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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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报GAZETTE OF GENERAL ADMINISTRA 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FOPLE,S REPUBLIC OF CHIHA2003年1月25日第二期(总第26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自动扶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自动扶梯和 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自动扶梯 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及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 要求与方法。如采用与规程不一制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第三条 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 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遇可能 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自动扶梯和自动 人行道,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 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第四条 对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 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 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第五条 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 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检验人员实施检验过程 中,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 增加检验项目。第六条 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改造或大修等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 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监督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与 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应当出具完整的自检报告。第七条 从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 少应当配备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 (附录 1, 以下简称必备仪器设备表 )所列的检验检测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 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必备仪器设备表中提出的要求,属 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第八条 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1. 环境空气温度、湿度应保持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正常运行所允许的范围内;2. 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 7%的范围内;3. 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浊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4. 检验现场(主要指驱动站和转向站)应整洁,不应有与自动扶梯和自 动人行道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施,相关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 的警示牌。第八条 检验人员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 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取得省级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监督检验工作。现场检验至少由2 名具有电梯检验员以上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并必须佩戴检验人员资格 证胸卡。第九条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受检单位及安装、改造(大修) 、维修 保养等相关单位应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并且安排相关的专业 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第十条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项目, 不得少于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报告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定期检 验报告。格式(附 3,以下简称,检验报告)所列项目,具体检验的内 容、要求和方法应当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 法(附 2,以下简称(检验内容与方法)的规定实施。