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专业技术设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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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XX县项目专业技术设计书XX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三月XX县项目专业技术设计书 实施单位: 设计负责人: 审核意见: 主要设计人: 审 核 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委托方:委托意见: 委 托 人: 年 月 日 目 录专心-专注-专业1任务概述1.1任务来源及目的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要求,通过将现有的分散存放在国土、房管等部门,格式不一、介质不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规范整合,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整合建设不动产数据库。我单位通过参加XX市XX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招标项目,并中标XX县不动产登记项目。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单位根据(CH/T 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编写本专业技术设计书。1.2整合范围和行政隶属整合范围:地理位置:行政隶属:XX县隶属于甘肃省XX市管辖。1.3任务内容与工作计划本次数据库整合工作共有26人参加,项目实施方面主要组成三个组开展工作,其中分为数据整合组、野外测量组、档案扫描组,每个组都由组长负责,对每天完成业务做质量检查及后续技术处理,外业补测组对每天测量调查的宗地当场绘制宗地草图、丈量界址边长以及绘制出满足不动产数据库所需的图形数据。本次作业主要投入技术人员8人,其中工程师2人;助理工程师3人;技术工人3名;RTK二套;全站仪一套;笔记本电脑五台;数码相机4台;对讲机3对;分3个作业组开展工作。所用仪器全部经过专业机构鉴定。1.3.1任务内容 本次XX县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1)应用GPS技术建立全县的E级GPS控制网及加密控制网。(2)对辖区城镇范围内进行地籍要素调查。采用解析法对全县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数据采集完成测区地籍要素的测量,查清辖区内每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3)绘制1:500比例尺数字化地籍图。(4)编制地籍测量范围内的宗地图。(5)按法律程序核定每宗土地的权属界线,填写地籍调查表,量算面积,测绘宗地图与地籍图。 (6)完成县内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7)建立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将全面开展县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所形成的图、表、卡、册和有关法律文书纳入数字化管理。形成便于操作、查询的管理系统。1.3.2工作计划年月日月日完成XX县土地数据及房产数据的调查摸底工作。年月日年月日完成数据整合及外业修补测。年月日月日完成所有资料的整理和检查并提交局验收。2自然地理概况和已有资料情况2.1自然地理概况XX县地处南秦岭山地,岷山山系呈东南西北走向贯穿全境。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拔高度在1173米4504米之间。白龙江谷地海拔较低,其高度在1200米左右,南北两则的山地高峰可达4000米以上,中部的大草坡、葱花坡、吊草坡一带,山势较缓,海拔在3000米左右。县境内山峦重叠,沟壑纵横,地形复杂,是典型的高山峡谷区。2.2已有资料情况2.2.1空间数据三权数据库(1980西安坐标系);2.2.2影像数据收集迭部县正射影像(数据格式:*.tif,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2.3登记信息收集土地登记档案。2.2.4其他收集房产部门房产登记数据库(从2013年开始的房产资料)。2.2.5控制资料3引用文件3.1土地登记类国土资源部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存量土地登记信息上报办法;国土资源部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甘肃国土资源厅甘肃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验收细则。3.2房产登记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JGJ/T 252-20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代码编码标准(JGJ/T 246-20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 115-200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3.3不动产登记技术规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不动产登记簿样式(试行)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4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4.1坐标系统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3度分带,中央子午线105。4.2高程基准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4.3 不动产单元编码 按照每个不动产单元应具有唯一代码的基本要求,依据GB/T 7027规定的信息分类原则和方法,不动产单元代码采用七层28位层次码结构,由宗地(宗海)代码与定着物代码构成,分述如下:a)宗地(宗海)代码为五层19位层次码,采用TD/T 1001规定的编码规则,按层次分别表示县级行政区划、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宗海)特征码、宗地(宗海)顺序号,其中宗地(宗海)特征码和宗地(宗海)顺序号组成宗地(宗海)号。b)定着物码为二层9位层次码,按层次分别表示定着物特征码、定着物单元编号。