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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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分类分级1.5 工作原则2 组织机构2.1 领导机构2.2 办事机构3 预警机制3.1 预警级别3.2 预警发布4 应急处置4.1 先期处置4.2 应急响应4.3 处置程序4.4 应急结束5 恢复与重建6 附则6.1 责任与奖惩6.2 应急演练6.3 预案修订6.4 预案解释6.5 发布实施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特编制本预案。1.2 编制依据编制本预案主要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 、水法、防洪法、防汛条 例、抗旱条例、河道管理条例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山东省防 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1.4 分类分级 按照水旱灾害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其分为I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皿级(较大)和W级(一般)四个级别。I级(特别重大)包括:( 1)全市发生特大洪涝灾害;( 2)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3 )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 48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4)全市发生特大干旱;(5)后龙河水库蓄水总量降至 718 万立方米以下(含本数,下同) 、可 供水量降至 500 万立方米以下;逍遥水库蓄水总量降至 100 万立方米以下、 可供水量降至 50 万立方米以下;湾头水库蓄水总量降至 280万立方米以下、 可供水量降至 200 万立方米以下。H级(重大)包括:(1)主要河流出现特大险情;( 2)全市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多个镇、区发生特大洪涝灾害;( 3)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 4 )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 24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5)全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多个镇、区发生特大干旱;( 6 )后龙河水库蓄水总量降至 1018 万立方米以下、718 万立方米以上(以 上不含本数,下同) ,可供水量降至 800 万立方米以下、 500 万立方米以上; 逍遥水库蓄水总量降至 200万立方米以下、 100万立方米以上, 可供水量分别 降至 150万立方米以下、 50万立方米以上;湾头水库蓄水总量降至 380 万立 方米以下、 280万立方米以上,可供水量分别降至 300万立方米以下、 200 万 立方米以上。皿级(较大)包括:( 1)主要河流出现重大险情;( 2)全市发生较大涝灾灾害,或多个镇、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3)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 4 )洪水造成铁路、高速公路网 12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5)全市发生中度干旱,或多个镇、区发生严重干旱;(6)后龙河水库蓄水总量降至 1218 万立方米以下、 1018 万立方米以上 (以上不含本数,下同) ,可供水量降至 1000万立方米以下、 800 万立方米以 上;逍遥水库蓄水总量降至 250万立方米以下、 200万立方米以上,可供水量 分别降至 200万立方米以下、 150 万立方米以上;湾头水库蓄水总量降至 530 万立方米以下、 380 万立方米以上,可供水量分别降至 450 万立方米以下、 300 万立方米以上。W级(一般)包括: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水旱灾害。1.5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公众参与、军民结合,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2 组织机构2.1 领导机构2.1.1 成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指挥由市长担任, 常务副指挥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副市长、当地驻军首长 等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 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 渔业局、卫生局、安监局、广电局、新闻中心、农机局、供销社、物资总公 司、联通公司、电业总公司、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 责是:部署、协调防汛抗旱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通报防汛抗旱工作情况; 完成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2.1.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中心、市广电局等单位做好汛情、旱情信息 发布和宣传报道等工作。(2)市发改局:负责灾后防汛抗旱设施、工程除险加固的计划安排和监 督管理。(3)市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旱物资的生产和供应。(4)市公安局: 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 依法打击盗窃、 哄抢国家财产、 防汛物资及破坏防汛设施、城市供水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会同有关部门、 单位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群众 安全撤离或转移;制订交通管制方案,确保防汛抗旱运输车辆畅通无阻。(5)市民政局:负责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物资、款项发放工作;及时 汇总灾情信息,报告市政府、指挥部。(6)市财政局:负责及时下拨防汛抗旱资金并监督使用。(7)市人事局:负责按规定表彰奖励防汛抗旱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8)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9)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城市防汛排涝和供气工作。(10)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对防汛抢险公路、水路等交通设施进行抢通、 养护和管理,确保防汛抢险、卫生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运输畅通;组织实施 防汛抢险、卫生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的运输。(11)市水利局:负责提供雨情、水情、灾情、旱情信息和洪水预报, 做好防汛调度;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制订水利工程防汛维修、水毁修复计划;组织防汛抗旱工作;负责保障城市供水,确保用水安全(12)市农业局:负责农业生产救灾和恢复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上 报农业灾情信息。(13)市林业局:负责国有林场、苗圃等林区的生产救灾和恢复工作。