实施定期检验时, 相应检验报告项目编号中注有“”的项目,以自动扶梯和自动人 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实施之日(1998年2月1 日)为界确定是否检验: 实施之日前出厂的设备, 相应项目不检验, 按“无 此项”处理,鼓励使用单位整改设备达到相应规定要求;实施之日后出厂 的设备,相应项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原始记录应不少于本规程检验 报告规定的内容,且应方便现场记录和检验报告的填写。如有必要, 有些项目应当列表格或附图以方便现场记录。第十一条 现场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进行详细记录。现场检验 原始记录(以下简称原始记录)中,应当详细记录各个项目的检验情况及 检验结果。原始记录表格由检验机构统一制定。在本单位正式发布使用。第十二条 原始记录表不得少于检验内容与方法规定的内容,且 应方便现场操作记录和检验报告的填写,个别项目应另列表格或附图 以方便现场记录。第十三条 原始记录中可以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合格” 、 “不和格”、“无此项”等。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测 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以简单的文字说明现场检验状况。如 遇特殊情况,可填写“因 , (原因)未检” 、“待检”、“见附页”等。第十五条 原始记录应当有检验人员签字和检验日期,并应当有校核人 员的校核签字。第十六条 完成检验工作后,检验机构必须在 10个工作日内,根据原 始记录中得数据和结果, 填写并向受检单位出具 检验报告。检验报告 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结论页必须有检验、审核、批准的人 员签字和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第十七条 检验报告中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在“检验结果” 一栏中填写实测或经统计、计算处理后得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 说明的项目,可在“检验结果”一栏中简要说明;即无测试数据又无需要 说明情况的项目,可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符合” 、“/”(无此项)或 “不和格”。“结论”一栏中只填写“合格” 、“不和格”、“ ”(无此项时) 等单项结论。第十八条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横道验收检验与定期检验合格的判定 条件为:(一)重要项目(相应检验报告中注有的项目,下同)全部合 格,一般项目(相应检验报告中未注有的项目,下同)不和格不超 过3项(含 3项)且满足本条第 2款要求时,可以判定为合格。(二)对上述款条件中不和格但未超过允许项数的一般项目,检验机 构应当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要求。只有在整改完成并经检验人员确 认合格后,或者在使用单位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整改情况报 告上签署了同意监护使用得意见后,方可出具结论为“合格”或“复检合 格”的检验报告 。凡不和格项超过合格判定条件的,均判定为“不和格”或“复检不和 格”并出具相应结论的检验报告 。对判定为“不和格”或“复检不和 格”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横道,施工或使用单位修理后可申请复检。第十九条 检验报告只允许使用“合格” 、“不和格”、“复检合格”、 “复检不和格”、四种检验结论。其填写条件分别为:1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横道,检验结论 填写“合格”;2不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横道,检验结 论填写“不合格”;3. 复检后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横道,检 验结论填写“复检合格”;4. 复检后仍不满足第十九条合格判定条件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横 道,检验结论填写“复检不合格” 。第二十条 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 行横道,检验机构应将检验结果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机构,以便及时采取安全监察措施。第二十一条 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工作必需的 个体防护用品。第二十二条 检验机构必须对检验工作质量负责。因检验工作失误造 成事故或违反本规程规定的, 将按照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等有关规定追究检验机构和当事人责任。第二十三条 本规程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机构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规程自 2003年2月 1日起施行。附录: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报告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报告(格式)自- 5 / 22附录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或计量器具精度要求备注1万用表士 2%2钳型电流表士 2%3转速表士 1km/s4绝缘电阻测量仪士 1.5%5游标卡尺0.02mm6钢直尺1级7钢卷尺1级8塞尺1级9测温计士 2%10记时器士 1%11测力计士 0.6N12放大镜(20倍)13照度计士 5%14线锤15常用电工工具16便携式检验照明灯17便携式加测距仪士 1.5mm选用18便携式超声探伤仪水平V 1%;垂直V5选用19便携式磁粉探伤仪A1试片选用20照相机选用附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检验 项目项目 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1. 