c)不动产单元代码结构如下图4-1所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宗地(宗海)顺序号定着物特征码定着物单元编号宗地(宗海)特征码地籍子区地籍区行政区划图4-1 不动产单元代码结构图4.3.1编码规则a)第一层次为县级行政区划,代码为6位,采用GB/T 2260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b)第二层次为地籍区,代码为3位,码值为000999;其中,海籍调查时,地籍区可用“000”表示。c)第三层次为地籍子区,代码为3位,码值为000999;其中,海籍调查时,地籍子区可用“000”表示。d)第四层次为宗地(宗海)特征码,代码为2位。其中:1)第1位用G、J、Z表示。“G”表示国家土地(海域)所有权,“J”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Z”表示土地(海域)所有权未确定或有争议。2)第2位用A、B、S、X、C、D、E、F、G、H、W、Y表示。“A”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B”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表),“S”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上),“X”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下),“C”表示宅基地使用权宗地,“D”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耕地),“E”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林地),“F”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草地),“H”表示海域使用权宗海,“G”表示使用权无居民海岛,“W”表示使用权未确定或有争议的土地(海域),“Y”表示其它使用权土地(海域),用于宗地(宗海)特征扩展。e)第五层次为宗地(宗海)顺序号,代码为5位,码值为00001 99999,在相应的宗地(宗海)特征码后顺序编号。f)第六层次为定着物特征码,代码为1位,用F、L、Q、W表示。“F”表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L”表示森林或林木,“Q”表示其他类型的定着物,“W”表示无定着物。g)第七层次为定着物单元编号,代码为8位。1)定着物为房屋的,定着物单元在使用权宗地(宗海)内应具有唯一编号。前4位表示房屋的幢号,房屋幢号在使用权宗地(或地籍子区)内统一编号,码值为00019999;后4位表示房屋的户号,房屋户号在每幢房屋内统一编号,码值为00019999。2)定着物为森林、林木的,定着物单元在使用权宗地(宗海)内应具有唯一的编号,码值为 。3)其他的定着物,定着物单元在使用权宗地(宗海)内应具有唯一的编号,码值为 。4)使用权宗地(宗海)内无定着物的,定着物单元编号用“”表示。4.3.2编码方法不动产单元代码采用分段的表示,具体方法如下:a)第一段表示行政区划代码。b)第二段表示地籍区与地籍子区。c)第三段表示宗地(宗海)号,由宗地(宗海)特征码和宗地(宗海)顺序号共同组成。d)第四段表示定着物代码,由定着物特征码和定着物单元编号共同组成。e)不动产单元代码在表示时,段与段之间可用全角字符“空格”进行分隔,“空格”不占用不动产单元代码的位数。FGB00025行政区划定着物代码宗地号地籍区和地籍子区5设计方案5.1数据整合5.1.1 整合流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建库主要步骤包括:资料收集与分析、数据采集及规范化整理、数据整合关联、数据检查和数据入库,指令控制贯串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全过程。整合流程图如图5-1所示。图5-1 不动产数据整合流程图5.1.2 整合思路1.对于已建成的数据库,先依据土地、房产、林业等现行的相关标准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后,再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建立映射关系模型,对已有的登记信息补充完善后,转换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要求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2.对于已有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或部分电子数据的,首先对已有的登记信息通过提取、转换、补录等技术方法,建成符合土地、房产等现行标准的标准化、规范化的数据集,再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经整合后建成符合标准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其中林业只建立原始数据库,在登记业务登记办理过程中,通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逐步更新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3.对于没有电子数据只有不动产登记纸质档案的,依据现行的土地、房产等登记数据库标准录入数据建成对应数据库,再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经整合后建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5.1.3数据检查分析检查、分析国土、房管部门图形、属性、登记、档案数据:数据类型分析:确定数据源的存储形式和数据格式,选择数据采集整合方法。现势性分析:确定数据源的现势性,分析其是否符合当前现状实际,与实际不一致的需剔除,并开展权籍调查或变更调查。完整性分析:判断数据源的空间覆盖范围、登记信息内容和档案数据是否完整,不完整的需找出原因并在后期补充完善。一致性分析:判断数据源的面积单位、小数点位数等是否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一致,不一致的确定换算方法。规范性分析:以房产现行的技术标准对照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进行分析,找出源数据与不动产登记簿之间的差异,确定同名异质、同质异名的转换规则。空间参考分析:确定是否需要投影转换,以及转换方式方法。合法性分析:不动产权籍要求是经过验收(或审查)合格的资料(或数据),必须对数据源进行合法性分析。形成成果国土部门空间数据及说明、登记信息及说明、档案数据及说明、影像数据及说明和其他。房管部门空间数据及说明、楼盘表数据及说明、登记簿数据及说明、档案数据及说明。5.1.4无效数据清洗在土地、房产登记资料中逐项检查,把已注销的权利在数据库、登记簿中和权籍图中进行标注剔除,转化为历史数据,并把相应的信息转入档案库管理。