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山煤矿运输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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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运运 输输 管管 理理 制制 度度 汇汇 编编王家山煤矿机运部2012 年 9 月 1 日1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二章第二章 主井筒运输管理主井筒运输管理第三章第三章 副井筒及人车运行安全管理副井筒及人车运行安全管理第四章第四章 井下运输平巷及蓄电机车管理井下运输平巷及蓄电机车管理第五章第五章 采区上下及小绞车管理采区上下及小绞车管理第六章第六章 地面轨道运输及架线电机车管理地面轨道运输及架线电机车管理第七章第七章 刮板机、皮带机运输管理刮板机、皮带机运输管理第八章第八章 钢丝绳安全运行管理钢丝绳安全运行管理第九章第九章 大件设备、材料装车运输管理大件设备、材料装车运输管理第十章第十章 钢轨、钢管超长件装车运输安全管理钢轨、钢管超长件装车运输安全管理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井下巷道电机车运输的安全技术措施井下巷道电机车运输的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副井运输大型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副井运输大型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小绞车运输管理小绞车运输管理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斜巷运输挡车设施操作步骤及信号发送规定斜巷运输挡车设施操作步骤及信号发送规定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轨道完好标准及铺设要求轨道完好标准及铺设要求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矿车完好标准矿车完好标准第十七章第十七章 电机车完好标准电机车完好标准2王家山王家山煤矿煤矿运输运输管理管理制度制度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王家山煤矿属多井口生产,东西向布置,运输线路长,矿井分散,给王家山矿运输管理带来很多困难。为了确保矿井运输安全、有效、经济运行,特编制王家山煤矿运输管理制度以便参考执行。第二章第二章 主井筒运输管理主井筒运输管理第一条:主井筒每天安排中班停产检修,规定时间为14:0016:00,检修前由运输队汇报区调度室,再由调度员通过机电队通知绞车司机停止提升。同时由检修负责人通知井口信号工在信号房内悬挂“主井检修、严禁提升”的警示牌,并关闭信号电源。检修完成后,由检修负责人到井口信号房亲自取下警示牌,并送信号电源。然后汇报队区后按相应程序安排提升。第二条:每天检修前由检修负责人全面巡道一次,严禁将工器具、地轮等物件置放在行人台阶或道床上。如遇特殊时段检修时实行队、区、矿三级汇报制度,并由矿调度室汇报值班矿长。第三条:主井清理浮煤,时间安排在夜班接班时集中清理。清理前,运输队汇报区调度室,待同意后人员方可进入主井筒工作。同时通知信号工及绞车工注意操作。清理期间,必须用信号联系动车,严禁人员喊话或用矿灯联系。第四条:提升设备完好、联接装置符合要求。主井筒提升的箕斗3轮对压轴销子必须齐全,对主井提升箕斗必须加装绳径不小于 21.5的保险绳,要求在箕斗箱体上割孔,保险绳从鸡心环处至箱体之间连接,绳卡不少于 4 只。第三章第三章 副井筒及人车运行安全管理副井筒及人车运行安全管理第五条:对斜井运输重点岗位(人车工、信号工、把钩工、维修工、装煤工、检身工、警戒工)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定期检查维修制度、事故分析追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认真负责的人员持证上岗。斜井提升各工作地点必须按规定配足人员(主井装煤工为 2人),不得兼职作业。第六条:斜井提升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行人不行车”的规定,严禁扒、蹬、跳车。车辆运行时,严禁进行清理、维护、检修等作业;所有入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正在提升运输的斜巷。第七条:串车提升斜井,每次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车数、车辆的联接和装载情况,如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联接不良或装载物料捆绑不牢、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安全隐患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第八条:井下设备、材料的运输必须使用平板车或材料车,对长、大件器材的运输需采用特殊联接装置时,要有主管部门和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措施。4第九条:斜井提升设备、设施及联接装置必须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记录;主管队长要定期审查并在记录上签字。