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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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泸州市的人口数量增长较快,2009年,泸州市城市建成区总人口约86.0万人,根据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泸州市城市建成区人口规模在2014年将达到109万人,人均垃圾量按0.9千克/日·人预测,估计到2014年全市内垃圾量将达到981吨/日,目前泸州市垃圾处理规模已无法满足泸州市垃圾处理的要求。随着泸州市的不断发展,对市政设施的配套要求日益突出,垃圾处置问题已成为影响泸州市环境、制约泸州市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满足泸州市日益增长的垃圾量以及越来越严格的环保要求,解决好泸州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问题,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缓解经济发展与垃圾污染环境的矛盾,经泸州市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拟在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新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本工程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500吨,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1000吨/日,二期增加到1500吨(扩建规模500吨)。为此,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专函同意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泸市发改规【2012】456号文”关于开展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批文见附件),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承办单位,在前期会同泸州市环保、建设部门对当地进行了选址调查,根据规划及环保条件要求,经现场踏勘,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选址于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泸州市纳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西南侧约100m,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了关于泸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选址的函(泸住建函【2012】431号)同意其选址。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院负责开展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环评等前期工作。经现场踏勘,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于项目拟建场址位于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50亩。1.2.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1、建设内容 本项目征地面积约150亩,总用地面57890 m2,建筑面积共32950m2。主要建设内容为: 综合主厂房1座(含120m高排气烟囱1 座),建筑面积30000 m2,内含垃圾卸料区、垃圾储仓、焚烧车间、烟气净化车间、汽机除氧间以及主控楼等主要构筑物; 综合楼1 座,建筑面积2000m2,主要为办公用房,包括食堂和值班宿舍; 循环水冷却塔1 座,内设循环水泵4台,单台 Q=2044m3/h,H26m,N=250kW, 10NH-2500型组合逆流式钢结构机力通风冷却塔,3组,设计为联体式一字型布置,集水池为半地下式,占地面积639m2; 废水处理站:渗滤液处理站1 座,占地面积1000 m2,建筑面积750m2,处理规模300t/d;一般生活污水处理站1 座,占地面积500 m2,建筑面积347m2,处理规模150t/d; 门卫和地磅房、上料栈桥、供排水系统及其它辅助设施等。项目综合焚烧主厂房及其它公辅设施均在一期工程中全部一次建设,二期工程仅增加1台500t/d焚烧炉。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表1。表1 工程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工程类别项目组成建设内容建设时序主要环境问题一期二期运行期施工期主 体 工 程 (综合主厂房)厂 房占地面积25004m2,建筑面积30000m2,整体为钢筋混凝土钢混组合框排架结构,屋顶采用大空间网架结构。主厂房内部局部平台数为4层,最高处平台19.95m,厂房高度约45m。包括垃圾受料加料与工艺辅助设施、焚烧车间、烟气净化车间,汽机除氧间以及主控楼等主要构筑物。一期全部建成扬尘废水噪声弃土占用土地水土流失等卸料大厅分隔出封闭式垃圾卸料平台,卸料平台宽度约36m,卸料位12个各设1个卸料门。卸料平台入口与上料栈桥相连接,门前设空气幕,密闭负压。渗滤液恶臭垃圾贮坑紧贴焚烧炉布置,长81m,宽24m,平均高度13m,容积为25280m3,可储存7天额定垃圾焚烧量。密闭负压。垃圾焚烧车间3台500t/d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炉,一期先建2台,二期增加1台。还有垃圾池、吊控室、除臭间、空调机室、低压配电室、渣坑等2台1台焚烧烟气飞灰炉渣设备噪声烟气净化车间烟气净化系统SNCR系统、反应塔、石灰浆喷入系统、活性炭喷射装置、反应生成物输送装置、布袋除尘设备等。包括烟气净化车间与飞灰稳定固化间2套1套余热锅炉一期2台4.1MPa,400的中温中压锅炉,总蒸汽量2×46.2=92.4t/h,二期增加1台同型号的锅炉。2台1台设备噪声汽机除氧间一期2台N15-3.82/395汽轮机配2台2-15MW 发电机,二期在不再增加汽轮发电机组。除氧间2台15MW主控楼由控制室、电子设备室、高压配电室、电缆夹层、办公室及设备机房等组成。一期建成辅 助 及 贮 运 工 程综合主厂房内空压房布置在主厂房内,选用3台螺杆式空气压缩机,2用1备,单台供气量24m3/min,压力0.8 5MPa。一次全部建成设备噪声化水间锅炉化水处理系统,离子交换净水器1套化验室厂内化验,化验设备维修间简单机械设备简单维修维护升压站建筑面积576m2,占地面积576m2。