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度矿井灾害预防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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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仁怀市铜龙煤矿2012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编制:仁怀市铜龙煤矿编制日期:二一一年十二月2012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会 审 页主持:矿长 地点:会议室 会审时间:2012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会 审 栏职 务签 名时 间会 审 意 见矿 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科科长生产科科长调度室主任编 制 人目 录第一章 概述3第二章 预防及处理灾害的组织机构11第三章 灾害预防及处理的内容和有关人员的职责12第四章 井下发生灾害预兆和预防16第一节 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16第二节 水 灾26第三节 井下火灾28第四节 煤 尘30第五节 顶板事故31第五章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贯彻执行33第六章 附图、附表34铜龙煤矿2012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第一章 概述铜龙煤矿为技改矿井,原设计生产能力3万ta;2007年9月批准该矿技改扩能(扩界),现采矿证登记生产规模15万t/a,企业性质为私营。位置:铜龙煤矿位于仁怀市五马镇,矿区地理坐标位置:东径10617361061840;北纬273725273810。境界:矿区范围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5)划定,其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表0-1。表01 铜龙煤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点号直角坐标X坐标Y坐标1305747235629417230588583562940233058839356276684305747035627668矿区面积:2.399km2, 开采标高:1200300m矿界形状为一四边形,走向长1.75km,倾向宽1.37km,井田面积2.399km2,主采C7、C9、C11号煤层。我矿为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矿井,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提交的铜龙煤矿C7、C9、C11号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C7、C9、C11号煤层均无爆炸危险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提交的铜龙煤矿C7、C9、C11号煤层煤炭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C7、C9、C11号煤层自燃倾向等级为类(不易自燃煤层)。本井田属地温正常区,未发现热害影响。矿井在建井期间应及时补做各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并依据鉴定结果进行管理。在未进行煤与瓦斯突出预测及鉴定工作前,矿井施工及安全管理中应对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发生的可能性引起高度重视。本矿主要存在的煤矿灾害包括: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灾害、火灾、顶板灾害、水灾、提升设备事故灾害、运输系统事故灾害、供电事故灾害等。其中火灾、顶板灾害、煤尘爆炸事故、水灾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为本矿主要灾害。矿井通风:现实行地面抽出式全负压通风,采用FBCDZ-6-16(B)轴流式对旋式通风机。铜龙煤矿抽风机功率275KW,备用风机一台功率275KW。矿井排水:平硐开拓,矿井涌水自流至井底水仓,通过平硐自流排出地面。矿井供电:矿井采用了双回路供电:I回:来自仁怀市35KV五马变电站10KV线路(专线,LGJ-95导线,6km);II回:来自仁怀市35KV云安变电站10KV线路(专线, LGJ-95导线,5km)。矿井验收前矿井必须双回路供电,并与之落实签订供电协议,保证对矿井进行可靠供电。道路交通:铜龙煤矿位于仁怀市南西方向,直距24公里,公路里程约34公里,矿区有2公里的矿山公路与208国道公路相接,向北至仁怀市(中枢)31公里,向东至鸭溪火电厂52公里,抵遵义城区约96公里,交通较方便。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采掘部署,为确保2012年矿井安全生产,提高矿井经济效益,特编制2012年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一、矿井地质条件1、矿区地质:铜龙煤矿区及附近出露的地层从老到新有二叠系中统茅口组、上统龙潭组、长兴组及三叠系下统夜郎组等,现将其岩性特征由老至新分述如下:二叠系中统茅口组(P2m)岩性为浅灰灰色中厚层状粉晶灰岩、含生物碎屑灰岩,产腕足类、蜒科等生物化石。厚度大于100m。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3l)为本区的含煤地层。岩性由灰、灰黄色细砂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泥岩及煤层(线)组成。其中的C7、C9、C11为矿区稳定可采煤层。C12为不稳定煤层与下伏茅口组呈假整合接触,厚度75.91104.03米平均厚91.68米。二叠系上统长兴组(P3c)由灰、深灰色中厚层状含燧石团块灰岩、粉晶灰岩夹钙质粉砂岩,含腕足类、腹足类等化石。厚40.9760.06米平均厚51.45米。三叠系下统夜郎组(T1y)下部岩性为灰黄、灰色页岩;中部为灰色中厚层状灰层、含泥质灰岩;上部为灰绿色、灰色、紫灰色粉砂岩,细砂岩、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泥灰岩等,厚度大于300m。三叠系下统茅草铺组(T1m)灰色薄至中厚层状细晶灰岩,白云质灰岩,厚度大于250米。构造铜龙煤矿位于位于长岗向斜南翼西段,地层呈单斜产出,产状较稳定,倾向345360,倾角一般4856,矿区内岩层,地层层序完整,未见断层和岩浆岩活动,地质构造简单。结合邻区及区域构造特征,本区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类型应属简单类型。