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选修一 第2单元 商鞅变法 课件(共1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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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二 历 史 选 修 1 历 史 上 重 大 改 革 回 眸第 二 单 元 商 鞅 变 法 (走 向 封 建 体 制 , 走 向 统 一 )课 标 标 准 :(1)知 道 春 秋 战 国 时 期 各 国 改 革 的 基 本 史 实 , 认 识 春 秋 战 国 时 期 的 时 代 特 征 。(2)了 解 商 鞅 变 法 的 具 体 措 施 和 内 容 , 认 识 其 特 点 。 (3)探 讨 商 鞅 变 法 的 历 史 作 用 。 第 1课 改 革 变 法 风 潮 与 秦 国 历 史 机 遇 改 革 背 景 第 2课 “ 为 秦 开 帝 业 ” 商 鞅 变 法 改 革 内 容 第 3课 富 国 强 兵 的 秦 国 改 革 影 响 1.商 鞅 变 法 的 背 景 : 改 革 变 法 风 潮 与 秦 国 历 史 机 遇( 1) 社 会 变 化 新 气 象 : 春 秋 战 国 时 代 特 征 大 动 荡 、 大 变 革 、 大 发 展 。 经 济 上 : 社 会 经 济 迅 速 发 展 ( 农 业 、 手 工 业 和 商 业 ) 和 封 建 土 地 私 有 制的 确 立 ( 封 建 生 产 关 系 形 成 ) 。 政 治 上 :A.人 身 依 附 关 系 削 弱 , 社 会 阶 级 关 系 变 化 。B.新 兴 地 主 和 自 耕 农 阶 级 , 要 求 打 破 束 缚 , 进 一 步 解 放 生 产 力 。C.社 会 发 展 要 求 废 除 贵 族 政 治 制 度 , 建 立 和 强 化 封 建 专 制 统 治 。 选 贤 任 能 、奖 励 军 工 ; 俸 禄 制 ; 中 央 集 权 制 度 。 变 革 。D.争 霸 与 兼 并 战 争 和 富 国 强 兵 的 需 求 。大 变 革 : 奴 隶 社 会 向 封 建 社 会 过 渡 ; 大 动 荡 : 战 争 频 繁 , 诸 侯 争 霸 , 民 族 融 合 ;大 发 展 : 政 治 、 经 济 、 思 想 文 化 、 科 学 技 术 。封 邑 制 : 中 国 古 代 君 主 封 赐 给 宗 室 、 外 戚 和 功 臣 封 邑 的 制 度 , 盛 行 于 周 朝 。受 封 者 称 封 君 , 在 封 邑 内 按 规 定 户 数 征 收 租 税 。 卿 、 大 夫 在 封 邑 内 享 有 统 治权 利 并 对 诸 侯 承 担 义 务 , 并 可 世 袭 。 1.商 鞅 变 法 的 背 景 : 改 革 变 法 风 潮 与 秦 国 历 史 机 遇( 1) 社 会 变 化 新 气 象 : 春 秋 战 国 时 代 特 征 大 动 荡 、 大 变 革 、 大 发 展 。 经 济 上 : 社 会 经 济 迅 速 发 展 ( 农 业 、 手 工 业 和 商 业 ) 和 封 建 土 地 私 有 制的 确 立 ( 封 建 生 产 关 系 形 成 ) 。 政 治 上 :A.人 身 依 附 关 系 削 弱 , 社 会 阶 级 关 系 变 化 。B.新 兴 地 主 和 自 耕 农 阶 级 , 要 求 打 破 束 缚 , 进 一 步 解 放 生 产 力 。C.社 会 发 展 要 求 废 除 贵 族 政 治 制 度 , 建 立 和 强 化 封 建 专 制 统 治 。 