1台1台备件库存放一定的备件,如炉排片、炉排连接杆、法兰、阀门等。一次全部建成地磅房共设置2台地磅,每台称量50t。净水站120t/h的FA型全自动净水器2套,一期1用1备,二期2台全部投运。净水池1000m3。循环水冷却塔循环水泵4台,单台 Q=2044m3/h,H26m,N=250kW, 10NH-2500型组合逆流式钢结构机力通风冷却塔,3组,设计为联体式一字型布置,半地下集水池,占地639m2。噪 声烟囱高120m,钢筋混凝土外筒加钢内筒结构,1.2×3集束式废 气氨水罐区50 m3氨水储罐圆筒立式一个,围堰等风险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规模300 t/d。调节池有效容积1380m3,可贮存5d的垃圾渗滤液。废水 污泥恶臭 噪声生活污水站处理规模150t/d;应急池设有应急调节池,有效容积1380m3公 用 工 程供水生活天仙镇水厂供水,建1.7km管线生产永宁河取水,建取水泵船、引水管1.4km供电设三台1600kVA(10/0.4kV)的厂用工作变压器,每台对应一套垃圾焚烧线,另设一台1600kVA的备用厂变,厂用电电压等级采用AC380/220V,接地型式采用TN-S系统。3台1台消防主厂房外四周设置环状消防给水管网,室内外消防共用。道路及绿化路面宽度7m;绿化面积23600m2,绿化系数29.5。办公生活设施综合楼1座,建面2000m2。设食堂、值班宿舍、浴室等。生活污水生活垃圾2、生产工艺本项目采用垃圾全焚烧工艺,其主要工艺流程见下图1。恶臭外排活性炭吸附fegfegfengji 停炉检修时一、二次风送风机fegfegfengji 生活垃圾噪声恶臭气体正常运行时垃圾行车抓斗垃圾贮坑烟气冷却塔渗滤液处理熟石灰粉末噪声给料器回用不外排辅助燃烧器活性炭粉末氨水(SCNR)噪声布袋除尘器垃圾焚烧炉引风机炉渣余热锅炉烟囱填埋处理蒸汽噪声废气达标排入大气发电上网汽轮发电机飞灰水泥固化填埋场 普通固废就近填埋处理危废鉴别浸出试验送危废处理中心处理危废图1 垃圾焚烧发电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3、生产规模本工程设计规模为日焚烧生活垃圾1500t,年处理量约49.95万t。工程基本配置为“三炉两机”。垃圾焚烧炉拟选用机械炉排炉,配备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焚烧炉和发电机组运行时间不小于8000h/a。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配置2 台500t/d焚烧炉,2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使处理能力达日焚烧生活垃圾1000t,年处理生活垃圾量达33.3万t,发电量约为129.15×106kW.h,年上网电量约101.38×106kWh;二期在一期工程基础上增加1台500t焚烧炉,全部工程建成后年发电量约193.72×106kW.h,年上网电量152.07×106kW.h。4、建设周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5年(含建设期2年)。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6.5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670万元,占总投资的14.7%。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一览表见下表2。表2 环保治理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序号治理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额(万元)大气治理焚烧烟气治理每条焚烧线各设置一套烟气处理装置(共3套),每套装置包括活性炭喷射装置、半干法、干法除酸装置、袋式除尘器、SNCR脱氮装置。SNCR脱氮系统包括25%的氨水输送、储存、稀释装置和喷射装置。排气烟囱(1座):120m,内径2.4m。6000焚烧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140除臭1、定期喷洒灭菌、灭臭药剂2002、负压操作,防止臭气外逸 3、渗滤液除臭装置食堂油烟治理油烟净化装置(1台)10废水治理垃圾渗滤液治理厌氧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反渗透(RO)1200生活污水治理二级接触氧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300废水总排口废水总排口规范(设置标志牌以及安装自动在线监测仪)80地下水防治厂区分区防渗,包括厂房地面防渗、污水处理系统防渗、飞灰暂存间防渗等150(纳入主体工程)噪声治理空压机、各种泵等建筑隔声、减振等260燃烧空气系统消声器冷却塔隔声护围发电机组建筑隔声、减振等厂区绿化种植绿化带及花台300风险防范消防废水池(1座,400m3)20渗滤液事故调节池(1座,1380m3)100飞灰仓设置除尘器30厂区分区防渗措施计入主体工程危险废物贮区防渗、防冲刷设施50固废炉渣收集系统300飞灰收集外运系统600公众监督厂门口竖立公共电子屏80合 计/96701.3.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1、项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与厂址选择原则和要求,结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与泸州市相关规划,建设单位与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在前期进行了多方实地踏勘,初步筛选出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泸州市纳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西南侧)、泸州市泸县兆雅镇石佛村,两个备建厂址,现将两处拟建厂址的作如下比较:表3 备选厂址比较表比选条件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纳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西南)泸州市泸县兆雅镇石佛村结果与总体规划的符合性符合符合相当工程地质条件西南侧边缘有小型崩塌发育,除此外,地区内无不良地质现象,场地的适宜性属适宜较适宜。无不良地质现象发生,场地的适宜性属适宜。优市政设施条件场内通信、道路设施基本具备,施工电源设施具备。需从S307线新建约800m进场道路,施工电源及通信线路。优场地条件地势低洼,且地表水系丰富,防洪条件较差。低山沟谷地,且地表水系丰富,防洪条件较差。相当工程量挖填方量小,投资少。挖填方量较大,投资大。优垃圾运输平均运距25.2km。平均运距30.5km。优灰渣运输条件与填埋场紧邻,单程运输距离300m。设施故障时,就近的纳溪填埋场可暂存垃圾。