煤层含煤岩系特征工作区内的含煤岩系为二叠上统龙潭组(P3l),为一套海陆交互相多旋回沉积组成。岩性以灰色、灰褐色泥岩粉砂质,泥岩,中薄层的粉砂岩,煤层及煤线等岩性组成,粉砂岩中具有小型交错层理及波状层理,泥质粉砂岩及粉砂质泥岩常组成互层,显层纹构造。该区内含煤岩系厚75.91104.03米,平均厚91.98米,含煤层及煤线12层。其中含可采及大部分可采煤层3层,煤线9层。在同一煤沉积旋回中,各岩性粒度普遍为渐变关系,由粗到细,或由细到粗,垂向上正粒序层理或逆序层理。煤层顶板多为粉砂岩或灰岩;底板为粘土岩及炭质泥岩,产植物茎及叶片化石。现将含煤岩系岩性组合特征自上而下简述如下:浅灰至灰色泥岩、粉砂质泥岩、含植物化石碎片级黄铁矿结核。平均厚5.5米,为矿区进入煤系地层的标志层。灰色中厚层状灰岩、泥灰岩,含生物化石碎屑,厚1.923.14米,平均厚2.56米。上部为灰色粉砂质泥岩、泥质粉砂岩,下部为黑色泥岩,中夹煤线或炭质泥岩,含黄铁矿结核。平均厚13.91米。煤层:褐黑色块状、碎块状,半亮型、半金属光泽,阶梯状参差状断口。厚0.250.61米,平均厚0.39米。(C9煤层)上部灰至灰黑色泥岩,下部为深灰色粉砂岩、泥质粉砂岩、呈水平层理,平均厚8.89米。煤层:钢灰色、块状、碎块状,光亮型,金刚光泽,贝壳状断口,阶梯状断口。厚0.921.23米,平均厚1.09米。(C7煤层)。上部深灰色泥岩、粉砂质泥岩、泥质粉砂岩,下部为含铁质灰岩,底部为泥质粉砂岩,中夹煤线。平均厚12.02米。煤层:黑色,块状、碎块状、碎粒状,上部较致密,下部较疏松,中夹一层含炭质泥岩,泥岩夹矸,夹矸厚0.200.60米。煤层平均厚2.70米。(C9煤层)。深灰色泥岩,上部为粉砂质泥岩,菱铁质灰岩,中夹煤线。平均厚22.10米。煤层:黑色,半暗至半亮型,块状、含黄铁矿结核,煤层厚1.661.78米,平均厚1.74米。(C11煤层)。中夹一层炭质泥岩夹矸,厚0.100.15米。上部为泥岩、粉砂岩,下部为含生物碎屑灰岩,见较多黄铁矿结核,平均厚18.68米。煤层:黑色,色泽较暗,碎块状、粉状。半暗型,厚0.130.31米,平均厚0.23米。(C12煤层)。瓦灰色粘土岩,含粉晶状,晶粒状黄铁矿。厚0.765.39米,平均厚3.77米。含煤性井田内含煤岩系共含煤层(线)共12层,其中全区可采煤层3层,零星可采和煤线9层。煤层总厚7.54米,含煤岩系平均厚91.98米,含煤率8.20%;可采煤层总厚6.07米,含煤率为6.60%。2、矿区小煤窑开采情况该矿区内老窑开采历史悠久,各主要可采煤层均有开采,但因停采时间较长,大部分老窑均已垮塌封闭,无法取得足够的实测资料,本报告部分资料属问访所得。矿区西面煤层露头有小窑开采,主要开采C7、C9、C11号煤层浅部,现非法开采小煤窑已经全部关闭。另外,还有一些未调查清楚的掩埋老硐,对煤层的开采也有一定的威胁,在开采中要引起重视。由于矿区内因存在过去采煤时形成的采空区或老硐,由此,矿井必须对矿区内的小窑及采空区以及积水情况等进行详细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进行填图。切实掌握小窑开采情况,小窑采空区积水情况,要注意探放水工作,特别是在采空区或老硐附近采煤时,防止采空区积水及老硐积水的突然涌出。另外,还要注意在巷道中尚未查清的断层可能切穿上下含水层对开采的影响。3、水文地质根据贵州省有色地质遵义勘测院2008年4月提交的贵州省仁怀市五马镇铜龙煤矿水文地质调查报告。“区内开采煤层的准采标高为1200至300米,矿区最低侵蚀基准面为标高631米,开采煤层的直接顶板和上覆岩层为一套泥质粉砂岩和粉砂质泥岩,主要属裂隙含水层,对矿床产生直接充水影响,根据现行规范的划分,该矿区C7、C9煤层矿床水文地质勘查类型为第二类第二型,即为裂隙含水层为主,顶板间接进水、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的裂隙充水矿床。C11煤层矿床水文地质勘查类型为第二类第一亚类第二型,以基岩裂隙充水为主,含煤地层顶、底岩溶充水为辅的,水文地质条件中等至复杂的充水矿床。”煤矿准采标高1200300m, 区内最低侵蚀基准面约为631米,开采最低侵蚀基准面上部的煤炭,直接充水水源主要为顶部的碳酸盐岩岩溶水、基岩裂隙水、老窑采空区积水、地表冲沟水。开采最低侵蚀基准面下部的煤炭,底部承压水突水的可能性很大,故本矿区属于以裂隙岩溶充水为主,在开有最低侵蚀基准面631m标高以上时,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开采631m标高以下时,水文地质条件趋向于复杂。根据计算结果,设计考虑矿井所处区域、老窑及采空区等诸多因素,矿井在最低侵蚀基准面标高以上(950m标高以上):暂取矿井正常涌水量为80m3/h,最大涌水量为190m3/h。4、煤层顶底板C7煤层:伪顶为0.200.50米厚的含炭质泥岩,不稳定,直接顶板为粉砂岩,稳定性差,底板为粉砂质泥岩。C9煤层:顶板为泥岩,底板为粉砂质泥岩,稳定性差。C11煤层:伪顶为0.200.50米厚的含炭质泥岩,直接顶板为粉砂岩、细砂岩,稳定性中等,底板为质粉岩。综上所述,各煤层的顶、底板均为不稳定岩层。根据本区和邻区资料,其工程地质条件中等类型5、工程地质矿山地形以溶蚀作用为主的中山河谷地,地形有利于大气降水入渗,在含煤地层露头区风化作用强烈,上覆地层岩石工程地质条件一般、下伏地层岩石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含煤地层局部地段存在粉砂质泥岩、泥岩、炭质泥岩、煤、小型断层破碎带等软弱层,各煤层顶板力学强度弱中等,煤层底板力学强度很低,可采煤层的顶、底板稳定性较差,如果支护不良,可能出现顶板跨塌、片帮、底鼓、支架下陷等工程地质问题,故本矿山工程地质条件为中等,在开采过程中应加强巷道顶、底、帮的支护管理工作,预防不良事故发生。6、环境地质在今后的煤炭开采过程中可能产生以下问题:(1).大面积回采可能会造成采空区上方地表塌陷及地裂,陡岩地形易发生崩塌等地质灾害现象。(2)、煤矿开采后形成的矸石山堆放不当,可能对周边环境和下游场地带来影响。(3)、矿坑排水对当地水源及土地造成污染。对以上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1).对地面建筑进行精确定位,预留保安煤柱,对易发生崩塌的地形采取一定保护措施。(2).应对排污水进行净化处理,并达标排放,避免污染土地。(3).尽量不破坏附近植被以利于水土保持。6、煤层突出危险性、自燃发火性、煤尘爆炸性7、瓦斯依据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煤行管字2007482号)“对遵义市煤矿2007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煤行管字2008507号)“对遵义市煤矿2008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发2009306号)“关于遵义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呈报2009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和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发2010701号)“关于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关于呈报2010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报告的批复”,铜龙煤矿2007、2008、2009、2010年度瓦斯等级结果均为高瓦斯矿井。