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知识 第1章 安全管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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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据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工 作 实 际 需 要 , 对 2008版 注 册安 全 工 程 师 考 试 大 纲 进 行 了 修 订 , 形 成 了 考 试 大 纲2011版 。 修 订 情 况 : 一 、 考 试 大 纲 的 编 写 方 式 有 所 改 变 。 将 考 试 大 纲2008版 考 查 考 生 了 解 、 熟 悉 、 掌 握 相 关 知 识 的 编 写 方 式, 改 变 为 考 查 考 生 运 用 相 关 知 识 分 析 、 判 断 、 解 决 安 全生 产 实 际 问 题 能 力 的 编 写 方 式 。 二 、 考 试 大 纲 的 内 容 作 了 适 当 调 整 。大 纲 要 求n 掌 握 事 故 、 事 故 隐 患 、 危 险 源 的 分 类n 运 用 因 果 连 锁 理 论 、 系 统 安 全 理 论 等 事 故致 因 理 论 和 方 法 , 辨 识 和 分 析 生 产 经 营 过程 中 造 成 事 故 的 原 因 、 存 在 的 隐 患 和 问 题 ,根 据 事 故 预 防 的 基 本 原 则 , 制 定 相 应 的 事故 预 防 措 施 。n ( 一 ) 安 全 生 产 n 安 全 生 产 : 是 指 在 社 会 生 产 活 动 中 , 通 过 人 、 机 、物 料 、 环 境 的 和 谐 运 作 , 使 生 产 过 程 中 潜 在 的 各种 事 故 风 险 和 伤 害 因 素 始 终 处 于 有 效 控 制 状 态 ,切 实 保 护 劳 动 者 的 生 命 安 全 和 身 体 健 康 。 ( 05年考 ) 第 一 节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基 本 概 念n ( 二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n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 针 对 人 们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问 题 ,运 用 有 效 的 资 源 , 发 挥 人 们 的 智 慧 , 通 过 人 们 的 努 力 ,进 行 有 关 决 策 、 计 划 、 组 织 和 控 制 等 活 动 , 实 现 生 产过 程 中 人 与 机 器 设 备 、 物 料 、 环 境 的 和 谐 , 达 到 安 全生 产 的 目 标 。n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的 目 标 : 减 少 和 控 制 危 害 、 事 故 , 尽 量避 免 生 产 过 程 中 由 于 事 故 所 造 成 的 人 身 伤 害 、 财 产 损失 、 环 境 污 染 以 及 其 他 损 失 。n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类 别 : 包 括 安 全 生 产 法 制 管 理 、 行 政 管理 、 监 督 检 查 、 工 艺 技 术 管 理 、 设 备 设 施 管 理 、 作 业环 境 和 条 件 管 理 等 。n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的 基 本 对 象 : 企 业 的 员 工 , 涉 及 企业 中 的 所 有 人 员 、 设 备 设 施 、 物 料 、 环 境 、 财 务、 信 息 等 各 个 方 面 。n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的 内 容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和 安 全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规 章 制 度 、 安 全 生 产 策 划 、 安 全 培 训 教 育 、 安 全生 产 档 案 。n ( 2005) 3、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的 目 标 是 减 少 和 控 制_ _, 减 少 和 控 制 _ _, 尽 量 避 免 生 产 过 程中 由 于 事 故 所 造 成 的 人 身 伤 害 、 财 产 损 失 、 环 境 污 染以 及 其 他 损 失 。 ( C)A、 有 害 事 故 B、 危 险 有 害 C、 危 害 事 故 D、 危 险 事 故 ( 2006) 5、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包 括 安 全 生 产 法 制 管 理 、行 政 管 理 、 监 督 检 查 、 工 艺 技 术 管 理 、 设 备 设 施 管 理、 作 业 环 境 和 条 件 管 理 等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的 基 本 对 象是 ( ) 。 ( C) A 生 产 工 艺 B 设 备 设 施 C 人 员 D 作 业 环 境n ( 2007) 58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涉 及 到 企 业 中 的 所 有 人 员、 设 备 设 施 、 物 料 、 环 境 、 信 息 等 各 种 管 理 对 象 , 其管 理 的 基 本 对 象 是 (D)。 A 重 大 危 险 源 B 事 故 隐 患 C 企 业 负 责 人 D 企 业 员 工n ( 一 ) 事 故n 一 般 定 义 : 指 在 生 产 、 工 作 上 发 生 的 意 外 损 失 或 者灾 祸 。n 职 业 事 故 : 由 工 作 或 者 在 工 作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事 件 ,并 导 致 致 命 或 者 非 致 命 职 业 伤 害 。 ( 职 业 事 故 和职 业 病 记 录 与 通 报 使 用 规 程 ILO)n 事 故 分 类 : 按 照 企 业 职 工 伤 亡 事 故 分 类 标 准 ( GB6441-1986) 将 企 业 工 伤 事 故 分 成 20类 : 物 体 打 击 、车 辆 伤 害 、 机 械 伤 害 、 起 重 伤 害 、 触 电 、 淹 溺 、 灼 烫 、 火灾 、 高 处 坠 落 、 坍 塌 、 冒 顶 片 帮 、 透 水 、 放 炮 、 火 药 爆 炸 、瓦 斯 爆 炸 、 锅 炉 爆 炸 、 容 器 爆 炸 、 其 它 爆 炸 、 中 毒 和 窒 息 、其 它 伤 害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中 发 生 的 造 成 人 身 伤 亡或 者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事 件 。 ( 国 务 院 493号 生 产 安 全事 故 报 告 和 调 查 处 理 条 例 )根 据 人 员 伤 亡 或 者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划 分 等 级 : ( 1) 特 别 重 大 事 故 , 是 指 造 成 30人 以 上 死 亡 , 或 者100人 以 上 重 伤 ( 包 括 急 性 工 业 中 毒 , 下 同 ) , 或 者 1亿 元 以 上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事 故 ; ( 2) 重 大 事 故 , 是 指 造 成 10人 以 上 30人 以 下 死 亡 ,或 者 50人 以 上 100人 以 下 重 伤 , 或 者 5000万 元 以 上 1亿元 以 下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事 故 ; ( 3) 较 大 事 故 , 是 指 造 成 3人 以 上 10人 以 下 死 亡 ,或 者 10人 以 上 50人 以 下 重 伤 , 或 者 1000万 元 以 上 5000万 元 以 下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事 故 ; ( 4) 一 般 事 故 , 是 指 造 成 3人 以 下 死 亡 , 或 者 10人 以下 重 伤 , 或 者 1000万 元 以 下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事 故 。n ( 2007) 66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和 调 查 处 理条 例 规 定 , 根 据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造 成 的 人 员 伤 亡或 者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 将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分 为 ( B) 四个 等 级 。 A 特 大 事 故 、 重 大 事 故 、 一 般 事 故 和 轻 微事 故 B 特 别 重 大 事 故 、 重 大 事 故 、 较 大 事 故 和一 般 事 故 C 重 大 事 故 、 大 事 故 、 一 般 事 故 和 小 事 故 D 特 别 重 大 事 故 、 特 大 伤 亡 事 故 、 重 大 伤亡 事 故 和 死 亡 事 故n ( 2004) 7.我 国 现 行 工 伤 事 故 统 计 中 , 按 照 导 致事 故 发 生 的 原 因 , 将 工 伤 事 故 分 为 ( C) 类 。A.17 B.21 C.20 D.42n ( 2007) 2 企 业 职 工 伤 亡 事 故 分 类 标 准 (GB6441-1986)将 企 业 工 伤 事 故 分 为 20类 。 下 列 事故 中 , 不 属 于 该 20类 工 伤 事 故 的 是 (C)。A 物 体 打 击 B 淹 溺 .C 尘 肺 病 D 瓦 斯 爆 炸n ( 2007) 29 某 建 筑 公 司 在 对 一 办 公 大 楼 实 行 定 向爆 破 拆 除 时 , 由 于 设 计 不 合 理 , 爆 破 时 造 成 附 近 建筑 堆 置 物 倒 塌 伤 人 事 故 。 按 照 企 业 职 工 伤 亡 事 故分 类 标 准 (GB6441-1986), 该 起 事 故 的 类 别 是 (D)。A 坍 塌 B 火 药 爆 炸 C 其 它 爆 炸 D 放 炮n ( 2008) 1. 企 业 职 工 伤 亡 事 故 分 类 标 准 (GB6441-1986)将 企 业 工 伤 事 故 分 为 20类 , 其 中 不包 括 ( A )。A.交 通 伤 害 B.机 械 伤 害 C.起 重 伤 害 D.冒 顶 片 帮n ( 二 ) 事 故 隐 患n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隐 患 :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违 反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 法 规 、规 章 、 标 准 、 规 程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 或 者 因 其 他因 素 在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中 存 在 可 能 导 致 事 故 发 生 的 物 的 危 险 状态 、 人 的 不 安 全 行 为 和 管 理 上 的 缺 陷 。n 分 类 : 一 般 事 故 隐 患 : 危 害 和 整 改 难 度 较 小 , 发 现 后 能 够 立即 整 改 排 除 的 隐 患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 危 害 和 整 改 难 度 较 大 , 应 当 全 部 或 者 局 部 体停 产 停 业 , 并 经 过 一 定 时 间 整 改 治 理 方 能 排 除 的 隐 患 , 或 者因 外 部 因 素 影 响 致 使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自 身 难 以 排 除 的 隐 患 。n (2007)3 某 建 筑 工 人 经 过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后 , 仍 然 未 戴安 全 帽 就 进 入 现 场 作 业 施 工 。 