需新建飞灰填埋处置场或将灰渣运至纳溪垃圾填埋场,单程运输距离16km;如运至泸县垃圾填埋场,单程运输距离则约为21km。事故时,暂存垃圾不变。优供水条件生活用水可由天仙镇接入,需新建1.6km供水管道。生产用水取永宁河水,距离约1.4 km,位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四川省水产局川渔政【2013】94号“项目取水不会对保护区造成明显影响”。生活用水可由兆雅镇接入,需新建2km供水管道。生产用水由长江干流取水,取水距离约1.7km。位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取水受限优受限排水条件污水处理达标后经铜灌溪(常年有水)排入永宁河(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污水处理达标后经厂外现状沟渠(季节性有水)排入长江(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排水受限。优受限电力上网件城郊变电站,35KV,距离15km。石洞站35 kv,距离16km相当区域附近敏感目标距离天仙镇1100m、3000人;距离天仙洞风景区边界1000m,省级风景区。根据预测本项目外排烟气对天仙镇及天仙洞风景区影响小,不会造成超标。距兆雅镇600m、20000人;距泸县第四中学660m,师生共计约5700人,四川省示范性高中;距兆雅镇中小学650m,师生共2000人。项目距离各敏感目标均较近,受影响人数较多。优占地及拆迁安置费用占农田较少,不属基本农田。征地及防护范围内搬拆迁户约为76户,且大部分属纳溪填埋场应搬迁户。占农田较多,部分属于基本农田。征地及防护范围内有数户(大约115户)需要拆迁优环境影响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相当综合以上比选结果,本项目以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泸州市纳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西南侧)作为推荐场址。2、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0款“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本项目属国家当前鼓励建设的项目,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6120号)、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发199636号)和四川省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中相关规定。目前,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专函同意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泸市发改规【2012】456号文”关于开展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批文见附件)。由此可见,本工程建设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 与泸州市总体规划的符合性根据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在中心城区南北各建一垃圾焚烧厂。其中,垃圾焚烧南厂位于纳溪区丰乐镇马村附近,处理规模达1200吨/日;垃圾焚烧北厂泸县兆雅镇古佛村北部,处理规模达1000吨/日。”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关于泸州市垃圾焚烧厂项目厂址情况说明的报告的复函”“总规划中,仅为初选垃圾焚烧厂方向位置,具体立项时应根据城市发展规模、垃圾产生总量、垃圾成分等因素来确定垃圾焚烧厂的最终位置和规模”根据泸州市垃圾处理现状及城市发展状况,最终确定泸州市垃圾焚烧厂选址于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实际设计处理规模为1500t/d,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关于泸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选址的函”(泸住建函【2012】431号),项目选址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容。另外,按照国家环保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发【2008】8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在环境质量不能达到要求且无有效削减措施的区域、不在可能造成敏感区域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由此可见,本项目选址与当地规划相容。(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项目拟建场址位于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该场址位于纳溪区东南面,东北侧约100m 远处为泸州市纳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距离天仙镇约1100m,天仙洞风景区边界约1000m,位于321国道左侧,交通运输方便。项目征地范围所占地目前多为农用地。项目区域地表水水体为铜贯溪、永宁河(铜贯溪经约850m汇入永宁河)、长江(永宁河经约9.5km汇入长江)。永宁河(铜贯溪入河口至入长江口,长9.5km)属于长江中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评价范围内河段的主要水体功能为泄洪、农灌,项目排水口下游10km河道沿岸100m范围内沿岸无集中供水站取水口;本项目距纳溪区城市规划建成区3.0km,具备较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和水、电供给条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施工期拟建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边界外200m以内的区域。2)营运期工程营运期评价范围见下表。表4 营运期评价范围环境要素评 价 范 围水环境地表水铜贯溪:项目排口上游100m,下游850m;永宁河:铜贯溪汇入永宁河口上游500m至下游3000m。地下水建设项目及周边区域地下水环境,评价区面积72km2。环境空气环境空气:以焚烧炉排气筒为中心周围6×6km2距离内区域;恶臭:厂界周围500m范围内。声环境厂界外200m范围内。固体废物垃圾运输线路沿线。