技 术 资 料1.1制造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和文件:a. 型式试验合格证(复印件);b. 总体布置图;c.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d. 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及安全开关示意图。查阅资料1.2安装单位应提供:a. 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b. 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c. 安装过程中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制造单位同 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查阅资料1.3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 夕卜,还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主要 部件合格证和型式试验报告副本、改造部分经 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查阅资料1.4使用单位应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 (如故障状态求援操作规程,自动扶梯和自动 人行道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资料以及设备技 术档案(内容包括1.1、1.2、1.3项要求的资 料,维修保养、常规检查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 等)。新增设备验收检验时仅核查运行管理制度。查阅资料2驱动和转向站2.1机房和转向站内至少应有一块为 0.3m2,其较 少一边的长度不少于 0.5m的没有任何固定设 备的站立面积。目测检查, 必要时卷尺测量2.2当主驱动装置或制动器装在梯级、踏板或胶 带的栽客分支和返回分之之间时,在工作区段 应提供一个适当的接近水平的立足平台,其面 积不应小于0.12m,最小边尺寸不小于 0.3m。目测检查, 必要时卷尺测量2.3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以及固定式控制柜 (屏)前要有一个宽度不小于0.5m,深度为0.8m的自由空间。目测检查, 必要时卷尺测量。2.4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以及固定试控制古 柜(屏)在需要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的 地方,应有一个地面积至少为0.5mx 0.6m的自 由空间。目测检查, 必要时卷尺测量2.5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有危险,应设置 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 工作的驱动站或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 分。外观检杳自-7 / 22检验 项目项目 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2驱动和转向站2.6分离机房、各机房和转向站的电气照明应是 永久性的和固定的。在金属结构内的驱动机房、 转向站以及机房中的电气照明装置,应为常客 的手提行灯。外观检杳2.7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的每一处应配备一 个或多个2P+PE型电源插座。外观检杳2.8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 应装设一只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 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该开光应不应切断电 源插座或检修所必须的照明电路的电源。断开主开关, 检查照明, 插座是否被切段。2.9主开关处于短开位置时应可被锁住或出于 “隔离”位置,应在打开活动门好后迅速而容 易地断开外观检杳2.10主开关应能断开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在 正常使用下最大电源的能力。检查主开关容量是 否满足使用要求。2.11当暖气装置、扶手照明和梳齿照明是单独供 电时,各开关应位于主开关旁并明确的标志。外观检杳, 手动试验。2.12在驱动和转向站应设置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 道停止运行的停止开关,如果驱动站已设置了 主开关,可不设停止开关。停止开关的动作应能切断驱动主机的电源, 并使工作制动器制动。外观检杳, 手动试验。2.13停止开关应为:a. 手动的;b. 具有清晰的,永久性的转换位置标志;c. 符合安全触点要求。外观检杳2.14导体之间和导体队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00 Q /V,并且其值不得小于:a. 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Qb. 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Q。1. 用500V兆欧表分 别测量动力电路、电 气安全装置电路和 照明电路导体之间 和导体队地之间的 绝缘电阻。测量时应 断开主开关,并断开 所有电子元件。其他 电路绝缘电阻的检 测由安装调试和维 护保养单位自检,检 验机构负责查看自 测记录。2. 电路电压不大于 60V时,应用 250V 兆欧表测量。检验 项目项目 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2驱动和转向站2.15零线和地线应始终分开。1. 将主电源断开,在 进线端断开零线,用 万用表检查零线和 地线之间是否连通。2. 每一单独设备的 接地线必须直接接 至接地干线上,不得 互相串接后再接地。2.16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设断相保护装置。断开主开关,在电 源输入端分别断开 各项电源,再闭合主 开关检查自动扶梯 或自动人行道是否 启动。