选 贤 任 能 、奖 励 军 工 ; 俸 禄 制 ; 中 央 集 权 制 度 。 变 革 。D.争 霸 与 兼 并 战 争 和 富 国 强 兵 的 需 求 。 文 化 上 :A.私 人 讲 学 , 民 间 办 学 , 打 破 “ 学 在 官 府 ” 的 格 局 ; B.百 家 争 鸣 局 面 。 法 家 学 说 主 张 顺 应 形 势 、 依 法 治 国 , 成 为 各 国 变 法 改 革的 思 想 理 论 武 器 。大 变 革 : 奴 隶 社 会 向 封 建 社 会 过 渡 ; 大 动 荡 : 战 争 频 繁 , 诸 侯 争 霸 , 民 族 融 合 ;大 发 展 : 政 治 、 经 济 、 思 想 文 化 、 科 学 技 术 。 时 国 改 革 变 法 内 容 作 用春秋 齐鲁战国 魏楚 其 它管 仲改 革 经 济 : 发 展 农 工 商 业 、 改 革 赋 税 制 度 ( 相 地 而 衰 征 )军 事 : 整 顿 和 发 展 军 备初 税 亩 经 济 : “ 履 亩 而 税 ”李 悝 “ 尽 地 力 ” ; 推 行 平 籴 法 。 制 定 法 经 魏 在 战 国 中 率 先 强 盛吴 起 A.限 制 贵 族 权 力 , 改 变 分 封 制 , 收 回 三 代 以 后 的 爵 禄 ;B.强 令 旧 贵 族 迁 居 , 变 相 没 收 其 土 地 ;C.裁 撤 冗 员 , 削 减 俸 禄 , 奖 励 军 功 ; D.严 格 吏 治 。 楚 成 为 战 国 中 的 强 国齐 国 邹 忌 改 革 ; 赵 国 公 孙 连 改 革 ; 韩 国 申 不 害 改 革 政 治 经 济 军 事 发 展增 强 齐 国 实 力 , 成为 春 秋 第 一 个 霸 主实 质 上 承 认 土 地 私 有公 开 承 认 土 地 私 有( 2) 风 起 云 涌 的 改 革 和 变 法 为 商 鞅 变 法 提 供 了 经 验 和 教 训 春 秋 时 期 各 国 改 革 : 目 的 是 富 国 强 兵 , 为 争 霸 奠 定 基 础 ; 内 容 包 括 任 用 贤 才 、改 革 内 政 、 发 展 生 产 、 增 强 军 事 重 在 改 革 经 济 (税 制 ), 没 有 触 及 政 治 制 度 , 在维 护 旧 制 度 前 提 下 进 行 。 战 国 时 期 各 国 改 革 : 目 的 是 富 国 强 兵 , 建 立 巩 固 地 主 阶 级 统 治 , 完 成 统 一 ;内 容 涉 及 经 济 政 治 军 事 等 领 域 , 包 括 废 井 田 , 承 认 土 地 私 有 , 废 除 奴 隶 主 贵 族特 权 、 实 现 中 央 集 权 , 以 封 建 制 度 取 代 奴 隶 制 度 。 ( 3) 处 在 十 字 路 口 的 秦 国 : 秦 国 改 革 的 有 利 条 件 与 个 人 因 素 迫 切 性 : 改 革 是 大 势 所 趋 。 有 利 的 客 观 条 件 : 秦 国 经 济 、 政 治 、 文 化 落 后 ; 前 代 改 革 的 基 础 、 君权 集 中 、 法 家 学 说 兴 盛 、 尚 武 精 神 、 各 国 变 法 为 商 鞅 变 法 提 供 了 经 验 和教 训 。 三 家 分 晋 ; 中 原 士 人 游 说 。 改 革 者 的 主 观 条 件 : 商 鞅 入 秦 ; 秦 孝 公 支 持 ; 诸 侯 卑 秦 , 秦 孝 公 决 心发 愤 图 强 , 富 国 强 兵 。 晋 夺 我 先 君 河 西 地 , 诸 侯 卑 秦 , 丑 莫 大 焉 宾 客 有 能 出 奇 计 强 秦 者 ,吾 尊 官 , 与 之 分 土 。 