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真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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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真理及其客观性(1)真理的含义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2 )真理是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统一 真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因为真理属于认识范畴。不能把真理等同于客观实在。 真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客观性乃是真理的根本属性。因为:第一,真理的内容来自于物质世界的客观事物及规律,真理的内容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主观意志;第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3 )坚持真理一元论,反对真理多元论 由于真理是客观的,有其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内容,所以真理必然是一元的。也就是说, 不论人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可能得出多少种 结论, 但只有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才是真理。 真理是一兀的,因此, 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真理不以人的主观意志、 不以阶级的主观愿望为转移,从这个意义上说,真理没有阶级性。 真理多元论主张不同的人、 不同的阶级可以有不同的真理, 真理因人而异。真理多元论否认了真理的客观性,是一种 主观唯心主义 的真理观。(4 )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真理问题上的对立唯物主义主张真理是客观的,世界上不存在着任何主观真理。唯心主义则主张真理是主观的。主观唯心主义把真理看做是纯粹主观自生的东西, 客观唯心主义把真理看成是人的意识和“客观精神”的一致。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真理问题上的对立,取决于双方在哲学基本问题上的对立。唯物主义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出发,必然坚持真理是客观的;唯心主义从“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出发, 必然坚持真理是主观的。(5 )批判实用主义真理观实用主义真理观把“有用”作为真理的根本属性,主张“有用就是真理”。实用主义是主观唯心主义的一个流派。“有用就是真理”的要害在于抹煞了真理的客观性,混淆了真理和谬误的界限,并会导致真理多元论。按照这种观点,谎言也可以成为真理,因为它对骗子是有用的;按照这种观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因为不同的理论对于不同的人来说都是有用的;按照这种观点,某一理论今天对我们有用,今天它是真理,明天对我们无用或者有害,明天它就是 谬误真理的确是有用的,因为真理具有价值性,它能够满足人的需求。但是, 价值性并不是真理的根本属性,真理的根本属性是客观性, 真理的价值性是以真理的客观性为基础的。“真理是有用的”是一个正确的命题,但是不能把它换位成“有用的就是真理”。显然,并非所有“有用的”理论都是真理。(6 )真理与谬误 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 映。谬误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反映。 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真理和谬误相互依存。真理和谬误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没有真理,无所谓谬误;没有谬误,也无所谓真理。真理战胜谬误的过程也就是发展自己的过程。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在一定条件下真理向谬误的转化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其一,真理是具体的, 总是适用于一定的条件和一定的范围。如果条件发生了变化或者 超出了特定的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其二,真理是一个过程。真理必然要随着客观事物和社会实践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如果人们的认识 不能及时地反映事物在发展变化过程中所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或者超越历史发展,就会造成主观和客观由相符变成不相符,从而使真理转化成谬误。其三,真理是全面的,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如果把其中的某一原理孤立起来,把它加以绝对地夸大,真理也会变成谬误。在一定条件下谬误向真理的转化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其一,条件和范围发生了变化,谬误可以变为真理。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是谬误的东西, 在另外的条件下和范围内则可以转化成真理。其二,失败往往是成功之母, 谬误往往是真理的先导。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是通过许多的失 误获得的。其三,批判谬误能够发展真理,这也属于 谬论转化为真理的一种特殊情形。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及其辩证关系(1)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含义 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都有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客观内容, 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承认了客观真理,也就等于承认了绝对真理。其二,人类的认识, 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每一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相对真理(或真理的相对性)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事物及 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的,它也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从认识的广度来看,任何真理性认识都是对整个客观世界某些领域、某些事物和过程在一定范围内的正确反映。