生态环境厂址边界外1km范围内的区域。(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类型、排放浓度、排放量、处理方式、排放方式和途径及其达标排放情况,对生态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大气污染物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以下三部分:1)焚烧烟气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中的主要污染物可以分为粉尘(颗粒物)、酸性气体(HCl、HF、SOX、NOX等)、重金属(Hg、Pb、Cr等)和有机污染物(含二噁英类剧毒物)等几大类;本项目烟气净化拟采用改进的“SNCR+干法+半干法+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的组合工艺,净化后的烟气经120m高烟囱排至大气。项目废气排放统计见下表。34表5 本项目废气排放统计汇总 浓度:mg/Nm3;速率:kg/h废气产生源废气种类废气量(m3/h)废气治理措施主要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本项目污染物排放GB18485-2001排放标准排放装置浓度速率浓度速率浓度120m高烟囱,直径2.4m,烟气排放温度145焚烧工艺烟 尘115000Nm3/h (115000Nm3/h×3线)布袋除尘器烟尘35001207.5(805.0)206.9(4.6)80酸性气体半干法+干法HCl1000345.0(230.0)4013.8(9.2)75HF103.45(2.30)20.69(0.46)-SOX500172.5(115.0)8027.6(18.4)260CO完全燃烧CO20069.0(46.0)6020.7(13.8)150NOX工艺控制+SNCRNOX300103.5(69.0)150 51.76(34.50)400重金属工艺控制活性碳吸附布袋除尘器Hg0.50.173(0.115)0.050.0173(0.0115)0.2Cd0.50.173(0.115)0.050.0173(0.0115)0.1Pb155.18(3.45)1.050.36(0.24)1.6二噁英类工艺控制活性碳吸附布袋除尘器二噁英类4ngTEQ/Nm31.38mgTEQ/h(0.92)mgTEQ/h0.1 ngTEQ/Nm30.0345 mgTEQ/h(0.023)mgTEQ/h0.1ngTEQ/Nm3地面垃圾运输车尾气无NOx/0.38/0.38/就地排放CO/2.1./2.13/注:括符内为一期工程排放数据,二噁英类排放标准参照欧盟标准2)垃圾卸料过程中和垃圾堆放在垃圾贮坑内散发出的恶臭气体;工程拟采取的高效捕集和有效去除恶臭的治理措施具体如下: 恶臭气体高效捕集、隔离措施a.垃圾运输采用封闭式的垃圾运输车。b.垃圾卸料厅设计为室内封闭式,卸料厅进出口处设置风幕,防止卸料厅臭气外溢。c.垃圾贮坑全密闭设计,垃圾贮坑与卸料平台间设置自动卸料门密封门,垃圾卸料门保持关闭,维持垃圾坑负压,减少灰尘飞扬和恶臭外溢。 恶臭气体有效去除措施a.焚烧炉正常运行期间:垃圾贮坑顶部设置带过滤装置的一次风和二次风抽气口,将臭气抽入炉膛内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同时使垃圾仓内形成微负压,防止臭气外逸。b.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为防止垃圾仓内可燃气体聚集,垃圾仓内设置可燃气体检测装置。当可燃气体检测超标、或锅炉停运检修时,开启仓顶抽风系统,将臭气送入活性炭除臭装置过滤,并喷洒植物液除臭剂确保达标后排入环境空气中。c.定期对垃圾贮坑喷洒灭菌、灭臭药剂。恶臭源头控制措施规范垃圾贮坑的操作管理,利用抓斗对垃圾不停地进行搅拌翻动,不仅可使进炉垃圾热值均匀,且可避免垃圾的厌氧发酵,减少恶臭产生。 渗沥液池恶臭气体治理措施渗沥液池为密闭结构,其内部的恶臭气体以自然流动的方式通过PVC管道连接到垃圾坑,与垃圾坑中的恶臭气体一并作为一次进风燃烧处理。渗沥液调节池为半地下式结构,加盖。处理站污泥定期清理并及时送焚烧车间焚烧处理,避免产臭物质过量聚集。3)垃圾运输车尾气及食堂产生的油烟。本项目垃圾运输车辆约188车次/日,运送炉渣车辆约24车次/日,根据环卫作业特点,垃圾运输一般集中在3小时之内,作业高峰期运输车辆约24车次/小时(含炉渣运输车)。垃圾运输作业车辆进厂时排放的尾气污染物量见表。表6 垃圾运输作业车辆进厂时排放的尾气污染物量序号运输物品运输车型往返行驶距离(m)一个工作日高峰时间总车次(车次/日)污染物排放源强(kg/d)车次(车次/h)污染物排放源强(kg/h)NOxCONOxCO1生活垃圾8t环卫密闭车(中型车)10002121.146.39240.130.76职工食堂其灶头数为2头,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属于小型规模,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去除率为60%,直接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情况见表。表7 食堂油烟产生情况废气量(m3/h)油烟产生情况mg/m3kg/ht/a600040.0240.096水污染物工程废水主要来源于焚烧车间垃圾仓产生的渗沥液、垃圾运输车辆与卸料大厅地面冲洗、锅炉冷却循环系统清洗定期排污水、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厂区道路清洁、设备冲洗、清洗地表水净化系统排放水、初期雨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新鲜垃圾在厂贮仓内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及厂区其他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等,项目生活污水拟采用“二级接触氧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相结合的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有关水质标准要求后,回用不外排;渗滤液采用“中温厌氧(UASB)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反渗透(RO)处理”相结合的工艺对渗滤液进行处理,达标后的出水回用,不外排。项目废水排放统计见下表。表8 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量统计 单位:m3/d来源类 别日用水量损耗水量日废水量排水去向垃圾渗滤液00270(180)纳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烟气净化、除渣、飞灰固化、冲洗等,不外排。回用水垃圾卸料区冲洗20(20)2(2)18(18)车辆冲洗20(13)2(2)18(11)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等,不外排。