史 记 商 鞅 ( 约 前 390 前 338) 卫 国 破 落 贵 族 后 代 , 姓 公 孙 名 鞅 ,也 叫 卫 鞅 ,后 在 秦 国 受 封 商 地 , 故 也 称 商 鞅 。 法 家 代 表 , 早 年 立 志 ; 初 投 魏 国 , 怀 才不 遇 ; 投 奔 秦 国 , 主 持 变 法 。 阅 读 1: 孝 公 为 啥 对 尧 、 舜 等 的 帝 王 之 道 不 感 兴 趣 , 而 对 称 霸 之 道 感 兴 趣 ? 战 国 时 代 特 征 是 社 会 大 动 荡 、 大 变 革 。 帝 王 之 道 指 儒 家 的 治 国 理 论 , 要求 当 政 者 以 礼 治 国 , 实 行 “ 仁 政 ” , 不 符 合 时 代 要 求 ; 霸 王 之 道 : 法 家 治 国 理 论 , 主 张 适 应 时 代 发 展 进 行 变 法 , 建 立 中 央 集 权 ,奖 励 耕 战 , 适 应 了 战 国 时 期 兼 并 战 争 和 封 建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 有 利 于 秦 孝公 称 霸 大 业 。阅 读 2: 变 法 即 将 付 诸 实 施 时 , 遭 到 甘 龙 、 杜 挚 等 旧 贵 族 的 反 对 , 他 们 认为 “ 法 古 无 过 , 循 礼 无 邪 ” 。 商 鞅 批 驳 道 : “ 三 代 不 同 礼 而 王 , 五 伯 不 同法 而 霸 。 ” 又 说 : “ 治 世 不 一 道 , 便 国 不 法 古 。 ” 商 鞅 以 历 史 进 化 的 思想 驳 斥 了 旧 贵 族 所 谓 “ 法 古 ” “ 循 礼 ” 的 复 古 主 张 , 为 变 法 作 了 舆 论 准 备 。阅 读 3: 史 记 商 君 列 传 “ 令 既 具 , 未 布 , 恐 民 之 不 信 ; 已 乃 立 三 丈之 木 于 国 都 市 南 门 , 募 民 有 能 徙 置 北 门 者 , 予 十 金 。 民 怪 之 , 莫 敢 徙 。 复曰 : 能 徙 者 , 予 五 十 金 。 有 一 人 徙 之 , 辄 予 五 十 金 , 以 明 不 欺 。 ” 材 料 1: 鞅 以 秦 地 广 人 寡 , 故 草 不 尽 垦 , 地 利 不 尽 出 。 故 废 井田 , 制 阡 陌 , 任 其 所 耕 , 不 限 多 少 。 通 典 食 货 志 材 料 2: 僇 力 本 业 , 耕 织 致 粟 帛 多 者 复 其 身 。 事 末 利 及 怠 而 贫 者 , 举 以为 收 孥 。 史 记 商 君 列 传 材 料 3: ( 商 鞅 ) 平 斗 桶 权 衡 仗 尺 居 五 年 , 秦 人 富 强 。 史 记 商 君 列 传 2.“ 为 秦 开 帝 业 ” 商 鞅 变 法 主 要 内 容( 1) 经 济 改 革 : 以 农 求 富 废 井 田 、 开 阡 陌 。 以 法 律 形 式 确 立 土 地 私 有 制 。 维 护 了 地 主 阶 级 利 益 。 重 农 抑 商 、 奖 励 耕 织 。 重 农 主 义 是 中 国 农 业 社 会 的 主 导 思 想 , 保 护 小农 生 产 , 促 进 封 建 经 济 发 展 ; 增 加 财 政 收 入 , 增 强 国 家 实 力 。 但 是 抑 制了 商 品 经 济 发 展 。 统 一 度 量 衡 。 利 于 赋 税 征 收 、 消 除 割 据 势 力 , 便 利 了 各 地 经 济 文 化 交流 , 为 秦 始 皇 统 一 度 量 衡 奠 定 基 础 。 