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宣传信-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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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宣传信: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宣传信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1 1 、 义务教育的教师应如何对待学生?教师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它侮辱人格等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2 2 、 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应承担什么职责?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3、 义务教育入学年龄有何规定?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4、 义务教育法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有何规定?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5、 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 织或个人可以怎样处罚? 义务教育法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6 6 、 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可采取哪些处罚措施?义务教育法规定:除因疾病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必要时可司法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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