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32152801 上传时间:2021-10-13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4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附件1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为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和强烈的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目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动,确保隐患整治率达到100%,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争取不发生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二、组织领导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建设局段衡金副局长任组长,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新区城建局,局质安处、建管处、市场处、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新区城建局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行动方案,组织实施本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三、工作主要内容(一)开展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活动。1.排查组织。大排查活动采取项目自查、企业检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执法抽查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各工程项目部、项目监理部对承建项目进行自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企业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各企业要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施工现场每一部位、每一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落实“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实施闭合管理,确保隐患消除。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综合大检查等方式,对在建工程进行执法抽查,强化工程安全实体、安全行为的检查力度,以此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百日行动”各项工作。 2.排查内容。安全实体检查:重点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保证项目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要求进行工程实体检查,包括: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地下暗挖、脚手架、“三宝四口”防护、施工临时用电、起重吊装工程、塔吊、外用电梯、施工机具、物料提升机等。 安全行为检查: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受监手续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情况,对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的考核情况等; (2)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安全监理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情况,对施工管理人员到岗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核查情况,旁站监理、安全检查及监理报告执行情况;(3)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情况,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班前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技术交底和实施情况,监理单位的旁站和组织验收等情况;(5)施工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拆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维修保养等情况;(6)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制度情况,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情况,消防器材、设施配置情况,落实动火审批、监护等情况;(7)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部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企业检查、项目部自查自纠及安全隐患整改闭合情况。(二)开展异地交叉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全市异地交叉执法专项检查由市住房建设局统一部署,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具体组织实施。专项检查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含深基坑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以及各企业责任主体安全管理行为检查为重点,邀请外地专家、检查人员参加,市、区监督机构人员混合统一编组,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的原则,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进行异地交叉执法专项检查。(三)开展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对点联系活动。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部署精神,市住房建设局选取了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广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施工单位作为“百日行动”对点联系单位,在行动期间,对这些单位开展“百日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指导,督促、推动企业落实各项工作部署,通过对点联系,以点带面,全面促进企业“百日行动”工作落实。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管辖范围内分别选取1-3个在建工程作为对点联系项目,开展对点联系活动,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开展“百日行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四)开展“百日行动”督查活动。“百日行动”期间,市住房建设局将成立“百日行动”督查组,对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由局领导带队开展督查。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百日行动”督查组,对辖区监管项目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活动。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百日行动”从即日起至11月底,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一)全面部署和广泛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12年9月20日)。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要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和广泛发动开展“百日行动”。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自觉开展“百日行动”。(二)深入排查和重点防控阶段(2012年9月21日至11月初)。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整治台账(按照省统一表格填写)和自查整改报告(每月自查情况放置现场),对发现的隐患按照“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工作部署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三)巩固强化和总结提升阶段(11月初至11月底)。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在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要对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效进行查漏补缺,总结提升,巩固成果。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把确保安全形势稳定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措施并组织实施,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宣传发动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二)严格执法,确保工作成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各项责任;强化隐患整改和工作成效的跟踪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地要实施重点督办,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停工整改,直至消除隐患;同时深入到企业安全管理层面,找出管理漏洞和安全行为方面的问题。(三)加强值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特别是在法定节假日等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要求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应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事故和险情的处置能力。(四)及时总结,加强信息报送。1.请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指定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跟踪、汇总本单位“百日行动”工作情况。联络员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请于9月20日前报市住房建设局质安处。2.“百日行动”期间,请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严格填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周报表、建筑施工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览表(附件),于每周五下午6点前报市住房建设局质安处,以便我局汇总上报。统计数据从2012年1月1日开始计算。3.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每月4日前形成上月工作小结、每一阶段行动结束后4日内形成阶段总结报市住房建设局质安处,联系人:李珏,联系电话:83788608,传真:83788510,邮箱:lijue。主题词:城乡建设 安全 管理 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2年9月17日印发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