2.17电动机的电源应由两个独立的接触器来切 断,接触器的触头应串接于供电电路中,如果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时,接触器的任一 住触头未打开,应不能重新启动。1. 检杳电气原理图 是否符合要求。2. 人为按住其中一 个主接触头不释放、 停车,检查自动扶梯 或自动人行道是否 重新启动。2.18直接与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进行短路保护。外观检杳, 手动试验。2.19直接与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采用手动复位的 自动开关进行过载保护,该开关应切断电动机 的所有供电。1. 用自动开关进行 过载保护的:检查自动开关规格 和整定值是否与电 动机相匹配。2. 用热继电器进行 过载保护的:检查热继电器规 格和整定值是否与 电动机相匹配。3. 用热敏电阻对电 机绕组温升进行过 载保护的:进行模拟试验。2.20制动系统供电的中断至少应有两套独立的电 气装置来实现。这些装置可以中断驱动主机的 电源。如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车以后,应 不能重新启动。1. 检杳电气原理图 是否符合要求。2. 人为按住其中一 个主接触头不释放、 停车,检查自动扶梯 或自动人行道是否 重新启动。检验 项目项目 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2驱动和转向站2.21能用手释放的制动器,应由手的持续力使制 动器保持松开的状态。手动试验2.22如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操作方便, 安全可靠不允许采用曲柄或多孔手轮。外观检查,手动试 验。2.23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启动(或当启动是 自动时,有一个使用者经过某一点时使之自动 启动,投入自动运仃),应只能由指疋人贝才能 操作一个或数个开关来实现。开关可米用:钥匙操作式开关,拆卸式手柄 开关,护盖可锁式开关等。该开关不应同时作 主开关。外观检查,手动试 验。2.24操纵开关的人员在操作之前应能看到整个自 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或者应有措施保证操作 之前没有人正在使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 运行方向在开关的指示上应能明显识别。1. 检查开关位置是 否符合要求或者检 查是否有保证措施。2. 开关上是否有明 显的运行方向标识。3. 操作开关,检查自 动扶梯或自动人行 道运行方向是否与 标识一致。2.25紧急停止装置应设在位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 行道出入口附近的、明显而易于接近的位置。外观检查,手动试 验。2.26对于提升高度超过12m的自动扶梯或使用区 段长度超过40m的自动人行道,应增设附加紧 急装置。附加紧急装置之间的距离:a. 自动扶梯不应超过15mb. 自动人行道不应超过40m外观检查,手动试 验。3. 倾 斜 和 角 导 向3.1倾 斜 角3.1.1自动扶梯的倾斜角a不应超过300,当提 升咼度不超过6m额定速度不超过0.50m/s时, 倾斜角a允许增至35。查阅资料,必要时测量并计算。3.1.2自动人行道的倾斜角不应超过120。查阅资料,必要时测量并计算。3.2导 向3.2.1自动扶梯梯级在出入口处应有导向,使 其从梳齿板出来的梯级前缘和进入梳齿板梯级 后缘至少应有一段0.8m长的水平移动距离。在 水平运动段内,两个相邻梯级之间的高度差最 大允许为4mm右额疋速度大于0.50m/s或提 升高度大于6m该水平移动距离至少为1.2m。目测检查, 必要时测量。自-9 / 22检验 项目项目 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3. 倾 斜 角 和 导 向3.2导 向3.2.2倾斜角大于60的自动人行道,其上部出 入口的踏板或胶带在进入梳齿之前或离开梳齿 之后,应至少有一段 0.4m长,最大倾斜角为 60的运行距离。目测检查,必要时测量并计算。3.2.3对踏板式自动人行道,离开梳齿的踏板 前缘和进入梳齿的踏板后缘,应至少有0.4m以上的一段不改变角度的距离。目测检查, 必要时卷尺测量。4相邻区域4.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及其周边,特别是在 梳齿板的附近应有足够和适当的照明。室内和 室外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出入口处的光照度 分别至少为501X或151X。用照度计置于出 入口的地面上测量。4.2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有充分 畅通的区域以容纳乘客。该畅通区的宽度至少 等于扶手带中心线之间距离,其纵深尺寸至少 为2.5m。如果该区域宽度增至扶手带中心距的 两倍以上,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 2m目测检查,必要时 卷尺测量,纵深尺寸 应从扶手带转向端 端算起。4.3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 上空,垂直净咼度不应小于2.3mm目测检查, 必要时卷尺测量。4.4如果建筑物的障碍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 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 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 间,应在外盖板上方设置一个无锐利边缘的垂 直防碰撞板,其高度不应小于0.3m (扶手带中 心线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不小于0.5m的除外)。目测检查, 必要时卷尺测量。4.5扶手带外缘与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之间的水平 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应不得小于 80mm目测检查, 必要时卷尺测量。4.6对相互邻近平行或交错设置的自动扶梯,扶 手带的外缘间距离至少为120mm目测检查, 必要时卷尺测量。5扶手装置和围裙板5.1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8mm目测检查, 必要时直尺测量5.2扶手装置应没有任何部位可供人员站立;应 采取措施防止人们翻越扶手装置,以免除跌落 得危险。