从 事 故 隐 患 的 角 度 来 说 ,这 种 情 况 属 于 (A)。 A 人 的 不 安 全 行 为 B 物 的 不 安全 状 态 C 管 理 上 的 缺 陷 D 环 境 的 缺 陷( , )R f F CR: 危 险 度F: 发 生 事 故 的 可 能 性C: 发 生 事 故 的 严 重 性*注 意 危 险 因 素 和 有 害 因 素 的 区 别 。n ( 2004) 10.根 据 系 统 安 全 工 程 观 点 , 危 险 是 指 系统 中 存 在 导 致 发 生 不 期 望 后 果 的 可 能 性 超 过 了 人 们的 ( A) 。 A.承 受 程 度 B.认 知 能 力 C.实 践 水 平 D.预 计 范 围n ( 2004) 9.危 险 度 可 用 生 产 系 统 中 事 故 发 生 的 ( D) 确 定 。 A.可 能 性 与 本 质 安 全 性 B.本 质 安 全 性 与 危 险 性 C.危 险 性 与 危 险 源 D.可 能 性 与 严 重 性n ( 2005) 30、 根 据 安 全 工 程 学 的 一 般 原 理 , 危 险 性定 义 为 事 故 频 率 和 事 故 后 果 严 重 程 度 的 _C_. A、 总 和 B、 差 值 C、 乘 积 D、 除 数n ( 2007) 1 根 据 系 统 安 全 工 程 的 观 点 , 危 险 是 指系 统 中 存 在 发 生 不 期 望 后 聚 的 可 能 性 超 过 了 人 们 的承 受 程 度 。 一 般 用 危 险 度 来 表 示 危 险 的 程 度 。 在 安全 生 产 管 理 中 , 危 险 度 通 常 由 ( C )决 定 。 A 事 故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和 事 故 的 类 别 B 事 故 严 重 性 和 影 响 范 围 C 事 故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和 事 故 后 果 的 严 重 性 D 事 故 的 严 重 性 和 事 故 发 生 后 的 应 急 救 援 能 力n ( 2008 ) 3.危 险 度 表 示 发 生 事 故 的 危 险 程 度 , 它 是由 (C)决 定 的 。 A.发 生 事 故 的 可 能 性 与 系 统 本 质 安 全 性 B.本 质 安全 性 与 危 险 源 性 质 C.发 生 事 故 的 可 能 性 与 发 生 事故 的 严 重 性 D.危 险 源 的 性 质 与 发 生 事 故 的 严 重 性n ( 2008 ) 37.根 据 安 全 系 统 工 程 的 原 理 , 下 列 关 于危 险 性 与 事 故 频 率 及 事 故 后 果 严 重 程 度 关 系 的 说 法, 最 准 确 的 是 (C)。 A.事 故 频 率 越 大 , 危 险 性 越 大 B.事 故 后 果 越 小 ,危 险 性 越 小 C.当 事 故 频 率 不 变 时 , 危 险 性 与 事 故后 果 严 重 程 度 成 正 比 D.当 事 故 后 果 严 重 程 度 不 变时 , 危 险 性 与 事 故 频 率 成 反 比n ( 2009 ) 27、 在 分 析 某 事 故 发 生 的 风 险 时 , 统 计 得出 该 事 故 发 生 的 概 率 为 Q, 事 故 造 成 的 严 重 程 度 为 S, 经 济 损 失 金 额 为 W, 统 计 时 间 为 T, 则 该 事 故 发 生的 风 险 是 ( A) 。 ( S有 经 济 损 失 、 社 会 影 响 等 , 包括 W; Q和 T有 关 , 间 接 反 映 出 T)nA、 SQ B、 SQ/TnC、 W/ST D、 WQn ( 四 ) 海 因 里 希 法 则 无 数 次 意 外 事 件 ,必 然 导 致 重 大 伤 亡 事故 的 发 生 。 300291 伤 亡轻 伤无 伤 害在 事 故 发 生 之 前 ,抓 住 时 机 , 及 时 消除 不 安 全 因 素 , 许多 重 大 伤 亡 事 故 完全 可 以 避 免 。( 五 ) 危 险 源n 危 险 源 : 可 能 造 成 人 员 伤 害 、 疾 病 、 财 产 损 失 、 作 业 环 境破 坏 或 其 他 损 失 的 根 源 和 状 态 。n 分 两 类 :n 第 一 类 危 险 源 : 生 产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 可 能 发 生 意 外 释 放 的能 量 , 它 决 定 了 事 故 后 果 的 严 重 程 度 。n 第 二 类 危 险 源 : 导 致 能 量 或 危 险 物 质 约 束 或 限 制 措 施 破 坏或 失 效 的 各 种 因 素 。 包 括 物 的 故 障 、 人 的 失 误 、 环 境 不 良 、管 理 缺 陷 。 它 决 定 了 事 故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n 在 企 业 管 理 中 , 第 一 类 危 险 源 客 观 上 已 经 存 在 并 且 在 设 计 、建 设 阶 段 已 采 取 措 施 , 因 此 企 业 工 作 重 点 应 是 控 制 第 二 类危 险 源 。n 危 险 源 可 以 是 一 次 事 故 、 一 种 环 境 、 一 种 状 态 的 载体 , 也 可 以 是 可 能 产 生 不 期 望 后 果 的 人 或 物 :例 : 充 满 了 液 化 石 油 气 的 储 罐 、 损 坏 的 原 油 储 罐 呼吸 阀 、 携 带 SARS病 毒 的 人 、 没 有 操 作 标 准 ( 状 态 )等 。n ( 2005) 1、 从 安 全 生 产 的 角 度 , C 是 指 可能 造 成 人 员 伤 害 、 疾 病 、 财 产 损 失 、 作 业 环境 破 坏 或 其 他 损 失 的 根 源 或 状 态 。A、 危 险 B、 危 险 度 C、 危 险 源 D、 重 大 危 险 源( 六 ) 重 大 危 险 源n 指 长 期 地 或 者 临 时 地 生 产 、 搬 运 、 使 用 或 者 储 存 危险 物 品 , 且 危 险 物 品 的 数 量 等 于 或 者 超 过 临 界 量 的单 元 ( 包 括 场 所 和 设 施 ) ( 安 全 生 产 法 96条 )。n 当 单 元 中 存 在 多 种 物 质 , 如 果 各 类 物 质 的 量 满 足 下式 , 就 是 重 大 危 险 源 。1 1N ii iqQ qi单 元 中 物 质 i的 实 际 存 在 量Qi 物 质 i的 临 界 量N 单 元 中 物 质 的 种 类 数 。