档案库管理现遵循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要求。5.1.5数据采集不动产登记数据没有完整电子化成果时,须对其他介质的不动产登记数据按照原规范、标准进行采集整理。对空间数据进行矢量数据转换和不动产数据测量,对属性数据进行手工录入、挂接导入(有电子登记信息的,通过具有唯一编号的宗地编码、业务号等进行属性关联,直接挂接导入)和不动产权属调查。一般情况下,采集整理前后不动产空间数据和登记信息必须保持一致;采集后的数据出现较严重拓扑错误和属性逻辑错误时,需与原数据单位协商解决,找出问题出现的原因和解决办法,完整填写在问题协商解决处理情况记录表中。5.1.6规范化整理规范化整理主要是对各权利数据的空间数据、登记信息和档案数据按照现行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整理,建立标准化的原始库。并通过宗地代码、自然幢号、林宗号以及证书号、业务号、档案编号等建立空间数据、登记信息和档案数据的内在逻辑联系。5.1.7空间数据信息整理通过对土地、房产等已有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空间信息的整理,参照比例尺、属性结构、空间参考以及精度等指标,在保证拓扑无错误、属性值域正确、信息表达一致等前提下,考虑到数据管理、存储、更新等因素,并与已有土地、房产等原有不动产登记簿建立有效关联,形成按指定格式分别存储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登记空间数据库。1) 房产空间数据信息整理: 将不同来源的自然幢数据,通过空间参考统一、度带转换等操作合并到同一个图层。 叠合最新的高清影像,分析其是否符合其现势性,与实际不一致的需剔除,对自然幢数据进行无效数据清理。 对自然幢进行实地调查,将物理连接在一起的自然幢进行合并。 根据实地调查的情况,对自然幢进行基本信息录入(如项目名称、建筑物名称、房屋结构、层数等)。2) 建设用地使用权空间信息数据整理对象主要对城镇地籍数据库、日常国有建设用地登记发证数据及档案进行整理。现有的空间主要有以下内容: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地籍数据库和最新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二调年底变更数据库); 规划部门提供的用地红线 历年发证宗地权属界线; 城区地形图; 含界址点坐标信息的宗地信息,经展点转录后可为电子图件;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测量成果。针对无空间数据信息或者空间信息不准确的宗地,需通过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获取相关信息。(1)分区域整理a、城镇范围内对于城镇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以城镇二调数据为基础,结合现有最新高分辨率影像,逐宗分析数据的现势性,如有必要需野外调查确认。保留现势性好的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库内容,将现势性差的从城镇二调数据库中移除,并纳入城镇地籍更新范围内。能够保留原宗地编码的需保留。否则需预编宗地编码。并编制不动产单元号(参照宗地编码规则和不动产单元编码规则)。b、城镇范围外对于城镇范围外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直接按照不动产数据库标准建库;城镇范围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空间数据优先利用可用的登记发证数据,登记发证数据无法获取空间的,从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测量数据中获取。能够保留原宗地编码的需保留。否则需预编宗地编码。并编制不动产单元号(参照宗地编码规则和不动产单元编码规则)。(2)分数据源整理a、当空间数据源为城镇二调数据时,直接采用现势性较好的部分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库基础内容,结合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中的地籍区、地籍子区,能够保留原宗地编码的需保留。否则需预编宗地编码。并编制不动产单元号。b、当空间数据源为日常登记发证数据时,参照矢量数据采集工艺流程进行数据采集。符合要求后追加到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库中,并预编宗地编码及不动产单元号。c、当空间数据源为纸质宗地图时,通过扫描矢量化很难达到大比例尺的精度要求,需重新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权籍调查后追加到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库中,并预编宗地编码及不动产单元号。d、当为后期新采集的数据时,如城镇地籍更新数据或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时,直接追加到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库中,并预编宗地编码及不动产单元号。5.1.8非空间数据信息整理通过整理已有土地、房产等原有不动产登记簿册信息,按照土地、房产等现行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编码和规范化处理,建成符合土地、房产等现行标准的非空间数据库。1) 集体土地所有权根据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整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信息,需保留宗地代码、坐落、宗地面积、业务号、权利人、证件类型、证件号、共有情况、登记机构、登记类型、登记原因、分类面积、土地证号、登记时间、登簿人、附记等信息。2) 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于大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信息记载于纸质档案资料中,无电子数据,结合这一实际情况,以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为依据对纸质档案资料中的登记信息进行手动录入和规范化处理,整理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始非空间数据库。信息录入之后需进行全面复核,保证与原始登记档案资料中记载的信息一致。对于未编制地籍号和宗地代码的,无法通过这两个字段实现权利登记信息、权利人信息和他项权利信息之间的的关联。鉴于“档案号”的唯一性,可在电子表格中增加“档案号”字段,并为每宗档案录入相应的档案编号,为三者提供关联。整理过程中,针对发生变化的宗地,需将本宗地的历史信息整理形成通过档案编号相关联的变化原因、变化内容、登记时间、登簿人以及附记信息的扩展属性信息。