检查在扶手装置 两侧上、下边区段内 是否已设立了与扶 手装置平行或垂直 的,阻止人们越扶手 装置的栏杆或其他 类似设施。5.3朝向梯级、踏板或胶带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 是光滑的。其压条或镶条的装设方向与运行方 向不一至时,其凹出咼度不应超过 3mm应坚 固切具有圆角或倒角的边缘。围裙板与护壁之 间的连接处的结构应使钩绊的危险降至极小。目测检查, 必要时直尺测量。检验 项目项目 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5扶手装置和围裙板5.4护板壁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 4mm其边缘应呈 圆角或倒角状。目测检查, 必要时直尺测量。5.5允许采用玻璃作成护壁板,护壁板应是单层安 全玻璃(钢化玻璃),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mm目测检查, 必要时直尺测量。5.6围裙板应是十分坚固、平滑、且是对接逢的, 但是对于长距离的自动人行道,在其跨越建筑伸 缩逢部位的围裙板的接逢可采取其他特殊连接 方法来替代对接逢。外观检杳。5.7探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梯级、 踏板或胶带的两侧,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应小 于4mm在两侧对称位置处测的得间隙总和不应 大于7mm如果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胶带 之上时,则踏板表面与围裙板下端间所测的得垂 直间隙不应超过4mm踏板或胶带的横向摆动不 允许踏板或胶带的侧边与围裙板垂直投影间产 生间隙。测量并计算。6. 梳齿 与 梳 齿 板6.1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口齿合深度应至少 为6mm间隙不应超过4mm梳齿板梳齿与胶带齿槽的口齿合深度应至少为 4mm间隙不应超过4mm梳齿板梳齿或踏板面齿 应完好,不得有缺损。专用塞尺测量。6.2梳齿板或其支撑结构应为可调试的,以保证正 确口齿合。梳齿板应易于更换。外观检杳。7.安 全 装 置7.1*在扶手带入口处应设手指和手的保护装置, 并 应装设一个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自动停止 运行的开关。1. 检查扶手带入口 处是否设手指和手 的保护装置及安全 开关;2. 手动试验。7.2探如有异物卡入梯级、踏板或胶带与梳齿板之 间,且产生损坏梯级、踏板、胶带或梳齿板支撑 结构的危险时,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停止运 行。拆下梳齿板中间部 位的梳齿,用工具使 梳齿板向后或向上 移动(或前后、上 下),检查安全开关 是否动作,自动扶梯 或自动人行道是否 启动。7.3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配备速度限制装置, 使其在速度超过额定速度1.2倍之前自动停车, 同时切断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电源。(如果交流电动机与梯级、踏板或胶带间的驱动是非摩 擦性的连接,并且转差率不超过 10%勺除外)。外观检查,手动试 验。检验 项目项目 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7.安 全 装 置7.4探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应设置一个装 置,使其在梯级、踏板或胶带改变规定运行方向 时,自动停止运行。外观检查,手动试 验。因制造长和型号 不相同,米用的检验 方法也不同,通常采 用测速原理的机型 可采用切除信号来 检测。采用其他原理 的可米用相应的检 测方法。7.5探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元件(如:链条 或齿条)的断裂或过分伸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 行道应自动停止运行。外观检查,手动试 验。动作装置是否使 安全开关动作,手动 试验开关是否有效。7.6探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缩 短,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自动停止运行。外观检查,手动试 验。动作装置是否使 安全开关动作,手动 试验开关是否有效。7.7探梯级或踏板任何位置下限能使保护装置动作, 并能保证下限的梯级或踏板不能到达梳齿相交 线。拆除1级一2级梯 级或踏板检修运行 至安全装置处:1. 检查安全开关装 置设置的离梳齿板 的距离是否大于工 作制动器最大的制 停距离;2. 检查检测杆与梯 级或踏板最低 点的 间隙是否大于6mm3. 手动试验检测杆 是否能使安全开关 动作。8.检 修 装 置8.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设置检修控制装置, 检修控制装置的电缆长度至少为 3m目测检查, 必要时卷尺测量。8.2在驱动站和转向站内至少应提供一个用于便 携式控制装置连接的检修插座,检修插座的设置 应能使检修控制装置到达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 道的任何位置。目测检查, 必要时卷尺测量。8.3控制装置的操作兀件应能防止发生意外动作,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只允许在操作元件用手 长期按压时间内运转。手动试验。8.4探每个检修控制装置应配置一个停止开关,停止 开关一旦动作就应保持在断开位置。手动试验。8.5开关的指示装置上应有明显识别运仃方向的 标记。外观检查,手动试 验。自-13/22检验 项目项目 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8.检 修 装 置8.6当时用检修控制装置时,其他所有启动开关都 应不起作用。所有检修插座应这样设置:即当连 接一个以上的检修控制装置时,或都不起作用, 或者需要同时启动才能起作用,安全开关和安全 电路应仍起作用。手动试验。9. 附 加 制 动 器9.探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 动人行道应设置一只或多只附加制动器,该制动 器直接作用与梯级。踏板或胶带驱动系统的非磨 擦元件上(单根链条不能认为是一个非磨擦元 件):a. 