土 地 制度 生 产 关 系 三 大 要 素 废 井 田 意义生 产 资 料 生 产 中 的 关 系 产 品 分 配井 田 制 国 有 (周 王所 有 ) 奴 隶 主 驱 使 奴 隶 劳动 , 奴 隶 无 自 由 向 周 王 进 贡 部 分 , 奴隶 几 乎 无 生 产 关 系变 革 ,促 进 封 建经 济 发 展封 建 土地 所 有制 新 兴 地 主私 有 农 民 向 地 主 租 用 土地 , 农 民 有 一 定 人身 自 由 地 主 收 取 高 额 地 租 ,农 民 有 部 分 产 品材 料 4: 井 田 制 与 封 建 土 地 所 有 制 比 较 ( 2) 政 治 改 革 : 奖 励 军 功 、 加 强 集 权 奖 励 军 功 , 实 行 二 十 等 爵 制 。 为 社 会 流 动 提 供 途 径 , 提 高 军 队 战 斗 力 。 废 除 “ 世 卿 世 禄 制 ” , 鼓 励 宗 室 贵 族 建 立 军 功 。 打 击 贵 族 特 权 , 树 立 地主 阶 级 优 势 。阅 读 1: 战 国 时 期 , 很 多 国 家 都 实 行 了 军 功 爵 , 鼓 励 杀 敌 求 胜 。 其 中 秦 国 的二 十 等 爵 最 典 型 。 二 十 等 爵 是 按 军 功 大 小 授 予 二 十 个 等 级 的 爵 位 。各 级 都 规 定 有 相 应 的 政 治 经 济 特 权 , 如 斩 一 敌 国 甲 士 , 获 爵 一 级 , 田一 顷 , 宅 九 亩 。 军 功 爵 高 的 , 还 赐 予 封 邑 。 二 十 等 爵 制 的 推 行 , 大 大 提 高 了军 队 战 斗 力 , 也 为 人 们 争 取 更 高 的 社 会 地 位 提 供 了 一 个 途 径 。 建 立 严 密 的 户 籍 制 度 , 制 订 连 坐 法 ( 什 伍 连 坐 制 ) 。 建 立 起 基 层 管 理 体制 , 强 化 了 专 制 统 治 , 为 征 收 赋 役 创 造 条 件 , 也 保 证 了 兵 源 。 普 遍 推 行 县 制 , 加 强 中 央 集 权 。 削 弱 了 贵 族 权 力 。 “ 燔 诗 书 而 明 法 令 ” , 制 定 秦 律 。 加 强 思 想 统 治 ( 文 化 专 制 ) , 但 摧 残文 化 。 用 法 律 形 式 固 定 改 革 内 容 , 保 证 变 法 执 行 。 改 革 旧 习 俗 。 小 家 庭 政 策 , 有 利 于 增 加 财 政 收 入 阅 读 2: 商 鞅 认 为 儒 家 学 说 是 于 国 有 害 的 寄 生 虫 。 他 把 礼 乐 、 诗 书 、 修 善 、孝 悌 、 诚 信 、 仁 义 、 贞 廉 、 非 兵 和 羞 战 统 称 为 “ 六 虱 ” , 认 为 这 些 是 耕 战政 策 、 富 国 强 兵 以 及 以 法 治 国 的 大 敌 , 是 亡 国 之 俗 , 应 该 统 统 毁 灭 。谈 谈 对 商 鞅 的 “ 焚 烧 诗 书 ” 的 评 价 ?从 当 时 来 看 , 他 的 做 法 是 值 得 肯 定 的 。 因 为 要 更 好 地 执 行 变 法 的 话 ,就 必 须 排 除 复 古 思 想 的 干 扰 ; 要 排 除 复 古 思 想 的 干 扰 就 必 须 要 排 斥 儒 家 ;要 排 斥 儒 家 , 那 么 “ 焚 烧 诗 书 ” 是 一 个 非 常 有 效 的 方 法 。从 历 史 长 河 来 看 , “ 焚 烧 诗 书 ” 压 制 了 人 民 思 想 , 摧 残 了 文 化 , 损失 了 大 量 有 价 值 的 文 化 典 籍 。阅 读 3: 商 鞅 在 制 定 法 律 时 还 规 定 轻 罪 重 刑 。 如 不 告 发 犯 罪 之 人 腰 斩 , 盗窃 牛 马 者 死 罪 , 弃 灰 于 道 路 判 死 刑 。 应 该 如 何 评 价 ?轻 罪 重 刑 , 能 在 一 定 时 期 、 一 定 程 度 上 起 到 对 百 姓 的 威 慑 作 用 , 能强 化 人 民 的 法 律 意 识 , 保 证 变 法 彻 底 执 行 。 