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情况见表1-3-5。表1-3-5 年度瓦斯等级情况鉴定年度矿井名称月产量(t)绝对量(m3/min)相对量(m3/t)鉴定等级审批等级2007年度铜龙煤矿45002.6121.72高瓦斯高瓦斯2008年度铜龙煤矿35003.9330.57高瓦斯高瓦斯2009年度铜龙煤矿45004.636.8高瓦斯高瓦斯2010年度铜龙煤矿20003.0855.44高瓦斯高瓦斯8、煤尘爆炸性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提交的铜龙煤矿C7、C9、C11号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C7、C9、C11号煤层均无爆炸危险性。9、煤的自燃倾向性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提交的铜龙煤矿C7、C9、C11号煤层煤炭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C7、C9、C11号煤层自燃倾向等级为类(不易自燃煤层)。10、地温本井田属地温正常区,未发现热害影响二、矿井生产系统及工艺概述铜龙煤矿采用平硐开拓,主平硐从C7煤层顶板穿层布置,穿过C11煤层30m后,进入煤层底板茅口灰岩,布置采区下部车场和运输大巷,然后从井底车场向上伪斜布置采区轨道上山、运输上山和回风上山,在863m标高布置采区上部车场;从原工业场地898.5m标高沿底板茅口灰岩向西伪斜布置回风斜井,改造原设计沿C9煤层底板布置的上平硐为行人进风平硐,回风斜井、行人进风平硐在采区上部车场与三条上山联通,形成一采区开拓系统。从主平硐井底车场向井田东部施工东翼运输大巷、回风大巷到达井田东翼中部后,沿C11煤层底板布置三条采区上山,其中轨道上山通地表,解决东部井田进风问题。分别从两翼采区下部车场沿C9、C11煤层之间布置采区下山和大巷开拓平硐标高以下各煤层。井田东西两部分各划分为三个采区,整个井田划分为6个采区。井下生产主要动力为LGJ16/8G型风冷式螺杆空气压缩机2台(一用一备),该空压机额定排气量为每台16m3/min。运输上山:采用DTC800/290型胶带输送机运输煤炭。轨道上山:采用JTP1.61.2型单滚筒绞车提升矸石、升降人员、下放提升材料和设备等。工作面:工作面采用1000505213型搪瓷溜槽运煤,工作面运输巷采用SGD420/30刮板机运输,工作面回风巷铺设15Kg/m轨道,矿车运输轨道:主平硐铺设600mm轨距30kg/m钢轨混凝土轨枕,区段运输石门、工作面运输、回风顺槽及掘进面铺设600mm轨距15kg/m钢轨木轨枕。设计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柔掩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回采工作面采用放炮落煤。掘进工作面均采用炮掘施工。第二章 灾害预防及处理灾害的组织机构为了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预防和处理矿井五大自然灾害,特制定本办法,并成立预防及处理灾害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组长:王国辉 副组长:李兴明成员:蔡国齐 周贵滨 王彬 李兴平 胡永春 马建新 潘有权 罗红刚 王富海 郭庆 曾开方 黄全中 陈华强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由李兴平担任办公室主任。1、 总 指 挥:周杰(矿长)2、 副总指挥:彭祖慧(总工程师) 、成 员:王国辉(安全副矿长)、李兴明(生产副矿长)、吴学海(机电副矿长)、蔡国齐、周贵滨、王彬、李兴平、胡永春、马建新 潘有权、 罗红刚、王富海、郭庆、曾开方、黄全中、陈华强、以及调度室成员、矿灯房成员、保卫科成员等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由李兴平担任办公室主任。、通讯联络人员:王彬(调度主任)及当班调度员第三章 灾害预防及处理的内容和有关人员的职责一、“一通三防”工作方面1. 加强通风系统和局部通风管理,按要求配足风量,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规定;2. 消灭盲巷、杜绝无计划停风停电,加强采面、上隅角瓦斯管理,杜绝瓦斯积聚和超限;同时充分利用现有安全装备认真作好瓦斯检查工作。3. 加强防尘工作,消灭煤尘超限,杜绝煤尘燃烧和爆炸事故。二、顶板管理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人员和采煤工人的学习、培训,让顶板管理相关知识牢记于心;1、 提高采掘工作面的支护质量,抓好采煤工作面支柱、加柱、翻打、放顶、周期来压的安全管理工作,搞好掘进工作面的超前支护及撑杆使用,杜绝空顶作业。三、防治水方面1、 要作好雨季“三防”工作,做好小窑开采情况调查工作。2、 加强地面水沟治理。3、 加强井下排水工作,在掘进和开拓施工过程中,认真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四、防灭火方面以预防外因火源为主,加强放炮和机电管理,消灭失爆,杜绝一切火源的发生。五、机电运输方加强设备保养和维修,提高设备综合完好率,按质量标准化搞好机电、运输工作。六、相关人员的职责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技术员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救护队、镇医院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方案、措施。2、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有关方案和措施,提交各种处理及善后的技术资料,并协助矿长指挥救灾工作。 3、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需的工人待命,负责组织救灾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等,以供救灾使用。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人员的入井特别通行证。4、矿山救护队长:对矿山救护的活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5、通风负责人: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注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6班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7、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技术负责人。