主厂房地面冲洗20(20)2(2)18(18)自来水生活用水15(15)014(14)生产实验室用水2(2)02(2)未预见水3(3)12(2)合 计80(73)6(6)342(245)无废水排放注:用水量中未计入循环水量、重复利用水量。噪声本建设项目的主要设备噪声源包括焚烧炉及各类辅助设备如泵、风机等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和各类排汽等产生的综合性噪声。本项目的各噪声源强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列于表。表9 主要噪声源强 单位:dB(A)声源位置源强降噪措施降噪效果采取降噪措施后车间外1m处源强焚烧炉系统焚烧主厂房90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密闭厂房隔声、门窗采取双层中空隔声门窗。3060除尘器振打903060旋转雾化器903060空压机903060汽轮发电机组主厂房发电机房95安置于隔音室内,在空气进、排气口处安装消声器。3065烟气引风机引风机房92安装隔声罩和消声器2072冷却塔循环冷却水80上部风机安装消声器和隔声罩,下部落处水装填料。1565循环水泵水泵房85隔声罩和厂房隔声。2065垃圾运输车厂区内85限速、禁止鸣喇叭。70采用以上措施,再经绿化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类标准以内。同时,本项目设置有500m卫生防护距离,实施搬迁后,厂界外至少300m内无住户等声环境敏感目标,不会造成噪声扰民。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灰渣、烟气处理系统捕捉下的飞灰(含废活性炭粉末)、废金属和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情况统计于表。表10 固废产生量及处置情况序号废渣名称产生量(t/a)处置措施1焚烧炉渣64435.5(42957)泸州市纳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2飞灰14145.84(9430.56)泸州市纳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专用填埋单元内填埋,或送指定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处理3废金属800(600)送回收站回收,综合利用4废MBR膜组件167片/3 年(110片/3 年)由原厂回收处理5污泥53.28(36.63)焚烧炉焚烧6职工生活垃圾34.6焚烧炉焚烧合计79463.92(53049.49)/注:括号内数据为一期工程产生量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附相关图件)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及附图。表11 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保 护 目 标方位距离(m)备 注龙鸡榜(长安新村)东北面9001100m聚居区天仙镇东南面1100m乡镇、人口集中区(3000人)天仙镇规划最近的居住区东面540m规划的一小片离散于天仙镇的聚居区,目前为散居农户天仙洞风景区南面1000m省级风景区赵家山(银罗村)西南面800m聚居区纳溪区城区西北面3000m居民集中分布区地表水铜贯溪北面经过水体功能为农灌、泄洪永宁河东面700m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地下水为厂区及周围地下水流场不受破坏和地下水水质不被污染,环境保护对象为基岩风化带孔隙裂隙水共55户农户200人取用地下水,属环保搬迁范围,项目投产前均搬迁噪声场界外200搬迁后300m内无住户生态环境陆生植物厂界周围100m附图2 项目外环境关系及环境保护目标示意图3.按不同环境要素和不同阶段介绍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1)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投入运行后,外排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排放标准要求,排放量较小,对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目标影响不明显。项目外排污染物中二噁英类物质的排放量与正常背景值相叠加后不会引起周围空气中二噁英浓度的明显增加,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产生明显影响。项目确定一期将以垃圾贮仓边界为起点400m距离的范围和以渗滤液处理站边界为起点300m距离的范围设置为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二期将以垃圾贮仓边界为起点500m距离的范围和以渗滤液处理站边界为起点300m距离的范围设置为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防护范围内村民搬迁安置承诺的函”(泸市府函【2013】168号),泸州市人民政府承诺:“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环评报告批复要求,对村民进行分期搬迁安置,并做好相关工作。”2)对水环境的影响地表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新鲜垃圾在厂贮仓内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及厂区其他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等,项目生活污水拟采用“二级接触氧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相结合的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有关水质标准要求后,回用不外排;渗滤液采用“中温厌氧(UASB)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反渗透(RO)处理”相结合的工艺对渗滤液进行处理,达标后的出水回用,不外排。因此,不会对地表水造成明显影响。地下水本项目将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较清洁的原辅材料,并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合理的回用和治理,以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时在垃圾厂设计、运行管理、关闭与封场等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相关要求,做好防渗措施,以防止垃圾渗滤液和降低初期雨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的环境风险,通过加强管理,严格施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达到设计要求,规范操作和管理,加强运行期的地下水监测,则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明显的影响。