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鹏刑法总论讲义03第三章刑法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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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的适用范围一、刑法的空间效力一、刑法的空间效力(1)属地管辖(领土原则) (2)属人管辖(国籍原则)(3)保护管辖 (安全原则) (4)普遍管辖(5)其它(一)我国刑法的(一)我国刑法的n第6条【属地管辖】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n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n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船舶、航空器;不包括国际列车、国际汽车 浮动领土不是真的领土 使领馆: 犯罪的或者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如预备阶段、实行阶段行为)或仅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任一共犯行为或者共同犯罪的结果有一部分发生在我国领域内,都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问题:在我国有停靠 网络空间(第7条) 对于本国公民在国外犯罪,也适用本国刑法。(第8条) 对于外国人在外国实施了侵犯我国国家利益或者本国公民的权益,适用我国刑法。(第9条)n对于国际公约或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不管犯罪人的国籍、犯罪地、侵害对象,缔约国或参加国可行使刑事管辖权。(管辖权冲突与保留)(第10条) 1、定义:国际司法协助 2、事例:余振东案、赖昌星 3、原则: (1)双重犯罪原则; (2)政治犯不引渡原则; (3)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 (4)死刑犯不引渡原则 赖昌星:远华案,偷逃税赖昌星:远华案,偷逃税400亿,加拿大亿,加拿大杨秀珠,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温州市杨秀珠,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温州市副市长,涉案副市长,涉案2.523亿,荷兰亿,荷兰 刘波,中国刘波,中国“媒体大王媒体大王”,曾收购,曾收购希望希望大大众电视众电视等等40多本期刊经营权,涉嫌多本期刊经营权,涉嫌40亿贷款黑亿贷款黑洞,美国洞,美国2007/2/51. 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n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n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nC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n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nABD2005/2/56. 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实行属地管辖原则?()ACnA外国人乘坐外国民航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nB中国人乘坐外国船舶,当船舶行驶于公海上时实施犯罪行为nC外国人乘坐中国民航飞机进入法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nD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国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2004/2/56. 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BCnA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即使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nB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由于赵某的犯罪行为地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用中国刑法nCA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期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B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C国,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nD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以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刑法的时间效力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1法典明确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公布之后经过一段时间再施行生效 1国家立法机关明确宣布某些法律失效 2自然失效 n第12条从旧兼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n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继续有效。n1、。司法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行,效力适用于法律的施行期间;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n2、。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n3、但新的司法解释明文规定从新的,从新。n4、。对于在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n5、立法解释亦属于刑法解释,原则上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n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生效施行,对于人民法院2011年5月1日以后审理的刑事案件:n(1):对于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应当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认为确有必要同时适用禁止令的,可适用修正后刑法(从新)。n(2):对于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判处死缓的,原则上适用修正前刑法(从旧)。但系累犯、七种暴力犯罪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适用修正后刑法才能罚当其罪的,可适用修正后刑法(可以从新)。n(3):根据再犯罪发生的时间确定适用的刑法。发生在4月30日以前,适用修正前刑法;发生在5月1日以后,适用修正后刑法(从后一次犯罪时的法)。但是,前罪实施时不满18周岁的,是否构成一般累犯,一律适用修正后刑法(从轻)。n(4):对于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坦白,适用修正后刑法(从轻)。n(5):对于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刑法(从旧指行为时的法)。n(6):根据犯罪发生的时间确定适用的刑法。数罪均发生在2011年4月30日以前的,适用修正前刑法。数罪中有一罪发生在2011年5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正后刑法。(从最后一次犯罪行为时的法)n(7)以后或者前实际执行的刑期: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被判处的罪犯,减刑以后或者假释前实际执行的刑期,适用修正前刑法(从旧指行为时的法)。n(8):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系累犯、七种暴力犯罪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并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2011年5月1日以后仍在服刑的,能否假释,适用修正前刑法(从旧)。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因其他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011年5月1日以后仍在服刑的,能否假释,适用修正后刑法(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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