第十条:副井检修按主井筒检修制度执行。第十一条:各井口必须设安全警示标志,在井筒上、下和中间通道口都应装设 “严禁行车时行人”的安全标志。主井报废水平的通路必须加以封闭,主井口及各水平通路门必须加锁,钥匙由值班队长专管,并有交接记录。第十二条:井筒内确需临时维修及行人时,必须向区调度及运输队汇报,经同意并通知绞车司机停止提升后方可进入。工作结束后需及时汇报提升,不得无故影响生产。第十三条:副井口必须有检身工,各主要车场需设置警戒人员,井口检身工在付井提升期间不得允许任何人进入副井筒,否则将对检身工进行严肃处理。第十四条: 提升或下放采煤机、液压支架等大型设备时,速度不得超过 2m/s。第十五条:提升设备完好、连接符合要求。副井提升的矿车闭锁环完好,压轴销子齐全,并使用专用的插销链环,保险绳必须正常使用。第十六条:副井筒内各水平防挡设施必须齐全、完好;地轮齐全牢固,转动灵活,地轮架基础用水泥捣制,地轮在地轮架上用压板固定牢靠; 5第十七条:钢检工每天正常检查钢丝绳的同时,必须对钩头、箕斗大臂、保险绳以及各部联接销做详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第十八条:人车工、跟车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和操作规程。第十九条:人车每班运行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检查项目包括:1、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制动器是否牢固、无损坏。2、制动手把位置是否正确,如有偏差应及时复位。3、主拉杆和各部制动弹簧应完好无损。4、撞铁的固定螺钉应紧固完好,撞铁与扭杆的距离应符合标准要求。5、平道闭锁器应灵敏可靠,人车运行时必须处于打开位置。6、缓冲木的紧固螺钉应联接牢固,不能松动。7、搬动手闸检验插爪的灵敏程度以及下落情况,必须做到可靠、灵敏。第二十条: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有信号工和跟车工,跟车人坐在设有手动制动器把手的位置上,运行前必须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和空车巡道,确认安全后方可运行。第二十二条:人员上、下车的地点应有照明、停车位置指示牌、人车候车峒室(峒室门口设栅链门)和乘车人员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乘车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61、听从跟车工及警戒人员指挥。2、开车前必须挂好车门防护链。3、身体严禁露出车外,严禁超员乘坐和抢上抢下;工器具和零部件放在专用工具箱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4、严禁扒车、跳车和两车箱之间搭乘人员。5、人员应在候车室候车,严禁正线候车。由警戒工维护乘车秩序。第二十四条:使用中的人车每天必须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每年进行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落闸机构的各个联接和转动部分,必须经常处于灵活、可靠状态。第二十五条:无专用信号或信号不灵敏;绞车动力制动失灵时人车禁止运行。第二十六条:人车工必须准确无误的发送运行信号,遇到巷道有障碍物或绞车失控以及其它危险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停车或手动落闸措施。第二十七条:人车运行时必须有人车工和跟车工,跟车工用哨子联系人车工发送信号。第二十八条:人车检修应在修理车间或井口平道上进行,检修完毕由主管人员进行验收,填写记录。 第二十九条:人车工离开岗位时,必须随身携带信号发射机,不得随意交与他人。第三十条:人车运行时,绞车工必须开车平稳且按深度指示器所7示位置在各停车点提前减速,在人车各停车点必须停车,然后按信号运行。 第三十一条:人车信号必须使用人车专用信号与绞车房联系,严禁使用其它信号代替。第四章第四章 井下运输平巷及蓄电池机车管理井下运输平巷及蓄电池机车管理第三十二条:井下人力推车时,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 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 5时,不得小于 30m。巷道坡度大于 7时,严禁人力推车。第三十三条: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第三十四条:在岩巷掘进有装岩机的工作面拉矸作业时,在距装岩机 20 米内严禁用蓄电池机车推车,以防顶伤操作人员及他人。第三十五条:在采区有轨道下山距变坡点 20 米严禁用电机车推车,并应装有防止蓄电池机车通过的阻车装置。第三十六条:副井提放蓄电池机车时只许单独提放蓄电池机车,严禁串挂其它车辆。第五章第五章 采区上、下山及小绞车管理采区上、下山及小绞车管理第三十七条:小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操作证方可上岗。小绞车司机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主要技术8参数以及完好标准等,并会做到一般的检查、维修和故障处理。第三十八条:小绞车司机必须掌握斜巷的基本情况:如斜长、坡度、变坡地点、安全设施的配置、信号的联系方法等。第三十九条:小绞车司机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第四十条:小绞车必须实行专职人员操作,按钮、钢丝绳钩头实行上锁管理。