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发电厂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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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发电厂项目工程施工垃圾发电厂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手册2009 年 11 月 28 日目 录0.1 手册发布令10.2 方针、目标20.2.1 管理方针 20.2.2 经营理念 20.2.3 质量目标 20.2.3.1 质量总目标.20.2.3.2 设计质量目标.20.2.3.3 采购质量目标.20.2.3.4 施工质量目标.20.2.3.5 调试质量目标.30.2.3.6 工程档案管理目标.31、目的及适用范围52、引用文件53、术语和定义54、项目施工质量管理体系74.1 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分布点 74.2 项目施工质量管理手册 74.3 项目质量文件控制 84.3.1 质量文件控制范围.84.3.2 质量文件的编制.84.3.3 质量文件的审批发布.84.3.4 文件的发放、接收与登记.84.3.5 文件的更改.94.3.6 文件的使用和保管.94.3.7 外来文件.94.4 质量记录控制 94.4.1 质量记录控制范围.94.4.2 记录的载体形式.94.4.3 记录的填写和修改.94.4.4 记录的标识和归档.94.4.5 记录的贮存和保护.104.5 工程档案管理 104.5.1 工程档案整理与归档.104.5.2 工程档案验收与移交.115、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职责125.1 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125.2 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职责与权限 125.2.1 工程部.125.2.2 质量主管.125.2.3 项目部.135.2.4 施工主管.136、项目施工资源质量管理146.1 特种人员管理 146.2 分包方/供方质量管理 146.2.1 分包方质量体系审核.146.2.2 设备、材料供方质量管理.157、产品实现质量管理157.1 设备、材料进场检验 157.1.1 设备进场验收.157.1.2 原材料进场验收.167.2 项目施工技术质量管理 167.2.1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167.2.2 施工图纸会检.177.2.3 工程施工测量控制.177.3.4 作业指导书审批.197.3.5 施工技术交底.197.3.6 分部试运质量管理.207.3.6 整套启动质量管理.207.3 项目施工质量过程过程 217.3.1 工序交接质量控制.217.3.2 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217.3.3 特殊过程监督.227.3.4 隐蔽工程验收.227.3.5 质量检验计划及验收.227.3.6 质监站监检.237.3.7 质量通病预防.247.3.8 质量事故管理.267.3.9 质量会议的开展.287.4 计量监测设备管理 287.4.1 公司所属计量监测设备管理.287.4.2 对分包方计量监测设备的管理.297.5 产品防护 297.6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 307.6.1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307.6.2 竣工移交基本条件.307.6.3 机组整体竣工验收移交.308、统计、分析与改进318.1 质量情况统计汇报 318.1.1 质量验收情况统计.318.1.2 工程质量情况汇报.318.2 项目质量回访 328.3 工程施工质量回顾 329、记录32附录36附录 A:公司相关程序文件37附录 B: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分布点 39附录 C:竣工图章样式 40附录 D:卷内目录样式41附录 E:卷内备考表样式42附录 F:案卷封面样式43附录 G:案卷脊背样式44附录 H:项目施工质量组织机构图45附录 I:建筑原材料取样方式46附录 J:土建施工试样检验项目和取样标准49附录 K:各专业质量控制点(供参考)51 0.1 手册发布令 本项目施工质量管理手册是对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全面、综合性描述,是公司规范管理、提高项目施工质量水平的需要,是实现公司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本手册对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进行了系统规划,能够覆盖项目施工全过程质量管理活动。手册融合了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190012000)先进管理理念,并依据国家、行业的规律法规、规范标准、公司管理手册以及相应的程序文件 ,将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按模块化、层次化、功能化的原则分层、归类进行整合,形成了有机、统一的制度体系,是公司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基础。 本手册已经本人审阅,公司高管讨论通过,现正式发布实施。 本手册在实施过程中,工程部应与各部门、项目部及时沟通,收集手册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和建议,以便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确保项目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顺利完成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本手册属公司知识产权,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复印、下载和向公司外部人员扩散,否则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管理者代表: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0.2 方针、目标0.2.1 管理方针 整合优势,致力绿色能源;追求卓越,铸造领先品牌。0.2.2 经营理念 以人为本,凝聚智慧,追求卓越,为社会提供源源不断的清洁能源。0.2.3 质量目标0.2.3.1 质量总目标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面达到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 按照原电力部颁布的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分项工程为合格、单位工程优良,保证建筑工程满足优良工程评定要求;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等级,综合水平达国内一流。0.2.3.2 设计质量目标 (1)按照项目设计合同规定的时间向项目部提供所需文件和图纸,文件和图纸中的文字规范、图型清晰; (2)设计的深度要求:提供的文件和图纸能完全满足施工、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要求,严格控制设计漏项或材料漏项; (3)主要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案选择得当,优化设计方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4)内部接口和外部接口准确率 100%; (5)设计方案与施工安装条件要具有相容性; (6)主要设计技术经济指标必须满足业主要求; (7)设计成品符合电力行业的规程规范或合同要求; (8)设计成品要求 100%的合格率,顾客满意率95%。