以及矿其它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命令;通知相关人员到矿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救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8、考勤和矿灯、自救器发放室负责人:应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和领取矿灯、自救器牌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对没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必须严格检查,禁止入井。9、材料供应负责人: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10、机电负责人: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11、运输负责人: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送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12、办公室负责人:保证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13、保安负责人: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逗留、围观。14、值班电话接线员:接到矿调度室的事故通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通话,开放事故信号,并按照2012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中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所到单位的人员到矿调度室报到待命,协助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及时传达矿长的命令。15、其他成员:负责按照矿长和指挥部命令完成各自范围的工作。、井下发生事故的一般规定、井下所有人员必须掌握各种灾害事故的预兆,一旦发生预兆,在现场的带班人员及瓦检员、安全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将事故控制在最小程度且及时汇报矿调度。若威胁到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则必须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并及时汇报。、发生事故,所有指挥部成员必须立即赶到矿调度集中待命,共同研究事故处理方案及措施,并严格按照矿长命令完成各自范围的工作。、矿井救灾期间,没有入井许可证,任何人不得入井,未见到入井许可证,矿灯发放人员不得发放矿灯。、救护队员不能按照约定方式及时间返回又无法联络时,必须派预备救护队员增援。、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安排专人到各井口站岗,矿灯发放人员必须立即清点人数,及时将尚未交灯人员统计后汇报指挥部。、指挥部要随时掌握井下事故动态。、处理灾害事故的通知方法及顺序、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员、瓦检员或班长向矿调度紧急汇报,矿调度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向总指挥及指挥部其他成员逐一汇报,指挥部成员接到汇报后立即到矿调度集中。、矿调度值班人员应做好事故发生前、后的时间及人员撤离情况的详细记录,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总指挥立即主持全面工作,同时向有关人员发布处理事故的各种命令,监督救灾措施的执行。、有关人员接通知后立即到矿调度向总指挥报到,并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结合本计划和事故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措施及指令。、救灾处理工作只能由总指挥一人统一指挥,任何人不得干扰总指挥的工作。、派专人到就近医院联系医务人员,准备好急救器材、药品、救护车到现场急救、转送重伤人员。、发生灾害时,各部门应全力以赴听候命令执行任务。、井下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发生事故后,必须按下表的顺序召集有关单位和人员,并作好记录。通知单位排列顺序应以先急后缓为序。、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见附后名单。第四章 井下发生灾害预兆和预防第一节 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一、防止瓦斯爆炸及燃烧的措施瓦斯从煤层暴露面和采落的煤炭内涌出,瓦斯涌出的特点是,初期瓦斯涌出的强度大,然后随时间按负指数函数关系逐渐衰减。所以工作面内落煤工序的瓦斯涌出量总是大于其它工序。老顶来压冒落时涌出量高于其它时期。回采工艺用爆破落煤。落煤时瓦斯涌出量增大,又与落煤量的多少、新暴露面的大小及煤块的破碎程度有关。二、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瓦斯与空气混合成的瓦斯浓度在爆炸范围内,516;2、高温热源存在时间大于瓦斯的引火感应期,在正常大气条件下瓦斯在空气中的点燃温度为650750;3、瓦斯空气混合气体中的氧浓度不低于12,这一条件在生产矿井中是始终具备的。所以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就是防止瓦斯的积聚和严禁高温热源的出现。三、防止瓦斯积聚措施所谓瓦斯积聚是指瓦斯浓度超过2,其体积超过0.5m3的现象。矿井必须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存。瓦斯积存时必须及时处理,通风异常与瓦斯涌出异常是造成瓦斯积存的根本原因。1、加强通风本矿的通风系统是一个安全可靠的、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系统。通风机工作方法为抽出式。矿井主要通风机是矿井的“肺脏”,选用足够能力的矿用防爆抽出式风机。、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等通风设备、设施和通风构筑物要按标准安装好、构筑好、维护好,确保其有效性。、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采用独立通风。