第四十一条:小绞车必须符合完好标准要求。小绞车峒室高度应2m,设备最突出部位距巷帮不小于 0.5m,支护良好,下部车场必须设置信号峒室。绞车斜巷及上下峒室应有照明,各项管理牌板齐全。第四十二条:使用小绞车的上下山,在上部车场距变坡点 1.5m 处设阻车器,变坡点以下 2m 处设挡车链,在下部车场斜坡以上 12m 处装设固定可靠的挡车链。小绞车挡车链必须固定牢靠,其最低的一条链子距轨面高度不大于平板车的高度,最高的一条链子应以矿车中上部高度为准。第四十三条:小绞车安装固定必须牢靠、捣制基础及固定螺栓符合设计要求,正确使用“四柱两锚” 。第四十四条:信号及防档装置灵敏可靠。上下车场变坡点设置醒目的红色警示灯箱,行车时亮停车时灭。第四十五条:小绞车制动手把限位合格,紧闸时闸把不超过水平位置,闸带符合要求,各限位销合格。第四十六条:小绞车钢丝绳钩头必须配备鸡形环,装设保险绳,9绳径与提升钢丝绳相同,长度视串车数量而定,以车辆过变坡点不掉道为宜。钢丝绳钩头绳卡按规定打设(15.5-19 为 4 个,19.5-25 为 5 个,25.5-27 为 6 个) 。绳卡间距为 250mm,并折一安全弯便于检查钢丝绳有无滑动现象。第四十七条:使用期超过三个月的小绞车要打永久性基础。第四十八条:小绞车提升时,下部车场信号工要及时关闭底部挡车链。当车辆通过变坡点以后,上部把钩工摘钩前必须将阻车器及上部挡车链关闭。第四十九条:链环插销出现裂纹、开焊、严重锈蚀、磨损量、变形量超过 10%等情况时严禁使用。第五十条:运行前由小绞车司机对小绞车各部位及运输线路、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第五十一条:小绞车运行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的规定,运行时规定上部车场由绞车工,下部车场由把钩工兼作警戒人员,必须阻止其它人员进入提升斜巷。第五十二条:小绞车操作人员必须由专职人员担任,严禁私自乱开绞车。第五十三条:小绞车钢丝绳和联接装置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并做好原始记录。钢检员应将小绞车钢丝绳检查记录一并反馈各主管部门。小绞车提升必须使用正规的插销和三环链,严禁用其它物件代替。第五十四条:严禁小绞车司机兼任把钩工。提升结束后必须将钢丝绳缠绕在滚筒上。10第五十五条:运送“四超” (即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车辆的单位负责人在现场必须明确:由专人负责 “四超”车辆捆绑稳固;由专人负责 “四超” 车辆摘挂钩;由专人负责发信号;由专人负责 “四超”车辆途经斜巷安全设施的操作;由专人负责在“四超” 车辆途经斜巷上下滑板及各甩道设置警戒。第五十六条:斜巷巷道、各车场、甩道 及峒室必须有设计,其巷道断面、人行道宽度、设备设施及车辆互相之间安全间距双轨车场安全间距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21、22、23 条规定。第五十七条:斜巷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设有躲避室。躲避室内不得存放物料、工具、设备等。第六章第六章 地面轨道运输及架线电机车管理地面轨道运输及架线电机车管理第五十八条:平峒口必须有“严禁行人、严禁扒车”的警示标志,同时还必须有兼职人员负责平峒的行车安全监督工作,平峒口扳道工负责阻止任何人员进入平峒内行走。第五十九条:如因工作需要人员进入平峒时,须经地面运输队值班队长同意后方可进入,同时平峒口应悬挂“有人工作,车辆严禁进入”的警示牌。第六十条:列车运行期间任何人不得进入平峒,一旦发现将上报矿予以除名。并追究地运队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六十一条: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扒乘过往车辆,一经发现对当事人按违章扒车进行处理,并追究当班列车司机的责任。11第六十二条:地面运输队应加强日常安全监督工作,发现扒车、平峒行人要坚决制止,并将违章人员报矿进行处理。要做到“不安全、不行车” 。第六十三条:列车运行时,司机集中精力,认真操作,时刻注意前方有无障碍物,严禁司机将身体探出车外。第六十四条: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第六十五条:自轨面算起,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2m。第七章第七章 刮板机、皮带机运输管理刮板机、皮带机运输管理第六十六条: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第六十七条:刮板输送机运输巷道应不低于 1.8 米,刮板机外沿至巷帮间距不小于 0.25 米,另一侧至少要留 0.7 米的人行道,巷道内支护良好。第六十八条:刮板输送机应使用水介质液力联轴节,且易熔塞、防爆片,保险销符合规定。第六十九条:严禁刮板输送机司机打开开关前盖操作设备。第七十条:机头机尾要打上牢固的压柱或地锚,开机前应检查机12头机尾压柱或地锚是否稳固可靠,信号系统是否完好,确认刮板机无人检修和其它工作时发出开机信号并点动开机两次,无异常时方可开机,并遵循开机顺序。第七十一条:在运转过程中要随时注意大块煤(矸)或其它超长物料,发现及时停机处理。交接班时必须清理干净设备卫生并将开关停电闭锁。第七十二条:刮板输送机检修时必须将本机开关和可能影响安全的前后刮板输送机开关停电闭锁,并派专人看守以防误送电。第七十三条:禁止任何人在运转的刮板输送机上站立和行走,刮板输送机运行时严禁有碍安全的平行作业。不得在刮板输送机上运送任何物料和大件。第七十四条:两台刮板机搭接运输时:搭接长度不小于 0.5 米,机头最低点与机尾最高点的间距不小于 0.3 米。