0.2.3.3 采购质量目标 (1)设备质量 100%满足设计技术规范要求; (2)重大设备监造率 100%; (3)设备采购及时,满足项目工期需要; (4)设备采购成本控制在公司经营计划部下达的 KPI 考核目标,力求节约设备采购成本。0.2.3.4 施工质量目标 (1)单位工程合格率 100%; (2)单位工程优良率:其中安装98%、土建95%; (3)重大质量事故为 0; (4)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 (5)汽轮发电机组额定输出功率和机组热耗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 (6)工程受监焊口一次检验合格率96%; (7)热工和继电保护系统安全可靠; (8)杜绝八漏(煤、灰、粉、风、烟、油、水、汽) ; (9)锅炉水压试验、汽机扣盖、厂用电受电、锅炉点火、汽机冲转、机组整套启动一次成功; (10)顾客满意95%。0.2.3.5 调试质量目标 (1)单台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行时间不超过 30 天; (2)单台机组完成 72+24 小时满负荷试运次数3 次; (3)机组热耗满足设计要求; (4)机组标煤耗满足设计要求; (5)机组启动燃油耗量满足设计要求; (6)高温、高压蒸汽温度和锅炉效率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 (7)机组补水量满足设计要求; (8)污染物排放:SO2、NOx、烟尘、噪音,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9)厂用电率满足设计要求; (10)机组年有效利用运行小时数:6000 小时; (11)机组自动控制系统投入率95%; (12)机组保护投入率 100%; (13)机组仪表投入率 100%; (14)机组调试记录完整。0.2.3.6 工程档案管理目标 (1)机组移交后 45 天具备工程资料移交条件; (2)资料按照达标和档案管理的标准移交; (3)各种验收资料齐全,工整,数据真实可信; (4)各种试验报告、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齐全、工整; (5)设备缺陷认证、处理记录准确齐全,反映设备的安装情况; (6)归档整理能反映各种工程质量情况与设备情况的照片。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规范生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满足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要求,特制定本手册。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2、引用文件 (1)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GB/T190002000) (2)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190012000) (3)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 (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资料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 (5)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 号)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 (7)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 年版) (8)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6 年版) (9) 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 (各专业篇) (10)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各专业篇) (11)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部分)(2005 年版) (12)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 大类) (修订本)2002 年版 (13)公司管理手册 (KG-GL-SC/1) (14)公司相关程序文件(见附录 A)3、术语和定义 (1)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分包方分包方:为公司提供设计、施工、调试分包服务的组织。 (3)供方供方:为公司提供设备物资或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4)特种人员特种人员:直接从事根据国家或行业法规要求以及管理体系要求应持证上岗的管理或作业人员。 (5)原材料原材料:用于建设工程本身及用于重要临时工程中的所有建筑构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加工件等。 (6)工序工序:同类别、可连续施工或重复发生的施工作业的实施过程为一道施工工序。原则上以分段、分项工程项目划分,各专业也可根据自身特点,本着好组合又相对独立的原则设立,可参照电力行业施工检验及评定标准进行划分。 (7)关键工序关键工序:对施工质量特性起重要作用的工序;成本高、工艺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工序。 (8)特殊过程特殊过程: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以及只在工程使用过程或工程交付后问题才会显现出来的各类施工过程。 (9)隐蔽工程隐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下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覆盖或掩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部位的工序项目。例如:地基验槽、钢筋工程、地下砼结构工程、地下防水、防腐工程、设备地埋以及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等。 (10)工程交接工程交接:包括不同分包方之间、同一分包方不同专业之间的施工工序的交接。 (11)质量检验计划质量检验计划:是指为检验工程质量,由分包方编制的,界定检验项目的分级、性质、检验单位/部门、检验标准和要求的文件。 (12)质量控制点质量控制点:为对某一工序或作业活动进行特定的质量控制而设置的质量监督行为。包含以下四种行为方式:R 点(Record Point) ,记录(控制)点,是指通过检查记录进行的控制点;W 点(Witness Point) , (现场)见证点,是指在约定的时间,检验人员应到现场进行见证检查的控制点;S 点(Standby Point) , (监理)旁站点,是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对施工的重要部位和工序设置的旁站见证的全过程连续监控点;H 点(Hold Point) ,停工(待检)点,是指对施工过程中有特殊要求,未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检验人员检验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控制点。 (13)质量事故质量事故: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14)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15)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16)建设工程文件建设工程文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17)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18)监理文件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19)施工文件施工文件: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竣工图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1)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2)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工程档案: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也可简称为工程档案。 (23)案卷案卷: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24)立卷立卷: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称组卷。 (25)归档归档: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26)分部试运分部试运:分为单机试运和分系统试运两部分。单机试运是指单台辅机的试运,分系统试运指按系统对其动力、电气、热控等所有设备进行空载和带负荷的调整试运。 (27)分部试运阶段分部试运阶段:从高压厂用母线受电开始至整套启动试运开始为止。 (28)整套启动试运阶段整套启动试运阶段:从炉、机、电等第一次整套启动时锅炉点火开始,到完成满足负荷试运移交试生产为止。 (29)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的总体计划部署,是指导其施工全过程中各项施工活动的管理、技术的综合性文件。 (30)其它术语采用 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和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的定义。4、项目施工质量管理体系4.1 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分布点 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分布点见附录 B。4.2 项目施工质量管理手册 (1)本手册依据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190012000) 、公司管理手册 (KG-GL-SC/1)以及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而编制。 (2)本手册覆盖了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规定了所应控制的管理体系要求,描述了过程顺序和相互作用。在各章节中对质量管理体系的 个要素作了详细的描述,产项目质量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3)本手册由工程部编制,体系运行部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公司各项目必须认真执行,以实现公司的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4.3 项目质量文件控制 执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 (KG-GL-G100/1),保证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文件得到有效控制。4.3.1 质量文件控制范围 (1) 项目施工质量管理手册 、相关程序文件 、质量活动文件及记录。 (2)与质量体系有关的外来文件(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等)。 (3)与质量体系有关的管理性文件、技术文件、合同文件。4.3.2 质量文件的编制 (1)各部门、项目部负责本职责范围内质量文件的编制工作。 (2)质量文件应统一编号,以便于识别、使用和归档,文件形式可为多种媒体方式,具体编制要求见文件编制工作程序(KG-GL-G101/1)。4.3.3 质量文件的审批发布 (1)质量文件在执行前应履行审批手续,以确保文件的充分性和适宜性。涉及多个部门的文件应由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会审(签) 。 (2)质量文件在发布前,应识别文件和资料的现行修订状态,确保: 对质量体系有效运行起重要作用的各个场所都能得到相应文件和有效版本. 从所有发放或使用场所及时撤出失效和(或)作废的文件,防止误用。 为积累知识或作档案保存的任何作废文件,及时加盖“作废”印章,妥善保管。 无保存价值的文件进行销毁,销毁时必须保证二人以上进行,填写质量体系文件销毁记录。 (3)发布时应确定文件的版次、修订次数、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并确定其需要替代的文件。4.3.4 文件的发放、接收与登记 (1)文件主管部门负责确定文件的分发范围,保证需要文件的各个场所和人员都能及时得到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2)文件发放应填写“文件发放记录” (G100-J1-) 。 (3)文件接收时应做好“文件接收记录” (G100-J4-) ,有关部门负责存档,并应注意文件版本,以保证有效版本的执行。4.3.5 文件的更改 (1)文件的更改,由该文件的原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2)若指定其他部门审批时,该部门应获得审批所需依据的有关背景资料。 (3)更改前有计划地在可能受到更改影响的各职能部门中进行传阅、签字、确认,以确保互相协调和更正。 (4)必要时,对修改后的文件及相应附件标明更改性质。4.3.6 文件的使用和保管 文件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清晰,不得随意涂改或损坏,文件保管和归档应易于检索,分类存放,并填写“项目文件清单”(G103-J1-)以便查询和使用,。4.3.7 外来文件 (1)由各部门、项目部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其适用后才能使用,除非其为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 (2)各部门、项目部负责跟踪业务范围内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更新情况,确保及时更新。4.4 质量记录控制 执行公司记录控制程序 (KG-GL-G200/1),对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记录进行控制,确保记录真实,具有可追溯性。4.4.1 质量记录控制范围 (1)与质量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 (2)与质量实施管理有关的记录。