3)对声学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投产后,按要求对噪声进行治理,并通过加强管理,对声学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4)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分类处置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4.对涉及法定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单独介绍对环境敏感区的主要环境影响和预测评价结果根据对项目拟建址的现场调查,本项目保护目标分别为纳溪区、龙鸡榜(长安新村)、天仙镇、天仙镇规划最近的居住区、赵家山(银罗村)、天仙洞风景名胜区(新场村)等,距离项目最近的为天仙镇居民,在厂址东南面约1100m处,根据天仙镇总体规划,项目东面约为540m远处为规划的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居住区,赵家山(银罗村)居民住户,分布于厂址西南面约1000m处,厂址北面约1000m远处为龙鸡榜(长安新村)居民住户,纳溪区距离厂界约3.0km,位于厂址西北面,天仙洞风景名胜区位于项目南面,边界距离本项目为1000m。根据预测,本项目正常排放时,外排大气污染物中主要污染因子的最大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在各保护目标处的贡献值均较小,均小于相应执行标准的限值要求,对相关敏感点无明显影响;项目非正常排放时,各污染物浓度较正常排放时有较大程度增加,但对各保护目标而言,均无超标现象出现,项目外排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其产生影响。5.按不同环境要素介绍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大气污染物1)焚烧烟气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拟采用改进的“半干法+干法十SNCR+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的组合工艺,净化后的烟气达生活垃圾焚烧控制标准(GB18485-200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二噁英排放执行欧盟标准(现阶段限制标准值),经120m高烟囱排至大气。2)垃圾卸料过程中和垃圾堆放在垃圾贮坑内散发出的恶臭气体;工程拟采取的高效捕集和有效去除恶臭的治理措施具体如下: 恶臭气体高效捕集、隔离措施a.垃圾运输采用封闭式的垃圾运输车。b.垃圾卸料厅设计为室内封闭式,卸料厅进出口处设置风幕,防止卸料厅臭气外溢。c.垃圾贮坑全密闭设计,垃圾贮坑与卸料平台间设置自动卸料门密封门,垃圾卸料门保持关闭,维持垃圾坑负压,减少灰尘飞扬和恶臭外溢。 恶臭气体有效去除措施a.焚烧炉正常运行期间:垃圾贮坑顶部设置带过滤装置的一次风和二次风抽气口,将臭气抽入炉膛内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同时使垃圾仓内形成微负压,防止臭气外逸。b.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为防止垃圾仓内可燃气体聚集,垃圾仓内设置可燃气体检测装置。当可燃气体检测超标、或锅炉停运检修时,开启仓顶抽风系统,将臭气送入活性炭除臭装置过滤,并喷洒植物液除臭剂确保达标后排入环境空气中。c.定期对垃圾贮坑喷洒灭菌、灭臭药剂。恶臭源头控制措施规范垃圾贮坑的操作管理,利用抓斗对垃圾不停地进行搅拌翻动,不仅可使进炉垃圾热值均匀,且可避免垃圾的厌氧发酵,减少恶臭产生。 渗沥液池恶臭气体治理措施渗沥液池为密闭结构,其内部的恶臭气体以自然流动的方式通过PVC管道连接到垃圾坑,与垃圾坑中的恶臭气体一并作为一次进风燃烧处理。渗沥液调节池为半地下式结构,加盖。处理站污泥定期清理并及时送焚烧车间焚烧处理,避免产臭物质过量聚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恶臭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3)食堂产生的油烟。职工食堂其灶头数为2头,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属于小型规模,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去除率为60%,直接排放。水污染物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新鲜垃圾在厂贮仓内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及厂区其他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等,项目生活污水拟采用“二级接触氧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相结合的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有关水质标准要求后,回用不外排;渗滤液采用“中温厌氧(UASB)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反渗透(RO)处理”相结合的工艺对渗滤液进行处理,达标后的出水回用,不外排。噪声本建设项目的主要设备噪声源包括焚烧炉及各类辅助设备如泵、风机等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和各类排汽等产生的综合性噪声。对于设备噪声,设计中除采用低噪音的设备、材料外,对主要的噪声源增加隔声垫、隔声间等防治措施。1、厂区总体设计布置时,将生产区与行政办公区、生活区分开,将主要噪声源尽可能布置在远离操作办公的地方,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在焚烧厂房内,以防噪声对工作环境的影响。2、在运行管理人员集中的控制室内,门窗处设置吸声装置(如密封门窗等),室内设置吸声吊顶,以减少噪声对运行人员的影响,使其工作环境达到允许的噪声标准。3、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设备采取减振、安装消音器、隔声等方式。分别设计风机房、空压机房和汽机间等,利用建筑物的隔声作用,减弱噪声的影响。