第七十五条:刮板输送机大链出槽时不准用脚蹬掐、接链,点动时人员必须躲开链条受力方向,紧链时必须使用紧链器,严禁用刮板木材等进行逆止制动。第七十六条:刮板输送机信号装置必须完好灵敏,信号和操作按钮应上牌板,各种电缆悬挂整齐。第七十七条:胶带输送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和技术操作规程,必须由机电主管部门,安检部门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七十八条:胶带输送机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13持证上岗。第七十九条:胶带输送机综合保护装置、防灭火设施、照明等应配备齐全,灵敏可靠。第八十条:液力偶合器必须使用难燃液传动介质,按规定使用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第八十一条:开机前必须检查下列各项:1、紧固件、连结件,清扫装置,托辊及张紧情况是否良好;2、传动系统的油质,油位是否符合要求;3、闭锁系统及信号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第八十二条:起动,运行规定:1、先发开车信号;2、必须空载启动,点动两次开机;3、运行中的皮带严禁任何人接触传动部位或更换托辊,严禁清扫机头机尾下的积煤。第八十三条:在机头、机尾必须装设防护栏,行人经常跨越胶带输送机的地点必须设置过桥。第八十四条:可伸缩皮带输送机在伸缩胶带时,必须有严格审定的工序安排,并有专人负责。第八十五条:胶带输送机检修时,必须将本机开关停电闭锁,并悬挂“正在检修,严禁送电”的禁示牌。同时对可能影响安全的前后机开关也必须停电闭锁,以防误起动。第八十六条:运行中的胶带机严禁检修,滚筒驱动式胶带输送机14严禁运送材料、设备及乘人,在安装皮带机头的煤仓口必须设栅栏和篦子。第八十七条:倾斜井巷的胶带输送机在行人运料侧要装置可靠的防止块煤滚落伤人的防护网,在机头机尾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第八十八条:主井提升胶带输送机更换滚筒、硫化接头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第八十九条:四号井每天必须坚持胶带的检查,接头变化以及对损伤部位的修补,及时填写和报送日检报表。若一天不送,则罚款 20元/天,依次累计。实行定人、定机、包机包修责任制,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岗位责任制和巡回检查制度。主井提升胶带输送机检修时,主井人车必须停止运行。第九十条:各水平煤仓积聚水煤后放煤时,煤仓下方严禁人员作业。第八章第八章 钢丝绳安全运行管理钢丝绳安全运行管理第九十一条:新绳悬挂前必须“三证” (即出厂合格证、验收合格证、拉力试验合格证)齐全,原始资料完整。对“三证”不全者使用单位不得悬挂。第九十二条:在新绳更换前使用单位必须将“三证”上报生产部进行登记,经核实审批后方可悬挂。第九十三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主井钢丝绳捻距断丝达到 10%必须更换,副井钢丝绳捻距断丝达到 5%必须更换,钢丝绳磨15损系数达到 10%时必须更换。第九十四条:钢丝绳在运行过程中遭受卡阻或突然停车等猛烈受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2、断丝超过规定值。3、钢丝绳直径减小量超过规定值。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长度伸长 0.5%以上。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第九十五条: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坏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时,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第九十六条: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各种损伤,各单位不得私自剁绳或掉头处理,必须向主管部门汇报同意后方可处理,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弯,根据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一般情况下在钩头 30M 以内由运输队负责,在钩头 30M 以外由机电队负责。第九十七条:钢检员每天必须认真对钢丝绳及连接装置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并填写钢丝绳检查记录和日报表;钢丝绳检查记录和日报表上注明钢丝绳最薄弱点距钩头的距离及连接装置的运行状况。第九十八条:钢丝绳日报表内容包括主、副绞及井下小绞车钢丝绳,必须有机电区长、机电队长、生产部机电专业主管人员三方签字16后方可生效。生产部机电专业每月不定期对钢检工作进行抽查,如发现漏检、漏报、误报及不按规定填写,将严肃追究钢检工及有关人员责任。第九十九条:各单位要加强对钢丝绳的运行管理,延长使用寿命,主副绞钢丝绳应每月至少涂油一次,主副井地轮要求齐全、转动灵活。第一百条:由于使用不当使钢丝绳运行时间达不到最低使用期限者, (暂定副绞钢丝绳最低使用期限为一年,主绞钢丝绳最低使用期限为一年或提升量为 25 万吨。 )更换钢丝绳所发生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第九章 大件设备、材料装车运输管理规定为了规范我矿大件设备、材料的装车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中人员及车辆的安全,现对大件设备、材料的装车运输作以下规定,请各单位务必遵照执行;一、大件设备装车:1、大件设备确定范围:综采设备:液压支架、前后部刮板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采煤机、800及 1000mm 皮带机头机尾部以及各部电机、减速箱。综掘设备:综掘机、耙斗装岩机。供电设备:移动变电站、组合开关、高开柜、大型整盘电缆、整盘钢丝绳、充电机等。排水设备:大型水泵(55KW 以上)及电机。运输设备:25KW 以上小绞车、电机车、卡轨车。通风设备:18.5KW 以上局扇、大型风机及电机、钻机。另包括重量在 1.6 吨以上的所有机电设备均属大件设备范围。2、无论地面或井下,在现场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装车工作必须于水平车场进行。必须使用15.5 或 18.5 完好钢丝绳对大型设备以及设备零部件进行绑扎。17井下绑扎后由安检员、跟班队长、跟班区长验收达合格后方可运输;地面绑扎后由信挂工、运输队长、值班区长验收达合格后方可运输,否则严禁运输。如现场确不具备水平装车的条件,则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方可进行装车工作。 3、必须使用专用平板车或矿车装运。使用矿车装运时,其露出矿车车箱上顶周边外缘的高度不得大于 300mm;使用平板车装运大型设备及零部件时,其超出平板车两侧边缘宽度不得大于 100mm。当大件设备与平板车的接触面积小于设备底座部分面积的 3040时,必须在平板车与设备之间加垫废旧胶带,以增加摩擦力,并在两侧用方木垫实,以避免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移位割断捆绑钢丝绳。确保设备装车不偏心,不错位。4、装车时必须有严格的起吊安全措施,必须在起吊部位打注锚索起吊梁。使用手动葫芦起吊时应使用 40 型大链、联结环,且联结环必须上全螺栓。5、装车工作应由专人负责,装车时应对车辆周围环境进行检查,装车过程中应确保人员及设备的安全。二、长件材料(钢轨、钢管、工字钢等)装车:1、钢轨、钢管、工字钢等装车必须使用长度为 2.9m 的专用花栏车,无专用车辆不得装车运输。2、钢轨、钢管、工字钢等不得超长(小于等于 6m),超长者严禁运输。3、无论地面或井下,装车工作必须在水平车场进行,坚决杜绝在斜巷或带坡度的地段装车。如遇特殊情况则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4、为防止材料从车上掉落或滑下,应对材料采取严格的绑扎措施。同时为防止材料由于车辆运行惯性而前后窜落的现象发生,应利用 12.5 钢丝绳在材料两端固定并沿前后方向绑扎在花栏车上。5、装运长件材料的数量必须符合以下要求:钢 轨:24Kg/m:8 根;18Kg/m:10 根;工字钢:11#以下 8 根。钢 管:装车高度不得超过大花栏车上部边沿。 三、运输:1、运输大件设备时,车辆之间必须使用正规插销和三环进行连接,插销必18须插到位,闭锁可靠,严禁虚连接。2、井下小绞车运输大件设备及长件材料时,必须由跟班队长和安检员现场共同监督,并且严格按照小绞车操作规程及矿有关规定执行。3、地面或井下车场、平巷用电机车运输超长物件时,电机车与车辆间的连接必须使用长度大于物件超出车体长度的硬连接,且只能在直道使用。电机车每次只能牵引 1 辆车,严禁顶车。4、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次只准推 1 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 5时不得小于 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 30m。、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峒室出口时,推车人员必须及时发出警号。、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 7时严禁人力推车。、人力运送超长材料时,推车人员必须在车辆后部最长物料突出端末端推车,严禁在车辆及装车物料两侧推车。当人力推车运输车辆与巷道行人相向而行时,要求运输车辆必须在距行人 30m 处停止行进,等行人安全通过后方可正常行进。当人力推车运输车辆与巷道行人同向而行时,如行人在车辆前方,则要求必须保持 30m 以上间距(长件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小型材料运输车辆同样遵守本条规定) 。5、当车辆在弯道或巷道狭窄处无法通过时,则必须停止运输并将运输物料卸下,人工运输至直道或巷道宽敞处重新装车进行运输。严禁强行通过或违章运输。6、电机车运输大件材料的过程中,车辆行驶速度不得大于 1.5m/s,通过弯道或障碍路段必须减速,车辆启动和停止必须平稳,严禁急开急停。7、电机车运输时,除配备警铃外,车辆前后必须有能够正常使用的照明灯,且列车尾部必须使用红尾灯。8、地面、井下电机车司机、信号挂钩工应对装车设备和材料进行详细检查,如发现固定、绑扎不牢靠,车辆闭锁环、压轴销、插销不完好等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严禁运输。