工作制动器和梯级、踏板或胶带驱动轮之间 不是用轴、齿轮、多排链条、两根或两根以 上的单根链条连接的;b. 工作制动器不是机一电式制动器;c. 提升高度超过6m附加制动器应为机械式的。(利用摩擦原理)检查配置是否符 合原理。检查结构是否符 合摩擦原理。手动试验。10. 自 动 启 动、停 止10.1由于使用着的经过而自动启动的自动扶梯或 自动人行道,应在该使用着走到梳齿相交线之前 启动运行:a. 光束:应设置在梳齿相交线之前至少1.3m外;b. 触点踏垫:其外缘应设置在梳齿相交线之前至 少1.8m处,沿运行方向的.触点踏垫长度至少为 0.85m。施加在其表面为25cm的任何点上的载荷 达150 N之前就应作出响应。目测及观察检查, 必要时用卷尺测量, 用测力计试验。10.2在有使用着通过而自动启动的自动扶梯或自 动人行道上,如果使用着从与预定运行方向相反 的方向进入时,那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仍应按 预先确定的方向启动,运行时间应不少于 10s。秒表测量。10.3控制系统应能使由使用者通过而自动启动的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经过一段足够的时间(至少为预期乘客输送时间再加上 10s)才能自动运 行。秒表测量。11公共交通型11.如果制造厂商没有提供扶手带的破断载何至 少为25KN的证明,则应提供能使自动扶梯或自 动人行道在扶手断带时停止运行的装置。拆除1级一2级梯 级或踏板,必要时卸 除围裙板,检查安全 装置位置是否符合 要求、手动试验安全 装置是否有效。12.标 志12.1电气元件标志和导线端子编号应清晰,并与技 术资料相符。外观检杳, 查阅资料。检验 项目项目 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12.标 志12.2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设置使用 须知的标牌,标牌须包括以下内容:a. 必须紧拉住小孩;b. 宠物必须被抱住;c. 站立时面朝运行方向,脚须离开梯级边缘;d. 握住扶手带。这些使用须知,应尽可能用象形图表示。外观检杳12.3紧急停止装置应涂成红色,并在此装置上或紧 靠它的地方标上“停止”字样。外观检杳12.4如果备有手动盘车装置,那么在其附近应备有 使用说明,并且应明确地标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 行道的运行方向。外观检杳12.5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至少在一个出入口的 明显位置,应用中文标明:a. 制造长的名称;b. 产品型号标志;c. 系列编号(可能的话)。外观检杳12.6若为自动启动式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 则应 配备一个清晰可见的信号系统,以便向乘客指明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是否可供用及其运方向。外观检杳。13运行检杳13. 1在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下。梯级,踏板或胶带 沿运行方向空载时所测的速度与额定速度之间 的最大允许误差为+5%1. 在直线运行段,用 秒表,卷尺测量空 载运行速度,检杳是否符合要求。2. 也可用转速表测 量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速度,然后计 算。13. 2扶手带的运仃速度相对于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速 度允许差为0+2%在直线运行段取长度 L,在运行起点用线 组、坠却定左右扶手 带与踏板或胶带的对 应测量点,运行长度 L后,在用线坠和直 尺测量左右扶手带与 梯级踏板或交代对应 测量点在倾斜面上的 直线错位距离1,计 算并检杳1/L*100% 是否符合要求(扶手 带应超前)。也可用转 速表分别测量左右扶 手带和梯级速度,然 后计算。检验 项目项目 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13.运行检杳13.3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制动距离:a. 空载和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扶梯:额定速度制停距离范围0.50m/s0.20 m 1.00m0.65m/s0.30 m 1.30m0.75m/s0.35m 1.50mb. 空载和有载水平运行或有载向下运行的自 人行道:额定速度制停距离范围0.50m/s0.20 m 1.00m0.65m/s0.30 m 1.30m0.75m/s0.35m 1.50m0.90m/s0.40 m 1.70m制停距离应从电 气制动装置动作时 开始测量。1空载制停距离检 查:1)在梯级,踏板或 胶带和围裙板上 作好标记;2)操作自动扶梯或 自动人行道运行 至标记重合对齐 时切段电源;3)测量两标记之间 的制动距离是否 符合要求。2自动扶梯有载制 动距离检查:1)确定制动载荷; a每梯级积载荷;梯积宽度0.6m,60kg体积宽度0.8m,90kg体积宽度1.0m,120kgb.制动载荷=每梯级 积载荷x提升高度/ 最大可见梯级踏板 高度。2)总制动载荷分部 在自动扶梯上部 2/3的梯级上,一 进入正常运行立 即切断电源,检 查制动距离是否 符合要求。注:1.定期检验只做 空载试验;2.对有栽自动人 行道查阅制造长提 供的计算资料。附3.NO :(检验报告编号)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报告(格式)注册代号使用单位检验机构检验日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注意事项1本报告书使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2本报告书应有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涂改无效。3本报告书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安装(或修理、改造)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4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无效。