回采工作面采用上行通风,有利于降低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在生产过程中,连通采空区的巷道应做到随采随闭,杜绝漏风。回采结束后,至多不超过一个月必须把所有通向采空区的巷道封闭起来。、矿井投入生产后,按分别法计算矿井需风量,并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将每次测风结果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并根据测风结果调节风量。、贯通巷道要编制专门安全措施,两巷道贯通20米前,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时,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0.8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两个工作面入口派专人警戒。贯通后,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局部通风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安装在进风巷道中,并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大于0.25m/s,风筒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局部通风机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及专用线路)供电;严禁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以上(含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要撒出人员和切断电源。,2、及时安全地处理积聚瓦斯从采掘工作面、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立即处理。这是矿井日常瓦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预防瓦斯爆炸事故的关键工作。井下任何一处瓦斯积存都可能成为爆源,因此必须及时安全地处理好,不留任何隐患。主要方法有:、加大瓦斯积聚地点的风速和风量,按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措施排放积聚瓦斯。强制冲淡瓦斯到允许浓度后排到回风流中。、切实加强瓦斯排放,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工作,排放瓦斯和巷道贯通要认真编制安全措施并执行有关规定。瓦斯排放采用逐段排放法,严格控制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回风系统内停电撤人;必须在井下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设置密闭和栅栏,定期检测瓦斯和氧气浓度,并严禁任何人违章进入。、在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首先检查瓦斯,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且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8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总回风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时,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撒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或因停电、检修等原因而断电的电气设备,当附近20m内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停风区要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瓦斯浓度达到3,不能立即处理时,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停风区恢复通风需要排放瓦斯和送电时,要有安全措施,必要时应采取封闭抽放等措施。、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引起其供风的掘进头无风,可能会造成瓦斯积存。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或CO2浓度不超过1.5%时,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20m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当瓦斯积存量大时,可采用风筒增阻排放法:可用绳子把柔性风筒捆结,缩小其断面或在风机的吸风口用木板阻挡部分通风断面进行增阻,随着混入矿井主通风风流的瓦斯浓度的下降逐渐增大风筒断面,直到全断面通风。、独头巷道长或封闭的独头巷道启封后排放瓦斯可采用逐段通风排放法:排放由外向内逐段分段进行,先准备一节5m长的短风筒,接在密闭外的风筒上,用其冲淡启封密闭墙的开口孔洞瓦斯,控制风筒的排风量,使冲淡后的瓦斯浓度低于2,正常后再分段接长风筒逐段排放巷道积存瓦斯,直到全独头积存瓦斯排放完转入正常通风时止。、本矿目前为两煤层联合开采。在回采时,为防止采空区瓦斯大量涌入工作面,造成本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可采用工作面上隅角挂风帘的方法迫使风流冲刷上隅角,稀释并排放瓦斯。、在生产过程中,巷道连通采空区的风眼应做到随采随闭,杜绝漏风。回采结束后,至多不超过一个月必须把所有通向采空区的巷道封闭起来。所有通风构筑物严格按质量标准筑好,维护好。、恢复己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加大瓦斯积存地点的风速和风量,按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措施排放积存瓦斯。强制冲淡瓦斯到允许浓度后排到回风流中,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停工区瓦斯浓度达到3,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予以封闭;停风区域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和送电时,要有安全措施,必要时应采取封闭抽放瓦斯等措施。