9、无论地面、井下,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掉道,必须马上汇报区、矿调度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当班跟班区长、跟班队长、安检员现场负责统一指挥处理,否则其它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19五、卸车:1、大型设备的卸车工作必须执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2、车辆到达运输目的地以后,必须由当班跟班队长和班长负责指挥卸车工作,同时安检员现场监督。必须注意观察车辆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不具备安全卸车的条件不得卸车。3、卸车时必须注意现场人员的站位情况,起吊时除操作人员外其它人员应站立在离设备 5m 以外的地点,以防受到车辆物件重心偏移、侧滑、翻倒、断绳弹射等意外伤害。4、卸车时,必须根据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在起吊上方打注锚索起吊梁。用40 型大链起吊,使用连接环时必须上全螺栓。第十章 关于钢轨、钢管超长件装车运输安全管理的特别规定为确保地面及井下运输安全,矿决定对超长件(钢轨、钢管)装车运输安全管理特别规定如下,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1、长度尺寸要求:钢轨、钢管在进行运输时,长度均不得大于 6m,对已采购来的现有超长的钢轨、钢管,由供销公司交由机修厂进行减半切割处理,切割后,必须考虑原标准的连结,即钢管的连接法兰和钢轨夹板的固定孔。2、运输车辆要求:钢轨、钢管在进行运输时,必须使用 2.9m 长的专用特制花栏车运输。3、高度及吨位要求:装车高度不超过 1.1m,总吨位不大于 3t。4、装车要求:、大花栏车(长度 2.9m):用完好的枕木做为底衬,在车厢底部沿长度方向放置 2 排枕木,每排 2 根,然后在每排的上部沿宽度方向两头各放置 1 根枕木,再将长件材料装在枕木上部,用12.5 的钢丝绳进行捆绑牢固。5、装运钢轨的数量要求:24kg/m:8 根;18kg/m:10 根。6、装车后必须由专人负责验收,并做好装车记录。7、运输前,必须由运输队跟、值班队长和装车负责人共同对所装车辆再次认真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严禁运输。第十一第十一 章章 井下井下巷道电机车运输的安全技术措施一、井下巷道行驶电机车的安全措施:201、在电机车与行人相向相遇的情况下,电机车应在距行人 10m 处停止前进,等行人通过后,方可继续前进。2、在电机车与行人或皮带清煤工同向相遇的特殊情况下,电机车应在距行人 20 米处停止行驶,等行人安全退到电机车后,电机车方可继续向前行驶。3、电机车必须灯铃闸齐全,灵敏可靠。发现前方有人减速慢行,及时发出警号。4、轨道必须完好、符合标准要求。5、巷道宽度和高度符合电机车运行条件。6、正常运行时,电机车必须在列车的前端,严禁用电机车顶车。7、电机车的制动距离每季度必须测定一次(运送人员时不超过 20 米;运送物料时不超过 40 米) 。二、对运输电机车司机的要求:1、机车司机必须经过正规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专职人员,持证上岗。2、严禁神智不清、精神恍惚的司机驾车。3、司机必须在开车前、后发出相应信号,并由跟车工回信号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4、机车运行时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5、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6、在列车行驶接近巷道口、峒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音大等地段,以及车辆或视线有障碍和行人时,都必须减速,并发出警号。7、运送人员时必须有人车跟车工,跟车工负责按规定乘坐人员,维护乘车秩序。8、跟车工必须乘坐在人车的最后位置上,监控人车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机车司机发出停车信号。第十二章 副井运输大型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一、绞车司机应检查以下项目:1、检查绞车的各类保护是否灵敏可靠。212、检查绞车信号必须声光兼备、声音清晰、准确可靠。3、必须严格按绞车司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二、井口信挂工应检查以下项目:1、检查绞车钢丝绳无打死弯、硬伤、无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2、检查各运输车辆轮对转动是否灵活,固定是否可靠。3、检查所装物件是否左右或前后偏重。4、检查车辆的绑扎是否牢靠,车辆连接是否可靠。5、运输前,运输工必须与绞车工取得联系并要求慢速(速度不得大于1.5m/s)下放。三、运行时的注意事项:1、运输时,严禁超载、超挂、扒车。2、副井提升大型设备时,一次只能提 1 辆车;车辆掉道严禁用绞车硬拉复位。4、提升大件时,绞车速度不得大于 1.5m/s,启动和停止必须平稳,严禁急开急停。5、采用平板车运输时应采用专用插销,并要求有可靠的闭锁装置。6、副井上下车场信挂工应对装车设备和材料进行详细检查,如发现固定、绑扎不牢靠,车辆闭锁环、压轴销、插销不完好等不安全因素时,严禁运输。7、运输工必须检查车辆的装车尺寸是否符合要求,不得超宽、超高,否则严禁运输。8、绞车司机应精力集中,注意听信号并观察钢丝绳的运行情况,要求手不离闸把,收到不明信号应立即停车汇报检查。9、绞车司机必须注意观察各仪表的指示数据,确保符合规定。如电流突然发生变化,则立即停车进行汇报,检查处理。10、提升或下放大型设备时,除副井底弯道信号工在峒室内操作信号外,底弯道 50 米范围内严禁任何人进入。