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8892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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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标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92条文说明_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本规范编制的目的。 第1.0.2条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除架体的型式(门式、井式)外,还对使用场所(施 工现场)、提升方式(吊篮沿导轨运行)、传动方式(卷场机、钢丝绳)、使用对象(装运物 料,禁止载人)、提升能力(2000kg以下)以及提升高度(低架、高架)进行了规定。 我国城乡住宅建设一般多层建筑在八层以下,确定低架提升机的高度为30m,基本可以 满足施工需要;对高层、超高层建筑以及构筑物的施工可使用高架提升机。在调研中了解到 有的城市已使用到150m高的提升机,因此把高架提升机规定为31-150m。今后随高层建筑 的发展,可能出现更高的提升机,应从设计、安装和使用等方面提出相适应的要求,但不在 本规范适用范围之内。 本规范所规定的额定起重量,是对各地现有龙门架(井架)提升机进行调查并征求各地 意见后确定的。在建筑施工中,其额定起重量在10001500kg时,一般已能满足需要,个 别地区达到或超过2000kg。从安全、经济和适用等方面综合考虑,这种提升机的额定起重量不宜过大,故规定为2000kg以下。 第1.0.3条 由于龙门架及井架提升机已构成起重机械,所以除遵守本规范外,还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及施工升降机分类GB 1005288、施工升降机 试验方法GB 1005688关于施工升降机方面的规程等相应规范的有关规定。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2.0.1条 调查中了解到有些单位的提升机,结构无设计依据,制作无图纸无验收,粗制滥造,以致在使用中发生变形,造成事故。为加强管理,参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 5.2.1.1,特规定提升机的制造程序。 第2.0.4条 本条所提“应按规定进行检验”中的规定,除本规范第十章中的规定外,还包括设计文件中对检验所作的其他规定。 第2.0.7条 一些单位对提升机只作起重设备使用,不按起重设备管理,以致使用中检 查、验收以及维修都无人负责。为加强对提升机的管理工作,本规范特规定对每台使用的提 升机都要建立设备档案,并针对此种设备的特点,规定了记录的内容。第三章 结构设计与制造第一节 结构设计 第3.1.2条 龙门架及井架提升机的作用工况与起重机基本一致,但其制造与使用条件 低于起重机。据此,本规范规定,在结构计算时,其计算荷载与计算指标湘起重机基本相同,对荷载的组合进行了简化。本条对荷载组合的计算考虑了两种状况,即工作状态与非工作状态,取两种组合计算结果的较大值。 第3.1.4条3.1.7条 主要内容是以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设计规范及钢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为基础,结合其自身的特点做的规定。 第3.1.8条 井架式提升机一般在两横缀条之间设开口与各楼层进料通道相接,而此处 格构式架体的斜缀条无法安装,为使架体保持原有的力学性能,需对开口处的架体采取结构 加强(如设置小八字支撑等措施)。 第3.1.9条 架体顶端距最高一组附墙架的距离为自由高度。架体的自由高度越大,风 荷载对架体的影响越大,故自由高度不宜过大。规范中规定的6m,是吊篮系统的工作高度与越程之和。 第3.1.10条 提升机的天梁是直接承担提升荷载的部件,对其结构形式各地尚未统一。 经对跨度2.5m的天梁验算表明,当采用2根12制造时可满足受力要求。但考虑到提升机的使用条件较差,故规定不得小于2根14。 第3.1.11条 考虑高架提升机吊篮运行的距离长,经过的楼层多,为预防装卸人员进入吊篮工作时,被上层作业落物击伤,故规定选用带有顶部防护的吊篮,其顶部材料与防护棚的材料要求相一致。 