、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开采煤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10m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小于5m,并有专职的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在生产中,要组织专职人员及时封闭废弃的盲巷及采空区,对暂不利用巷道应封闭或挂危险牌,加强对这些地方的瓦斯监测,防止瓦斯聚集。对回风巷道中聚集的煤尘应组织专人按期清扫,消除瓦斯煤尘爆炸隐患。3、加强瓦斯检查、建立严格的风量、风速、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检查制度。瓦检员、安全员、测风员必须经过县以上煤炭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矿井必须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建立矿井安全监测系统。按照要求在采掘工作面配备瓦斯探头、瓦斯断电仪和悬挂便携式瓦检仪等。、建立完备的通风设施和通风系统检查制度。配备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建立完备的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矿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佩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佩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佩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为每班至少3次;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设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瓦斯检查人员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撒到安全地点。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技术总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审查并签字。4、分源治理瓦斯分源治理瓦斯就是针对瓦斯来源的特征(涌出规律与涌出量),采取相应的措施。矿井瓦斯涌出的区域可分为回采区、掘进区和已采区;瓦斯来源是分源治理的基本依据。要同时测定矿井各回采、掘进区域回风流中的瓦斯量,得到矿井瓦斯涌出量平衡表及周期性动态。、采空区采空区要及时封闭,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采空区瓦斯涌出特点是:随着停采时间的延长,涌出量渐减:地面大气压力变化必然引起矿井井下大气压力相应变化,与瓦斯涌出有着密切关系,其涌出量会随之波动,气压降低时涌出量增大。因此大气压力变动季节,应加强对采空区瓦斯的观测与管理。、掘进工作面涌出的瓦斯主要是煤巷所在煤层本身的瓦斯。掘进区局部冒顶积存的瓦斯,可在支架顶梁处安设导风板冲淡瓦斯或用充填黄土的方法处理。掘进工作面随着巷道的延长,风筒应及时加接,保证压入式风筒出风口距迎头的距离不大于5m。、回采工作面回采工作面的瓦斯涌出特性与涌出量是回采工作面治理瓦斯的基础。矿井回采工作面采用爆破落煤,煤层暴露面最大,放炮时出现瓦斯涌出高峰,峰值可分为两部分:Q1和Q2。Q1:包括入风携带的瓦斯,煤壁涌出的瓦斯和采空区涌入回采工作面的瓦斯等,这些是与采煤产量无直接关系的涌出。Q2与每次放炮的孔深、孔数,爆破区长度,煤的破碎程度及本煤层瓦斯含量有关。这些参数越高,瓦斯涌出量峰值就越大。Q2是与煤产量直接有关的瓦斯涌出。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的治理:回采工作面采用U形通风系统,这种系统具有漏风小的优点,但在上隅角附近由于采空区涌出的瓦斯大部分在这里集中,同时在此处风速低,风量不足,容易积存瓦斯而超限。处理措施:在工作面上隅角附近设置木板隔墙或帆布风障,迫使一部分风流流经上隅角,将积存瓦斯冲淡、排出。或将回风巷道后的联络眼密闭打开,并在回风巷设置调节风窗或挂风帘,迫使一部分风流流经上隅角冲淡瓦斯后由采空区经联络眼排出。顶板附近瓦斯层状集聚处理:若回采工作面风速未能保证设计风速而小于0.25m/s,则容易使瓦斯浮于巷道顶板附近,形成一个比较稳定的带状瓦斯层,这即是瓦斯的层状集聚。处理办法是保证回采工作面的设计风速,使瓦斯与风流能充分地紊流混合,冲淡及排出。四、防止瓦斯引燃措施1、防止瓦斯引燃的原则,是对一切非生产必须的热源,要坚决禁绝。生产中可能产生的热源,必须严格管理和控制,防止它的发生或限制其一应俱全瓦斯燃烧的条件。2、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3、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电话,并使用矿用电话电缆。4、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小于0.8%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5、井下(非煤层中)需要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禁在煤层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6、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7、井口房及通风机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使用明火。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要符合规程的要求;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线、电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要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8、井下供电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9、掘进工作面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 “两闭锁”(风电、瓦斯电闭锁)和完善掘进系列化配套设备。10、防止机械摩擦火花和冲击火花的产生,采取安设过热保护装置、使用难引火性合金工具(如使用铵铜合金工具)等措施。11、高分子聚合材料制品,如风筒等,容易因摩擦而积聚静电,当其静电放电时,可能引燃瓦斯、煤尘或发生火灾。因此井下应采用抗静电、阻燃的聚合材料制品,其内、外两层表面电阻都必须不大于3108,并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此值。