* 我 国 标 准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中 给 出 了 爆 炸 性 物 质 。易 燃 物 质 、 活 性 化 学 物 质 等 共 142种 物 质 生 产 场 所 和 储 存区 的 临 界 量 。n ( 一 ) 安 全生 产 过 程 中 , 不 发 生 工 伤 事 故 、 职 业 病 、设 备 或 财 产 损 失 。n 系 统 工 程 中 , 安 全 是 一 个 相 对 的 概 念 ; 危险 性 是 对 安 全 性 的 隶 属 度 , 当 危 险 性 低 于某 种 程 度 时 , 人 们 就 认 为 是 安 全 的 。n ( 二 ) 本 质 安 全n 通 过 设 计 等 手 段 使 生 产 设 备 或 生 产 系 统 本 身 具 有 安全 性 , 即 使 在 误 操 作 或 者 发 生 故 障 的 情 况 下 也 不 会造 成 事 故 。*表 明 它 是 指 设 备 、 设 施 或 者 技 术 工 艺 含 有 内 在 的 能 够 从 根本 上 防 止 发 生 事 故 的 功 能 。n 内 容 :n 1 失 误 -安 全 功 能 : 即 使 操 作 失 误 也 不 会 造 成 事 故 。n 2 故 障 -安 全 功 能 : 设 备 设 施 或 者 生 产 工 艺 发 生 故 障或 者 损 坏 时 , 还 能 暂 时 维 持 正 常 工 作 或 自 动 转 变 为安 全 状 态 。n * 本 质 安 全 是 生 产 中 预 防 为 主 的 根 本 体 现 。( 三 ) 安 全 许 可n 是 指 国 家 对 矿 山 企 业 、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和 危 险 化 学 品 、烟 花 爆 竹 、 民 用 爆 破 器 材 生 产 企 业 实 行 安 全 许 可 制 度 。企 业 未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 不 得 从 事 生 产 活 动 。( 2006/2007) 1/10 根 据 本 质 安 全 的 概 念 , ( A )是 从 本 质 安 全 角 度 出 发 而 采 取 的 安 全 措 施 。 A 切 割 机 械 上 设 置 的 光 控 断 电 装 置 B 汽 车 上 设 置 的 安 全 气 囊 C 为 探 险 人 员 配 备 的 卫 星 定 位 仪 D 煤 矿 工 人 佩 戴 的 自 救 器n ( 2007) 14 实 现 生 产 工 艺 和 机 械 设 备 等 生 产 条件 本 质 安 全 的 措 施 主 要 是 指 (A)。 A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B 个 体 防 护 措 箍 C 安 全 教 育 措 施 D 安 全 检 查 措 施n ( 2008) 2.本 质 安 全 中 的 ( C )功 能 是 指 : 当 设 备、 设 施 发 生 故 障 或 损 坏 时 , 仍 能 暂 时 维 持 正 常 工 作或 自 动 转 变 为 安 全 状 态 。 A.失 误 安 全 B.行 为 安 全 C.故 障 安 全 D.控 制 安 全n 大 纲 要 求 :n 了 解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的 发 展 历 史n 熟 悉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的 原 则n 熟 悉 事 故 致 因 理 论n 掌 握 事 故 预 防 原 理 与 原 则n 一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发 展 历 史n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随 着 安 全 科 学 技 术 和 管 理 科 学 的 发 展而 发 展 。 安 全 管 理 的 发 展 进 程阶 段 时 代 生 产 技 术 特 征 管 理 认 识 论 管 理 方 法 论 工 业 革 命 前 农 牧 业 及 手 工 业 听 天 由 命 无 能 为 力 ,被 动 意 识 17世 纪 至 20世 纪 初 蒸 气 时 代 局 部 安 全 就 事 论 事 ,亡 羊 补 牢 ,事 后 型 管 理 20世 纪 初 至 50年 代 电 气 化 时 代 系 统 安 全 综 合 对 策 及 管理 系 统 工 程 20世 纪 50年 代 以 来 宇 航 、 核 能 等 新 技术 安 全 系 统 本 质 安 全 化 ,预 防 超 前 型 管理n 国 内 安 全 管 理 的 发 展n 我 国 安 全 管 理 的 起 步 是 建 国 以 后 的 事 , 不 同 的 历 史时 期 , 体 现 了 不 同 的 管 理 体 系 。n 50 年 代 至 60 年 代 建 立 了 劳 动 保 护 管 理 体 系 ;n 70 年 代 在 劳 动 保 护 管 理 体 系 下 , 强 调 了 事 故 管 理 系统 ;n 80 年 代 出 现 了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管 理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的概 念 ;n 90 年 代 , 现 代 安 全 科 学 管 理 的 理 论 和 方 法 体 系 逐 步发 展 和 完 善 。n 进 入 21世 纪 , 提 出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是 风 险 管 理 ,内 容 包 括 危 险 源 辨 识 、 风 险 评 价 、 危 险 预 警 与 监 测管 理 、 事 故 预 防 与 风 险 控 制 管 理 及 应 急 管 理 等 。n ( 2006) 33 风 险 管 理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危 险 源 辨 识、 风 险 评 价 、 危 险 预 警 与 监 测 、 事 故 预 防 、 风 险 控制 及 ( ) 。 A 环 境 改 善 B 事 故 调 查 C 应 急 管 理 D 持 续 改 进C 两 个 概 念n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原 理 : 从 生 产 管 理 的 共 性 出 发 , 对 生产 管 理 中 安 全 工 作 的 实 质 内 容 进 行 科 学 分 析 、 综 合 、抽 象 与 概 括 所 得 出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规 律 。