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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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文件编号:招 标 人: 县 梅 江 大 灌 区 管 理 处 (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公章)日 期: 二 O 一 一 年 五 月 五 日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7联系方式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1.12 偏离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2 中标通知 7.3 履约担保 7.4 签订合同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8.2 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附表四:中标通知书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六:确认通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2 详细评审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 评标结果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六章 图纸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4第一章 招标公告XX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XX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已由XX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XX发改标 <2010>49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XX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县补助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规模:岑溪乡新桥村水利工程整治山坪塘2口、新建蓄水池7口、安装供水管道10.05km;中和镇郭园村水利工程新建提水泵站1处、新建蓄水池1口、安装供水管道5.9km;溶溪镇回星村水利工程新建提水泵站1处、新建蓄水池5口、安装供水管道5.7km2.2工程地点:XX县岑溪乡、中和镇、溶溪镇。2.3招标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遗通知包含的全部内容。2.4计划工期:90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企业,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资审方式:资格后审。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发包。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 5 日起,在XX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为: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和XX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6联系方式招标人:XX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地 址:XX县中和镇 地 址:渝中区菜园坝外滩商场3号楼二层邮 编:409900 邮 编: 联系人:杨科长 联 系 人:杨先生电话: 023-76862693 电 话:023-63663093 13012300078传 真: 传 真:023-676915502011年 5 月 5 日8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XX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地址:XX县中和镇联系人:杨科长 电话:023-76862693 传真: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地 址:渝中区菜园坝外滩商场3号楼二层联系人:杨 先 生电 话:023-63663093 13012300078传 真:023-67691550网 址: 电子邮箱: cqbidding1.1.4项目名称XX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1.1.5建设地点XX县溶溪镇、岑溪乡、中和镇1.2.1资金来源市、县补助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可满足施工各阶段的使用需要。1.3.1招标范围招标人明确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遗等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施工企业。2、财务要求(1)、注册资金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2)、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80%;(3) 净资产:额度不低于700万元人民币。3、业绩要求 近三年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业绩 1 个。4、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2)、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3)、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5、项目经理资格 (1)、项目经理应具有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等相当的 3 年以上相应工程项目管理经验。6、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 中级 及以上职称;应具有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等相当的 3 年以上相应工程项目管理经验。(2)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量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造价员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且均为本单位职工。(3)机具设备配置:应配备满足本项目需要的相关机具设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1年 5 月 11 日17时00分前投标人以匿名方式上传质疑问题至XX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具体做法点击答疑区中质疑区内所对应项目中的“我要咨询”,提问完成后再点击“保存”即可。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1年 5 月 12 日16时00分后投标人在XX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区中点击“咨询列表”查看。在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前一日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即工作日9:00-17:00),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XX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与本工程相关招标信息,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相关事宜。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1年 5 月 11 日17时00分前通过XX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招标人提出质疑。2.2.2投标时间 2011 年 5 月 27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30 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XX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网上自行下载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报价光盘(包含ptb格式文档及全部excle格式预算表格,装入商务部分袋中)、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3、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按专用合同条款第23条的规定予以调整或不予以调整。如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23条的规定可调整,则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第四卷第八章投标函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系数或确认基准日期前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4、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5、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6、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在网上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3.3.1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转帐或电汇;投标人需注明工程名称,未注明的将予以退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授权或委托他人或分支机构代交投标保证金;在银行的进账单中投标人还需注明工程名称。否则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5月25日16:00(以到账时间为准),留足保证金在银行间周转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能够达到指定账户。未按时提交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收缴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XX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支行交款账户:XX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帐 号:3100019729219009425联系人:赵女士电话:13996985657注:1、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出示银行票据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并在XX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所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2、各投标人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须携带交易所开具收据和投标人加盖公章的领款领据。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3.5.1项至3.5.8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5.1提供相关资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前三年(不包括本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前五年(不包括本年)3.5.4其他要求按本须知1.4.1第6项执行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拖欠劳务费诉讼记录:投标截止前三年(不包括本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资格审查部分:正本壹 份,副本贰份。商务部分:正本壹 份,副本 贰 份。投标函部分:正本壹 份,副本贰份。技术部分: 不分正副本共 叁 份提供含有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的电子U盘一个(U盘用纸袋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四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四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06版专用面页;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沿密封线折叠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不加修饰的仿宋字体;其中图表可采用A3号图幅;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均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4)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四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密封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密封章。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5.“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XX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投标文件招标人的地址:XX县中和镇招标人名称:XX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在 2011 年 5月 2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XX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XX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1.按5.2(1)执行;2.按5.2(2)执行;3.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应事先书面通知招标人,并认为该投标人将默认开标结果,否则,将视为投标单位自动弃权。4.按5.2(3)执行;5.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6.开标顺序:随机开启。7.按5.2(6)执行;8.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袋、并执行5.2(7)的内容,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的,当众退还其投标文件;9.按5.2(8)和(9)执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县发改委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名次并列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递交时间: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从基本帐户转出并递交到指定帐户。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到招标人指定帐户,以确保履约建设资金的及时投入和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中标人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到招标人工程部签定施工合同,中标人如不按时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XX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支行交款账户:XX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帐 号:3100019729219009425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3996985657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9清单资料投标文件除提供清单报价文字资料外,还应提供清单报价电子版,电子版本应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0.1结算原则按合同约定执行。10.2工程进度款支付具体见施工合同约定10.3中标公示媒体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及XX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10.4监督机构重庆市XX县监察局重庆市XX县发改委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招标代理费由各投标人纳入总报价,中标后由中标人按实支付。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 分包不允许1.12 偏离不允许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投标函部分包括:(l)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二)商务部分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量清单格式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表1至表12格式,投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三)资格审查资料包括 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主要人员简历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声明、其他资料。(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盖鲜章>)。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管理经验,应按附表要求提供相关年限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3.5.8机具设备应提供购货发票或租赁合同。3.6 备选投标方案 不接受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小签、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若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按招标文件规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招标最高限价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己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 元。工期: 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项目经理: (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日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附表七:招标文件确认书招标文件确认书 :我单位参加 工程的投标,对贵单位 年 月 日发出的该工程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公司保证本工程中标后绝不转包给挂靠公司,一旦建设单位发现、查实我公司有转包挂靠行为,我公司甘愿承担违约责任或违约金。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年 月 日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4.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3.7.5项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2.1.2资格评审标准必要合格条件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附加合格条件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资格审查未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参与后续评审。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4.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出具保函的银行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己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但也不得低于投标人的企业成本。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且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施工组织设计:20 分;(2)项目管理机构:不评分;(3)投标报价: 80 分;投标总报价 50 分;主要清单项目 15项,总分 30 分,每一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2分。(随最高限价一起发出)(4)其他评分因素:不评分2.2.2评标其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在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主要清单项目同理按项分别计算基准价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认定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允许偏差范围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在下列范围内为有效投标报价:-10%至+3%;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3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3分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2分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不评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其他主要人员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允许偏差率 -10 %至 +3 %投标总报价 50 分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30 分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不评分3评标程序1.初步评审前,按本章第3.1.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并对经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的,按本附表3.2.1(3)规定的评分办法对投标总报价评分,再按总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取前七名进行评审。 2.对排在前七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至3.4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并按本章第2.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排在第七名之后的所有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3如果未能评出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则应从排名第八的投标人开始依次、逐一递补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至3.4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家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止。4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方法3.2.1(3)投标报价(C)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偏差在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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