但 是 过 于 严 苛 , 罚 不 当 罪 , 势必 会 引 起 社 会 的 不 满 , 导 致 社 会 的 不 安 定 。 3.富 国 强 兵 的 秦 国 商 鞅 变 法 改 革 影 响( 1) 触 犯 贵 族 利 益 与 商 鞅 之 死 。 但 “ 商 鞅 虽 死 , 而 秦 卒 行 其 法 ” “ 商君 虽 死 , 秦 法 未 败 ” 。( 2) 废 除 旧 制 度 , 创 建 新 制 度 。 一 场 较 彻 底 的 地 主 阶 级 封 建 化 运 动 ,全 面 改 革 , 促 进 了 社 会 进 步 、 经 济 繁 荣 , 为 秦 国 富 国 强 兵 和 统 一 全 国 奠定 基 础 , 对 中 国 历 史 发 展 有 重 要 作 用 。 政 治 : 打 击 宗 法 制 度 , 健 全 封 建 国 家 机 器 , 开 始 中 央 集 权 制 度 的 建 设 。对 后 世 产 生 深 远 影 响 。 经 济 : 改 变 了 旧 的 生 产 关 系 , 确 立 土 地 私 有 制 , 激 发 劳 动 者 积 极 性 ,促 进 农 业 生 产 。 军 事 : 提 高 了 秦 国 军 队 战 斗 力 , 为 统 一 中 国 奠 定 基 础 。( 3) 变 法 的 历 史 局 限 。 轻 视 教 化 , 轻 罪 重 罚 。 严 刑 峻 法 和 文 化 高 压 对 秦 朝 也 有 消 极 影 响 。 一 定 程 度 加 重 人 民 所 受 的 剥 削 与 压 迫 。 未 于 旧 的 制 度 、 文 化 、 习 俗 彻 底 划 清 界 限 。 阅 读 1: ( 商 鞅 变 法 ) 行 之 十 年 , 秦 民 大 说 (悦 ), 道 不 拾 遗 , 山 无 盗贼 , 家 给 人 足 。 民 勇 于 公 战 , 怯 于 私 斗 , 乡 邑 大 治 。 史 记 商 君 列 传 阅 读 2: 孝 公 用 商 鞅 之 法 , 移 风 易 俗 , 民 以 殷 盛 , 国 以 富 强 , 百 姓 乐用 , 诸 侯 亲 服 , 获 楚 魏 之 师 , 举 地 千 里 , 至 今 治 强 。 史 记 李 斯 列 传 阅 读 3: 及 秦 孝 公 用 商 君 , 坏 井 田 , 开 阡 陌 , 急 耕 战 之 赏 , 虽 非 古 道 ,犹 以 务 本 之 故 , 倾 邻 国 而 雄 诸 侯 。 汉 书 食 货 志 阅 读 4: 太 史 公 曰 : 商 君 , 其 天 资 刻 薄 人 也 。 迹 其 欲 干 孝 公 以 帝 王 术 ,挟 持 浮 说 , 非 其 质 矣 。 且 所 因 由 嬖 臣 , 及 得 用 , 刑 公 子 虔 , 欺 魏 将 卬 ,不 师 赵 良 之 言 , 亦 足 发 明 商 君 之 少 恩 矣 。 余 尝 读 商 君 开 塞 耕 战 书 , 与其 人 行 事 相 类 。 卒 受 恶 名 于 秦 , 有 以 也 夫 ! 阅 读 5: 商 君 相 秦 十 年 , 宗 室 贵 戚 多 怨 望 者 。 秦 孝 公 卒 , 太 子 立 。公 子 虔 (太 子 师 傅 )之 徒 告 商 鞅 欲 反 , 发 吏 捕 商 君 。 商 君 亡 至 关 下 , 欲舍 客 舍 。 客 人 不 只 其 是 商 君 也 , 曰 “ 商 君 之 法 , 舍 人 无 验 者 坐 之 。 ”商 君 喟 然 叹 曰 : “ 嗟 乎 , 为 法 之 弊 一 至 此 哉 ! ” 复 入 秦 , 走 商 邑 ,与 其 徒 属 发 邑 兵 北 出 击 郑 。 秦 发 兵 攻 商 君 , 杀 之 于 郑 黾 池 。 秦 惠 王 车裂 商 君 以 徇 , 曰 : “ 莫 如 商 鞅 反 者 ! ” 遂 灭 商 君 之 家 。 