4.4.2 记录的载体形式 可以是书面、电子媒介、磁带、磁盘、光盘和声像、照片等。4.4.3 记录的填写和修改 (1)记录填写应及时、真实、字迹清晰,所有栏目应填写完整,不应留空栏,确实不需填写的栏目应以“/”填充。 (2)记录中如涉及计量单位时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3)所有记录应有记录提供人和授权验证(审核)人员签字。 (4)记录不允许随意修改,若需修改时,在修改后修改人必须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4.4.4 记录的标识和归档 (1)所有记录应有明确的标识,满足相关活动、产品或过程的可追溯性。 (2)所有记录应统一编号。 (3)应将收集的记录定期整理、编目、组卷和归档。4.4.5 记录的贮存和保护 (1)记录的贮存应满足防火、防雨、防水、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蛀和防丢失的要求,避免在贮存过程中受到损坏。 (2)定期检查,确保贮存设施、环境处于良好状态,确保记录不会由于贮存或操作不当而发生变质损坏,记录的贮存和保管方式应便于检查和查阅。4.5 工程档案管理 执行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程序 (KG-GL-H106/2) ,对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和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历史文件和记录进行管理。4.5.1 工程档案整理与归档 (1)项目准备阶段,项目开发部、工程部、采购部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设计部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件。 (2)项目实施阶段,分包方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和整理,并提交项目部汇总;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项目试运阶段由调试分包方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 (3)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署竣工文件,并向项目部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4)工程档案质量要求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认可手续完备,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5)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 A4 幅面,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6)文件纸张宜采用 70g/m2以上的纸张,要求能够长期保存,韧性大,耐久性强。 (7)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见附录 C)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 (GB 10609.389)统一折叠成 A4 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01)进行。 (9)项目文件的整理按下列原则进行: 项目所形成的全部文件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商检索赔文件由承办部门整理,现场使用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项目部整理; 项目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设计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施工技术文件按专业、阶段和单位工程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10)工程档案组卷按下列原则进行: 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 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梯、消防、环保等顺序组卷了; 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 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 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 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 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卷内文件的排列: 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试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 设备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 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卷内文件文件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11)卷内目录按附录 D 样式进行编制。 (12)卷内备考表按附录 E 样式进行编制。 (13)案卷封面按附录 F 样式进行编制。 (14)案卷脊背按附录 G 样式进行编制。4.5.2 工程档案验收与移交 (1)所有竣工资料都应提供正、副本各一份;并提供一份电子版本。 (2)分包方对竣工移交资料按档案整理与归档要求进行整理、装订。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资料移交会签申请。 (3)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各方对分包方的竣工资料进行会审,会审合格后签署同意移意见。项目部参加会审,对会审过程进行监督。 (4)监理单位负责整理、归档和移交单位文件。 (5)移交方应编制竣工档案移交总目录 ,包括封面、编制说明以及“工程竣工档案移交总清单”(H106-J2-)等内容。由移交方和接收方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盖上双方单位章生效。 (6)项目部接收各参建方移交资料后,汇集统一编册,向顾客移交。 (7)在对竣工资料的整编过程中,可能还会出现需要各方提供补充或完善资料内容,各方应无条件地全力配合解决。5、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职责5.1 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见附录 H。5.2 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职责与权限5.2.1 工程部 负责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 (1)制定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对各项目施工质量目标的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负责公司各项目施工质量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并对项目部的质量统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考核。 (3)负责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公司质量方面的大检查,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投诉的接待处理和服务,组织工程的质量回访。 (5)负责组织工程达标、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 (6)对项目竣工后质量管理工作作出评价与考核。5.2.2 质量主管 (1)健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收集工程建设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 (3)制定各项目实施质量目标。 (4)组织编制各项目实施质量计划。 (5)动态统计施工质量状况。 (6)监督、检查、考核施工质量管理。 (7)对工程施工质量作最终评价和总结。 (8)项目部解体后,组织质保期内的工程维修工作。 (9)项目部解体后,组织工程质量回访工作。5.2.3 项目部 负责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1)代表公司实施项目总承包管理。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质量任务。 (2)负责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3)监督管理监理单位的质量工作。 (4)对工程项目质量目标进行分解,制定专业质量检验计划。 (5)负责报告和传递质量信息,负责本项目质量统计、汇总、分析与上报工作。 (6)负责施工质量分级检验管理,组织四级验收,配合工程质监站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7)负责对主要的工序进行质量抽查,审查验收资料。 (8)负责组织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和移交,组织工程的整体移交签证。 (9)负责定期召开质量会议,组织项目部施工质量大检查。 (10)负责重大质量事故的上报和普通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工作。 (11)参加已竣工工程的质量回访和工程达标、评优工作。5.2.4 施工主管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本专业施工质量的管理。 (1)负责确认分包方本专业单位工程开工报批条件。 (2)负责审核确认分管专业分包方试验室资质及试验环境以及焊工、质检员、土建试验/无损检测/电仪试验人员、测量员资格,并保存相关资料。 (3)负责审核分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 (4)负责审核分管专业检验和验评计划,收集确认质量记录表样,按计划进行质量验收评定,对分包方负责验收评定项目有权进行抽检。 (5)组织单位工程和重要工序的检查、验收与移交工作。 (6)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各分包方接收业主、质监中心站及政府技术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阶段性检查与监督,为其提供检查条件和必备资料,并对提出的问题组织整改封闭。 (7)负责审核分管专业施工图纸设计质量,负责本专业的设备保管。 (8)负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合格品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9)监督指导分管专业分包方完成竣工资料编制工作。6、项目施工资源质量管理6.1 特种人员管理 执行公司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工作程序 (KG-GL-M114/1)。 (1)项目施工质量管理中,特种人员指:质检员、测量员、土建试验人员、电气试验人员、热工测试人员、焊工、热处理工、无损检测人员。 (2)公司员工按项目岗前培训工作程序 (KG-GL-C110/1)进行岗前培训。项目部特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政府或其他相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内部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应保留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3)对分包方特种人员做如下要求: 凡进入工程施工现场的特种人员,必须持相应作业范围的资质证书。 各分包方应按规定要求,填报“特种人员资质报审表” (M114-J1-) ,并附上述特种人员的资质 证和上岗证件的复印件,待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在施工现场进行特种作业工作,否则视为无证上岗,按有关规定考核。 在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审批分包方特种人员报验时,必须查看其证书原件,且查看后将原件返回至分包方。 各分包方应做好特种人员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对无证人员、复审不合格人员、逾期未经复审人员均不得安排从事特殊岗位。 在特种作业实施过程中,各专业施工主管对分包方的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杜绝无证上岗。对不符合特种作业要求的人员停止其作业施工,并给予分包方及其本人的相应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取消其资格: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确认或复审、确认不合格的; 涂改、转借或转让上岗证书的; 调离本岗位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本岗位作业的。6.2 分包方/供方质量管理6.2.1 分包方质量体系审核 (1)分包方在进场 30 天内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将体系材料上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2)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分包方的质量体系进行评价,并填写“分包方质量体系评价意见表”(M111-J1-) ,同时抄送项目部一份。 (3)对质量体系不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的,监理单位督促分包方进行整改。6.2.2 设备、材料供方质量管理 (1)原材料采购前均须对原材料的供方进行资质审核。公司采购的合格供方审查执行公司设备物资供方评价工作程序 (KG-GL-L102/1) 。 (2)分包方采购的合格供方审查: 分包方在工程开工前填写“工程材料供货商资质报审表” (M118-J1-) ,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报项目部进行确认。若认为必须对分包方供方进行实地考察时,向分包方提出要求并由分包方组织进行。 分包方从经确认的几家合格的供方选定供方,进行原材料采购。7、产品实现质量管理、产品实现质量管理7.1 设备、材料进场检验7.1.1 设备进场验收 执行公司设备物资检验和验收工作程序 (KG-GL-L110/1)。 (1)项目部采购经理负责现场开箱检验和验收的管理,负责设备整体调试和验收,施工主管参加。