12、放炮要遵守下列规定、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三级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每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并严禁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炮眼内发现异常情况,如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在放炮地点20m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不准装药放炮。、处理瞎炮(包括残炮)时,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04)的有关规定执行。、放炮时,采用正向起爆。、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采用糊炮、明火放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五、防止雷电入井的措施1、井口安设AZ-1A型导体消雷器,消雷器的接地体距井口管、轨、线接地网相互间距在20米以上。2、所有伸出井口的钢管及钢轨均采用铸型尼龙材料进行两处相互间距为100米的绝缘隔离,每段铸型尼龙材料长度为1m,对地绝缘电阻150M左右。3、所有伸出井口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的铠装铅皮在入井处均接地,接地引入线均采用截面积为50mm2的橡套电缆,引出井口的接地体相互间距在20米以上,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通讯线路在入井口处装设一组熔断器和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4、矿灯的管理和使用要遵守下列规定、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矿灯集中统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每次换班2h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并装有短路保护器。六、煤与瓦斯突出铜龙煤矿对开采煤层未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根据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炭局文件(黔安监管办字2007345号),本矿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 (一)、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突出采掘工作面按防突规定,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工作面具体情况,选择12个预测指标做为突出采掘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指标。各预测指标的临界值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防突部门积累资料,摸索研究本矿突出煤层的临界值,在此之前,按防突规定规定的预测指标执行。采掘工作面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的具体操作按防突规定相应规定执行,保证预测孔的数量、布孔位置、孔深等符合要求,以保证测值的准确性。测试仪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各部件的完好性,保证仪器的测定精度。测试工必须经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由矿安全部门办理“上岗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同时要保证防突测试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并做到每年审查考核。在施工队负责预测(效验)或执行防突技术措施时,防突部门必须派责任心强的人员现场监督执行。防突采掘工作面开工前,配备“防突管理牌板”和“防突措施主要管理牌板”,并加强管理,如实认真填写各参数,发挥其应有作用。对不认真执行预测(效验)管理制度或不认真执行防突措施者,一经发现,从重追查处理,矿安监、通瓦部门要切实负责,做好监督工作。(二)、防突技术措施防突技术措施的选择要本着既简单易于现场掌握操作、又能有效制约突出的原则,由矿总工程师结合本矿及工作面实际制定。当预测指标超标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己批准的防突技术措施,从钻孔的布置、方位角度、孔深、孔径把好关,达到措施均匀控制工作面前方及掘进工作面周边煤体37m处的要求,防止不按孔位、角度乱打等不负责任的做法,并如实认真填写“措施终孔报告单”。报矿总工程师审批。不同的防突技术措施及在不同地点采掘工作面运用时孔数的确定,要以现场实际测定的排放半径为依据,不得随意确定。但必须符合开采设计、安全专篇的有关要求。(三)、防突技术措施的效果检验采掘工作执行防突技术措施后,必须进行防突技术措施的效果检验,否则不准生产。防突技术措施的效果检验按规定相关规定执行,保证留有不小于4m的超前距,严防超掘超采,并填写预测(效验)报告单、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四)、安全防护装备的管理井巷揭穿突出煤层或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都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非突出煤层工作面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工作面情况(突出预兆、瓦斯等)确定。在突出危险区中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的回风系统,掘进工作面要建立坚固的防逆流反向风门和设置可靠的过风筒逆止阀。进入突出采面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自生氧气自救器。防突采掘工作面设置压风自救系统的规定:采煤工作面风巷距上出口2540m设置12组压风自救袋:距上出口100200m范围内设一组压风自救袋:机巷放炮撤人处安设12组压风自救袋。机风巷安设自救袋的数量分别按工作面最多人数确定。掘进工作面距碛头2540m设置12组压风自救袋:距掌子头200300m处,再设12组压风自救袋。每处压风自救袋的数量按工作面人数最多确定。压风自救袋的安装位置必须是支架完好、无空帮空顶、地点宽敞的人行道侧。必须加强压风自救管理,及时维修移动,保持清洁、完好无损。其它要求按防突规定有关规定执行。