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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员工守则(参考)本手册是示范样本仅供参考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概况各企业情况概述第一章 总则一、为保障公司员工权利,增进劳资和谐,树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特依法订立本规则。凡本公司员工,悉依本规则执行。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正式受雇于本公司从事工作获得报酬之专职人员。三、本公司若有特定性之工作人员,其管理制度依公司规定,相关福利依合约另定之。第二章 员工基本行为准则一、遵守厂内各项规章制度及命令,服从各部门主管的安排及监督。二、爱护公司荣誉,不得有损害公司声誉、向外泄漏公司资料、败坏公司形象等行为。三、遵守上下班时间,不无故缺勤、迟到、早退、不找人代打或代人打卡,工作时间不得作与工作无关之事和吃零食。四、遵守操作规范,保证生产安全,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事故或导致公司经济损失,一律追究其相关责任。五、未经他人同意,不可私自动用他人工具及私人用品。非公司指定之机台操作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操作机器。六、爱护公司资财、设施,不得借故损坏,不得窃取公物。七、门禁时间外出及车辆携带物品出厂,需有放行单。(选择性条款)八、在厂区里依公司规定穿着制服(有发制服),佩带识别证。九、员工在上班时间里有紧急事情需会客,应向主管报备并在会客室为之,一律不得私自带领外人进入车间或办公区内。十、全体同仁应注重道德修养,同事间应通力合作,互敬互重、互相关怀,充分发扬团队精神。十一、不得造谣惑众,扰乱人心,不得聚众闹事、互相斗殴。十二、厂内不得携带、收藏和违章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随身携带和收藏凶器或攻击性物品。不得进行赌博、酗酒等有伤风纪行为。十三、维护厂区清洁卫生,爱护绿化美化,严禁乱丢烟蒂、纸屑及违规堆放杂物等。十四、遵守餐厅及其它公共场所守则,不得有任何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十五、注意仪表形象(依公司规范穿着),待人接物诚恳谦和,实行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语言。禁止穿短裤(包括西式短裤)、背心、拖鞋、赤膊上班、生产线上女同仁不得穿裙子、凉鞋、高跟鞋等,工作场所不得大声吆喝、打闹嬉戏等扰乱其它同仁工作之行为。以上规范,全厂同仁必须严格遵守,若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第三章 人事规章第一节 录用原则一、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二、本公司的招聘主要以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三、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第二节 录用条件一、新进员工一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二、试用期满考核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前,由公司进行考核,考核中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三、 录用条件: 各企业根据各自用人需求自行确定。第三节 录用程序一、正式录用前体检:公司可指定应聘人员,实行体检制度。公司指定应聘人员入职都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指定项目的体检,并向人力资源部门出示体检证明。只有经证明其健康状况适合工作者,才可被公司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指定体检的员工,可凭医院体检原始发票在适用期满后向公司报销其体检费。二、确认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门发出录用通知;三、应聘者一旦被同意录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公司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将视为拒绝受聘,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四、应聘者自同意录用之日起-日内必须向公司提交下述材料:1、递交体检合格证明书原件,公司核对后留存复印件;2、递交学历证书原件,公司核对后留存复印件;3、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4、一寸免冠的半身照片-张(最近拍摄的照片);5、培训、技能、职称等证明文件和证明有其他特殊技能的证明文件正本及复印件(正本核对后发还);6、之前最后工作单位退工单或退工证明;7、必要时公司有权要求提交婚育证明;8、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第四节 个人信息告知一、员工被录用应告知公司以下信息:1、姓名;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3、婚姻状况;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5、培训结业或学历进修毕业等。以上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人力资源部门。二、本公司员工离职后,如被新公司聘用,经其雇主要求,公司有权将该员工曾被本公司聘用的基本事实告知员工的雇主,但将对该员工的私人信息保密。第五节 劳动合同签订与试用期公司与被聘用的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双方的义务。一、试用期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二、试用期间,员工工资不低于本公司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低于本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三、试用期经考核,转为公司正式合同制员工。四、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有权解除合约并不需支付补偿金。第六节 回避规定人员回避规定属选择性条款,各企业自行规定。第四章 薪酬制度一、薪酬管理原则公司将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同类行业以及同类岗位的薪酬标准制定统一的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的原则是公平和有竞争力的。二、薪资支付1、公司根据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员工承担,公司在每月发薪时代扣代缴。2、公司于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国定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至节前最近的工作日发放。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公司可以酌情延期发放薪资,但应事先通知所有员工。4、关于薪酬发放标准,具体由各公司的规定。三、薪资调整公司会根据市场状况、员工的工作表现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员工的基本工资进行调整。具体由各公司的规定。四、奖金制度公司根据员工岗位及职责,实行不同的奖金形式,包括年终酬金,浮动奖金等形式。具体由各公司规定。1、年终酬金公司应设定发放人员的范围(如 月 日在职人员)及当年度离职或中途入职人员的处理办法。各企业自行规定后应予以公布。2、浮动奖金每年根据员工职位,公司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等情况,公司决定是否向员工发放浮动奖金。第五章 保险福利一、社会保险福利1、公司依法为员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应缴纳的个人部分,由公司为员工从工资中扣除代缴。2、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应缴纳的个人部分,由公司为员工从工资中扣除代缴。二、公司员工福利各企业按照企业特点制定。第六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一节 工作时间一、工作时间规定1、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企业,需明确上下班具体时间。具体工作时间规定由各公司规定。2、对企业适合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员工,如实行特殊工时制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其工作时间按照相应的工时制度实行。具体工作时间由企业制定公布,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二、加班操作程序1、公司为满足业务和工作职责的需要,安排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称为加班。员工加班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并根据公司规定,经得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在加班完成后将“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确认。未按上述流程办理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公司将不视作加班。2、公司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各企业可自主规定并公布,但不能低于昆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加班报酬支付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节 考勤一、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二、刷(打)卡(内容自行规定)第三节 假期管理一、除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员工休假均须提前申请,并附上相关文件、证明且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突发事件,不能事先办理休假手续,必须尽快通知部门主管并于上班后当天补办休假手续。