4、垃圾车辆来回对道路两旁居住人群带来影响,垃圾车辆在正常行驶时在15m外噪声值一般为8590dB(A)左右,对马路附近的声环境有一定影响,因此应控制垃圾车行驶车速,改善路面状况,尽量避免在夜间运输垃圾。5、对可能产生振动的管道,特别是泵和风机出口管道,采取柔性连接的措施,以控制振动噪声。6、厂区加强绿化,以起到降低噪声的作用。采用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类标准以内。同时,本项目设置有500m卫生防护距离,实施搬迁后,厂界外至少300m内无住户等声环境敏感目标,不会造成噪声扰民。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灰渣、烟气处理系统捕捉下的飞灰(含废活性炭粉末)、废金属和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本项目炉渣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规定:“焚烧后的炉渣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本项目焚烧渣进入泸州市纳溪区填埋场处置;项目烟气净化系统(干法除酸和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飞灰(含废活性碳粉末)经水泥固化后,拟在泸州市纳溪区填埋场内划定一专门区域对飞灰进行填埋。渗沥液收集池,渗沥液处理系统厌氧反应器和沉淀池产生的污泥,浓缩后送垃圾焚烧炉焚烧。职工生活垃圾与进厂垃圾一并焚烧处理。除铁器除下的废金属打包后装车送物资回收部门销售,综合利用。6.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本项目为垃圾焚烧处理项目,项目主要事故源来自烟气处理系统、垃圾渗沥液处理系统等。计算表明,发生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情况,财产损失和健康影响基本上限于厂界范围内,对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发生垃圾渗沥液处理系统事故时,可通过修建事故调节池来防止渗沥液超标排放。按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止事故”等项目设计原则,针对工程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危害的主要因素进行设计,对建筑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采用防雷、防洪、抗震措施,综合厂房防火类别为丁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并实行防火分区管理,各生产单元有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厂区内设置有一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重要车间、控制室等处设置感、感温探测器和消火栓报警按钮等,在中控室、主变配电室、电气间、机房及办公室设置光电感烟探测器。在厂区内设置消防栓,垃圾池设消防炮,室内外安放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若发生火灾事故时,将消防水收集在截流明沟内,通过截流明沟送入厂区设置的消防废水事故池内。消防用水包括室内、室外消防灭火系统的用水等,并以发生火灾时最不利情况下的用水量组合进行设计,厂区内设置一套火灾报警系统,该系统带有联动控制输出,可以做到联动控制相应的消防设施。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时,需要足够容积的垃圾渗滤液事故调节池。根据可研,调节池有效容积1380m3。为确保废水在各种条件下均不外排,厂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废水收集池,可满足消防废水贮存的需要。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1)废气治理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本项目烟气净化拟采用改进的“半干法十干法+SNCR+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的组合工艺。根据参考分析上海江桥垃圾焚烧厂现有焚烧炉烟气竣工验收监测结果及九江焚烧厂污染物监测数据,焚烧烟气经治理后污染物排放均能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排放标准,二噁英能满足欧盟标准要求。垃圾卸料过程中和垃圾堆放在垃圾贮坑内散发出的恶臭气体在焚烧炉正常运行时,将垃圾坑内高浓度恶臭气体引至焚烧炉焚烧处置,根据参考分析上海江桥垃圾焚烧厂和新津生活垃圾处理厂竣工验收的监测结果,下风向厂界H2S、NH3和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渗沥液处理站调节池、沉淀池产生的臭气由排风机引入到垃圾池,通过一次风机吸入焚烧炉内燃烧、分解,在焚烧炉检修时,项目设计采用活性碳除臭装置进行除臭,活性碳除臭效率一般可达到90%以上,因此也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本项目食堂灶头数为2头,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属于小型规模,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废气处理环保设施技术经济可行。2)废水治理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本项目半干法烟气净化、卸料区冲洗、除渣机除渣、飞灰固化、垃圾车冲洗、主厂房地面冲洗、道路地坪洒水降尘、厂内绿化等用水对水质要求不高。经渗滤液处理站“RO”最后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的出水、和生活污水站处理后达到“城镇杂用水水质控制指标”标准的出水,水质满足上述环节的用水要求,可回用于上述环节用水。根据本环评报告书第二章项目水平衡图(图2-5和图2-6)和表2-13 本项目重复用水量统计表,上述工段总用水量(一期452t/d,二期607 t/d)远大于两个污水处理站出水量(一期192t/d,二期225 t/d),完全可以消纳掉这部分废水,还需另外补水。渗滤液处理站膜处理的浓水约为86m3/d(一期59 m3/d),根据项目热平衡图,浓水喷入焚烧炉焚烧不会对焚烧温度造成影响,能够被完全消纳。综上,本项目废水零排放措施可行,本工程无废水排放。3)噪声治理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项目噪声通过总体设计是生产、生活办公区分离;对运行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罩、消声器、吸声墙等降噪措施。