5.1.9不动产登记历史档案整理通过对已有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登记的业务处理过程数据进行整理,按土地、房产等现行不动产档案管理的要求建库。档案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必须满足发证条件,并包含档案全部内容。5.1.10逻辑关系重建分别利用宗地代码、自然幢号、林宗号等关键字建立空间信息和非空间信息的关联关系。非空间信息中包括土地、房产等通过登记行为产生的权利以及基于权利设定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发生预告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通过宗地编号、自然幢号、林宗号以及证书号、业务号、档案编码等信息建立和空间信息、非空间信息的关联关系,通过原有的业务号将土地、房产等现有的登记簿和登记档案进行关联。5.2整合关联5.2.1数据整合通过对整理后的空间数据集进行图层合并、冗余数据剔除、信息补录等操作,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要求的空间数据以及与之关联的属性数据,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等空间数据统一编码。通过对整理后的非空间数据进行数据归并、冗余数据剔除、信息补录等操作,形成与不动产登记相关技术要求以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要求相符的不动产登记簿。1) 房产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要求,整合自然幢(ZRZ)空间图层。将房屋登记整理后的空间数据中只保留自然幢数据,与地籍区、地籍子区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的空间数据进行叠加后,在属性表中增加宗地编码(隶属宗地),并将与之对应的宗地编码(隶属宗地)进行赋值。编码方法具体参见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形成自然幢(ZRZ)、构筑物(GZW)、构(建)筑物(GJZW)、面/线/点状定着物(M/X/DZDZW)等空间数据,属性结构详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中的表13、或表14、或表15、或表16、或表17、或表18。在数据整合前再次确认整理后的自然幢空间信息的空间参考和城镇地籍的空间参考一致,不一致的,需转换保持一致。(1) 自然幢空间图形处理 处理过程中叠加遥感影像底图,作为图形的预判依据 对无效数据进行清洗剔除 对不规范的房屋图形统一进行规范化处理 对房屋边界线的处理 图形内部拓扑检查(2) 自然幢属性表 按照要求中的字段,将原登记发证系统中的数据映射关联。 根据档案资料对部分信息进行手动录入(其中,房屋的空间名称,即房屋、建筑名称全部需要人工查找并录入)。2) 土地 空间数据整合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要求,整合行政区(XZQ)、地籍区(DJQ)、地籍子区(DJZQ)、土地所有权宗地(JTTDSYQ_ZD)、土地所有权界址线(JTTDSYQ_JZX)、土地所有权界址点(JTTDSYQ_JZD)、土地所有权注记(JTTDSYQ_ZJ)、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JSYDSYQ_ZD)、建设用地使用权界址线(JSYDSYQ _JZX)、建设用地使用权界址点(JSYDSYQ _JZD)、建设用地使用权注记(JSYDSYQ _ZJ)等空间图层。(1)行政区数据整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成果中的行政区划数据直接采用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中的行政区(XZQ)、行政区界线(XZQJX)以及行政要素注记(XZQ_ZJ)三类空间要素,属性结构和值域须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的要求。(2)地籍区、地籍子区数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成果的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直接采用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中的的地籍区(DJQ)和地籍子区(DJZQ)两类空间要素。其属性结构和值域须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的要求。(3)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数据主要对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库中的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宗地数据整合,保留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JSYDSYQ_ZD)、界址线(JSYDSYQ _JZX)、界址点(JSYDSYQ _JZD)和注记(JSYDSYQ _ZJ)层空间要素。属性结构中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宗地属性表的基础上,增加原宗地号,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库中的的宗地编号赋值到原宗地号。如数据已编制了宗地统一代码,直接继承原宗地编号;未编号的需因地制宜,新的宗地编号要较为明显的反映与旧宗地号的内在关系,尽可能做到“见旧知新”。 非空间数据整合(1)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信息整合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等信息转入到权利人信息表中,保留原宗地号保持关联。将本宗地的地役权、抵押权、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的信息分别转入到对应的数据表中,保留原宗地号保持关联。通过空间数据整合过程中形成的原地籍号与宗地编号的对应关系,对登记信息的宗地编号进行维护,形成图、属关联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成果。(2)使用权登记信息整合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信息整合。