5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报告NO:共3页第1页使用单位设备注册代码安装单位使用地点设备编号制造单位出厂编号梯种设备型号电机功率kw额定速度m/s输送能力人/h倾斜角0梯级宽度mm提升高度m使用区段长度:m检验依据: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规范 (GB16899-1997)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检验结论:(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签发日期:年 月 日备注:批准:审核:检验:自-17/ 22续报告NO :共3页第3页序号项类项目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结论11. 技术 资料1.1探制造相关资料21.2探安装相关资料31.3探改造(大修)相关资料41.4探使用相关资料52驱动和转向站2.1机房和转向站站立面积62.2立足平台面积72.3控制柜(屏)自由空间82.4维修和检查的自由空间92.5转动部件的防护装置102.6固定照明112.7电源插座122.8探主开关132.9主开关的位置142.10主开关容量152.11相应开关的位置162.12 探停止开关172.13停止开关的要求182.14绝缘电阻192.15接地保护202.16断相保护212.17 探主电机电气控制222.18电动机短路保护232.19电动机过载保护242.20 探制动器电气控制252.21松闸装置262.22盘车装置272.23启动开关282.24启动开关装置292.25 探紧急停止装置302.26 探附加急停装置313.倾斜 角和 导向3.1.1自动扶梯倾斜角323.1.2自动人行道倾斜角333.2.1自动扶梯的导向段343.2.2自动人行道导向段353.2.3踏板式自动人行道导向段364.相邻 区域4.1环境照明374.2出入口区域384.3净高度394.4探防碰挡板404.5扶手带与墙尺寸414.6扶手带与相邻扶手带尺寸425.5.1扶手带开口与支架间距离435.2扶手装置的防翻越序号项类项目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结论445.扶手 装置 和围 裙板5.3扶手装置的防护455.4护壁板间隙465.5玻璃护壁板475.6围裙板485.7围裙板间隙496.6.1梳齿与齿槽口齿合506.2梳齿板结构517.安全装置7.侏手指和手保护装置527.2梳齿板保护537.3超速保护547.4逆转保护557.炭断链或过分伸长保护567.6驱动与转向装置距离缩短 保护577.7梯级或踏板下限保护588.检修装置8.1检修装置598.2检修插座608.3点动运转618.4停止开关628.5方向标记638.6检修电气控制649.9.探附加制动器6510.10.1自动启动6610.2逆向进入控制6710.3自动停止控制6811.11.断带保护6912.标志12.1电气元件、端子编号7012公使用须知7112.3紧急停止装置7212.4手动盘车装置7312.5制造长名、型号7412.6信号系统7513.运行 检杳13.1运行速度7613.2扶手带同步7713.3制停距离14.其他注:项为重要项目自-19/ 22续报告NO :共3页第3页NO :(检验报告编号)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报告(格式)注册代号使用单位检验机构检验日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注意事项1本报告书使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定期检验。2本报告书应有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涂改无效。3本报告书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安装(或修理、改造)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4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无效。5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报告NO:共3页第1页使用单位设备注册代码维保单位使用地点设备编号制造单位出厂编号梯种设备型号电机功率kw额定速度m/s输送能力人/h倾斜角0梯级宽度mm提升高度m使用区段长度:m检验依据: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规范 (GB16899-1997)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检验结论:(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签发日期:年 月 日备注:批准:审核:检验:序号项类项目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结论11.1.4探使用相关资料22.驱动 和转 向站2.5转动部件的防护装置32.6固定照明42.7电源插座52.8探主开关62.12 探停止开关72.14电气绝缘82.15接地保护92.16断相保护102.17厶主电机电气控制112.18电动机短路保护122.19电动机过载保护132.20厶制动器电气控制142.21松闸装置152.22盘车装置162.23启动开关172.24启动开关装置182.25 探紧急停止装置192.26 探附加急停装置204.相邻 区域4.1环境照明214.4探防碰挡板225.扶手 装置 和围 裙板5.1扶手带开口与支架间距离235.3扶手装置的防护245.4护壁板间隙255.6围裙板265.7围裙板间隙276.6.1梳齿与齿槽口齿合287.安全装置7.侏手指和手保护装置297.2梳齿板保护307.3超速保护317.4逆转保护327.炭断链或过分伸长保护337.6驱动与转向装置距离缩短 保护347.7梯级或踏板下限保护358.检修 装 置8.1A检修装置368.2检修插座378出点动运转388.4停止开关398.5方向标记408.6检修电气控制序号项类项目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结论4110.10.1自动启动4210.2逆向进入控制4310.3自动停止控制4411.11.断带保护4512.标志12.1电气元件、端子编号4612公使用须知4712.3紧急停止装置4812.4手动盘车装置4912.6信号系统5013.运行 检杳13.1运行速度5113.2扶手带同步5213.茨制停距离14.其他注:项为重要项目自-23/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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