二、法定节假日员工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节假日即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五一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国庆节(三天)、中秋节(一天)。如相关国定假日的规定(节日名称和天数等)发生改变,于新规定生效日起自动替代前述内容。三、公司假日具体由各公司规定四、年休假1、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3、年休假若分次实行每次休假最少为1天。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4、年休假原则上有公司统一按排,职工请年休假须提前-天申请,公司根据业务状况给予休假。五、病假1、员工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超过全薪病假期的,公司将按照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并支付病伤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的工资待遇根据员工的工龄在本公司服务的不同年限作享受工资待遇(由各企业自行制定),但病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医疗期满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的,公司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并按照规定支付员工补偿金。2、员工病假,凭医院(企业可指定相关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历卡、收费凭证办理请假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来公司者,-小时内用电话通知本部门,-天后凭有关证明补办请假手续;员工因病假须转院至外地医院治疗的,必须经昆山市级以上医院确诊,未经确诊而擅自至外地医院治疗的,外地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不予承认。没有办理转院手续而擅自至外地医院治疗而不能向医保中心报销医药费的,概由员工本人承担。六、婚假凭结婚证正本办理请假手续。一般婚假(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延长10天,再婚的给假3天;上述婚假均包含节假日,且必须一次连休。七、产假1、已婚女工生产时,需持准生证到人事部查验予以请假;假毕须附有效医院出具之出生证明书向人事单位办理销假手续,产假期间工资照发。2、假期一般90天,难产105天,多胞胎90+15天(每多一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增加30天(女方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3、流产假:1、3个月以下20天; 2、3至7个月42天; 3、7个月以上90天;4、陪产假男性员工(凡符合晚育并且是初次生育)陪伴其配偶到医院生产可申请有薪陪产假10天。八、丧假如遇直系亲属,可申请三天有薪丧假。九、无薪事假1、 员工因有私事必须亲自处理,可申请事假。事假必须提前一天由本人亲自请假,并填写个人请假卡,写明事由、日期并请职务代理人签字后,经直接主管、课长、最高领导根据生产、工作情况核准。获准标准一天直接主管;-天以内由部门课长审批,-天以上由部门课长审批,最高主管确认。2、有特殊情况可电话补假(限-小时)。十、工伤假(有薪假)(一)下列情形被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7、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8、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现工作岗位后旧伤复发;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上述内容如国家有关规定变更的按国家变更的规定执行。(二)员工工伤可以请工伤假。工伤医疗期由定点医院出具的医生证明确定。员工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三)工伤医疗期结束后,必须及时复工。否则以旷工处理,对伪造医疗证明而骗取工伤医疗待遇的,按公司制度从重处罚。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第七章 奖励第一节 表彰目的为鼓励有益的行为、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凝聚团队力量和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将在员工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行表彰。第二节 表彰方式职工奖励分为下列四种:1、嘉奖,并颁发奖金-元;2、记小功,并颁发奖金-元;3、记大功,并颁发-元;4、奖金、奖品。第三节 嘉奖嘉奖条件各企业自行制定。第八章 惩戒第一节 惩戒目的一、为了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行,需要严明的工作纪律以提高管理素质,并规范员工行为,遵守工作纪律是公司对每一位员工的基本要求。二、适当的处罚在于告诫员工改正缺点、纠正错误、规范行为,以更有利于自身发展和公司的运作。第二节 惩戒方式对于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之行为,公司将给予员工下述惩戒,本规则其它条款有具体处罚措施的除外:一、警告;二、记小过,并令其写检查;三、记大过,并令其写检查;四、违纪解除。第三节 处罚程序一、员工有本守则规定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部门主管应责令违纪员工做书面自我检讨,且附调查报告,并按照本规则提报初步处理意见。二、前述书面自我检讨、调查报告、初步处理意见应呈报主管初步批示,并最终转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如果是主管有如上违纪行为,则由总经理指派专门人员进行调查,专门人员有权责令主管做书面检查,且附书面检查、调查报告、初步处理意见等呈报总经理直接审核批准,涉及违纪解除处分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公司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三、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最终处理意见或决定,行文公示处分决定。四、书面检查和公司的 意见或决定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五、违纪解除的员工将不获任何经济补偿。第四节 惩戒一、员工在触犯下述任何一条的,公司可以处以警告:(条件自行确定。)二、员工在触犯下述任何一条的,公司可以处以记小过的处分:(条件自行确定。)三、员工在触犯下述任何一条的,公司可以处以记大过的处分, (条件自行确定。)四、员工在触犯以下任何一条时, 公司将处以违纪解除处分: (条件自行确定。)第九章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第一节 劳动合同解除一、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日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2、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3、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4、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见奖惩规定)(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二节 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外);2、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节 经济补偿:一、员工有权因公司原因造成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补偿金的情形:1、无效的劳动合同。(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订立的劳动)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3、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二、公司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三、公司依照劳动法律规定可以解除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期满、不能胜任工作、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四、公司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而需裁减的人员;五、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与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规定执行);六、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七、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1、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可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3、工资标准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 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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