第3.1.12条 调研中看到一些单位制造的提升机,由于导靴与导轨之间经常磨损,造成导靴变形,导轨断面减小,所以对采用滑动导靴进行了限定,以推行采用滚动导靴减少磨损。 第3.1.13条 本条主要引用了江苏省建筑总公司关于30m以下井字架安全技术规定 中第一条和第二条的有关内容(“井字架摇臂长度为6m,最大回转半径为4m,摇臂中间截面尺寸不得小于240mm240mm。 “摇臂主体应选用热轧等边角钢制作,中间断面呈正方形,角钢规格不得小于804;若选用无缝钢管时,其外径为121-152mm),经实例验算和现场座谈后做出此规定。第二节 结构制造 第3.2.2条 调研中有的单位提出,龙门架提升机底节由于采用有缝管制作,冬季往往因进水冻胀变形,改用无缝管制作后即消除,同时也可对架体起到增强的作用,故本规定提出“宜采用无缝钢管制作”。 第3.2.4条 提升机钢结构件的制造精度,依设计而定。鉴于目前各地提升机设计尚没形成标准化,故本规范只规定其应满足安装精度要求。第八章对安装精度做了具体的规定,在设计和制造提升机时,应保证这一精度的要求。第四章 提升机构 第4.0.2条 一些单位的使用经验证明,使用可逆式卷扬机的提升机,不但操作安全,并且架体磨损、变形也小,虽然吊篮下降速度较慢,但由于升降平稳,使用中很少发生脱轨损坏等问题,所以能够免满足施工进度需要;而使用摩擦式卷扬机的提升机,虽然吊篮下降速度很快,往往由于司机不能很好控制,造成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架体磨损大,过早变形,反而耽误了生产需要。但由于可逆式卷扬机造价高,所以对有些低架提升机没有做硬性规定,只对高架提升机规定不得选用摩擦式卷扬机。 第4.0.6条 参照起重机设计规范,龙门架及井架提升机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应不小于25。考虑到高架提升机维修保养困难且提升距离长,将比值增加到30。 第4.0.7条 一些单位的提升机,由于对滑轮与架体的连接不合理而发生变形和损坏。更有的采用开口拉板式滑轮,用铅丝与架体做临时性连接,由于提升机使用周期长,连接处受力剪断铅丝,以及滑轮磨损、移位、被拉出而造成事故。鉴于一些单位制造提升机时,只考虑架体,忽视滑轮的选择及其与架体连接的情况,本条特提出规定,以便设计和制造架体时同时设计和制作滑轮与架体的连接部件,不能留给使用单位解决。 第4.0.8条 考虑到采用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在吊篮以自由降落的方式下降时,有时因速度过快,容易使钢丝绳脱离滑轮槽造成卡绳,所以应有防脱槽装置。 第4.0.10条 起升钢丝绳安全系数的选取,主要参照起重机设计规范中4.4.2.2及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中第4.1.6条规定。 第4.0.11条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CB 6067中第2.2.5条规定“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不得使用编结接长的钢丝绳”。参照此规定,本条主要考虑,第一,接长后接头处连接强度现场检验有困难;第二,由于接头处直径加大,在与卷筒缠绕和经过滑轮时都容易发生故障。另外,各单位的实践证明,提升机钢丝绳所以磨损严重,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不能在卷筒上顷序整齐缠绕,造成受力后相互挤压,从而破环了钢丝绳的受力性能,所以在使用中应特别注意。第五章 安全防护装置及要求 第5.0.1条 在调研中了解到许多地区和单位,他们为防止发生事故,在设计制造提升机的同时,设计和安装了必要的安全装置,大家认为这些装置经实践证明都是必须和可行的,每一装置的来源都是有其事故教训的。 一、本规范所规定的虽然是物料提升机,即上下运行中不准载人,但在吊篮运行到位 时,还是允许操作人员进入吊篮内将物料运进或运出,所以如何解决人员进入吊篮内高处作 业的安全问题仍是至关重要的。 当操作人员在楼层口通道处进入吊篮装卸物料时,为防止因断绳或吊篮倾斜造成人身事 故,提升机应设置安全停靠装置,但它不能防止吊篮运行中因断绳可能发生的事故。断绳保 护装置则可以起到双重作用。但当操作人员进入只装设断绳保护装置的吊篮装卸物料时,吊 篮出现较大的晃动和下沉,其稳定性不及停靠装置。目前,我国南方地区多采用继绳保护装 置,北方地区多采用停靠装置。考虑到二者作用基本相同,本规范将二者并列,使用时依单 位条件可选择一种,待使用中不断改进,设计出更完好的装置后再统一。 二、楼层口停靠门是安装在各楼层通道与架体交接处的一种防护装置。