11、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第十三章 小绞车运输管理规定1、小绞车使用必须执行申请票制度,跟班队长必须现场监督使用。222、声光信号必须齐全。3、运输斜巷上下变坡点必须设置“一坡三挡” 。具体规定为:在上变坡点以后 1.5m 处设置阻车器;在上变坡点以下大于一列车的长度处安装 1 道挡车栏;在下变坡点与下部信号峒室之间设置一道挡车栏,在下变坡点以后 5m 处设置 1道阻车器,两道挡车栏高度必须保证能够挡住平板车。4、上下变坡点附近必须设有信号操作人员的安全躲避峒室(躲避峒室的位置、尺寸由生产部负责落实) 。5、上、下变坡点必须装设:“行车严禁行人”警示灯箱,布置警戒线,若条件具备装设声光语音报警装置。6、各采煤工作面两道、掘进巷轨道末端必须装设轨道终端阻车器。7、18.5 以下(包扩 18.5)钢丝绳由各使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日检工作并建立记录台帐,日报表由各使用单位主管机电队长和由安检室主管主任审核日报表。绞车、矿车和连接装置、信号、阻车器、挡车栏、警示灯箱、制度牌板由安检室监督检查,安检室每隔 2 天全面检查一次。8、小绞车提升必须严格按照小绞车提升能力核定的车辆数提升,不得超挂超载。9、斜巷坡度大于 120时,钢丝绳主绳直径不得小于 18.5。10、小绞车提升时钢丝绳钩头必须加装保险绳,保险绳必须与主绳同一绳径。11、车辆掉道后,必须立即向区、矿调度室汇报并由当班安检员、跟班队长、跟班区长现场监督负责处理,严禁不经汇报私自处理。第十四章 斜巷运输挡车设施操作步骤及信号发送规定 为保证斜巷小绞车运输的安全,现将小绞车运输斜巷上下部挡车设施的使用方法及信号联系方式统一如下,请严格按照以下规定执行。23一、挡车设施开关位置图:二、挡车设施操作步骤及信号发送规定:1、下放物料:、下放物料:、上部车场信挂工倒车、挂钩期间:所有斜巷挡车设施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当上部车场信挂工确认车辆已完全联挂安全后,便给下部车场发送一次下放信号。下部车场信挂工接到信号后,确认斜巷下部安全后,打开下部挡车栏,同时给上部车场再发送一次确认可以下放的信号并进入信号峒室等待车辆下放。当上部车场信挂工接到下部车场信挂工的确认下放信号后,打开上部阻车器、挡车栏后再开始推车下放。车辆下放过程中,上部车场信挂工严禁站在钢丝绳附近,必须进入安全地点并警戒行人。2、下部车场摘挂钩:、下部车场摘挂钩:挡车器开关状态: 开() 关() 工作步骤上车场挂钩期间下放物料下放物料期间下车场甩车期间下车场挂钩期间提升物料提升物料期间上部车场甩车期间24、车辆安全下放到达下部车场后,下部车场信挂工必须及时发送停车信号。当上部车场信挂工听到下部车场信挂工的停车信号且钢丝绳停止移动后,关闭上部车场阻车器、挡车栏。、下放的车辆停稳后,下部车场信挂工必须先关闭下部挡车栏,然后再进行摘挂钩工作。甩车期间根据车辆联挂需要打开下部车场阻车器。3、提升物料:、提升物料:下部车场信挂工挂钩前必须关闭下部车场阻车器,确认车辆已完全联挂安全后,给上部车场发送一次提升警示信号。上部车场信挂工接到提升信号后,确认斜巷上部安全后,先打开上部挡车栏,后打开阻车器,同时给下部车场再发送一次确认可以提升的信号。当下部车场信挂工接到上部车场信挂工的确认提升信号后,打开下部车场挡车栏,并向上部车场发送第二次车辆提升信号且马上进入峒室躲避。车辆提升过程中,下部车场信挂工必须警戒行人。4、上部车场摘挂钩:、上部车场摘挂钩:、提升车辆安全通过上部车场阻车器后上部车场信挂工方可发出停车信号。车辆停稳后必须先关闭上部车场阻车器、挡车栏,并向下部车场再发送一次确认停车信号后方可进行车辆摘挂钩工作。下部车场信挂工接到上部车场信挂工的确认停车信号后,马上关闭下部车场挡车栏并进入安全峒室等待下一个工作循环。三、信号规定:一长声停、两短声提升、三短声下放、四短声慢速提升、五短声慢速下放。第十五章 轨道完好标准及铺设要求一、主要运输巷道轨道的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井下主要运输巷、车场、材下材上必须使用 24Kg/m 钢轨,钢轨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 5mm,高低和左右偏差不得大于 2mm。2、直线段 2 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不得大于 5mm,曲线段外轨抬高 15mm,加宽5mm,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曲线段内应设置轨道拉杆。3、轨枕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 50mm。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要经常清理,无淤泥、无浮煤、无积水。4、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矿井主要运输巷道必须使用标准道岔。25轨道质量均应达到优良品,道岔轨型必须与线路轨型一致。5、矿井轨道使用期间应经常维护,定期检修,并实行分段包片制。6、对轨枕铺设做以下要求;、轨枕间距(枕木中线间距) ;800mm,枕木必须与钢轨垂直,枕木间必须相互平行且排列整齐。、枕木必须外露 1/3,构件必须齐全牢固,不得松动。、24Kg/m 钢轨枕木规格;1200mm160mm140mm(18Kg/m 钢轨执行同一轨枕标准) 。、铺设钢轨及枕木必须放线,在巷道允许条件下尽量铺设成一条直线。转弯时用圆弧过度,不能出现死弯。、主副井筒及主要运输大巷、车场、材上材下铺设钢轨时枕木下还必须充填道碴,道床厚度 100mm,道碴粒度 10-20mm;轨枕间道碴粒度 30-40mm。