n 安 全 生 产 原 则 : 在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原 理 的 基 础 上 , 指导 安 全 生 产 活 动 的 通 用 原 则 。n 原 理 和 原 则 的 内 涵 是 一 致 的 , 一 般 来 说 原 理 更 基 本 ,更 具 普 遍 意 义 ; 原 则 更 具 体 , 对 行 动 更 有 指 导 性 。1 .含 义 : 从 系 统 论 的 角 度 来 认 识 和 处 理 管 理 中 出 现 的问 题 。 系 统 原 理 是 现 代 管 理 科 学 中 的 一 个 最 基 本 的原 理 。2 .运 用 系 统 原 理 的 原 则n ( 1) 动 态 相 关 性 原 则n ( 2) 整 分 合 原 则n ( 3) 反 馈 原 则n ( 4) 封 闭 原 则n 3) 反 馈 原 则n 反 馈 原 则 指 的 是 : 成 功 的 高 效 的 管 理 , 离 不开 灵 敏 、 准 确 、 迅 速 的 反 馈 。n 反 馈 是 控 制 论 和 系 统 论 的 基 本 概 念 之 一 , 它是 指 被 控 制 过 程 对 控 制 机 构 的 反 作 用 。n 反 馈 大 量 存 在 于 各 种 系 统 之 中 , 也 是 管 理 中的 一 种 普 遍 现 象 , 是 管 理 系 统 达 到 预 期 目 标的 主 要 条 件 。n 4) 封 闭 原 则 。n 含 义 : 在 任 何 一 个 管 理 系 统 内 部 , 管 理 手 段 、 管 理 过程 等 必 须 构 成 一 个 连 续 封 闭 的 回 路 , 才 能 形 成 有 效 的管 理 活 动 , 这 就 是 封 闭 原 则 。n 该 原 则 的 基 本 精 神 是 企 业 系 统 内 各 种 管 理 机 构 之 间 ,各 种 管 理 制 度 、 方 法 之 间 , 必 须 具 有 相 互 制 约 的 关 系 ,管 理 才 能 有 效 。n 应 用 封 闭 原 则 须 做 到 以 下 三 点 :n 第 一 , 建 立 健 全 各 种 机 构 并 使 之 各 司 其 职 , 相 互 制约 。 企 业 的 机 构 从 职 能 上 可 以 分 为 决 策 指 挥 中 心 、 执 行机 构 、 监 督 机 构 和 反 馈 机 构 。n 第 二 , 完 善 企 业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 企 业 要 完 善 安 全 管理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建 立 各 种 岗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特 别 要 按 照 封 闭 原 则 , 针 对 决 策 指 挥 、 执 行 、 监 督 、 反馈 等 各 环 节 制 定 规 章 制 度 , 构 成 一 个 封 闭 的 法 规 网 。n 第 三 , 把 握 封 闭 的 相 对 性 。 从 空 间 上 看 , 封 闭 系 统不 是 孤 立 系 统 , 它 与 环 境 之 间 存 在 着 输 入 输 出 的 关 系 ,有 着 物 质 、 能 量 、 资 金 、 人 员 、 信 息 等 的 交 换 ; 从 时 间上 看 , 事 物 是 不 断 发 展 的 , 依 靠 预 测 作 出 的 决 策 不 可 能完 全 符 合 未 来 的 发 展 , 因 此 必 须 根 据 事 物 发 展 的 客 观 需要 , 不 断 以 新 的 封 闭 代 替 旧 的 封 闭 , 以 求 得 动 态 的 发 展 。 n ( 2004) 3.某 企 业 在 负 责 人 的 领 导 下 , 建 立 了 有 序的 多 级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 该 体 系 中 各 级 ( 层 次 ) 部 门各 司 其 责 , 某 层 次 解 决 不 了 的 问 题 , 由 上 一 层 次 来协 调 , 下 一 层 次 服 从 上 一 层 次 的 有 效 控 制 。 这 种 管理 方 式 遵 循 的 基 本 原 则 是 ( D) 。 A.动 力 原 则 B.封 闭 原 则 C.激 励 原 则 D.整 分 合 原 则n ( 2005多 选 ) 1、 运 用 系 统 原 理 应 遵 循 的 原 则 有 BCD . A、 动 力 原 则 B、 动 态 相 关 性 原 则 C、 整 分 合 原 则 和 反 馈 原 则 D、 封 闭 原 则 E、 能 级 原 则n ( 2007) 9 在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中 ,各 管 理 机 构 之 问 、 管 理 制 度 和 方 法 之 间 , 必 须 具 有紧 密 的 联 系 , 形 成 相 互 制 约 的 回 路 , 方 能 有 效 进 行管 理 。 这 种 管 理 思 想 遵 循 的 原 则 是 (C)。 A 因 果 原 则 B 反 馈 原 则 C 封 闭 原 则 D 动 态 相 关 原 则1 .人 本 原 理 的 含 义 1) 含 义 :人 本 原 理 , 就 是 在 企 业 管 理 活 动 中 必 须 把 人的 因 素 放 在 首 位 , 体 现 以 人 为 本 的 指 导 思 想 。n 有 两 层 含 义 :n A.一 切 管 理 活 动 均 是 以 人 为 本 体 展 开 的 。 人 既 是 管理 的 主 体 (管 理 者 ), 又 是 管 理 的 客 体 (被 管 理 者 ), 每个 人 都 处 在 一 定 的 管 理 层 次 上 , 离 开 人 , 就 无 所 谓管 理 。 人 是 管 理 活 动 的 主 要 对 象 和 重 要 资 源 。n B.在 管 理 活 动 中 , (资 金 、 物 质 、 时 间 、 信 息 等 )和 管理 系 统 的 诸 环 节 (组 织 机 构 、 规 章 制 度 等 ), 作 为 管 理对 象 的 诸 要 素 都 是 需 要 人 去 掌 管 、 运 作 、 推 动 和 实施 的n 搞 好 企 业 安 全 管 理 , 避 免 工 伤 事 故 与 职 业 病 的 发 生 ,充 分 保 护 企 业 职 工 的 安 全 与 健 康 , 是 人 本 原 理 的 直接 体 现 。1) 动 力 原 则 n 含 义 : 推 动 管 理 活 动 的 基 本 力 量 是 人 , 管 理 必 须 有能 够 激 发 人 的 工 作 能 力 的 动 力 , 这 就 是 动 力 原 则 。