验证方式主要有试用测试、性能测试、规格核对、验证产品合格证明材料等方式,依据为箱件清单、装箱单及图纸资料。 (2)开箱检验完成后,应做好复箱工作,并做出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标识。对于不合格的设备不能 办理入库手续。若合格,则参加检验的各方代表签字确认,办理入库或移交手续。 (3)采购经理负责进行开箱检验的签证工作。随箱资料清点后由采购工程师移交现场资料室存档,根据需要复印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4)进场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缺陷时,项目部采购经理组织对有缺陷的设备进行标识、隔离,施工主管负责组织确认不合格品处置措施,分包方进行处置。采购经理、施工主管负责处置结束后的重新检验,必要时可请监理和供方共同参与。当需要返厂处理时,采购经理负责联系供方,并督促供方按时保质进行处置,并提交处置报告,采购经理负责组织重新检验。 (5)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设备不合格品时,由分包方负责标识、隔离,填写“设备缺陷报告单”(L110-J8-) ,提交监理单位审核,并报至采购经理予以确认。采购经理组织监理单位和分包方制定设备缺陷处理措施,必要时请供货方参加,施工主管对处理措施进行确认。设备缺陷处理结束后,由分包方填写“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L110-J9-) ,经各方签证后结束。7.1.2 原材料进场验收 执行公司原材料质量管理工作程序 (KG-GL-M118/1)。 (1)重要或大宗材料(如装饰材料)等,分包方应按合同约定办理采购申请,并经项目部同意后方可采购。 (2)水泥、钢筋必须有的质量证明文件的原件,做为工程档案由采购方存档,若确实无法获得原件,则在复印件上加盖销售商红章。分包方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的钢筋必须认真核实钢筋与质量保证资料是否相符,以防劣质钢筋混入。水泥应优先使用有质量保证的大水泥厂生产的水泥。由于砂、碎石、砖一般无出厂使用证明材料,采购人员应先向供货单位随机取样,委托试验室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大批进料。 (3)公司采购的工程材料由项目部组织按设备物资出入库及物资保管工作程序 (KG-GL-L111/1)进行入库前的进货检验或验证。分包方领料后需进行抽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连同复检报告一起,向项目部提出退料处理。 (4)分包方采购的原材料进场后,由分包方填写“工程材料进场报验单” (M118-J2-)施工分包方进行建筑原材料进场报验工作,经监理及项目部审核合格后方可用于现场施工。施工分包方必须编制整理水泥、钢筋的跟踪记录。 (5)建筑原材料(包括钢筋、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原材) 、水泥、粉煤灰、砂子、碎石或卵石、减水剂、防冻剂、砌筑用砖、装饰石材、建筑装饰石材、保温材料、防水材料、陶瓷砖、钢板、型钢、钢管等原材料) ,进场时必须进行见证取样工作,确保原材料合格进场。原材料的取样见证遵循如下原则: 建筑原材料的取样见证率达 100%。 分包方要安排专人负责取样,并且要保持取样人员的相对稳定。 见证人对取样的代表性和取样、送检的真实性负责。 试验单位接到委托单后应尽快按有关试验标准进行试验并出具试验/检验报告。合格的试验/检验报告由委托单位送样人负责领取,不合格的试验/检验报告必须由见证人领取。 (6)建筑原材料取样方式见附录 I。7.2 项目施工技术质量管理7.2.1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执行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程序 (KG-GL-M102/1)。 (1)施工组织设计在相应分包工程开工前 1 周审批完毕,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在专业施工前 3 天审批完毕。 (2)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包方负责编制,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M102-J1-)报监理单位审批。 (3)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报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各一份电子版,并由项目部以电子版形式交公司工程部备案。 (4)凡涉及增加临建面积、提高临建标准、扩大用地、修改重大施工方案、降低质量目标等原则性变更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更改时,须履行原审批手续。7.2.2 施工图纸会检 执行公司施工图纸会检工作程序 (KG-GL-M105/1)。 (1)项目部接到施工图后 1 个工作日内,把图纸分发给监理单位、分包方等相关方。 (2)分包方接到施工图纸后,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专业会检,提出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记录。 (3)其它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在接到施工图后 5 个工作日内审阅施工图并把问题进行记录。 (4)监理单位负责图纸会检策划,确定会议的时间和地点,提前联系设计分包方按期到达现场。在图纸会检前 2 个工作日,通知参加会检的相关单位,并负责收集、汇总各相关单位内部在施工图纸会检时提出的问题。 (5)图纸会检应由主持单位填写“图纸会检记录” (M105-J1-) ,整理汇总,经各方签字后及时将会检记录发送相关单位。 (6)对会检中已决定必须进行设计修改的,由原设计分包方按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程序 (KG-GL-K112/1)提出修改设计,经项目部和项目监理部审核后,交分包方执行。 (7)委托外单位加工用的图纸由委托单位进行审核。提出的设计问题由委托单位提交设计单位解决。7.2.3 工程施工测量控制 执行公司施工测量及沉降观测管理工作程序 (KG-GL-M117/1) ,加强对施工测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测量数据、资料的真实、准确。 (1)工程施工测量包括控制网测量和水准点复核、土石方工程测量放线、主要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等。 (2)现场施测过程中严格执行测量规范,严格审核测量原始数据的准确性,坚持测量放线与计算工作同步校核的工作方法。 (3)施测人员持证上岗,施工测量中所用的仪器和钢尺等器具,要按现行测量有关规范要求,经具有仪器校验资质的检测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施测分包方按有关规定报审测量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5)分包方进入现场后,根据有关厂区测量的原始资料(厂区附近的三角点、导线、水准点等)认真校核平面控制网点、基线网点和高程控制点,并填写“工程控制网测量报验单” (M111-J2-)或“工程测量水准点复核报验单” (M111-J3-) ,经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并确认满足施工放线精度后,方可使用。现场测量控制桩及其它在用标记等测量成果设专人管理,同时施工放样时要充分考虑对后续工序或其它因素的影响,应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确保测量标桩不受到毁坏。