预防吊篮运行尚 没到位时,通道外装卸物料人员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当五条件设门时,也可安装停靠栏 杆。为防止随意打开,可采用联锁装置控制,即当吊篮运行时,所有停靠门都不能打开,仅当吊篮运行到位不再升降时,方可开启。对其材料强度要求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的规定,停靠栏杆的横杆和立杆其材料强度应能承受1000Nm水平荷载。本规定也与现行 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中“临边防护”规定相一致。 三、吊篮安全门采用联锁开启装置的目的,主要是便于操作人员使用。有的单位使用的 提升机,因吊篮安全门必须经操作人员开启和关闭,常被搁置不用。当采用联锁时,吊篮落 地,门自动开启,吊篮提升,门自动落下关闭,很受欢迎。 四、上料口防护棚。架设防护棚主要是预防运料人员在提升机地面进料口处停留时,发 生的物体打击事故。其防护宽度,应该大于提升机的宽度;其长度尺寸是参照高处作业分 级GB 3608 中对坠落半径的说明而规定的。对材料强度的要求,系采用美国标准物料提升机安全要求ANSJ10.51981 中第22.3 条“对上部防护规定为厚2英寸木板或支承200 磅平方英尺,均布静荷载的材料制成顶部防护”的规定。为便于使用,我们选择了南方和 北方地区的两种典型做法,一种是采用木脚手板,一种是采用中间悬空的两层竹笆,以缓冲 落物。经使用证明,这两种做法是能起到防护作用的。 五、上极限限位器。此安全装置是预防因司机误操作或机械电气故障而引起的吊篮运行 超高不停与天梁碰撞的事故。此装置做法各地也不统一,但在使用前应进行调试,满足越程 规定的位置时才能使用,即吊篮最高点至天梁轮最低点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m。此距离是考 虑到意外情况下,电源不能断开时,吊篮仍将继续上升,可能酿成事故。而此越程可使司机 有5s左右的时间发现意外,用紧急断电开关切断电源,防止吊篮与天梁碰撞。 第5.0.2条 根据高架提升机的使用特点,除应具备低架提升机的安全防护装置外,还 应增设安全装置以满足使用要求。 一、超载限制器。在调研中有司机反映,因工地用料不规则,当装运料时,吊篮尺寸越大上料越多,无法控制荷载。安装超载限制器,接近额定荷载时提前报警,可提醒操作人员不超载使用。考虑到目前尚没研制出一种较简便的装置,而高架提升机因吊篮往返运行周期 长,更易于发生超载作业的情况,故只对高架提升机进行规定。 二、通讯装置。使用低架提升机时,也有限于工地条件而视线不清的情况,可以用增设信号传递人员等简单方法临时解决。而高架提升机的范围很大,有的高度达百米以上,有的利用室内井道做提升机架体,上下联系非常不便,极易发生误操作事故,所以必须采用双回路的通讯装置,司机和各层站人员都可以讲话和能清晰地听到各层站人员的讲话声音。第六章 电气 第6.0.3条 本条参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第3.4.9.1条规定。 第6.0.4条 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 46中第4.1.1条和第4.1.3条规定。 第6.0.5条 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 46中第4.4.2条规定范围执行。 第6.0.6条 调研中发现有的施工单位司机操纵卷扬机时,其电源控制使用按钮开关(用胶皮线连接)经常被司机握在手内操纵,其开关电源却用380V,非常危险,必须改用安全电压36V。有的胶皮线过长,这样遇意外情况时,因远离设备不便于及时采取措施。另外胶皮线过长容易被轧,故此对其引线长度进行了限定。 第6.0.8条 使用倒顺开关时,容易被意外碰撞,形成误操作事故。 第七章 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第一节 基 础 第7.1.1条、第7.1.2条 提升机的基础与现场土质情况、提升机地梁的几何尺寸及作用到基础上的全部荷载有关。因此其埋深和做法应由设计确定。但对于低架提升机,本规范给出了一般情况下的具体做法,使用时可直接采用,如经按实际情况计算时低于本条规定,也可按计算结果选用。第二节 附墙架 第7.2.1条第7.2.4条 附墙架的主要作用是增强提升机架体的稳定性。因此,附墙架必须将架体与建筑结构进行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否则失去主要作用。附录三中的图示做法可供使用时选择。