n 三 类 基 本 动 力 : 物 质 、 精 神 和 信 息 物 质 动 力 , 即 以 适 当 的 物 质 利 益 刺 激 人 的 行 为 动机 , 达 到 激 发 人 的 积 极 性 的 目 的 。 精 神 动 力 , 即 运 用 理 想 、 信 念 、 鼓 励 等 精 神 力 量刺 激 人 的 行 为 动 机 , 达 到 激 发 人 的 积 极 性 的 目 的 。 信 息 动 力 , 即 通 过 信 息 的 获 取 与 交 流 产 生 奋 起 直追 或 领 先 他 人 的 行 为 动 机 , 达 到 激 发 人 的 积 极 性 的目 的 。 2) 能 级 原 则n 能 级 的 物 理 学 概 念 : 指 的 是 原 子 中 的 电 子 分 别 具 有 一 定 的能 量 , 并 按 能 量 大 小 分 布 在 相 应 的 轨 道 上 绕 原 子 核 运 转 。这 些 轨 道 所 对 应 的 能 量 数 值 是 不 连 续 并 按 大 小 分 级 排 列 的 ,称 为 “ 能 级 ” 。n 现 代 管 理 学 中 的 能 级 概 念 : 组 织 中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都 具 有 一定 的 能 量 , 并 且 可 按 能 量 大 小 的 顺 序 排 列 , 即 形 成 现 代 管理 中 的 能 级 。n 能 级 原 则 : 在 管 理 系 统 中 建 立 一 套 合 理 的 能 级 , 即 根 据 各单 位 和 个 人 能 量 的 大 小 安 排 其 地 位 和 任 务 , 做 到 才 职 相 称 ,才 能 发 挥 不 同 能 级 的 能 量 , 保 证 结 构 的 稳 定 性 和 管 理 的 有效 性 。n 核 心 : 量 才 使 用 、 人 尽 其 才n 3) 激 励 原 则n 含 义 : 利 用 某 种 外 部 诱 因 的 刺 激 调 动 人 的 积 极 性 和 创 造性 , 以 科 学 的 手 段 , 激 发 人 的 内 在 潜 力 , 使 其 充 分 发 挥出 积 极 性 、 主 动 性 和 创 造 性 , 这 就 是 激 励 原 则 。n 人 的 工 作 动 力 主 要 来 自 于 三 个 方 面 :n ( 1) 内 在 动 力 , 指 的 是 企 业 员 工 自 身 的 奋 斗 精 神 ;n ( 2) 外 在 压 力 , 指 的 是 外 部 施 加 于 员 工 的 某 种 力 量 , 如加 薪 、 降 级 、 表 扬 、 批 评 、 信 息 等 ;n ( 3) 工 作 吸 引 力 , 指 的 是 那 些 能 够 使 人 产 生 兴 趣 和 爱 好的 某 种 力 量 。 4) 行 为 原 则人的行为的一般模式需要促使内心紧张动机行为目标需要满足紧张解除新的需要产生引起达到萌发安全工作重点: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n ( 2004) 2.人 本 原 理 中 的 激 励 原 则 , 是 指 以 科 学 的手 段 激 发 人 的 ( A) , 使 其 充 分 发 挥 积 极 性 、 主 动性 和 创 造 性 , 从 而 实 现 有 效 的 管 理 。 A.内 在 潜 力 B.创 造 热 情 C.个 人 兴 趣 D.合 作 精 神n ( 2006) 2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实 行 的 安 全 生 产 奖 惩 制度 , 遵 循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理 论 中 ( B) 。 A 系 统 原 理 的 动 态 相 关 原 则 B 人 本 原 理 的 激 励 原 则 C 系 统 原 理 的 反 馈 原 则 D 预 防 原 理 的 3E原 则1 含 义 :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应 当 以 预 防 为 主 , 即 通 过 有 效的 管 理 和 技 术 手 段 , 防 止 人 的 不 安 全 行 为 和 物 的 不安 全 状 态 出 现 , 从 而 使 事 故 发 生 的 概 率 降 到 最 低 ,这 就 是 预 防 原 理 。 2 原 则n 1) 偶 然 损 失 原 则n 2) 因 果 关 系 原 则n 3) 3E原 则n 4) 本 质 安 全 化 原 则n 1) 偶 然 损 失 原 则n 含 义 : 事 故 所 产 生 的 后 果 (人 员 伤 亡 、 健 康 损 害 、 物质 损 失 等 ), 以 及 后 果 的 大 小 如 何 , 都 是 随 机 的 , 是难 以 预 测 的 。 反 复 发 生 的 同 类 事 故 , 并 不 一 定 产 生相 同 的 后 果 , 这 就 是 事 故 损 失 的 偶 然 性 。n 以 爆 炸 事 故 为 例 , 爆 炸 时 伤 亡 人 数 , 伤 亡 部 位 与 程度 , 被 破 坏 的 设 备 种 类 、 程 度 , 爆 炸 后 有 无 并 发 火灾 等 都 是 由 偶 然 性 决 定 的 , 一 概 无 法 预 测 。 n 无 论 事 故 是 否 造 成 了 损 失 , 为 了 防 止 事 故 损 失 的 发生 , 唯 一 的 办 法 是 防 止 事 故 再 次 发 生 。 这 个 原 则 强调 , 在 安 全 管 理 实 践 中 , 一 定 要 重 视 各 类 事 故 , 包括 险 肇 事 故 , 只 有 连 险 肇 事 故 都 控 制 住 , 才 能 真 正防 止 事 故 损 失 的 发 生 。 n 2) 因 果 关 系 原 则n 事 故 是 许 多 因 素 互 为 因 果 连 续 发 生 的 最 终 结果 。 只 要 诱 发 原 因 存 在 , 早 晚 必 然 发 生 事 故 ,这 就 是 因 果 关 系 原 则 。n 从 事 故 的 因 果 关 系 中 认 识 必 然 性 , 发 现 事 故发 生 的 规 律 性 , 砍 断 事 故 因 素 的 环 链 , 变 不安 全 条 件 为 安 全 条 件 , 把 事 故 消 灭 在 早 期 起因 阶 段 。 n 3) 3E原 则n ( 1) 造 成 人 的 不 安 全 行 为 和 物 的 不 安 全 状 态 的 4个主 要 原 因 :n 技 术 的 原 因 。 如 作 业 环 境 不 良 (照 明 、 温 度 等 ), 设备 、 工 具 有 缺 陷 并 缺 乏 保 养 等 。n 教 育 的 原 因 。 如 缺 乏 安 全 生 产 的 知 识 和 经 验 , 技 术 、技 能 不 熟 练 等 。n 身 体 和 态 度 的 原 因 。 如 生 理 状 态 或 健 康 状 态 不 佳 ;怠 慢 、 反 抗 、 不 满 等 情 绪 , 消 极 或 亢 奋 的 工 作 态 度等 。