测量桩位点的周围应留出 3m 安全控制范围。控制网桩位四周设置 2m2m 的脚手管围栏,并油漆醒目的红白相间的油漆。待工程竣工之时,在控制桩上加盖铸铁盖板,外围钢管(或不锈钢钢管)围栏,并在围栏上悬挂醒目的警示标牌。 (6)分包方工序施测完成且自检合格并填写“工程施工测量记录” (M117-J4-)后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7)进行沉降观测的主要建(构)筑物有主厂房、汽机基座、锅炉基础、烟囱、冷却塔、重要泵房等。观测点必须按设计埋设,并按规定在施工过程及移交生产前进行沉降观测。分包方按规定进行观测后,填写“沉降观测记录” (M117-J2-)报监理单位审核。沉降观测的时间和次数,应根据工程的性质、工程进度、地基土质情况及基础荷重增加情况确定。在施工期间沉降观测的次数: 较大荷重增加前后(如汽机基座,主厂房每浇灌一层结构,冷却塔、烟囱每增加 15 米左右等) ,均应进行观测; 从建成到移交生产,每月观测一次。如施工期间中途停工时间较长,应在停工时和复工前进行观测; 当基础附近地面荷重突然增加,周围大量积水及暴雨后,或周围大量挖方等,均应进行观测。 (8)测量记录必须原始真实,对于存档资料,要求数字正确、内容完整、字体工整,格式及份数均满足规范及存档要求。 (9)监理单位督促分包方及时按要求报审测量资料,并对报审的测量资料进行审核,对不合格的资料督促分包方及时整改。 (10)监理单位定期检查现场测量控制桩及其它在用标记等测量成果的维护情况,并督促分包方加强管理。 (11)施工主管不定时抽查现场测量成果,控制不合格率小于 5%。7.3.4 作业指导书审批 执行公司作业指导书管理工作程序 (KG-GL-M109/1)。 (1)建筑工程作业指导书按分部或分项进行编写,安装工程按专业、工艺、设备编写作业指导书,重点设备和重点工艺应单独编写作业指导书。 (2)监理单位编制作业指导书目录 (包括一般、重要性质) ,确定作业指导书审批级别(哪些是分包方审批的,哪些是需要监理单位审批的) ,并下发分包方,分包方应在施工前 1 周将需要监理单位审 批的作业指导书及“作业指导书报审表” (M109-J1-)报监理单位审批。 (3)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作业指导书后 3 天内将意见反馈给分包方,并将已审批的作业指导书及其电子版报项目部一份归档。 (4)若需修改,分包方 3 天内修改后,重新报监理单位审批。 (5)作业指导书发布后,在项目部归档的作业指导书,由项目部标识保存,按文件包管理工作程序 (KG-GL-M108/1)执行。 (6)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分包方作业指导书的落实情况。7.3.5 施工技术交底 执行公司施工技术交底工作程序 (KG-GL-M106/1)。 (1)未经技术交底的作业不得施工。 (2)技术交底必须有的放矢,内容应充实,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要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环境条件、季节变化等情况确定具体办法和方式,注重实效。 (3)工期较长的施工项目除开工前交底外,至少每月再交底一次,重大危险项目(如吊车拆卸、高塔组立、带电跨越等) ,在施工期内,宜逐日交底。 (4)技术交底必须有“施工技术交底卡” (M106-J1-)作为交底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履行全员签字手续。 (5)监理单位随机抽查分包方作业指导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规定和保证措施等日常交底执行情况。 (6)项目部参与并督促检查分包方重大施工方案(如特殊爆破工程、特殊和大体积混凝土浇灌、重型和大件设备、构件和运输吊装、汽轮机扣大盖、锅炉水压试验、化学清洗、锅炉及管道吹洗、大型电气设备干燥、新型设备安装、四新推广、新老厂系统的连接、隔离等)的交底。7.3.6 分部试运质量管理 执行公司分部试运工作程序 (KG-GL-M204/1)。 (1)在分部试运组的领导下,单机试运以施工分包方为主责单位,调试分包方及相关单位配合完成;分系统试运以调试分包方为主责单位,施工分包方及相关单位配合完成。 (2)分包方应在试运工作开始前 1 个月编制完成分部度运计划、方案和措施并经过试运指挥部审核批准,分部试运组组织专门的会议向参加试运的有关人同进行技术交底。 (3)单机试运合格后,才能进入分系统试运。 (4)分部试运的记录和报告由实施单位负责整理、提供。 (5)分部试运中出现的缺陷、问题由监理单位统一汇总并由项目部确认后下发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监理单位负责处理后的检查工作,并由项目部进行检查后确认。 (6)单机试运后由分包方按验收技术规范及验评标准等规范标准相关内容编制并办理试运签证,转动机械的试运填写“转动机械试运记录” 。 (7)分系统试运由调试单位负责按规范标准编制调试记录及验收记录。 (8)在分部试运过程中如发现系统经调试无法满足设计要求而需要变更时,按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程序 (KG-GL-K112/1)进行处理。变更的系统是否需要重新进行试运,由启动委员会或试运指挥组决定。 (9)分部试运项目试运合格后,由施工、调试、建设、生产等单位及时进行验收签证,办理“分部试运后签证验收卡” 。7.3.6 整套启动质量管理 执行公司整套启动试运工作程序 (KG-GL-M205/1)。 (1)整套启动试运前,由整套启动试运组组织建设、生产、调试、施工、监理等单位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进行详细检查,并由受检查方填报“火电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评分表” ,由各方代表签字认可。 (2)整套启动试运按空负荷调试、带负荷调试和满负荷试运三个阶段进行。满负荷试运按 7224小时进行,即连续完成 72 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后,停机进行全面的检查、消缺,消缺后再开机连续完成 24小时满负荷试运。 (3)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中,由整套启动试运组组织建设、生产、调试、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试运指标进行考核,并在试运结束后由调试单位填写“机组整套试运综合质量指标考核表” ,各方签字确认。 (4)完成满负荷试运要求的机组,由总指挥上报启委会同意后,宣布满负荷试运结束,由试生产组接替整套试运组的试运领导工作,并办理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7.3 项目施工质量过程过程7.3.1 工序交接质量控制 执行公司工序交接工作程序 (KG-GL-M122/1)。 (1)在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组织分包方确定本工程需进行并办理交接手续的“工序交接清单”(M122-J1-) ,确定后上报项目部备案,监理单位分发至分包方实施。 (2)不同分包方之间的交接由需移交工序的分包方填写“工序交接签证单” (M122-J2-) ,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在审核移交工序技术记录符合条件后,组织工序交接相关分包方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实无误后,工序交接双方签证,由监理签字确认后移交给接受工序的分包方。 “工序交接签证单”作为技术资料由交出分包方保存,放入所在单位工程的文件包,具体执行文件包管理工作程序 (KG-GL-M108/1) 。 (3)分包方内部的工序交接由分包方按“工序交接签证单”自行组织,监理单位对分包方关键工序交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监理单位参与分包方内部的重大工序交接(如:锅炉基础交付安装、汽机基座交付安装等) 。监理单位参与的分包方内部工序交接,必须有监理单位签字认可。 (4)项目部按项目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KG-GL-M100/1)监督监理单位以及分包方对工序交接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的不符合,执行改进控制程序 (KG-GL-Q500/1) 。7.3.2 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 (1)监理单位做好土建施工试样见证取样工作,监督土建检验/试验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土建施工的检验质量。由分包方填写试验委托单,监理单位见证人签字,送试验室进行检验/试验工作。试验室及 时出具试验报告。检验/试验不合格的报告由监理单位见证人领取。土建施工试样检验项目和取样标准见附录 J。 (2)焊口检验工作由焊接施工方向试验室报送试验委托单进行检验,试验室及时出具试验报告,射线检验必须有射线底片。分包方向监理单位提供焊接工程一览表、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一览表以及受监焊口一次合格率统计表,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并报项目部一份存档。 (3)合金部件光谱复核由合金部件安装方向试验室报送检验委托单进行复核,试验室及时出具复核报告。若发现光谱分析结果不符合设计或其它有关要求时,及时通知安装方,安装方联系相关单位及时解决,以预防和杜绝合金部件的错材使用。 (4)电仪试验包括:包括 SF6气体抽样检验、变压器绝缘油试验记录、气体继电器试验、瓦斯继电器试验、电缆耐压试验、接地电阻测量、热工仪表校验、温度表校验、压力表校校验、变送器校验、电流表检验、磁放校验等项目,由分包方相关试验室进行,并出具报告并盖章。分包方试验室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经认证审核,由分包方填写“分包方检验/试验机构资质报审表” (M116-J7-) ,监理单位审核,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进行检验/试验工作。 (5)所有检验/试验过程中使用的计量监测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检定并报审,批准后方可使用。7.3.3 特殊过程监督特殊过程监督 执行公司特殊过程管理工作程序 (KG-GL-M119/1)。 (1)特殊过程包括灌注桩施工、定位放线及高程测量、锅炉化学清洗、电仪装置检测、焊接、热处灌注桩施工、定位放线及高程测量、锅炉化学清洗、电仪装置检测、焊接、热处理等过程类别。 (2)监理单位组织分包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依据相关规定及分包方承担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工程涉及的特殊过程,填写“特殊过程项目清单” (M119-J1-) ,报项目部审批。 (3)项目部审批后,监理单位按清单所列内容,在工程施工中进行特殊过程监督工作,填写“特殊过程监督记录” (M119-J2-) ,自留一份,报项目部一份,并分发至分包方两分。 (4)项目部对特殊过程监督工作进行抽查,填写“特殊过程监督抽查记录” (M119-J3-) ,报工程部备案。7.3.4 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 执行公司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作程序 (KG-GL-M120/1)。 (1)隐蔽工程包括地基验槽、钢筋工程、地下混凝土、屋面保温和防水、墙面保温、汽包内部装置地基验槽、钢筋工程、地下混凝土、屋面保温和防水、墙面保温、汽包内部装置安装、锅炉联箱清理、设备保温、汽轮机扣大盖、地下管系及防防腐、发电机定子端盖最后封闭、封闭安装、锅炉联箱清理、设备保温、汽轮机扣大盖、地下管系及防防腐、发电机定子端盖最后封闭、封闭母线封闭、直埋电缆、接地装置隐蔽等项目。母线封闭、直埋电缆、接地装置隐蔽等项目。 (2)分包方必须在隐蔽工程项目完成施工,并具备验收的基本条件时,提前 1 天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 (3)监理单位组织相关方按时到达现场,共同检查验收。若已接到须知但未按时致的,视为同意验收结论。 (4)验收合格后,分包方填写“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签证单”的验收内容,监理单位填写验收结论。 (5)隐蔽验收签证一式四份,监理单位、项目部各一份,分包方保存两份。7.3.5 质量检验计划及验收质量检验计划及验收 (1)质量控制点有四种类型,分别为:记录控制点(R) 、现场见证点(W) 、监理旁站点(S) 、停工待检点(H) 。 (2)由监理单位组织分包方编制各专业质量检验计划 ,其中“验评范围划分表” (M111-J4/J5/J6-)的质量控制点(R、W、S、H)由分包方以附录 K 的内容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与监理单位协商后进行设置,监理单位审核并划定 S 点后,统一定稿装订分发至分包方执行,并抄送项目部一份(包括电子版) ;项目部传回工程部一份电子版,若检验计划有变动,项目部应及时与工程部取得联系,并传回新版的检验计划。 (3)质量验收执行分级验收制度,分包方为项目部及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提供便利条件。 (4)一、二、三级验收由分包方组织验收。一级验收为班组自检,由班组长或班组技术员对班组施工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形成施工(安装)记录和自检记录,自检合格后进行二级验收;二级验收由分包方的专业工地专责工程师进行组织,对自检合格的施工项目进行验收,若为三级或四级验收项目,则在确认合格后进行行三级验收;三级检验由分包方项目部组织验收,若为四级验收项目,则在验收合格后由分包方报监理单位进行四级验收。 (5)监理单位对三级及以下验收级别的项目,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若发现的不合格应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KG-GL-P500/1)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分包方限期进行改进。 (6)监理单位接到分包方的“工程质量报验单” (M111-J7-) (四级项目)后,组织四级质量验收,应检查核实分包方提交的施工质量自检记录及施工记录,并进行实体质量抽检。监理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可邀请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验收。 (7)对于停工待检点(H)性质的验收项目,必须在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下步工序的施工, (8)质量验收合格后,分包方填写“质量验收记录”并的相关方进行签字确认。 (9)因分段工程的验收评定(锅炉本体和汽机本体)在质量验收标准中没有确定评定标准,故只对指标进行验收,不对分段工程进行评定,从而又引起了分项工程验收评定内容的变化,具体验收记录见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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