其二,从认识的深度来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也只是对特定的 具体事物 在一定程度、一定层次上的近似的正确反 映。(2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真理的两个基本属性, 系。它们是对立统一的关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对立的。(详见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含义)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又是统一的。其一,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 相互渗透的。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任何相对真理都包含着绝对真理的成分、颗粒, 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另一方面,绝对之中有相对,绝对真理要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 构成了绝对真理。其二,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辩证转化的。真理永无止境的转化和发展的过 都是属于由相对真理转化为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的发展是一个过程,是一个由相对走向绝对的程。人类对于客观事物的任何真理性的认识, 绝对真理的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绝对和相对的统一, 转化的一个环节(3 )绝对主义 和相对主义从两个极端割裂了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的辩证关系绝对主义夸大了真理的绝对性,否认了真理的相对性。绝对主义认为人们所获得的真理都是绝对真理,真理不可能是相对的。人们所获得的真理具有永恒不变性,它穷尽了人们对于客观事物的一切认识。绝对主义否认了真理的发展。相对主义夸大了真理的相对性,否认了真理的绝对性。相对主义否认了绝对真理, 必然同时否认了客观真理, 从而把真理变成了主观随意的 东西。相对主义抹煞了真理的客观标准,必然混淆真理和谬误的界限。真理的时空性真理具有时间和空间性。同一事物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有不同的定义,而这个定义是被普遍认可的真理。(江竟瑞2009)真理的具体性所谓真理是具体的,是指正确的主观认识与客观存在总是在具体的条件下和具体的范围内的一致, 条件。如果超出这些具体规定,即任何真理都有自己特定的对象、范围和真理就会变成谬误。 宇宙中没有抽象真理。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1)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真理标准 唯心主义否认真理标准的客观性。 它们提出的真理标准有: 其一,以圣人之是非为是非。其二,以大家公认或多数人的意见为真理标准。 其三, 以“有用”为真理的标准。其四,以“上帝”为真理的标准。其五, 以“理论”或者“绝对精神”等客观精神为真理的标准。 旧唯物主义承认真理的客观性,主张把客观事物本身作为真理的标准。 无论唯心主义还是旧唯物主义,都不懂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2 )只有实践才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 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所谓真理,就是主观符合客观的认识。要判定主观是否符合客观,就必须对主观和客观进行比较,这也就是说,作为真理的标准,必须具有把主观和客观联结起来的特点。 在人的主观认识范围内不可能找到真理的标准,我们不能用主观检验主观, 用认识检验认识。客观事物本身也不可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因为客观事物也不能把主观认识和其自身加以对照。 实践是精神见之于物质、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实践除具有普遍性的优点外,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优点。所谓“直接现实性”,是指实践可把正确的认识变成直接的现实。这样,实践就成为沟通主观和客观之关系的桥梁。 这样, 人们在实践过程中,能够以一定的认识作为指导改造世界,并直接引出现实的结果。如果人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符合客观事物的规律性,它就是正确的;反之,(3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 实践标准的绝对性、确定性表现在:其一,就证明了这种认识 就是不正确的。既确定又不确定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一的客观标准。其二, 人类的认识归根到底都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 从长 远看, 实践可以检验一切认识。一切正确的认识终将被实践肯定, 一切 错误的认识终将被实践推翻。实践标准的相对性、 不确定性表现在:其一, 实践检验认识是一个 过程, 每一个历史阶段的实践不能完全证实或驳倒所在时代提出的一切学说,同时,已被实践所证实的某种正确认识,也要继续接受实践的检验。其二,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实践所证实的某种认识的正确性, 是相对的、有限度的。坚持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是在坚持真理标准问题上的 辩证法。只看到实践标准的绝对性而否认其相 对性, 会导致绝对主义的思想僵化;只看到实践标准的相对性而否认其绝 对性,会导致相对主义、主观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4 )实践标准与逻辑证明逻辑证明在认识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实践提供理论指导,使实践检验由特殊提高到普遍。为实践检验提供理论依据,做到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然而, 逻辑证明不能成为同实践标准相并列的第二条真理标准,它是不能离开实践的。逻辑证明所遵守的规则是在实践中产生的。逻辑证明 所依据的前提是否正确,要由实践来检验。逻辑证明的思维过程和结论是否正确, 还必须回到实践中去,由实践来做最后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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