(14)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海上渔业和水产养殖的生产救灾和恢复工 作,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灾情信息。(15)市卫生局: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 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对伤员进行医疗救治,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监督和监测饮用水和食品安全情况。(16)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灾区安全生产工作。(17)市联通公司:负责保障所属通信设施的安全,确保通信业务畅通。(18)市电业总公司:负责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确保防汛抗旱电力供应。(19)市气象局:负责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 做好沿海风暴潮的预测、预报工作,向市政府、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单位提 供气象信息。(20)市武装部、武警中队:负责参与防汛抗旱、营救群众、转移物资 等工作。2.2 办事机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作 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市水利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组 织协调防汛抗旱工作,对灾区防汛抗旱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及时准确掌 握汛情、灾情、旱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 预报、汛情和旱情公报;根据水旱灾害情况,提出防汛抗旱具体应对措施, 报告市政府、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处置和调查防汛抗旱重大事故。3 预警机制3.1 预警级别3.1.1 根据降雨大小、范围和水利工程运行状况,将水灾预警级别从高到 低划分为I级(特别严重)、级(严重)、皿级(较重)三个级别,依次用 红色、橙色和黄色表示。I级(特别严重):( 1)预报全市普降特大暴雨;( 2)水库、河流水位上涨迅速,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险情;( 3)全市可能发生洪水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等特别重大险情。H级(严重):( 1 )预报全市普降大暴雨;( 2 )水库、河流水位上涨迅速,可能超警戒水位;( 3)多个市、区可能出现洪涝灾害,重要水利工程设施可能出现险情。 皿级(较重):( 1 )预报全市普降暴雨;( 2 )水库、河流水位上涨迅速,可能接近或达到警戒水位;( 3 )局部地区可能出现区域性洪涝灾害。3.1.2根据旱灾分级标准,将旱灾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划分为I级(特别严 重)、H级(严重)、皿级(较重)和W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 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3.2 预警发布特别严重、严重级别的预警信息,报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市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对外发布、调整或宣布取消。较重、一般级别的预警信息,由指挥部直接或授权事发地镇、区政府(管委)按照规定,组织 对外发布、调整或宣布取消。4 应急处置4.1 先期处置灾情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向指挥部、应急指挥中心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旱灾情 发生的时间、地点、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情况。(2)密切监视灾情发展趋势,按程序发布洪水预报、警报和汛情、旱情 公报;根据灾情变化情况,提出组织灾害发生地群众撤离的意见和具体方案, 报告指挥部批准。(3)尽快将水旱灾情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防 汛抗旱准备工作。(4)开启一切通信、传输、遥控遥测设备,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传 达指挥部洪水调度及抢险救灾命令。(5)全面了解人畜伤亡和交通、电力设施受损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 市应急指挥中心和上级有关部门。4.2 应急响应I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报请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预案,指挥防汛抗旱工作H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报请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预案,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皿级应急响应:指挥部启动预案,指挥防汛抗旱工作。W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或属地镇、区政府(管委)启动相关预案,指挥防汛抗旱工作。4.3 处置程序指挥部部署防汛抗旱工作,研究解决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协调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措施。属地镇、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研究分析暴雨、洪水、旱情可能带来的影响或 危害,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加强水库和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做好防汛抗旱 工作。4.4 应急结束防汛抗旱工作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由批准预案启动的指挥机构 作出终止执行相关预案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5 恢复与重建应急结束后,积极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迅速抢修供水、 供电、供气、邮政通信等设施和道路交通,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迅速 组织粮食和副食品供应,安排好灾民的衣、食、住,保证灾民日常生活;切 实做好各项卫生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6 附则6.1 责任与奖惩1)对在防汛抗旱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要求参加防汛抗旱,或在防汛抗旱 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 有关责任人的责任。6.2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完善。原则上每年演练 1 次。6.3 预案修订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适时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1 次。6.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6.5 发布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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