二、电机车运行轨道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 50m 应连接一根断面不小于 50mm2的铜线或其他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2、线路上所有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连接后每个接缝处的电阻不得大于下列规定:18Kg/m 钢轨:0.00027 24kg/m 钢轨:0.000203、主副井口轨道必须装设不少于一列车长度的二级绝缘(绝缘夹板) 。第十六章 矿车完好标准一、矿车型号及技术参数:1、1T 矿车、花栏车型号及技术参数:型号:MG1.1-6A;容积:1.1M3;最大载重量:1600 Kg;轴距:550mm;允许最大牵引力:60KN;牵引高度:320mm;外形尺寸:2000mm880mm1150mm;重量:595 Kg。2、3T 花栏车型号及技术参数:型号:MG3.3-6B;容积:3.3M3;最大载重量:3000 Kg;轴距:1050mm;允26许最大牵引力:60KN;牵引高度:320mm;外形尺寸:3000mm880mm1150mm;重量:1320 Kg。二、一般要求:1、矿车修理工必须熟悉矿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熟知矿车的质量标准和检修标准。2、使用单位对矿车要进行编号,并建立检查、检修记录簿,注明矿车的型号编号、检查检修日期、检查检修人员、检查检修内容和存在问题。3、矿车轮对必须保证良好的润滑状态,每半年至少注油一次,每年必须检查清洗一次。凡损坏的轴承、弹性挡圈必须及时更换。4、矿车整形前,应对矿车进行检查,箱体内无杂物时方可整形,严防整形伤人。三、完好标准1、车体无严重变形、无裂纹,闭锁环、轴承盖、碰头、弹簧完整,螺丝不得断裂、松动。2、矿车底盘变形不超限,底梁完好,锚固件紧固。3、轮轴无弯曲变形,轮对摆动不超限,无死轮(转动不灵活)现象。4、连接器无裂纹,磨损不超限,防脱装置完好。第十七章 电机车完好标准一、车架:1、车架无裂纹或明显变形,无严重锈蚀,侧板及顶板凹凸深度不超过30mm。2、蓄电池机车托辊板平整,托辊转动灵活。3、缓冲装置固定牢靠;弹簧无断裂,伸缩长度不小于 30mm;连接装置可靠,碰头销孔、连接销的磨损量不超过原尺寸的 20%,刚性碰头不超过 25%。4、均衡梁、弹簧、吊架等无裂纹或严重磨损。板弹簧各片厚度一致,承载时应保持弓形。二、轮对:1、轮箍(车轮)踏面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的 50%,踏面凹槽深度不超过5mm。272、轮缘高度不超过 30mm,轮缘厚度磨损不超过原厚度的 30%。3、同一轴两车轮直径差不超过 2mm,前后轮对直径差不超过 4mm。4、车轴不得有裂纹,划痕深度不超过 2.5mm,轴径磨损量不超过原直径的 5%。三、轴承箱、齿轮箱:1、轴承箱与导向板间隙沿行车方向不大于 5mm,沿车轴方向不大于 9mm。2、齿轮箱固定牢靠,无损坏、不漏油。四、制动装置:1、机械、电器制动装置齐全可靠。2、制动手轮转动灵活,螺杆、螺母不松动。3、各连接销不松动,不缺油。4、闸瓦磨损余厚不小于 10mm,同一制动杆两闸瓦的厚度差不大于 10mm。在完好松闸状态下,闸瓦与车轮踏面间隙为 3-5mm。紧闸时,接触面积不小于60%。调整间隙装置灵活可靠。制动梁两端高低差不大于 5mm。5、抱闸式制动装置,闸带磨损余厚不小于 3mm,闸带与闸轮的间隙为23mm,闸带无断裂,铆钉牢固,弹簧不失效。6、撒砂装置灵活可靠,砂管畅通,管口对准轨面中心,砂子干燥充足。7、制动距离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321 条的规定。五、控制器:1、换向和操作手把灵活,位置准确,闭锁装置可靠。2、消弧罩完整齐全,不松脱。3、触头、接触片、连接线应紧固,触头接触面积不小于 60%,接触压力为15-30N。4、触头烧损修整后余量不小于原厚度的 50%,连接线断丝不超过 25%。六、电阻器:电阻器接片牢固无松动,电阻元件无变形及裂纹,绝缘管板无严重断裂,绝缘电阻不低于 0.5M。七、集电弓、自动开关、插销连接器:1、集电器弹力合适,起落灵活,接触滑板无严重凹槽。282、电源引线截面符合要求,护套无破裂、老化,线端采用的接线端子与接片螺栓连接牢固。3、自动开关零部件齐全完整,电流脱扣器要与电动机容量相匹配,动作灵敏可靠。4、插销连接器零件齐全,插接良好,闭锁可靠,无严重烧痕。八、蓄电池、蓄电池箱:1、单只蓄电池的端电压;酸性不得低于 1.75 V,碱性不得低于 1.1V。2、蓄电池不得渗漏电解液、碱性蓄电池壳体无严重腐蚀;酸性蓄电池槽和上盖无破损及明显变形,封口胶无裂纹,注液孔盖齐全完整,封盖紧密,排气良好。3、蓄电池橡胶套、绝缘隔板齐全完整,无烧焦、老化或破损,连接线截面符合要求,不脱焊、无断裂、螺栓紧固。4、防爆特殊型电机车应使用特殊型蓄电池。电池组绝缘良好,极柱及带电体不许外露,特殊工作栓齐全,透气良好。蓄电池任一极柱对地漏电电流不大于100mA,相邻两电池极柱之间漏电电流值不大于 100 mA,极柱间漏电距离不小于35mm。5、蓄电池箱固定稳妥,锁紧装置可靠,箱盖箱体无严重变形及破损,绝缘衬垫齐全完整。箱内不得有积水、电解液及其结晶。防爆特殊型机车蓄电池箱内氢气浓度不得超过 3%。 九、熔断器、照明灯、警铃:1、熔断器的熔体与插销闭锁可靠,隔爆面符合规定。2、照明灯齐全明亮,照明有效光距不小于 40m,防护装置齐全,与控制器有闭锁装置。3、警铃完整,声音清晰宏亮,音响距离大于 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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