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打分的方法,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评标结果报经批准,最终确定预中标人。八、合同签订及其他29. 中标书29.1确定预中标人后,采购机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布评标结果,并将预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无异议,采购机构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在采购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预中标供应商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预中标资格,不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单位作为预中标公示单位,或由采购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议后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29.2投标人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中标通知书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9.3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采购机构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采购机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不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单位作为预中标公示单位,或由采购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议后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29.4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即为供应商,采购机构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30. 合同的签订30.1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经采购机构鉴证,市政府采购监管处备案后生效。30.2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31. 履约保证金31.1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满三年后,服务良好,无质量和服务问题,原额(无息)归还履约保证金。31.2中标人如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采购机构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不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单位作为预中标公示单位,或由采购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议后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31.3 履约保证金可以用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32. 货款结算方式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依照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中所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项目款项的支付。33. 售后服务考核将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和杭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考核暂行办法(杭财购2008910号),对供应商进行考核,采购中心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采购机构将视情况提请罚没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给予网上通报,禁止其在一至三年内参与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九、质疑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34.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供应商质疑35.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35.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5)提出质疑的日期。35.3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6.供应商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十、解释权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1.1项目背景看病难、看病贵的民生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卫生信息化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也是支撑我国医学科研与卫生政策研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 > 营销创新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