n 管 理 的 原 因 。 如 : 企 业 主 要 领 导 人 对 安 全 不 重 视 ,人 事 配 备 不 完 善 , 操 作 规 程 不 合 适 , 安 全 规 程 缺 乏或 执 行 不 力 等 。n ( 2) 3E含 义 : 针 对 上 述 四 方 面 原 因 , 可 以 采 取 三种 防 止 对 策 , 即 : 工 程 技 术 ( Engineering)对 策 、教 育 (Education)对 策 和 法 制 (Enforcement)对 策 。 这三 种 对 策 就 是 3E原 则 。n 技 术 对 策 : 运 用 工 程 技 术 手 段 消 除 生 产 设 施 设 备 的不 安 全 因 素 , 改 善 作 业 环 境 条 件 , 完 善 防 护 与 报 警装 置 , 实 现 生 产 条 件 的 安 全 和 卫 生 。n 教 育 对 策 : 提 供 各 种 层 次 的 、 各 种 形 式 和 内 容 的 教育 和 训 练 , 使 职 工 牢 固 树 立 “ 安 全 第 一 ” 的 思 想 ,掌 握 安 全 生 产 所 必 须 的 知 识 和 技 能 。n 法 制 对 策 : 利 用 法 律 、 规 程 、 标 准 以 及 规 章 制 度 等必 要 的 强 制 性 手 段 约 束 人 们 的 行 为 , 从 而 达 到 消 除不 重 视 安 全 、 违 章 作 业 等 现 象 的 目 的 。n 4) 本 质 安 全 化 原 则 含 义 : 来 源 于 本 质 安 全 化 理 论 ,指 从 一 开 始 和 从 本 质 上 实 现 了 安 全 化 , 就 可 从 根 本上 消 除 事 故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 从 而 达 到 预 防 事 故 发 生的 目 的 。 n 本 质 安 全 化 是 安 全 管 理 预 防 原 理 的 根 本 体 现 , 也 是安 全 管 理 的 最 高 境 界 , 实 际 上 目 前 还 很 难 做 到 , 但是 我 们 应 该 坚 持 这 一 原 则 。n 本 质 安 全 化 原 则 不 仅 局 限 于 设 备 、 设 施 , 还 可 以 扩展 到 建 设 项 目 等 。n ( 2007) 6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工 作 应 做 到 预 防 为 主 。下 列 对 安 全 生 产 预 防 原 理 应 用 的 说 法 , 正 确 的 是(C)。 A 安 全 生 产 的 预 防 应 以 事 故 财 产 损 失 为 衡 量 标准 , 对 那 些 损 失 小 的 事 故 可 投 入 较 少 资 源 B 虽 然 存 在 诱 发 事 故 的 因 素 , 但 并 不 一 定 会 诱发 事 故 , 可 不 预 防 C 可 以 通 过 工 程 技 术 对 策 、 教 育 对 策 和 法 制 对策 , 有 效 地 预 防 人 的 不 安 全 行 为 和 物 的 不 安 全 状 态 D 本 质 安 全 化 主 要 应 用 于 小 型 设 备 、 设 施 上 ,对 于 大 型 项 目 , 由 于 系 统 复 杂 , 不 可 能 得 到 应 用n 1 含 义 : 采 取 强 制 管 理 的 手 段 控 制 人 的 意 愿和 行 动 , 使 个 人 的 活 动 、 行 为 等 受 到 安 全管 理 要 求 的 约 束 , 从 而 实 现 有 效 的 安 全 管理 。 这 就 是 强 制 原 理 。n 所 谓 强 制 , 就 是 无 需 做 很 多 的 思 想 工 作 来统 一 认 识 、 讲 清 道 理 , 被 管 理 者 必 须 绝 对服 从 , 不 必 经 被 管 理 者 同 意 便 可 采 取 控 制行 动 。n 2 运 用 强 制 原 理 的 原 则n 1) 安 全 第 一 原 则 。 安 全 第 一 就 是 要 求 在 进 行生 产 和 其 他 活 动 的 时 候 把 安 全 工 作 放 在 一 切 工作 的 首 要 位 置 。 当 生 产 和 其 他 工 作 与 安 全 发 生矛 盾 时 , 要 以 安 全 为 主 , 生 产 和 其 他 工 作 要 服从 安 全 , 这 就 是 安 全 第 一 原 则 。n 2) 监 督 原 则n 含 义 : 在 安 全 工 作 中 , 为 了 使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得 到 落 实 ,必 须 明 确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职 责 , 对 企 业 生 产 中 的 守 法 和 执 法 情况 进 行 监 督 , 这 就 是 安 全 管 理 的 监 督 原 则 。 n 从 我 国 目 前 的 情 况 看 , 安 全 监 督 可 分 为 三 个 层 次 :n 第 一 , 国 家 监 督 (或 监 察 ), 即 国 家 职 业 安 全 监 督 (或 监 察 ,下 同 )。 这 是 指 国 家 授 权 专 门 的 行 政 机 关 , 以 国 家 名 义 并 运 用国 家 权 力 对 各 级 经 济 、 生 产 管 理 部 门 和 企 事 业 单 位 执 行 安 全 法 规 的 情 况 进 行 的 监 督 和 检 查 。n 第 二 , 企 业 监 督 。 这 是 指 由 企 业 经 营 者 直 接 领 导 、 指 挥企 业 安 技 部 门 , 对 企 业 的 生 产 、 经 营 等 各 部 门 的 安 全 状 况 和法 规 、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的 监 督 和 检 查 。n 第 三 , 群 众 监 督 。 这 是 指 广 大 职 工 群 众 通 过 各 级 工 会 和职 工 代 表 大 会 等 自 己 的 组 织 , 对 企 业 各 级 管 理 部 门 贯 彻 执 行安 全 法 规 、 改 善 劳 动 条 件 等 情 况 进 行 的 监 督 。n 上 述 三 个 层 次 的 安 全 监 督 , 性 质 不 同 , 地 位 不 同 , 所 起的 作 用 也 不 同 。 它 们 相 辅 相 成 , 构 成 了 一 个 有 机 的 监 督 体 系 。n ( 2006) 8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按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经 专 门 的 安 全 作 业 培 训 , 取 得 特 种作 业 操 作 资 格 证 书 , 方 可 上 岗 作 业 。 