采掘工作面远距离放炮规定执行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原则上采面下出口机巷往外100200m,工作人员躲炮在机巷压风自救袋处,严禁在工作面内部放炮。掘进工作面放炮时,放炮员、瓦检员应在避难室或防突措施批准的放炮处(要有压风自救系统)放炮外,其它人员一律撤到反向风门以外新鲜风流中。具体放炮撤人距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工作面防突措施时作出规定,报矿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其它按防突规定有关规定执行。(五)、石门揭煤工作面的防突管理规定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必须严格执行防突规定规定,揭煤前必布孔探明煤层赋存情况,测定煤层瓦斯压力和含量。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时,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其内容及揭煤要求按防突规定相关规定执行,编制具体的揭煤组织措施及技术措施并按此执行。石门揭煤工作面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经效果检验有效后用远距离放炮揭穿煤层。具体按防突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六)、防治突出措施及其审批备案规定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计划由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报县安监局备案。石门揭穿出煤层综合防突措施(包括测压预测、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等),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经矿长审批,必要时报县安监局审批备案。矿井区域防突措施或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遇有特殊情况时,由矿总工师组织审批,报县安监局备案。采掘工作面常规防突措施,按煤矿安全规程、安全专篇说明书要求编写。第二节 水 灾一、透水预兆:、采、掘工作面:1、煤层发潮、发暗、变冷;2、巷道壁或煤壁“挂汗”、“挂红”;3、顶板来压、淋水加大、或底板鼓起并有渗水,出现压力水流;4、煤层有水挤出并伴有“嘶嘶”声,有时能听到空洞泄水声;5、工作面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害气体增加;6、煤壁或巷道酸度大,水味发涩和有臭鸡蛋味。7、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8、有时透水前底板突然涌水;二、防治水措施:1、地表水的综合治理;2、地下水的预排和控放;3、地下水的隔离和堵截;4、矿井水灾的预测;5、透水事故的处理;三、透水事故的预防措施:矿井岩溶裂隙发育,在掘进中有遇岩溶积水及井下常年岩溶涌水点遇雨季均有发生水灾的可能;采掘工作面遇老窑积水区有发生水灾的可能。必须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管理:加强采掘地点附近老窑调查,准确搞清水文地质资料。2、在施工设计上,对可能发生透水事故的地点必须明确标注。3、现场施工中,必须坚持“有凝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并制定针对性措施。4、过老窑、过采空区等必须编制探放水安全措施。5、老窑积水区域探水线位置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6、救灾指挥部要认真安排好雨季前的井下防排水工作,保证足够的设备材料及人员。四、发生透水事故后的处理措施:1、透水事故选择避灾路线的原则:若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人员除立即向领导汇报外,应迅速组织抢救,尽可能就地取材,堵住出水点,以防事故继续扩大。如水势凶猛,无法抢救,应组织人员迅速按避灾路线撤至上一水平或地面,万一来不及撤至安全地点,则沿标高增加的方向朝最近安全出口撤退,若是上山掘进的独头巷道,被水封堵后则向迎头撤退。若被堵在上山独头巷道,遇险人员应保持镇静,避免体力过渡消耗,等待救援。2、矿指挥部在接到发生透水事故的消息后,立即切断受水灾威胁区域的电源,通知矿山救护队,并按从低处往高处的顺序及时通知受威胁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根据事故地点和可能波及的地区,通知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尽快关闭巷道的防水闸门,以保持水泵房,组织排水恢复工作。如系老空区水突然涌出,往往带有大量有害气体,威胁未被水淹的地区,因此,要保证通风正常,迅速排除有害气体。3、当矿井或矿井部份地区被水淹后,发现有人被堵于井下,应首先制订营救人员的措施,判断人员所在的地点,并根据涌水量和排水设备的能力,估计排除积水的时间。如需较长时间,可考虑向遇险地点打钻输送食物,但水位必须低于人员所在的独头上山的最高标高。4、对被堵在独头巷道的受灾人员,若营救人员一时不能进入,则采用有效措施尽力向受灾人员供氧。5、若采用原有巷道营救人员难度较大时,可以考虑布置新的巷道进行营救。6、营救过程中必须注意透水区域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涌出,必须有专门人员进行测定。7、制定专门的排放水及恢复巷道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特别注意防止二次透水。第三节 井下火灾一、发生火灾的三要素热源;可燃物;氧浓度大于12%的空气二、火灾的分类:1、根据引火的热源不同,通常将矿井火灾分成两大类,即外源(外因)火灾和自燃(内因)火灾。、外源火灾:是指外来热源如明火、放炮、瓦斯煤尘爆炸、机电设备运转不良,机械摩擦,电流短路等原因造成的火灾。外源火灾可的原因及可能性有:机械、皮带等摩擦发火;、放炮火源;、堆积、飞扬的煤尘被引燃发火;、采掘工作面瓦斯积聚;、盲巷瓦斯积聚和瓦斯排放不当;杂散电流和电器失爆;、地面雷电从管轨导入井下;、机电硐室、炸药库操作管理不当;铁器间撞击火花引起火灾。外因火灾无明显预兆。外因火灾隐患必须勤检查勤消除。、自燃火灾:在一定的条件和环境下(如煤柱破裂浮煤集中堆积又有一定的风流供给),自身发生物理化学变化(吸氧、氧化、发热),聚积热量导致着火而形成的火灾。自燃火灾大多发生在采空区,遗留的煤柱,破裂的煤壁,煤壁的高冒以及浮煤堆积的地点。2、火灾的特点:、外源火灾的特点:突然发生,来势凶猛,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往往可能酿成恶性的事故。、自燃火灾的特点:它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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