本规范规定附墙架间隔9m,是对70m井架进行计算,表明附墙架间隔在18m以内可满足结构受力要求,考虑到施工条件,提出了附墙架间隔为9m的构造要求。第三节 缆风绳 第7.3.1条 本条规定中“无条件设置附墙架时”,是指新建工程结构部位尚未达到设置附墙架的高度,或建筑物不允许设置附墙架时而言。 第7.3.2条 由于我国各地使用的提升机结构型式、型材的选用以及使用地区的基本风压值均有较大差异,因此缆风绳的位置与截面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以保证提升机的安全性。本条规定缆风绳直径不小于9.3mm,是以天津地区24m高龙门架为例,按基本风压0.35kPa的情况下进行计算选型的。关于缆风绳设置高度的规定,是对24m高龙门架,在顶部设置一组(4根)缆风绳为实例进行的计算。考虑到各地的情况,规定20m高度为一个等级高度,这样一般五层以下的住宅施工使用提升机时,可设置一组缆风绳,给现场施工带来方便。在调研中也发现有的使用单位提升机未经设计计算,架体单薄,强度、刚度明显不够,虽然增加缆风绳组数,甚至加绑斜支撑仍然不安全。另外对高度30m以上的高架提升机,使用缆风绳不但给施工现场带来不便,而且对保证架体的稳定也是不利的,必须采取附墙架,以减少架体的晃动。 第7.3.4条 有时施工单位为增加龙门架的稳定性,除在顶部设1组缆风绳外,中间又增加了1组,因立柱被拉弯,使用中吊篮经常脱轨。龙门架因顶部有天梁将两立柱联成整体,在顶部设置缆风绳时,其水平分力由天梁承受。若因架体较高或因架体组装需在中间设置临时缆风绳时,应在此位置将两立柱水平连接加固,以保证立柱不被拉弯。当建筑物具备设置附墙架的条件时,再用附墙架取代临时缆风绳。 第7.3.6条 本条规定了用垂度来控制缆风绳的张紧程度。试验表明,当缆风绳长度=50mm 、垂度为0.01时,其张紧力约为3kN,与计算结果近似,故取缆风绳垂度为0.01。 第7.3.7条、第7.3.8条 分析提升机架体倒塌事故的原因中多是由于缆风绳问题造成,像擅自拆改、挪动缆风绳,不按规定设置临时缆风绳和使用不合规定的材料代替钢丝绳作缆风绳造成的事故等,故对此特做规定。调研中发现有些地区的施工单位使用钢筋代替钢丝绳作缆风绳,这是不允许的。其原因之一是强度不够。经对24m龙门架计算,其缆风绳受力最大时可达810kN,按安全系数3.5计,为30kN以上,按单纯受拉计算,钢筋直径需要14mm以上才可满足,实际上一般多用直径8mm钢筋,没有足够的安全度。原因之二是受力不合理。钢筋适用于受拉而缆风绳与地锚、架体连接处弯曲度较大,产生很大的弯曲应力,钢筋很容易在此处破坏。而钢丝绳是由许多细钢丝绳组成,具有抗弯、受冲击的性能,而且在使用中由于断丝的发生,可提前发现隐患,不会发生突然拉断的事故,可以确保安全。第四节 地锚 第7.4.3条 实验表明:当在地面打人1根钢管或将2根钢管沿受力方向,前后间隔1m打人地面时,分别按照4560角承拉,都达不到10kN桩已移位失去作用。(由于前后位置打人的钢管不能同时受力,实际上仍然是一根受力,前面一根先受力破环,随之后面钢管移位)。只有在以受力方向为中心,左右间隔lm打人两根钢管,并将两管露出地面部分,用扣件钢管水平连接牢靠,使其平均受力共同工作时,其拉力可达12kN左右。第八章 安装与拆除 本章内容主要是总结各地使用提升机的经验和教训,并吸取了一些地区的有关规定编写 的。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8.1.1条 安装和拆除提升机工作危险较大,事故教训也不少,必须在工作前详细研 究作业方案,制订安装和拆除程序,对操作人员进行周密的分工,由有经验的人员统一指 挥。因施工现场人员复杂,流动频繁,所以作业区域必须用绳围圈,挂以标志,设监护人员,不但要预防作业人员发生事故,同时还要保证整个作业区域的安全。 第8.1.2条 如果使用单位因现有的提升机不能满足施工高度需要增高架体时,应按规 定报经主管部门及原设计单位研究批准。调研中了解,有的单位不经批准不进行验算擅自接 高架体,因架体变形吊篮运行中经常出轨,甚至发生人身事故。 第8.1.4条 提升机架体的安装精度,参照外用电梯、施工升降机一般控制在1。以内, 考虑到此种提升机的条件和当前一些地区的控制标准,对新制作和多次使用的提升机分别予 以规定,对高架提升机中架体较高的用200mm控制其最大偏差值。第二节 架体的安装与拆除 第8.2.3条 利用建筑物内井道做提升机架体时,因司机看不到各层操作人员,各层进出料口处作业很危险,必须待作业口处停靠门关闭后,吊篮方可运行。司机操作处的层站标志灯与各楼层停靠门进行电气联锁,即当本层停靠门关闭后,司机处的标志灯熄灭,只要有1盏灯亮,就说明那一层的停靠门没有关闭,司机就不能起动吊篮运行。