史 记 商 君 列 传 判 断 变 法 成 败 的 依 据 是 什 么 ?( 1) 不 是 看 改 革 者 个 人 命 运 , 而 是 看 改 革 目 的 是 否 达 到 。( 2) 评 价 历 史 人 物 与 历 史 事 件 要 以 是 否 顺 应 历 史 发 展 的 进 程 为 标 准 。生 产 力 是 认 识 和 评 价 历 史 现 象 的 根 本 标 准 。 思 考 与 总 结 1: 与 春 秋 战 国 时 期 的 其 他 改 革 比 较 , 商 鞅 变 法 具 有 什 么 特 点 ?( 1) 措 施 最 全 面 : 涉 及 政 治 、 经 济 、 军 事 、 司 法 、 文 化 、 习 俗 等 方 面( 2) 措 施 最 彻 底 : 废 除 井 田 制 , 废 除 世 卿 世 禄( 3) 历 时 最 久 : 先 后 两 次 改 革 , 持 续 18年( 4) 成 效 最 明 显 , 影 响 最 深 远 : 增 强 了 秦 国 实 力 , 为 秦 统 一 奠 定 了 经 济 基 础与 国 家 治 理 基 础 , 对 日 后 中 国 历 史 发 展 也 有 重 大 影 响 。( 5) 强 调 法 治 , 以 法 律 形 式 废 除 奴 隶 主 贵 族 的 特 权 , 发 展 封 建 经 济 , 富 国 强兵 , 建 立 了 封 建 地 主 阶 级 的 统 治 。( 6) 强 调 农 战 在 国 家 中 的 重 要 作 用思 考 与 总 结 2: 商 鞅 变 法 取 得 成 功 的 原 因 有 哪 些 ?( 1) 指 导 思 想 正 确 ; 措 施 全 面 彻 底 , 执 法 如 山 , 深 入 民 心 ;( 2) 商 鞅 的 政 治 才 干 ; 秦 孝 公 的 坚 定 支 持 ( 政 治 保 障 )( 3) 改 革 反 映 地 主 阶 级 愿 望 , 符 合 秦 国 国 情 , 顺 应 了 封 建 制 取 代 奴 隶 制 的 时代 发 展 的 潮 流 。( 4) 其 它 : 经 济 环 境 有 利 、 开 放 的 政 治 机 制 、 立 法 措 施 有 效 、 地 主 阶 级 支 持 商 鞅 变 法 对 今 天 的 改 革 有 何 借 鉴 之 处 ?1.改 革 是 经 济 发 展 、 国 家 富 强 、 社 会 进 步 的 重 要 途 径 。 只 有 与 时 俱 进 ,顺 应 时 代 潮 流 , 进 行 改 革 , 国 家 才 会 有 光 明 前 途 。 生 产 力 是 认 识 和 评价 历 史 现 象 的 根 本 标 准 。2.改 革 是 曲 折 的 : 改 革 不 仅 是 一 种 治 国 方 略 的 重 新 选 择 , 而 且 是 利 益关 系 的 重 新 调 整 , 这 也 是 改 革 受 阻 的 真 正 原 因 。 改 革 会 遇 到 种 种 旧 势力 、 旧 习 俗 的 阻 挠 和 反 对 , 会 付 出 沉 重 代 价 。 必 须 坚 持 不 懈 , 国 家 才有 前 途 。3.改 革 应 该 重 视 选 拔 人 才 , 充 分 发 挥 人 才 的 作 用 。4.改 革 需 要 制 定 相 应 的 法 律 作 保 障 , 强 化 以 法 治 国 。5.改 革 应 该 遵 循 循 序 渐 进 的 原 则 。6.改 革 者 应 有 坚 定 的 意 志 、 务 实 的 政 策 ; 改 革 措 施 应 适 合 国 情 , 顺 应民 意 。 多 元 探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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