5.2.2数据关联1) 数据关联将整合后的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进行关联,用宗地编号把宗地和不动产单元进行关联,用不动产单元编号把不动产和不动产权利关联,用业务号实现不动产权利和登记过程的关联,最终形成空间数据、非空间数据关联,历史和现状信息清晰完整的不动产登记信息。2) 信息落宗 对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宅基地登记等,宗地编号分别采用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规定的方法编码,通过原宗地编号关联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权利信息、地役权信息、抵押权信息、查封登记信息以及异议登记信息,用新宗地编号对宗地编号属性项赋值,并形成原宗地编号与宗地代码之间的对应关系表。 对于房屋登记信息,用原自然幢编号关联逻辑幢、层、户的信息,保留原自然幢信息,用新的自然幢编号对自然幢编号属性项赋值,保留自然幢数据中的宗地编号到逻辑幢、层、户数据表中。将通过房屋编号关联整理相应的地役权、抵押权、查封登记、异议登记以及预告登记的信息补录新的自然幢编号和宗地编号。3) 不动产单元编号 分类分宗按不动产单元编码规则对不动产单元进行编号 补录要素代码、不动产类型选项、宗地特征码、不动产单元状态等信息。不动产单元的设定和代码编制见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在宗地内通过宗地编码建立和不动产单元的关联关系,通过不动产单元编码建立不动产单元、权利以及权利人之间的关联关系,通过业务号建立权利和办理过程的关联关系。5.2.3数据检查1) 数据库质量检查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2) 数据质量检查成果整合前后一致性检查,主要靠人工检查。5.2.4数据入库将整理后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对基础地理信息、宗地数据、自然幢数据、权利数据、权利人数据、登记业务等进行数据组织、编码、入库,建成支撑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运行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成果数据库),并按照元数据的要求填写所建数据库的元数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入库前要进行全面的信息复核,保证入库的数据符合质量控制要求。1) 基础地理数据入库基础地理数据入库包括整合后的行政区、行政区界线、行政区注记、地籍区、地籍子区等空间数据入库,还包括属性表达的标准化。此部分数据入库后必须满足空间数据的质量要求,并生成标识码。2) 宗地数据入库将整合后的宗地空间数据入库,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属性值代码化、表达标准化。此部分数据入库后必须满足空间数据的质量要求,并生成标识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界址线、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界址点、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界址线、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界址点使用权宗地等类空间信息。3) 自然幢数据入库将整合后的自然幢空间数据入库,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属性值代码化、表达标准化。此部分数据入库后必须满足空间数据的质量要求,并生成标识码。4) 权利数据入库将整合后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表信息进行标准化、代码化,并导入到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权利数据库表中。此部分数据入库后必须满足数据完整性、逻辑关系一致性以及语义一致性的要求。5) 权利人数据入库将整合后的权利人数据进行代码化,并导入到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权利人数据库中。此部分数据入库后必须满足数据完整性、逻辑关系一致性的要求。6) 登记业务数据入库将整合后的档案数据库,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进行关联挂接或者转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中登记业务类数据库。此部分数据入库后需要满足不动产登记对历史业务处理过程查询的要求。7) 不动产登记信息元数据生成参照国土资源核心元数据标准,在信息入库后形成不动产登记信息元数据。6 质量控制项目承担单位应按ISO9001:2000质量认证体系的标准,有效运作质量管理体系,认真贯彻其质量方针,落实项目质量目标,明确项目管理者职责。生产实施部门除精心组织生产,进行日常质量检查外,在关键工序、重点工序必须进行重点检查,严防质量事故发生。 质量指标:工序产品合格率100,优良率80。 外业成果质量检查均按CH 1002-95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CH 1003-9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为确保产品质量,工序过程检查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队级检查和院级检查分别进行,院级检查在队级检查的基础上进行。 队级检查比例为:内业100%, 外业按100%;院级检查比例为:内业100%, 外业10%。 项目组在施测前应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和检查人员对技术设计书和有关规范进行学习,统一认识,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严格按技术管理程序执行,不得随意改变技术方案;确需要更改的,需上报主管部门批准。7 提交成果所有文本资料使用word输出,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上交资料包括以下内容。表7.1 上交清单表序号资料内容份数1XX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专业技术设计书32XX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专业技术总结33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14不动产登记档案数据库15修补测宗地地籍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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