此种装置对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是比较可靠的。 第8.2.5条 此条规定主要参照了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井架起重设备安全技术规 定中的有关内容。 第三节 卷扬机稳装 第8.3.4条 一些施工现场因场地狭窄管理不善,经常将砂、石、红砖、钢筋等材料堆放在卷扬机与提升机架体之间,有的紧挨钢丝绳经常磨损,钢丝绳断丝,有的因码放过高影响司机视线,因司机看不见地面进料口而发生误操作事故。第四节 低架龙门架的整体安装与拆除 第8.4.2条 提升机架体的设计,一般只考虑使用荷载及风荷载,很少计算因整体安装两立柱受弯的受力情况,所以凡采取整体安装时必须对架体进行认真的加固,并检查每一节点螺栓的紧固情况,不得因架体受弯形成永久变形和螺栓拔出的情况。 第九章 检验规则与试验方法 本章主要参照了塔式起重机和建筑施工电梯的有关规定,结合提升机的特点编写的。第一节 检验规则 第9.1.7条 本条规定参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中5.3.1.1的规定。第二节 试验方法 第9.2.2条 对高架提升机的试验,考虑到生产厂家场地条件所限,出厂前可只作第一阶段试验即高度30m以下,其余各阶段试验可到施工现场待条件具备时再作。 第9.2.3条 双吊篮提升机的使用,可能单吊篮工作,也可能双吊篮工作,所以规定对单吊篮上升下降和对双吊篮同时上升下降要分别进行测试。 第9.2.4条 考虑到提升机吊篮中的荷载实际上是经常处于偏心的,本条规定参照室内 电梯的有关规定提出。规定中关于模拟断绳试验的要求,主要是针对设置断绳保护装置的提 升机提出的,以考核其装置的可靠性。 第9.2.5条 塔式起重机的试验中,静载超载取125,动载超载取110额定荷载。由于提升机吊篮的最不利位置是在架体的最上部,因此提升机吊篮以125额定荷载运行时,已形成动载超载试验,故静载试验已无意义。 第十章 使用与管理第一节 使 用 第10.1.1条 本条规定由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一般的做法是由机械设备部门组织, 有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和安全部门参加,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考虑到施工现场有时发生缆风绳因影响运输而被拆掉和松动的情况,由于没有及时发现 而发生架体倾斜或倒塌事故,为此在日常检查的内容中,增加了班前除检查提升机构及安全 装置外,同时要对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情况进行检查。 第10.1.2条 一、因本规范只规定了高架提升机装设超载限制器,而工程中大量使用的是低架提升机,在工地多种规格材料需要由提升机运送的情况下,如何做到不超载使用,施工单位应规定科学的使用方法,以便司机和操作人员掌握。 二、调研中了解到,操作人员因脚手架无上人梯而攀登提升机架体上下,造成高处坠落 事故和因提升机架体在地面操作范围内没有“不准穿越”、“危险不得停留”等提示标志,没有维护装置而形成的人员通道,在吊篮降落时发生人身事故,以及操作人员违章乘吊篮上 下,司机不加制止,因吊篮突然坠落而发生伤亡事故等,在一些单位时有发生,必须严加制 止。 三、低架提升机在司机视线清楚、操作人员与司机便于联系的情况下可不专设指挥人 员。但在交叉作业,上面做主体,下面做装修,各施工层都有使用提升机运送物料的要求时,为协调各层使用,避免各层操作人员同时与司机联系、喊话而发生的误操作事故,各层操作人员不能直接向司机联系喊话,必须专设指挥人员统一调度。 四、第七款,采用摩擦式卷扬机时,因吊篮的下降不是靠动力,而是靠重力自由降落,所以必须用刹车控制下降速度,尤其接近地面时应使吊篮缓缓落地,否则不但造成设备损 坏,还容易发生事故。 第二节 管理 第10.2.2条 提升机是近些年随建筑施工发展而逐渐完善的施工机械,因目前种类较 多尚没定型,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又因此种设备与塔式起重机、载人电梯相比较,维 修管理简单,尤其低架提升机往往只对卷扬机由设备部门管理,而对架体及其传动机构无人 过问,形成只使用不维修,常常发生事故。因此,提出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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