对系统吹管调试产生的噪声采取安装消音装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在夜间吹管调试等措施,并提前对公众进行公示,使公众对其有所心理准备。对垃圾运输车产生的交通噪声影响,拟采取控制车速、改善路面及尽量避免夜间运输和不在夜间作业的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同时加强绿化的降噪、防噪作用,使厂界噪声值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声标准(GB123448-1993) 类标准以内。项目噪声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4)固废治理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本项目炉渣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规定:“焚烧后的炉渣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本项目焚烧渣进入泸州市纳溪区填埋场处置;项目烟气净化系统(干法除酸和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飞灰(含废活性碳粉末)经水泥固化后,拟在泸州市纳溪区填埋场内划定一专门区域对飞灰进行填埋。渗沥液收集池,渗沥液处理系统厌氧反应器和沉淀池产生的污泥,浓缩后送垃圾焚烧炉焚烧。职工生活垃圾与进厂垃圾一并焚烧处理。除铁器除下的废金属打包后装车送物资回收部门销售,综合利用。项目固废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论证8.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本项目垃圾焚烧、热能发电是对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城市环境保护措施,本工程遵循垃圾资源化、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对垃圾采取焚烧处理并利用其热能发电造福于民,不仅社会群体受益,政府财政负担减轻,而且本工程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项目从环保经济损益角度分析可行。9.建设项目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所涉及的单位、居民情况及相关措施本项目占地面积共约150亩,位于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境内,拟征地与现泸州市纳溪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相邻。目前所在区域现状属城市郊区农村,项目征地范围内涉及搬迁农户约26户,纳入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农户搬迁安置范围内,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防护范围村民搬迁安置承诺的函”(泸市府函【2013】168号),泸州市人民政府承诺:“在该项目竣工验收前,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及环评报告批复要求,对村民进行搬迁安置,并做好相关工作。”10.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1)环境监测计划本工程执行的监测计划如下:1)烟气监测点位:排气烟囱。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a在线监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城201061号文件要求,处理能力在600t/d以上的焚烧厂应实现烟气自动连续在线监测,并与当地环卫和环保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数据的实时传输,监测项目为烟尘浓度、O2、CO、NOx、SO2、HCl、HF,同时测定烟气量、温度、压力、湿度。b取样监测项目:烟尘、HCl、SO2、NO2、NOx、CO、HF、重金属(Hg、Cd、Pb等)。监测应由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采样频次按当地环保部门行政监测规范执行。二噁英类分析每年进行1次,采样和分析可外委有资质的单位。对每个烟囱预留监测取样孔,同时设置监测平台。2)恶臭监测点位:厂界、垃圾仓设施臭气排放口。监测项目:H2S、NH3、臭气浓度。监测频次:每年1次,垃圾仓设施臭气排放口每年夏季1次。3)废水A)渗滤液处理站监测点位:渗沥液处理设施排放口(调节池)监测项目:pH、色度、CODCr、BOD5、SS、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及污水处理量等。监测频次:每半年1次。B)生产、生活废水处理站监测点位: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调节池)监测项目:pH、色度、浊度、溶解性总固体、BOD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铁、锰、溶解氧、总余氯、总大肠菌群及污水处理量等。监测频次:各项目监测频次见下表。表12 生产、生活废水处理站出水口采样监测频率序号项目采样监测频率1pH每日1次2色度每日1次3浊度每日2次4溶解性总固体每周1次5BOD5每周1次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每周1次7氨氮每周1次8铁每周1次9锰每周1次10溶解氧每日1次11总余氯每日2次12总大肠菌群每周3次监测点位:渗沥液处理设施排放口(调节池)监测项目:pH、色度、CODCr、BOD5、SS、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及污水处理量等。监测频次:每半年1次。4)地下水监测井布设本底井一眼,设在场址地下水流向上游3050m污染监视井二眼,分别设在场址地下水流向下游30、50m处。监测项目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镉、铁、锰、铜、锌、粪大肠菌群,同时监测井深、地下水位埋深。监测频次焚烧厂投入使用之前应监测地下水本底水平,投入使用之时即对地下水进行持续监测,直至焚烧厂停止运行连续两年为止,各类地下水监测井的水质监测频次如下:排水井:每半年1次。污染扩散井和污染监视井:每半年1次。本底井:每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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