此 规 定 的 指 导思 想 与 下 列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理 论 的 ( D) 最 相 符 合 。 A. 系 统 原 理 B 人 本 原 理 C 预 防 原 理 D 强 制 原 理n ( 2006多 选 ) 71 根 据 现 代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理 论 , 下列 运 用 强 制 原 理 的 是 ( AD) 。 A 安 全 第 一 的 原 则 B 3E原 则 C 动 力 原 则 D 监 督 原 则 E 整 分 合 原 则n 阐 明 事 故 发 生 、 发 展 的 规 律 。n 事 故 频 发 倾 向 : 是 指 个 别 容 易 发 生 事 故 的 稳 定 的 个人 内 在 倾 向 。n 早 期 的 事 故 统 计 结 果 表 明 , 工 厂 中 存 在 着 事 故 频 发倾 向 者 。n 1939年 , 法 默 和 查 姆 勃 等 人 提 出 了 事 故 频 发 倾 向 理论 , 认 为 : 事 故 频 发 倾 向 者 的 存 在 是 工 业 事 故 发 生的 主 要 原 因 , 如 果 企 业 中 减 少 了 事 故 频 发 倾 向 者 ,就 可 以 减 少 工 业 事 故 。n 许 多 研 究 结 果 表 明 , 事 故 频 发 倾 向 者 并 不 存 在 。n ( 二 )n 该 理 论 用 以 阐 明 导 致 事 故 的 各 种 原 因 因 素 之 间 及 与 事 故之 间 的 关 系 , 认 为 : 事 故 的 发 生 不 是 一 个 孤 立 的 事 件 ,尽 管 事 故 发 生 可 能 在 某 一 瞬 间 , 却 是 一 系 列 互 为 因 果 的原 因 事 件 相 继 发 生 的 结 果 。n 在 事 故 因 果 连 锁 论 中 , 以 事 故 为 中 心 , 事 故 的 原 因 可 概括 为 3个 层 次 : 直 接 原 因 , 间 接 原 因 , 基 本 原 因 。n 海 因 里 希 最 初 提 出 的 事 故 因 果 连 锁 过 程 包 括 如 下 5个 因 素: 遗 传 及 社 会 环 境 、 人 的 缺 点 、 人 的 不 安 全 行 为 或 物 的不 安 全 状 态 、 事 故 、 伤 害 。 人 们 用 多 米 诺 骨 牌 来 形 象 地 描 述 这 种 事 故 因 果 连 锁 关 系 。海 因 里 希 认 为 , 企 业 事 故 预 防 工 作 的 中 心 就 是 防 止 人 的 不安 全 行 为 , 消 除 机 械 的 或 物 质 的 不 安 全 状 态 , 中 断 事 故 连 锁的 进 程 而 避 免 事 故 的 发 生 。去 掉 中 间 因 素 , 使 系 列 中 断n 海 因 里 希 的 理 论 有 明 显 的 不 足 , 如 它 对 事 故 致 因 连锁 关 系 的 描 述 过 于 绝 对 化 、 简 单 化 。 事 实 上 , 各 个 骨 牌( 因 素 ) 之 间 的 连 锁 关 系 是 复 杂 的 、 随 机 的 。 前 面 的 牌倒 下 , 后 面 的 牌 可 能 倒 下 , 也 可 能 不 倒 下 。 事 故 并 不 全都 造 成 伤 害 , 不 安 全 行 为 或 不 安 全 状 态 也 不 是 必 然 造 成事 故 , 等 等 。 尽 管 如 此 , 海 因 里 希 的 事 故 因 果 连 锁 理 论促 进 了 事 故 致 因 理 论 的 发 展 , 成 为 事 故 研 究 科 学 化 的 先导 , 具 有 重 要 的 历 史 地 位 。管 理 失 误 控 制 不 足 完 全 依 靠 工 程 技 术 措 施 预 防 事 故 既 不 经 济 、 也 不 现实 , 只 能 通 过 完 善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 经 过 较 大 的 努 力 , 才 能防 止 事 故 的 发 生 。 安 全 管 理 系 统 要 随 着 生 产 的 发 展 变 化 而不 断 调 整 完 善 , 十 全 十 美 的 管 理 系 统 不 可 能 存 在 。 由 于 安全 管 理 上 的 缺 陷 , 致 使 能 够 造 成 事 故 的 其 他 原 因 出 现 。n 博 德 事 故 因 果 连 锁 中 最 具 特 色 的 是 把 事 故 的 根 本 原 因归 结 于 管 理 失 误 。 管 理 失 误 主 要 表 现 为 对 导 致 事 故 的 各 种原 因 因 素 控 制 不 足 , 也 可 以 说 是 对 危 险 源 控 制 不 足 。损 坏 /损 失基 本 原 因 起 源 直 接 原 因 征 兆控 制 不 足 接 触n 个 人 及 工 作 条 件 的 原 因 基 本 原 因 ( 起 源 )n 这 方 面 的 原 因 是 由 于 管 理 缺 陷 造 成 的 。 个 人原 因 包 括 缺 乏 安 全 知 识 或 技 能 , 行 为 动 机 不 正 确, 生 理 或 心 理 有 问 题 等 ; 工 作 条 件 原 因 包 括 安 全操 作 规 程 不 健 全 , 设 备 、 材 料 不 合 适 , 存 在 温 度、 湿 度 、 粉 尘 、 气 体 、 噪 声 、 照 明 、 场 地 ( 如 打滑 的 地 面 、 障 碍 物 、 不 可 靠 支 撑 物 ) 等 有 害 作 业环 境 因 素 。n 直 接 原 因 征 兆n 人 的 不 安 全 行 为 或 物 的 不 安 全 状 态 是事 故 的 直 接 原 因 。 这 种 原 因 一 直 是 安 全 管理 中 必 须 重 点 加 以 追 究 的 原 因 。 但 是 , 直接 原 因 只 是 一 种 表 面 现 象 , 是 深 层 次 原 因的 表 征 。 不 能 停 留 在 其 上 , 要 追 究 其 背 后隐 藏 的 管 理 缺 陷 原 因 , 采 取 有 效 控 制 措 施, 从 根 本 上 杜 绝 事 故 的 发 生 。n 事 故 接 触n 这 里 的 事 故 被 看 做 是 人 体 或 物 体 与 超 过 其 承受 阈 值 的 能 量 接 触 , 或 人 体 与 妨 碍 正 常 生 理 活 动的 物 质 的 接 触 。 于 是 , 防 止 事 故 就 是 防 止 接 触 。可 以 通 过 对 装 置 、 材 料 、 工 艺 等 的 改 进 来 防 止 能量 的 释 放 , 或 者 训 练 工 人 提 高 识 别 和 回 避 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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